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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

时间:2010-01-23 16:50:39     作者:绿窗文学社      浏览:18074   评论:0   

作者:华南农业大学石翠兰

供稿: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

 

 

 

曾经有一个故事,说有个记者问放羊的小孩,为什么放羊?答:为了挣钱,挣钱干啥?答:盖房子,盖房子干啥?答:娶媳妇,娶媳妇干啥?答:生孩子,生孩子干啥?答:放羊!

     一个教授对他的研究生说,你们虽然都是研究生,但很多人本质上还是农民!大家惊愕,窃窃私语。他说你们为什么读研究生,很多人是不是想找个好工作,找好工作为了什么,为了找个好老婆,吃喝住行都不错,然后生孩子,为了孩子的前途更光明,这些不就是农民的朴素想法吗?那个农民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子女比自己更好?说说你们很多人是不是农民思想,什么时候,你能突破这种思维模式,你就超脱了。

     期末了,图书馆真是“人才济济”啊,一到四楼找不到一个空位。为什么复习?为了考个好成绩,考个好成绩为了什么?为了拿奖学金,然后找个好工作,找好工作为什么,为了成立一个好家庭,然后生孩子……没想到大学为中国培育了千千万万的农民!

     自从看了《血色浪漫》之后,我对自己的大学生活重新进行审视。上大学究竟是一个过程还是目的?钟跃民说他喜欢那种“在路上”的感觉,因为生命的旅途中充满了激情和喜悦,所以在他的眼中,当军官和卖煎饼是同一回事,都是生活的一种方式。回想自己短短的20年生涯,一直活在大人的期望里,从没有想过什么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也许多年以后,我疲惫地拖着一副躯体,爬在金钱和权力的迷幻中,终我一生,这也许有很多人看来是个不错的结局。王小波说:“生活不可避免地走向庸俗。”

      凯鲁亚克说“一群灵魂不安的人在寻找身心的归所;一群精神困顿的人在拷问终极的信仰。” 他否定着人活着的目的性,人只是在不停地走,永远不知道前方会有什么样的故事发生。我们带着梦想出发,可是走着走着却忘了自己为什么出发,生活变成了我们活着的目的,就像放羊只是为了娶媳妇,读书只是为了找工作,工作只是为了赚钱。

      海德格尔曾说,整过人生或者整个人类,都是处于在路上。这路,不是指地上有形的路,而是通向人生目标或答案的路。或许偶尔在某个夜里,我可以梦到自己在路上奔跑。当然,我希望自己在梦醒后扪心自问:我到底需要什么?这个问题将伴自己一生,答案永远在前方。

 

 

如果我不是我

时常在想,如果我不是我,我又将是谁?如果我是我,我又是谁,我从何处来,又到何处去?

庄周梦蝶,醒来自问:“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这一句成为千古迷惑。很多时候,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待着,因为这个时候,我的心是属于我自己。我原以为我是属于我自己的。可是更多的时候,我的嘴角带着微笑,向着别人点头,说着应酬的话,这时,我心里突然有一个声音在说:这个不是你。

很回避去想过往的一些人,一些事,因为我会为我自己伤痕累累的穿插在成人丑陋的世界里感到可怜,那个嘴唇干瘪,那个孤独无助小小的自己,这需要怎样的坚韧和无奈啊!长辈说,孩子,你真懂事!懂事,其实是不该属于一个孩子的,它只是我为了得到肯定而在长辈面前卖乖,那包含着一个小女孩怎样的纯真和惶恐!妹妹说,姐姐,你是我孩时的偶像,你就像我的长辈一样。每每听到这,我感到很神伤,为自己的早熟,敏感而又脆弱的心。我跟妹妹是两个不同国界的人,我的不安是她永远都不会懂得,80代后跟90代后永远都有时间和空间的差距,而这差距是永远都不能逾越的。

    佛说:诸法无我,一切众生都只是随缘而起的幻像。

    存在与否,真的不懂。

    希望自己永远是自己!

