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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随笔·短信

  • 不朽的,除了圣诞

    不朽的,除了圣诞明天,在这个世界里,不朽的,还有我对你的爱。一直都盘算着要给你写一封信,长长的,折进崭新的信封里然后亲手交给你。两个人并排坐着把它读完,或者你要求我大声朗诵给你听,又或者你回去自己一个人静静地读。无论如何都是好的,只要有这么一封信,只要这封信由我亲手邮递,只要信里的每个字每段话都是真挚的,只要你把它读完了。只不过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盘算,因为太多无关紧要的琐碎小事被一直搁置一直延迟,从十月初一直盘算到了十二月下旬。今天早上一觉醒来看见舍友放在床边的苹果忽然记起平安夜已经到了,而白色的圣诞节明天就要如约前来,于是那一肚子三番四次表示一有时间就一次性讲完的话史无前例地清晰起来,我想,今天再不动笔的话更待何时,即使再忙也得先把这封信写完了交给你。前几天晚上这个城市来了一场流星雨,宿舍楼下的学生都很兴奋,每当有流星出现他们就肆无忌惮地尖叫,旁若无人地欢呼,于是整个晚上宿舍楼仿佛一座火海里的宫殿,狂热的气息向遥远的地方扩散着。记得苏河对我说过我们早已经不再是一见到流星就欢欣雀跃的年纪了,所以整个晚上我都只是静静地站在阳台仰望着夜空,看着一颗又一颗无声地滑行而过的流星默默地许愿。我看见了十颗流星,属于这十颗流星的愿望,当中有一个留给了自己,剩下的三个给了父母,三个给了死党,还有三个给了你。我希望你身体健康,长命百岁;我希望你事业有成,一帆风顺;我希望你从此以后都是幸福快乐而没有悲伤痛苦的。不管你的幸福快乐是不是和我一起分享的,只要你拥有,我就心满意足了。在《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里,柯景腾在沈佳仪婚礼上说过一句很让人动情的话,他说,当你真正喜欢一个女孩的时候,看到她跟别人结婚肯定不会完全真心祝福啊,这才是真爱。但不管这句话如何煽情如何真挚,我都不会认同。如果你真的爱一个人,只要她能得到幸福,即使这种幸福并非与你一起得到的,为什么就不能完全真心地去祝福呢。我的粤语口头禅有一句是“你中意,我随意”,这句话的意思其实是,只要是你喜欢的,我都没有所谓。其实我并不是想表现我的人格有多伟大,相反我是很自私的,这句口头禅我只对你说,只对我真心爱着的一个女孩说。所以,无论你以后会和谁在一起,只要这个人是你爱着的,并且他真心实意地给予你幸福,我就会衷心地祝福你们,而不会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似乎处于我们现在的关系,我是不应当说出这种话的,好吧,我不说了,我一如既往地相信彼此会相伴下去直到白头。说起白头,总会让我联想到漫天飘舞的白色雪花。你地理学得好,一定知道我们身处的城市在理论上降雪的几率比中六合彩头奖还要小得多,所以我们这里的圣诞节相比下雪的地方在情调上大打折扣。毕竟,就如沉珂说过的冬天得有雪才算得上冬天,圣诞节如果没有雪的话也就难以说得上是真正的圣诞节了。所以我一直都想和你到寒冷之地过一个有雪在下的圣诞节。我们可以站在雪花飘舞如同满城飞絮的街道中央紧紧相拥,感受着彼此的身体和心底弥漫的热浪,也可以寻找一个寂静的无人雪原,在茫茫的天地中间手牵着手走向未知的远方,然后一个不留神雪花就落满头,那就仿佛我们在命途上彼此不离不弃地相伴老去。我知道这个世界上真心相信缘分的人并不多,而我就是其中一个。别人可以嘲笑我讽刺我甚至把我说成笨蛋或者傻瓜,怎么都没有所谓,我就是相信,始终相信,一如既往地相信,在时光的无边荒原中,在不尽的茫茫人海里,没有事先的预约,没有前世今生的注定,我们就相遇了,这就是缘分的起始。若是两人无缘,即便在这座小城里有着无数次的擦肩而过,也换不来一个遇见的交集。所以我会比保尔·柯察金甚至钢铁侠更为坚强地爱你下去,就像浪漫主义诗人拜伦曾说过的,我们永远不会分离,除非你有这样的意愿。