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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连载·精品

  • 女孩莫的爱情封印

     (一)芳华尽散我倒了一杯水递给眼前这位内心此刻无法平静的少女,她叫莫,莫是美丽的,而且又是不可多得的一个个性化极强的女孩,但是再特别的人自然在内心深处也有人性最脆弱的一面,她深信她可以改变世界,可惜的是世界并不会因为她而改变,也不会因为她个人的不幸而停止了公转的脚步。没有人能够想象得出莫遭遇过何种不凡的经历,那是一种近乎心灵的震撼,透过莫的眼睛,我用记者独有的敏锐的洞察力尽可能地去搜寻女孩内心深处的心影,那是一道无法拂去的阴霾,更是绝望过后的支离破碎的残骸。眼前的莫用她纤细的手接过我递来的水,一口气喝了个见底,那是内心不满的强烈宣泄,还是对青春的无怨无悔,抑或是痛彻心肺的深深懊悔与自责……莫已分不清究竟自己的选择是对还是错,她只知道自己的心已经脆弱得就像一只只剩下半杯水的玻璃杯,在她人生的十字路口,她不知道是否应该继续忍痛喝下仅剩下的半杯水,她也应该比谁都清楚,那样做的话就跟喝下毒药没什么两样,还是选择落落大方地把那半杯水倒掉,她不想日夜受尽记忆的折磨,但是又不得不从痛苦中解脱出来,她还年轻,毕竟还有很长的路在等着她。女孩一直都是坚强的,在她的生命中除了为她自己,她很少为了别人流泪,并不是她生性冷漠,而是她觉得流泪不是她应该做的事。和其它的女孩子一样,莫也会有时敏感的近乎神经质,也拥有属于自己的梦想和少女对爱情的美好憧憬,她期待着她的白马王子有一天也会手捧着玫瑰向她翩然而至,虽然她不太善于与男孩子相处,但这是少女纯洁的梦想,而且一般都能够美梦成真,只不过是谁先谁晚的问题,美丽的梦在少女的眼中静静的盛开延续。在莫就读的那所学校里,只要是认识她的人都会评价莫是一个性格比较孤僻的漂亮女孩,暗地里都会喊她的绰号称其为冰美人,不错,她是美丽的,但是上天赐予她美丽的同时却忘记了送给她欢乐,她的微笑可以说是无数少男的杀手锏,但是她的独有的冷漠也另男生们望而却步。她是美丽的,但也是不幸的,她的美丽与哀愁同在,因为她离异弃她而去的父母,也因为她的寄人篱下,她的不幸缠绕着她,无法安宁,在她的人生中总会潜伏着大风大浪,而她早已习惯,再大的苦她无言的吞下了,坚强的她只把困难和挫折看成是生命的洗礼,毕竟人总要在逆境中得以生存。细心的我无意中发现,在女孩莫的左手腕上留有一道浅色的割痕,此时的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心酸。莫论其年纪也不过是正值风华正茂的时候,可是又有谁会知道在莫稚嫩的肩膀上曾经有过多少她本不应该承受的负荷与重量,那是一种心灵上的超重与失衡,是常人无法背负的伤痛。莫的声音早已沙哑,她告诉我她曾经不止一次的想到结束自己的生命,但是始终没有做到,也许是她对人世还有仅存的一点留恋,她也不希望她自己的生命就这样毫无价值地陨落,她更不希望自己的存在就好比昙花一现过后的凋零与空虚。我合上笔记,命令在场的记录员停下沉重的笔杆,面对眼前这位身心憔悴的女孩,我已经实在无法忍心继续追问下去,这一次,我记住了女孩写满忧郁的脸。 (二)在梦里外面的城市依旧喧嚣,人们日夜奔走在这所她曾经居住过的城市。莫在这里长大,在这里上学,在这里工作,她早已习惯了这里的一切,她喜欢这所城市的节奏,不紧不慢,这正是她多年如一日向往的生活,她生来有些愤世嫉俗,她不会被鸡毛蒜皮的小事而自寻烦恼,相反的,她为她所感兴趣的每一件事而津津乐道,她知道她只为自己而活,别人怎么看自己根本无关紧要。当年的高考莫以她不差不好的成绩考上了一所外地的名不经传的小本科,当然这不是她梦想所要来的学校,她也曾经闪过要考清华北大的远大志向,不过她很清楚自己有多少斤两,那个念头也只能永远是一个园不了的梦。她到了读大学这个年纪仍然没有拍过托,虽然在别人的眼里她近乎是一个没有感情的动物,但是她也曾经羡慕那些相拥在一起手牵着手的亲密情侣们,莫是喜欢浪漫的,自然也就喜欢浪漫的生活,她觉得人生最幸福的事莫过于和最深爱的人一起慢慢变老,这就是她所向往的,也是她为之追求的美好生活。她也曾经有过生命中的感动,那是长大以来父亲的第一次拥抱,在别人眼里是那么的普通与平常,但那是父亲给她的仅有的爱抚,她把它铭记在心中珍藏着,因为大多在常人眼里看来小事一桩的事情,一到她就总会峰回路转,那是一种渴盼,更是一种奢望,不为别的,她所能够做的,也就是自己给自己带来欢乐和学会享受苦难多于欢笑的人生,她已经不怎么懂得如何微笑,因为周围的人们给她的人生和幼小的心灵留下了太多的苍白,她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去安然的面对太多的人和事。她自己也说不清楚有些事情的前因后果,她只知道自己想做的事情就一定会去做,不管结果成败与否,她注重的只是精彩的过程,她不会在人生的道路上患得患失,因为那样的话到头来只能落得个竹篓打水一场空的下场,她不是会做那种想不开的事的小傻瓜。莫的一个最大的特别之处还在于自从和小学儿时的最要好的玩伴分开以后,就再也没有过知心的朋友,她也想像其他女孩子一样能够结交一帮能够无话不谈的贴心朋友,但是因为曾经的好友对自己的背叛,她不想去再相信任何人,她也不知道她除了自己究竟还能够相信谁。她就是这样自由自在,来无影去无踪,没有人知道她下一秒会做什么事,会去哪一个地方,天知道。  (三)爱情记事本当我重新见到莫的时候,女孩脸上多了一份平和,只是依旧无法摆脱那份深深的忧郁气质。我本来打算谈一下轻松的话题,先不讲那些女孩不愿提及的往事,出乎我意料的是,莫竟然主动得向我说起了她的爱情经历,这是先前几个记者不能完成任务的最头痛的问题,而我却有幸能够另她自己开口,让我越发欣赏眼前的这位女孩子的不凡之处。欣赏她的勇气和她的执着,她要我发誓为她写一本关于她的小说,她要让世人敲响警钟,在她善良的内心深处,她绝不希望再有第二个她的故事重新上演,她不希望历史在倒退的步伐中艰难的前进。我答应了眼前这位美丽善良的女孩的不情之请,毕竟她将会是我笔下的众多小说中点睛的一大亮点。莫是一个积极上进的女孩,多年以来她都是自己省吃俭用勤工俭学挣得的,在大学里,她不能像室友们一样过着安适的生活,她不能像其他同学一样尽情的在课余时间享受听音乐和看小说的小乐趣。她在大学里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做兼职中度过的,没有社交活动,没有自己可以自由可支配的时间,在她的生命里,一切都是一种习惯,更多的是一种迫于生活的无奈。她也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只可惜原本天赋不多的她也只能听之任之,残酷的现实让她失去了选择的权利。人生的道路上有失也会有得,莫虽然在生活上有很多的不如意,但是她的美丽就是她最大的无形资本,她的身边不乏追求者,但她并没有为任何人感动过。只是记忆中有过一个另她心仪的男生,他叫峰,峰是大学里面能力和各方面都很优秀的社团干部,他们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莫是属于文学派的女生,虽然她对自己的文学功底尚且满意,但是和出色的峰相比还是有一段距离的,她相信女人最宝贵的护肤品和营养品就是知识,而且自信的女人是最美丽的,她对峰的好感仅限于感觉,直到毕业的那天,她依然没有让峰知道,她知道峰也是喜欢自己的,这就足够了。毕业的这一年,她把峰写进了自己的爱情记事本,一页一页地翻看着……  (四)爱情首日封抽屉里多年累积下来已塞满了大大小小的信件,大都原封不动的静静地锁在了抽屉里面。这些年莫已经将峰渐渐地遗忘了,她的生活充斥着忙碌,一天下来,她除了累还是累,这是上班过后唯一的知觉了。房间里那块空荡荡的镜子里,女孩莫惊奇地发现自己变了,真可谓是容颜易老,时间的年轮就像赛车一样飞速旋转,这一次,她不得不停下来为自己好好考虑终身大事了。她对自己的故乡没有丝毫的感情和依恋,故乡留给她的,都是童年辛酸的回忆,她爱这座城市远多于故乡,虽然期间也有过苦涩的印记,但是她在这里学会了人应该怎样生活,在这里她感觉到一丝丝属于自己的小幸福。莫厌倦人情世故,她不精于如何与人打交道,当然也不会刻意去讨好人,她很少得罪人,冷漠只是她的外在,是她桀骜不驯的生动诠释,她也有善良的一面,只不过她不喜欢在人们面前流露出太多的真情实感。在她成长的环境里,缺乏对爱的感染,缺少了家人和亲友的关爱,她很多时候都感到了孤独的恐惧感,孤单是一个人,忧伤是一个人,失落也只有自己相伴。在错误的时间里,遇见错误的人,是一种不幸;在对的时间里,遇见错误的人,是一种无奈;在错误的时间里,遇见对的人,只能是一声叹息;在对的时间里,遇见对的人,是一种幸运。在莫的生命中,出现了足以改变她一生的人,他是她幸福的伊始,又带给她一生难以磨灭的回忆。莫在社会上没有任何社会背景,这些年她都是靠自己的头脑和双手在一个并不出名的外企公司里面干出一番事业的,她是一个自强而又普通的女孩,她很容易在生活上得到满足,在事业上她是一个女强人,没有条件,她就会尽可能地创造条件和等待时机,对手并不可怕,对她来说,世界上最可怕的事莫过于是自己输给自己,她早已把自己当成了一台永不停止运转的大功率马达发动机。她在事业上是成功的,在经历了无数次挫折的背后,久经沙场的她已经能够成熟老练地应对一切。和他的相识是在一次大型的商品交易会上,那时的莫并不知道他是一家国内知名企业的总裁,他已经在另外一个城市有了自己的家庭,而且一个年纪和莫相差无几的儿子。他第一眼看到莫的时候就有眼前一亮的感觉,那是一种久违的冲动,他为莫独有的冷漠所折服,那是一种独具魅力的地心吸引力在逐渐驱使着他冲破道德的围墙,他欣赏莫的性格,在家庭和道德观念的束缚之下,他害怕给莫带来伤害,也害怕给自己的家庭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一向敢作敢为的他也有些迟疑不前了。就仿佛是上天的旨意安排一样,莫的公司与他的公司阴差阳错的竟然成了合作伙伴,两人在邂逅再一次相遇了。由于工作上的需要,作为公司的骨干两人有了更多的接触,经常因为业务的事一起通宵达旦,这时的莫只是把他当作自己的前辈。经过一段时间的合作,两人由合作伙伴演变成了朋友,这是莫多年以来结交的第一个异性朋友,她发现自己和他在一起的时候能够毫无戒备的无话不谈,他幽默风趣的谈吐另她哈哈大笑,自从认识他以后,她的笑容逐渐多了起来,奇怪的是她自己倒没有怎么察觉,只是同事称赞她那迷人的美丽微笑时她才意识到了这一点,她的生命中多了几分快乐,一扫以往的哀愁,莫因此对他打心里多了一份感动。莫也说不清楚是什么原因驱使她拨通了他的电话,这一天莫在公司里受了委屈,就因为自己没有社会背景而眼睁睁地看着人家抢走了原本属于自己的升职机会,她为了这一天的到来付出了不少努力和血汗,其实她也曾有过心理准备,毕竟好事情很少会降临在自己的头上,她需要找人倾诉,不然以她的性格不说出来的话一定会郁闷而死。电话拨通了,她也意识到自己的莽撞,不应该在深夜快三点的时候打电话给他,以致一时想不出该从何说起,只是声音有些许哽咽,电话的那头传来一个成熟男人温柔的关切的问候:“莫儿,你怎么了,受了什么委屈了吗?”莫听到对方的声音后心中不免泛起一股暖流,没想到这个世界上也会有人关心自己,她不是孤儿,但是她早已经把自己当作了了孤儿,她厌倦了没人疼没人爱的日子,她害怕被人抛弃,所以她总是在人们面前全副武装起来,只有她自己才知道她并不是那么地坚强,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一个再也平凡不过的女孩,她不需要物质和金钱,她需要的是温暖的爱。从那以后,莫有什么烦心事和不顺心的事第一时间都会找到他向他倾诉,两人很快地坠入了爱河,莫知道他已经是有家室的人,但莫并不喜欢做小说里常说的第三者,她不会去刻意拆散别人的家庭,因为当初父母的离异也是第三者的介入,她不想自己成为造成人家家庭不幸的罪魁祸首,她只希望能够和所爱的人在一起就足够了,那些名分对她来说一文不值。莫只希望有人关心他有人疼爱她这就已经足够了,其他的她不会太在乎。看着心爱的他忙于在两个城市中奔走,而且时间一长,他的妻子凭着女人天生的敏感察觉到了丈夫的出轨,他曾经幸福的家庭也因为莫的无辜卷入而破碎了,他就这样在两个女人之中周旋,他还是像当初没开始前既不想失去莫,也不愿失去家庭。此时的莫也有些后悔当初的决定了,她再次困惑,不知是去是留,如果离开,自己又会再次失去依靠,况且她已经深深地爱上了这个年纪长她一倍的男人,她又不能选择破坏别人的家庭。很多时候她也幻想过以后属于自己的家,但她深知那是遥远的,也是有点虚幻的。   (五)爱情封印她爱他,所以决定离开。但当她做出这个重大决定之后的不久,她发现他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没有出现过。她向人打听他的去向,结果都是没有关于他的任何消息。多年过去了,她还是单身一人,她不相信自己会被别人抛弃,但他和她之间已经没有了任何的联络,就像断了线的风筝,无法挽回,也无力拯救这段苍白的爱情。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爱,窒息也是理所当然的,似乎在她的生命里,随时都要做好最坏的打算已是一条铁定的规律,命运对莫是残酷的,但是她无力反抗命运的不公。她选择结束自己痛苦的一生,不过最后还是活了下来。这些年来,她一直保留着和他在一起时所用的电话号码,为他日夜守候着,他欠她一个解释,为了这个她用一生等待的解释,她相信她最爱的男人不会如此狠心地不明不白地离开自己。她会为了他一直等下去。天下没有不老的红颜,数十年来她在无尽的等待中守候着属于她的爱情,她回想其自己走过的路,是多么地不堪回首与辛酸。她不相信曾经深爱过自己的他会背叛自己,夕阳下她独自流泪。莫怀念他的温柔的安慰和贴心的爱抚,还爱着他,却也一直在恨着他,恨他的无情,恨他的始乱终弃,更加恨当年他的不辞而别。岁月总是无情,她总喜欢一个人到当年他和她最喜欢一起散步的情人桥上看风景,只可惜如今早已物是人非,一张曾经熟悉的面孔在莫的有生之年再一次浮现在莫的眼前,那是他的脸,眼前这位和自己年纪相仿的人身上弥漫着他当年的气息,只见眼前的这位似曾相识的男子的旁边有一张轮椅,轮椅上的老人正是当年自己深爱的人。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双眼,相视良久,才发现当年的他已经认不出自己,而且没有任何的反应,她的眼泪已经模糊了整个脸颊,她早已顾不得旁人紧紧地与昔日的恋人相拥在一起。可悲的是,她从他儿子的口中得知,当年的他迫于精神上的巨大压力得了一种怪病,最后失去了所有的记忆,他名下的那家公司也因经营不善而倒闭了,莫没等听完,就已经晕倒在地不省人事了……等莫醒来后,此时的他依旧温柔地像当年一样关切地问候她,只是如今在他的眼里,她只是充当着一个陌生人的角色……可悲,可歌,可泣也!       

