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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点时钟

时间:2013-10-08 00:31:21     作者:王荃      浏览:9588   评论:0   

  

    (一)

“林以安,你是个没出息的孩子。”  

“是的,我是的。”我静静的坐在床边,握着她那已经干涸殆尽的手,默默的回答。  

曾几何时,她还是那么鲜明,那么泼辣,扮着浓得吓死人的妆,可以毫无顾忌的隔着几条街骂人···但如今,我所熟悉的一切就好像是一场梦,梦醒了,就只剩下空洞而寂寞的夜,还有那窗外呼啸的北风。  

(二)  

我的家乡在北方,是一个冬天飘着雪,夏天热得好像大火炉的小城,稀疏的人口、灰色的街道和环绕着的山是这座小城的标志,而一座座喷吐着浓烟的烟囱则似乎是这座小城还生存着的唯一证明。  

我的家在小城的一角,是一个四处都充斥着工业文明的地方,无论是白天黑夜,那机械的轰鸣声都好想是无数台环绕立体声的音响在耳边回响,而我的童年则是要学会如何去与这可怕的声响去对抗,亦或妥协。  

在我出生之前她在小城里就已经很有名了,打架,喝酒,目中无人,就连附近几个县的小混混都似乎是因为惧怕她而很少出现在小城里,但这并不是她出名的主要原因,因为就在几年后,她怀上了我,而那时,她才十七岁。  

未成年少女怀孕的消息像是一场野火一样,在小城里迅速蔓延开来,所经之处的人就好像是真的被点燃了房子一样,急不可耐的走出家门,有大呼传告者,也有三三两两群聚一起窃窃私语者。保守的小城并没有太多的新闻,哪怕是哪一天打死一只奇异花纹的蚊子,哪家的孩子从楼上摔断了腿都可以茶余饭后绕梁三日,而她的事则更像一颗重磅炸弹,硬生生的落在了小城脆弱的生态网上,将小城人心底那仅存一点的绿彻底炸了个粉碎。  

她是不介意的,即便是事件被炒得最沸沸扬扬的时候还依然一脸幸福的挺着个肚子逛街买婴儿服。还记得她曾经还对我提起过,说她依然还能想起那时候人们的那种眼神,她说那是一种嫉妒,一种尖刻的仿佛能刺穿一切的嫉妒。我不知道那时候她是怎么想的,但至少从她的话里,我没有听出一丝后悔或者仇恨的味道,更多的是一种难得的平静,一种让人感到很安逸的平静。  

(三)  

“林以安,我想喝水。”  

“林以安,我想吃苹果。”  

“林以安,我们今天晚上吃红烧排骨好不好?”  

“林以安···”  

尽管身体已经虚弱成这样,她的精神依旧很好,就像以前一样,一样可以对我要求这要求那,但我听得出来,这话里,多了一份恳求与不舍,而这两样东西是我在过去永远不可能从她身上所看到的。  

“大概人都会变的吧。”看着满足的吃着削好的的苹果的她,我孤独的这么想着,“就连你也逃不过这命运的牢笼,不是吗···”  

(四)  

我是出生在一个狂风暴雨的晚上,也是伴着她那撕心裂肺的叫声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用她的话说,如果她知道有那么痛苦,她一定不会把我生下来。可命运就是这样,就像她毫无预兆的爱上了那个男人,也就是我的父亲一样,很多事都是已经是注定了的,无论快乐与痛苦,我们都得去面对,无法逃避,也不可能逃避得了。  

自打我出生后,我从未见过她口中的那个男人,那个“有文化的浪漫诗人”,只有从外婆话语中的那个“没良心的禽兽”里,我才能确定,就在我所不知道的日子里,不是梦幻,确实存在着那么一个人,那么一个可以是诗人也可以是禽兽的人。当然,生活并没有被这么一个飘渺的名词所改变,这个名词也仅仅就在一年后就被生活的磨石打磨得粉碎,然后被吹散在过去的时光里了。  