 

 

我眼中的贾探春

在《红楼梦》的金陵十二钗里面,贾探春聪明,能干,能决断,是我非常欣赏的一个人。我这人从小就有一种“期男”意识,希望自己是一个男子汉大丈夫。话说当年老爸知道他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三天三夜没有睡觉。我应该是个八尺男儿,即使不能金戈铁马,醉卧沙场,也应该玉树临风,“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只可惜现在却为一个娇弱的女子。在《红楼梦》第五十五回,­赵姨娘为兄弟赵国基死后的丧葬赏银一事来跟探春聒噪,探春急切中有这样的话:“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读到这,于是我对探春有了一种更深的情愫。

    探春浑名“玫瑰花”,人称“刺玫瑰”,她的聪敏、伶俐、大方与“二木头”姐姐迎春形成鲜明的对比。迎春在贾府是嫡出的小姐,可是她生性懦弱,连她房里的丫头婆子都能欺负她,而探春恰巧相反,有非常强的自尊心,尊严神圣不可侵犯。抄检大观园时,在探春看来,“引出这等丑态”比什么都严重,她“命众丫鬟秉烛开门而待”,只许别人搜自己的箱柜,不许动一下她丫头的东西,并且说到做到,绝无回旋余地,在婢仆前竭力维护作主子的威信与尊严。“心内没有成算的”王善保家的不懂得这一点,动手动脚,所以当场挨了一记巴掌。

其实,在日新月异的今天,要想活出自我,女孩子都应该学学探春的“才自精明志自高”,学学探春的自尊和自爱,学学探春的才干。有时跟男同学聊天,聊到将来的就业,聊到未来的生活,我最反感他们以一种性别优势自居,用鄙视的眼光望着我们女生,然后说一声:“你们女同学怕什么,毕业的时候找不到工作就找一个人嫁了呗!”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可以让我们依靠一辈子,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也没有什么比自尊、自立、自强和自爱更重要了。很欣赏亦舒的一句话:“我的归宿就是健康与才干,一个人终究可以信赖的,不过是他自己,能够为他扬眉吐气的也是他自己,我要什么归宿?我已找回我自己,我就是我的归宿。”

在《红楼梦》中,史湘云“寒蝉渡鹤影”,林黛玉“冷月葬花魂”,迎春被禽兽不如的中山狼害死……相对这些“万艳同悲”的结局来说,探春踏过风雨路三千,远嫁他乡成为王妃是一种比较好的结局,我相信这是曹公对探春的一种厚爱。

 

 

局外人

读加缪的书,我时常感觉很晦涩。前几天,在图书馆胡乱奔走,偶遇他的《局外人》。刚拿到这本书,脑子里闪过的字眼是什么是“局外人”,是在说我吗?在这个世界上,有的人是主角,有的人是配角,有的人甚至是跑龙套的。在每个人各自的国度里,不管他是多么得卑鄙或者龌龊,他都是主角,可是在旁人的生活里,不管你是多么的高尚和无私,你也是个局外人,我们都搞不清谁到底是谁的过客。 

     翻开加缪的《局外人》,劈头就是这么一句话:“今天,妈妈死了。”让人心弦一紧。可是,接下来默尔所竟然没有哭。不惟接到通知母亲去世时没有哭,就是在母亲在下葬时也没有哭,而且他还在母亲的棺材面前抽烟、喝咖啡···看到这,或许我们会为他的无情而感到吃惊。可是,更让人气愤的是他在母亲下葬的第二天跟女友去海滨游泳,去电影院看滑稽片,看完后还带女友回到自己的住处。他帮名声不好的邻居惩罚自己的情妇,面对老板在巴黎开设办事处,他竟然一点热情没有,面对人人向往的巴黎,他说:“很脏,有鸽子,黑乎乎的院子……”面对爱情,他说“怎样都行,我大概是不爱她的”。最后,他迷糊的杀了人,可对法庭上的辩论漠然置之,可是却对自己的辩护律师的“才华大大不如法官”感兴趣。在临刑的前夜,他似乎觉醒了:面对着充满信息和星斗的夜,他第一次想这个陌生的世界敞开心扉。他感到或许过去是幸福的,现在也是。

      默尔所的荒诞提醒着我们,存在于这个世界是否需要理由?张晓风说:给我一个解释,我就可以再相信人世一次,我就可以接纳历史,我就可以义无反顾的拥抱这荒凉的城市。我还找不出这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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