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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作协参评儿童文学奖通知

时间:2007-05-23 00:00:00     作者:佚名      浏览:9587   评论:0   

 

关于广东省作协参评第七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的通知

 

广东省各地级市作协、公安、检察分会:

 

接中国作协通知,第七届(2004-2006)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的参评作品征集工作已经开始。

 

根据中国作协规定,本届评奖范围是:

 

  凡在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以版权页为准)期间在中国大陆公开出版的个人创作的儿童文学作品集,均可参加评选。个人选集所收的作品,应以此时间限度内发表的为主,其中2000年以后的作品所占比例应不低于2/3。两人及以上的作品合集不在评选之列。

 

  为鼓励文学新人的短篇佳作,本奖设有“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凡在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以版权页为准)期间在中国大陆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儿童文学短篇作品(字数不超过10000字),均可参加评选,作者出生日期应在1966年1月1日之后。

 

  本奖设有“理论批评”奖,凡在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以版权页为准)期间在中国大陆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儿童文学理论批评单篇文章,均可参加评选。

 

  评选的体裁样式包括:小说、诗歌(含散文诗)、童话、寓言、散文、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科学文艺、幼儿文学、理论批评。(详见中国作家网www.chinawriter.com.cn或广东作家网www.gdzuoxie.com)

 

    我会推荐参评作品的办法是:1. 先由各地市协会、分会按中国作协要求向各自会员征集作品,挑选出其中艺术水平较好的1-2部(篇)(各门类的总和)作为推荐作品;2. 在6月15日之前将推荐作品一式2份以及推荐函、联系电话寄广东省作协(联系人:梁健辉  电话:020 3848693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50号广东省文学艺术中心10楼广东省作家协会创作研究部);3. 我会将组织专家审读推荐作品,从中选出参评作品,然后通知获推荐参评作品的作家准备参评材料(每部作品20份及报名表),7月15日前由我会统一寄中国作协。

 

                          

                           广东省作家协会

                           200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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