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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与美学

时间:2010-01-03 19:33:43     作者:木子瓶      浏览:18081   评论:0   

《诗经》与美学  

木子瓶   

《诗经》是我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全书收集的主要是陕西、山西和中原地区一带的作品,涉及从贵族到贫民的各阶层人士,内容十分广泛,深刻反映了殷周时期,尤其是西周时期至春秋中叶社会各个方面的生活。《诗经》不仅直接或者间接都揭露了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以及世态人情、民俗风习等等,而且把所要揭露的这些主题都以诗歌的形式表现出来,其中饱含真挚的情感,还树立一些丰富独特的形象。总而言之,《诗经》不仅具有重要的文学价值和史学价值,它还具有很独特的美学价值。  

《诗经》的美学价值当然必须用美学研究的基本原理来解读。现在,在美学领域有很多种不同的美学理论,所以必须采取其中的一种理论来解读。对于《诗经》,我觉得用“美源于主体的需求”①这一理论是再合适不过了。  

我们都知道,在当代,“从来就没有所谓本体的美”这一由西方哲学提出的本体概念,只是人们为了认识的方便而设立的一个“神”,美学研究者们却一直将它视为真实的存在,这是美学研究走进死胡同的根本原因。“美也不存在于客体上。事实上,美只能是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是人们对意境的情感评价,是主体对自己的无意识需求在意境中获得象征性满足的情感评价。”这就是美源于主体的需求。人们之所以漠视这一事实,是因为审美活动是发生在无意识领域,并不为意识所把握,所以人们一直不能确定它的真实所在。  

如此说来,按照“美源于主体的需求”这一观念,《诗经》体现出来的美,就是源于当时人民的需求了。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论证。  

《诗经》中,内容题材特别广泛,有祭祖颂歌和周族史诗、农事、燕飨、怨刺、战争徭役、婚姻爱情等等。祭祖颂歌和周族史诗主要见于《诗经》大雅和周颂、鲁颂、商颂这“三颂”中,大多是以祭祀、歌颂祖先为主,或者叙述部族发生、发展的历史等,由此可看出,我国古代特别重视祭祀,因为上古时代的人们正处于人类历史上的童年期,对于自然一无所知,他们畏惧自然的力量,因此需要创造一个“神”来压制自然,这个“神”可以是自己的祖先,而这个“神”就慢慢衍化为我们今天美丽神奇的神话传说了。如大雅中的《生民》写的周始祖后稷的神异诞生,是履帝迹生子的神话,实际上是只知有母而不知有父的母系社会的折射。这种描写充满神话色彩和人类童年的纯真气质。始祖后稷是感天而生的,一出世就经受了种种磨难,还有栽培五谷的事迹,既反映了当时特有的社会背景,又满足了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而创造的神话来控制人民的思想。所以这其中体现了《诗经》的历史价值,同时它神话般的色彩也体现了美的价值。当然还有农事诗中体现的当时农业生产和农夫的生活状况,以及劳动人民的不幸和痛苦;飨诗中君臣、亲朋欢聚宴享的上层社会的欢乐和谐,表现出浓厚的宗法观念和亲族间的脉脉温情,以及礼的规则和道德风范;怨刺诗和战争徭役诗的出现则意味着当时周室衰微、社会动荡、刑政苛酷的时代来临,人民置身于水深火热的苦难之中;爱情诗则是表追求、言思慕、叙幽会、寄怀念、述爱情、抒哀愁之作。这些都证明了《诗经》立足于社会现实生活,所叙写的祭祀、宴饮、农事是周代社会经济和礼乐文化的产物,还有对时政世风、战争徭役、婚姻爱情的叙写,展开了当时政治状况、社会生活、风俗民情的形象画卷,这就是美的体现。  