    2007-07-27 02:26:25 作者:雨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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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偷偷爱你【编辑推荐】

      (谨以此文献给许晓铃,感谢她对我所有的好) 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苏旭树会变成我的噩梦。在我兴高采烈地准备着与李幕白的第一次正式见面的时候,他居然把公车线路弄错;在我为了李幕白精心打扮了一个钟之后,他不小心泼了我满身橘子水;在我紧张而又兴奋地等着和李幕白看电影的前一刻,他把我的电影票弄丢了;在我终于难得地与李幕白独处的时候,他万分焦急地出现一把拉起我就跑,结果只是因为我送他的花开花了!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苏旭树!我到底是哪里得罪你了?凭什么我的爱情一遇到你就这么悲惨?就不说小时候我喜欢上一个男生你居然跑去告诉我妈,也不说你把我第一封情书私吞了,这一次,这一次我好不容易让我喜欢的男生也喜欢上我,结果………结果你又出来捣乱!我拜托你,老大,我谈恋爱的时候你可不可以不要出现啊?求你积点阴德了啦。”终于,在我与李幕白的约会第n次失败后我忍不住对苏旭树河东狮吼。苏旭树却一脸不屑,“姓李的有什么好的?也就你这种肤浅的小女生会喜欢,一点品位都没。”“OK,就算我肤浅,但我已经不是小女生了,我已经到了连我老妈都允许我恋爱的年纪了。你不要自己单身就非得拉我下水陪你好不好?你没魅力也别不许别人没魅力啊。都不知道谁肤浅。”我白了他一眼,“再说了,人家李幕白有什么不好,我就觉得他什么都好,至少他不像某人一样是我的瘟神。”“瘟神?没有我这个瘟神,你能从那么个小屁孩活蹦乱跳长到今天这么大?我还真看错你,肤浅就算了,还忘恩负义。小朋友,过河拆桥是不对的,小心天打雷劈啊。”我只能用鼻音“哼”地回应他。他说得没错,很小的时候他就很照顾我了,只因为他比我大3岁又住我隔壁,刚好又读同一个幼儿园,同一所中学,我妈每次见到他都会说:“旭树啊,洁芬是你的妹妹,你要帮阿姨好好照顾她哦。”每次苏旭树都会乖乖地点头,然后说,“阿姨,我知道了。”然后从我妈手里拿走本该属于我的零食。除了抢走我的零食之外,他对我一切都很好。下雨的时候为我撑伞,我懒得去吃饭的时候帮我打饭,有人欺负我的时候第一时间出来保护我,经常带我去吃各种各样的小吃,替我在电影院门口排队买票……诸如此类。印象最深是有一次我们到工地玩,突然“天外飞石”,差点就砸到我的头了,苏旭树一把拉过我,把我的头压在他怀里,最后他的背就光荣牺牲了,为此我妈一直觉得很对不起苏旭树的母亲,不过从那以后我妈就很放心地把我交给他了。我很习惯地依赖他,几乎什么事都告诉他,一有困难立刻就想到他,记得那时很流行“有困难找警察”我总是很奇怪,找什么警察啊,我找苏旭树就好啦。我就是这样,从小到大,从大问题到小问题,基本上就是苏旭树帮我解决的,就连我跟李幕白第一次正式见面的公车路线我都是让他帮问的,虽然结果他给我的根本就是错误的。不过,可能就因为他对我太好了,连老天都嫉妒我,每次我的恋爱都夭折在他手里。有时我很怀疑会不会我注定一世孤独,上大学之前我总是这样安慰自己,“这样也好,我不会分心,学习不会落下了,说明他还是我的幸运星的。”而且我有时想起小时候经常玩的一个游戏,一群小朋友玩过家家,多了个女孩,我们就抽签谁做没有爷爷的奶奶,每次我都没有抽到,而且每次抽谁是谁的新娘,我总是抽到苏旭树。为此我的朋友们还取笑我们“缘分天注定啊。”所以我想我不会终生孤老的,大不了到最后我勉强嫁给苏旭树。可是,现在我都大二了。我已经过了我的19周岁生日了,正向我的20岁迈进。总不能现在我的爱情又毁在他手上吧,从某种意义上说这还是我的初恋。于是我决定我要好好保护我的爱情。我要跟苏旭树约法三章。“第一,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除非我主动找你,否则你都别找我了。第二……”“等一下,那如果我有急事找你呢?”“那就找吧,不过我可警告你,像花开草死这样鸡毛蒜皮的小事你最好就不要来烦我了。第二,如果你在路上看到我跟李幕白在一起,你要绕道走开。第……”“那要是没能绕道呢?”“那也别跟我说话。第……”“那我能跟李幕白说话吧……”“苏旭树!你少给我捣蛋了!跟他也不准,打打招呼就赶快过去了。第三,你最好赶快去找个女朋友。”“啊?为什么啊?”“这样你就不会太空虚了,你就有很多事要忙了,就没空打扰我了。如果你现在还没找到,我可以提供个人选给你。”我说的倒是真的,我老早就想撮合他跟陆小眉了。那家伙都不知道在我耳边夸他多少次了,什么“人很老实,很幽默,又负责任,长得也不错啊”我的耳朵都快长出茧子了。我就差跟她说,“小姐你要真觉得他那么好你就上啊。”“不要。”又是这样,每次我说给他介绍女朋友他都断然拒绝。“苏旭树你是不是心里有喜欢的人了啊?不过不像啊,我都没见你跟谁亲密过,会不会是那种见了一面就喜欢上的但是又再也见不到的了啊?”对这个问题我一直很好奇,相比我的花心,苏旭树的爱情可谓是一片空白。我问过他,他却说,“我不像你,我喜欢上了就会一辈子喜欢了,很珍贵的当然不会那么随便啦。”“你少梦幻了,再也见不到了还喜欢什么。”“那就是没有啦?”他摇摇头,“我不如某人随便啊。”于是我很郑重地得出我的结论,“苏旭树,我知道了,你的性别取向有问题。因为你从小就跟我混一起所以对女的没啥感觉。”见他不说话,我直接就确定我的结论了,也安慰了他一番,“没关系的,现在社会很开放的,我也能接受的。不过可能阿姨比较难接受一点……”“张洁芬!你谈恋爱谈疯了是不是?”于是我很荣幸地接受众人瞩目。我只好自我安慰,相比身边这个男人的歇斯底里,至少我是优雅的。 (配图:汤炎忠;图片提供:黎志毅)苏旭树完全就不把我的约法三章当回事,他照例天天找我,照例天天扮演瘟神的角色。我烦不胜烦,倒是一旁的陆小眉乐得不得了,眉开眼笑地跟苏旭树聊天,完全不体会我的苦处。我看着他们两个谈笑风生的样子,终于想到了一个方法。“小眉,你是不是喜欢苏旭树啊?”一个月高风黑的晚上,我钻进陆小眉的被窝,忍住仰天大笑的冲动。“少乱讲了。”“这有什么啊?你看我喜欢李幕白,不也主动出击?……”“你那叫什么主动出击啊?还不是憋了老久让人家来追你?”算,我忍,小不忍则乱大谋这道理我还是懂的。“哎呀,随便了啦。我可是认识苏旭树很多年了哦。”“我知道啊。”“所以我就比较了解他哦,依我对他多年的了解,他应该是对你有好感的哦。不过……”“不过什么啊?”哈哈,果然中招,其实我一点也不觉得苏旭树有那么一点点喜欢陆小眉的迹象,不过感情这种事很难说啦,不还有个词叫日久生情的吗?我故意停顿了一下,“不过他这个人比较爱面子啦,除非他有把握你不会拒绝他否则他是不会有所表示的哦。”“我当然不会拒绝啊。”我晕,刚才谁还故作害羞地说什么我乱讲,算了,我就不揭穿她了。“可是他不知道啊,你要暗示一下啊。”“怎么暗示啊?”“这我就不知道咯,不过起码也得找个独处的机会吧。”“很难啊,他每次都是来找你啊。”“一点都不难,每次我找李幕白的时候你就可以去找他嘛,这样就算他要找我也找不到了啊。怎么样?设想周到吧。”我实在是太佩服我自己了,一箭双雕啊,我甚至都忍不住幻想搞不好我们四个会同一天结婚,哈哈,这世界真是美好啊。计划实施得还挺顺利的,每天陆小眉都是喜滋滋的,当然我也是啦,跟李幕白进展顺利,已经发展到手牵手的阶段了,周围的人也都算是默认了,就差我们两个哪一天大告天下了。不过我还真很少见到苏旭树了,还有点不习惯。我忍不住有些怪他,也不用这么见色忘友吧。开始有点后悔自己的计划,该不会这样我就完全把苏旭树让出去了吧,天哪,那我不亏大了?他可一直是我的幸运星保护神啊,我发现自己有点嫉妒陆小眉了。不过,算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再说了,我也占了他便宜很多年了,我这样安慰自己。又过了一个月,突然有一天苏旭树来找我了。我看到他的那瞬间有莫名的委屈与欢喜。“重色忘友的混蛋,你终于想起我啦?”“重色忘友?我不及某人啊。你最近发展不错啊。”“那是。我什么魅力?”突然地他不说话了,看了我一会,问,“他对你好吗?”我有些愣,“还不错吧。干吗?”“没什么,就问问。他帮你买早餐吗?”“没有,他喜欢睡懒觉。”这样说完我就后悔了,果然,苏旭树眯起了眼睛,“就是说你没有吃早餐了?”“我……我有啊。”唉,还是投降算了,我在他面前根本就不会说慌。第二天开始,我的计划彻底失败。苏旭树开始每天给我买早餐。以前我们是一起去吃的,后来我就让陆小眉找他去吃了,因为有时李幕白还是会早一点起床跟我一起去吃,不过这样的时候很少,所以我后来很后悔让陆小眉去找他吃早餐,不过我不好意思再要求插进去了,搞不好人家正进行到关键时期。而且面对陆小眉的时候其实我很心虚,因为我真的不知道苏旭树有没有喜欢她,万一到最后他还是对她没feel,那我不是伤害了小眉了吗?所以我还是很极力地为她创造机会。自从苏旭树为我买早餐,我感到小眉有些不高兴,有好几次我都想叫苏旭树不要再帮我买了,不过每次小眉都在场,我觉得刻意提出来反倒不好了,所以就一直什么也没说,只是早餐吃得实在窝囊,总觉得好像很见不得人,要躲着陆小眉还要躲着李幕白。这之后就开始问题不断了,苏旭树又恢复以前那种找我的频率,我越来越明显地感到小眉的不满。而且在这同时我跟李幕白之间出了些问题,不仅是因为我的“爱情瘟神”又出现了,又有些小小的破坏,其实我也觉得自己跟他之间好像有点距离。有一天我终于知道这距离就是苏旭树。那天,李幕白早起,叫我去吃早餐,恰好看到我在啃面包,问我什么时候买的。我随口就回答,“苏旭树帮我买的。”话刚出口我立刻就后悔,果然李幕白不说话了,之后一路无言,气氛凝重得我有些怕,有不详的预感。果然!中午的时候,李幕白很严肃地跟我说,“洁芬,我想我们还是分手吧。我觉得我们不合适。”“为什么?我做错什么了吗?还是你有什么误会啊?其实我跟苏旭树真的只是朋友而已,只是因为我们从小就认识了所以比较熟,只是这样而已啊,真的,幕白,你要相信我啊。”我慌忙地解释。“是因为他,不过不是你想的那样。我知道你们没什么,只是他对你太好了,让我常常觉得自己对你不够好……”“不是这样的,我觉得你对我很好,这是不能比较的,幕白,……”“你听我说完,最重要的是我觉得你其实没有喜欢我。”“我怎么会没有喜欢你呢?我很喜欢你的呀。”“那你说说,你喜欢我什么?”我语塞,我总不能说我喜欢他弹钢琴的修长漂亮的手指吧,虽然这确实是我迷恋他的原因。第一次在学校的某一次活动上看到他,我就完全被他的手指迷住了,那是多么漂亮的一双手啊,正是我梦想中的完美的手。对于李幕白,我应该是爱手及人的吧,但我总不能这么说吧,好一会,我才说,“喜欢是没有为什么的呀,要不你说你喜欢我什么,你也一定说不出来的吧。”“我喜欢你坦率,善良,聪明,活泼。洁芬,我们应该给彼此一点时间,问问自己到底要什么。”“不,幕白,我清楚我要你,我喜欢你。”我的几近歇斯底里并没有挽回他离去的背影。我几乎是哭着回宿舍的,却意外地看到陆小眉的眼睛似乎也红红的。但我实在没什么心情去关心她,可能是跟苏旭树吵架了吧。苏旭树,我想到苏旭树,我突然地很生气,他还真的不折不扣是我的“爱情瘟神”,李幕白那样说明明就是怀疑我跟他暗通心意,天知道,我还介绍女朋友给他。真是说曹操,曹操到。我还在心里骂他,他却出现了,见我满脸泪痕显然是吓到了,忙不跌地问我,“怎么啦?是不是李幕白欺负你了?”“不是!不是!是你,欺负我的人是你!”我终于忍不住发泄,“我真的求你了,别再破坏我的爱情了,我知道你对我好,但是总不能因为对我好,你就剥夺我的幸福吧。你知不知道,幕白跟我说分手了,原因,原因就是因为他怀疑我们有什么。我求求你了,不要再破坏我的爱情了,这一次我真的很爱幕白,我求你了,你可不可以消失一下,让我好好爱一次?不要,不要再毁掉我的幸福了。……”我几乎泣不成声,口不择言。苏旭树呆呆地看我,他只是不停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然后转身离去。一夜无眠,我开始后悔白天对苏旭树的口不择言,我真是疯了,我怎么能说他毁了我的幸福呢?明明是我跟李幕白之间的问题,我又怎么可以把责任推到他身上呢?这一次,我真是过分了。我越想越后悔,决定跟他道歉。令我束手无措的是当我第二天中午起床的时候,苏旭树已经坐上去另外一个城市实习的汽车了。原来之前不久,学校就给了他一个去实习的机会,因为是外地,他一直在考虑。我没有见到他最后一面,他已经开始了为期半年的实习。我连道歉的机会都没有,而且我发现他换了手机号码。我知道他跟小眉还有联系,但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开口问她。就在李幕白跟我说分手的那一天,苏旭树跟陆小眉说了他只是把她当朋友,所谓对她有好感的事根本就是我瞎编的,苏旭树其实也没注意陆小眉的暗示,直到后来他才觉察到,为了不伤害她,就跟她说明白了,那天,跟她说完后,他怕她会受不了,又追过来想安慰她,没想到遇到我。也就是说,陆小眉的伤害,还有对苏旭树的伤害都是我一手造成的。我不敢面对陆小眉,看到她总是低着头,尤其是当她告诉我苏旭树跟她说明白了以后我连话也不敢跟她说了。我发现自己很自私,为了一个李幕白,我失去我两个好朋友。虽然后来李幕白主动找我和好了。但我还是常常不开心。苏旭树离开三个月后,我发现我前所未有的思念他,我决定到他的城市找他。我跟李幕白说了我的决定,同时我也跟他解释了,“你要知道,他是我多年的朋友。”李幕白笑着看我,“我知道,我当然知道。我支持你。”我的确是去了苏旭树所在的城市了,也见到他了,但是令我很惊讶的是我居然看到他跟陆小眉手牵手。我瞪大眼睛看他们,觉得很不可思议。不过更让我不可思议的是我发现我的心里很难过,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其实这样应该是很好的,这样我对陆小眉的伤害就降到最低了,毕竟最后他们还是在一起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很难过。虽然苏旭树说他不怪我,陆小眉也说原谅我了,我还是难过。回来之后,我一直不说话。李幕白问我怎么了,是不是他们还怪我。我摇了摇头,“不是,我们恢复以前的友谊了。”“那不是很好吗?你应该很开心啊。”“我是很高兴啊。”我发现我连勉强的笑容也做不出。这之后,我跟陆小眉又仿佛回到以前了。我说仿佛是因为我知道根本没回到以前。我惊恐地发现我越来越嫉妒小眉了。她时不时有意无意地提及苏旭树对她的好,如何宠她。我听得心里一阵一阵的难过,有时我甚至冒出“这本该属于我”这样的想法。5月里的一天,陆小眉兴冲冲地告诉我,“旭树明天要来看我哦!”“他要来?什么时候?”我也莫名的兴奋。陆小眉看了我一会,支支吾吾地说,“他只有3个钟头的时间,时间很紧……”言下之意,他是没什么时间跟我见面的了,也就是说他是专程来看她的。“没有关系,我知道了。”第二天,我整天心不在焉。“洁芬,你今天怎么啦?我说的话你好像都没在听。”李幕白忍不住抱怨。“哦,没有啊,有点功课上的事情。”我连忙解释。“这样啊……你等一下,我接个电话。”饭馆里很吵,李幕白走了出去。我不由得拿出我的电话,拨了苏旭树的号码,我想见他,我真想见他了。“旭树吗?我听说你今天要过来,你现在在哪啊?”“是洁芬啊,我已经回了。不好意思啊,这次时间急了。下次吧,我们下次再见。”“哦,好,没有关系。那就这样啦。拜。”挂上电话,我有种哭的冲动,真的是专程来看她的。我以为,我还以为也许他会抽出点时间来看我。原来他已经不是我的幸运星保护神了。我努力地睁大眼睛不让眼泪掉下来,因为我看到李幕白回来了。“洁芬,突然有点急事,我得先走了,你就自己吃吧,对不起啊,我下次再陪你。我走了啊。”说完他就匆匆地离开了。李幕白一走,我的泪水就掉了下来,“该死的苏旭树,比我还重色轻友,居然连我们十几年的交情都不管。”我告诉自己我一定是因为不甘心不习惯才会这样的,毕竟一直对自己很好的人有一天把这种好全部转移到其他人身上了,是人都会感到失落啦,这是人之常情嘛。我狠狠地擦掉泪水,一口一口地吃饭。我不去想,不去想苏旭树说过他喜欢上一个人就是一辈子,每次想到这个,我的情绪就很强烈而且复杂,有对陆小眉的羡慕,嫉妒,还有对苏旭树的不满,甚至有对自己的埋怨。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嫉妒陆小眉,我不也有李幕白吗?我更不知道对苏旭树我有什么好不满的,可能多年以来我习惯了他的好只对我一个,所以觉得他只对我好是理所应当的。我找不到更好的理由了,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我总是很避免去想。第二天,李幕白竟然很早起而且为我买早餐,令我更惊讶的是他居然从那天开始天天买给我,一如当初的苏旭树。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他的一个朋友由于对女朋友总漫不经心的所以被甩了,他吸取教训知道了要疼女朋友。不知道为什么,我很怀疑他的解释,不过也没有多说什么。这样的日子坚持了一些时候就出了问题,有一天当我接过早餐,我竟然脱口而出,“谢啦,苏旭树。”说出口我就愣了,旋即解释,“呵,我好像还没睡醒。”我只能这样解释,我总不能说其实每次李幕白的车铃声响起的时候我总恍惚地以为是苏旭树,等意识到是李幕白,竟有些失望。李幕白笑笑地拍我的脸蛋,“我知道,下次我晚点给你送来吧,你就多睡会啊。”我只能是对他笑笑,那一刻,我突然很想叫李幕白不要对我那么好了,我发现他对我越好我越想逃,虽然我本来应该是感到很幸福的。我觉得自己真是有病,人家对我不好,我不高兴,对我好了,我却想逃,像李幕白,像苏旭树,他当初对我好的时候我还嫌他烦,还说出那些话来伤害他。我摇摇头,想把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甩掉,最近我想得太多了,尤其是关于苏旭树的事我实在是想得过分多了,这样是很不正常的,严格讲起来,他不过也就是我从小到大的好朋友,而李幕白,才是我现在的男朋友。我这样对自己说,好了,不想了,不然就对不起李幕白,也对不起陆小眉了。8月,苏旭树的实习快结束了,我的生日也快到了,以往每一年的生日他都会给我一个惊喜,不过今年可能没有了,有女朋友了当然不可能再为我的生日挖空心思了。我想了想,觉得有些失落,只好安慰自己,这么久没见生日的时候能见到他也算是惊喜了。生日那天李幕白为我举办了个party,请了很多好朋友,但我发现苏旭树没有来,陆小眉也没有来。我忍不住问李幕白,“幕白,苏旭树呢?他没有来吗?他的实习应该结束了呀。”“哦,是啊,不过小眉想去他那个城市玩,他就在那多留了几天,他让我告诉你,今年你的生日他赶不回来了,叫我跟你说声生日快乐。”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苏旭树说的是真的,对于他来说,喜欢的人确实是很珍贵的。我对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了。李幕白觉察到我的异样,说,“不要不开心啦,不是还有其他的好朋友吗?