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院农林经济管理1班,谢镇伟
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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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背《老子》颇有感悟。初读《老子》,不禁为他的某些论断,某些观点感到迷惑和耐人寻味,如“无为而治”、不尚贤,使民不争……则无治“(老子第三章),但读后细想,说得不乏有道理,给我一种拔开云雾见明月的豁然开朗。其中《老子》中的“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与“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分别出自二十二章和七章)使我感触良多,初读感到有些在胡扯,尔后细思,不禁拍手叫绝。
不争而争
老子曰:“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意思是说只有不与人争,天下才没有人能够与他争。我认为争有四种境界,第一种是不能争而争;第二种能争而不争;第三种能争而争;第四种是不争而争。第一种人是自不量力的人,不了解自我的人;第二种人虽落个清静,但一生必无大的建树,在现实社会中是不可取的;第三种人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自己想要的成就,但也会失去很多,如知心的朋友,和谐的人际关系,平静的心态;第四种人,腹有诗书不外露,低调谦虚是他的标签,刚开始或许不被世人所关注,但久之必然发现他的才华,一旦被发现,必然一飞冲天,一日千里。老子那句话正体现了这一点。
不争不是不能争、不去争。不争是一种心态,不刻意追求,不刻意表现,保持一种平和、自然的心态。不争是为了把重点放在自己身上,自己与自己争,战胜自我,提高自我,不断使自我趋于完善,从而做到天下莫能与之争;而不是把重点放在和别人的比较上,浪费精力于勾心斗角之中,使人际关系恶化,心力交瘁,无力竟争。不争是一种争的手段,不争致辞力于提升自我,和谐人际关系,使自己的光芒温和地绽放,渐渐获得他人心悦诚服的认同和肯定,从而达到争的目的。不争而争,争别人所不争,争别人所不敢争,争别人所不屑于争,争别人没法与之争;不争众人都乐于争,不争自己所不善争,节我之力之时,提我之心之能。与人争,嬴固然可喜,但输了不乏有些伤心,而且嬴虽喜,但可能伤害到那个输的人,不利于人际关系的发展。
不争是为了营造一种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心态,使自己更有精力去提升自我,建立良好的人脉,从而做到天下莫能与之争;不争是为了更好地争,不争方能做到对任何事都能对之坦然,处之泰然。宁静致远,淡薄名利,不大喜大悲,更高效地自我提升,与人无害,与己有利。如此下去,试问天下谁能与之争呢?
不私而私
不知有谁曾说,人是一种自私的动物。虽然不完全正确但其中也不乏有些道理。试问自古至今能真正做到完全不为自己着想,只为他人的人能有几个?若有,也屈指可数吧,对于整个人类来说,也近似于无了。人总是自私的,只是自私的程度不同,自私的方式不同罢了。“休管他人瓦上霜,各扫门前雪”、“人不为自,天诛地灭”正是人们自私的真实写照。曹操一句“宁可我负天下人,也不叫天下人负我”更是把自私表现得淋漓尽致。人具有创造、思考等动物所没有的能力的同时,也存在贪婪、自私等劣根性。欧洲靠血腥殖民的崛起正是这些劣根性的最好表现。自私是人的属性,所谓圣人、贤者只是他们善于克制自我,使自己趋于完善或者把自己的劣根性通过与平常人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罢了。
完全不自私的人是不存在的。我认为自私有三种境界,第一种是纯粹的自私,自我为中心,不顾他人的利益,为实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属于最低级的“自私”;第二种是以私易私,不做夸本买卖,不愿做与己无关、与己无益的事,最注重“等价”与“收益”,属于中级,也是最多人的一类;第三种是不私而私,不计较自己的得失,常做一些举手之劳、顺便做的事,与自己的得失相比,更注重自己的感受,非物质的收获,此乃最高境界。
第一种境界的人可想而知,最终结果只有一个——失败。
第二种境界的人,虽然很符合实际,但因常计较自我得失,使自我被这物欲纵横的社会所淹没,迷失自我,难觅知心朋友,常久处于孤独之中,常常处于勾心斗角、世俗纷争之中而不能自拔,最终弄得自己身心疲惫,感叹命运不公。
第三种境界的人,前两种境界人虽会说他傻,但暗自为他折服、赞赏他。有时虽累,但却怡然自得,顺便可以获得别人的认可、赞同。别人看来,他得不偿失,但他实际得多于失,友谊、赏识、赞赏、人像、美名……他的不私反而成就了他的私。
老子的“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正是不私而私境界的体现。不私并不是无私,而是通过别人认为无私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目的罢了。不私能做到与人无争,搏取人赞赏,积聚人脉,平和心态,何以不能成其私?不私是实现私的手段,私才是不私的真正目的。试问世人几人能真正明白老子的意思呢?
不争,天下莫能与之争;不私,天下自成其私。这种境界是我人生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