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命题,想起二零一一年各大媒体报刊报道过广州地区对小贩实行“零容忍”打击政策,消息一出,舆论哗然一片。
的确,在残酷的社会竞争中,城管与小贩的相互斗智斗勇给大众上演了一出出精彩的闹剧。城管与小贩的关系,就像猫和老鼠,一个要抓,另一个要逃,然而,这对二元矛盾的对立面都折射一个最根本的核心——利益。利益的存在,生存也跟着落地生根。
小贩——这个更多具有贬义含义的名词,似乎也涉及普通下层百姓的生活状态,可我更愿意用“社会弱势群体”来替换,因为他们的生存状态总是被政府部门所忽略、抹杀,在他们中间,不乏有挣扎生存的弱者,他们占据某个不起眼的角落,守着摊子,盼着过往的行人能望上一眼,能停住脚步,固守着薄利多销式的经营,只是为了多赚一些,挣扎着生存有时候又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情,更不必说还有那一场场胆战心惊的追逐。生存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与利益联系上的话。
如果说政府部门下决心整治乱摆乱卖,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美化市容市貌,对此我不持任何反对意见,相反还要持赞赏的态度。然而,当城管与小贩的一场场闹剧每每上演街头的时候,我疑惑着:这究竟是一个打着为人民服务旗帜的利民政策,抑或只是一个宣示对乱摆乱卖行为咬牙切齿,乃至痛下决心彰显政绩彪炳的空口号?一个走过场形式?
一直以来,政府部门高声呼喊:民主与法治。但不应忘记真正内涵,民主是要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法制又必须依附于民主去运行。再者,民主的内涵包含着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法律并非案头上冷峻空洞的文件档案,也并非执法人员挥动的执法教鞭。小贩的存在是经济发展的产物,他们乱摆乱卖、占道经营源于对政策法规的无知,但也源于政府缺乏有效的治理措施和合理的解决手段。
当前,我国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呼唤着“中国梦”的到来,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如果失去生存权和发展权,那么我们又如何为建设“幸福中国”“幸福广东”而贡献自己的力量呢?诚然,历年来城管与小贩无止境的战争成为乐此不彼的话题,要改变这种剑拔弩张的敌对关系,政府部门莫让执法人员手中的教鞭肆无忌惮抽打百姓残弱苍白的面孔,要让劝说替代谩骂、法理替代蛮言,引导替代驱逐,要尊重百姓的生存权和发展需求,要以倾听和善导为主,做好城市规划工作,或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帮助更多弱势百姓转变就业方向,这才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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