而且我也在啊。”“我没有不开心啊,不如我们尽兴一点,喝酒怎么样?”我又转过身,对所有人说,“大家今晚不醉不归啊。”于是所有人的情绪高涨,开始玩得很热烈,我跟着他们大喊大叫大笑,更多的是大喝,我觉得心里有很苦的东西,我想把它发泄出来,同时我又很想麻醉我自己。一直到最后我终于醉得不省人事,由李幕白送我回去,隐约中我一路大叫却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第二天起来满床的酒味让我头痛,不过让我更头痛的是李幕白变得很冷淡,我开始意识到我酒后一定是说了什么,我小心翼翼地试探,“幕白,我昨晚是不是做了什么,还是说了什么?”“也没做什么,”李幕白淡淡地说,“说得也不多,就说你爱苏旭树。”“……”我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好半天才冒出这么一句,“幕白,你应该听过酒后无德……”“我还听过酒后吐真言。”“不是的,我昨晚喝得烂醉如泥,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也许那真是你心里所想的只是你一直不承认,其实你昨晚还一直骂自己笨,把苏旭树让出去。”“幕白……”“我想我们真的应该给彼此一点时间,问自己到底在要什么。”回到宿舍后我拼命地洗床单,洗被子,洗枕头,洗衣服。我发现自己真的很笨,我又伤害了一个人,李幕白,想想啊,自己的女朋友在怀里说她爱另一个男人,而且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昨晚并不是每个人都喝醉了的。我用力的搓,把水开很大,我还拎着重重的一大堆东西爬到天台上去晒。太阳很大,刺得我睁不开眼,刺得我的眼睛很痛,刺得我的泪水流了下来。我想起我对陆小眉的嫉妒,想起我看到他们牵手时我的难过,想起那天饭馆里的眼泪,想起我错把李幕白叫成苏旭树,我终于发现,我真的笨到家了,伤害了三个我最亲密的人,最笨的是我发现李幕白说得对,我的确一直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我以为我喜欢李幕白,却一直都不知道我爱的是苏旭树。对李幕白,我真的只是迷恋,因为他拥有我一直都很想拥有的修长漂亮的手指,我以为自己是爱他,可是其实我并不在乎他对我好不好,他上次说分手的时候,我的惊慌多于痛苦,我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我以为我是失去我爱的人,其实我只是失去我一直渴望拥有的手指,我不得不承认,我最喜欢的是李幕白弹钢琴的时候,看着他的手指在琴键上飞舞,我总是呆住,觉得那是世上最美的风景了。可是对苏旭树不同,我那么依赖他,跟他在一起的任何时候都觉得很安心很快乐,我在乎他对谁好,我在乎他是不是在乎我。只是两个人在一起太久了,久得感情都变成习惯了。我应该知道的,苏旭树才是我的幸福,我竟然还说他毁了我的幸福。其实毁了我的幸福的是我自己。一切都已经太晚了,苏旭树已经不再属于我,他属于那个叫陆小眉的女子。我自以为是,结果却是伤害了所有人,伤害了我自己。我终于大哭,在天台上,在明媚的阳光里,我忍不住蹲下,抱着自己大哭,为我失去的爱人,为我绝望的爱情。我想了一夜,终于决定跟李幕白说分手,我不能再继续欺骗我自己欺骗他了,这是对他更大的伤害。至于苏旭树,我只能承认我失去,我跟我的爱情擦肩而过,我亲手赶走我的幸福,我还能再要求什么呢?我决定把对苏旭树的爱永远地埋藏起来,我不能再伤害陆小眉了。我约了李幕白出来。咖啡屋里,我们面对面坐着,“幕白,对不起,我真的不爱你,我很抱歉,我真的不是故意欺骗你的,只是我一直都不知道……”“不知道什么?”“不知道我爱的原来是苏旭树,不过一切都已经晚了……”我低下头,再也说不出话了,却听到李幕白笑了,我正诧异,背后传来熟悉的声音,“你终于肯说了啊。”是苏旭树!我转过身去,真的是他,笑着看我,满眼温柔。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看到陆小眉也站在他旁边,也笑着看我。“好了,游戏结束。”李幕白拍了拍手,说,“皆大欢喜啊。”“什么游戏?怎么回事?”我完全糊涂了。“这样吧,我们演给你看。”说完,李幕白把苏旭树还有陆小眉都拉了过去。“小眉,我想你可能误会了,我一直都当你是朋友的。对不起,……”“我知道,我就知道,你是不会喜欢我的。……”“小眉,我很抱歉,但我真的把你当好朋友,这样吧,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有喜欢的人了。我从来没跟别人说过这件事。”陆小眉故做惊讶的表情,一旁的我就真的是很惊讶,不过接下来苏旭树的话更让我惊讶。“你可能想不到,就是张洁芬。其实我一直都很喜欢她,所以才总是故意破坏她的恋爱,只是希望有一天她能知道。”“为什么要跟我说?”“我不想瞒着你,迟早有一天我会跟她说的,到时你也会知道的。”“好,现在换场景。”李幕白拿了块纸巾在我面前晃了晃,我忍不住笑了。“小眉,我打算接受实习。明天走。”“因为她吗?你要逃避她吗?你不打算告诉她了吗?”“不想了,我觉得李幕白并不爱她,但我不知道原来她真的爱李幕白,我总不能真的毁了她的幸福,不跟她说反而对她好,知道她的心意以后我当然得好好支持她,祝福她快乐。”然后是李幕白上场。“李幕白,有件事我想我得代替张洁芬跟你解释一下,我们之间真没有什么,而且我明天就要去实习了。她真的爱你,我希望你也真的爱她。”“你知道我不爱她?”苏旭树笑了,“我也爱睡懒觉,但我想到她没吃早餐还是忍不住起身买给她。”“既然你爱她,为什么不说清楚呢?”“她不爱我,她爱你。”“不,她也并不爱我,我觉得她爱的是你,她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保留了很多跟你在一起时养成的习惯,而且我发现她很依赖你,很相信你。只是她自己没有发觉而已。”“也许只是哥哥般的感觉。”“我不觉得。我们可以试一下。”“试一下?”“让她失去你,她才能明白自己要的。”“你是不是有什么计划了?”“是,不过要一个人帮忙,而且你们要分开一段时间。”“什么意思?”“你不是要去实习的吗?你暂时不要跟她联系,让她冷静一下。然后,你假装和陆小眉在一起……”“等等,”我忍不住打断他们,“幕白你认识小眉的吗?”“我没有告诉你她是我远房表妹的吗?”我无语,只好说,“继续。”“你假装跟小眉在一起,然后我们可以慢慢逼她去认识,逼她承认。”“这样好吗?”“我觉得没什么问题,当然我也假装跟她在一起,既然她以为她爱的是我,我就跟她在一起,让她明白她是不是要跟我在一起。”“好吧。”面巾纸又一次在我面前晃,李幕白还做了说明,“电话联系中。”“你走了之后,她确实不开心。我说得没错吧。还有,她后天要去找你。我已经跟小眉说了,她也答应了,你知道应该怎么做了吧。不要心软啊。”“我知道了,不过她还真是狠心啊,居然也不找我,我虽然换了号码但是我的很多朋友都知道啊,她也不问………”我忍不住插嘴,“我觉得我没脸找你嘛。”“好啦,你别捣乱了,我们继续。”李幕白说完继续朝着苏旭树说,“看来你做得不错啊,她回来后一直不说话。”“你哄她开心吧。我看她也不怎么开心,这样做真的好吗?”“相信我啦。接下来,我要让小眉在她耳边说你的好啦,你就告诉小眉你你对他好的时候怎么样吧。”“我们要加大火候啦,骗她说你要来但是只看小眉。”“做得好,她在饭馆哭了。”“哭了?我们是不是该停止了?”“再等等,最多我听你话每天给她买早餐。”“好消息,她今天把我叫成你了。”“呵呵,那是不是该结束啦?”“快了,差最后一步。她生日那天你不要让她看到你。小眉也是。”“她昨晚的话你也听见啦,是你送她回去的嘛,她刚刚约我了,看来我们是成功了,你跟小眉过来吧。”说完李幕白看着我,“接下来的事你就知道了。”我看着李幕白,看着陆小眉,看着苏旭树,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偷偷掐了自己一下,真的痛,我又好好把整个事情好好想了一遍,最后得出结论,“也就是说,最重要的是你们联合起来狠狠整了我一顿。”李幕白和陆小眉笑着离开,李幕白还拍了拍苏旭树的肩,“接下来就看你咯。”“不是,”苏旭树温柔地看我,“最重要是,我偷偷爱你好久了。”我笑着纠正他,“也不对,最重要是我们偷偷相爱好久了。”后来我知道了,苏旭树会爱我完全是因为小时候我妈的零食,不过后来照顾着就成习惯了,习惯了以后就爱上我了,哼,算了,不管怎么说,他真的偷偷爱了我很久,而且很小的时候上天给我的签就注定了我要做他的新娘了啦。   【编者按】多少么美好的文字,读后让人有种幸福的感觉。——编辑:飞霜  

    2007-06-07 21:09:37 作者:呼呼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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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错觉(长篇连载一)

    似水的光阴,飞逝的年华-----                          那是我飘渺的人生                     一切就当是一场错觉......                  (一)散伙饭      席前,我坐在沙发上很开心的跟小B他们玩牌.秋水坐在我的对面.    秋水真的是个很不错的女人,好看的脸庞,身材又好,最主要的是她对我们这群男人真的很理解:她从不介意我们再她面前抽烟,说粗口,讲黄段子,尽管她是不做这些的.于是有什么活动,自然就叫上她了.只有在她面前,我们才更像个男人.不像班里的其他女生,听到粗口就骂我们素质低下:闻到烟味就不断的拿这书在鼻孔边挥舞,有的甚至直接板着个脸孔走开,这无疑是对我们身心的严重打击.于是在吸烟的场合通常会帖着这样的字条:女人与狗不得入内.    在秋水面前,可以说我们有些肆无忌惮了.包房里已经是烟雾缭绕,气氛不错.我拿着一手好牌正开心的和秋水讨论输的那个该受到什么惩罚时,小B拍了拍我的后肩,转过头,看见甜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门口了.    甜穿着蓝色的套装,背着很大的双肩包,看起来单纯得有些傻冒.甜的到来在我的意料之外.我曾经打过电话给她叫她不要来的,即使是况的生日,五月份让我们过得清净些,我不想让那些复杂的情感纠纷影响我们的高考.甜答应过我的,但她还是来了,我能说什么呢?    我回过头,小B的眼神还在甜身上游移.我在小B胸前给了一拳.    "傻B,看什么呢?出牌了".我装做无所谓的把烟细进去一口,吐出一大片.    "不去打个招呼?"小B疑惑的看着我.    "打啥招呼,我跟她很熟吗?"我故作平静的继续玩牌,其实心理早已经沸腾了.    甜走到我面前,一把夺走我衔在嘴里的烟,烟头烫到她手了,微微的颤抖了一下,她把烟扔在地板上,用脚狠狠的踩上去.    "你不是答应我不抽烟的吗?"甜站在我面前很是嚣张,我一下子更来气.    "你她妈不是答应我不来的吗!怎么又跑来了?"    "我本来是不来的,卡维去我店里找我,在外面等了几个小时,我能不来么?""    卡维站在甜身后,得意的眼神和我碰撞是又突然黯淡了下来.    "既然是卡维的面子,我还有什么好说的"    我回过头继续我的牌局,但已经索然无味了.秋水很配合的继续玩着,我明显的感觉到坐在沙发一角的况身体有些颤抖了,眼神中夹杂着伤痛.    等菜上齐的时候,我们都坐到了餐桌旁.扑克牌被我扔出了窗外,我看到一张张在天空中飞舞,像极了一群失去方向的孩子......    席间,我们不断的敬酒,不停的说些废话.胡凡的一句让我们陷入了短暂的沉思.    "今天借况的生日,聚在一起,说实在的,就是一顿散伙饭,吃完这顿饭,该干什么的还干什么,是兄弟的还是兄弟......"    我和况又不断的干杯,我明白,酒在这个时候,对于我还有况绝对是个好东西,尽管我们都在笑......  待续..........................................................................................

    2007-06-07 02:40:25 作者:北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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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狂少年纪事

     1.已是深冬,寒风料峭。我,一个潦倒的大学生,背着包,佝偻着身子,在车流交窜中踽踽独行……偶尔抬头,我看见斑斑斓斓的世界,男生们衣冠楚楚,高谈阔论,女生们彩袖流衣,谈笑风生。天很蓝,没有流云,像块镜子。阳光从天幕泻了下来,洒在阁楼,颇具几分神韵。我感慨万端,微微地笑了——好一个大学。我突然驻足,想撑起双手,顶住天,踩着地,想大吼,想咆哮,想感谢天地给了我自由,想……我想起了她。她,现在在哪里?   2.不知道这是否算爱情,也不知道它从何而来。无从谈起,我的心何时被她锁住……冥冥中自有安排,老天爷从不让我操心。她来无影,也去无踪……一切是那么扑朔迷离,在未警觉的时候,一切都已经发生……一切是那么扑朔迷离,在未醒来的时候,一切都已经了结……  3.我是个瘦若枯柴的人,从小到大,给别人的第一感觉就是瘦。记得刚上高中,有一次,老师叫我去拿书本,想了半天唤不起我的名字,就说:“那个……班里最瘦的那个去拿书!”同学们哄堂大笑。我那时是个好好先生,对别人的嗤笑也不在意,就傻傻地去了。  4.那时候,虽说我们是重点班的学生,实则也是一帮未开化的乌合之众。大家性格张扬,课间和晚修非常活跃。尤其男生,一大帮人聚在一块,背地里说这个女孩怎么样,那个女孩怎么样。他们小声讲,大声笑,弄得课室乌烟瘴气。我是个乖张的人,除了和他们混在一起外,还经常找女生们搭讪。多半谈些实在的东西,很少谈理想,也很少谈未来。学校是封闭式的,两个星期才可以回家一次。每到回家的时候,我全身会热血沸腾,两只耳朵像塞了定时炸弹,只能听“嘀嗒嘀嗒”钟表的声音。一放学,我会一溜烟地往家里赶。最讨厌的是,公巴蹒蹒姗姗来迟,或塞车,那时候真恨不得跑回家!无奈学校距离家有三四十里的脚程。回到家,我把鞋子踹开后,就光着脚丫风风火火地赶到电脑台,开始进入游戏世界。五六个小时一晃而过,无论如何,我总得在妈妈进门之前关闭电脑。不然的话,她一定会把它弄成一堆废物。那时候的我生活过得舒适恬意。没有烦恼,我悠哉游哉。聊聊天,玩玩游戏,考试前临时抱佛脚……我无忧无虑地活着,单纯而朴实。如果没有她的出现,我相信我一定不是现在的我,也一定没有追求理想的决心与勇气,也只是庸庸碌碌,得过且过……  5.不知道什么时候,我被人窥觑。狼吞虎咽后,将最后一勺饭送入口中时,我瞟了瞟四周,发现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坐在邻近的餐桌,她看着我,瞳孔很浅,像一汪清泉,波光粼粼,如雾夜月色,朦朦胧胧。我痴呆了。几秒后才回过神,把饭生咽下去,恍恍惚惚地走出餐厅。艳遇,真是艳遇!趋于男子本性,我高兴一夜。翌日,我已经把昨天的事忘了,满脑子是电子游戏。一进教室,小G把我扣住,伶牙利嘴:“你干的好事!说,你昨天做了什么?”我哑然,我昨天做什么了?不就是吃饭睡觉么?我还能干什么?我照直说。小G是班里女霸王,穷凶极恶,我不敢得罪。“没做什么?那好,”她双手叉着腰,像一个说三道四的太婆,“那你有没有女朋友?”哇!这话亏她问得出口!我可是纯良小男生啊,这话叫我怎么回答?班里的男生真是“三八”妇女节出生的,团团将我们围住,叽叽喳喳地唠叨不休。“我……”我不想在别人面前丢脸,就含糊地说“有”。“噢噢”男生们都发出狼嚎,还絮絮不止:“这个傻子也有女朋友,骗人,骗人……”我见那些男生满脸沮丧,就乐了:“嘻嘻,那是我妈。”“切。”男生们对我投以鄙视的目光,作鸟兽散。“我帮你找个老婆吧!”小G热情款款地说。“好吧!”我很随意地答应,心里开始盘算玩电子游戏的策略,进而又嗟叹岁月流逝过慢,争奈归期未可期。  6.黄昏已近,夕阳西沉。连天的火烧云在翻腾,奔泻,如涛似浪,重重叠叠,红彤彤的一大片。我哼着自编的小曲,踏着轻逸的步伐,笑嘻嘻地往教室里走。教室里空无一人,我喜不自胜,以为是用功的好时刻,却被小G从背后扣住琵琶骨,痛得我叫爹喊娘。“干什么?”我又慌又急。“带你去见你老婆!”“哇噻,别开玩笑了!”我刚被揪出门口,就看见走廊处,一个女孩娉娉婷婷地站在那里。她沐浴在金光中,似乎与暮色融为一体。微风拂过,她长长的青丝轻轻扬起,飘荡,撩人思绪。她朱唇皓齿,笑意盈盈,袅袅依依,翩翩动人。她颀长的身姿在残阳的透射下激起一环环金灿灿的光晕,温煦而圣洁。江郎才尽,我无法再以任何言语去描绘她的美。我想,任何华丽的辞藻在她面前都会显得苍白与无力,因为她的美是国中的无双,世间的绝伦!我心里翻起骇浪,血气像被抽水泵往上提了一样,憋得我满脸通红。在她面前我是多么地丑陋啊!我打了个照面:“Hello!”转身就跑了。身后传来她银铃般的笑声。  7.是夜,我破了誓言。发誓永不照镜子的我将脸凑到镜子前,几乎就把初吻给了它。端详了许久,得出一个结论:黑、瘦、丑。我倒卧在床上,跷起二郞腿,想了又想:黑,都怪军训,死教官不给我戴“绿帽”(军帽);瘦,身体太不争气了,就像无底洞,一餐吃六七两饭,还骨瘦如柴;丑,没理由怨我妈呀,怨谁呢?怨自己吧!那个叫库利的家伙,听说写了本什么书,谈“镜中我”的,我劝他就别闹了吧!谁照镜谁不明白?只是没有人愿意像我这样坦承而已!想着想着,我就睡着了。  8.她的美是绝伦的,我的无知是天生的。事后几天,我开始留意邻座餐桌的美女,觉得面善,却不知在哪里见过。后来经多方打听,才知道饭堂的“她”=那天走廊的“她”,我真是个笨蛋!报料的同志,很热心地告诉我:“她是七班的头号美女。”我塞了包方便面给他,作为犒赏。早有传闻,七班是个盛产美女的班级……我思绪乱窜,本来脑瓜子就不发达,整天想入非非,成绩颇有下坡游历山脚风景的兴致。我力挽狂澜,才徘徊班里前二十名。要知道,我考进高中时是全班前五名!她的介入打破了我脑部格局,原本这个脑瓜子是分成学习和玩电子游戏的,现在不得不从学习中抽出一部分时间来想她。我不乞求上帝或妈妈会原谅我的举措,不过我想弗洛伊德会理解我的,毕竟这是无意识,我也控制不的啊!  9.“她吃饭的时候喜欢看着我。”我收集了许多证据,做了多方的研究调查,历时两个月的追踪,才下了确凿的结论。对于这个结论,我仍旧持怀疑态度,尽管已经确凿,已经铁证如山。常和我一起吃饭的Q就说:“你看七班的美女向你射丘比特之箭呢!”我动真气了:“胡说!别给我造谣!”尽管我声嘶力竭地呼喊,然而风声还是走漏。“哎哟,我们班的大帅哥和隔壁班的头号美女眉目传情耶!”“我看到她对着他笑!”“我看到我们帅哥去牵人家的小手!”“昨天他们在湖边漫步!”涛声不迭。我不明白这些造谣者的心态。我只好笑,以示对流言的不屑。这笑却成了好事者的把柄:“别得意呀,先不说相貌,就说身价吧!人家是千万富翁的掌上明珠,你算哪根葱?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样子!”