单身母亲的生活是极不好过的。尽管带我回外婆家的时候她总是面带微笑的说自己应付的来,可那时也就只有小小的我明白,在那笑容背后的是窘迫的生活和永远也忙不过来的工作。  

她的工作是外婆托一个亲戚帮忙找的,因为小城人都知道她的过去,没人会去找一个如此声名狼藉的工人。她的工作很辛苦,在一家化工厂,对于八十年代的那个时候来说,工业的大发展也曾为这个古老的小城注入了一丝新鲜的血液,让它有了一线生机。可任谁都明白,这只不过是一位濒临死亡的老人所打入的一针强心剂,将本该到来的死亡延迟罢了,但这是后话。尽管有了工作,可化工厂老板并没有因为她是熟人荐进来的而给予她更多的便利,相反,她被安排进了一个最低层的岗位,每天接触的危险化工原料甚至比她要接触的人都要多。带着年幼的我工作是不可能的,因此每次出门,她都不得不去敲开左邻右舍的门,然后一脸歉意的去请求他们收留我。我不知道原来不可一世的混混头目是如何变到能低三下四的去恳求那些不给她好脸色的人的,只是我知道,有些东西正在慢慢的消失,就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好久好久,直到我上了小学。可也正是那段日子赋予了我默默无闻,不喜欢活蹦乱跳的性格,因为我知道,只有这样,我才能在一个陌生人的家中不被人所厌恶,才能待得够久。每天清晨,她总会带我到学校门口,然后像一个大姐姐那样,拍拍我的肩膀,笑着说去吧。那应该算是我最幸福的岁月了,那也是在我的童年里唯一感受到母亲的爱的岁月,因为在那之后,她再也没有如此温柔的对我说去吧,也没有那么好看的笑了。  

(五)  

“林以安,我想喝酒,就泯那么一小口,行么?”她眨巴着眼睛,一脸孩子气的看着我。她的眼睛真好看,过去有很多人都那么夸过她,可现在那也是她浑身上下仅有的一处拥有着正常颜色的地方了。  

“不行,医生说不行。”我很干脆的回绝了她。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说话变得这么决绝和冷酷的,我只能悄悄对自己说,可能是在这二十年里,我也渐渐被她同化了吧。  

(六)  

她是从来不关心我的学习的,可幸运的是,我也丝毫没让她失望过。在这义务教育的九年里,我都一直学习优异,也深得老师的喜爱,但我知道这并不代表着什么,因为我并不感到开心,因为我依旧每天得面对着她。  

我得感谢上帝,因为他创造了时间这种好东西。时间既可以让一个人生,也能令一个人死,既能改变一切,又能将一切冻结。时间创造出了我们这一代,让过去的一切都埋藏。虽然小学时还能感受到其他孩子家长那种若有如无的眼神,那种语气中的轻蔑与不屑,但我很幸运,因为这种“母债子偿”的生活随着我升入中学就停止了。我时常会恨,恨世上为什么会如此不公平,恨为什么她要把我带来这个世界去忍受这么多的鄙视与唾骂。可现在的我明白了,人生本就是一场修行,一场要历尽九九八十一难的苦行僧似的修行,功德圆满了,就可以一身轻松的去了,未能尽缘的,再打入轮回重新来过。  

当然,她的日子也不好过。时代的发展让化工厂早早下了历史的舞台,本就赚不了多少钱的她很快便失了业,回到家,靠着亲戚家的周转过日子。过去放下的酒瓶也重新拿了起来,只是不能像过去那么豪爽了,化工厂的日子已经让她的身体再也容不下那么多的酒精,所以她每次都喝得烂醉。外婆曾央求她找个人嫁了,趁她容颜还在,她总是笑,笑得喘不过气来,然后一脸妩媚的说找谁呢找谁呢。  

她的酒品很不好,喝醉了就喜欢大吵大闹,喜欢动手动脚,总会在醉时对我发号酒令,要这要那的,尽管我有时候恨不得趁她醉的时候狠狠教训她一下,但每次要动手时,她总会突然冷静下来,然后睁着那双好看的眼睛,含混不清的对我说“你是不是又惹事了?我会打你的哦。”我瞬间没了恨意,扶着挥舞着四肢的她到床上,然后龇着牙揉着不小心被她打伤的部位,准备着明天上学的物品。  