只要你没有这样的意愿,我们终有一日会一起度过一个有雪的圣诞节。只是想想就觉得比什么都美好。明天就是圣诞节了,捻起手指算一算的话,我们之间说的第一句话在本年的九月二十五日,距圣诞节刚好是三个月。三是个很特别的数字。在我们国家悠久的文化历史里就有过三珠树、三苏、岭南三大家等家喻户晓的名人。而在《圣经》里,三更是一个圣数。所以,这个圣诞节对于我们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于是我决定随信附上一枚戒指。这枚戒指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羽毛状的指环,很普通的造型,之所以选择它,是因为它被其设计者赋予了一个很美丽也很浪漫的名字——天使之恋。这个名字已经不止一次出现在我的眼前。印象之中同名的日本电影有一部,同名的游戏有一款,而同名的文章更是数不胜数,但即使如此频繁地出现在我眼前,也丝毫没有让它在我心目中出现审美疲劳。于是我决定把这枚戒指送给你。你可以戴上,如果嫌麻烦也可以不戴,我只是想借这枚戒指传递一句话,如果你早已想到,在这里我还是希望你可以不厌其烦地再听一次——你,就是我生命里专属的天使。信写到这里即将要结尾了。然而我的心里还有千言万语想要对你诉说。只是,到了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要把想对你说的话付之笔端是多么的艰难。有人说,最爱的人往往是最让你手足无措的人。我想应该颁给说出这句话的人诺贝尔文学奖。我七点多起床的时候还打算写完信就去吃早餐,现在看一下钟表才发现已经到了午饭的时间。这封信却并不长,只有短短的二千多字,三千字都不到,远远没有达到我事先设想的长度,你要是阅读的话大概也用不到二十分钟吧,连吃一顿午饭也比不上。之所以花费这么多的时间去写这封并不长的信,是因为这封信的每个字每一个句子我都反复推敲斟酌良久才敢下笔,惟恐当中有某一个词语某一段话表达得并不那么合适于是惹你生气。虽然你生气的样子很是可爱,但我更喜欢看见你笑起来。我记得你说过你笑起来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般小,不好看,可我还是觉得你的笑容很漂亮,非常漂亮。像一幅传世名作般。原谅我的词穷,此时此刻我实在想不出这个世界还有哪个形容词可以使用,而漂亮这个词其实也不足以描述出万分之一的感觉。直到现在,我终于相信了文字也有无力的时候……越说越乱越扯越远了,我要说的其实是,我想你笑多一点,再多一点。好吧,我承认我的思维混乱了,也许是因为太多太多、太多太多想要对你说的话了,它们一股脑儿地涌上脑袋,千百条线绞得像一团麻,致使我不得不停笔了。最后想对你说一句我动笔前想好的话,这句话既不是天长地久的承诺也不是矢志不移的保证,仅仅是刹那间的有感而发,然而我愿意去相信,并且希望你也愿意去相信,明天,在这个世界里,不朽的,还有我对你的爱。祝你,我最爱的女孩,平安夜快乐,圣诞节快乐。永远快乐。

    1970-01-01 08:00:00 作者:傲子寂 9817 0

  • 寄星小笺

    寄星小笺是了,虽然我明知自己并不擅长说谎,却依然乐此不疲地说着谎,虚构出美好的生活来自欺欺人,就是因为我不想绝望。给住在星星上的C:最近我快活得死去活来。你没有看错,我的确是把快活和死去活来用在一块了,这似乎有点不合常理。其实不仅仅有点。这句话要是放高考里绝对是个大大的红叉。但是现在我没有在高考,而且生活本来就是时常都不合常理的。所以我觉得这句话绝对不是病句,说不定还会成为遣词造句的经典。就好像爱得死去活来这句话,也是不合常理的,因为爱不会让人死也不会让人活,最多就是爱得不死不活。但它成了经典并且在各种场合被反复引用。废话似乎有点多了。没办法,人在快活的时候总是比较唠叨的,即使我并不是话多的人。我快活就是因为生活的不合常理。按理说,像我这种时常觉得天快要塌下来地快要裂开来玛雅预言快要成真的悲观主义者,上天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眷顾我的。