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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连载·精品

  • 假如爱有天意(一)(赛)

    这是一个云淡风轻的日子,一群刚被高考折磨得死去活来的年轻人,在这片舒适的大自然中,又恢复了朝气蓬勃的生机,正尽情享受这不可多得的畅快。“快啊!咱们都到山顶了,后面的——男——生——太烂了!”璇站在高处,叉着腰,对准落在后面的几个男孩放着嗓子喊。在她身后的雅只是抿嘴笑了笑。那帮男生背着沉沉的行李,喘着粗气地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笑了,停了下来。“走!咱俩先去侦察一下这儿的状况,别等他们三个了。”璇说着就拉起雅的手要走。雅回头看了看,欲言又止的样子。璇立刻心领神会:“哦,又心疼你那‘小太阳’了?舍不得他背这么重的东西吧?”雅被说得不好意思了,一朵红晕飞上脸颊:“瞧你说的,子虚乌有的事。”语气却分明是轻柔的,目光早已寸步不离“那个人”了。三个男生开始在搭帐篷了,两个女孩也帮不上忙,就站在远处看着。“怎么样?你不打算跟俊说吗?我看他早猜出来了,你们俩三年的同桌,朝夕相处,他再笨也不可能察觉不出来。”璇很肯定地说。雅只是看着在远处忙碌的俊,看着他健硕颀长的身躯,看着他古铜色的肤色,看着他灿若冬阳的笑容,听见璇这么说却有些失落,“我宁愿把它当作一份美好的期待,永远留在心底。他早察觉了,只是不愿意接受我,所以一直都没有说破。”“可是,可是现在都毕业了,就要各奔东西,无论如何,你都应该向他表明啊!再说了,过些日子他就要去美国打篮球了,天各一方,你想见面都难了!”璇着急了。“他那么热爱篮球,去那里对他有好处,况且他的父母在那儿,不是我说想留他就能留下的。再说了,下个月我也要去德国做手术,这是很难得的机会,你知道我盼了很久,终于可以把它彻底治好。往后,我还可以在那边过新的生活。”虽然心有不舍,但是雅对未来很是憧憬。璇总觉得可惜了,却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叹了口气:“你就真舍得吗?可是你真的很喜欢俊啊!”“他就像是天边的太阳,而我就是夸父,即使用尽最后一点心血,也不可能追上的。不如知难而退,还来得聪明。”雅闭上眼睛,仰着头向着天空。 这一次的行程充满了青春的滋味,那一片天空下,那一片草地上,留下了属于每个人的美好的回忆,也是属于雅的,她非常珍视的回忆。回去以后,五个人就仿佛蒸发在人海中的水珠,彼此暂时隐形了。各自忙碌了许多天,雅正在忙着办理出国的手续。父母都已经过去德国准备了,只留下雅独自一人在家里收拾着。这天电话铃响了。“喂,请问找谁?”雅接了起来。“我是璇,俊出车祸了!听说伤得不轻,宇刚打了电话来,现在他已经赶去医院了。我一知道就打给你了。你快去看看吧!”璇的声音急促地就像是警报,而雅只听了前面的一句话,脑袋就“嗡”地炸了,后面的话听得似是而非。她愣了,可是却以最快速度回过神来,马上收拾东西,直奔医院。医院的走廊笔直的,一直通向手术室,通向那扇吞吐着生命的门。手术室门口亮起的红灯分外夺目,给雅一种不安的感觉,她心慌意乱跌跌撞撞地到了门口,一看见坐在椅子上的宇,忙问到:“到底怎么样了?俊到底怎么样了?”宇宽慰道:“医生说主要是皮外伤,还好没有脑震荡,也没有内伤,已经是不幸之中的万幸了。”“那,那怎么会进手术室呢?到底怎样了?”雅心急如焚,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了。宇迟疑了一下:“医生说最严重的伤在左腿上,现在正做手术看能不能保住。”宇一说完,雅整个人跌坐在椅子上,颤抖的声音无力地从嘴里飘出:“什么?他还要去美国……老天就这样刻薄吗?他该怎么办啊?”这时手术室的灯熄了,门打开了,医生和护士一脸疲惫地推着病床出来,赶往病房。雅和宇赶紧冲了上去。雅看见了躺在白色床单上的俊,身上盖着一张白被子,双目紧闭,伤痕累累而苍白无色的脸庞变得那么陌生,她的心像被人用手紧紧捏住一样,缩得小小的,止不住地痛。到了病房,一系列有序的操作完毕之后,俊被转移到病床上。医生和护士逐渐散去,周围安静了下来,雅觉得心里一阵阵恐惧袭来,她轻轻地坐在俊的旁边,看着沉睡的他,静静地握住俊打着点滴的手。不知何时,泪水一滴滴地落在俊的手背上。 从那天以后,雅就专注地奔走在医院和菜市场之间,按照医嘱每天精心地煮着各种汤水和饭菜。细心的雅又按照俊的习惯和喜好布置病房。在璇和宇忙着学校的开学军训,不能赶来的日子里,雅忙得团团转,可是看着俊身上的纱布绷带一天天地少去,伤痕一天天地消去,雅觉得那是一段宽慰的日子。可是俊的腿伤却痊愈得不好,尽管雅一直让医生向他保密,但是俊的脾气越来越暴躁,像困兽冲不破牢笼。雅虽然默默忍受着他的无理取闹,可她的心和她的眼睛一样,总在悄悄地落泪。一天医生走进来,把雅喊了出去。看着医生肃穆的神色,雅不敢回头正视俊疑惑的眼睛,只把门轻轻带上。“我不得不告诉你,按照他这样的情况,除了继续手术和参加复健治疗外,没有捷径可走,保守地说至少也要一年才有希望恢复。如果说他这样子要去打篮球,除非他想一辈子拄着拐杖。”医生一脸的严肃。雅在他的脸上看不到一丝说谎的痕迹,她不得不接受了这个事实。可是俊怎么能接受呢,自己一直骗他说下个月就可以按期去美国了。雅心不在焉地点了点头,转身回到病房里。推开门看见俊一脸期待的样子,她的泪水又快要冲出眼眶了。可是她必须得笑着。“今天的饭菜做得怎样?下次想吃点别的什么吗?”雅只得找话说。不料俊却直奔正题:“你快告诉我,医生是不是说我快可以下床走动了?”看着俊闪动着希望的眼光,雅只得含糊地“嗯”了一声。“刚才我都听到了,你们说我下个月就可以到美国打篮球了,是吗?”俊继续追问着。雅背过身去胡乱地整理着东西,强装出轻松地“嗯”了一下。可是她分明感觉身后的压抑,又突然转变成了无边的寂静,她停了下来,静静地等待着什么。“哐当”,身后一声激烈的震响,吓了雅一大跳。她忙转过身去,惊恐的眼神和俊那迸发着怒火的目光交接在一起,满目是被他扫在地上的,一切为他而放设在那里的东西。她还来不及向他挪动脚步,他已经竭里斯底地喊道:“滚!给我滚!既然要一年这么长时间,为什么骗我!为什么给我希望然后又打破?你这残忍的人,你这虚伪的人!我不想再见到你了!滚——!”听着俊声嘶力竭的控诉,看着他愤怒激动的样子,一地支离破碎的东西成了他们之间的鸿沟,谁也没有向前迈出一步的勇气。雅张了张嘴,却转身捂着脸离开了。那是乌云盖日的日子。然而雅还是每天如常地照顾着俊,只是要承受他如暴风雨般愈演愈烈的脾气,没有来由的指责,没有预兆的怒吼,只增加了雅默默流过的泪水。 复健的物理治疗开始了,每天定时出现在复健室里的争吵声成了医院里报时的信号。他无时无刻不在找她麻烦,但是雅知道她必须坚决地强迫他训练,他们都有着同样强硬的态度。尽管那是一段身心疲惫的日子,可是雅不能放下俊自暴自弃,所以她只有放弃自己的愿望,她回绝了父母一再催促到德国的要求,甚至害怕打开邮箱和电脑,因为那里总是满满的一堆倾注了父母的爱的信件。为了俊,她当了一回爱的逃兵,面对遥在他乡的父母,雅无地自容。她把对健康的渴望都转移到俊的身上。那是一段辛酸和心酸的日子。 随着物理治疗的进行,俊已经可以站立并扶着墙走一段路了,所以尽管他对雅的态度依旧是冷冷冰冰的,可是雅却像沐浴着阳光那般温暖。俊需要的是锻炼,雅需要的是休息,这一正一负的收支,对雅来说只有不断地透支。阳光每天准时来到病房里,可是今天这里却不同了,多了一些欢声笑语。因为宇来看望俊了。雅看着他们俩兴高采烈的谈话,尤其是俊脸上久违的笑容,为了不想打搅,便借口去煎药走开了。欢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谈笑之间已经两个小时了,还没有看见雅的身影。宇就到药房去看看。在路上就碰见被护士搀扶着的雅,手里还端着一碗药。雅不好意思地说:“是让俊等烦了吧?我这就来。”“你怎么……没有去做手术啊?”宇惊讶地问,顺手接过药碗。“你怎么知道?”雅也吃惊地问,“不过,我已经放弃了。”雅的声音分明哽咽了。“璇告诉我的……是为了俊吗?”“嗯。”雅故作轻松地答应。“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雅,我都知道。”宇诚恳地看着雅,“事已至此,可是情况总是不要再坏的好。你还是先回去休息几天,俊就放心交给我吧。我也一定会尽心地照顾他的。”雅拗不过宇的争持,只好顺从地听话了。宇把药端回到病房,给俊喝下。俊放下药碗,轻淡地问:“她呢?”“我来替她几天,她都累坏了。”“不负责任,连招呼也不打就跑掉了。”俊的语气就如同往常谈到雅一样的冷淡。宇愣了愣,也装作满不在乎地说:“可不是吗!德国的医院都催促了好几百遍了,她也充耳不闻,就是不肯去做手术。”“哦?”俊疑惑地看着宇。宇继续同样的语调:“其实也没什么,将来坐轮椅罢了。”俊沉寂了,宇也不作声。隔了不知许久,俊忽然抛出一句话:“她不想再到这里来了吧?她厌烦了?所以才编出这样的谎话……”“砰”,话未说完,一记拳头打在俊的脸上,他沉默了,没有发脾气。“你是最没有资格这么说雅的人!她为了你放弃了这么难得的机会,你知道吗?错过了这次手术,她能够痊愈的机会就几乎降为零了!她牺牲了自己,难道还要招来你这般冷嘲热讽吗?”宇喘着粗气,紧握的拳头还没有舒展。俊倔强地不做声。那天,两人没有再说一句话了。太阳每天东升西落如常,雅的身影好几天都没有出现在医院里了。俊自己也不知道为何,竟有些焦躁的感觉,似乎什么东西都变得不得心应手了。床头柜上少了那些他爱看的报刊,饭菜也不是他爱吃的味道,甚至连水杯的位置也不是他习惯的那样。生命像缺失了什么,不再完美。看着宇,他想起了另一个人。这夜,他失眠了,他不顾伤痛冲到大院里,对着漆黑一片的雨夜和雷电一起咆哮,雨水冲醒了他的思维,冲散了他因伤病的蒙蔽而厚积的尘垢。那一夜,他明白了他对什么的不舍,他对什么的眷恋,他的心为谁而迷失。然而,他却因伤口感染发起了高烧,迷糊地说着胡话,却知道清醒地拒绝吃药。医生们束手无策。宇一切都看在眼里。他叹了口气,敲开了雅的家门。雅又一次心急如焚地冲往医院。当雅亲手把药送到俊的嘴边时,还在昏迷中的俊却张开了口。人们都说,那是俊犟不过了。只有宇知道,那是药里有爱的呼唤。在雅无微不至的照顾下,俊的烧退了,随之退去的还有他的脾气。雅和俊都觉察了他们之间微妙的化学变化,只是他们谁也没有说穿这当中的秘密。 时维九月,又一年秋至。雅陪在俊的身边已经见证了两百多个日月的轮回。赤裸的生命在布满荆棘的时间荒野上匍匐着前行,留下血与泪的和唱,在鸿蒙之中升腾,奏响奇迹的凯歌。俊在最短的时间里重返球场,连医生都不得不叹服他,叹服他坚持的信念,叹服他走下去的勇气。看着他再次演绎娴熟的上篮时,雅的眼睛再一次被泪水模糊了。 “什么时候去美国?”雅看着俊。俊愣了愣,转动在指尖的篮球停了下来。“我?……我只想你完全好了。我为你找最好的医生,我要陪在你身边,哪里都不去……”俊的眼睛里荡漾着一种别样动人的目光,那使雅有一种从来没有感受过的触动,一种舍不得放手的温柔的幸福。雅看着他一脸认真的样子,吃了一惊。那天以后,俊再也没有看见雅。他发疯似的在人海中寻觅,誓言翻遍了天下也要找到雅。可是他却在宇的一句话面前气馁了。宇把雅的话带给他:“除非你重新为自己的梦想用力地奔跑起来,否则,一辈子别想找到她。”俊挣扎了许久,才答应了这个要求。当他站在甲板上,望着消失的海岸线,感觉自己一寸寸靠近太平洋彼岸的大陆时,他明白了雅那颗水晶般的心。 可是人世间的不幸却不会因为有爱而停止肆虐。那艘载着希望的船触礁了,在一个孤岛附近。人们找到的只是没有了生气的躯壳,还有一部分不知去向的灵魂,没有人知道他们的下落。雅的心也随着沉没在幽深的水蓝色中。她不愿意在贴出来的认领照上找到俊的笑容,也不愿意像失踪者的亲友那样彷徨。她不愿放弃相信他活着,虽然到最后政府和周遭的一切人们都散去了。人们留在海岸边那份望眼欲穿的希望最终化作海面上一缕无力的清风,随着大气运动卷上了九重,无影无踪。雅的心不再晶莹,泪水是反应的催化剂,剧烈地加速氧化。就像安息在海底的船的残骸,心,被侵蚀得满是锈迹。雅从此爱上了大海,总爱在海边赤着脚步行,感受浪花温柔的亲吻。她总在想,那水中有离人的眼泪,或许也有俊的温度。她望着远方,缓缓地,走向东方那条错过了太阳的失落的地平线。 征文:大学(专)组     

    2007-11-29 19:32:08 作者:瑶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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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你幸福

