广东校园文学网

首页 > 原创 > 杂文·评论·奇章

杂文·评论·奇章

  • 君子报仇,不宜太晚

    看完《哈姆雷特》,觉得哈姆雷特大有“君子报仇,十年未晚”之意,不紧不慢的。但是该出手时就该毫不犹豫地出手,风风火火潇洒一回。我想如果我是哈姆雷特,我就不会与雷欧提斯比剑。哈姆雷特在去英国途中脱离虎口,有惊无险,幸运回国。他此时又一次揭穿了国王的阴谋。国王是真的想置他于死地,但国王在本国难以动手,欲通过“外交手段”借英国国王之手把哈姆雷特除掉。国王无法容许哈姆雷特对自己的皇位、生命、荣誉的致命威胁,他急着送哈姆雷特去英国是个阴谋诡计,他不是想让哈姆雷特去那避难,他是想让哈姆雷特去那送死。幸亏哈姆雷特早就怀疑了国王,趁机偷了他要给英国国王的公文,识破他杀人灭口的诡计,才得以逃出生天。其实,哈姆雷特的这一步走得非常惊险。安全回国后,哈姆雷特就对霍拉旭说:“如果我不去剪除这一戕害天性的蟊贼,让他继续为非作恶,岂不是该遭天谴吗?”既然他已打定主意、下定决心要向万恶的国王复仇雪恨,将他手刃,就应该尽快想办法采取行动,就不应该同意与雷欧提斯比剑,以免出现差池,以免节外生枝。这场比赛是国王精心安排的,哈姆雷特应该提高警惕,提防国王再次伸出黑手耍诡计杀害自己。哈姆雷特多次试探,已看清国王的真面目,证实国王是个十恶不赦的奸王。哈姆雷特迟迟不杀国王报仇,是为了寻找确凿的证据,证明国王是杀害父亲的真凶。到目前为止,他已经有证据确定国王就是杀父仇人,而且国王还想杀害自己。面对这样的恶人,哈姆雷特还在等什么呢?免得夜长梦多,哈姆雷特应尽快想办法杀死国王,一来报仇雪恨,二来为民除害,三来自己将有机会继位登基。令人着急的是哈姆雷特在报仇这节骨眼上依然“一切服从王上的旨意”,同意与雷欧提斯比赛。他又一次踏入国王的阴谋,难道他还想证实什么吗?没有必要了吧。退一步来说,就算这场比赛没有阴谋,只是一场如哈姆雷特所想的友谊赛,但是刀剑无眼,而且人有失手,哈姆雷特可能会意外受伤。如果他受了伤,将会影响到他的复仇进度。整天对着杀父仇人,有着机会报仇却毫无动静,难道不痛苦、不难受、不揪心吗?面对一个与自己有着深仇大恨的人,应该尽快想办法、找机会把他除掉才对,不应该放松,不应该犹豫不决。另一方面,哈姆雷特杀死了雷欧提斯的父亲波洛涅斯,虽然知道此事的人不多,但是哈姆雷特应该想到雷欧提斯很大可能知道这件事,而且这次比赛可能就与此事有关。如果真是这样,这就不是一场比赛,而是一场复仇之战。那么,哈姆雷特的境况将会非常危险,因为如果对方是为了向他复仇,他一定会想方设法将哈姆雷特置于死地。哈姆雷特是个聪明人,而且办事小心、谨慎,怎么会没注意到这一点呢?我甚是费解。我觉得,哈姆雷特如果真的要和雷欧提斯比赛,也应该在杀了万恶的国王之后,要不如果在比赛中被雷欧提斯杀死,那他就没有机会向国王报仇了,无法舒出心中的这口恶气,将会死不瞑目,想老国王那样变成一个冤鬼。在故事最后,哈姆雷特得以在国王惊慌失措的时候把他杀死,不容他去“洗涤他的灵魂”,得以“让他幽深黑暗不见天日的灵魂永堕地狱”,这是哈姆雷特所希望杀死国王报仇雪恨的“一个更惨酷的机会”。虽然哈姆雷特复仇成功,但是却成就了一个大悲剧,他年轻的生命也因此结束,没有机会再登基成为国王。我是一个非教徒,我对复仇的时间、场合等没有哈姆雷特这么讲究。我觉得,只要把仇人顺利杀死即可,既复了仇,又不被发现,安全功成身退。为了复仇不出差错,我个人不会同意和雷欧提斯进行比剑,对于国王的这一挑衅的打赌,我选择一笑置之,然后计划向国王复仇,把他送上西天。