而且二十年的人生经历也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坏的都让我遇上,好的都让我遇不上,好不容易遇上好的忽然就变成了坏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就鸿运当头起来。也许上帝真的是心慈手软的老头,觉得让我吃了二十年的苦头,也是时候让我尝一点甜头了。于是在短短一个星期里各种幸福来敲我的门。首先是我在回宿舍的路上捡到了一百元。我当然没有交给警察叔叔也没有站在原地等失主回来,我不是雷锋更不是红领巾。如果我捡到的是一分钱的话上述的善举我可以考虑。当时我猥琐地四处张望了一下发现没有路人甲乙丙经过,于是直接把钱揣兜里,然后脸不红心不跳地继续走路。或者你会觉得路上捡到钱是很平常的事,算不上值得炫耀的运气,但是对于我这样一个裸眼八百度近视脱了眼镜就相当于一个瞎子的家伙来说,能够在没有戴眼镜的时候第一个看到地上有钱并且捡到手,没有相当的运气显然是无法完成的任务。所以我要拿出来炫耀一下。然后就是我一个星期内逃了好几节课,这几节课老师都点了名,居然都没有点中我。每次都点中我学号前后的同学,却都跳过了我。虽然我在高考之后就把数学扔到了不知道哪一个垃圾桶里,但用脑子想想都知道这是小几率事件。极小极小的几率,和中六合彩的二等奖大概差不多。直到现在我还后悔当时没有去买六合彩。这种极小极小几率的好事也让我碰上了,你说吧,我是不是真的很好运。所以我要拿出来向你炫耀。当然,最好运的要算微博抽奖了。我只不过是无意中看见了别人转的一条抽奖微博,然后又无意中转发了一下,最后竟然无意中抽中了一台IPad。我连续用了三个无意中,看起来是不是很欠揍。谁让我好运得欠揍呢。我不拿出来炫耀就是对不起自己的运气了。让我快活的远远不止我的运气。譬如今天吧,我以压倒性的优势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学生会的主席,然后整天都阳光灿烂似乎是太阳也为我感到高兴,到了晚上我在微博上看到了许多欢乐的段子,比如一个有才的网友以江苏高考作文题忧与爱写的微作文——爱与忧,爱与忧,啊嘶嘚咯呔嘚咯呔嘚咯呔,嘚咯呔嘚啲吺嘚咯呔嘚咯吺,看到这篇微作文我就扑哧地笑了出来,以致于嘴里的咖啡喷了一电脑屏,去阳台拿抹布的时候,我又看见了美丽的夜空——明媚的月光,月光四周镶嵌着一颗一颗钻石色泽的星星,然后我就想到了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这句歌词,然后我仿佛看见了你的微笑在头顶上斜斜地掠过。然后我就觉得自己真的是快活得死去活来了。——没错,我做梦呢。唉,我就知道这种拙劣的谎言根本就瞒不过你,你早就看出来了吧。我从来都不擅长说谎,哪怕是善意的谎言。我总是会在说谎的过程中犯这样那样的逻辑错误,然后就被你笑着揭穿,再然后你会捏捏我的鼻子说笨蛋。现在我又被你揭穿了吧,但是你却不会再来捏我的鼻子说笨蛋了吧。是的,一切都只不过是谎言罢了。事实上最近我是难过得死去活来。这句话总算合常理了吧。像我这种时常觉得天快要塌下来地快要裂开来玛雅预言快要成真的悲观主义者,上天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眷顾我的。上帝就是个心狠手辣外加心理变态的老妖怪,他最喜欢把我这种人扔到井里去,然后再搬起一块大石头朝井里送。我没有捡到一百元反而丢了一百元,所以我不得不连续一个星期只吃一份菜以求弥补那一百元的空缺。我只逃了一节课,却在那节课被老师点了名,然后被责令写下检讨书。我没有抽中IPad,那是我的一位朋友,我只能羡慕妒忌恨。我没有去参选学生会主席,因为我害怕失败,记得当初参选优秀团员的时候我只得了一票,选举大会完了之后每个人都用鄙视的目光看我,因为他们觉得我居然把选票投给了自己真是不知羞耻的行为,然后回到宿舍后某个舍友笑着跟我说那一票是他投给我的问我他是不是很有义气,我当时就恨不得揍他一顿。