我的耳朵像被安置在二战战场上,除了轰隆声,就再也没有听到什么了……  10.关我照着镜子,用冷水浇了一头,又着着实实地给了自己两个耳光,终究迷迷糊糊。是谁挫伤了我的自尊呢?是那些男生么?我忽而追溯起自己。我,堂堂七尺男儿,庸庸碌碌地生活,没有理想,没有追求,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我有何面目见妈妈?又有何面目见她呢?“如果一个人没有理想,和咸鱼有什么区别?”周星驰说过。我想到小时候的梦想——成为一名大学生。而现在堕落腐化的我,又如何去拥抱梦想?我又想起她……  11.她依旧在吃饭的时候偷偷地看我。有时候,我回过脸去看她,她就羞怯地低下头。我的心会汹湧澎湃,至今想起,亦然未变。我想我已经拥有了她。她,一个独一无二的她——属于我。想到这里,我就有一种搠破苍天,撕裂大地的冲动。这种冲动很快又归属于现实。我漫无边际地狂想,想到和她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想到我们的后代,想到我们后代的后代,想到……现实——我,一个穷酸的高中生。我,现在能给她什么?我,以后能给她什么?对于现在,我迷惘:钱,她有;知识,我和她一样匮乏。对于未来,我更迷惘:我能养得起她么?一个沉重而又现实的问题摆在我眼前。又想起台湾巨富施振荣。他大学时候是个穷大学生,相貌平凡,却有一个漂亮的有钱小姐死心塌地地跟着他,终成眷属。这是为什么?他有智慧、有气质、有理想,我呢?什么都没有。  12.几个月以后,我决心把她“忘掉”,这种“忘掉”令人费解——我将她看作我在校读书的精神支柱,和妈妈一样,作为我奋发向上的动力。至于追求,我从不做遥不可及的事情。毕竟,我不是施振荣,我就是我!在饭堂里,我总是回避她的眼神。起初她还是看我的,后来则越发少。有一次我克制不住自己,瞟了她一眼,见她蹙着眉,神态比林黛玉还美。仅此一次,我再也没有偷窥她了。高二时,分班了。她竟又分在隔壁班,我则仍留守在6班。不过饭堂座位大调整,她被发配边疆,和我“老死不相往来”。我想,也好,我对她的喜欢,从餐桌上来,也该从餐桌上走。虽然说得洒脱,却不知被什么羁绊着,食不知味,寢不知香,夜里总是被某种情愫纠缠着。于是想到写诗。  13.初三时写过一首古体诗,是七言励志的。高一浑浑噩噩,下半学期才写了几首,也不像样,像疯子所为。至今翻阅,甚觉可怖。如果真要说写诗的话,高二时我确确实实写过一点,有好几篇令我当时为之振奋的——自以为可以与李白的媲美。那时候写完诗,我的心情会好转,人也活跃开朗了。一首短诗足以让我高兴好几天。现在看来,这些诗却近乎白痴,我在它们面前看到的是直白与浅露,进而又看到踌躇满志的我一次次血淋淋的失败。不过,当时的我是被她困着的。思念似箭,搠进我心窝,拔出来太痛了,我没有勇气,也没有能耐去做些什么。只是在伤口隐隐作痛时,茫然地想起未来,而未来又趋使我更茫然。一次,我终究疼痛难忍,就在日记本歪歪斜斜地写上:梦醒时分伤口痛心更痛不忍离弃难话别难分手梦未始已告终十六七八做事冲动……后面的内容,现在也忘了。只是想起这首诗,心里还真有点透不过气来,似乎心真的要滴血了。十七八岁的我就被迷离的情感折磨得形销骨立,至今想起,仍为之汗颜。  14.高二下学期,我心头痒痒的,一时兴起,在校文学社投了一首诗。没敢寄过多希望,谁知被校报刊登了,我看了喜滋滋地傻笑。傍晚,班里没多少人。班长凑过头来问我,这首诗的作者是你吗?我注视她,才发现她的眼眸很美,水灵灵的,忽而想到春风拂过西湖扬起的縠纹。她催问我,是你吗?我说,是。在她面前,我忽然有种捉弄她的诡秘念头,又有种怜惜而不敢欺骗她的思绪,所以我还是说了实话。她说,你的笔名起得真怪。她说话的神情很奇怪,以我的智商是捉摸不透她当时的心理。那一天,我们谈了许多关于文学上的东西,真是志同道合。翌日,她就替我的诗做宣传说,同学们,报上有一首诗写得很好,请大家抽空去看看。她没说是我写的,我也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件事。  15.写一首诗,能让我情绪高涨好几天,然而诗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写的,也不是写了诗,我就能把她忘掉。黄昏,班里只剩我一人。自从心里有了她,我的心不再流浪。世俗的一切,不知何时,在我眼前变得透明。我那帮党朋之友,也一个个离我而去。我变得孤鹜,沉默寡言。同学们都不太敢与我交往,怕我郁闷的气息传染了他们。我享受孤独,全身心地投入学习,走笔如飞。突然,外面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由远及近。我闻到一股清香,沁人心脾。蓦然,我抬头,她出现在面前。我真的真的不知道应该如何形容我当时的心情。心乱了频率,砰砰地挣扎。一种窒息灌满了我的心脏,哽咽了我的喉咙。两人对视,一语不吭。她的美真的真的是绝伦的。在此时,还带着几分忧伤与凄美。她背着个精巧的小单背书包,背带斜勒过她胸膛,随着她的心跳起伏着,跳动着。她的眸子湿润,有点浮肿,似乎轻轻一碰,泪水便可以泻流。我埋下头,依然走笔如飞。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什么?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就是你深深地爱她,她却不知道;……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什么?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就是明知道彼此相爱,却无法厮守终生!我脑海翻飞如浪,依旧走笔如飞。她走了,余香犹存,还有一滴泪,打在笔记本上。至今,我仍藏着。  16.从来,我不喜欢欠别人人情。我总是想方设法地将别人赠予我的如数归还。可以说,我基本上是没有欠债的。唯独有她,我用我的一生也无法归还。夜阑人静,我关了灯,走出教室时遇见小翠。她说,我们一起走吧。我说,好。宿舍离教学楼不远,我们却走得漫长。因为心里郁闷,所以步伐沉重,故而漫长。她说,你有心事吗?我很坦白,说是。我将我心中的“她”告诉了她。而她错愕了,却也似乎早在预料之中。她一字一顿地说,你不应该喜欢她。我说,因为学业?她摇头。我又说,因为身分地位名利?她仍然摇头。她说,因为她配不上你。我的脑袋在这瞬间似乎要爆炸了!我何德何能,竟让人家配不上自己?她不紧不慢地说,她是一个坏女孩,外表纯洁,内心肮脏,常常用外表迷惑男生,引他们上钩,玩腻了就把人家甩掉……我瞪了小翠一眼,大怒,说,看你斯斯文文、纯纯真真,想不到是口蜜腹剑、两面三刀、背地里说人家坏话的小人!我再也不想见到你!我头也不回就跑了。  17.后来,事情渐趋明朗,不得不承认,文莎很令我失望。我也开始明白,女孩总有走向女人的时候,男的亦然。所以我所以为的天真与纯洁,往往是我白痴的证明,也是我痛苦的渊薮。班长和小翠是对好得不行的姐妹。我的“暴行”激起了班长的火焰。她把我撵到墙角,骂得我狗血淋头,并且要我向小翠道歉。我就去道歉了,看见小翠眼眶都哭肿了,才知道自己确实不像样,暗地里给了自己两个嘴巴。小翠年龄比我大,不过很孩子气,我给她几颗棉花糖,她就喜笑颜开,活蹦乱跳。早知道只给她一颗就够了。  18.其实,她就是文莎。文莎还是看着我的,只要我出现。我也有发现她踪影的时候,不过心里多了一道防线,无奈只是马奇诺,常常要绕过它来偷窥人家。文莎有男朋友是在高二下学期,开学后的那一个月。那男生是个公子爷,不知是否脸上打过世界大战,坑坑洼洼,与月球的表面不相伯仲。我怀疑他是春风拂面,青春过头,花蕾都往脸上绽放,豆豆都生根发芽了。我猜想他爸一定是个农民,他生下来就有农民胚子,见收成不好,硬往脸上涂鸦,越抹越黑,越黑越抹,终究成块黑炭!我打心眼讨厌这小子,虽说两人般配(如门当户对、同流合污、一丘之貉、狼狈为奸、奸夫淫妇等等等等),我心里仍是不服,嚷嚷要找人打架。班里人都默不作声。男生们除了我,都是些人高马大的汉子,随手也可以把我捏死的。不过那时流行“马加爵”,他们认为我是马魂上身了,惹不得。我是要疯了,却也疯不了。新同桌是个秀丽的女生,纯洁得吓死人。一天到晚只顾学习,还鼓动我,说不学习就不行啊,你加油啊等等等等。我对自己说,学吧,反正什么都没有了。她听见了,边奋笔疾书边说,你真是个怪人。我心想,你才是呢,学习狂,低能!  19.后来,我发觉同桌也不是个机械人,她也有情绪低落的时候。晚修,她口里念念有词,铅笔飞舞,我知道她又在记英语单词了。突然,她杀出一句中文:“小尘,我喜欢一个男生。”我很八卦地探过头,刚想开口问是谁。她又说:“班里的。”眼睛依旧盯着书本,铅笔飞舞。我再把头往她那里凑。她就说:“是阿F。”阿F?我愕然。她又说:“我知道他不喜欢我,但我喜欢他。”我哭笑不得,一股酸味湧上鼻尖,就是不化作水。世上的人都疯了吗?好好的男孩不做,满脑子想坏女孩!好好的女孩不做,满脑子想坏男孩!我承认我的放荡不羁,我承认我的玩世不恭,我不是一个好人,但我绝对是男子汉!阿F算什么?欺弱怕强、为非作歹、仗势欺人、为富不仁,他凭什么得到一个纯真女孩的垂怜与关爱?就凭他那副臭脸皮?混蛋!我心里暗骂。“我知道他是一个坏学生,但我还是喜欢他。”她补充了一句。我气得咬牙切齿,心想,你凭什么告诉我这样的谬事?难道你用这句话冠冕堂皇地来搪塞自己,也要我照版来欺骗我自己吗?我做了最后的劝说,如小翠的好心,我的好意被拒绝了。同桌搁下笔,破天荒第一次和我聊天。她的话多半是废的,基本上只强调“我喜欢他”。我想,我没有像她在情感上表达得那么热烈,只是心照不宣罢了。  20.众人皆醉,唯我独醒。屈伯伯虽然仙逝N年,但是他的话至今吟来,仍口有余香。我于是又想到写诗,拿了张草纸(草稿纸,里面有麻密的演算公式),就涂鸦了一番。须臾,诗成。我孤芳自赏,自鸣得意,就抄在日记本上,在草纸注上笔名,往投搞箱扔了,走回教室。几天后,校报刊登了那首诗。上课时,班长坐在我身后。她用笔戳了戳我脊背。我回转头,她小心翼翼地问,你写的吗?她的眼睛水灵灵地抖动,小巧的嘴唇一翕一合的模样极像小孩子向家长讨糖吃的那种神情,诚惶诚恐的。我很有种逗小孩的冲动,但毕竟按捺了兴致说,是啊,有我的笔名。我说得很小声。下课后,她又戳我脊背说,你谈过恋爱吗?我说没有。那你怎么可以写出这样的诗?她问。我只好说我有喜欢的对象。她便凑过头来说,悄悄告诉我。我凑到她耳朵说,不告诉你。这可把她惹怒了,严刑逼供。使尽“满清十大酷刑”,我依然无动于衷。我想,小翠真是条汉子,守口如瓶啊!待会奖赏她几块棉花糖。我和小翠说好了,保守文莎的名字,所以班长知道我喜欢一个女孩,却不知道她是谁。我想,这样和班长耗下去,饭堂的饭可不等人哦。就抢了她的言情小说,扯开话题:“借我看看!”她的回话斩钉截铁,不借。我说为什么。她说,男子汉是不看这种东西的。我把书扔给她,收拾好东西就往饭堂窜,边走边说,唉呀,这种东西只有小人和女子才看哩!我自以为高明,看的书是《浮士德》《少年维特之烦恼》《荷马史诗》《呼啸山庄》《围城》《奥德赛》等等。呵呵,看了书名而已。喂,你别走!班长的声音回荡在我身后。  21.那时候,我的教科书一直封尘。图书馆那些封尘的古书却几乎被我扫刷了一遍。我在那些大部头里看到所谓的人生观与世界观,现实与非现实,还有丑陋与罪恶等等等等。我忽然想到写作,而且口气是蒜头拌葱,臭得吓人。我就扬言,要成为一名特多产世界遐迩闻名的大作家,叫大仲马靠边站,让海明威无地自容,使渡边淳一吞笔自杀。孰不知,我的成绩已是一落千丈,作文常上“头条”。语文老师说,这是小尘的作文,在乱诌什么?文不对题!然而我一看作文,高兴得差点没跳起来——50分!要知道,人家高考满分作文才60分哩!谁知,哪个不长眼的小生凑了过来说,嘻嘻,有人垫底啰!我说,你多少?边说边往他卷上瞧——100分!他不慌不忙,向我挤了个眼色说,嘻嘻,满分200分。哇塞!什么嘛?哪个鸟人定这种条例的?我怒发冲冠,就嚷嚷了,老师你脑子缺弦啊?结果,我很凄惨地挨批了……这很自然。  22.班主任把我批得不像人样,老师们也说要伐“无道”。我就慌慌张张,毖毖瑟瑟地熬过一个星期。同桌可怜我,就说,你改变改变吧,至少也要混上大学啊。我见她说得悲怆,像妈妈的语调,就老怀感伤地说,小英,你帮帮我吧!她答应了,双唇一抿,两块脸蛋就鼓起,好不可爱!我跟着她真真正正地学习了一个月。英语成绩提高了一分,期末考试时恰好及格,谢天谢地!其他科目则惨不忍睹,像做自由落体运动,分数有降无升。期末考试的前两个月,我说,我累了。小英说,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她又抿嘴,脸蛋鼓得像气球,我真想拿钢笔将它搠破!“狗改不了吃屎”,我在城市住了十几载,还是农村户口,改不了农民的恶习,三句话里一句夹“他妈”,一句夹“他爸“,一句夹“他奶奶的”。我看似斯斯文文,带着眼镜,动辄来粗,真是伤风败德!名著读了一大篓,人品每况愈下!一见人就想掏人家缺点,奚落人家,真是人渣!我追溯起农民,才发觉农民也不坏,坏的是我自己呀!至于为什么,则又要牵扯到文莎,她和那块“黑炭”正幸福着!我决定将文莎和学业搁下,去寻找我的世界——我笔下的世界。这无疑给了应试教育一个嘴巴,不过我得势只是暂时的,终有一天,它会让我好看的。我很清楚这一点,不过在众多名著的“携同”与“默许”下,我决意了。此后两个月,我全身心投入我的世界,食不知味。有时同朋友打招呼,半天唤不上名字,脑子里只有飞扬的故事人物。大约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我写完了书的第一章,约九万字。我的世界是来自远古,远得吓人,远得没有时间与空间,只留下永恒。书中人物大多是贵族,武艺高强,乐善好施,也有几个爱情故事,不过平凡得很,直白得很,像喝白开水,一咽就到肠。我把稿子递给班长看,她眼睛灰溜溜地转了一圈,很直接地说,不行,你应该多看一点关于爱情的书,你不懂得爱情,而且打斗场面太多了,太暴力了!我有点沮丧,就说,你把言情小说借给我吧。她瞪着我,瞳孔张得很大,像牛儿鼻子喘气时的结果。不给你看!男子汉决不看这种东西!她盛气说。我觉得她食古不化,而且这确实奇怪,怎么她能看,我偏不能?回家时,我从书架里找到一本言情小说(明码标着的)如获至宝,用了半天就把它搞定了。原想会有儿童不宜的情节,结果大失所望,看《安徒生童话》无异!我得出一个结论,自以为可以叫钱钟书也佩服——看言情小说的,不是越看越色情,而是越看越白痴!我想,还是暴力的好。就修改了稿子,准备上出版社。  23.在创作的那几个月,我极少言语。有时候,一天也说不上一句话。考试前三个星期,却和小英吵架了。我跟她开了个玩笑,她歇斯底里地把我臭骂了一顿。我不懂得处理这种突兀的事情,便也动了真气,结果搞得两败俱伤。至今想来,还需要向沸洛依德讨教讨教。他的《歇斯底里研究》很著名,研究得很透彻,只是我分不开身子,明年一定要到图书馆逛一逛。翌日,小英就向我道歉了。我对她不瞅不睬,弄得她很难堪,也很难过,眼泪都差点奔出来。我见她眼眶红润,心里骂道:呸,你有种就哭!别以为你的眼泪很值钱!到高三上学期,我仍是对小英实行“冷战”。她的姐妹们都视我为仇雠,以其破烂之舌挖苦我,嘲笑我,背地里还为我造谣,说我是小气鬼。我知道后就乐了,班里的树敌更多,我却越发孤独,越发有时间投入创作。在我忙碌的时候,班长和我仍然谈得投机。她没有认为我是小气鬼,我反而觉得很不自在,像块被搁置在案毡上的狗肉,鲜血淋漓。一个人,最怕的就是给别人看穿自己的心理。她递给我几张纸,里面是麻密的字,像文莎男朋友脸上的麻点一样——又密又多,繁星熣燦。这是班长的大作,我看了一遍,感动得几乎要流泪,也伤心得几乎要哭。这部小说在人物刻画上入木三分,情节描绘上迭宕起伏,九曲回肠,动人心魄,感人肺腑!相比之下,我所谓的“大作”是如何不堪入目啊!我真想找个地洞来钻!我颤颤巍巍地把稿子递还她,她也颤颤巍巍地接过,问我,写得怎么样?两只眸子如月光透过窗棂,斜射在案桌上的羞怯,令人心悸。我说好。她两只眸子颤抖着,声音喑哑说,我,我也觉得挺感人的。我就和她诌了两句话,见她眸子仍是颤抖着。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搞不明白是她眼眸原本就那么通透晶莹,还是她激动得要哭了。如果她激动得要哭,那又是为什么?我别过头,不再理她,望着窗外—黑魆魆的一片。我讨厌女孩子哭,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突然又想起那些诡计多端的男生,他们想攫住女孩的心,就使用下三滥手段,欲擒故纵,等到女生被弄哭了,他们跑过去安慰,在人家情感空虚的时候钻空子。多半如此,男的越劝“你别哭”,女的就越狠命地哭,直到哭得声嘶力竭,声带要断了,才倒进男的怀抱。这就是男人的技量吧!其实,也是女人的对策。后来,我才知道班长失恋了。  24.“上帝说,你要得到什么,就得先失去什么。”这是班长小说中我认为最经典的一句话。至今想起,感触颇深。我写那部小说,失去的远比得到的多。走进高三,班里学习气氛浓烈肃杀。我隔岸观火,看着同学们厉兵秣马整装待战的样子,心里有一丝忧虑。很快,这种忧虑被我的小说冲淡了。晚修后,大伙儿躲在教室苦读,我则堂而皇之地走进老师办公室,用老师的电脑来编辑小说。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才把整部小说输入电脑。而后是投稿,稿子发给了几个出版社,都石沉海底,无声无息。我焦急万分,想手写一份送去出版社。这时,一封电子邮件寄来了。是出版社的!我迫不及待地打开邮件,几行文字嵌入我脑海:你的文章思路模糊、条理不清,人物众多繁杂,情节繁琐,对话冗长繁多,字词句缺乏琢磨,语言表现力差,缺乏文采……我傻了眼,片言不语,脸部肌肉完全僵硬,像被涂满了石膏……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我在一次较大的测试中失手,成绩不堪入目。班主任把我叫到办公室,铁青着脸,将我通体批了一遍,骂得我走出门口时东西南北都辨不清。  25.我决定收拾心情,和应试教育握手言和。然而空虚与无助在那时又侵袭胸膛。小英走了,高二时她从隔壁政治班调来历史班。高三开学不久,她又回去那里了,而那时候我还跟她“冷战”。那一天,她对我说:“小尘,原谅我吧。我决定调班了。”我看她又抿起嘴巴,才发觉她那两块脸蛋其实也没有肿得像气球,不过是衔着两个鸡蛋罢了。仅此而已……我们重归于好,言语寥寥。几天后她走了,我帮她搬书,两人一语不发。就这样,我的同桌走了,以后几个星期,有不少同学想造访我邻座,我一概拒之门外。原想就让它一直空着,以示我对小英的“忠贞”。谁知,很快就来了一名不速之客,我还没说让她坐下,她就一屁股垫满了位置。我以为这是个炙手可热的土瓜,心里又气又恨,刚想下驱逐令。不料她竟极其卑微地说:“我想坐在这里,我保证不会打扰你。”大出所料!我便像做了亏心事儿,再没有勇气叫她滚蛋。这个怪人就成了我的新同桌,她叫小君。我在这里称她作“小君”,其实心里是作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的。她比我小一岁,似乎就应该是“小君”,然而论成熟,假设我是一颗涩果,她定然是熟到快烂的葡萄。我不喜欢她,第一眼就不喜欢。我的心灵很丑陋,凡事尽往猥琐的方面去想。