    2009-12-19 09:16:49 作者:阮雨家
    • 0
    • 18098
  • 说电视小说《暗算》中的英雄

    谁破解了密码,谁就是701的英雄。最近看了电视剧版小说《暗算》,署名作者是麦家、杨健。麦家在之前就出版了小说《暗算》,而这本同名电视小说是杨健根据此书加以修改、改编成电视小说的,超出原著30万字。本书讲述的是特别单位701的故事,是一部直接反映反间谍部门的核心机关——无线电侦听与密码破译的作品;本书纵横三十年代,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将间谍战、密码战、无线电战听熔为一炉,穿插亲情、爱情、革命事业情,超能力者、数学天才、革命志士轮番登场,展开一场场殊死较量。破译密码者虽然没有动用真枪实弹,但实际上他们在进行着一场激烈的没有硝烟的战争,对国家、人民的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特别单位701的干部安在天为破译台湾特务的密码,先后找来两位异人,一位盲人阿炳,一位数学天才黄依依,同样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本文中,我主要想说说这三位英雄人物,特别是安在天这位“伯乐”英雄。阿炳、黄依依最后都成为了701的英雄,一飞冲天。但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两个本身却是弱者。阿炳是个瞎子,还有点傻傻的;黄依依是个不谙人情世故的人,一个另类女郎。但他们不甘示弱,并通过超人的意志和毅力,谱写了一曲曲强有力的人生。超人的意志和毅力都是因为他们心里有理想,有个精神层面的目标。有人认为与其说他们是“英雄”,倒不如说是有“心灵”的人,心灵被一味放大的人,他们把自己的人生交给自己认定的理想和信念,为此坚忍不拔,迎难而上,充分展示了一个人所能达到人性的高度和力度。他们的理想和目标,离不开一个人——安在天。首先是安在天把他们弄到701,并在他的关照下,他们两个逐步迈向成功的彼岸。“天生我材必有用”。阿炳,耳朵非常好,记性也十分惊人,却是个瞎子,还有点傻气,脾气也古怪。换做其他人,一般是不会要阿炳这样的人去工作,罗山就是这样。但是用人不能只看外表,就算选美也综合考虑外在美和内在美,用人要看他的能力和潜力。安在天觉得阿炳是个听力、记性方面的神人,正是701目前工作所需要的人,决定带他回去。这其中出现了一段小插曲,安在天能够顺利把阿炳带出乌镇,还有赖于三爸,他在上海工作,见过大世面,是个深明大义的人。其实这也得益于安在天的人格魅力。当那帮群情汹涌的被骗了的村民涌上码头想要拦阻安在天带阿炳“去做药”时,年老的三爸竟然不惜用自己的身体绑住绳索阻止失去理性的村民,被拖下水里并落得一身病。如果没有他,安在天他们可能就要遭受疯狂的村民们的伤害了。我觉得三爸也算得上个小小的英雄好汉,故在此把他提起。“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阿炳最爱的人是他妈,也最听他妈的话。他觉得他妈对他最好,不会骗他,不是坏人。瞎子的世界是黑暗的,他常常会缺乏安全感,他提防其他人是因为常常有人欺骗他,把他当傻子,因此对外界常常会有抵触。当安在天出现后,他本性的对阿炳好,阿炳也觉得他是个好人,值得信赖,把他当成了第二个妈,对他产生了依赖感,言听计从。阿炳是个“一根筋”,这有点像兰晓龙《士兵突击》里的许三多形象,他对一个人有了第一印象就很难改变了,还好他的判断一般是比较准确的,他能根据声音判断很多东西,如狗的雌雄,人的心肠……安在天了解阿炳,知道他像个孩子,他就循序渐进的将阿炳引导到工作上来,避免给他打击,尽量给他鼓励,例如“我想你一定行”。像阿炳这样的人,听到“安妈妈”一句这样的话,无疑给他注入了巨大的动力,显得会更加听话和努力。果然,他的回答就是“好的,我听你的。”在安在天的谆谆教导和悉心呵护下,阿炳对工作很快就上手了,而且找出敌方电台之多之快,创造了一个个世界侦听史上无人能破的记录。人是容易骄傲的动物,特别是对自己信心爆棚的人。此时的阿炳自信的以为已经找出了所有电台,不肯再去上班,而且以为别人都不相信他,情绪很是不好。这就是阿炳,就是阿炳的问题。他认定的事情九头牛都拉不回来。不过安在天却有能耐让他明白过来。他带阿炳去湖边散心,与阿炳促膝而谈,给他讲故事,终于让阿炳明白了还有一部分“想狡猾的大鱼一样”躲起来的电台还没有找到,阿炳又肯回去工作了。对待阿炳,不能用急进的方法,也不能讲空泛的大道理,这犹如对牛弹琴,得用通俗的话语让他自己明白过来。知阿炳者,除阿炳妈,安在天也。阿炳其实也有优点,他工作起来可以废寝忘食,工作热情、激情异常高涨,只需一根烟夹在手上就行。他很单纯,很听话,很努力,很知恩图报。安在天曾这样称赞过阿炳,“他就是这样,只要你对他好,他必滴水之恩,涌泉相报。”阿炳凭借他的顺风耳和惊人记性,轻而易举地揭穿了敌人的诡计,敌人的108部电台,共1861套频率全部被我方侦获并死死监控。一本新的“字典”诞生了。阿炳成了701的英雄。