     那年秋天,校园里发生了一件怪异的事:彩虹桥下的那棵老树竟然重新换发活力,发出新枝,抽出新芽,绿色盎然,与周围的一片枯黄相映成辉。(一) 也在那个秋天,纪毅升入大三——一个有些人忙得很无聊,有些人闲得很无聊的年级。听着Beyond的老歌,他开始拟定这一年的生活计划。摆脱了四六级的烦恼,考研还在遥远的明天,他的大三的确可以十分逍遥。也许四季会像早晚一样很快过去,除了周期长一点以外,不会有任何区别。但在无聊中流逝的却是寸金难买的光阴,一去无回的青春。他舍得吗?也许还可以做些什么。纪毅打开他的大学计划,在那必做的二十件事前面以经很少有红叉了。然而有一个却很醒目:找一个女朋友,谈一次轰轰烈烈的恋爱。其实纪毅身边不缺女孩:活泼能干的兰,温文尔雅的静,还有高中一起飞来的莺和QQ那边的琴.每一个都值得去交流,去呵护,但似乎缺少一种感觉.那种于千万年中等到了你,于千万年中寻到了你,于千万年中选择了你,牵你的手不放开――简单爱的感觉。佛曰:前世五百年的祈祷,才换得今生的回眸一笑.于是在她出现之前,他选择等待。(二)纪毅开始迷恋篮球,不分早晚,只为享受那流汗与暂停思考的快感.同学们都说篮球是他的生命,其实他们不知道,有些东西比篮球更值得渴望,比如爱情.当人类不再思考时,上帝也就停止了发笑,去做他该做的事情了.那是一个太美好的夜晚,满月当空,秋高气爽.当篮球场上最后一次拍打声随着灯光的熄灭戛然而止时,纪毅拭干了额头上的汗水,准备回宿舍.就在跨出球场的那一瞬,他见到了一生所见到的最美丽的身影.月光下,秋风中,一个女孩伴着节奏翩翩起舞.月随之而动,风随之而舞,整个世界随之而欢快.一切从那一瞬停止。一切也从那一瞬开始。(三)功夫不负有心人,当你全心要做某件事的时候,你就一定会成功,比如找到某人的联系方式.但纪毅却一直没有行动,他不是没有冲上去的勇气,而是害怕失去那种在背后欣赏美的的权利.他不敢奢望什么,毕竟已是大学四季中的秋天,恋爱的季节早就过去了.能够站在田头,欣赏那千层稻浪,万果挂枝的美景,不也是一种幸福吗?何必又要考虑能不能采回自家的谷仓呢?她叫菊,住在全校唯一一所"公主楼"上,是个有南方味道的北方女孩。齐颈的秀发,染成了棕色,略微有些新潮;白皙的皮肤,清素的面庞,还有那樱桃般的红唇.最是那淡淡一笑,酒窝绽放,宛如花开.夜色中,起舞时,花香飘来,美不胜收。那菊花的美,那菊花的香,足以让人馨怀。爱花者不采花,美景才能长存;远观而不亵玩,香气才不会散。于是除了时间走动,一切都在定格,继续欣赏与被欣赏!   (四)但是故事总是要继续的,因为上帝永远是个最自命不凡的编剧。纪毅极不情愿的从“百考缠身”的某某主席手中接过组办一场晚会的任务,可没想到第一个来报节目的就是菊。 由于菊是单人舞,所以每次排练都安排在最后。有一次,前面拖得很长,轮到菊时,已经晚上十点多了。没有工资的医务工作者们早已撤了,偌大的活动室只剩下他们两个。 她坚持排练完;他坚持送她回去。 于是,他们走在了一起,就这么简单。(五)后来菊说,她也早就注意到了那个每晚都在篮球场的男生。运球时甩出的汗水,进球后露出的笑容,还真有点酷,甚至她的舞步也常情不自禁的伴着那篮球落地时的节拍。后来她经常坚持要纪毅和她一起那么做,此刻演奏的就是那曲笑傲江湖。你在桥上看风景,窗子里的人正在看你。就是这样,你的风景里有她,他的眼里也有你。火花会在目光交对的那一瞬间迸发。(六)   一个人就是一个半圆,当他还没遇到另一半时,生活总是磕磕碰碰,无法前进;一旦和她形成了一个完美的圆,幸福就像驾上了车轮,和时间开始了赛跑。上自习不再是一种痛苦,因为身边有一朵菊花,让你才思泉涌;排队打饭不再是一种折磨,心中那伊人的等待,让你精神抖擞;轧马路本来是一种无聊,可爬上了那“情人坡”,却总是沉醉不知归路;更别提那看电影时的浪漫与shopping是讨价还价的默契……天下的幸福总是相同的,所以不必多说,相信你也有过、有着或将会有那种感觉——轻轻的,飘在空中。(七)   然而好景总是不能长久,深秋的一夜寒风,彩虹桥下的那棵老树叶落凋零,悲伤地落了一地泪水,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枝在那边抽泣。(八) 别以为上帝会让你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然后出来谢幕。他最喜欢为他的杰作锦上添花,却常常是画蛇添足,至少纪毅这么认为。菊要去实习了,在一个偏远的山村。纪毅千叮万嘱,要注意身体,也要保持联系,因为他会很想她。菊说没关系,班里的人很照顾她,尤其是班长雷。当然要保持联系,因为她怕他不想她。但是菊出发后的第二天,他们就失去了联系。后来才知道。菊的手机第一天晚上就坏了。漫长的一个月。可当菊回来时,纪毅听到的第一句话却是:“我们以后不要在一起了!”纪毅以为菊在开玩笑,正当他要将一肚子的话说给她听时,菊却又说了一句:“我现在和雷在一起了。”“菊,为什么?怎么回事?”纪毅明白了问题的严重性,因为菊那平时绽开的像花朵的脸现在绷得很紧,甚至有些抽搐。“晚上再说吧!雷现在还住医院,我要去送饭了。”菊转过身去,那一瞬分明有一样东西丛菊的眼角落到纪毅的心中。(九) 那是另一个永远忘不掉的夜,整个世界仿佛下起了雪。 9:50下晚自习,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同样的两个人,一切和一个月前的一样。 从操场这头走到那头,没有人说话,可外表的风平浪静掩饰不了内心的千涛万浪,因为彼此都知道对方已有多少次的欲言又止。  走第二趟时,纪毅说话了:“菊,我不知道这一个月发生了什么,我甚至也根本不想知道。总之,你回来了,一切和从前一样,好吗?”菊没有说话,纪毅知道她内心里肯定在进行着一场战争。第三趟了,菊终于开口:“毅,你知道么?刚开始实习时我真的很无助,很孤单,每天都想打电话给你。可是我又不想违反规定使用老农家的电话。是雷每天安慰我,鼓励我,我才能够坚持下来。后来我还生了一个星期的病,他更是一步不离,体贴照顾。在最后一次地质勘探中,他甚至为了我把自己的腿摔断了,现在还在医院……” “可那是感激啊?不是感情,更不是爱情!”纪毅不敢再让菊回忆下去,因为她多想一点,他们的关系就多危险一份。 “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情,可我知道他很照顾我,在他身边我也很安全,而且,而且现在我也不可能离开他……” “我可以和你一起照顾他,感激他;我也可以比他更疼你,给你更多的安全感!” 路又到了尽头,可话还没说完。纪毅一边说再走一趟吧,一边在心中下定决心要把握机会。 可就在这时,菊的手机响了,是雷。那边的声音很清楚:“菊,我刚听医院的广播说,今晚要降温,可能要下大雪。你明天不用来了,自己也要加件衣服,不要感冒了。” 纪毅知道自己被彻底打败了! 菊含着泪最后一次在他面前展开那花儿般的脸庞:让我们做永远的朋友吧!(十) 这也许就是那年秋天,《十年》流行的原因。 鱼说:我哭了,你不懂我的心。 海说:我知道,泪在我心中。 纪毅选择了退出:请你一定要比我幸福。 她小心地将每一次欢笑,每一点相思,每一分一秒,装进瓶中,轻轻的扔到了心灵的最深处。 然后,他又拿起了篮球,开始了新的生活。(十一) 生活中有许多美丽的误会,就像带刺的玫瑰,让我们只记住花香,所有人祝福,所有人也就幸福。(十二)    那年秋天,纪毅是快乐的。    【编辑按】关于爱情的故事,每天都会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重复发生无数次,我更加欣赏的是作者最后处理的态度,如果只能失去,就记住快乐的部分。如果关怀是种补偿,还有什么不能原谅?                                                  编辑——呼呼洁                                                    2007-11-28  

    2007-11-28 00:44:49 作者: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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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雪侬城堡

     到了十一二月,寒气森森,雪花飘飘,亲王奥立安买下了当地最好的别墅,挪到旧城的一角过冬。夫人克洛妮丝将头探出窗外,看见街道整齐,风景如画,高高兴兴地说:“亲王,过来看看,修竹青翠,泉水清冽,把冬天装饰得如此美丽,使全世界向往安谧幽静的人,无不热血沸腾、死灰中燃起了火光融融。”奥立安挂好椭圆形的晴雨表,缓步近前,深情地说:“怎么,我的亲爱的夫人!你这样得意吗?”“是的,我渴望绝版式的家,有铁栅栏,百花娇艳的花园,有青山叠翠,啼鸟穿林,对了,还要有座古色古香的城堡。”每当妻子说句不如意的话,奥立安都会情不自禁地产生怜悯之心,口中说:“就这样吧,亲爱的!我可以起誓,以你名流要人的身份地位,永远能感到满足。”克洛妮丝冲上去抱住丈夫的脖子亲吻,洋洋得意地说:“亲王,你是我的太阳,将阴沉的黑夜赶走,赋予我光明的眼睛,迎来新奇无限。”“不,夫人!这只是我的爱,没有别的意义。来,咱们着就去.拣一块合适的处所,修建出大不列颠高等级的庄园。”克洛妮丝嘴角含笑,喜上眉梢,随丈夫到了户外。沿着石径曲折而上,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讲话。瑞雪纷纷扬扬,横空漫际,二人并头挨肩,踏着碎琼乱玉,径直至瀑布飞泉。水边有几株一品红,吐蕊喷香,醉舞朔风,又兼层叠飞岩,如海翠竹,甚称克洛妮丝的意。“这儿不错,我喜欢景致幽雅的地方。”她说。“啊,果然不出所料。”奥立安激动万分地说,“要是神甫伊阿古的预兆有好消息到来,我的夫人,我们结婚至今,十月之内将你生养丽色天成,娇俏可喜的女儿。”“亲王,果真事情如此,那么我的心也会永远留在这儿。待来年春暖花开,你准备就绪,建造庄园。”“放心吧,一切都由我承担。”克洛妮丝听丈夫答应得爽快,心里高兴,吻着他的手,并且说:“亲王,你真好。”奥立安只是微微一笑代替了他想说的话。十七点种,和妻子下山租一辆豪华旅行车回家。春去秋来,乌飞兔走,到了第三年的年底,舒适雅静的庄园已落成。而冬妮亚,亲王的女儿,她已两岁。至于克洛妮丝,整日唱着充满甜言蜜语的歌谣,哄孩子睡觉,就像是看到了天使下凡,从来没有这么过幸福。她的高额角,她那双纤手,活动了几下便小绵羊一样温柔,降临远胜过上帝的关怀。奥立安推开了房门,走进大厅,放下打发聊赖时光的《格列佛游记》,喝一小杯葡萄酒,关心地看着她说:“亲爱的克洛妮丝,眼看是大地回春,草吐新绿,我想去城内走动。你知道我公务很忙,不一定能常赔你左右,要是你喜欢,可以随意前往。”“得啦,我视察了几经翻修装饰的庄园,触目所见,摇苍拂翠,如霞似锦,果然好景致呀!定神细想,打算初春时节搬进去。”“那很好,我心中一块石头落地。”奥立安反觉轻松了许多,“就按你的安排办吧,夫人!”克洛妮丝站起身,拉开挂着图尔红绸的窗帘,仔细望去。远处青溪古柏,朦朦胧胧,隐约可见,高耸的城堡馨铃不绝,云雾缭绕,竟占去了大半视线。“喂,亲王!为我们的城堡起了名字吗?”“哎哟,罪过罪过,真是一件不幸的事!”奥立安忏悔地说,“不过夫人,你天资聪颖,才情过人,一定能想出个再恰当不过的名字。”他说完便吻了妻子的前额。“怎么,你没念过书吗?”克洛妮丝疑惑地问。“雪侬吧,我觉得没有别的什么比它更好听了。”她接着说。奥立安随手抓起一把古式藤条座椅,默默地坐了一会儿,起身呷了一口茶,心满意足地说:“不错,听起来逗人喜爱,就像是腊冬霜月长着一种叫不出来的小花,依然金英灿灿,翠蔓青青,给那些无头绪的人意外的惊喜。我很高兴你如此考究,会尽心竭力找寻无瑕的答案。来吧,夫人,刚才敲过十二点种,咱们吃午饭去。”克洛妮丝应承了一会儿,铺好白桌布,摆上面包、两盘水果和放在食器架的杏仁酥,又去楼阁取来一瓶白葡萄酒,两盏玻璃杯,随便坐到扶手椅上,一面斟酒,一面开玩笑说:“好亲王,把这一杯酒给冬妮亚,我们的女儿,祝她娇艳如带露玫瑰,淡雅若出水芙蓉。”“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她稚嫩的像只小麻雀,实在支撑不过来。”“当然,除了小孩子之外,咱俩干杯!”奥立安还她一个甜蜜的笑,端起杯来,扬一下脖子,咕咚咚饮干。再吃点水果和面包,走过去抚摩那进入梦想的女儿。“漂亮而纤细的小手,清秀而娇嫩的脸庞,天使创进了咱们的屋子。她是爱,是花,是春天的第一缕阳光。”“亲王,”克洛妮丝绵里含针地说,“她虽然来自于上流社会,灵魂却需要大自然的洗涤,她的内心世界与那些不食人间烟火的修士相比差别实在太大了,请容我把她教育成有兰心蕙质、松筠节操的女孩,不至于有一天后悔。”奥立安仿佛看到了希望,将眼睛都笑没了,答应了妻子的要求。十天过去了,地面重新恢复了生机,柳垂金线,布谷鸟和鸣,奥立安坐上了进城的马车,同时克洛妮丝由别墅乔迁到多年梦寐以求的庄园。闲暇之余,克洛妮丝常带着女儿沿一条白石铺就的甬道向城堡走去。棕色的实心橡木大门看上去很坚固,室内整洁、干净、凉爽,两边是大理石灯座,它们各配一架多枝黄铜柱台,天花板上绣有圣经故事图案。一层层看遍,那点点滴滴铭刻在小冬妮亚记忆之中。这样过了七年,她开始陪女儿品竹调丝,剪雪裁云,观览典籍,簪花逗草。因此,冬妮亚看上去贞静淡泊,其实她活波好动,喜欢谈笑嬉戏。弹指间,已是可洛妮丝难掩虚无的死亡,于墓穴里长眠。她惟一的宝贵女儿冬妮亚,如今芳龄十六岁。尽管奥立安因失贤妻焦头烂额,经由不住一心只想攀高结贵牧羊女高纳瑞的几分姿色,花言巧语,渐渐地倾心于她,在圣彼得教堂举行了婚礼。一个盛夏的中午,浓荫匝地,彩蝶翻飞,高纳瑞从教堂做弥撒进到院内,看到冬妮亚坐在樱桃树下长满青苔的长凳上读书。她穿上了崭新的连衣裙,工艺最精细的内衣,唇不点而含丹,目光清澈而富有魔力,就像是看到了天仙美女下凡,与她较量起来,不得不自惭形秽了。“高雅优美的女郎惹人爱怜,可是她,比一只蛤蟆还讨厌。”高纳瑞心里这样嘀咕着,“要是她不放弃任何机会调情献媚,亲王将会移情别恋,我必须得去他乡寻找生路,沦落到一个孤苦伶仃的怨女。”