我想像她这样成熟的女性,定然与女人有什么瓜葛,而我恰恰是讨厌女人——除了我的亲朋好友。交往久了,我才自惭形秽。可以说,她是个才女,什么都懂,什么都会,世间的一切似乎都无法逃脱她的法眼。渐渐地,我开始尊敬她。她的身材微胖,人长得不高,也不算很漂亮。或许是身段的原因,班里有好几个男生喜欢背地里讨论她。男生背地里说女生的,都不会是好话,这是我的经验之谈。我想,身体上的污辱往往逊色于心理上的摧残。所以我又渐渐地怜悯她。不顾一些人的流言蜚语,我和她成为挚友。世事难料,只是那时乖张颠狂的我总是令人伤透了心,我怪戾的脾气总让人无所适从,她也终究不能例外。有些事多说了不见得有用,我也不敢提起和她的一些不愉快的往事了。一切就让它随风而去吧。  26.上学期,我还是懒懒散散,学习没带劲,书看了就忘,压根儿没紧张。为了忘却写作的事情,我和班里的女生玩得很疯狂。小慧成立了冷月教,自称教主,麾下有四大护法。记得小翠、班长、小玉也是其中一员。我开头是做“香主”,后来成了“冷月教刀厂厂长”,负责生产西瓜刀、菜刀等各类武器,供教会人员使用。教主认为“没钱不成教”,就叫会员捐款。当然,大伙儿只想混混而已,一提到“钱”这个字就四处溃散,教主责令四大护法缉捕逃犯,风火了一轮,这才捞回几个会员。为了巩固教会权力,教主决定实施“铁血政策”,强制征收会费,每周2元,不交者大刑伺候!顿时,会员们又作乱,四大护法义愤填膺,命令我马上生产几把菜刀。我找遍教室也没有找到像菜刀之类的工具,就递给她们扫帚、木棍等物品。小翠接到扫帚,柳眉一挺道:“好一柄紫电枪!”就冲了出去。班长接到木棍,眼睛陡然一亮,唱起京剧:“好一把清霜剑!铮铮铮!”也冲了出去。小玉接到垃圾铲,我想这下可难倒她了,难不成要说这是猪八戒的耙子,那很不雅致。谁知她两颗眸子在眼眶里溜了一圈,就说,“铁扇公主的芭蕉扇,冲啊!”我暗自偷笑,这家伙还真有艺术细胞,明明是铲子,怎么还可以说成扇呢?后来我递给第四位护法的是一个桶,她竟然说是托塔天王的宝塔!开学时大家的脑神经绷得特别紧,到了期中,则开始放松。那个时候我没有结识多少男生,女生却是一堆的。有班长、小玉、小翠等等。至于认识我“爸”,则是在妈妈要离婚的时候。  27.我不是从石头里爆出来的人。曾经,我也有过爸妈。后来,我失去了爸爸。我一直以为我的爸爸是高三时候才丢失的,现在想来,确乎在我懂事以来,爸爸就已经不在了。我想,你称一个男人为父亲,是因为他把你生下来;称一个男人为爸爸,是因为他抚养教育你,并且你认同了他。“我没有爸爸,只有父亲。”我对自己这么说。妈妈和他不和,这已经是几个世纪前的事情了。我无可追溯,眼睁睁看着这段流亡的历史在我脑海映射,心里就揣着一个念头:快点离婚吧!终于,这个神圣的时刻降临了。妈妈在电话那头嚷嚷,我茫然地挂上电话。是该离婚了,早就该离婚。可是,为什么偏偏要现在呢?我要高考啊。我想着,脑子里乱得像一团纠结不清的麻线。妈妈要我赶回家,准备上法庭,我才想到有家也不一定好回啊!想起高一时回家的冲劲,我黯然。夜色布满苍穹,星星颤抖,如同我的眼眸,无神、黯淡、忧伤。那梳月亮也不见得以往的明晰,想是嫦娥又悔偷吃灵药,眉头蹙着,弄得月宫凄雾弥漫。我想到碧海青天,终究忆起文莎。那时候我曾暗下誓言:“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文莎,在我伤感的时候,你在哪里呀?  28.离婚的进程很慢,我“无功而返”。回到学校,我决心好好读书。为了提高英语成绩,我寻访了不少“名家”,我“爸”就是其中一位。她是个很热心的女孩,很喜欢小朋友。我很幼稚,她大概把我归入小朋友的行列。我就说,我叫你爸爸吧。她把眉毛提得老高,一副惊讶状,蓦然又露出处变不惊的模样,正二八经地说,好吧,儿子。我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平平淡淡地。谁知,她又提高了嗓音,兴高采烈地喊,儿子!我心头一悸,便真真切切地叫道,老爸!如果不是文莎这臭家伙让我哭坏了泪腺,我当时一定会泪流满面!班里有个爸爸,当然也应该有个妈妈啦。不久我就把咖喱鱼蛋认定为我的“妈妈”了。咖喱鱼蛋是个女生,长得很清秀,两只眼睛很大,她很喜欢用黑不溜秋的眼睛盯着别人。她看我的时候也是这样,弄得我浑身痒痒,觉得自己粗俗不堪。其实别人只叫她“咖喱”,因为我讨厌吃咖喱,心想加上鱼蛋会没那么让人讨厌,也就这样叫了。至今想起,亦觉甚有道理,她的眸子那么大,就像鱼蛋。老爸和咖喱鱼蛋走在一起的时候,我喜欢拿他们来比较。譬如说,老爸给人的感觉是聪颖、胸有韬略的有志者,咖喱鱼蛋则是温柔怯弱的小女子。他们俩性格迥异,却相处融洽。更重要的是,他们都认识了我,成为我笔下的人物,也是我心灵的慰藉。  29.高三时候,迫于升学压力,大部分同学埋头苦干,学习生活枯燥乏味。我呢,则是多姿多彩地活着。小小翠是小翠的姐妹,要好得不行。高二时看了电影《边城》,此后小翠一见了我就叫“爷爷”。我怀疑小翠前世是歌唱家,她唱歌很好听,说话也像唱歌。不久就为我招徕了一帮同学,他们都叫我“爷爷”。小小翠也是在那时候出现的。她扯住我衣角,跺着脚,头上那秀发如花蕾绽放,甚为流逸,却使我老想起逐波浮萍。对于我来说,她的出现疾如流星,快如闪电,让我措手不及。我就吞吞吐吐地说:“你你你……”话语未毕,她的声音倒振聋发聩了:“爷爷,你偏心!我是小小翠,我是小小翠!”我支支吾吾地叫她:“小小翠。”后来叫顺口了,一见她我就大喊“小小翠”。她听见了,就会如醒狮抖毛,狠狠地甩上几圏头发。她的秀发临风时很美,仙逸飘荡,偶而回旋,激起我心中几波涟漪,又使我想起古美人的青丝,也想起了文莎。  30.原想日子是这样过的,流逝无痕,轻快欢悦,无悲无愁。一天,小翠告诉我,文莎和她男朋友分手了。我起初漠然,就说,这么儿戏吗?她说,我没骗你吧,她就常换男友的。我说“哦”,就走出教室了。一个星期后,学校附近放烟花,我走上教学楼天台,那里已是人头攒动。勉勉强强的,还算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我独自凭栏,仰望苍穹,夜色渐渐地把它覆盖,星儿钻出了头,慵懒地眨着眼睛。清风吹过,秋意来得恰到好处,几许欢喜,几缕愁伤,掺杂了几分迷人的酥香,麻痹了我周身,瘫软了我的心。蓦然,我意识到“危险”的临近。很快,我思绪错乱,纵横交叉,思维的分子在脑海里盲目地梭行,而后脑部灼热,血气上升,红色布满了脸,浸湿了耳根。我猛然扭过头,她在我右侧,在我身旁,看着我。她的脸色绯红,眸子如清泉,似乎汨汨然要发作。她盈盈伫立,清风扬起,如漆的秀发就在空中扭动,如古美人的青丝,化作冰山雪水,潺潺流泻。她的朱唇微微抖动、张开,皓白的牙齿怯怯地颤抖——她想说什么,毕竟没有说什么。我想说什么,也毕竟没有说什么。两颗颤抖的心,赤诚相对。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放飞的心总徘徊着,是因为她攫住了。我想,美人的威力就在于此。多少英雄拜倒在女人的石榴裙下,多少?我转身就走,风忽而大了,也凉了,我裹紧衣服,走下天台。这时,烟花在我身后绽放……英雄难过美人关,如果我过了呢?是“超英雄”吗?我自嘲。找了堵墙,我一拳打过去。“啪”的一声,鲜血淋漓。  31.心里不爽就得找个倾诉对象,不然我会疯的。和我一样,小翠是一个闲得不能再闲的人,据说她不上大学。晚修时候,我就提起文莎。小翠说,她又想骗你?这家伙情绪不太稳定,调提得老高,生怕别人不知道。我赶紧把她的嘴巴捂上说,小翠,你想爷爷去死吗?这样捉弄我?她就说,你别信她,而且我不喜欢她,我还是喜欢你和小英相处的那段日子,至少我觉得你和她不般配,和小英挺配的。我的心蓦地一沉,又想起小英。和她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是我毕生难忘的。虽然她老搞学习,做人刻板,但也是个善良的人,常常热心地帮助我。我那时候老是和她吵嘴。为一些很琐碎的事,我们也要相互谩骂。她单纯得吓人,说话直白得像冷兵器,一下到位,刺得我好痛,我呢?喜欢拐弯抹角,师承《鲁迅文集》,讽刺她的时候她一点也没察觉,回过头来做了三两道练习题,她才恍然大悟,提起那小拳头如暴雨般砸在我身上。我马上求饶,女大王饶命啊!其实,她的拳头很柔软,伤不着人,况且我是学过“金钟罩铁布衫”神功的,几个“娘娘拳”又能把我怎么样?只是叹息,现在小英的拳头还那么柔软吗?她身体实在太孱弱了……我和小英也有促膝长谈的时候。她说她的梦想是考入中大。我说,中大算哪根葱?你应该去考北大。她说,别傻了,哪有那么容易。我说,你的梦想还真低劣,只想着上大学么?她仰望屋顶,出了一会儿神,抿了抿嘴,两块鸡蛋贴着脸在蠕动。她说,想带爸妈去欧洲,他们为我付出了很多。我说,你们有钱人家的,就想出国,像我这样的料,省还没出过呢,别说国呢!她看了看我,满脸同情说,别这样啦,你的梦想呢?我心头一悸,自语道,是啊,我的梦想呢?她问,是成为作家吗?还是做大官?我心里惆怅,茫然地看着她,一语不发。  32.“如果一个人没有理想,和咸鱼有什么区别?”我又想起这句话。想到理想,又不得不想到妈妈,想到文莎。我原以为我的理想是妈妈托起的,文莎推动的。后来小翠的那一席话使我想起了小英,也想起了理想。当晚,我彻夜未眠,辗转反侧,想着关于文莎与理想的问题。自那以后,我开始明白,文莎是我理想放飞的破坏者。一个人美貌能完完全全地将我困扰,迷惑我的心志,明白这一点又有什么用?我执着地认为鱼与熊掌可以兼得,而这种谬想,招来不少朋友的非议。我仍然执着,带着浪漫主义的气息,执着着。一天,我的那帮“儿孙”们都向我道贺,说新年快乐,而后向我讨红包。我摸了摸口袋,身无长物,就说,爷爷都穷死了,你们不养我就好了,还向我讨红包?他们听了都哈哈大笑。欢声笑语招来不少朋友。班长、小翠、小小翠、爸爸、咖喱鱼蛋、小玉、小盼等等好友都挤在我案桌前,我的眼光从他们身上扫过,一股酸味就在鼻尖。我明白了,真真正正地明白——鱼和熊掌可兼得,“文莎”和理想并不冲突。理想在我心中,“文莎”就在我——周围。明年会更好吧!我那时想。  33.高三下学期,一开学,学习气息就稠密得让我透不过气。在我看来,教室是湿答答的,水分在潮湿的壁墙逸出,飘摇在空中无休止地撞击,侵扰着我的心情。小枫对我说,怕数学太差,上不了大学。她眸子很大,有一丝幽蓝,使我想起《魔兽3》的精灵。我说,你年纪还小,不用怕。她听了,便埋头作业,不再理睬我。我的喻意很明白,也很残酷。后来真的应验了,她复读了。真是“好的不灵,坏的灵”。向我诉苦的人还真不少,小兴就是其中一个。初次见面,我觉得她像张柏芝。后来忘了张柏芝的样子,倒把她记住了。她很乐观,也从不忧愁。我讲一个冷笑话给她听,她就捧腹大笑,笑得大大咧咧地,毫不做作。我想,那些笑不露齿的女孩是多么可怜啊!即使已经进入紧张时期,还是有同学和我玩,小宜就是其中一个。她喜欢从背后拍我肩膀,以为这样可以吓倒我。我没被吓倒,一看是她,就露出诡谲的笑容,满心想捉弄她。她长得很可爱,两只眸子像牛犊的眼睛,乌黑而明亮,像老天爷特地赐予她的一对黑琉璃珠子,明耀而闪烁。她的脸是椰子形的,两腮不吹自鼓,腮梆比小英的大,加上脸光滑得阳光照在上面都要滑下来,更显得可爱,让人顿生怜悯之心。或许,这便是我想捉弄她的原因吧!我们很胡闹,很疯狂。为了能在她脸上捏一把,我往往要和她在校内奔上几圈,而且得手机率极其渺茫。我弱不禁风,追不上她,她就在前面一味嗤笑我,激发我的斗志,我只得忙不迭地追。说来也玄,后来我在参加某长跑比赛中进了前三甲,真是拜她所赐。小翠和我交谈蛮多。她说,我不上大学了。她说得真真切切,我也听得刻骨铭心。我说,我认为你应该上大学,家里再困难,也不可以放弃学业啊,它几乎注定了你的一生!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微微发颤,想道:哥哥也没上大学,就为了供我读书。她说,好吧,爷爷,我会努力争取的!后来,我们谈起她男朋友。她说,他基础太差了,你帮他补补吧!我说,好。晚修课后,小翠就领着她男朋友来了。他叫小明,长得很高大,是我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平时,我们一起玩的时候,他无拘无束,我拘拘谨谨,那时候却是相反。他腼腆得吓人,我教他一道数学题,问他懂不懂。他说,懂。声音比蚊子还小。假如我是个瞎子,定然无法和他沟通,因为我是靠眼睛看他口形才辨识出他的言语的。那个时候和班长的交流实在太少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她说了一句话,大概是讽刺我的,暗喻我是个坏蛋。我当天心情极不爽,又强作欢笑,她就调侃着,诌出祸根。我心里难受,失眠了三晚,一句话也不愿意和别人说。她知道我不理睬她,也没有理睬我了。事后一个月,我们依旧“冷战”。想到她的眸子,我心里就难受。她那么好,怎么会说这样的话来伤害我呢?我绞尽脑汁地想,终究没有想到明白。却又忆起她的眸子,一闪一闪的,宛若星星点灯。我再没有“冷战”的底气,很想向她屈服,却是骑虎难下,没有退路,只得和她僵持着。  34.和班长主归于好,那是填写报考表的时候。那天晚上,她戳了戳我的脊背,我习惯性地回头,就看见她的眸子,幽暗地,带着几分悸动与羞怯。她说,我想你应该报这些大学,如深圳大学啦,我们可以一起去读。她的话语说得谨慎又谨慎,卑微又卑微,全然没有以前的自然与自信,而且还夹杂着几分生涩。我突然觉得自己很可恶、很丑陋,也很自私,我凭什么要班长用如此卑躬屈膝的语气来规劝我?我凭什么?我想班长说对了,我是个坏人,是个混蛋!从那时起,我发誓,我不会让任何女孩子为我受委屈,我不要摆臭架子,我要友情,不要脸皮!我抑制自己的激动,拘谨而又严肃地说,我想我不能去“深大”,那里的消费一定很高,我去不成。她有点失意,但还是说,那么我们看别的吧。  35.高考前一个月,班里的同学都非常活跃,像回光返照。许多同学脖子上挂着本子,见人就要通讯地址和留言。我也收到不少留言纸,都是要我写个人资料。可惜我对友情很轻浮,有时把它看得比泰山还重,有时则轻于鸿毛。所以大部分留言纸是被我作为草稿纸,成了算术用的奢侈品,小部分写好了,也没有送出去,留着积尘。小盼知道我有这种癖好,义愤填膺,揣着本三四斤重的本子向我走来,我想这次真是讨打喽,马上护住天灵盖。她却没有下手,只是把本子往我桌上一摔,用芭蕉叶大小的手拍我脊背,险些把我拍得散架!冷冰冰地说,写!我看她虎背熊腰,知道自己惹不起这号人物,就乖乖地“招供”。有说“丑事”传千里,又道“一子错,满盘皆落索”。我签下这份屈辱的“条约”后,登门造访者就络绎不绝了。那个月,我写同学录差点没把手写烂了!我还是想起文莎,至少想到她的美貌。我想,要分别了,就写首离别诗吧!灵感突然在脑海迸溅,诌出了一首《别君曲》。我寄到校文学社,诗很快被刊登出来。几天后的晚修课,班长又戳我脊背。她说,这首诗是你的吗?我看那校报,大为吃惊,竟将我的笔名改了——“少尘”变成“无尘”!那不是和尚的法号么?我气得咬牙切齿,说,怎么可以这样侵人权益呢?她倒没大在意,有点憨傻地说,你可不可以也为我写一首呀?我看着她秋水无痕的眸子,才想起应该为她写点什么。当晚,我苦思冥想,灵感却和我闹别扭,像是害了感冒以后塞在鼻子上的软质——出不来。整整两个星期,我才拼凑出一首差强人意的“诗”。我一直不敢把那首诗记住,只隐隐约约觉得是一首俗不可耐的诗。可惜啊,我终究没能为班长写一首真正的诗!她收下了我的诗,说不允许我拿去投稿,说要珍藏。我想,你珍藏好了,千万不要张扬,也不要常拿出来看;我当然不会拿去投稿,文学社的编辑们也不是那么好唬弄的。  36.高考前一个月,班里的气氛很火辣,大伙儿的心情都很轻松。我和小华玩得很疯狂。小华是我的朋友里唯一的男生。他如果现在想起我,也应该感到荣幸——我是女生们的“护花使者”,他和我在一起也沾了不少光。晚上,我们总是跌跌撞撞地上宿舍楼,一路上还要絮絮不止地慨叹“时运不齐,命途多舛”。监护宿舍的老师就追我们,说抓住了非把你们捏死!我们向他做了个鬼脸,窜进暗处,消失得无影无踪。因为晚修复习的缘故,我们总在宿舍熄灯后才赶回去。我腿长,跑在他前头,一上楼就潜伏在楼梯,等他冲上来就吼着跳出来吓他,好几次把他吓得脸若白纸。深夜,他会邀我到阳台长谈。我们涉猎的内容很广,从原始人谈到现代人,从过去谈到将来,从男人谈到女人,从极为正经的话题谈到极为不正经的话题,我们无所不谈。最后,我们谈到理想。他说,我要成为商人,你要成为作家。我说,为什么?他说,我看得出,你要成为作家的。我疑惑,甚至现在也还疑惑。他又说,我看你这次高考会考得不错,上重点线没问题。我笑了说,你真会说笑,我能不能上大学也是个未知数!斗转星移,我们往往会谈到深夜两三点钟,翌日则带着浓重的口气去熏死小翠等善良少女。我们的谈话不会一帆风顺,阿F是“夜尿王子”,凌晨一二点上阳台找厕所,他用极为鄙夷的目光扫视我们,如厕后会冷冷地哼鼻子,或是小声骂道“神经病”。我想在考完试殴他一顿,后来想到小英,心就软了。他长得比我高大,有点壮实,我却相信我能够打败他,因为他骨头“软”,我骨头“硬”。  37.高三已入尾声,高考在即。我捧着书,在教室的大窗户沐浴阳光。夏风很大,呼啸而过,像个顽皮的大孩子,把我的书页吹乱,我无所谓,心中早没有书本,只有理想和文莎。我看着湛蓝的天穹,快如魅影的飞鸟哧溜而过,点点风筝冉冉升起,如雪的白云静静地流浪。我真想随风而去,就这样随风而去。而一份清凉竟在这时来得突然,我就着感觉往外看,文莎把书本捧在胸前,仰望着天空,出神……她穿着一身素白的衣衫,宛若天使。我笑了,张开双手,想拥抱天。我心坦荡,看着书本在瞬间从手中脱落,自由地掉落在楼下。而书页,则佚散在风中……  38.高考的那三天,我是从虚无中度过的。至于考了什么,现在也忘记了。反正有种伤痕累累的感觉,毕竟觉得不如意。每考完一科,心里就像爬上了一条荆棘,刺出血来,苦不堪言。等五科都考完了,我心里又坦荡开来,就像千古荒原上驰骋的万马千军,奔流不息,雄心勃勃。我收拾了几本书,背着大堆行李赶回家。刚出了校门,又想起文莎。就不紧不慢地往教学楼走去,心里琢磨着应该如何向她表白。一切都应该结束了吧!既然如此,向她表白又有何妨?这时候,我脑海里满是她的容貌,她的身姿,她的一颦一笑,脑海里又似乎空白,没有一片言辞,没有一句话语,没有措辞的余地!我束手无策!就连曾经为她写过的诗我也忘得一干二净!耳朵像挂着两只发动机,轰轰然,吵得不可开交!我这才发现我语言的苍白与无力!时间就这样分秒流逝,距离她的教室也越发近了,我低头看着自己的步伐,那样子就像见了生人的闺女。一个男生匆匆忙忙地走过来,恰好与我碰肩。他说,对不起。话语里洋溢着欢悦。我没有理会他,心中突然有了谱,就坚定地走向教室。一帮男女生从文莎的教室鱼贯而出,我想进去。最后一名女生兴高采烈地把门带上。我的鼻子差点没碰上门板。“碰”地一声,门锁上,我醒了。我透过玻璃窗,看见文莎的桌子上一尘不染……她走了……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出了最经典的一句话:我爱你。然后折回校门……你听到了吗?文莎。我们没有说过一句话,只是多年来,神交而已……  39.高考后的暑假长得比尼罗河还长,因为闲着,所以老是低沉。就像年迈的老人,我喜欢回想过去。每想到往事,我会自语,一味回想过去的是傻子。骂自己傻还是不能够解决问题,文莎的容貌依旧沉淀在我心里。我只好拼命的玩电子游戏。谁知情况更糟糕,每次在孤独之中关闭游戏,空虚就像病菌遇上适合的条件,玩命地发酵,孤独也如热带雨林下的落叶层,越积越厚。我还想找文莎,天涯海角,我还想找……意识又忽而聪明了,它告诉我,她已经走了,真真正正地,她已经走了……可惜,我的泪腺已经坏掉……  40.我想起高中时为她所作的几首歌,无聊时就拿起笛子学着吹。因为五音不全,笛子又从未碰过,歌曲也没写成谱(不会写),所以我只好一个音节一个音节地拼凑。一个月后,我基本会吹奏。两个月后,我娴熟开来。三个月后,我不敢吹笛子。大哥说,你的曲子太伤感了,像别人欠你钱似的。我蓦然醒悟。我应该把那一片悲伤夹在记忆的书页里,而不是把它袒露,让别人和我一起悲伤。  41.终于,我上大学了。小翠找了份工作,踏踏实实地劳动;老爸、咖喱鱼蛋和小玉都进了华农大;小英去了西安,在兵马俑那儿走了一遭;班长呢,去了深大,而且混得很好,做了“部长级”的人物;小盼去了上海,她说那里的东西好贵;小小翠去了江西,还看了滕王阁……  42.大学的阳光是那么明媚,我又想起理想和文莎了。此时,一个颀长的身影在人群中穿梭,我想赶上去。可是人太多了,我追不上,就喊:“咖喱鱼蛋!”她回首,两只眸子像深秋古刹下的一潭清水,充满灵气。她向我招手,喊道:“你去哪里呀?”我把双手当成扩音器,套在嘴上:“今晚是平安夜,你和老爸出来玩吧!”她说:“好啊!”我们都笑了,笑靥如花……43.当我用粗糙的笔墨来勾画我琐事的时候,文莎的音容笑貌就如同顽皮的孩子,绕在我身旁捣鬼。免不了想起小英的话:“我知道他是个坏学生,但我还是喜欢他。”以前老认为小英是个傻蛋,幼稚得可笑,今日想来,她是个智者。人是不能没有情感的,情感上的出错并不能说明一个人的成熟与否。圣人也是人。我在文莎面前甘拜下风。也有和朋友谈起文莎的时候,他们一针见血地说,她不好。若是以前,我听到这种话会伤心,背地里以水当酒,灌它三四升,结果越灌越糊涂,也越灌越伤心。灌不去忧愁,,倒成了厕所的老主顾。现在,我会微笑——文莎就是文莎,无论她多么坏,也始终就是我的文莎。难以想像,当初如果没有文莎的出现,我会多么平凡无奇啊!我的生活将似一潭死水,激不起半点涟漪。我的小说,我的诗,我的歌也不会在我脑海里沉浮(纵然是为庸作,它们也曾经丰富我的生活)。我的理想更不会在那遥远的星空,高高地飞翔!很想再见文莎,给她深深地鞠上一躬,以表我的谢意!然而,文莎走了,默无声息……而理想,还在飞翔!     ——少尘2005.12.25