他创造了奇迹,创造了神话,完成了不能完成的任务,为我党的情报工作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这一切,除了阿炳的天分,更少不了安在天的懂阿炳、惜阿炳。可以说,没有安在天,就没有阿炳今天的光辉;没有安在天,阿炳的好耳朵也发挥不了如此巨大的效用,阿炳可能只能在乌镇给村民算算这、算算那而已。为了革命、为了国家、为了人民,正是这种信念的支撑,安在天才有勇气把阿炳从乌镇带到701,才有勇气让一个生理有缺陷的人去完成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阿炳是个听力、记性神人,但令他凭借这些优势变成千里马、变成大英雄的是安在天这位“伯乐”。安在天对阿炳就像对自己的孩子,超出了一个上级对下级的关系。一个英雄的横空出世,不能仅仅靠个人的力量,还需要很多外界条件的成全。“乱世出英雄”、“时势造英雄”也是这个道理。为尽快破解台湾特务的“光复一号”密码,安在天来到数学研究所招人。数学家黄依依因被领导认为政治条件不成熟,所以没有被叫去参加考试。但黄依依不是一个唯唯诺诺的人,她不服气、不服输,于是向安在天毛遂自荐,并且一展她的数学天分和密码功底。虽然数研所的领导极力推荐谢兴国且极力反对黄依依,但安在天凭借自己对两个人的判断,相信自己要找的人就是黄依依,认为她能够胜任破解密码的工作。于是安在天顶着压力,不顾他人对自己的误解,把黄依依带回去见领导。安在天认为黄依依天资极好,悟性极高,见识极广,在数学上又有非凡的能力,这种人天生就是密码的克星。因此他不管别人对黄依依的生活、作风等的负面评价,坚持要黄依依去破解“光复一号”。欣赏黄依依,需要智慧与勇气,需要国外的生活阅历和开放思想,这些安在天都具备。他敢要黄依依,换做其他人,不一定敢要她。黄依依是个另类,首先她是个女性数学天才,算盘也打得呱呱叫,正是“巾帼不让须眉”,最特别的是她的开放的性格与态度,这与当时并不开放的中国是格格不入的。但黄依依满不在乎,依然保持着西式风格,我行我素。如果她变成一个传统的中国女人,三从四德,她在数学方面就不会有这么大的创造力。如果不是她的不服输的毛遂自荐,安在天也不可能将她带回701。不过正是她的不合时宜的生活作风与态度,使得她死于一个泼妇手下。安在天知道黄依依是个另类,不能用常人的标准去要求她。当其他人责怪黄依依的无组织、无纪律的工作态度时,安在天常常为她开脱,为她说好话。他这样做不是出于私心杂念,完全是从工作、从大局出发。破译所很多人看不惯黄依依,特别是陈二湖,觉得她玩世不恭,但安在天却不认为她是个平庸之辈。他看重黄依依的才能,认为“光复一号”必须由黄依依继续破解下去。而且,安在天认为黄依依“她是我挑来的参赛选手,我是她的陪练队员”。在感情上难求相交,但他们两在工作上却是难得的心有灵犀。黄依依的探秘思路常常与安在天的不谋而合。安在天还把他的工作笔记毫无保留的都给了黄依依,给她提供想法,帮她调整方向,于是很快找到问题结症,使破译工作突破了困扰已久的瓶颈。安在天说:“我帮她,保护她,是因为我爱的是一个国家。”终于,“光复一号”破译了。潜伏在大陆的美蒋特务接二连三地露出了尾巴,我国公安人员频频出击,大批特务落网,从而极大地打击了一度嚣张的特务活动,确保了国家的安全、百姓的安宁。没有安在天,黄依依进不了701;没有安在天,黄依依在701难以破解密码。安在天大公无私,“在他心里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为了实现革命理想,可以抛弃一切,可以禁欲,可以足不出户,夜以继日地连轴干,废寝忘食,鞠躬尽瘁。”像安在天这样的人无疑是令人可敬,为了工作、为了革命事业鞠躬尽瘁。黄依依深深的爱着安在天,可以说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她大胆、赤裸裸的向安在天示爱,甚至主动以身相许。但是安在天却以工作为重,以亡故妻子为由,在爱情上一直把黄依依拒之门外。安在天还是男人吗?安在天是不是傻了?安在天难道像小龙女一样不食人间烟火?非也!非也!安在天不是一般人,是位难得的英雄人物,他万事以国家为重。如果他在密码还没破解时就拜倒在黄依依的石榴裙下,那他与一般的凡夫俗子有什么区别呢?当英雄过了美人关,他就会取得更大的成就。我认为作者是故意把安在天写成这样一个不贪女色的正人君子的,这样才是受称道的为革命事业献身的英雄形象。天才阿炳与黄依依在作品里都死了,这印证了天才在世俗面前肯定是要毁灭的说法。天才一般与世俗格格不入,而世俗的力量无穷强大,天才无法抗衡,最终难以摆脱毁灭的命运。阿炳死于他老婆在外面的私生子,黄依依死于一个情敌。天才也是人,无法避免世俗的“色”、“性”。天才也有自己的弱点,不能逃离世俗的厄运。英雄也有英雄的无奈。像安在天、阿炳、黄依依……他们的工作以“国泰民安”为终极目标,但工作本身具有的保密性,又使他们自身失去了最基本的人身自由;他们抛妻别子,埋名隐姓,为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利益绞尽脑汁,“暗算”他人、他国,然而最终自己又被粗粝的世俗生活“暗算”了。生活对他们不公,但这就是他们的生活,他们特别的命运。