想到此,心中甚不是滋味,利诱胁迫,铜铃似的双眼一转,便有了一条迂回曲折的战术。她快速地赶到了楼下,奥立安正躺在藤床上打扇纳凉。高纳瑞向前走了几步,弯下腰亲吻他的头发,故拌深情地说:“今天真热啊,这天气晴得真好。”“是啊,我的爱人,天气郁热,世界仿佛蒸笼一般。”“好老公,”高纳瑞娇滴滴地说:“咱们的女儿冬妮亚看上去诚实可靠,纯洁无暇,其实骨子里冷若冰霜,对我这个继母总是心怀叵测,恨不得一条蛇来把我螫死。”“什么?”奥立安从藤床上坐起来说,“她不会愚蠢到这步田地,让邪魔熏没了心窍!你再看一下自己的行为,使贞节蒙辱,让她圣洁如玉的灵魂永坠地狱,你不觉得惭愧吗?”高纳瑞心凉了半截,凡事只有别人顺她的,没有她依别人的,当下施出浑身解数,滔滔不绝说:“啊!夫君,我可以对天发誓,像她这样一个贱丫头,披着羊皮的狼,天使般的魔鬼,定是个没良心,靠不住的恶运黑册上的人,要是不是这样,凭着对上帝耶和华的忠诚,我就去吊死。”奥立安气得银须乱颤,青筋暴突,但出于信赖是上帝指导妻子的行动,支配她的前途,半天说不出话来。那个圣洁的外表包覆狠心肠的女人,那个高纳瑞,不住地拿眼瞥着亲王,看见他没作任何回答,忍不住轮番出击,将一根金条直说成稻草。奥立安不晓得她究竟打算做出什么事来,仰着头望着天空,思想片刻,竟转嗔为笑,一本正经地说:“是啊,夫人,咱们的女儿越来越不象话了!她曾经诅咒我早几点钟死去,恨不得将全部家产吞个精光,如此潜藏险恶污秽的居心,应该把她关在城堡,用富贵牢狱考虑一下她的品行,天知道怎样裁判。”高纳瑞大喜过望,扑上去抱住丈夫的脖子亲吻。可怜的姑娘还没理清一点半星儿头绪,已被三五个兵士连推带拖,塞进城堡,将门牢牢锁上。冬妮亚满心不愿意,隔着窗子喊:“果然是爸爸的意思吗?不顾一切的后果都会干得出来!”长着羊小腿般纤细的胳膊和手的士兵说:“是呀,小姐,像你这样缺乏心计、毫无邪念的孩子,不幸的事降临头上,看来是无药可救了。”“告诉我,”冬妮亚大声叫了起来,“凭着上天起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善良的爸爸不会恶意中伤。有别的原因,说吧,我在这儿听着。”“我不敢,小姐!”一头鬈发的兵士说,“你还是听从天意吧,再会。”冬妮亚转回来,真正恼羞成怒,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将满屋子搞得乌七八糟。不知多久,上了楼梯,坐到窗前凝视着院子。看见花木扶疏,荷泛青钱,绿杨碧槐有几只黄莺飞跳乱啼,心中有事,加之六月热天,如同火炭,哪里释得闷怀?登觉身陷进咯金笼,命运由他人掌握。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眼下已是清秋时节,对面山上枫叶经霜变红,像燃烧着的团团烈火,炙烤着冬妮亚如麻的心。这天黄昏,奥立安吃完饭后到花园里散散步。眼前浮现出萼残香断,叶枯枝败,女儿满面悲戚之状,孤身独影,浑身发冷的情景,禁不住泪下如雨。折腾了一会儿,从花园来到了客厅,上楼去妻子的房间。“哎呀!你怎么痛哭流泣?”高纳瑞装出担心和谦恭的神态看了看丈夫。“亲爱的,我得承认我输了,瞧咱们的孩子举动规规矩矩,虔诚而善良,满脑子都是圣洁的思想,不得把她看押起来,我必须向她忏悔了。”“得……得……得了,”高纳瑞惊慌地说,“我的顶好的亲王,冬妮亚所在的地方就是天堂,为了没要紧的事,你要打发她回来,使她的良心及耐心坠落地狱?”“你这样认为吗?夫人!”奥立安慢慢坐到妻子的身边说。“是的,”高纳瑞扫了丈夫一眼说,“世上的事情太不公平了,冬妮亚会不尽人意地步入死亡之乡。愿上帝宽恕她吧,雪侬城堡里祈祷显灵!”奥立安信以为真,双臂将妻子紧紧搂住,激动地说:“谢谢你,好夫人,我知道怎么做了,不至于如花的生命去阴曹报到。”“很好,休息去吧,明天我要作弥撒,祝你晚安!”“晚安!”奥立安亲吻了她的前额,然后下了楼梯,兴冲冲地进卧室,床上躺着,几乎一夜都没睡觉。正是煎熬度日,城堡里冬妮亚点燃孤灯,托腮闷坐了一会儿,拿出一幅小照,心猿意马,哪里能回味过去?窗前树影婆娑,户外寒冲唧唧,越发平添了几分凄凉。一夜狂思乱想,不曾入眠。暖灿的阳光射进小方窗格,冬妮亚揉揉惺眼,懒慵慵地抬起身来,将柳腰宽摆,似乎要抖掉一宿的疲倦。看见仆人海贝爬上楼梯来送早餐,装出倔强的神气,板着脸说:“我已经死了,不再浪费爸爸的食粮。回去吧,讨厌的老货!否则莫怪无情,剁下你的耳朵喂狗。”海贝一边樱桃木针线桌上摆奶油、咖啡、鸡蛋、水果、盘子、杯子,一边用温柔的眼光看着她说:“这是什么话?小姐!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像现在这样,把个美人也饿成叫花子了,日后你去恋爱,非年老的、貌丑的泼皮无赖与小姐相匹配。”冬妮亚心中暗暗感激,却不愿意十分流露,便冷笑一声说:“你说出这样的愿望,是想借此表表自己的忠心,显显自己的能耐吧!”“阿门!吭死老妪了!说老实话,对待小孩应该仁慈一点,尤其是我们年逾古昔,老态龙钟,得带着无数善行走向天国的基督徒。”“呀,呀,啐,啐,休要胡说!”冬妮亚故意斗嘴,“就仗着自己伶牙利口,巧舌如簧,骗得善男信女晕头晕脑,我想你也会内疚的。”口里虽这么说,身子却坐到那条小木凳上;非常满意地用餐。海贝见小姐回心转意,渐渐地茶饭加添,容光焕发,自然惊喜异常,风风火火地去禀报亲王。奥立安心中略略安宁了几分,却高纳瑞一直蒙在鼓里。冬天来了,出了豪华公馆打猎林野,四周满是狐迹兔踪,鸟声犬吠,杰森顿觉神经敏感起来。他小马似的奔跑,戴着白皮手套的手上握着一根有金球雕饰的手枪,任何飞禽走兽都逃不过他那双锐利的眼睛。就是在夜晚风清月明时,也可百发百中。那漂亮的栗色头发,那张笑容满面的小白脸,那件优雅而又简朴的紧腰外套,女人们见了都会为这外表娇美的少年淌口水。暮色时分,杰森猎获了一只野兔和几只山鸡而归,走得脚困腿乏了,坐在路旁的石几上歇息。抬头一看,见青山夹峙中微微露出一座城堡,高兴得他蹦蹦跳跳,沿石径曲折而上。放下通红的手上的织物,冬妮亚自上方窗户中出现,游目四顾,无非是长河落日,湿萤乱飞,禁不住随口唱了几句,声韵是那么婉转,嗓音是那么圆润,疯麻了杰森全身,伸长着脖子盯着她看。热烁烁的目光引来了冬妮亚固有的爱恋之情,偷偷窥视了好半天,嫣然一笑,红润的面色如同初绽的紫罗兰,明亮的眼睛好似璀璨的珠环,把个杰森直搞得心潮澎湃,春情萌动。今夜天空澄澈,清辉漫地,两下里无情无绪,在房内闷坐,不时挑灯自叹。一大早,考虑到那些逼人的寒气,冬妮亚裹上了一件带帽子的风衣,原先的位置走来走去,准备好了要说的话,希望能得到风华少年的心。至于杰森,想着别有风韵的少女,欣欣然前往。不过,由于距离太遥远,听不清相互说些什么,只得用眉目传情,一连七日。这一切被云游四方的神甫安格斯发现了,向杰森投来温柔和爱抚的目光,指着上苍说:“上帝祝福你,我的好孩子!为了不让日后的懊悔谴责,替无味的爱情添加一点可口的味道,我愿意帮助你一臂之力,主盟这神圣的结合。”杰森感到了温馨的体贴和关怀,心中不知有多么高兴,捧住他的手亲吻说:“啊,那真是天大的幸事,我巴不得越快越好。”神甫也向杰森行了吻手礼,转到了城堡的那扇门前,用慈祥的目光打量着两名侍卫,恭恭敬敬地说:“我的好朋友们,天神掌握着我们的命运,像冬妮亚,一只洁白无暇的小羊羔,在这儿饱尝了千辛万苦,精神上受到折磨,凭着圣母玛利亚起誓,不能不给你们应得的处罚,我现在就要进去跟她说话,让你们荒谬的举动得到上帝的谅解和宽慰。” “那好,我的尊贵的神父,求上帝饶赦万恶的灵魂!”眉目清秀的小青年说,“安心地上楼去吧,门看守着。” 安格斯谢谢他们,进到冬妮亚的卧室。 “早安,我可怜的姑娘!”他态度和蔼可亲地说,一边将镀金十字架挂到冬妮亚的脖子上。 “嘿!你到我的房间来了?让我亲吻基督受难像,为我祝福吗?” “相信我,孩子,你要弄明白那位凤毛麟角的美男子为谁颠倒神魂,十字架准备好了,乘跨爱的羽翼飞过台阶,他自然而然地与她攀谈起来。 冬妮亚受之欣慰并心怀感激,高兴得满脸喜气,笑盈盈地说:”好先生,你的慷慨像天一样无垠,我真要向你致意。要是肯赏脸,请到楼下休息吧,我们年轻的人儿喁喁细谈,总得有些拘谨。“ 行过告别礼仪,安格斯出了城堡,祝福杰森好运,又飘然而去。踏入爱情领域的冬妮亚此刻不言不语地坐在一个角落,她镇静,灵魂已经尝到了无限的快乐。啊,慈悲的神明!现在是调和琴瑟的时候,按照我的地位,直接跟他发生恋爱。 借着十字架的魔力,杰森爬进窗口,怔怔地盯着她,笑眯眯的,好似痴呆了。 “来了!欢迎欢迎!” 他半晌回过神来,在热情燃烧,却还是紧扣了垂涎之意,向她求爱的外表是殷勤文雅的。 冬妮亚莞而一笑,娉娉婷婷从墙角柜里拿来一瓶葡萄酒、两只六角形的水晶杯,与杰森沉醉于美酒,也沉醉于纯情。他高兴地送给她一套金质梳妆用具,炫耀自己时尚青年的优越感,给她留下永久的回忆。然而越是如此,冬妮亚局促不安,纨绔子弟三心二意、反复无常,自己落了个负心的薄幸郎,名节有亏,品行欠缺,纵然有多少怨言,也叫天不应,诉地无门。想至此,由不得皱紧了眉头,提出了日复傍晚约会的相邀,试探他的诚心。当然,真心的杰森答应了她的要求。 光阴如流,三月之期,转瞬之间已届,两人自从圣诞前夜定盟之后,感情日渐深笃,你怜我惜,诉说心思,侍卫听了,窃窃私议,不知不觉让高纳瑞得知了内情。她唏嘘叹息了良久,去取小木头匣子里的酸枣,只要能唆使冬妮亚吃下,那完美卓越的姿容就会老太婆一样难堪。下午五点钟,高纳瑞乘着马车赶到了城堡。  “嘘!小声点,有人推开了门。”杰森悄声吸语地说。 冬妮亚轻步向前,瞧见是继母,吓得要跳起来,赶紧把情郎藏在空荡荡的酒桶。接着迎到楼梯脚下,向继母客套式地屈膝致意,报以甜蜜的微笑。高纳瑞用冷漠的目光瞟了冬妮亚一眼,无法想象她是那么如花似玉、多姿多彩,心里痛苦及至,差点忘了肩上的使命。 “女儿呀,我嘴里是渴的,我赶了一天的路,你是知道的。”高纳瑞上楼梯时对冬妮亚说。 “那好吧,妈妈,去楼上喝咖啡。”冬妮亚微笑着说。 “哦,这样!”高纳瑞阴险地望了她一眼。等到冬妮亚递上杯子,高纳瑞从腰包取出小木头匣子,往咖啡里放酸枣,一边用她锐利的目光在屋子扫了一眼,又瞥了冬妮亚一眼,做出高兴的样子说:“自从妈妈用了它,性格温柔,人也好,美貌又增添了新辉,所有使男子醉心的条件,无一不具备。”停了片刻,她沉下脸来说,“我的宝贵女儿,我可以肯定,你是人间无比的佳人,有一种端庄贞静的神气,我知道自己的弱点,希望能够领袖群芳。不然的话,受到上流的歧视,使我声名狼籍、肉消骨化。” 后句话哀伤恳切,入情入理,倒让冬妮亚听得目瞪口呆,一声不吭。坐在带垫的椅子上,高纳瑞双眼滴溜溜地乱转,见冬妮亚没有反应,站起身,向窗台走了几步,又故意装腔作势,长吁短叹一阵,昂然不顾地走了. 理顺一下杂乱无章的思绪,冬妮亚高兴地叫道:“杰森,我来告诉你臆见事情,这儿留着一杯咖啡,让你不费吹灰之力,越发显得风神儒雅,气韵天成。” 杰森小心翼翼地出来,接过冬妮亚手中的杯子,一口气饮下。这日夜里,只觉浑身疼痛,积毒慰蓄于胸,翻来覆去,难以入眠。鸡叫第一声,已不省人事了。精心准备了早餐,大厅里彼得伯爵搔首踱步。听仆从说少爷快要死了,吓得魂飞魄散,仿佛有一阵寒流刺激着血液。骂下贱的奴才,念许多祷告,他匆匆忙忙地跑到儿子的卧室。 “怎么啦?你不吃点东西吗,我的小宝贝?” 杰森无动静,眼看绝命之期已至。 彼得有些招架不住,拔出剑来,发疯一样好嚎叫喊,直熬得气噎喉干。后来停下来想一想,也不是办法,名医都请来了,忏悔过去,警戒未来,得到上天的祝福,才使杰森揠过春又夏,夏流到冬。 “怎么,我的心要碎了!”冬妮亚一副焉不唧的样子,独对着一盏孤灯枉然,“慈悲的上帝啊!造物主啊!男人都水性杨花,见异思迁,尽是些骗子。请您主持公道,用非常的手段,处死他给螳螂受用!”在愤怒当中,冬妮亚心胸像死亡一样黑暗,灵魂永坠地狱。她郁郁寡欢,身子一日憔悴一日。夜深了,露凉风冷,落叶敲窗,寒蛰四角瞅鸣,她不能自已,慢慢爬下窗台,去打听爱人的消息。听得树林间“特楞楞”扑翅声响起,远处又“哇哇”几声鸦鸣,登觉矾肌入骨,吓得簌簌直抖,深一脚,浅一脚,摸索着走着。 “嗨,小爱神,看见了什么惊人的事情?”隐秘处狄安娜问丘比特。 “胖胖的国王跟瘦瘦的乞丐去争一位寡妇;青蛙和猫头鹰颠鸾倒凤。”丘比特绘声绘色地说。 “我早就知道了,”狄安娜索然无味地说,“彼得伯爵的儿子全然失去了人类的面目,都受之泰然,承认他自己有些神经迷惘,女人是天使般的魔鬼,想起来倒是很有趣的。” “哦,一个风流的婊子戳破了他的心,没有良心,欠思量!愿耻辱降临到那妓娼的头上,脑袋里长起水疱来!”丘比特愤愤不平地说。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狄安娜打岔说,“除了情人的眼泪之外,世上没有什么救得了他。”如此秘密的话语,让冬妮亚出神地聆听,自然她心中轻松了许多。不觉东方已透出几缕清光,环顾四周,并无谁的影子,冬妮亚心中十分感动,向尊神致意,去救治爱人。 她乔装打扮成一个医生的模样,来到彼得伯爵的住所,在门卫地带领下沿着白石小径,曲曲折折进了杰森的房间。彼得见此人谈吐温柔风雅,是一个上帝派遣的使者,将日夜悬在嗓子眼的心放下,紧紧握住冬妮亚的手,豆大的泪珠泉水般地从眼中流出。 “你一定要把他治好!”彼得可怜兮兮地央求说,“他一死,会结果了我的性命。” “放心吧,我的尊贵的伯爵!他的身体和上帝同在。” “那好,你只管医治,我们出去了,不多打扰。” 等众人散去,望着面色苍白的情郎,冬妮亚摇了摇头,忽又想起埋怨爱人无情,泪水汩汩涌出,倾洒于杰森面颊。 他醒了,有气无力地说:“天啊,难道真的是你!花一样的面庞里藏着狼子野心,是变色的蜥蜴,像恶魔一般,在城堡里给我下毒,去另觅新欢.你走吧,我不希求你的可怜!爱上一个虚伪的女人,是我应得的报应." 听到这儿,冬妮亚可以肯定是继母从中作祟,觉得像自己身受一样伤心,直骂那个老狐狸,愿永久的诅咒降临她身上. 杰森用目光瞟了冬妮亚一眼,见她悠闲镇定、嗓音温柔清脆、举止朴实无华,和刚出生的婴儿一样清白无辜,再不怀疑其中有诈,默默无语。 日子过了一天又一天,冬妮亚照料爱人无止休,不觉已是隆冬时分,杰森痊愈了。高兴得彼得心怦怦直跳,向冬妮亚投去一个充满美好诚意、充满爱抚的目光,微笑着要在圣彼得教堂给他们举行婚礼。冬妮亚既感高兴,又感心酸,想来是否极泰来,要有好事了。 结婚那天,瑞雪纷纷,横空漫地,杰森和冬妮亚穿起了盛装,在安格斯神甫的主持下,成了幸福的一对。奥立安和高纳瑞也来了,都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不,不,上帝!我用诡计害人,反而成人之美,我的名誉将蒙着怎样的勋伤?把我招魂升天吧,留在这一个冷酷的人间,一颗高贵的心现在碎裂了!”高纳瑞溜到了荒野,发髻散乱,哀哀叫苦,浑身满是雪花,真是嫉恼交加,感慨万千,眼一闭,心一横,栽到水果树上死了。 春去秋来,三年光阴像窗上竹影似的掠过,为了洗涤孽债,高纳瑞转世为杰森、冬妮亚的女儿,一生高义,力尽孝道,与父母共享天伦。    【编辑按】     很像多年前爱不释手的安徒生童话的风格。                                          编辑——呼呼洁                                           2007-11-28 

