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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空间维度上叙述——鲁迅小说《孔乙己》初探

时间:2013-04-06 21:03:42     作者:丘文辉      浏览:9702   评论:0   

在空间维度上叙述  

——鲁迅小说《孔乙己》初探    

     

莱辛在《拉奥孔》中,将艺术区分为时间艺术和空间艺术。在他看来,小说属于时间艺术,是以动作情节的冲突和发展为主要表现对象。这种区分,至今仍然起着重大的理论意义。但是十九世纪以来小说创作实践却对莱辛的这一观点发起了挑战,时间“有时也是小说家们的敌人”,“回忆也好,预想也好,对‘时间老人’都不感兴趣”。罗杰·夏塔克指出:“二十世纪强调的是与早期变化的艺术相对立的并置艺术。”这说明,从描写时间变化的事件到表现空间并置的事物,是传统小说发展到现代小说的一个重要转变。    

在笔者看来,中国小说在遭遇“现代性”时,首先遇到的是一个空间性的问题。从空间知觉的角度重新审视中国现代小说的发展历程,我发现,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孔乙己》似乎是空间形式的一次成功的尝试。在《孔乙己》中,鲁迅采用了各种各样的艺术技巧突破单一的时间叙事模式,追求空间化的效果,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体现了“格式的特别”,本文将就《孔乙己》的空间形式的特征,作一些初步探讨。    

空间叙述主要是淡化时间的作用,不完全是按照时间顺序来组织材料,而更多的是按照事情本身的内在逻辑来组织的。其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叙述者、地域范围、景物设置、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等等。    

从叙述学的角度看,《孔乙己》中的第一人称的“我”是咸亨酒店的小伙计,他既是故事的一个角色,又是作为叙述者的身份而存在的,他是处在掌柜的凶脸孔和顾客的恶声气的夹缝里“活泼不得”的半大孩子,“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因为他是咸亨酒店专管温酒的笑伙计,而孔乙己是一个常来店里喝酒的人,孔乙己的身世、不幸遭遇、性格弱点等,最容易为他所了解,所以他是孔乙己生活、性格和悲剧的见证人,孔乙己的一切都是通过他的所见、所闻而表现出来的,这就使得他的叙述出自自然,没有半点矫作装束之态,相反,由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来做回忆,不加修饰地娓娓而谈,富有童真性,既凝练,又含蓄,耐人寻味。    

显而易见地,文章以“我”的身份从侧面进行描写的。所谓侧面描写,就是在描写人物形象时,通过其他人物对这个人物的种种反映,去间接地表现他的性格和精神面貌。鲁迅正是从“我”这个小伙计对待孔乙己的态度和看法这一个侧面去描写孔乙己,从而增强了真实感,体现出生活的真实和艺术的真实。例如,从“听到人家背地里议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至“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这段话,作为小伙计的“我”说出来,显得自然、真切、平易、朴素、如话家常。孔乙己的历史、生活和他善良的一面、好吃懒做的思想和习气,都一一道出,毫不掩饰和做作,是读者从外到里看到了孔乙己的性格和精神世界。实际上,这也是作者对孔乙己的褒贬、抑扬。    

从地域范围来看,主要是集中在咸亨酒店,它既是人物活动的场景,又是孔乙己这个典型人物出现的典型环境。孔乙己所生活的时空环境,从宏观角度看,既具有强烈的地方色彩(鲁镇的咸亨酒店),又弥漫着浓郁的时代氛围(19世纪末期),对于这些,作品都不是泛泛而谈,而是通过作者精心选择并细致描写的咸亨酒店反映出来。同时,在作品里,最能体现环境独特性的,除了特定的场景外,还有由各种人物组成的特定的人物世界,如贪得无厌的掌柜、冷漠的酒客、天真的孩子、残酷的丁举人、善良的小伙计等等,构成了一个别的作品里没有的、只出现在鲁镇咸亨酒店柜台内外的所特有的具体的人际关系网络。这些人物和主人公孔乙己发生这样那样的联系,促使他行动并影响他的行动和命运。    

