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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大学生做个体户可免税务工本费

时间:2010-03-01 17:32:57     作者:佚名      浏览:18060   评论:0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周文 实习生缪双蔓 通讯员 孙超)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税局获悉,按照市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出台了促进就业涉及国税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规定范围内的行业从事个体经营,可免收税务部门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据介绍,国家促进就业政策国税部分涉及现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等几个方面,其中规定,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单位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4800元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之外的个体经营,免收税务部门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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