    2007-11-28 00:30:18 作者: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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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粤西地区有一条著名的河流叫鉴河,鉴河边上有个村子叫土胚。土胚村一侧靠水,另一侧环山。这里的山与水分明都是被大自然设计好了的,该有树的地方有树,该有石头的地方有石头,而哪里绿草如茵,哪里山石似坛,都极其的稳当,极其的适合。这是一副多情书画家拿去装帧好了的诗画。景色的稳当,造就了这里人们的平和心态。虽然生活算不得太殷实,但人们过得咸淡自如,有滋有味。然而土胚村最近很显出一点杂乱情况来,这杂乱是有违土坯人一贯的脾性的。这大和平环境下的杂乱,便略含着些微妙暧昧的气息。三黄是土胚为数不多的应届毕业生之一。这些天三黄的心里头也总充斥着些杂乱的想法,乱糟糟的乱。他毕业后被推荐到一家报社当跑腿记者,半个月前却炒了老板的鱿鱼(也说不定是谁炒谁),卷了铺盖回家。具体的原因村民们都不大清楚,问他,他就说是主编看不上他,不让干了。没有人相信,因为三黄是一个很有口碑的大学生。呆在家里的三黄,这些天忙着想事情,想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直到想得自己头皮发热发得一塌糊涂。三黄想的是选举的事情。土胚村的主任选举定在三个月之后进行。因为选举是事关整个村子发展大局而又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联的,村民们谁也不含糊,都给以十二分的关注。一时间,选举的流行度居然猛涨,甚至超过了时尚歌曲,成为村民茶余饭后的必谈节目。村民们讨论着的都无非是谁最想成为村主任,而谁又最有可能成为村主任。当说到自己心目中的理想人选时,有人总免不了手舞足蹈,乃至歇斯底里。这些没点仪态的可才是真正的性情中人。他们用这样一种方式,表露自己的一些想法,也努力地尝试去干预自己的未来。村东头有个入江小亭,由竹子与一些水泥板筑成,自江沿一直伸至江心。这亭子白日凄清,一到黄昏便热闹非常。吃饱喝足的村民,都聚拢了来,在这亭子上吹吹江风,也舒舒倦了一天的筋骨。往那石柱椅子一坐,或拍蚊子或赏月亮,每个人都闲气十足。三黄的家在江边上,与这亭子斜着成三十度角。三黄的房子在二楼,然而他却欢喜呆到楼顶的小阁楼上去,静静的看江、山或其他的风景。在阁楼里的三黄也看看小书,也听听曼妙的音乐,但更多时候是扬起头去看江上貌似疯狂的人群。这是一群疯狂却让三黄无比羡慕的人群。三黄羡慕他们,他很愿意加入到他们里面去,然而他不能。亭子里的乡亲都是淳朴而热情的、心无城府的,人群里也有三黄的父亲土根,他总是旁若无人地说得起劲,口沫星子乱喷。一边围着的人则聚精会神地听。三黄很愿意像父亲那样,然而他不能。三黄也像父亲一样爱说,也能说,然而爱说又能说的三黄有个毛病,一面对人群他就会神经紧张,腿脚发软。三黄一紧张就结了口舌,连不出句。三黄大学时成绩很好,其他表现也不错,但就是一直没当干部。有一次在好友福国的鼓励下终于上了讲台,才说两句却又没词儿了,他还是怯场。事后某些同学有意无意的讥讽则更是强烈地刺激了三黄。那唯一的一次上台,便成了三黄大学时代的绝响。然而在内心深处,三黄当干部的念头仍在。他努力着,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便大声地背诵演讲词保持口才,当然也不时想些就职以后要面对的事。这一回,机会来了。三黄知道,大学生下乡管理基层是时代所趋,而三黄甚至不算下乡,却是回乡呢,他是多么愿意为村里人干些实事呀。从报社辞职,虽说是因了与主编不和,但也离不开这个因素的影响。对于三黄的辞职回家,土根似乎有点不大高兴,但没说什么。三黄回就回了,也并不把别的事情和土根说。不知为什么,父子两人的关系有点淡。每次父子两人一独处,土根就会下意识地点起一根烟,却不说话。三黄一见父亲吸烟就紧张,想说的话也说不出来。三黄搞不明白,为什么在亭子上言高词阔的父亲在他面前却如此沉默呢。他心里估计着那似乎是一种拒绝,至于拒绝什么他也说不上来。三黄犹豫着,最终没有将自己想参加选举的事说给父亲。他只在心里暗暗孕育自己的打算。(二)三黄求助于好友福国。福国二话没话就赶来了,他对土胚村早是熟得很,一村的人他绝大部分都认识。三黄庆幸自己有这样一个朋友,他就像是一直等在对岸只要他略一呼唤便腾空而来的。这使三黄觉得上天还是眷顾自己的,于是便更努力的想干成点业绩。三黄要福国配合自己克服各种障碍,而这首当其冲的障碍便是三黄自己。哥们儿商量过后,统一了计划。三黄继续着自己的个人演说,福国也是听众;三黄和福国一有机会便开展辩论,直到其中一方哑口无言再也接不上来。这一切看来是那么的顺利,三黄的锐利不减大学当年。接下来,便该是上亭子去了。三黄跟土根说了他要到亭子上去,土根也没说好,也没说不好,他又叨起了一根烟。傍晚的时候三黄便开始出现在亭子上,福国陪着。村民们似乎并不在意两小伙的存在,依然如故的大侃特侃、海阔天空。这些缚在土地上的农人啊,平时面对贫瘠的黑泥一言不发,此刻却要将满腹的牢骚或者趣事一股脑泼出来了,泼得舒心爽快。土根也不理会三黄,只顾自己成为众人话语的中心。多话的土根,是说什么事情都要天南地北说上好一阵的,然而他话语中却时常会有些漏洞出现。亭子上的三黄便鼓足勇气插进话去指出错误之处,一下子便把村民的目光吸引过来,这时三黄却倏忽一紧张,说不上来了。土根很不悦,村民们也莫名其妙。只有福国很快将话题接管过来,替三黄解释下去,说得精彩十分。村民们听得兴起,便不时鼓起掌来。土根盯着三黄,一句话也不说。三黄便垂下头去,一脸沮丧。然而福国不允许三黄沮丧,三黄自己也不愿意轻言放弃,他有他的目标。讨论每天依旧在亭子上继续着,话题的中心渐渐停留到三黄身上。土根和福国和村民们都用心去听。日子便在这样的状态下慢慢流走了.(三)候选人报名开始,期限为三天。因为旧的村领导班子已不复存在,乡里派了个小秘书来支持工作。小秘书文台青这时便负责登记。第一个登记上来的是三黄的名字。这天一大早,福国便一溜小跑跑向村办公室。有村民见到便问,去报名竞选?福国回答,不,是三黄。又问,你咋不去?福国回答,三黄才是最佳人选呢。待再说什么,他却飞跑开了,问的人便也笑笑走开。福国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把个文台青笑得前俯后仰。她忍住笑说,你这小子也恁心急了点,这鸡才刚叫过两遍呢!福国便呵呵笑着。文台青是个漂亮姑娘,同时也是一个以认真负责著称的秘书,人很和善,年纪比福国大不了多少。福国盯着文台青的手一笔一划地将三黄的名字写到本子上,然后轻轻地舒了口气。文台青又笑,她笑着笑着便将目光移向了福国眼睛,像要记住什么似的,福国不好意思地忙跑开了。福国前脚刚走后脚便来了寿怀,他是来帮他哥寿介报名的。这寿介便是前届村主任。文台青见他踱着八字步跨进来,满脸横肉气势汹汹的样子,心里便抑制不住的滋生了少量厌恶。寿怀报完名,朝福国跑开的方向猛吐一口痰,又踱着步走开了。文台青往他的背影吐了吐舌头。最后一个名额属于寿苦。寿苦的名字是三黄的父亲土根提上去的。三黄很不解,村民们也不解。福国问,阿叔,你为什报寿苦叔的名字上去?土根说,我不愿意见到寿介再选上。土根和寿怀因为土地的问题有芥蒂。福国又问,可是你应该帮三黄。土根说,就他一个毛头小子!福国不问了,三黄也不作声。沉默之下土根又开始抽烟,烟圈铺成的雾散了一屋子。(四)来不及多想,便开始进入拉票环节。在这期间内,候选人与推举人每天可以到各家去宣传,争取自己的票源。小秘书文台青很积极,她利用每天傍晚吃饭的时间去收集各家的意见,统计各候选人的得票数,端端正正地写在办公室门前的黑板上。这不仅可以让候选人清楚自己的实力,也让投票人估计自己手上一票所具有的权力。文台青的字很漂亮,娟秀中带着点潇洒,有点抓住人心的魅力。黑板前常常排满了各种类型的人,都一律的直长了脖子,有关注选情的,有只欣赏字的。第一天得票数最高的是寿苦。这似乎是意料中的事,三黄和福国都没有计较,只是开始早出晚归地每天去串村民的门。他们的串门似乎是无目的性的,却又是有目的性的。他们也聊家常,也叙说自己的政见。有时候引经据典,说上一段主人感兴趣的话后,也说不定会赢来主人的一顿款待的。这以后长长的一段时间里,寿苦与三黄在头把交椅上交替坐着,寿介则一直处于末位。福国偶尔会看到三黄偷偷跑到黑板前眯着眼笑,他也就笑个不住。三黄很在乎,他是知道的,但这种在乎为什么要显得这样鬼祟呢,福国这样一想完又笑。他有空也爱停在这黑板前,有时是看选情,有时是看字。然而有人坐不稳了。有人开始利用家里的公用喇叭去喊话,气急败坏地喊,心急如焚地喊。而因为涉及前任主任的丰功伟绩,这喊中又含有点炫耀和威胁的成份。黑板上端端正正写着的得票结果却很快证实喊话经受了完败,喊话人所喊名字的排名不见有丝毫起色。三黄以为得票已经大致稳定,他想着这结果大概也离最终结果不远了,于是又抿着他厚厚的嘴唇笑。然而拉票的最后一天情况却发生了点转折。绝大部分人没有意料到这个转折。寿介的得票一跃而起,居然反超余两人而成为榜首。这其实并非关系到最终定局的,但三黄家的气氛这晚便有点怪。没有谁说话,连平时自诩多嘴的福国也默默扒饭。土根竟也显出点与往日的不同来,只吃了平时食量的一半便停了筷。三黄妈安慰三黄,三黄抿起嘴唇不发一言,他自顾自的入书房去了。还好,三黄的信心并没有因此跌落,他与福国一如既往,谈计划,谈人生,谈理想。福国有时偏扯至某些关于女人的问题,说到些淡淡的黄段子时,两人便对视着哈哈大笑。福国有次对三黄说,你的心病快好了吧。三黄答,快好了。然后两人击掌,一起喝着,好!喊完之后他们便哈哈大笑。亭子上的人渐渐地少了,似乎都为了避嫌,毕竟选举就要开始。土根也不再到亭子上,却常常跑到寿苦家去。三黄和福国依然前往那里,即使人已经很少。对于他们来说,那是一块阔地,让人心胸开阔之地。他们自己感觉那里安静时气氛是更好的。偶有其他人的时候他们便只谈些趣闻笑话。于是这亭子上的话便一点点减少,倒是风声渐渐多了,浓了。江风用自己特有的号子将最隆重的日子吹到了土坯村。(五)这选举前一个晚上,三黄妈给大家煮了些好吃的。吃过后,大家也不多话,三黄妈叮嘱三黄和福国早点睡,求个好精神。三黄喝了母亲熬的一些中药,便静静躺下床。他强迫自己不再去想什么,只尽早睡去。然而越回避的事情却越是避不过,三黄的大脑里不时穿插些关于将要来临的选举的一些细节。他睡不着,不停的翻来覆去,浑身燥热。一边躺着的福国忙走到三黄床边坐下来。福国理解三黄的感受,也不去劝,只跟他说些其他环境里的闲事儿,也说些笑话。三黄静静听着。末了,福国拿来两盒牛奶让三黄喝下。好一会儿,三黄才缓缓睡去。福国也沉沉睡去。福国睡得很好,他起来时三黄正坐在窗边沉思些什么。福国瞧见三黄略有点疲态,但脸上分明显着一种渴望胜利的红光,说话中气也挺足。三黄说,福国,你先去会场打点好,我稍作准备便去。福国点头。两人拥抱了一下对方。福国便走了。三黄看着他兴奋地走远,微微一笑,开始整理一些相关材料。新生活快要开始了吧……三黄整理东西的手有点震颤,汗也悄悄来了。他抿了抿嘴唇,努力地笑笑。然而这笑只一瞬间便阕然停住了。三黄找不着演讲稿了。这稿其实可有可无的,要说的内容都早已储存在脑上,但是三黄突然就有点发懵,眼神也变得黑黑的。他强迫自己镇静下来,用毛巾缓缓擦了汗,再细细的找。汗渐渐便多了,流了一地……投票采取的是传统模式。先是候选人演讲,再是大家投票。投票方式也是传统的那种。本来寿怀提议说用新式投票方法,也就是网上投票。他说不懂电脑的村民可以到他家投票,住他家里的外国人金吉布是个电脑高手。大家知道这个金吉布,他是个秃顶,人很友善,见人都打招呼。然而没有人支持寿怀,大家觉得还是传统方式实在,作不了假。这作假一说其实是福国道出来的,大家听后都觉得在理。这把寿怀气得吹胡子瞪眼。