咸亨酒店的酒客,很明显地可以划分为两个不同的等级:以出卖劳动力为生的短衣帮和以地主、读书人、有钱人为主的长衫客。短衣帮只能站立在柜台外喝酒,长衫客则可走进屋里的雅座,点酒点菜,慢慢吃喝。在这个小小的酒店里,除了顾客与顾客之间有阶级差别,酒店职员之间也有极大的等级差别。如掌柜与小伙计“我”的差别。    

社会环境方面,“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而且,这是件“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长衫,为什么他不愿意脱下这件长衫呢?那是因为在他看来,他是读书人,是“圣门学徒”,人家算什么呀,怎么能跟自己相提并论呢!虽然同样穷困,他自以为自己跟短衣帮还是不一样的,长衫是读书人区别于“短衣帮”劳动者的一种标志,何况它还可以用来求取将来的“朱紫贵”呢!所以,他固执地不肯脱下。可惜,这件长衫却毫不留情地衬托出了他的卑贱和潦倒,贫穷的生活又使他没有能力成为一个可以悠然踱进酒店隔壁房子里的长衫主客,其结果是孔乙己自己只能成为咸亨酒店里顾客分类的一个例外,即“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然而,酒店里的人对他也不买账,不仅长衫顾客取笑、挖苦他,就连与他同是站在柜台外面喝酒的短衣帮也嘲笑他、轻蔑他,在那些短衣帮看来,孔乙己自命清高、好摆读书人的架子,自以为高人一等,而且又好吃懒做,什么营生的活路也不会干,不愿干,虽然他们与孔乙己的命运是那么相似,他们同样受着剥削和压迫,过着最低等级的非人般的生活,受着“三座大山”的残酷压迫,但是,他们仍然不能互相认同、互相同情、互相帮助,以致团结起来,共同反对剥削和压迫,而是互相诋毁、互相轻蔑、互相鄙视,这是为什么呢?    

由于长期受封建思想的束缚和毒害,加上小生产者自身的局限,社会上一般人变得是非不分、麻木不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倒是很喜欢看热闹,挖着人家流血的伤疤自娱自乐,把孔乙己的痛苦和屈辱作为自己茶余饭后寻开心的笑柄,冷漠地往别人的伤口撒盐。这是一种何等冷酷、凉薄的社会环境,何等变态的“国民精神”啊!不难想象,酒客“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的伤疤了!”的话语,给孔乙己所带来的,是何等严酷的伤害,这使他陷入多么狼狈、尴尬、难堪的境地,使他感到人世的炎凉、可怕,这对于他自尊心的打击是多么致命的啊!这跟吃人的礼教又有什么区别呢?    

尤其重要的是,孔乙己与丁举人的矛盾冲突,他们本来同时是读书人,按理说应该惺惺相惜的,但是,他们一个没有爬上去,无权无势,无以为生,一个爬上去了,有钱有势,作威作福。他们非但没有和睦共处,反而闹翻了天,因为孔乙己没长好眼睛,偷了他家的书,“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一语道破天机,丁举人凭借着自己手中的权势,任意毒打孔乙己,不仅使他平时脸上布满伤疤,而且最后竟然残忍地将他毒打致残、凄然死去。统治者骄横凌虐的吃人本质,致人于死地却逍遥法外,丝毫不受法律的惩治和道德的谴责,在这里暴露无遗,这不就是封建统治腐朽没落、残酷野蛮的体现吗?    

正是在这样的社会环境和背景下,孔乙己的死亡是毫无疑问的事情,是必定无疑的,孔乙己自从那次被打断了腿以后出现在咸亨酒店,“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了”,由这里已经大致可以看出些端倪来了,而且后面更是明显地可以看到“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了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后面,作者推测说:“大约孔乙己的却死了。”其实,这已经不是推测了,这只能是必然的事实了。孔乙己这样一个潦倒落魄的知识分子,到了这步田地,也只能有这一条路可以走了。因为无论是统治阶级,还是劳动阶级,甚至于是小孩子,都不需要他,这个世界已经不需要他了,空间用他杀的方式完成了自杀的行为,使得那些“极其普通,极其平凡的人事里含有一切的永久的悲哀”。    

《孔乙己》是由传统时间小说向现代空间小说过渡的一个范例。当然,我们说《孔乙己》是中国现代小说空间形式的一次成功的尝试,并不意味着它已经具备了空间形式的发达的完备形态。但是,这也不能降低它在中国小说史上的开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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