    2009-12-19 09:11:31 作者:阮雨家
    • 0
    • 18093
  • “西”式爱情

    赵景深先生曾经说:“《西厢记》和《红楼梦》是中国古典文艺中的双壁。”是的,《西厢记》情节结构的安排,矛盾冲突的设置,人物性格的塑造,戏剧语言的锤炼,以及主题思想的表现等等方面,综合起来显示出的艺术光彩并不比三百多年后的莎士比亚作品逊色。相国之女崔莺莺和青年书生张生的相爱可以说是一见钟情。 张生看见莺莺后的第一感觉就是“正撞着五百年前风流业冤”,他被莺莺的美貌、说话弄得神魂颠倒,深深的堕入情网,不能自拔。“十年不识君王面,始信婵娟误解人。”张生遇到心仪的莺莺,改变了当初的上京应试的打算,“不往京师去应举也罢”。而且借口长老“有僧房借半间,早晚温习经史”,他是希望住在寺院里“近水楼台先得月”,便于追求自己的爱情。这在封建古代是非常的大胆的,张生把爱情看得比功名还重,这与当时社会风尚是离经叛道的。古代男子一般都是先立业后成家,男子应以事业为重,不应迷恋于儿女私情。但是张生却是一个特别的、不拘束于社会常规的人,如果他是一个“规矩”的书生,就不会产生他与莺莺的大胆、曲折爱情故事。他比《牡丹亭》中的柳梦梅要淡于名利,他之所以赴京考试,实出于无奈,是老夫人逼的,磨磨蹭蹭走的:“马迟人意懒,风送雁行斜。”当张生有机会与莺莺的侍妾说话时,他迫不及待的透露自己对莺莺的仰慕和心里的想法,对话如下:【末云】小生姓张,名珙,字君瑞,本贯西洛人也,年方二十三岁,正月十七日子时建生,并不曾娶妻……【红云】谁问你来?在封建时代,一个出自书香门第的儒士,不可能不知道儒家的礼节,不会不懂“男女授受不亲”的道理。可他却对第一次见面的红娘,在别人没有询问的情况下把自己的姓名、籍贯、生辰、甚至是婚配情况一一道来。他明显是想告诉红娘他喜欢莺莺,想娶莺莺为妻,希望红娘把这个消息转告莺莺。张生追求爱情是直接、大胆的。这种行为与张生的儒士书生身份极不相符。难怪被红娘抢白一顿,骂他是“傻角”。也正是他这种自相矛盾的行为让我们看到一个坠入情网的书生迂腐得可爱的一面,从而使剧本融入喜剧色彩。这样大胆、直白的追求爱情的行为发生在一个书生身上,让人看了忍俊不禁,顿然发觉张生的与众不同。莺莺也是一样,在佛殿遇到张珙后,就“每日价情思睡昏昏”,无情无绪,心事不宁,芳心暗许。月下烧香之时更是希望苍天保佑,让她早日嫁得一个如愿郎君,实则是希望苍天保佑她与张珙这对有情人能够早结秦晋。莺莺夜深花园烧香,听到有人墙角吟诗,当红娘说是张生那傻角时:“﹝旦云﹞好清新之诗,我依韵做一首。”多么大胆的莺莺呀。她虽是大家闺秀,但并不是唯命是从的小女子,她并不喜欢女子的“三步不出闺房,五步不离家门”的寂寞、无聊日子。她被父母许配给了尚书之子郑恒,如果不是遇到张生,她也许会走大多数封建社会女性的老路,成为家族联姻的工具。张生的出现,在她的胸间吹拂起一阵和熙清新的春风,唤醒了她内心深处对爱情的渴望。她与张生“隔墙酬和”时,诗云“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在《西厢记》中,莺莺她一上场,唱的是“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表现了她青春的苦闷,也预示了她将会产生的追求。第一次见张生,与张生“寺中一见”,莺莺“回顾觑末”,向张生投去钟情的目光,“临去秋波那一转”惹得张生“透骨髓相思病染”。“顾觑”、“秋波”一转,是她最初越出礼教藩篱的表现。这也说明崔、张一开始就是互相爱慕的。而且他们两也可以说是“惺惺的自古惜惺惺”。莺莺在道场上看见张生时,毫不吝啬的赞叹了张生一番:“外像儿风流,青春年少;内性儿聪明,冠世才学。扭捏着身子儿百般做作,来往向人前卖弄俊俏。”其实“张君瑞闹道场”这一段是非常滑稽的。在和尚为崔相国做法事这么深沉、严肃的哀事里,张生为了再见到莺莺,把她看个十分饱,便央求大师“小生湖海飘零数年,自父母下世之后,并不曾有一陌纸钱相报。望和尚慈悲为本,小生亦备钱五千,怎生带得一份儿斋,追荐俺父母咱!