    2007-06-01 23:44:24 作者:少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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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语学院的长发美女

     作者简介:杨熠,1982年出生于河南省郑州市。现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溪沙龙文学社副社长。     亲爱的朋友,你不要说话,让我来告诉你。当你来到这所大学的外国语学院的时候,你会感到一些异样的气氛。你走在教学楼的走廊里,你的前后左右都是年轻的女大学生,空气是暧昧的,空气里弥漫着雌性动物身上发出来的体香。中午放学的时候,这种气味越发浓郁起来,熏得你神志不太清醒,沉浸在喝了二两白酒的微醉里,而你和其他若干男生,就像被面包夹住的香肠,在女大学生组成的人流中前行。她们的长发和笑容在你的面前闪来闪去,阳光在她们的脸上打出耀眼的反射,你只感觉自己在看一场不知名的法国电影。亲爱的朋友,你注意到了吗?在起了薄雾的清晨,她们躲在校园的各个角落,河边,树下,或是草地上,在用不同的声调朗读你永远不会听懂的各种语言。还有一些人抱着收音机,那是美国之音或是英国广播公司的广播。中午,她们会在食堂里打上五毛钱的青菜和两毛钱的米饭,吃上几口就全部倒掉,以至于热心的厨师伯伯要教育她们“多吃一点身体好”。在周末,她们也会出去疯狂一下,早上三五成群的出门,晚上提着大包小包地回来,一个一个既疲惫又兴奋。若洁就是她们中间的一个。在大学的第二个学期,若洁就和她的那个在高中认识的男朋友在校外租房子住了。两室一厅的房子不算大,但对两个个大学生来说足够了。若洁是经过精打细算的,两个人分摊房租和水电费用,实际上比住宿舍贵不了多少,但舒服得多,起码有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晚上也休息得好。两个人把房子布置得很温馨,睡房里摆满了若洁的玩偶,长毛熊沙皮狗什么的,有从家里带来的,也有上了大学以后买的。早上他骑着单车载着她一起上学,傍晚回来后买点吃的,或者自己做点什么。晚上两个人就在床上做爱,他们像两只小兽,嘶嘶地叫着,互相撕咬对方。那几个星期,若洁觉得自己爱死他了,他把她一次又一次的抛上快乐的顶峰,而若洁总是想要,总是觉得不够。她觉得自己的身体就像一只气球,每次被针扎破后就很快被欲望充盈起来。但是现在他不在这里了,那个学韩语的男朋友被派到朝鲜实习去了,期间是三个月。时间不长,当然也不短。到了朝鲜这种斯大林主义的国家,再想和外面联系怕是就不那么容易了,在加上近年来又是闹饥荒又是核危机,搞得这次实习多少有了点生死离别的味道。临行前的晚上,两个人又痛痛快快地做了一次爱。第二天早上,若洁醒来,发现身边已经没有人了。她坐在床上,窗外正是阳春三月的季节,早春明亮的阳光透过窗户落在她的身上,她不想起床,她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似乎有必要好好安排和计划一下这三个月的生活。 在大学里的日子像往常一样无声地滑过,但若洁却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她上课老是走神,不知不觉中思绪就会溜到教室的外面。窗外,教学楼前面的空地上,种着一排木棉。春天正是木棉盛开的季节,每一株树上都挂满了粉红的花朵,有风吹来,花朵们就兴奋地舞蹈起来,而每一株树都像一团在阳光下燃烧的火焰。若洁已经是第二次在这个大学里见到木棉的绽放了,第一次见到的时候,她的眼前还很迷茫,对自己,对未来,还很朦胧。现在,她清醒地多了。比如,现在她就清醒地感到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虽然她并知道那是什么,但她有预感。星期三早上的第一节精读课,轮到若洁做课前演讲。她找了时代周刊上的一篇评论,改头换面,再加上几段自己的感想,就成了很漂亮的一篇文章。若洁好久没有找到这样的感觉了,她觉得语言就像溪水一样从她的心里流出来,有韵律,有起伏,每一个单词,每一个句子中间都紧紧相扣。英语果然还是长于议论啊,她想。第二天早上,若洁一早就来到学校,想要再好好准备一下。可是没有想到,刚刚站在树下,就觉得肚子里一阵翻江倒海的难受,有一种想要呕吐的感觉。一开始,若洁以为这只是因为没吃早餐的缘故,可是这种翻江倒海的感觉在一个上午出现了好几次,做演讲的时候,有两次忘了词,不得不停顿下来。原本应该十分精彩的演讲就这样灰溜溜地结束了,若洁这一天都过得无比沮丧。中午若洁约了文文在食堂吃饭。午饭是食堂最喧闹的时候,熙熙攘攘的人群恨不得把食堂的每一点空间都挤占掉,外国语学院近两年成倍地扩招,但食堂和教学楼都没有扩大,本来安静冷清的校园变得越来越像繁华的商业步行街了。若洁和文文在食堂里边吃边谈,但它们不得不放大嗓门。若洁说,这个学期,搬到我那里去住吧。文文用奇怪的眼神盯着若洁。他去朝鲜了,要三个月的。若洁赶紧解释。文文说,小姐,说话不要大喘气,你妈妈没有教过你吗?在若洁搬出宿舍之前,文文和若洁是一个宿舍的,因为两个人都来自北方,所以从一开始就有了一份亲近感,大一的时候,有一段时间两个人总是形影不离的,但自从搬出去住后,若洁和文文就接触得少了,只是上课下课的时候在走廊上说几句话。虽是这样,两个女孩都很清楚自己在对方心里的位置。若洁问,你去吗?文文不怀好意地笑着,说刚走几天你就寂寞了?孤枕难眠啦?终于想起我来啦?若洁马上搂住文文,暧昧地说,亲爱的,都是我不好,其实我心里只有你一个,你是我今生今世的唯一。当天晚上,文文就搬了,其实她也巴不得赶快离开那个吵吵闹闹的宿舍,和若洁住在一起呢。晚上睡觉前,若洁告诉文文自己早上身体难受的事情,文文想了几秒钟,忽然大惊失色地说,若洁你该不是怀孕了吧。若洁也是一愣,她很快就明白问题的严重性,她的脸有点发白,长发散乱着,呢喃着说,应该不会吧,应该不会吧,我们一直都……文文说,若洁你太不小心了,这种事情会很麻烦的。若洁有点自我安慰地说,也不能这么快下结论,也许情况没有那么严重吧。这天晚上若洁很晚才睡着,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夜静地有些可怕,遥远的村庄传来了狗吠。 若洁怀孕的事很快得到了证实。那个黄昏,若洁坐着公车从医院返回学校。尽管她本来并不相信情况有这么严重,但出于慎重考虑,她还是没有到学校的附属医院检查,后来的进展说明她这样做是完全正确的。车上挤满了刚刚放学的中学生,他们都穿着绿色的制服,嬉嚷吵闹着,还有两对背着书包的学生情侣相拥在一起。若洁看着他们青春飞扬的笑脸,觉得自己生活在另一个世界。他们实际上还并不懂得生活或爱情,他们还是孩子,但正因为是这样,他们的一举一动中都透着说不出来的清纯和可爱。还是中学时代好啊,若洁这样想。若洁的中学时代是在一个北方的内陆城市度过的。不像广州这样张扬和奔放,那座城市是朴素的和沉静的,街道两旁种着整齐的,深绿色的榕树。生长着榕树的街道总是冷静地对待每一次四季的轮回,若洁觉得,在她居住在这个城市的六年中,几乎每一次四季的轮回都是在重复它的上一次,没有什么是在改变的,改变的只是自己的年龄和身体。街道的每一个拐角处都藏着数不清的故事,只有在这个城市土生土长的人,才能领会这个城市所特有的密码,才能洞悉这个城市所有的秘密。若洁的中学也掩映在高大的榕树中,若洁和她现在的男朋友就在操场上最大最老的一棵树下相识,他第一次在那树下牵起她的手,第一次拥抱她,那段日子就像在做梦一样,他的目光和他的爱抚,都会让她一连几天整晚地失眠。初秋的夜晚,他在树下搂着她,他用他略带粗糙感的手掌抚摩她的手臂,只是抚摩她的手臂,他的手来来回回地在她的手臂上摩挲,先是手心,然后是手背,每一次他的手滑过她的肌肤,都让她颤栗,并且在战栗中期待下一次战栗。那时候,她觉得自己是一架尘封了一个世纪的钢琴,正在被弹奏着,她觉得在爱情中没有比这更美好的了。夏天的傍晚,他会在树下等待穿着一身绿色连衣裙的若洁,然后两个人一起去音像店买最新的港台大碟,他们是买磁带的,那个时候,在那个城市里,CD还不像现在这样的普及,还是少数人的奢侈品。若洁现在回想起来,他们总是能买到好听的磁带,尽管若洁对他所钟爱的重金属摇滚并不感兴趣。而现在,CD越来越便宜,越来越多,但能够打动人心的歌却越来越少了。听来听去还是九十年代的那些老歌,苏慧伦,张信哲什么的。前几天,若洁还顺路逛了一下附近的音像店,她吓了一跳,全是不认识的新人,若洁一边感叹自己老了,一边溜了出来,她甚至觉得自己没脸再去逛这种地方了。那时候的若洁还是留短发的,留着短发的十七八岁的若洁喜欢打网球。上了大学以后,不知道怎的,就不再打了。学校倒是有很高级的室内网球场,免费对学生开放的,但若洁就是提不起兴趣来,上完课就想呆在家里哪儿也不想去。有几次若洁下了很大的决心要去的,但到了时候又气馁了,她有时会觉得自己太没志气,但想想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日子也就这样过去了。若洁留长发也是上了大学以后的事。进了这外国语学院,她很快就发现,师姐们都是长发的,更绝的是,自己的班主任,那个三十多岁留美回来的美女博士也是一头飘逸的长发,若洁也就跟着大家一起成了长发美女。文文有时候打趣地说,外语学院都是一个大长发美女领着一群小长发美女。文文这样说的时候,若洁却感到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恐惧,她感到已经找不到那个留着短发的自己了,她在岁月无声的划痕中湮没了自己的脸庞。 那天从医院回来之后,若洁的生活就被改变了。文文是唯一知道此事的人,那天晚上若洁一回来,就一副受了打击,精神恍惚的样子,文文就明白了。你准备怎么办?文文问。我不知道。若洁呆呆地说。若洁,你们真是太不小心了,文文埋怨说,你们两个呀,真是太不小心了。若洁像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红着脸低下了头,喃喃地嘟囔着什么,像是为自己辩解,又像是自言自语。文文叹了口气,说若洁你别胡思乱想了,这个周末去医院打掉算了,除了我谁也不会知道的,不知不觉这件事就算过去了。若洁不吱声地点了点头。她知道,文文说的都是正确的,打掉这个孩子是最好的选择,不仅如此,而且几乎是唯一的选择。若洁不缺乏理智,但总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她预感到,这样做会带来一些她无法预见的后果,这些后果很可能会给她的生命染上一层无法洗去的淡淡底色。她才因此觉得心慌,不安。现在看来,若洁真是个预见能力很强的女孩,这么说也许是有些玄了,但后来发生的事情居然都证实了她的预感,只是她没有预见到,这整个事件也让她得到了很多,当然,这都是后话了。在文文的责备和催促下,若洁终于暗暗下了并不坚定的决心,她已经决定要把这个孩子打掉,她躺在床上,屋子里一片漆黑,文文已经睡着了。她在黑暗中不断地说服自己,这样做是正确的,正确的。接下来的几天,若洁上课都是无精打采的。要命的是,教精读的温老师,那个三十多岁的女老师,微微有些发胖。人家虽然在英国读的博士,却是个典型的家庭妇女式的女人。她喜欢在课堂上讲起自己那个刚刚上小学的儿子,他的语文水平怎样进步地快,他在学校里怎样和别的孩子打架,等等。以前若洁只是听,只是觉得好笑,老师也想活跃一下课堂气氛嘛。这几天,若洁才觉得,温老师的课堂闲谈实际上已经影响了自己的思想,它还发现,自己是个很容易被别人影响思想的人,她甚至悲观地觉得,自己上是没有什么个性可言的。当温老师再次谈到她那个令她感到骄傲的儿子时,若洁不得不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星期四早上的第二节课,温老师迟到了五分钟。当她到的时候,同学们发现,她牵着一只小手走进了教室。温老师说,来了个新同学。一个身材瘦小的男孩,怯生生地躲在妈妈的身后。教室里一下就热闹起来了,女大学生们都显示出和蔼亲切的神色,争着和他打招呼,都说,坐在姐姐这里吧。他如此有艳福,使得他更加张皇失措起来。学校老师给我打电话,说他不舒服,上吐下泻的,温老师说,我就去把他领回来了。大家赶忙说,老师你回家好了。老师摆摆手,说你们自习吧,把第2单元的练习做完,我就在这儿,有问题就问我。那男孩看来是真的不舒服,他躺在妈妈的怀里,两条细胳膊搂住妈妈的脖子,脸埋在妈妈的胸前。而他的妈妈,生了孩子后稍微有些发胖的三十多岁的女人,则抱他在怀里,安详地坐在窗户边上。母子两个偶尔会交谈两句,那是喃喃细语,外人都听得不真切。窗边有阳光照在他们身上,还有风吹进来。若洁看着他们,她觉得这一景真是美极了,她情不自禁地呆住了好半天。若洁星期五上午只有一节课,也就是说,她每个周末有几乎三个整天的休息时间。星期五上午,若洁终于下定决心要到医院去了。她花了很大力气说服文文在家里等她而不是和她一起去医院。若洁咽了一口唾沫,走出了家门。等若洁到了妇产科外的时候,前面一个患者已经进去了。若洁觉得自己紧张地要死,她没有办法让自己坐下来,她在走廊里走来走去,手心不停地出汗。今天的医院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走廊里冷冷清清的,偶尔有一两个护士走过,高跟鞋在花岗岩地板上发出清脆响亮的声音,那声音在整个走廊里回响,这更增加了若洁的恐惧感。医生办公室的门开了,若洁一扭头,见鬼了,她看见温老师和他的儿子走了出来。老师礼貌地微笑着,李若洁,这么巧,你也在这里。啊,是啊,我去住院部探望一个朋友。若洁太惊讶了,她不是惊讶能在这里遇见老师,而是惊讶自己的反应居然能够这样快。她低头看着那男孩,还是怕生,抱住妈妈的腿想把自己藏起来,但气色明显比前一天要好的多。您孩子好些了吗?若洁问。好多了。温老师说,今天主要是给他看病,我也顺便来给自己开点药,学校诊所有很多药都没有的。那太好了,若洁说。温老师说,那我先走了,她拉着儿子的小手挥了两下,跟姐姐再见。若洁也跟他挥手,再见,老师再见。若洁长长地出了口气,她觉得一辈子的力气都用光了,她呆呆地站在走廊里,若有所思地望着那母子俩离开的方向。突然,她听见有人叫她的名字,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护士手里拿着挂号单站在了她的面前。你是李若洁吗?若洁连忙摆手,不是不是,你找错人了。若洁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医院的,总之她是受够了惊吓。但是,在回来的公车上,她看到的一幕一幕却记得清清楚楚。坐在她身边的一个年轻母亲抱着她的小宝宝又是逗又是亲,又是教他叫妈妈,忙得不亦乐乎。一个高个子的青年扶着他的母亲上车,他的母亲已经两鬓班白。还有一个母亲一路上一直在数落她上小学的女儿,学习不刻苦只知道看动画片之类的。仿佛全世界母子深情的画面都在这一天涌到若洁面前了。文文在家里把什么都准备好了,床铺收拾得舒舒服服的,还买了很多若洁喜欢吃的东西。她一看见若洁一脸狼狈地开门进来,就明白怎么回事了。若洁你怎么这么不争气呢,不是已经下了决心的吗?文文说。若洁搂着文文,不住地流泪,不住地说,他是我的孩子,我是他的妈妈啊。她只是重复着这两句话,再也说不出别的了。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若洁都沉浸在做妈妈的幻觉中,她甚至还去逛了妇女儿童用品商店,她特别感兴趣那些婴儿玩具或是尿不湿,如果这时有人撞见了她,一定会觉得超级无厘头。她在想,自己肚子里的这个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会不会长得很漂亮,如果长得不漂亮,她还会不会喜欢这个孩子呢?这个孩子的学习会不会好呢,要知道,“学习好”是所有中国孩子无法逃避的巨大压力,他会喜欢什么科目呢,他会不会像他的爸爸妈妈一样去读外语专业呢?若洁发现,躺在床上抚摩着自己的肚子,想象着这个孩子的将来,仅仅是这样,就是一件多么有趣,多么令人兴奋的事情。若洁不是没有想象过后果,但是眼前,她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她承认自己是一个被冲昏了头脑的人。她总是不能说服自己放弃这个孩子,她认为那是不道德的。身为一个女人,一个母亲,怎么能孕育一个生命然后又把她杀掉呢?她找不到任何理由去做这样残忍的事情,那不是一个母亲应该做的事情,哪怕因此要承受多么巨大的灾难。当她下定了决心的时候,她感到了一股悲壮的情绪。若洁只把自己的决定告诉了文文,别人谁也没有说。虽然她知道自己失去了一部分的理智,但还没有到故意去找一些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的地步。看着若洁坚定的目光,文文知道说什么也没有用,她用力地握着若洁的手,心里的感情非常复杂。