竞选演讲马上就要开始了,福国早已将要办的手续办好。他站在场子上,猛然才想起三黄一直未到。他举目张望着,四下里寻找三黄的踪影。人群里头的三黄妈看到福国心急如焚的样儿,便急步凑上前去。福国心顿一喜,却正色对三黄妈说,阿婶,你赶快回家把三黄叫来。三黄妈去了。福国束起了眉,他的心忐忑着,开始跌进一股无法抑止的狂乱漩涡中去。第一个上台的是寿苦。这个辛劳了几十年的老黄牛,不仅样儿淳朴,心子也纯。他说的无非是些地道的庄稼话,然而因为实在合情理,也赢得阵阵掌声。第二个上台的本应是三黄。主持大局的文台青在叫了两遍名字而没人答应后觉得不妥,忙叫一旁的福国。福国将情况说了,文台青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时台下寿怀不耐烦了,口里嚷嚷说,三黄他不要上台就算了,不要妨碍到别人!也不等其他人反应过来他便和其他几个人簇拥着寿介上了台。台下村民的目光齐刷刷地往他们身上去。寿怀有点得意,抢过文台青的话筒说,下面将是前任主任,也就是我哥进行演讲,希望大家看在我的面子和我哥过去几年的业绩上,多多投我哥一票。说完便将话筒塞到寿介手里。寿介说得不多,他只略略说了些过去的事,也涉及一些小型计划。待他下台,人群中也响起一阵掌声。在寿介讲话的时候,三黄妈已回来,却告知三黄不在家中,不知他往哪里去了。福国怔了好一会才从脱窍中回来。文台青又过来问,福国说,能不能让我代三黄演讲呢,我们政见是一致的。文台青从没遇过这样的事,迟疑了几秒。但欣赏青年人冲劲的她,很快有了主意。她拿起话筒,冲台下的村民说,候选人三黄的为人与能力,大家必然是早已知晓心中有数的,大概也可作出一个判断来。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他此刻不能到场,现在暂让他的好朋友福国代为演讲。请问大家的意见如何?话音刚落,台下炸了锅似的,议论声一遍。寿怀所在的那个角落有人大声地抗议着。但文台青压下了骚动,她朗声说,因为这个机会对三黄来说很重要,而选一个怎样的领导人对大家来说也很重要,所以大家要在作大决定前先作一个小决定。同意福国代为演讲的请举起你的手来。台下黑压压的人群里扬起了无数双手,寿怀在角落里叫骂着些反对词语,有些人的双手摆低了。福国上了台。他很镇定,这种镇定不仅在于营销出身的他对此类大场面的熟悉,更因为他对演讲内容的熟悉——三黄要讲些什么内容,他早已烂熟于心。但这镇定又不是完全的、纯粹的,是掺杂了一丝惶恐与一丝不满在内的。这番演讲分明是震撼人心的,它不仅涉及政治、经济,也涉及旅游、文化;不仅指出了土坯村近几年来发展的成果与不足之处,也指出了将要走的是怎样一条光明而又切实可行的路。这里面既涉及一些古典的、纯朴的旧事物,又有与时俱进的新式思维与词汇。所有台下的人都张长了脖子,很有点恋恋不舍的味道。待福国将话筒交还文台青走下了台,听众们还没有彻底回过神来。走下台的福国心在一瞬间有点怦怦跳,他刚才说的既是三黄的理论成果,但也不少糅入了自己的思想成份。说来激动处,他甚至将一些哲学的话题穿插进去,说起来便如尼采一般旁若无人。可是那于三黄的选举有无好处呢,他说不准。他甚至有点怕自己一些过激的言论会导致大家怀疑三黄能否实事求是。他开始怕了,有种说不出的紧张感弥漫开来。三黄呢,三黄呢。福国的思维出现了紊乱。(六)投票。大家在文台青的调度下整齐有序地投完了票。数票。生意人豆武负责唱票,外国人金吉布负责检票,退休老教师王码负责记录。旁的人都静静看着这台上的三人,文台青则看着一干群众。气氛有点严肃。结果出来了,寿介与寿苦、三黄三人的得票率是5.5:1.5:3。当文台青宣布这一结果时,全场哗然。多数人与旁边的人面面相觑,少数人低声骂着不知谁的娘亲。有人开始用力嘶喊着要验票。福国的嘴巴也翕动着,努力往台上挤去,他一心也只想着要验票。在上台之前,他不经意的瞥见寿怀笑得很离谱。这是一种搅乱人心的离谱。文台青同意了验票的请求。她亲自验票。她让两个村民一旁监督。气氛这时便显出一点紧张来,这种紧张与不久前的紧张是不一样的,有点一触即发不可收拾的意味。福国也紧张,虽说验票,但他说不准情况是否真如他猜测的那样有人暗中捣鬼。万一这就是最终结果呢?最终结果……有种发冷的感觉自上而下贯穿福国的身体,他觉得头顶上有双眼睛在盯着自己,那是三黄的眼睛。福国拼命想抬眼去再看看寿怀的表情,却找寻不着。结果出来了,果然是有人作弊,这人便是豆武,他将大部分属于寿苦的票算到寿介头上了。大家去寻豆武,早不见了踪影。有人发现金吉布也不见,寿介寿怀也消失了。没有人去理会。实际得票是寿介0.8,寿苦4.1,三黄5.1。最终的结果表明三黄将成为主任。没有人再有异议。三黄的年轻活力以微弱优势战胜了寿苦,至于寿介,他任内平庸而又涉嫌以公谋私,是早已被村民们所唾弃了的。文台青宣布选举结束。村民便都向土根与三黄妈来祝贺。福国有点兴奋,他远远地盯着文台青看了几眼,三步作两步飞跑开了。飞跑着的福国有点得意。他吹着口哨,像对谁邀功似的。(七)鉴河静静流淌着。风轻轻吹着。一切看起来都是很阳光很给人希望的样子。福国径直跑到亭子上,然而他不见三黄。他高声喊了一会,才从亭子底下传来回应。福国在边沿处趴下来,看到了亭子底下仰浮在水面的三黄。他一动不动,但福国感觉得到他的胸脯激烈地上下起伏,而他的脸色似乎也有些差。福国说,上来吧!福国抓住三黄递过来的手将他拉上来。三黄脸色苍白,嘴唇直打哆嗦。两人紧紧地抱到了一起。三黄眼角泛着泪光,他喃喃说着,福国,我失败了!福国拍着他的肩膀,轻轻地说,没有,三黄,我们胜利了!这天晚上,三黄妈宰杀了两只尚在生蛋的母鸡,犒劳大家。席上大家有说有笑。土根偶尔才搭一两句,但看得出他心情也不坏。(八)公示出来了。土坯村民都吃了一惊,大多人都有种推房进自家房却见着陌生人的不知所措。公示上村主任名字写的是寿苦。文台青给大家解释说,上级认为代选是不合规矩的,因而三黄的资格无效。黑板前沉默一片。沉默持续了一段时间。村民们琢磨着这个决定已不能更改,大家便渐渐的散了。文台青将这个消息亲自送到了三黄家。因为考虑到要给点时间他们接受,文台青只说了几句就走了,临走前她轻拍着福国的肩膀让他好好看住三黄。可是福国没有意识到这点,他早焉了。这消息太突然。有点地雷被谁踩开了的味道。三黄妈也呆了,停下手中正在搅拌的鸡资料,她嘴唇翕动着却吐不出话来。福国有点灰,仿佛要掉泪似的,他目光呆滞却紧紧盯着三黄。三黄的脸色由青转白,再由白转青,末了却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土根也不说什么,抬脚就出去了。土根走后三黄家哭声一片。这天晚上寿苦到三黄家,带来了一只烧鹅和几壶酒。有人似乎想拒绝他进门,但是没有出声。寿苦也不提选举的事,土根只是不停的抽烟。桌上的菜只动了一小部分,倒是几瓶酒很快见底。(九)村官寿苦走马上任,土坯村又开始了寻常的生活,一如平日。     点评意见:文字平淡中不失流畅,故事于曲折中慢慢流淌,最后意味深长,耐人寻味。                                                 编辑——呼呼洁                                                  2007-11-21 

    2007-11-21 20:10:36 作者:望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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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暖的回忆

       窗外的雨下得细细密密,已经有好一段这样的日子了,似乎上天定要叫这人间发霉,顺带地让人的心情也落满雨绪。的确,天的心情容易凉薄,人的生活容易浅薄。可是,时光不就正是在这们的阴晴风雨里往来继续的吗?外面的玉兰树仍然在滴雨,一滴一滴,看来是不把人的思念扯断定不罢休的了。又或许不是这雨带来了人世的痴缠,而是人生的诱引飘来了天边的雨。人生,不过就是在享受青春,享受生活,间或享受记忆。而我注定在这样的天气里反反复复地咀嚼着对你的每一点记忆。人说“寄相思风雨中”果然是不假,不然我怎么会在这样的天气里摆弄着过去的一切呢!为你我用了半年的积蓄飘洋过海的来看你为了这次相聚我连见面时的呼吸都曾反复练习言语从来没能将我的情意表达千万分之一为了这个遗憾我在夜里想了又想不肯睡去记忆它总是慢慢的累积在我心中无法抹去为了你的承诺我在最绝望的时候都忍着不哭泣――――――   我又在一直反反复复地听着这首歌了,这首缀满了我们记忆的歌。这首歌一直都在,只是曾经的你却永远不在了。 难道说那一切的记忆都是出自我的杜撰,是我惊恐的青春里仅剩的表情。不是的,肯定不是的,因为在袅袅的茶气里,我都还能闻到你的气息,看到你的稚气的表情,还有落落的背影。都说回忆是人老的时候会干的事情,可是我现在却开始回忆了。一一样的落雨的天气,那天的雨丝丝密密飘飘离离淅淅沥沥,总也不肯停下,让人平白增添惆怅。南方的雨天添不了生活的可爱,倒带出了些许的粘腻。提着沉重的行李,倔强地走着,心情的疲惫让我异常地不耐,不住地自个嘀咕着埋怨着,只想找个地方喘个气,一睡不起。没有料到好好的天气会没有预料地下雨,还下成这个粘粘地不停,实在让人扫兴。坏了心情不说,也让我拖着拿着行李麻烦至极。我在懊恼着没事干嘛那么早回学校,弄得个帮忙的人都没有。同时也在懊恼着自己,有什么好抱怨的,这个男女严重失衡的外语学院,男生本来就稀少得很,女生也早已习惯了自力更生。我干嘛还在做神经质的埋怨。只是那天的天气让我心情恶劣得很,徒自找着发泄的去处罢了。那么巧地,你却在那时路过,许是看到我的狼狈,边问了句“要帮忙吗”边已伸了手过来。有人帮忙乐得轻松,陌生又有何关系。我只轻答“嗯。麻烦13栋”。终于可以歇口气了呢,真好。在你后面蹭蹭地,慢慢移步,大口吸气。客套地说着些不咸不淡的话,打发着无聊尴尬。嗯,你好,我叫温暖。我不紧不慢地说着。呵,挺奇特的名字嘛。我是周宇。周公的周,宇宙的宇。朦朦胧胧的声音。Freshman?又是一个声音。啊?呵呵,是啊,我脸上有写着吗?我不由自觉地摸了下自己的脸。哈哈,没有。不过明眼人一下就可以看出啦。上了年纪的人与你们入学不久的人看起来就是不一样的啦。那倒也是。你们都变成了上年纪的恐龙,我们还是笨笨的菜鸟嘛。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很快,就到了。宿舍人都还没有回,只有我一个,从包里东摸西摸地掏出了钥匙,推门进去,冷冷清清地。连招呼的热茶都没有,最后,我只能愣着傻傻地跟你道声谢,然后看着你晃着闪身离去。那个天气,你留下的,只是微湿的行李,还有被雨打湿的笑容。因为印着雨天,这一切似乎都那么容易记起。二 再平淡不过的生活,平凡不过的插曲。却没料到还有个后续,许是那天的雨太细了,细得成了线,然后就牵牵粘粘了。每次的期末大考总会弄个人仰马翻的,到处充满了动乱,课室图书馆人满为患的。人来人往,大家似乎都把这习惯当成了平凡。我照旧地早早带了课本,笔记,杯子,包,趁着人还少,径直走到二教固定的窗前位置,努力地做着所谓的最后挣扎。最头痛的《形式逻辑》,对于我这脑袋不会转弯的人来说要弄明白那么多的东西实在不容易。换位、换质、周延、不周延、三段论、SAP 、SOP、SIP、 SEP―――――太多的东西在脑子里杂着变成了一堆乱舞的蚊子,嗡嗡叫着,只想将它们消灭干净。“如果你选修了逻辑学,那么,如果你学习努力,你能通过考试;如果你选修了逻辑学但学习不努力,你不能过考试。你选修了逻辑学。所以,当且仅当你学习努力,你才能通过考试。请判断推理形式是否正确”。天!拐了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没看完题目先就晕了。就算我上课认真听了,现在也全糊涂了。呵,温暖,你也在啊。旁边小小的声音传来。我往右看,微微笑算是打招呼。然后继续我的逻辑。你瞥见了我的书,拿起来饶有兴致地看了看。你学这么有意思的东西?一副兴意十足的样子。啊?有意思,我现在后悔到咬牙切齿。逻辑嘛,很简单又很好玩。很欠扁的话呢。嘿嘿,那麻烦多多指教。我大喜过望。没问题。爽快的应答。然后你就对着那书指手画脚起来,虽然我听得是云里雾里的,不过最后总算也把基本的三段论及各种命题给弄了个明白。大致可以对付得了最后的考试吧。总算平安渡过考试,后来才明白你这家伙原来也选过孔部长的恐怖逻辑课程呢,难怪熟门熟路的。那些个东西在你眼中不过是小菜一碟罢了。而在一段时间里我真是傻傻地相信,以为你无师自通,聪明绝伦。三 所有的东西似乎都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在接连的相遇后,有着更多的相遇。然后就自然而然地在了一起。遇见,了解,相识,然后相知,最后或许相许。年轻的心总是轻飘飘的,不会太多的计较,而心满意满地过着简单却快乐的日子。即使不太实际的甜蜜也显得那么可爱,不会考虑得那么多,因为太原始的爱。各自生活着,又组合着,交杂着。你逍遥在你的经济,我生活在我的文学里。一个物质范畴,一个精神形式。你和我。周宇与温暖。就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打趣。哈哈,谁知道谁决定谁呢。你大笑着回应。慢慢地,我也知道经济的些许行话,你也明白文学少许的术语。谁知道。是物质成全了精神,还是精神完全了物质。纠纠纷纷,难舍分离。是不是青春注定会遇上爱情的横祸,并陷入万劫不复。知道有流星的时候,我傻呼呼地要你陪着我在黑夜的操场上痴痴地等到睡着。