学习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就在如此的生活中,我成功的跨过高中,考上了一所还不错的大学。能考上大学在小城里是很值得骄傲的事,没落的小城里并没有几个大学生,因为在小城人心里,读完初中或者高中就去工作是理所应当的,大学,那只是一个梦想罢了。  

很快,我拿到了录取通知书,是一所很远的大学,远得小城人都没去过,远得要搭上三十个小时的特快列车才能到达的地方。外婆决定为我开庆祝宴席。庆祝的宴席开到很晚,有很多人来了。认识的,不认识的,借的到钱的,借不到钱的,都来了。我那晚喝了很多,不是因为考上大学的人一定要一人敬一杯的古城旧习,而是因为我知道我就要离开她了,远远的,远远的远离她,到一个再也不会被打扰的地方。我想她是知道我所想的,因为那天她喝的比平常多很多,笑得也更粗犷了。然后我醉了,醉得什么都不记得了,除了酒的辛辣,还有她那挥之不去的粗犷得有些过头了的笑声。  

我走的那天她没有来,是外婆送我的,外婆说她又醉了,来不了了。我松了一口气,不知道是因为害怕她来会丢了我的面子,还是我害怕见她最后一面。我不知道,就算是这么多年后的今天,我依然不知道,因为我害怕知道答案,我害怕再去深究。  

(七)  

大学四年我没有再回过家,只在大二那年她来了一封信,说她结婚了,是一个不错的男人,很老实。我有些惊讶,不是惊讶于她如此突然的结婚了,而是她所选择的人,竟然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我还能想象出那个一手拿着铁棍的满脸傲气的她,但我得承认我已经认不出这个像个平凡家庭主妇的她了。我不知道这是因为她变了,还是,我变了。  

婚姻很圆满,至少在我毕业前都是的。但我说过,有些事是注定的,无论你如何去努力,如何去挣扎,你都无法去挣脱命运的枷锁,就好像卑微的文字永远无法从一张纸跳到另一张纸上一样,你只能活在你所拥有的田字格里。在她清理一条鱼,想做一桌好饭给她的家人的时候突然昏厥了,好在那个老实男人回家很准时,将她送去了医院,然后得到了一张小小的诊断书——再生性障碍贫血症。  

这是一个多么奇妙的名字,可怜的小城人甚至连听都没有听过,可又是任何一个小城人都知道,只是个绝症,一个要花很多很多钱的绝症。  

那个男人给我打了电话,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然后我回来了,来到了她的身边,看着病床上因为贫血而显得异常苍白的她,洁白的就像她身下的床单。  

“是化工厂时留下来的么?”  

“是吧,谁知道呢,都这么多年了。”  

“哦。”  

“嗯。”  

我从来没发现我竟然不知道和她说些什么,仿佛我们在一起的那么多年就好像是一瓢清水,清得我们俩都不敢去碰触它,更不用说在其中洒下自己生活的颜色。  

那天,我带她出了院,租了一套房子,墙是白色的,没有一点粉饰,就像她一样。她嫌太单调,我就买了一个木头制的很古朴的钟挂在她的床的正对面的墙上,权当装饰。  

然后,我们就这样一天天的过着,过着。看着她越来越白,就好像要融化在那雪白的墙上了,这时候,我会去抱抱她,然后听她说你都多大了,还这样。那声音出奇的好听,就好像是那时候的去吧那样,温柔。  

(八)  

一天,阳光出奇的好,从窗户漫了进来,洒在了雪白的墙上,也洒在了雪白的她的身上。  

“这阳光好暖,晒得我好困。”  

我突然颤了一下。“是吗,才一大早啊,就这么困。”  

“金色的,真漂亮。钟好像停了。”  

“嗯,我去看看。”  

钟真的停了,停了两个小时。我找了节新电池,把时间慢慢调了回来,然后钟继续转着,没有再停。  

“好了。”我转回身,看到她沐浴在阳光里,金色的,就像那时候的她,像个大姐姐,拍拍我的肩膀,灿烂的笑。  

“去吧。”  

(九)  

钟没有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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