便夫人知也不妨,以尽人子之心。”且不去考究张生所说真假,他为了追求美色,竟拿父母出来作为幌子,在封建古代可否视为大不孝呢?可以说张生为了爱情是不择手段的,竟然连道场这样的场合也不放过。更滑稽的是,莺莺——作为“孝子”,父亲死了,在做法事的道场,依然有心情去观察张生这一小子。张生与莺莺的行为是与当时当景和封建礼教矛盾的,也正是他们的不拘于礼教、敢于追求,所以他们才会冲破重重困难,终于成就一段好姻缘。第二本戏开始就用孙飞虎过场,交待兵围普救寺这个重大事件。接着用法本慌上过场,下面游泳老夫人慌上过场,渲染舞台的紧张气氛,在崔、张爱情故事里陡起波澜,引起观众对莺莺命运和张生追求爱情的担心,运用了制造悬念的手法。张生此时挺身而出,上演英雄救美的好戏。这也是剧情需要,当读者读到老夫人在法堂上高叫“有退兵之策的,断送莺莺与他为妻”时,心里都希望张生此时能站出来,这样他就可以轻松地娶心爱的莺莺为妻了。但当他成功解围时,出乎意料的是老夫人却反悔了。其实也不必太大惊小怪,这样的情节才更加波澜起伏,才更加凸显他们两追求爱情之路的艰辛,更加有力的鞭斥了老夫人所代表的封建势力。孙飞虎听说莺莺“眉黛清颦,莲脸生春,似倾国倾城的太真”,带领五千士兵围困普救寺,限三日之内将莺莺献出与自己成亲,否则烧寺、灭人。莺莺不愿与贼汉为妻,想出一计:“不拣何人,建立功勋,杀退贼军,扫荡妖氛,倒陪家门,情愿与英雄结婚姻,成秦晋。”莺莺这样说,应该就是希望张生出来杀退贼军,首先是莺莺对他有意思,其次是普救寺这个偌大的和尚庙里,很难找不出第二个俗人,难道莺莺肯嫁给一个和尚为妻?这也是世俗所不允许的。这在文章也是有考据的。当时张生站出来说他有退兵之策时,莺莺也“只愿这生退了贼者”,说明张生想借这个好机会娶莺莺为妻,莺莺也希望娶自己的人是张生。一书生退五千士兵,真是“难得此生这一片好心!”更可笑的是,老夫人居然吩咐法本长老在法堂上高叫:“两廊僧俗,但有退兵之策的,断送莺莺与他为妻。”拿莺莺悬赏,竟然还包括出家的和尚,表现了老夫人色厉内荏、惊慌失措的情态,又是对“礼教”、“佛法”的莫大亵渎与讽刺。张生妙计立了大功,老夫人安排小酌,吩咐红娘去“单请张生酬劳”。张生可谓是高兴万分,还没去赴宴,便设想去莺莺那饮酒并在卧室内和莺莺做亲。莺莺知道母亲“用谢恩小酌办喜事”,一开始因喜筵草草而护婿怨母,后来又因爱情如愿以偿而喜悦万分。但事实并不如人意。老夫人并不想把女儿嫁给张生,她想悔婚。当莺莺出来见张生时,夫人说:“小姐近前拜了哥哥者!”张生、莺莺、红娘一听,就觉得不妥,明白老夫人想赖婚。因为金元时代有近亲不婚的成俗,老夫人让莺莺叫张生哥哥,就是不想让张生嫁给张生。老夫人说出来的原因是:“奈小姐先相国在日,曾许下老身侄儿郑恒”。其实老夫人除了这个原因,还因为封建时期都讲究门当户对,而张生却是个一穷二白的书生,老夫人因此不想与他结亲。老夫人在这里又一次暴露了她的缺点,言而无信。知道老夫人想赖婚,莺莺内心激起的波澜比张生还要壮阔,还要大反应,可以看出莺莺内心蕴藏着追求幸福爱情的勇敢,她激烈反抗老夫人,后来毅然转化为“仰图原德难从礼”的实际行动。一个封建大家庭女子,竟敢多次骂自己的母亲,骂母亲的不是,实在少见。张生遇到老夫人赖婚,他无可奈何,他说“既然夫人不与”,小生“只今日便索告辞”。张生智竭思穷,只有伤心,还想“寻个自尽”。这一点他闭上贞烈女子莺莺。这其实也是平民身份、地位的无能为力和一介书生的不寻反抗的通病。幸好有聪明、沉静的红娘,她看到张生如此失落,便说:“街上好贱柴,烧你个傻角。你休慌,妾当与君谋之。”因莺莺小姐深幕于琴,红娘叫张生要趁机借琴抒情。红娘是个丫环、妾女,但她表现出来的机智、勇敢、远见却与她的身份不太相符,书生张生、小姐莺莺、老夫人在很多时候都比不上这个小丫环。红娘替张生、莺莺出谋划策,为他们搭桥牵线,她又智斗老夫人,可谓是有勇有谋。一般的丫环哪敢对太上老君不敬,连说话大声点也不敢,怎敢对她无礼。但红娘做到了,她就是一个不一般的丫环,一个不一般的女子。