从灯火依稀,一直等到四寂墨黑。而天上那半明半昧的星,似乎就是时光的见证。不管有多么地傻,也是青春的可爱,对吧?放假回家的时候,有你一起帮我拖着行李在人潮里挤来挤去是多么温暖的事情。即使人潮再汹涌,也能在火车站的人群堆里轻而易举地看到你。是不是一回眸的时刻彼此的印象太深,以至他人全无留下的余地。考试前夕,两个人一起抱着课本,泡着暖茶,晃悠到课室去安安静静呆整下午或一天又有多么幸福呵。看到疲惫时,互相对着默契地笑着,似乎世界其他的一切都消失了踪迹。分开的时刻,接到你从远方打来的电话,听到你从电话里传递过来的问候,即使心情再差也能会心地笑出来啊。晚上窝着被子里,也似乎触到了你的所有气息。等待着有梦的夜晚,把曾经的美好一一重演。任性想要哭泣想要撒气的时候,有你在身边,即使你什么话也不说,也是多么窝心的事情哪。再没有其他人能够忍受如此莫明其妙的生气,再没有谁可以接受毫无缘故的任性,除却你。最多的时候,我们是对着在一起静静地听着歌,看着书。而为了迁就我的重复听歌的习惯,你也跟着我听了那首《飘洋过海来看你》,一遍又一遍,即使你一点也不喜欢,却也觉得没关系。有些人,早一步则“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晚一步,则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逢君未嫁时."而最喜欢的最可亲的最值得期待的不过是“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想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我们之间呢?是哪一个,我一直相信我们是合乎张爱玲对爱情最好的诠释的。 有时候我相信生命中的许多人与事都是命定的,不是太过迷信,只是相信生活里会有那么一个劫难,隶属于不同的人。每个来来往往的人,总人碰到他生命里的那一分劫,多少只是时间早晚不同罢了。四 遭遇吵吵闹闹是注定的事情,遭遇别离更是早就明白的事情。有些时候不能避免,那就努力去顺应吧。至少我一直这么觉得,也一直在努力。我相信你也是的,对吧?毕业了,你离开了这个城市,为了更好的发展。而留下的是曾经的回忆,还有我。你真的不留在这个城市?我一直回避着,可是迟早要面对的啊!是啊,你知道现在的就业压力大,你没见过招聘会,唉,那个场面,永久都会记得。你仍旧心有余悸地说着。再说,那边的工作环境不错。能这么快接到OFFER算是不错的了。你是怕了那种焦焦虑虑,无头无绪的奔波了吧。是啊,那先在那边发展看看吧。我永远尊重你的意愿的,即使那么不舍得分开。一起的时光总是太过的美好,虽然我不太能适应着离别的日子,但仍然一再地告诉着自己要好好地生活,努力去生活。我在心底对自己鼓劲:离开周宇的温暖仍然会是个生活得很温暖。你离开了多久?一天?一个月?两个月?或是更多的日子?以前看那本书,书名叫作《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当时就笑着问你,我们会不会也是这样子,两人本非同林鸟,毕业临头各自飞。你笑着摸着我的头答“傻瓜,我们不会的”。而随着时间的渐渐荒芜,我开始怀疑我们,怀疑我们是否有能力打破这一定势了。你仍然会打电话过来,说的更多的是生活的种种无奈,工作的烦闷。我明白,刚开始的生活都会是这样子的,虽然我还没有遭遇,但迟早也要附身体验。我只能通过电话,淡淡地表达着自己的关心,感情,还有思念。日子平平淡淡,一杯水般。接着不知时候开始,没有征迹。疏离,先是你的越来越忙碌,接着是我的越来越忙碌。慢慢地,联系,渐渐少了。而我们也开始慢慢习惯。慢慢地,言语,渐渐少了。你总说你的无奈,疲惫,辛苦还有处事的不如意。慢慢地,感情,渐渐少了。是不是缘于越来越少的共通语言呢?没有了沟通与互谅的我们开始互相不解,埋怨,然后逃不掉最后的离开宿命。先是距离的磨合,接着是生活的磨合,最后是感情的消离。共通越来越少了,连互补的机会也愈来愈少了。没有了共通,没有了互补,有否其他的连结方式?我不知道,至少我是没机会知道。有时,我在想为什么简简单单一个分别就可以疲倦我们的心,为什么只不过有些不同的生活及简单的距离就可以把我们打回原型。后来终于明白,不是我们太不小心,而是生活得再小心,也会有飞来横祸,可以把我们弄得四散分离。姑且把一切归于劫吧,聚与散不过都是个结。而我们刚刚好那么巧地解不开那个乱丝纠成的结,所以只好狠心地一斧斩断。斩断一切的纠结,过往,迷恋,隔离,绝望,开始新的重生。一粒沙里见世界,一朵花里现天国。回首,手掌丢失了无限,日子原为永劫。 终于,我把自己从回忆的陷井里抽身出来,雨还在漫漫地下着。怕还是不停的吧?也罢,今年雨非当时雨,今时人亦非当时人。时光拖着一切走了,尾巴却掉下来了。人海沧沧,哪里是岸;红尘渺渺,是非也空。人始终能与过去过不去?不过在细雨翻飞的日子里,在歌曲嘤嘤成韵的日子里,翻开碎落的记忆,一叶一叶找寻去。然后合上一切,回归现实的梦境里。双手使劲抱着杯子,暖暖的气体飘了出来,分不清是记忆的现实,还是现实的记忆。      【编辑按】   最后一句话“双手使劲抱着杯子”触动了我的心,那种将杯子的温度传到手心,从手传到心,却再也分不清楚,记忆到底是冰冷还是温暖。                                                编辑——呼呼洁                                                 2007-11-20                

    2007-11-20 23:42:13 作者:雨雪霏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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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暴露无遗,美好的生活  (赛)

    1伯父退休了,他老了。据我父亲说,伯父中年的时候就开始谢顶了,而且,这可不是一般的谢顶。你略略看上去,他与我们伟大的毛主席相去无几。——由此不难得知,我伯父拥有一颗伟人的头颅。后来,又因为这颗伟人的头颅,我伯父又得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李有米!这是广州电视台热播喜剧的一个主人公,小气而吝啬。可伯父完全不以这个名号为耻,反而无时无刻为此而沾沾自喜。不过,要不是我父亲津津乐道地提起,我难以由此而联想到我们伟大的毛主席及李有米。因为他现在的光境和和父亲所述的大不一样了,他的头发又白又稀了,相当珍贵。风一吹,还真担心它一根也不留。我不知我为什么总会梦见大沙漠,那里也像这样,简直寸草不生,想寻着根枯萎的荆棘是多么奢侈的事。剃头佬阿来曾和我们说过他的苦恼:他每次要我给他理发,我都无从下手。那可真是考验技术的时候。首先,你得突出他这头有理过,不然他不乐意。可是同时,你总不能让他成了光头。哈哈……阿来说得来劲,又学着我伯父的口吻说,剪短点,剪短点,咳,不怕,就剪短些,懒得三两天又要剪一回……我们不由得笑了。阿来后来又接着说,你阿伯这两年已甚少理发了,头发差不多都掉光了。但他命好呀。你瞧,他退休在家,逍遥地拿着退休金,天天逗着孙子乐,儿子出外闯世界去,也不用他愁什么,呵,美好的生活。阿来说这话的时候正在为我剃头。我觉得自己非常委屈。别家的孩子读四五年级的时候,都向家里要钱到小镇的发廊屋去了,可我还得由这个挨家挨户的无牌剃头佬摆弄。但是,当我听到美好的生活这词儿的时候,忽然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了这个老头儿。我不知为何特别着迷他那从“狗嘴”里吐出的“象牙”。那时他似乎有点揶揄的成分,但欣羡之情溢于言表。当然,我正在被他摆弄着,我并不能看到他的表情。这也有可能是我的臆造。我花了很多时间,去琢磨阿来的话。后来我得出的结论是这样的:要过上美好的生活,必须得退休在家,有退休金拿,还得有孙子抱,自己啥也不愁。这个结论让我非常沮丧,因为我父母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当他们老了,只能靠我来赡养。换言之,他们没有退休金,别指望有美好的生活。这一结论还可以由开杂货铺的狗子的话得证。你伯父过得可滋润了,嘿,领着退休金,每天抱着孙子串串门,和别的老家伙侃侃大山,嘿,天天都有好酒菜下酒。哪像咱们,天天得苦干!狗子夹着烟的手得意地晃动着,我却非常不幸,坐他的面前,饱受烟灰和唾沫之苦。正因为如此,我对他的话及他的向往特别深刻。可是这似乎又不大恰当。在村里排行第二的二伯也是个退休在家的教师——不,严格地说是病休后再转退休的。听说他患上的是癌症,不大清楚他得的是子宫癌还是咽喉癌,我又不是医生,不能头头是道地说出它们的区别所在。而且当时我还很小,也不懂什么叫做化疗。反正他去县城的医院回来,在家躺了半个月多,似乎又生龙活虎了。只有脖子上那块又黑又丑的疤,还能够证明他的确做过某种手术。此后他就没有去教书了,整天的村里晃悠。我听妈妈说,得癌症的人没救了,很快就会乖乖翘脖子,我奶奶就是这样死掉的。可二伯的情况非常可疑,他一直活得与常人无二,以至我父亲时常咕嘟道,这老家伙怎么还没死?我并不关注二伯什么时候死掉。我纳闷的只是二伯照样也是有退休金有孙子,可怎么没人说他也有着美好的生活。2堂姐夫只来过一次伯父家,如果说是光明正大地来的话。我记得清清楚楚,因为我没有得到我应得的水枪,一直耿耿于怀。那天我被母亲差到山里去放牛了。要是我也在家的话,就会像表弟一样领到一支可以射很远的水枪了。我要母亲赔偿我的损失,可是父亲一巴掌就把我给扇回了,并且此后我一直不敢再提及。堂弟以此来嘲笑我是个窝囊废,我气得差点把水枪毁了。后来我一直像盼过年一样盼望堂姐夫的再次光临,但是他此后真的就没来过,这就是我为什么没有水枪的缘故。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开始像大家一样对他抱有敌意了。其实也不对。我想想之后,觉得怪我的伯父李有米才对。我在背后咒骂他那伟人的头颅,越骂越气。要是那天堂姐夫得到款待,估计就不会这样了。这全怪李有米。对,就怪他。堂弟也同意我的观点,并且在说这话的时候显得愤愤不平。我难以分辨“这”指的是姐夫此后没来过,还是我没有得到水枪。也可能兼而有之。有一点毫无疑问,堂姐夫已经获得堂弟的欢心。换言之,一支廉价的玩具水枪就可以收买一个小朋友。因为这样想,有时我很鄙视堂弟。后来才知道,这就是所谓的“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按照堂弟的描述,堂姐夫来伯父家的情形大概是这样的。星期天上午十点多的时候,堂姐夫提着三只公鸡及大袋大袋的糖果,骑着一辆红色的摩托车风风火火地赶到伯父家。堂弟说他老远就看出那人是谁了。他说堂姐夫有一头乱蓬蓬的长发,特别好认。从这里不难看出,之前堂姐夫偷偷地来找堂姐的时候是给堂弟看到了。至此我想堂弟并不能正确区分公鸡与阉鸡。用我母亲的话说就是:傻瓜,送公鸡给人的?——也就是说,我们这里明显没有送公鸡给别人的习俗。三只这个数量倒是正确的,因为堂姐夫得同时给李有米的两个兄弟送,包括我父亲,还有叔父。堂弟每每向我炫耀,当时他并不晓得有水枪可图,最初的目的只是去蹭糖果。不过他一进门就给伯父臭骂了。谁叫你来了?你不羞呀?滚出去,哼哼……堂弟用手指着我的额头,学着伯父的口吻骂我。末了忍不住又嘟嚷,那个李有米,人家又没招惹他!不过堂弟被赶出来后也没走远。他看见邻近的三爷蹭上门来,然后忙着杀鸡待客。堂弟在门口爬上那红色的摩托车,煞有介事地扭着油门,好像真的在马路上飞驰一样。伯父提着酒瓶从里面出来,看见此景扬起手作打人状:看你又捣别人的车!然后又换了种语气,要堂弟到村口狗子的杂货铺去打酒。关键就在打酒回来时,堂姐夫摸着他的头问他叫什么名字,然后便塞给他水枪。我觉得非常委屈。我也替伯父打过不少回酒,可从没得到过什么奖赏。偏偏在我放牛的时候,堂弟得到了我梦寐以求的水枪,还有打酒剩下的两毛钱。说到此,我发觉堂弟忽略了很多的问题。他一点也没提及伯父是如何接待堂姐夫的。被我问急了,他就坚持说伯父就是不和他说话,单把他干掠在一旁,让他尴尬不堪。他只好干笑着啜着茶,试图主动地和伯父搭些话,但都失败了,甚至把自己弄得更加难堪。不过三爷来后情形就好多了。也可能因为三爷在村里也不是什么有头有脸的人物,所以他不是很介怀堂姐夫是什么人。他只是一个出了名的蹭饭者,谁家有客人来,他比谁都灵通。三爷就无关痛痒地与堂姐夫扯着家常。在三爷不识时趣地问堂姐夫爱不爱抽烟时,伯父才瞪了一下眼,并大声地咳嗽了一下。3老实说,我不大喜欢三爷。据我所知,他的大半生都是跟着牛屁股过的。忙季时节,他得甩着鞭赶着牛犁田。要是闲季,他就把牛赶到山野里,然后自己找个阴凉的地方,吸着自家种的旱烟,对着像我一样的小家伙讲一些下三流的轶事。他已经60多岁了,于是落得了一个“为老不尊”的坏名声。一到夏季,他总是裸着上身四处悠荡。他的一身褶皱的皮早就干瘪了,它们恶心地耷拉着,显得瘦骨嶙峋。这让我总是联想到的一个叫臭皮囊的词儿。有时,他也相当奇怪,不合时宜地穿着他大孙子的运动服,在邻家的客人面前,照样可以面无愧色地搭讪几句。有一次我和堂弟把他的孩子给惹哭了,他拿着扫把一边气急败坏的骂,一边气喘吁吁地追了我们九条街。你娘的,看我抓到你们不扭断你耳朵……我和堂弟远远地朝面做鬼脸,把他气得半死。