而且今天的天气简直是糟糕透顶,上午整个世界热得就像巨大的蒸笼,下午却又下起了瀑布般的倾盆大雨。晚上也没有看到微博上有什么欢乐的段子,也没有明媚的月光。全他妈的都是我凭空虚构的。也许我只说了一句真话,那就是今天晚上的夜空的确有星星,虽然只有孤单的一颗,在遥远的东南方向安静地闪烁。有些东西是无法被改变的,就像我总是说不好谎言,就像月明星稀,就连久远得要追溯到一千多年前的东汉末年的曹操都知晓这个自然界规律,我却偏偏会在说谎的时候把它忽略。或者就像你的离去。你的离去早在一年前就已经成了定局,就好像一年前满盘皆输的棋,没有人能够改变了。我记得那天我正准备进入考场,在手机关机之前收到你离去的消息,那时候整个世界忽然就向后退去,庞大的蝉鸣,耀眼的阳光,细微的风声,全部都向后退去,拉扯出一大片安静得泛着冷意的黑暗。我坐在考场用颤抖的笔答完了题,走出考场的时候我都不知道自己写过了什么。现在回想起来是有点好笑,因为当时光或者说悲伤都定格在过去成为淡黄色的琥珀的时候,你除了一笑置之还能够做什么。你去过我去过的敦煌,你当然能够领会此中的无奈。那些被画在墙壁上的图案,它们的灵魂早就羽化的羽化飞天的飞天,留下来的躯壳再美丽再迷人也终究只是躯壳。留下来的,再美丽再迷人,终究只是承载着记忆的躯壳。只是记忆。而已。有人说过人死了后会变成星星守望人间的爱人。我不知道在遥远的东南方安静孤独地闪烁的星星是不是你。我希望是你。人再悲观也好,在一些事情上总得往好的方向去想。再悲观也不能够绝望,这是你在生命的最后给我上的最有哲理的一课,那时候我甚至错觉你是苏格拉底了。你说即使下了地狱也会当成天堂来过,所以你会一直快活就像有我在身边时一样。然后你又对我说你一定要相信我是到了幸福的天堂。是了,虽然我明知自己并不擅长说谎,却依然乐此不疲地说着谎,虚构出美好的生活来自欺欺人,就是因为我不想绝望。像是我最近因各种写不完的论文忙得快要吐出来了我也要欺骗自己论文全部都将要完成了。像是我虽然时常倒霉我也要欺骗自己我正在鸿运当头。像是现在我明知道人死了后只能化成尘土而不会变成星星我也要欺骗自己东南方的星星就是你。像是现在我的文字破碎章法凌乱我也要欺骗自己我写出了一篇经典美文。我从虚构的谎言中的世界寻找着快活,而且很幸运地总是能够寻找得到。所以其实我真的很快活的,快活得死去活来。所以吧,如我一直说的,你根本就用不着担心我。我很好,因此你也一定很好的啦,哈哈哈哈。6月8日,你离开的日子。

    1970-01-01 08:00:00 作者:傲子寂 9685 0

  • 真好

    真好这是一部感人的电影,但是,虽然它感动了所有人,却最终没有感动你。在我离开那座让你我相遇的城市之前,我决定跟你坦白一切,一切我这么久以来的隐忍与爱。我已经不记得当时是怎么来的那么大勇气,在前一天还会面对你就诚惶诚恐,一夜之间仿佛被植入了勇敢的心。只记得前一天的晚上我在房间看专业书籍,那时候接近十二点了,整个城市都沉睡过去,安静得让人心绪不宁。是的,在安静的夜里,我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你来,于是书就看不下去了。窗户开着,一阵冰凉如月光的风自黑色的夜里吹出来,吹进来,台灯似乎也冷得颤抖,灯光居然忽明忽暗起来。真像某些恐怖片的情节,我闷骚地开起玩笑,却连自己都没有笑。紧了紧衣服,走到窗前。笼罩了整座城市的黑暗,如同电影院的幕布,然后我的记忆投射上去,一帧一帧的画面便历历在目。这是一部感人的电影,但是,虽然它感动了所有人,却最终没有感动你。时光倒带到故事的开端,就像千篇一律的青春爱情小说,那是一个宁静的夏天,蓝天白云,阳光明媚。午后路经奶茶店,我无意中往里面看了一眼,只是一眼,就万劫不复。隔着玻璃门,虽然影像不清晰,然而你的微笑就像最炽烈的那抹阳光,无视了玻璃的阻隔,直接照到我眼睛的最深处。那一刻我仿佛听到脑海中传来“哧”的声音,就好像被烧红的铁烙下印记。是的,我知道,那是你烙在我脑海中的花纹,我从不怀疑那是世界上最美的花纹,从此往后总是在不经意间浮现出来,乱我心神。可是,你从来没有问过我是不是愿意就这么轻易地被你烙下印记,然后在漫长无尽的思念中自囚为奴。