莺莺与张珙之间的爱情,红娘功不可没,没有红娘在两人之间传书递简,积极奔走,两人冲破礼教束缚,走在一起则尚需时日。汤显祖说王实甫笔下的红娘,有“二十分才,二十分识,二十分胆。有此军师,何攻不破,何战不克”,明确指出了红娘在《西厢记》中的重要地位。那些所谓的大户人家,所谓的知识分子却比不上一个出身低贱的丫环,王实甫在本文是否是想借红娘对封建的家族制度、科举教育制度进行讽刺呢?我想应该是。丫环红娘聪明机智且富于正义感,如果没有红娘的鼓励,崔、张的爱情就难以发展,没有红娘的见义勇为,穿针引线,崔、张的结合就不会成功。那么,《西厢记》中红娘是最富吸引力的人物,她使全剧为之生色,而这也恰好说明了莺莺性格的软弱处。在红娘的安排下,张生以琴传情,莺莺听后说“他那里思不穷,我这里意已通”。张生又弹歌一曲《凤求凰》,希望小姐有文君之意,听出自己的心。莺莺听完,“是弹得好也呵!”也发出“张生呵,越教人知重”的称赞。莺莺月下听琴后,知道张生要回家乡时,叫红娘“是必再着他住一程儿!”为了挽留张生,莺莺“不问俺口不应的狠毒娘,怎肯着别离了志诚种!”张君瑞害相思,得了重病,莺莺不免心有挂念,叫红娘去看望他,看他说什么,然后“我自有主意”,莺莺开始自我打算了。“只因午夜调琴手,引起春闺爱月心。”张生写了一书信让红娘带给小姐,表达了对她的思念。为表诚意,张生表示“小生久后多以金帛拜酬小娘子”,用市侩的眼光小看了红娘,红娘针对张生的市侩尽情敲击,彰显了红娘的直爽个性和高尚的精神品质。其实红娘不仅仅是位“牵线人”,她还是个很不错的人。莺莺看了张生的简帖儿,假装怒骂红娘,然后又马上圆场:“﹝旦做揪住科﹞我逗你耍来。”红娘被耍,也不甘示弱,故意不告诉小姐张生今日如何。这一对主仆甚是有趣,情同姐妹,活泼可爱。后来莺莺回信给张生,借诗暗约张生“今夜花园里来”,也对红娘使了心计。红娘知道后,也故意不瞧破她,让她自己露馅。可是当张生去湖山边跳墙搂莺莺时,莺莺“赖简”,对张生的举动非常生气,翻脸变了卦,让张生“吃了一场气”,病更加重了。张生一大男子,为情所困,为情所伤,证明他对莺莺爱得深、爱的真。张生病重,老夫人派红娘去看望,莺莺又写一好“药方儿”让红娘带给张生。这次她又寄情诗给张生,约定“今宵端的雨云来”。经过多次测试、考验张生,莺莺应该相信张生是真的爱自己,肯为自己付出。她之前可能也害怕张生只是贪图自己的美色,不愿轻易就范。她要追求的是与自己志同道合的配偶,她希望找一个真心爱自己,自己又喜欢的如意郎君。“仰图厚德难从礼”,莺莺决心违背封建礼教与张生私合。于是在红娘的协助下,张生终于与莺莺“成就了今宵欢爱”。一双心意两相投,春宵一刻值千金。莺莺蔑视功名富贵,恨“蜗角虚名,蝇头微利,拆鸳鸯在两下里”,她觉得“但得个并头莲,煞强如状元及第”。莺莺由追求爱情幸福走向了对传统价值观的叛逆。老夫人本想“拷红”,不料红娘反戈一击,打中老夫人要害,制伏了她。老夫人“恐辱没了俺家谱”,终于准许张生“将莺莺与你为妻”,但是张生必须“明日便上朝取应去”,“得官呵,来见我;驳落呵,休来见我”。张生不负众望,一举及第,得了头名状元。他心里一直惦记着莺莺,因此他人还不能回乡,托琴童带一信回家报喜。张生果然是个志诚种,高中之后并没有因为身份地位的改变而抛弃莺莺,而是急于赶回河中府与莺莺团聚。两个人的爱情强调的是男女双方的真诚感情,强调双方的相敬互爱,没有任何功利目的。莺莺回信,并寄汗衫一领,裹肚一条,袜儿一双,瑶琴一张,玉簪一枚,斑管一枝给张生,”权表妾之真诚“,表达自己对张生的深深爱意。其实莺莺也怕张生高中出人头地后,会将自己抛弃。可见从一而终的贞操观念依然根深蒂固,显出了身为女子的被动。但他们两个果然是情深意重,情比金坚。因此后来郑恒的诽谤张生,也未能阻挡张生与莺莺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西厢记》里相国之女崔莺莺和青年书生张生的爱情几经波折,几经磨练,最终还是经起了多方考验,战胜封建传统,完美收场,爱情大团圆结局。《西厢记》是一首优美动人的爱情诗,它的美,美在词、美在景、美在意境。