《诗经》关注现实,抒发现实生活触发的真情实感,具有强烈深厚的艺术魅力。它的形式体裁、语言技巧、艺术形象、表现手法都显示了《诗经》的美。例如赋、比、兴的运用,如《七月》叙述农夫在一年中的生活,就是用赋法。《卫风·硕人》描绘庄姜之美,用了一连串的比:“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分别以白嫩的白茅芽、冻结的油脂、白色长身的天牛幼虫、白而整齐的瓠子、宽额的螓虫、蚕蛾的触须来比喻美人的手指、肌肤、脖颈、牙齿、额头、眉毛,形象细致。“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两句动态描写,又把这幅美人图变得生动鲜活。此外,《诗经》的叠章、叠句叠字和押韵方式,都是具有一定的特色的,这样不仅使得语言有音乐美,在表意和修辞上又具有很好的效果。总之,《诗经》的语言形式生动形象,丰富多彩,往往能“以少总多”,“情貌无遗”(《文心雕龙·物色》)达到传神的境地,把美融入其中,又见诸于形,为后来的诗歌发展作了铺垫。  

在《诗经》中,可以利用史学的一些方法来看出“美源于主体的需求”。例如,《周南·桃夭》是女子出嫁时所演唱的歌诗。唱出了女子出嫁时对婚姻生活的希望和憧憬,用桃树的枝叶茂盛、果实累累来比喻婚姻生活的幸福美满。其中“桃之夭夭,烨烨其华”,我们都知道这是把年轻美丽的女子比作怒放时的桃花,用花之美来比喻年轻女子的貌美。但是据历史考证,在原始时期,早期的人类是没有花之美的意识的,也就是不认为植物是美的。因为那时是渔猎社会,人类极少对植物有需求,就算是采集果子时也是只是等待果子成熟时期才会去采,根本不会关注植物的生长。还有一个很有力的证明,就是古代遗址中发现的原始图腾全部都是动物,根本没有植物的图腾,这说明植物在原始时期是没被关注的,自然谈不上是美的东西。到了农业社会初期,人们食物开始加入谷类植物,开始增加对植物的需求,也开始进行农业种植,这才逐渐关注植物的生长,逐渐对植物产生美的观念。这就可以从《周南·桃夭》中看出了,当时人们认为花是美的,所以才有桃之夭夭,烨烨其华”的用花之美衬托人之美了。这也就符合了“美源于主体的需求”这一美学观念了。要是没有对植物的需求,也许就没有“植物是美的”的观念了。  

另外,孔子对《诗经》作过“正乐”的工作,甚至也可能对《诗经》的内容和文字有些加工整理。这也说明《诗经》融入了一些儒家思想准则,如礼乐。在当时,儒家推崇社会用礼乐来美化人生,建立和谐之治。礼和乐是中国社会的两大柱石。“礼”构成社会生活里的秩序条理。礼好像画上的线文钩出事物的形象轮廓,使万象昭然有序。孔子曰:“绘事后素”。“乐”涵润着群体内心的和谐与团结力。中国古老的礼乐文化,直接秉承农业社会人们的自然观与社会观,具备了审美的价值。既然天地以和为美,那么人类社会的礼乐也是秉承天地之和而产生的,中国最早礼乐文化中的美学观念,具有将人伦与天地相贯通的精神蕴涵,也是当时儒家追求礼乐与天地同和的审美观。到了春秋战国时代,传统礼乐进一步分化与重组,人们开始将诗歌从音乐、舞蹈分离出来,同时又注重其中的内在联系。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赞扬孔子整理《诗经》时的贡献时指出:“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可见孔子非常重视《诗经》与礼乐既相结合,又相独立,以发挥各自不同的效用,这与孔子强调诗歌与音乐具有陶冶性情之功能,以美化人生,培养人格是有很大的关系的。  

《诗经》所展现的美学价值远远不止以上这些,我只是选其中一个角度谈谈而已。  

 

 

注释:①参考单国华老师的《美源于主体的需求》。单国华,韩山师范学院中文系写作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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