一天晚上,家里来了电话,是若洁的妈妈。当然,按照惯例,先是一阵问长问短。若洁总是会烦的,她会说,妈,你问的问题也太弱智了,拜托,你进步一点好不好,都什么时候了,我又不是小孩子。但这一次,她总是轻声地附和着妈妈。可能是妈妈感觉出来有点不对劲了,就问,若洁你怎么了。若洁被这一问,就更加伤心起来。若洁你哭了,怎么回事?不舒服了?到底放生什么事了?妈妈开始紧张,语速明显加快,语气也重了起来。若洁马上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她应该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不应该把自己的麻烦通过电话线传到家里去。她赶忙说,没事,广州这两天太热了,心里挺烦。妈妈就说,你从小就没福气,上小学的时候小学没空调,上中学的时候中学没空调,上了大学大学里还是没空调,还是在广州那么热的地方。现在你走了,你上的小学和中学都装上空调了。明天我给你们辅导员打电话,给学校提提意见。若洁笑了,是真的笑了,不是装出来的。说,妈,别,千万别。跟辅导员说了也没用。挂了电话,若洁用手抹去了眼角的泪水。和妈妈聊过几句,让她这几天绷紧的神经得到了一点放松,也让她想起了很多过去的事情。若洁的童年是在北方的草原上度过的,若洁从来没有和现在的同学说过,他们一定不会相信,那和现在的自己差别太大了。若洁出生的时候,八十年代才刚刚开始,一首叫《在希望的田野上》的歌正在全国范围内流行。若洁的父母都很忙,就把她送到她祖母那里。现在想起来,若洁那时的生活正是现在城里人最向往的“亲近大自然的生活”。碧绿的草原,碧绿的山峦,还有牛羊为伴。实际上,若洁对那时的记忆已经有些模糊了,人的记忆就是这样,时间一长,过去的事情就会在脑海中变得班驳起来,但有些细节却是异常地清晰。在草原上的时候,若洁是一个孤僻的孩子,她不喜欢和其他的孩子来往,当然,其他的孩子也不喜欢她,她总是孤零零一个人。大人们也觉得奇怪,有些生疑,他们都说,这个孩子不简单,将来要上大学的,将来要成知识分子的。但她并不觉得寂寞,恰恰相反,草原上有很多事情让她着迷,有很多事情她一辈子都忘不掉。若洁记得,有一阵子,她特别迷恋星空。草原真是个看星星的好地方,不论从哪个方面望过去,都是地平线,没有建筑阻挡你的视线,也没有城市里明亮的灯光掩盖了星星的光芒。整个天空都是星星的,整个天空也都是若洁的,若洁觉得自己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她可以和星星对话,她把星星当成自己的妈妈,她把自己所有的心事都告诉星星。现在想起来,若洁自己都不明白当时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心事。幼年的若洁躺在草丛里和星星说话,草丛里有又腥又湿的泥土味道,还有香甜的草的味道,她都能闻到,她的眼睛很好,她能看见天上所有的星星,她还能听见虫子在草丛间跳跃,发出沙沙的声响。陪伴若洁的,还有一只小狗。那是一只牧羊犬,叫哈代。现在想起来,若洁起码可以确定两件事。哈代的血统是很高贵的,是从德国引进的品种,另外,人们在给这条狗起名字的时候,并不知道有个大作家叫哈代,写了部小说叫《苔丝》,草原上的人们是不会知道一个和他们的生活完全没有关系的外国作家的名字的。在若洁刚刚懂事的那几年,哈代也还很年轻,很活泼,他的存在,让小若洁的生活多了很多乐趣,只有在与哈代在一起的时候,若洁才会更多地展现出孩子的本性。后来,若洁进了城市,上了小学,但还是忘不了哈代。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若洁回了一次草原。实际上到了那个时候,草原已经不能叫草原了,草原正在消失,大片的住宅区和街道正在兴建。哈代还认得她,但那狗已经很老了,全身的皮肉都有些松弛,行动迟缓,目光呆滞,很明显,他离死不远了。人们告诉她,当草原变成城市的那一天,哈代将要被从这个新的城市里清除。如果有人想要保住他,就要缴纳几千元的费用。当然,不会有人为了一条快死的老狗去交这么多钱的。又过了几年,大概是若洁快要上中学的时候吧,有消息说,哈代死了,至于是被城市的打狗队清洗掉的,还是病死的,消息没有说。若洁想让自己悲伤一下,但实际上却悲伤不起来,毕竟是很久远的事情了。 第二天早上,若洁在去上课的路上遇见了辅导员。英语系的辅导员是个刚毕业的女生,但学生们都觉得她很严肃,不容易亲近,当然,在一般情况下,也是没有什么机会和辅导员打交道的。还有一些学生,则很喜欢这个辅导员。那些在学生会工作的,或者积极追求进步的大学生,总是很注意和辅导员搞好关系,这对他们来说是很重要的。若洁是那种不喜欢和辅导员套近乎的人,虽然她知道辅导员其实是个挺好的人,如果它们在另一个场合相识,也许能够成为很好的朋友,但两个人的身份上的差别使若洁在面对她的时候总觉得不太自然。她已经忘了和辅导员上一次谈话是在什么时候了,也许是在刚刚进大学的时候吧。况且她总是一副很忙,非常忙的样子,若洁想和她搭话也搭不上。若洁是在楼梯上遇见辅导员的。辅导员说,李若洁,你上午第一节有课吗?有啊,若洁说。哪个老师的课?温老师的,精读。好,你下课后到我办公室来一下。整整一节课,若洁都在反反复复地想着辅导员的这几句话。她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在这样的时候,她会有什么事情找自己谈呢?也许妈妈真的和辅导员通了电话,也许辅导员已经知道了什么。下课后,若洁来到辅导员办公室,辅导员被很多人围着,大都是学生会的干部,他们向她请示,和她商量,还有人向她借东西,她从人群中伸出头来说,李若洁你稍微等一下。把一帮学生打发走了,辅导员说,我马上要到团委去开会,我们一边走一边谈吧。辅导员说,再过两个月,华南地区的16所大学要联合举办一个大学生的英语演讲比赛,按照规定,我们学校的选手是可以直接进入决赛的。我和系里的一些老师交换了意见,大家觉得你口语比较好,外形和气质也很合适,想派你作为选手参加比赛。这件事,我想先征求一下你的意见。若洁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她说,谢谢老师对我的信任,这件事我想回去再考虑一下。就在若洁以为终于没事了的时候,辅导员突然拉住若洁的手说,虽然我们平时交流并不多,但老师知道你的实力,你是个很有希望的学生,不要因为一点小事误了自己的将来。辅导员意味深长地微笑着,看着若洁。好了,我赶时间,先走了。她知道事情已经瞒不住了。在回来的路上,她总是觉得别人在向她的身上投来狐疑的目光,她知道这是自己的心理作用,但她觉得羞耻。若洁战战兢兢地回到家里,初夏的时节,她却手脚冰凉。她发现,这些天来鼓舞着她要生下这个孩子的斗志,在辅导员意味深长的笑容面前一触即溃。作为一个已经在大学里生活了两年的大学生,她当然明白一个女大学生怀孕的后果是什么。她会被毫不留情地赶出学校,这个孩子的父亲也会受到牵连。她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将会被剥夺,现在她是一个受人尊敬的重点大学的女大学生,而到了那时,她什么也不是。到了那时,她如何向父母交代?如何面对学校的同学?文文的态度又会怎样?她不知道,她不敢想。文文回来了,文文说,英语系里已经传开了,有一个大二的女生怀孕了,而且辅导员已经知道了这回事。谁都不知道消息是怎么传出去的,文文认为,人们怀疑到若洁头上是迟早的,因为二年级和男友外出同居的女生并不多。文文拉着若洁的手说,若洁,我没有你这样的经历,所以也不知道你到底是怎么想的,但是,你总要为自己想一想啊。你可以拥有这个孩子,但是你却会失去你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我觉得这真的不值得,你可要考虑清楚。若洁说,文文,我问你,我们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呢?文文愣住了,她不明白若洁的这句话是从哪儿来的。若洁若有所思,也就是说,2003年5月的我,究竟为了什么活在这个世界上呢?文文说,别想这些了,整天光想这些事情,脑子都想坏了。若洁流泪了。文文,你不知道,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什么事情让我真正投入全部的感情和气力,去拼搏,去奋斗。我为了上一个好大学努力过,但目标达到了,那种奋斗的感觉就过去了。我的道路一直很顺利,我的学业很优异,老师和同学都对我很好,我爸我妈为我安排好了一切。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件事情或那件事情,也没有想问问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或者去找一点什么意义。甚至爱情也没有让我找到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我一点都没有意识到我以前活得有多无聊,多平庸。只有这一次,只有这个孩子,让我感觉到自己的血在流淌,心在跳动,只有这个孩子,让我一下子从梦中惊醒了。我在想,以自己的生命,去创造去赋予另一个生命,这是多么有意义,多么有趣的啊。文文,我终于找到了,我怎么能够轻易放弃呢。我是这个孩子的妈妈啊,世界上有哪一个妈妈会给自己的孩子以生命,然后又亲手夺去他的生命呢。很长时间,文文不说话,若洁也不说话。过了一会儿,文文说,我还是不能理解,也许我们真的不同吧。这一夜,若洁又失眠了。已经过了凌晨两点,还是没有一点睡意,眼睛睁着,看着黑漆漆的天花板,脑子里却是一片空白。她起身披上衣服,来到了阳台上。整个居民区被浓浓的黑夜所笼罩着,只有陈旧的路灯还发着昏暗的光芒。四下里寂静无声,若洁听得见自己的心跳,还有远处高速公路上车辆遥远的,不真实的轰鸣,究竟有没有,她听得不真切。她抬起头,她又看到了星星。若洁还记得,她在草原上的时候看到的星空,是多么热闹,星星们你争我抢地布满了天空的每一个角落,多么神奇,整个天空都在发亮,那样的星空,让人联想起人生无尽的繁华。而今天晚上的星空则暗淡了许多,银河淡淡的,似有似无,若隐若现,寥寥的几颗星星,这里一个,那里一颗,她们一明一暗,好象黑夜里困倦的眼睛。尽管这样,若洁的心情还是好多了,她看见了星星,就有一亲切感,就好象回到了草原的时代。她觉得自己还能和星星对话,她能听懂星星的语言,星星也能听懂她的语言。有多少年了,若洁停止了和星星的对话,但这些年来,星星每一个夜晚都在注视着她,她做过什么,想过什么,在夜晚梦到过什么,她们都知道。她们不仅知道若洁的心思,她们还知道自古以来在大地上的每一个人的心思,而无论怎样的一个人,在星空下都显得多么无知啊。若洁不知道,是因为人的无知,总是不明白自己存在的意义,还是因为找不到自己存在的意义,才说明了人的无知。也许这两种说法都对,也许人的意义和无意义只有那么一丁点差别。若洁就这样在星空下一直站着,直到最后一颗星星在朝霞中隐去了自己的光芒。她回到屋里,摇醒了还睡着的文文。文文揉揉眼睛,一脸茫然地问,你干什么,一大早的。若洁神秘地微笑着,她靠近文文的耳朵,长发落在了文文的脸上,文文觉得自己脸上痒极了,她挤上眼睛,咯咯笑起来。若洁对文文说的是,你陪我上医院吧。 三个月以后。早上六点钟,若洁就准时起床了。今天和昨天,和在今天之前的许多个日子一样,是非常繁忙的一天,忙得几乎没有喘息的时间,但今天却有特殊的意义。今天是若洁21岁的生日。早上,若洁要到教学楼前的草坪上早读,上午9点钟要到机场接机,她的男朋友今天从朝鲜“载誉归来”。下午4点钟若洁要代表外国语学院参加华南地区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的决赛,在此之前,英语系的十五个教授和外国专家要对若洁进行决赛前的最后辅导。不论比赛的结果如何,晚上若洁都会谢绝一切邀请,她已经定好了,要和刚刚回国的男朋友去外面吃饭。若洁坐在床边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她走到窗口,双手打开窗户,一缕明亮的阳光迎面而来,洒在她刚刚睡醒的脸上。                                  

    2007-05-01 00:00:00 作者:杨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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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谁比烟花更寂寞

      (1.1)有时我会傻傻地想,杜江,如果,如果我是那不灭的烟火,我能否点亮你一生的辉煌?                                           ——周致毕业后我一直在神州大地上云游。经两年漂泊,毕业前夕还在为自己把中国略有姿色的城市集体意淫而感到可耻的我终于发现这些城市竟然比我更为可耻。这感觉就像你突然惊觉刚才跟你搭讪的那个西装皮鞋道貌岸然的家伙竟然是个流氓——所有繁华的城市都好像繁华得只剩一个虚浮的名字。北京大而无当,上海华而不实,我想如果不是广州还没有让我找到一个合适的贬义词,我一定不会待在这个流氓遍地的城市——这样,我就不会遇上你了,唐彬。你知不知道,唐彬,我差点就忘记了他,就差那么一点点。是你翻腾起我沉淀的回忆,你是我噩梦的开始。2000年元旦的那场烟火奢华到极致。我夹在汹涌的人潮中仰望被点亮的天空,感受着大地阵阵的颤动。那时我牵着你的手,杜江,我看着天上绽放的红的绿的蓝的都像是我们的幸福。那时我是多么的喜欢烟花,多么的喜欢你。我偎在你身旁,闻着你身上好闻的气息,你的手很宽很暖,那时的你总是喜欢刮我的鼻子喜欢摸我的头。杜江,他们说我应该恨你的,狠狠的恨,把你上天入地咒骂一番再狠狠地忘记。可是我还是狠不下心,两年了,怎么我还是没能忘记。每次有烟花我都会吵着你带我去看,散场后再缠着你带我去KFC,每次你吃东西我都会停下来看你,看得你也不好意思了,你不知道你吃东西的样子有多甜。杜江,我小小声的叫你。你放下手中的可乐满脸疑惑。没什么,我羞涩地低下头偷笑。你伸过手来刮我鼻子,猪头。那时我突然就冒出一个念头,我一直没告诉你的,杜江,我们在一起的一千多个日子,我一直都没有告诉你。那时我真想嫁给你,把我的手放在你掌心,把我这辈子这一生都交给你,杜江。只是我那时还不知道,那场灾难很快就要来了。 (2.1)每次看到他们偎成一团的样子我就气得直咬牙,在他旁边她的神情永远像个知足而幸福的小女人,不,是小贱人,但你周致这小贱人依然是我的唯一的梦想。——唐彬上大学时我就觉得被一个女生拒绝三次就应该清理门户以免贻害苍生,但是毕业没到两年我竟然就被第三家公司解聘了,灌下第六瓶蓝带我伏在路边大排档那张油腻腻的桌子上,我瞪着眼在考虑要不要去清理苍生。要不是我的位子坐北朝南而不是坐南朝北,要不是我的椅子是真皮而不是人造革,要不是我的操作系统是XP而不是WIN98,要不是我喝水的杯子是塑料而不是陶瓷——我就不会把策划书上的“王老吉”写成“周老吉”——我就不会被那个猪头总监炒鲜鱿了。但我知道这些都是籍口,周致,因为我在想你,留在这个城市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想你,这里有你走过的路有你呼吸过的空气。我真应该像你和杜江一样毕业后就远离这个城市,把所有的悲欢都留下,把所有回忆都留下。如果只是缅怀,只要假期滚回来就足够了,犯不着像我这样激动地以身相许。而真他妈糟糕的是,大学四年居然还没教会我们忘记。可能最简单的忘记,真的就是远离。周致你记得吗,这句话是你告诉我们的,雨刚刚停了,你看着杜江那混蛋义无反顾的背景,喃喃地说着这句话,两行热泪就从你深黑的眸子中淌下来,周致你永远不知道你的神情多像一只惶恐的小鹿,像一只受伤的小兽一样凄然无助。那时我只想抱着你周致,这么年来我一直都想。我还想如果当时我抱着你就好了,或许以后的一切都会就此改写。或者,要是那天我能把你安全地送回宿舍,历史都会有所不同了,周致。 (3.1)从来都没有永远的誓言,从来都没有不落的烟花。繁华始终都会褪去,再璀璨的烟花都会变成纷纷扬扬的灰烬,它们在乎的只是我们的曾经景仰,而不是永恒。连烟花都懂,可是周致,怎么只有你不懂。——杜江她瞪大眼睛看着我,愤怒、惊讶一点点在她脸上蔓延,说实话我挺喜欢看她生气时的样子。每次吵完架她都拿这副受伤害似的神情瞧我,通常30秒后她就会把头偏向一边望着地板,然后我会伸手刮她翘起的小鼻子,她抓着我手腕不让我得逞。我再拿另一只手要摸她的头,她用手臂格开,这时只要我轻轻一扭就可以抓牢她的手,再一拉,她就会乖乖地倒在我怀中。整系列动作一气呵成,比拍戏还标准。“你讨厌。”声音从我怀中发出,环在我腰间的小手居然还在掐我,倔强是这小妮子不变的天性。然后我们会去KFC,周致,那是我们第一次去那里。我买来薯条你看也不看,买来可乐你也不要,但你就是不说要什么,到我排几次队几经辛苦买回来鸡翅你才笑逐颜开。是的,那时你就是这么任性。你是这么的喜欢那里的鸡翅,甚至比喜欢我还喜欢。有时我竟会莫名其妙地怀疑鸡翅才是你的主菜而我仅是你的甜品,结果一只死掉多时的鸡的翅膀会很不幸地成为一个21世纪新好青年的吃醋对象。我想这是因为我太喜欢你了。喜欢你歪着头做书上的习题,喜欢你看烟花时满脸被燃亮的希冀,喜欢你停下吃东西来盯我,喜欢看你抿着嘴浅浅地笑,尽管我知道你在装淑女,喜欢看你瞪着我生气尽管我知道你在撒娇。而我也已经习惯了你的任性你的刁蛮你的不讲道理还有你比十头小牛还要犟的脾气,习惯在人潮汹涌的节日陪你去广场看烟花,习惯在你的注视下装得很绅士地吃那该死的满是骨头的鸡翅。我想当我真心的爱着你的时候,你已成为了我生命上的一个印记,无论岁月如何变迁,但和你一起时的养成的习惯却一直改不了,它们就像早就深深刻在我生命的历程中,伴随着对你的怀念。 (1.2)我看着那点光芒慢慢地注入漆黑的苍穹,然后“篷”的一下绽放成色彩斑斓的焰火,曾经我以为这漂亮闪烁的就是我一辈子想要的幸福,但现在,我看着这流转的五光十色都是我心尖缤纷的痛。                 ——周致 我看着他向我走过来,我在怀疑自己眼睛,但我的紧张的心跳告诉我这不是幻觉,是直觉,女人最相信的直觉。“唐彬。”我几乎是失声而出,在他与我擦肩而过的刹那。他一愣,我们同时转身。“真的是你。”我习惯性地笑笑,看看他一脸的倦容和满是灰尘的皮鞋,“还以为自己认错了,当时不是说要一辈子留在那个小城建设四化的吗?”他竟然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一样搓着手不知所措,我忍着笑,那个在女生宿舍大叫大嚷周致我爱你的唐彬哪里去了?我把他带到我在市郊租来的房子,刚好和我一起合租的女孩搬了出去和男友比翼双飞,不是很大的房子却显得有些冷清。“这个房暂时你住,找到工作后就把房租还我,呃,要不要咖啡?”“橙汁。”“益力多好不好?”我又是一阵肆无忌惮的大笑,我想唐彬你真够凄凉的,落魄到活回去了做个乖乖孩子。好孩子唐彬是我的大学同学,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和用不完的鬼主意,更神乎的是这丫男女通吃泡妞和泡帅哥一样娴熟。