可第二天,他就忘记了昨天的事,继续和我们说那些下流事。谈论人家是非也不一定只是女人的特长。三爷也非常善长这一点。在放牛的时候,他会高谈阔论村中谁谁的母亲嫁过来时就大肚子了,所以谁谁的生父亲不是他现在的爸爸。怕我们不相信,又指出说那男人之后还偷偷地来过很多次找某某。你看他那件棕红色的衣服,还不是他生父送的?最后三爷以一个猥琐的笑作了结论:他娘就是一个贱×!堂弟的嘴把不紧,他回去又跟叔母说,三爷说谁谁的妈妈是个贱×。结果可想而知,叔母把堂弟臭骂了一顿。人家说就由人家说,你学什么无舌!——小心嘴给人抽歪。叔母生气的说。基于这个经验,三爷后来说我姐也是个贱×时,我们没有傻到再和他们提起。你姐才几岁?二十不到吧?——就算是二十了,那也太早了,呵,你看,今快生孩子了。三爷这样当着我们议论到我的堂姐,让我很不自在。我摆弄着衣角咕嘟,关我什么事?她又不是我胞姐。说到了这个份上,我觉得自己特让人恶心。关于堂姐的事,我多少都有点了解。虽然在通常的情况下,伯父他们在提及这事的时候都会把我们赶出来,但我猜想个大概还是可以的。有一段时间,她让我们三家人觉得丢尽了面子。伯父冷笑道,我从未见过咱们祖上出过这种人,烂货!我父亲在咒骂二伯的情形也差不多:这老家伙,还没见过有这种人的。哼,他怎么还不死!在村中,我们这一房跟二伯这一房有疙瘩是公开的秘密。我父亲总是咬牙切齿地说,这老家伙的心都长霉了,净是想些阴毒的坏主意,村里很多事都办不成,就是因为他从中搞破坏。你说这是多惹人恨呀!对此,我半信半疑。有一点必须得承认,二伯确实有很多让人讨厌的地方。他喜欢捅人家的痛处,并且以此为乐。来自教师这一身份的优越感让他爱上了嘲弄别人的家丑。在狗子的大儿子的婚宴上,二伯恶毒地问我的李有米:你女儿孩子都生了一个了,什么时候你也摆摆酒席,把这一杯给大伙儿补回来?大伙顿时暴笑起来——可想而知,我伯父的脸有多难看。我敢说,他当时一定恨不得二伯立刻癌症发作死掉。虽然大家都在背后蜚短流长,但也知晓在伯父面前得忌讳这事。堂弟看得多电视,给了二伯一个奸臣的称号。他坚持说二伯就是秦桧,阴着脸笑的时候尤其神似。关于这一点我得佩服。我仔细观察之后非常同意这个说法。首先,大奸臣秦桧笑的时候嘴巴会往一边歪,显得皮笑肉不笑,特别虚假。另外他的语速极慢,但每个字都是含沙射影的,同时又带有一点假惺惺。我也觉得奸臣就该是这个形象。当然,这有可能是我的偏见。要知道,我父亲无时无刻不在诅咒着他,谈论他的阴损。听多了难免会认为他的确面目可憎。4我之所以很少提及我的堂兄,是因为他常不在家。我父亲凭着年轻时淘金捞的钱,给他在小镇上开了一个摩托车维修店。有时候你不得不佩服我父亲的战略目光。他说,在未来的几年,咱们农村很快就会普及这种喝汽油的东西。大家有目共睹,现在谁家没有一辆这样的破东西。由我父亲的正确预言,我得出另一个结论:有着伟人头颅的兄弟同样也不会简单。有一次父亲甚至还透露说,这也是为我设计的一条后路。要是将来我书念得不好,就跟着堂兄学修车,这样至少也有一门可以糊口的手艺。可对于这样的苦心我嗤之以鼻。我私下里对堂兄说,脏死了,我才不干这个!——打死也不干!从这个意义上说,我父亲的不足之处在于没有考虑当事人的意愿及能力。也就是说,他所作的安排忽略了一些重要的因素,而且这些因素还可能是致命的。据我所知,堂兄还没成过什么事呢。他在小镇上搞了三年,最后终于把维修店搞垮了。那天灰溜溜地回来,扔下一个箱子,对父亲说就剩下这个了。父亲一脚踢翻那箱子,里面的钳子,扳手之类的工具全都倒了出来。你这个小杂种!当着伯父的面,父亲也骂得毫不留情面。我远远地看着,怕父亲迁怒于我。整个维修店赔赔出去后,还是无法抵消堂兄的赌债。伯父把多年省吃俭用下来的棺材本拿了出来。堂弟给我形容道,有这么厚,全是100块一张的。堂弟说的时候还用手比划着。但我认为他的话相当可疑。按照他的说法,那沓钞票足有二十来万。二十万在那时算得上是个富翁了,你打死我也不相信伯父有那么多的钱。退一步来说,即便伯父有那么多的钱,也别指望他会拿出来。他可是大名鼎鼎的李有米呀,掏他的腰包不是要他的命吗?堂兄拿了伯父的一笔钱倒是可以肯定的,因为后来有人提起堂兄的婚事,伯父一直是这样放话:我不管他死活了,他自己把这钱给败完了,我可不操他娶媳妇这份心了。二伯少不了一番冷嘲热讽,小镇人多杂乱,还是回家耕田好,咱们就是这种命……二伯说这话的时候显得十分同情。我父亲回来就指着堂兄骂,你听听那老家伙说什么来着?——他在笑你呢!你不臊的吗?杂货店的狗子也常常为堂兄惋惜。他跟我说,要是当年堂兄肯踏实地干,现在肯定比邻村的阿旺还好,在小镇上买一幢房子绝对不在话下。不过我认为狗子这种假设显得无谓,要假设不如假设天上掉下金子来得干脆。对于这件事,我和堂弟最大的损失就是失去了冰淇淋的机会。在堂兄修车的那三年,我时常和堂弟徒步杀到小镇去,然后向堂兄讨钱花,想起来就觉得惬意。堂兄好就好在可以纵容我们,并且不到我父亲那里投诉。为了冰淇淋,堂弟建议堂兄再去赌一把,把店给赢回来。父亲听到后,就放了狠话:谁再赌就把手也砍掉!我虽然从不沾这东西,但还是被吓了一跳。有股寒意从手腕冒上来。这是在教训堂兄,但同时又在敬告我和堂弟。不过后来堂兄还是死性不改,而他两只手照样健在。有时我会怀疑堂兄是故意把店搞垮的。倒闭不久,他就收拾行李奔向大城市去了。伯父虽然不怎么反对,但我父亲的意思是买一辆拖拉机回来让他耕田,他说要他尝试一下被烈日暴晒的滋味。不过堂兄的去意非常坚决。伯父不动声色地问,去哪?——广州。——做什么?——打工。两父子就用这样简洁的语句对话。我的李有米终于无话可说。他瞧瞧行李,只好把头歪到一边说,哼!翅膀硬了…… 5据我所知,轮到堂姐的时候,伯父和伯母两人是巴不得她也跑到大城市去的。伯父说,找一间好的厂,进去之后安心工作,也算是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我却不以为然,虽然近来村里大部分年轻人都跑到外面的世界了,并且回来时都是满脸风光,腰包鼓胀。当然,这不是说我反对堂姐外出,相反,我和堂弟天天都在恨这个。狗子的大儿子就是在外边混的,他过年时带回了很多我们没见过的玩具。有一辆红色的分节火车,我和堂弟图谋已久,但始终没能成功地从他小侄子的手中骗过来。但堂姐若真的去打工的话,我和堂弟也不一定有所裨益。就堂兄而言,他去了广州三年都没回来过,甚至连个问候的电话也从没有过。我二姨妈问起时,有米叔无比恼火。他说,我当他是死了,就当没生过这个儿子。堂兄的口碑相当之坏。其他小伙子回来不时会捎回一些关于他的消息。木匠的侄子说,你哥好吃懒做,每份工作总干得不长。待他挣到一些小钱,他就会把工作辞了,然后把钱花光,再找另一份工。有时更坏,他干脆什么都不干,却死皮赖脸地到处向熟人借钱过日子。他借的数目也不大,都是几十来块,大家也不好意思向他讨还。结果惹得大伙见他就像见了鬼一样。我认为这是一个悖论,毛主席居然生出鬼子来了。木匠的侄子毫不掩饰他的厌恶:我借了几次钱之后,当口当面就叫他以后不要来找我了。——他自己不过日子,可人家还得过呀!但这丝毫不影响堂姐的出师。我父亲显然也没多大的异议。他只是嘱咐道,到外面打工和在家不一样,你得勤快些,而且要咽得下气……父亲心情好的时候就向我夸耀他自己。他时常说的是他的眼光很准,从不会看错人。虽然这个结论无法求证,但关于堂姐那一回,他倒是说对了。不到三个月,她又从广州跑了回来。她噘着嘴说,那肥猪老板坏得要死,人家做的分毫不差,他却到处挑毛病找渣,乱扣人家工钱——你说,这谁受得了?这不过是堂姐的一面之词。后来我有幸听到伯母和其他人闲聊时说,哪里像她说的那样?——怕辛苦!阿来大女告诉我呀,她去到广州后人生地不熟,大哭了一场。开工两天,手都磨出血泡来,她嫌苦嫌累又嫌闷,她哪能受得了这个?我早就说了,离家在外,哪能那么自在……结果,你看,熬了几个月呀?我看到伯母说得头头是道,好像她也曾到过那些地方去谋生过。堂弟把她那句“我早就说了”当作口头禅,招得伯母一阵嗔怪:这小家伙,就喜欢捣蛋!让我与堂弟耿耿于怀的是,堂姐没有捎回我们寄以厚望的玩具。她几乎是空手而归的。伯父甚至说她连车费也挣不到,回来时还向别人借了钱。不过后来伯父又幸灾乐祸地说,那也不坏,至少让她尝到了滋味。外面的世界哪有那么简单?嘿嘿……可怜我和堂弟看着两手空空的堂姐,相当绝望!这时我父亲又放马后炮了:你哥你姐都是一路货色,好吃懒做——最好是啥也不干就有饭开的那种!你瞧呀,大手大脚的,干一行嫌一行。要是没有伯父领着一份小工资,都不知道日子会怎么过。那个生癌症的老家伙一直在阴着脸笑,你们不知羞,不知死活。迟早有一天,这家得给你们败尽,那时你在村里说句话,看看谁还会理你。哼,你们呀,不知死活……我察觉到这个人称的变化,不过这关我什么事,居然把我也牵扯进去,好像我也会是这样一个没出息的土包子,净干这些没出息的事。母亲倒是把话说得明确:你姐确实太懒怠,没一个山里的姑娘是像她那样的。和她去田间忙农活,她却一整天坐在一旁,你喊她,她连屁股也不挪一下。有一次上山砍柴更奇怪,在回来的路上,无故把一担柴扔下山谷,发起脾气来:担,担,担……担你娘去!——看看周围,有谁是她这性子的?6伯父和父母吵的那场架闹得全村的人都知道。我闻讯赶去看热闹时,三爷赤着上身坐在自家的门阶上,笑着朝我努努嘴,说,你阿伯又吵了。不用他神秘兮兮地告诉我。就算是聋子,老远也可以听到。……我都说了,要不在家,老老实实地种田;要不去大墟打工。现在你看成了什么样子?啊,到小镇去!当个发廊妹!给人家洗头!——还和志周这种人搭上了!……哼哼,这下还不挂彩?不消说,这李有米一定是又把气迁怒于伯母了。他就是这副德性,呵,我与堂弟可是见识多了。从这个意义上说,伯母比我们见得更多。但那天她倒没有像往常一样把它咽下去。她可能是压抑得太久了,扯开嗓门儿和伯父叫起板。现在你怪我?这女儿你没有份儿?是我自己生的?是我让她去小镇的?啊?现在你倒来怪我!……伯母一边嚷一边把手中的笠帽摔在一旁,估计她是刚去哪里忙回来的。天气这么热,难怪她也那么恼火。辛苦回来还得受气,好没道理。这堵得我的李有米一阵语塞。我看见他气急败坏的甩着头发。那可怜巴巴的头发在风中抖动,很让人操心。我想不合时宜的提醒他要爱护头发。要知道,我们那里可没有霸王洗发水出售,而且霸王于他也不一定管用。父亲提过,二伯这号人就爱把事情搞砸,然后才站出来,充当和事佬。他可不管人家死活,他怕的只是没人知道他的伟大。像这种人,死光了天下才能太平。我总是搞不明白,就这么一个小山村,还有什么事是好勾心斗角的。我说这个时父亲马上就驳斥我,说我懂个屁,说我还没长大。我承认我当时还没长大,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说我懂个屁就太过分了。我嘟着嘴,不敢苟同父亲的斥责。二伯当时的确就是这样做的。他说,你们两个都别吵了,啊,有啥用呢?——现在她成这个样子,咱们村都蒙羞了,我们不怪你们没管教好……啊,你们就一人少一句……二伯说得瓮声瓮气,让人听起来相当不舒服。我估计我的李有米比吃了一只死老鼠还难受,不然到最后就不会拿我们小孩子出气了:出去出去!都滚出去……你这帮小杂种,有啥好看的……有人说很难想象,像我伯父这样有文化的人居然骂起脏话来。不过后来大家显然都忘了。他们在说,看呐,嘿,你阿伯多有福。呵,美好的生活。关于我们被赶跑的事,堂弟满腹牢骚。他嘟着嘴说我又碍他,老拿我们开涮。我觉得堂弟非常可笑。从这个觉悟程度上来说,我显然不只是懂个屁的水平。不过我后来又犯了个大错,居然向父亲追问堂姐的事。结果被他狠狠瞪了一下,说,小毛孩问那么多!从这句话我总结出父亲的语病。他总是由正确的前提衍生出不恰当的推论。即便我是小孩子,但如何就把一个问题称之为多?但后来我干脆啥也不问时,又白挨他的一翻奚落:你不傻吧?不懂也不问?你听听看,我怎么做都是错的。除了那场架之外,堂姐的事迹得以广泛传播,绝对有赖于三爷的大力宣传。我和他一起去放牛时,他扇动几下他那两撇让人恶心的八字须,时不时朝我喷几口烟,然后摸着大腿,眨着眼说,你姐恨不得嫁呀。嘿,她想当发廊妹,嘿,压根就上希望可以乱搞。——可不是,和志周搞上了。志周可坏了,他老爸有钱又怎么样?他自己都不理这个儿子了。吸毒呀,你看他上次偷偷来找你姐时,多瘦呀——跟猴子没啥两样。那脸啊,都没血色的,像鬼!三爷的大腿有个黑色的疖,他一边说一边饶有兴趣地挤弄。末了,那手伸过来想按住我的头,以能凑到我耳际说话。我非常厌恶地摔开他的手,他却满不在乎,压低声邪笑着说:前几天晚上,有人看到你姐和志周钻进玉米地里去了,嘿嘿……我虽然不了解钻到玉米地又会怎么样,但从三爷那样子就知道,这一定是件可耻而又下流的事。我只好移动了一下,来掩饰我的忐忑不安。 7三年后的秋天,堂兄灰溜溜地回来了。他穿的是一身泛白的牛仔服,脚上穿的是一双黑色而皱巴巴的皮鞋。手上只有那么一个小便包,估计除了几件寒酸的衣服之外,也找不到什么好吃的东西来。让我吃惊的是他的样子。可能是我这三年来长高了缘故,我觉得他比以前瘦小得多了。他的脸色是蜡黄的,上面还长满了雀斑。不过最惹人注意是还是他的头发。他开始过早地露出秃头的倾向来了,两边的头发都往额头梳,更突显其寸草不生。我堂弟倒是懂得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解释说,咱有米叔是毛主席,那咱哥也照样是毛主席。堂弟这句话常常使我肃然起敬,因为他小小年纪就懂得了借代的手法。毛主席成了秃头的代名词。父亲倒是这样说的:才几岁?看上去比我还老。熬夜嘛,我敢说,一定是熬得太多了。他能有什么正经事儿?哼,瞧他现在咋了,比我还老……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伯父自己打了自己嘴巴,开始为堂兄的婚事操起心来。