    2009-12-19 09:07:35 作者:阮雨家
    • 0
    • 18099
  • 鱼儿之死

    华南师范大学南海学院08行政管理(电子政务)2班 黄秋菊  没有雨为其哭泣,没有风为其送行,没有苍天的挽留,没有大地的眷恋,它们就这样,悄然离去,只留下我默默哀悼,在天边吹起生命的挽歌。可爱的小鱼是我所能看到了,跃动的生命,春天的希望。小小的鱼儿放在精致的瓶子里,异于书桌上一堆杂乱的死物,鱼儿是那么引人注目,那么令人销魂。游动的生命特别可贵,特别新鲜,看着鱼儿的游动,我似乎看到了生命的永恒。只可惜,苍天似乎更爱让美丽的生命暴毙。精致的瓶子里,海草漂浮着,红金鱼慢慢地游着,黑金鱼,却沉淀了下来,往昔游动的生命,幻化成漂浮的灵魂,只剩那个没有生命的躯壳。我疑惑,生命怎么可以这样轻易离去?只有红金鱼孤独的游动,我要怎样才能把这生命好好延续下去?有人说,生命不需要精致的装饰,不需要美丽的囚牢,你只要给它多一点空间,它便可以好好活着。我便把精致的瓶子扔掉,把鱼儿放在一个并不美观的盘子里,加了许多的水,还有泥土,还有海草,尽量给它营造大自然的粗犷,叫它在似曾熟悉的环境里,好好生活。有人说,鱼儿的记忆只有七秒钟,它游过的地方,过了七秒钟之后,便会忘记,重游原地时,只当是又一新的环境,所以即使是在小小的鱼缸里,它也不会厌倦,它的生命充满了新奇它的生命没有烦恼,有时真羡慕鱼儿可以这样轻易遗忘,遗忘的世界里没有烦恼,即使有,也是那么七秒钟。是我不懂珍惜生命还是生命之神不懂珍惜你?给了你更大的空间,你却还要追求更广阔的海洋,纵身一跃,掉在地上,没有人发现的挣扎,没有人听到你的哀嚎,就这样一个转身,你离开了水,也离开了这样了世界。空空的盘子里,没有生命的动静,只有灵魂在漂泊……鱼儿之死,引发我对生命的思考。生命不需要太多华丽的装饰。如果是囚牢,即使美丽,也应选择放弃吧?没有了自由的空间,囚禁在美丽的花园,即使享尽所有人世繁华,也只是虚无,只能透过玻璃偷窥外面的世界,这是很可悲的事。若是被困于美丽的花园,若是偷窥到外面的世界只有邪恶,只有饥寒,只有疾病,我情愿与世界一起受罪,也不愿独自享乐,看着别人痛苦,自己怎能快乐?只有与众人一起痛苦,才能感受到痛苦的快乐吧?有了足够的自由,我也不需去追求太多的空间了,太多的追求只会叫人在追逐的过程中失去自我,失去自由,甚至失去生命,正如红金鱼之死。海洋之大,你能游过的又有多少?盘子之小,你能记住的又有多少?物欲横流的世界里,人们不能拥有太多东西,也许可以表述为,人们要追求的东西太多。有多少追求就有多少痛苦,而快乐,只存在于追求得到满足的那么一刹那,用一个海洋的痛苦换来一滴水的快乐,值得么?七秒钟的记忆,七秒钟的烦恼,七秒钟的快乐,七秒钟的世界,如果人的记忆也只有七秒钟,这个世界将会变成怎样?  