据说他曾经把某个男生手机里的资料修改一番,把自己名字改成班花谢馨馨,经过一晚的心灵交流后第二天那个一夜没睡的可怜虫就拿着玫瑰向谢大小姐表白。这件桃色新闻使得唐彬在一夜间声名鹊起。他从大一到大四他都是我最铁的哥们,其实我也差点被他降伏了的,如果不是杜江。该死,我怎么又想起这个人来了。在落户广州第五天唐彬就找到工作,是家小报社的记者。他的工作时间比我自由,我新配了门匙给他,一日三餐都是他一手办包,对我这种懒人来说真是最好不过了。以前我总是想和杜江一起生活后要他好好照顾我好好宠我,早上起来有牛奶面包放班回家有米饭鱼肉我就会幸福得死掉。我总是奇怪为什么我人这么懒脾气这么臭杜江还是要喜欢我,但当我明白过来的时候我发现他已经不再喜欢我了。我就是太犟太执着,当我固执的要猜到谜底的时候才发现岁月早已换成谜题。最后才傻乎乎地发现有些问题根本就是没有理由没有答案的,譬如爱情。而有些东西是根本就不能估计不能猜测的,例如男人的厨艺,可惜当我明白到这些的时候已经迟了。“唐——彬——!”我拉长声音尖叫,“这像石灰水一样上面还有一团一团粘乎乎泥巴似的是什么?”“什么?”他放下正在洗的碗碟,探过头来,“牛奶汤圆啊,没吃过么,让你一饱口福了还瞎嚷嚷什么?!”他倒挺无辜的。“牛,奶,汤,圆?”我瞪大了眼睛,大惊失色。“流馅的汤圆?还是咸的?”我想我是第一次吃到咸的甜品。“要吃怎么不自己做?,还石灰水泥巴。”他皱起眉头,“小人得志,语无伦次。”我一口汤圆差点没喷在地上,我什么时候成了小人了我。真后悔当初,对,就是他落魄到要被我收留的时候没狠狠地来个痛打落水狗再踩上几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现在痛失时机了吧,现在让这小人得意起来了吧,周致你找栋漂亮点有情调点的高楼跳下去好了。 (2.2)周致,我就是喜欢你。你别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你没这么无辜周致,从第一眼看到你我就喜欢上你了,从你拿着笔托着腮帮像个中学生一样听课时我就喜欢你,到现在,六年,只是,我更喜欢的是现在的你。——唐彬 来到广州是一个意外,而遇到周致是建立在这个意外上的意外,只是我习惯把这种意外称为缘分。我以为我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了,周致。你离开后我一直都在想你,只有一次是特别的想。那时我怀中抱着宋筱,我感到自己一点一点地在她的温柔中沦陷,只差少许,只差少许我就不再属于这个世界。但我心中却满是你的影子,我知道只要我低下头吻她,吻她,那么我对你的思念就会在一瞬间戛然而止,这一生,对,是这一生,你就会成为我命中的过客。即使日后再遇上你,我也只能牵着她甚至我们孩子的手远远地看你的背影。那是万劫不复的沉沦。所以我不能吻她。周致,我不是守妇道的好男人,但宋筱,我就是对她狠不下心,她只是卷进我们这场灾难的受害者,她不应该受哪怕丁点的伤害。她是无辜的。最后我挨了她一个耳光,周致,你给我记着。“唐彬。”这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的心猛然沉了下去,有些什么在我耳边呼啸而过。她变得清瘦了,脸上略施脂粉,显得更加妩媚,眼睛还是那么大而有神,水灵,像是有一层永远也擦不干的泪。“怎么来这混了,不是说要一辈子待在那里建设四化的吗?”看到我没答腔,她竟然得寸进尺,的确她从来都没多少这样的机会,但她总是会抓紧机会,损我永远是这小蹄子不知疲倦的乐趣。我告诉她自己还没找到落脚的地方。她很慷慨地让我搬到那个空房去,为此我美滋滋地乐了一个星期,再多情地想到可能是她知道我要来就把同居的女孩给赶了出去,因此继续乐了大半个星期,最后狠抽自己一个耳光,你多大了唐彬,怎么还像个白痴一样傻冒。但我真的很高兴,周致,兜兜转转我还是遇上你了,懵懵懂懂我还竟然还和你住在一起,这福份连杜江都没有。我很虚伪地说我不相信命运,但我相信爱情,周致。只可惜命运不相信爱情,你知不知道,每次你看烟花的眼神都那么像我看你的眼神,是那样的希冀和神往,是那样的可望而不可即。我想如果当时你是我的我一定会狠狠地疼你。只可惜四年我一直都在你身边,你爱的人 (3.2)曾经我们都喜欢烟花,喜欢奢华。曾经我深深爱过那个喜欢烟花的女孩,而现在,烟花近在彼岸,而我早已遗忘烟花。——杜江 现在是凌晨两点。不夜城上海的某个角落,我看看躺在我身边像猫咪一样打呼噜的秋凝,心里有种奇怪的感觉,我俯下身吻她,借着柔和的床头灯我看到她长长的眼睫毛微微抖动,我伸手理顺她乱了的头发,突然有双手圈住我的颈脖,我吃了一惊,随后和她深深拥在一起。我终于知道了,周致,这种久违的感觉叫幸福,和你一起我承认我是幸福的,曾经我以为这种感觉只有你才能给我。但自从把你弄丢后我花了三年,终于把它找回来了。你望着我笑,你的深黑的眸子就像是一个魔咒,总是轻易就使人心生怜爱。“杜江,杜江你真的爱我吗?”你小心翼翼地问。我没回答,抓住你的心紧了紧。“杜江我这么任性这么固执脾气这么不好为什么你还是要喜欢我呢?”我抱着你不说话,我怎么知道周致,我怎么知道我就是这样喜欢你了。有时我竟希望你掉到河里了,那样我就可以跳下去把你推上来自己却永远沉下去——这样就可以证明我有多喜欢你了周致,我比爱自己还爱你。但我还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嗓子里心里就好像有一些话要说要告诉你,可是我说不出来,我可以包容甚至纵容你的任性刁蛮,其实这些不是缺点的缺点根本掩盖不了你在我心中的美好,因为我早已习惯,这些都是你周致的一部分,我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每次看到你我都觉得天是多么蓝世界是多么美好,这份向往和希望在我心中会渐渐膨胀,到了嗓眼它们会化作三道截然不同的气,说出来就是抑扬顿挫的三个字,组成这世上最简单也是最真诚的句子:我爱你。周致。还记得小时候的火柴游戏吗,把一根一根的火柴摆成美丽的图案,然后在一端点火,火会渐渐顺着火柴棒蔓延开去,只改变其中一两根火柴的位置,就会在地上焚出截然不同的图案,我总是乐此不疲。因为我们那时都好年少,不知道一些词语,例如命运,例如轮回。宋筱是小我们一届的师妹,从第一次见她开始我就知道他喜欢唐彬,因为她看着唐彬时的眼神像极了一个人,对了,像周致看烟花和看我时的眼神。当然我也知道唐彬的小算盘,他喜欢我深爱的周致,当然这是周致自己告诉我的。我们四个人的关系就是这样简单,却又复杂得很。平时一起逛街,也俨然两对挺配的小情侣。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要把我们四个人说在一起,这是潜意识所为。我们四个像是四根火柴棒,宋筱→唐彬→周致←杜江。我们都有着各自的爱情,有着自己追求的方向。我们都在各自的梦想中安静地燃烧,直到把自己的能量耗尽,在爱情这方土地上为自己心爱的人焚出自己心爱的图案,但和他人还是各不相干。除非,除非有一根火柴改变了自己的方向.这个方向,足以改变四个人的命运。 (1.3)那时我会觉得烟花很寂寞,它们永远是孤孤单单地绽放凄凄楚楚地飘零。我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了,因为我身边有杜江,那时我以为有一个深爱的人永远在我身边我就一辈子都不会寂寞,我以为。——周致今天真糟糕,我把一个项目搞黄了,那客户叉着腰在接待室里大发雷霆。我可怜巴巴地站在一边,上司莫家铭涎着笑脸替我陪不是,家铭是我的直属上司,很年轻就留学归来,容貌俊朗,是公司无数单身女士心中的白马王子。看着这位白马王子为了我在向别人低声下气我竟然变态似地感到有点开心,这点我和唐彬像极了,我们都能轻易地找到卑微的小快乐,然后像只抱着棒棒糖的蟑螂一样偷着乐上大半天。那个有点胖的客户说了大半天估计也是殚精竭虑了,拿起桌子上咖啡狂灌一口,然后苦口婆心地教我们这里应该怎么那里应该如何,我在一边看着他那些夸张得离谱的要求心中不禁暗笑,站着说话原来真的不会腰痛。好不容易把他打发走,家铭擦擦额角的汗,松了口气。我低头咬着唇,拿眼角勾他,心想这个月的奖金估计泡汤了回去要好好拿唐彬那小子发泄一番,没想到他竟然朝我潇洒地笑笑,摆摆手就出去了。我差点想以身相许。回到家一开门就看到满桌丰盛的晚饭,我心情劲靓,对着唐彬抛个媚眼说这个月不用你交房租了。感动得小子差点要跪下来山呼万岁。说来奇怪,才一个月不到我就习惯了唐彬的存在,仿佛他本来就应该是这房子的一员似的。杜江,我过得很好,我还是一个人,但我却不寂寞。广州是一个激情的城市,但我却在这里找不到爱情,我是真的痛得怕了,我什么也不要,只要好好的爱一回自己。而现在,我开始欣赏这个本来对它没有好感的城市,我开始看头顶晃悠悠的蓝天和软绵绵很好摸的白云。尽管有时还会心痛,想起你的时候,本来我已经快要忘记你了,是唐彬,他身上有我们太多的回忆。回忆是痛的。因为有了你,还有宋筱。 (2.3)到了现在我才知道每个人眼中的爱情都是一样,有时爱情狭隘自私,有时却会宽容伟大。问世间情为何物,竟是一物降一物。——唐彬 那天和周致去楼下那间咖啡店消遣时,老板不经意称赞我们“小两口子真够浪漫的”,我饥不择食地点头,周致白了我一眼,我想我当时的神情一定像极了馋嘴的大猩猩。周致是个懒婆娘,不动手之余还要嘴刁得很,有时我真奇怪为什么我会喜欢上这个家伙。每天回家我都首先想着要做些什么饭菜才能满足这小蹄子的胃口。今天是她的生日,这个日子我足足记了六年,可惜以前她的生日都由杜江一手包办,我们只有吃份儿。这回到我一展身手了,满桌都是我亲手做的好菜,蛋糕蜡烛玫瑰,还有一条从海誓买来的很漂亮的手链。周致,你看我的浪漫指数会还会比杜江低呢?可是十二点了,空气饭菜心情什么都凉了,我把电视各个台都翻了好几遍,周致你这小婊子怎么还不回来,你是和男朋友一起去庆祝了吗你忘记这个在家中患难与共的兄弟了吗?我为你忙了一整天都要累死了,精心准备的蛋糕蜡烛都用不上了,真残忍。你妈妈的。你回来好吗周致,我求你了,我的眼皮已经开始打架了,不,上眼皮已经胜利了,周致,周致…我梦中常常有一座四层高的台。古老的木建筑,在风雨下摇摇欲坠,岌岌可危。在它快要倒下来的一瞬我就会从梦中惊醒,冷汗一身。在我眼中它竟然幻化成四个历历在目的人。最低层是宋筱,往上是我,然后是你,周致,而顶层是杜江。我们每个人,都把自己的追求和幸福构筑在脚下的人头上,或者说,我们都在踩着一个人,去追求另一个人。我们根本看不到脚下的人那痛苦的表情,或者说我们根本没想过去看。我们仰着头,眼中满是希望和梦想。在梦想坍塌之前,我们天真地以为头顶的就是自己一辈子想要的幸福。在这里每个人都是受害者,包括杜江。但伤得最深的,是宋筱。宋筱,你不该爱上我的。宋筱,你要我如何对你说。你喜欢我就如我喜欢周致,只有在你身上我才能看到自己的影子,我们都在默默的付出,盲目地付出。我们还天真地以为付出了就会有收获就有回报,直到有一天我们都被命运抽了一耳光,我们终于醒了,彻底地醒了,在爱情这土地里没有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爱情这农场上没有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宋筱,我们终于知道了,爱情本来就是不平等的。我们终于知道了,一切都是我们一厢情愿,一直都是我们心甘命抵,因为从来都没有人强迫我们付出些什么。宋筱,所以我们只能像两只受伤的小兽默默地舐着伤口,所以我能做的只有抱着你默默流泪相互慰藉。但我却不能爱上你。你知道的,天一亮了,伤口愈合了,我就会带着疤痕出发,因为在那个年轻躁动的年代,我们都曾经被青春冲昏了头。但是宋筱,你为什么要那么傻,我们都只是差那么一点点。 (3.3)终于使得你不再爱我了,终于,与你永别,重回我原始的寂寞,曾让我那样流泪的爱情,在回首时,也不过,恍如一梦。——杜江 直到我遇到她,我才知道,周致,爱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爱是自私的,所有的包容都建立在虚伪的自私之上。恍然间我发现自己根本没有爱过你的任性和固执,周致,那不是爱,只是一种习惯,习惯只是妥协的表现,但它不代表接受。我看到她哭泣的时候就觉得时间突然停住了,她眼圈红红的,和你一般长的睫毛上还挂着泪珠,我感到有些尖锐的东西撞击着我的胸腔。周致你懂不懂,这些才是爱情,爱情是阵阵的心甘情愿的心痛,周致,我总算明白了,我们的爱情一直都建立在他们的付出之上。以前我以为只要有一个人温柔地待我我就会在她那里沦陷一辈子,但现在不是,尽管连我自己都不清那到底是怜悯还是同情,还是真真正正的爱。但我却真的感觉到歉疚。我不想这个世界这么不公平不想爱情这么的残忍,付出的人只能永远付出,你可以说我自私周致,但那一刻我心底真的是撕裂般的疼痛,为了她,也是为了我们的爱情。周致,对不起,转身的刹那我终于没能听清你说的是不是再见,但我还是走过去抱着她了,宋筱,我们泪流满脸。 (1.4)许多年后我终于知道,无论哪场烟花,我都不能再与你共赏,任世间哪一条路,我都不能伴你同行。而我,不过是你生命中的一场花火,偶然闪过,所有悲欢都会成为灰烬,我永远,也点亮不了你一生的辉煌。——周致 Comlong里面柔和的灯光很容易营造浪温的气氛,也很容易给人爱情的错觉。唱下第三杯道尔他就抓住我的手。我还在心底纳闷怎么天下的男人都需要喝酒壮胆,他望着我眼睛说,“周致,我喜欢你。”很平淡的语气。我想起大一的时候唐彬灌了几瓶啤酒就在女生宿舍下跳着脚叫我的名字,所有窗口都探出头来看小丑,我则在被窝里边被室友起哄边偷笑。那时我觉得疯疯颠颠的人我怎能和他过辈子。我心中的白马王子是温文尔雅的,很绅士的,像杜江一样,像我眼前这个他一样。但杜江,我的心又痛了。“家铭,我……”我试图抽回手,低头时扫过一双失落的眼睛。沉默半晌,他轻轻松开了手。“我说说而已。”他抱歉地笑笑,“对不起。”我想这个男人是优秀的,知道什么叫做有所为有所不为,知道什么时候应该追求什么时候应该放手,特别是和唐彬相比——自从那次表白失利后那家伙整整烦了我两个月。所以他松开手的一刹我竟然有点后悔,对不起,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可能我什么都不想要,我承认我在逃避,从杜江离开我的那一刻起,我就失去了爱一个人的能力,取而代之的是一份心底的痛楚,那种疼痛一直在我生命中延缓,无处告别。真的痛了,痛得怕了,就学会了隐忍。家铭,尽管我在渴望爱情,尽管我身边总是穿梭着无数爱情,但我已不敢再伸手,因为对于握不牢的那些,我已不再祈求。只是真的,真的对不起。我噙着眼泪落荒而逃。回到家已经很夜了。看到桌上的蜡烛蛋糕才惊觉今天是自己的生日。看到唐彬那家伙歪着身子在沙发上打呼噜的小样儿我就乐起来了,唐彬真是我的开心果。我猫着腰打走到他身后打算把小子吓个半死,凑上前去,却看到他疲累的面孔。我停下手,一瞬间,有些什么在心里急速沉沦。是这样了,就是这样了,周致。曾经那个时候,我不知道自己根本想要什么,而后来的蜕变,令我终于知道了自己不想要什么,但现在,唐彬,我看着你,我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是你,唐彬。我轻轻地拍着你的脸,唐彬。你朦着眼睛看我。唐彬我一直没告诉你,你在的时候我真有一种家的感觉,刚才进门这种感觉比以前都要强烈,在我找到我想要的之前,你感动我了,唐彬。“唐彬。”我犹豫着,心里却在骂自己,说出来吧,周致,快,别让我鄙视你,你什么都没有了你还有什么好矜持的。“唐彬我……”别怪我唐彬,我想告诉你我喜欢你,是你自己封住了我的唇。可是唐彬,抱紧我吧,对,就这样,再抱紧一些唐彬。我现在只想要一份爱情,一份实实在在真真挚挚的爱情,我不是为了怜悯,我不是为了牺牲,我只是为了我自己,为了绽放。再犹豫我真会麻木了,趁我还没冷掉之前,趁我还年轻,年轻得一无所有,我要再爱一次,我说什么也要再爱一次。像我六年前爱杜江那样再爱一次。吻我,唐彬,在烟花还没殒落之前,就算我还是会输得一败涂地,就算我还是会在爱情这坟墓里粉身碎骨,就算我们还是会厮杀得伤痕累累,就算我们终究还是会彼此厌倦,就算我们卑微的爱情还不足以感天动地,就算我们平凡的肉体永永远远也成就不了一个传奇,但我不管,我全都不管。再下去我就真要被心疼麻木了我就真的再浴火也不能重生了。从现在开始,我就需要一样东西来弥补自己的寂寞,我不要像烟花那样寂寞地绽放飘零,我已经知道了没有永恒,但我需要回忆,我需要一段在我老了以后还可以津津回味的回忆,我需要一份在我白发苍苍时还能够痛哭流涕的爱情。从现在开始,你来给我好吗,唐彬。 (2.4)烟花不是花,但我还是无法平淡地看着她绽放和殒灭,究竟是谁,曾那么豁然说过,花开花落两由之。——唐彬 我最后一次看到宋筱时她还穿着生前喜欢的深蓝公主裙,只是上面布满了斑斑点点的血迹。那双无比柔软的苍白的手已经渐渐僵硬起来,而一个小时前,这双手还狠狠地扇了我一个耳光。我摸摸左边的脸,还有火辣辣的痛。她的父母哭得死去活来,我却没有流泪的感觉,警察冷冷地断定这是一起交通意外,那个倒霉的司机,可能永远也想不明白怎么路边突然会有个女孩冲出来。宋筱,我终于明白,这就是爱情。但我明白时你已经离开,在毕业一年后,我们还很年轻的时候,那时我认识了你三年,你爱了我三年。宋筱,周致昨晚抱着我的时候我想自己就要修成正果了,我以为自己一辈子从此就要得道升仙了,但那时我脑海中只有你,只有你离去时那副苍白的容颜。我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谁会想起你,除了杜江,我想他是真心的喜欢你,但当初你为什么要那么傻为什么要拒绝他,差一点我们可以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但这“我们”仅是我和杜江,男人都是自私的——不过爱情更自私,所以宋筱,我不怪你,在你眼中爱情是忠诚的是贞烈的,我们可以不要它可以拒绝它可以伤害它可以抛弃它可以瞧不起它,但是我们不能背叛爱情。所以你愿意用生命去捍卫这份忠诚,我终于明白你了,宋筱,你怎么这么傻。宋筱,我觉得自己像是一列呼啸而去的火车,向着自己的目标勇往直前,而你只是路旁的风景,我不会为你停留片刻,所以你的心情我永远不能懂。但当有一天,我到了目的地,我终于发现我的追求早已物是人非时过境迁,那并不是我所想的并不是我想要的,宋筱,原来我在看到你的一刹我就失去了动力,我只是依靠惯性向着前冲,我只是依靠爱的惯性爱着周致。只是宋筱,在我看到你的时候,你已成为我的梦想。就在我开始为你心痛的时候,在你开始殒灭的时候。所以宋筱,我愿回到那个小城,那个梦想开始的地方,尽管我知道你已不在,梦想不再,但我愿意用一颗寂寞的心,守候着最后的寂寥。 (1.5)夜空下繁花落尽,只剩下我们的回忆,如诗如画,灿若烟霞。——周致唐彬离开后这个城市开始下雨。一个星期后是2005年元旦。这个元旦没有烟花,我把所有积蓄捐给了南亚海啸的儿童,然后离开了广州。我明白到为什么这个元旦没有烟花的时候我终于明白,当初杜江为什么会离开我,原来这世上有些东西比烟花比爱情更为重要,例如关爱,例如同情。

    2007-05-01 00:00:00 作者:李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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