伯母更紧张,她时常唠叨道,你不趁早娶个女人回来,以后谁还嫁你?你要是想打光棍,那你就继续浪荡下去……堂兄可不是有耐性的人,给吵烦了就说,行了行了,你还愁我没老婆?哼,都不知有多少人嚷着要跟我过日子。所谓知子莫若父,有米叔可是看透了堂兄的把戏。他在旁冷笑,呵,你行!——那么多又不见你带一个回来?净会吹牛皮……伯父说得也着实不留情面。不过根据我和堂弟所知,堂兄真的还没有和谁家女儿闹过绯闻呢。显然,他并不是这方面的老手。我父亲为此曾传授他一些要领:对女孩子得主动,要懂得摸透她们的心思。她们推却的时候不一定就是拒绝,往往嘴上说的与心里想的不一样,你得察颜观色嘛。你不要板着脸那么闷嘛,风趣一点,和她们说说笑,嘿,吹牛皮你都会了,还会栽在这个份上?有时候你要多点问候人家,她们是不会觉得烦的,相反,还认为你非常关心她,是吧?我在旁偷师,觉得父亲真是个他妈的情圣。我禁不住暗暗流汗。要是父亲再年轻几岁,我岂不是得打光棍?你知道这么多年了,还偶尔会听到母亲提起某个她称之为狐狸精的人。父亲好心情的时候也会得意地说,要不是那时爷爷逼他那么早结婚,都不知道我将会在哪了。我妈可一点也没有当他夫人的机会。这时我的母亲嗔笑,一把年纪了还不知羞?知你风流了,可怎不见你再多娶两个回来?那时我倒乐得清闲,不用再一大早起来为你们做饭,大冷天还洗这么一大盆衣服。后来我无比怀念这个画面。用剃头佬阿来的话说,美好的生活。虽然这与他的标准相去甚远,但我不知为什么老把这词与这个场景联系起来。话又说回来,堂兄对父亲的话倒是唯唯诺诺,言听计从。但问题在于那些话总是从他左耳进去,不到三两天又从右耳跑出来了。对此父亲也相当无奈:人家议论他,他一声不发,大家以为他记在心了,谁晓得他回过头还是那德性。哼,我是看透了,烂泥扶不上壁呀。可是说起别人他又显得头头是道,一点也不像个傻子。伯父同意父亲的这一个说法,伯父说,他没事干,议论起他妹,把自己说得可伟大了。他说他要不是为了这个妹,早在广州发大财了。嘿嘿,他说自己回来是要管教这个妹。伯父说到这里稍停了一下,然后又突然把头转过来,掷地有声地地说:你并为晓得,他其实是混不下了,不得已跑回来,亏他说得那么好听。在小镇上混了几年,堂兄的收获仅仅是认识了一些小混混。他评论志周时说,这家伙哪里是可交的?打架,勒索,赌钱,吸毒,有哪样他是不干的?至此伯父忍不住讥讽,你也有脸提人家赌钱?——呵,我想李米叔还为垫钱这事耿耿于怀。堂姐是怎么和志周好的大家并不知道。我私下觉得堂姐并没有干什么出格的事。不就是和志周一起开着摩托车出去嘛。什么?堂姐在后面还搂着人家的腰?——那也没什么,堂弟就常常不知死活地搂我,而且还要命地把鼻涕往我衣服上蹭。她又犯着三爷,三爷却这样说:你姐是个贱×! 8有两个星期,堂姐没有去小镇,伯父也没有去上课。我无意问了一句伯父,结果伯父像父亲一样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如出一辙的说,小毛孩问那么多!他与父亲说:她脾气可不小,噘着嘴板着脸,一声也不发。任你怎样唤,她也不理你。一整天要不像佛一样坐在电视旁,一动也不动或者一股劲拼命按遥控;要不就呆在房间里,也不知道她在干啥。要是饿了自己拿起碗筷,只知道把东西往口里塞。哼,她那个样子呀,那个让人恼火呀……不消说,又是个议论堂姐了。我看见父亲递根烟上去,又替伯父点着,然后胸有成竹地说,回到家就不到她作主,我们想怎么治她就怎么治。我终于明白堂姐原来是给软禁了。怪不得前几天被父亲载回时,她一脸不爽。堂弟讨好地过去唤了声姐姐,却碰得一鼻子灰。堂姐发起脾气来,骂道,姐姐姐,姐你老娘去!她眼睛和鼻子都是红的,肯定是哭过了。三爷说,给你阿爸给揪回来了。你阿爸可凶着呢,她能不哭?他说这话时堂弟偷偷地往他头上撒碎草,差点就给三爷抓到。堂弟的调皮在村里是鼎鼎有名的。人家教孩子时就说,你别和他搭上了!阿青家的瓦屋顶破了好多洞,九娘的篱笆失火,我家的破窗帘,还有每每摔得稀巴烂的茶具,都是堂弟的杰作。村里孩子们丢失了的玩具,大都可以在他那里找得到,包括弹弓,鱼钩,刀片,木块,甚至还有女孩子的发夹。有一次我去参观他的战利品时,赫然发现自己失踪多年的玉石链坠也在其中。他却毫不慌张,还大言不惭的说,是你的吗?……那就给你咯……一次他神秘兮兮地拉着我到搁闲的猪圈,扒开混乱的稻草,从里面挖出一辆我们梦寐以求的红色分节火车来。我双眼顿时发亮,惊讶地问他是怎么弄到的。他完全没必要地凑到我耳旁说,狗子的孙子玩着玩着就忘了拿回去。然后又唱起歌谣来:捡到不为贼,千人赎不了。不过在关键时刻,堂弟这种德性也会大有用场。伯父和父亲授权给堂弟,要他随时侦察堂姐的动静,去,你去瞧瞧,看看她在干些什么。伯父挥挥手示意堂弟执行任务。我着急地问我可以干什么,结果得到的是父亲凶巴巴的回答:你干什么?——你去放牛!还不去?晚了三爷可不等你。我再一次觉得委屈。像堂弟那样躲在门后偷看,谁不会呢?可为何偏偏得我去放牛?由此你也不难想像我堂姐的情况是多么严重。为了把电话锁起来,伯父特意叫木匠做了一个装电话的木盒子。要是没有钥匙的话,你只能接听而无法打出去。可是木匠的技术明显不过关。没多久,堂弟就打报告说堂姐在打电话。她用一根筷子插进去,轻而易举地拨通了电话。伯父马上赶回去试了一次之后,决定因噎废食,把电话足足停了两个月。但堂姐无时不在打主意。就在第三个星期,即伯父不得不又回学校上课那一周,堂弟老远就喊:不好啦,不好啦!姐跑了,她往山的那边跑了……父亲扔下手中的活儿,二话没说就冲了出去。叔父则马上打电话给伯父,告诉他事态的发展,并让他表态一下如何处置。不过父亲才没空理这套。我和堂弟跟着父亲追出门口,看见堂姐已经跑到了山口了。堂弟说,她借故说到狗子的杂货铺买东西,结果就那么一会就不见了。父亲没闲暇听堂弟在那里解释,他像猎人一样,身手敏捷地从稻田穿过去,嘴里还咬牙切齿地说,想去小镇?门都没有!贱货,看我追上不揍死你……叔父又想到了我的堂兄。堂弟简洁地说:赌钱了。伯母尖着声哭叫:我作了什么孽呀,净生你们这种坏东西?我到底作了什么孽呀……烂货,烂货,有谁像你们这们不要脸的?…… 9父亲没有食言,那一次堂姐确实被揍得相当惨。她出门时穿的是拖鞋,所以跑得不快,而且还因此绊了很多跤,父亲很快就追上了。父亲说,堂姐把拖鞋向他扔来,骂道,关你什么事,又不是你生的,要是多管闲事?可是父亲并不吃这一套,他机灵地躲过了飞来的拖鞋,一把跳过去揪住她的头发,伸手给她就是一个响亮的耳光,末了又问:是不是真不关我事?你这贱种,辱没了咱家门楣,还说不关我事。说完又赏了她一掌。堂姐惨叫一声,脸上又多了五个鲜红的指印,被父亲拖回来时我看得够清楚了。当时她头发蓬乱,满嘴是血,衣服破得不成样子。尤其是那两条无法辨认的裤腿,让我想起邻村祠堂吃泥巴的疯子,他穿的就是这样的裤子。按父亲的说法,她的拖鞋是扔掉的。不过回来时她确实是赤着脚的,而且显然也给山上的石头或是荆棘的什么刮伤了,走起路来还一拐一拐的。她边哭边骂父亲,父亲则以藤条作回应。伯母尖声叫道,你打死她呀!干脆就打死她!我无法确定伯母是怨恨把她女儿折磨成这样子,还是真的要求父亲好好去教训她。我想父亲的话很对,女人往往口是心非,自己要摸透她们的心思才行。堂姐好几次想转过身来把父亲撞翻,以夺路而逃。不过都没成功。父亲说他像抓小鸡一样轻而易举,揪住她的头发只管往后拽,她除了叫痛之外,一点办法也没有。他相当恼火地说,按他年轻时的性子,堂姐多半被揍到半死。这话我倒是一直坚信无比,因为我屁股有过类似的遭遇。所以在堂姐被拖回来里时,堂弟在掩着嘴笑,我却吓得哭了。二伯在旁说,你们家上头条了,看来。在阳光下面,我看到二伯那块又黑又丑的疤,像一滩发霉的狗屎涂到上面一样。父亲本来就气坏了,二伯说出这样没水平的话,是他自己撞到刀口上。父亲蹿到他跟前,指着他鼻梁破口就骂,我尊称你为二哥是因为你年纪比我大。但要是你这样为老不尊,还在此说风凉话的话,我马上就把你按在这泥地上,你信不信?二伯吓得连退两步,脸色瞬时变了。父亲已经等了很久了,这次终于给他逮着机会了,把这个老家伙痛骂了一顿。这事之后,他见到我父亲就得往别处避。要是到某某家串门,碰巧撞到一块了,他马上就红着脸借故离开。伯父回来时,堂姐已经被关在房子了。看热闹的大伙早给遣散了,只有叔母和我母亲在厅里安慰着伯母。堂姐在房子里也不知是什么情况,她没开灯,也没有声响。伯父气急败坏地嚷,你死了没有呀?啊?死了没……给我出来,我今天要治死你!伯母哭着冲出来:这女不是你生的?——你狠就打死她,往死里打!对,把她打死算了,我看着碍眼,全都打死算了……父亲与叔父把他架住,让这个火烧心头的有米叔冷静下来。大家好不容易才坐了下来,可伯母不住地哭,惹得伯父差点又与她吵嘴。等气都消得差不多了,父亲开始承认自己下手是有点重,所以后来说要打电话叫医生过来看一下。因为伯父的电话停了,所以父亲让叔父回家打。伯父赌气说让她死,让她痛,别叫医生。我从厅门缝看到了有着伟人头颅的伯父,气急败坏地踱着步。我不知道毛主席当年有没有给日本鬼子气到嗷嗷直叫。我想到这里不禁吃了一惊:堂姐怎么也变成了鬼子?医生来时天已经全黑了,父亲把我赶回家。母亲后来跟我说这情形时,说堂姐就像鬼一样坐在黑暗的房子里,头发披散着,手足则血迹斑斑。连医生进来时看到一双发亮的眼睛也吓了一跳。给她把脉,给她敷药,她倒是不吭声,任由摆布。在把脉时医生略微皱了一下眉头。母亲向人炫耀说,她当时马上便知是什么回事了。都说有人看到他们钻进了玉米地,能有什么好事儿?呵,结果怎么了?…——快当妈妈了…… 10志周,即我的堂姐夫,在堂姐的肚子还不是鼓得很明显时把她接回去住了。我说接也不一定恰当,因为姐夫是否来到伯父家接我都不敢肯定。没有任何仪式表明堂姐已经是他的人了,最粗略的婚礼也没有。甚至在堂姐走后的几个星期,我才得知这事情。聘礼是父亲出马敲定的,我一直无法得知具体的数目,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笔钱大致都抵在堂兄的婚事上。我的嫂子是姨妈介绍的,她人长不怎么样,个子与堂兄刚相衬。姨妈说,她瞧上的是她的勤劳朴素。她说这是为堂兄着想,要不堂兄这懒汉以后准得挨饿。但堂兄并不大满意,不过当他支支吾吾说摊派时,被我父亲瞪了一下就识趣地闭嘴了。父亲说,你嫌弃就自己去找,有本事别让我们操这个心。之前也有很多人向伯父提过堂兄的八字,看看与别的姑娘是否合得来。堂兄总是随便扫一眼就开始数落姑娘们的不是。剃头佬也热心地提过,未果。他打趣说,想做你的亲戚真难。父亲倒是很快学精了。他得出一个结论:民主是害人的。由他这样挑,那得挑到什么时候?我们还不是你爷爷拿主意的,照样这样过日子,嘿嘿。我觉得这话不一定对,但堂兄成了家之后和他媳妇也没什么疙瘩。在不到二年的时间里,他们就为伯父生了一个男孩。伯父乐开花了,那些少得可怜的银发也焕发出少有的光彩。他的教龄早就够了。在嫂子怀孕的时候,他开始申请退休。伯母笑他说,恨抱孙恨狂了。伯父也不理,他只是通过各种关系,日夜为退休一事奋斗。他对教育局有诸多不满,不过最后一次还是让他如愿以偿了。在嫂子产前,他终于获得了像二伯一样的权利,从讲坛上退了下来。我估计,孩子生下来之后的日子是有米叔最快活的时光。在孩子只是两三个月的时候,他几乎天天抱着他挨家挨户地串门,就怕人不晓得他有一个肥胖的小孙子。他和堂弟想碰一下也不行。不过他显然不太善于带小孩子,因为他一拉屎或者拉尿,就把他弄得手忙脚乱。这时他通常以一个老年人不可能达到的速度,飞奔回到家里把孙子扔给伯母。伯母有时实在忙到腾不出手来,就恼火地责怪,你给他换就行了,干嘛一定得扔给我?你没看见人家正忙着?伯父呵呵一笑,只管把孙子往她手上推。让二伯恨得牙痒痒的是我堂姐生的也是男孩子。二伯的儿媳可不够争气,给他下了一个女儿,而且长得还有点丑样,这导致二伯常常和他的儿媳平白无故地吵了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说,他肯定是在忌妒伯父晚年的命好。堂姐后来也常回来,而且通常带着她的儿子。伯父的态度也慢慢地好起来了。听说姐夫的父亲已经病死了,酒楼也很快就垮掉了。不过他总算是把毒戒了,先前的毒也不见在他儿子身上有什么坏作用。现在两夫妇在小镇开了个大排档,我父亲打趣说堂姐也算是个老板娘了,命比谁都好。不过姐夫此后一直不肯来作客。后来阿来就这样羡慕地说,美好的生活。不过,他很快就死掉了,可能是和我说了这句话的三个月后。村里的人还不太相信呢。人们问起阿来怎么两个月都没来咱们村剃头,难道发财了?另一个知情人的说,呵,早下黄土了,你还不知道?阿来的死让我着实高兴了一阵。我终于有一个正当的理由,要求父亲掏钱让我到小镇的发廊去剪头发。不过后来没人再在我面前提起那个词儿,在后来的后来,我几乎要把它忘了。很多年以后,我从远方回来。堂弟带我到我们曾经的院子,挖起了一个快朽坏了的木箱子。我看见了曾经我们梦寐以求的红色分节火车。我不由得笑了,哦,那些生活,暴露无遗。                                        征文:大学(专)组       【编辑按】    纪实的风格其实对语言的要求更加严格。像作者说的,这样的文字,将文学功底暴露无遗。有些阿来的味道。                                               编辑——呼呼洁                                                2007-11-20  

    2007-11-20 20:55:23 作者:B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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