    2009-12-19 00:56:04 作者:依米
    • 0
    • 18083
  • 天亮了,我就该睡了

             夜夜都在等待你,家里的灯火从来没有在你回来之前熄灭,就只是为了等你回来能够看清楚家里的路是怎么走的,让你不会在黑暗中磕磕碰碰,甚至是跌倒。为了你,那盏灯我换了又换,结果你还是没有回来。    你从来都不知道,我无法面对灯光,灯光太亮了,照得我的心好像毫无保留的展示在人前,而人的眼光就像是一把利剑,直穿我的心窝,深深的伤害着我,我被伤的体无完肤,在自己的残海中一片一片地收拾我的心灵碎片,顺便收拾着我对你的那份感情。    我在深思,我到底为什么要这一份我觉得幸福但是事实是我并不幸福的感情呢?我为什么要这么的作贱自己呢?真的,我是不是真的是很傻呢?还是你想夸奖我傻得可爱?我该是时候离开了。等你的每一个晚上,我都是彻夜不眠的。我无法面对灯光,我不知道灯光中我是怎样活过来的。    我害怕黑暗,在黑暗中,自己一个人是多么的寂寞啊,阴冷随时会把我吞噬,将我从我的最好的一面逃到我的最坏的一面,我的人生的最黑暗的一面,最害怕别人知道的一面。没有人看得见我的内心的深处,只有黑暗,或者是与黑暗共存的人才会看得出我的最真的一面。我害怕面对这么的一个真真正正的我自己啊。    终于等到你回来了!    你知道吗?我差不多是一整夜没睡,就是在等你。为了你,我可以说是什么事都做了,你叫我去杀人我都帮你安排,你叫我去安排你的约会,我也安排了,那到底还想我怎么样呢?我真的是爱你,可是你却视而不见,可能是我的不喜欢整天都将爱挂在嘴上吧。其实我不喜欢告诉你我是爱你的,因为我不想你知道,也不希望你知道,只有这样我才能安静的看着你,爱着你,而不会被你嫌弃。    看着你又是彻夜不归,我的心真的是好痛,但是我没有劝阻你,我还是会像以前那样安排你的所有的行程,包括你的私生活,一件一件的耐心的帮你安排得妥妥当当的,让你毫无忧虑地生活。你知道我在深深的爱着你吗?不用猜都知道你永远都不会知道的。你的心思从来就不会放在我的身上的。看着我的一举一动,你绝对猜不到我的爱你的那颗心在跳动。    天亮了,又是我应该睡觉的时间了。请祝我晚安吧。等我醒来的时候我会继续帮你做事的,而且不需要你来告诉我我都会知道我要做的是什么事。    晚安!

    2009-12-17 20:32:05 作者:何荣华
    • 0
    • 18083
  • 爱的离开

     活在一个不属于我的世界里,其实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我甚至已经忘了我回家的路了。哪里才是我的归家路,我的家在何方?心已经淡了,就算月圆了,花开了,人团圆了,而我,依然还是我。慢慢的,淡淡的,带一点的伤感,带一点悲哀,更是心的空虚,无法填补。早已破碎的心,我该拿什么来修补我的心,修补我的爱?花在我的悲伤中凋谢了,月亮在我的叹息中由圆变缺。我依然在原地,等候你的回来,等候你的绝情,等候你的最后的一句。我们分手吧。这个世界不属于我,我再也没有理由去眷恋,再也没有理由去挽回曾经是我的世界了。我放弃了,放弃了忧伤,放弃了人月团圆,放弃了爱。更是放弃了你。不带走任何一片有关于你的记忆的云,不带走任何一阵又关于你的记忆的风。雷鸣了,闪电了。我在风雨中沐浴那一片阳光,唯一一片属于我自己的阳光。那样美丽的阳光,那么忧郁的阳光,就只属于我一个人。他的世界里的阳光是多么光彩耀人,令我不得不离开。我的阳光是如此的阴冷,不带一丝温暖感。泪水不知不觉的留了下来,我已选择离开,离开你,离开我的阳光,离开我的空气,再见了。如果有来生,我定然不会选择你,我只是天生的阴人,不见光,不爱温暖。不再爱你了。

    2009-12-17 19:56:45 作者:何荣华
    • 0
    • 18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