我现在又在想你了,不知道你能不能隐约感应得到来自远方的电波。其实也是句废话,我正在写信给你,当然会想起你来。我在朋友圈子里被视作情书大师,因为生性喜爱文学的关系,遣词造句有一定的基础,对于心声的流露也把握得恰到好处。我从不吝啬给女孩子写情书,往往是缘于男孩子给我面子托我帮忙。到我想写一封情书给喜欢的你时,我却感到无从下笔。也许就像郭敬明说的吧,当你真正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会发现文字是那样苍白无力。我写这封信只是信手涂鸦般地写的,想到什么就写什么,没有刻意琢磨用哪一个音韵俱佳的词语,没有深思熟虑要在哪一段哪一句照应前文,情感大爆炸。所以,如果你感到没法读下去的话,我说声抱歉,但请求你一定要把它读完。今夜舍友们都去了陪女朋友,每到周五总是这样子的,宿舍空荡荡的只有我自己,四下只有吊扇旋转时嗡嗡嗡的声音,仿佛在飞快绞碎着什么。我记得在那座城市的时候,有一个周五的晚上,你约我一起去吃寿司。那段日子我经济拮据,本不应该答应你的,可是这是你第一次主动约我外出,我又不能拒绝,最终还是硬着头皮去了。我早就做好回到学校后每顿只吃白饭加青菜的准备。我记得你说过平时你都是喝水就能饱,我还笑你,你帮父母省钱,为国家节约了粮食。然而你吃寿司却能吃许多。看着你面前各色碟子越叠越高,我感到心惊肉跳,同时却希望你能够多吃点,再多吃点。当时不知道这是什么心态,后来想想,是因为喜欢吧?能见到你吃得开心,我多吃点亏又会怎样,反正死不了人的。只要你开心,便一切都是好的。寿司吃过之后,我们去逛街。繁华的商业街,霓虹灯的色彩不断流动,仿佛一个后花园。那些迎面而来,继而擦肩而过的情侣,彼此左手与右手紧紧地纠缠成死结,仿佛解不开似的。看着他们的幸福,我心底某种情绪蠢蠢欲动。我多想能够牵着你的手,即使不是牵着手,揽着你的腰,或者搭着你的肩,都是好的。然而我什么都没有能够做到。唯一能做的就是在你的身边,悄悄地凝视着你的侧脸线条。在心底不断地自欺,我已经心满意足了。想起你主动约我去吃寿司的那一次,我对你的衣着记忆深刻。白色蝙蝠袖纱裙。你说在夜里就像贞子,在我看来你是仙子。在看腻了的五彩斑斓的夜景当中,你是最惊艳的。如果我不说,也许你永远不会知道,那时候我满脑子都只有“惊为天人”这个成语。有一次我们在晚上十一点借来篮球去打。球场四周都没有了人,灯光昏暗,连篮筐也看不到,我却打得比任何一场篮球比赛都要兴奋。我们没少身体接触,虽然都只是一触即离,但好歹可以用上“肌肤之亲”来转述出去,所以当时我就脸红耳赤了,还好那时候连面对面也看不清五官轮廓,不然让你发现我脸红了的话,我的面子搁哪儿。到了凌晨一点,你我都跑不动了,就坐在空旷的篮球场呼哧呼哧地气喘如牛。头顶上是沉寂无言的夜空,好像很深很深的巨大黑洞,疏星寥落,没有月光。昏暗的白色灯光披在我们肩上。我想送你回家,却没有勇气开口,最后你是一个人踩着夜色回家的,而我看着你回家的背影渐渐融入夜色之中后,一个人转身而去。现在回想起来,我何尝不追悔莫及。当时我为什么就怯场了呢,说不定就是那一次可以感动到你。说实在的,纵然我在人前总是表现得那样自信,在你面前却时刻都感到自卑。我可以将别人都看成蝼蚁般渺小的存在,却总是无法直视你君临天下的风采。所以每一次你说“要回家了”,我都想亲自送你回家,却没有一次能够将这个想法说出口。一个人走回家的路上,我就会对自己破口大骂,有多难听就骂多难听。我讨厌自己的怯弱,面对你时的怯弱,总是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我恨这样子的自己,你懂不懂。我有勇气喝很多很多的酒,有勇气醉了之后躺在大街上,有勇气离家出走,有勇气一个人在不同的城市流离失所,却找不到一丝的勇气,去说一句“我送你回家吧”。我幻想过许多许多送你回家的场景。比如,我们一路无言,只是安安静静地踩着自己的步子,只是在某个转角处,那适时的路灯,将我们的影子拉长拉近,贴在一起,就仿佛我与你依偎。比如,我送你到家门口,你低垂了头说“我到了”,我犹豫片刻什么都没说,然后你拿钥匙去开门,却久久找不到钥匙孔,就那样过了一会,你停下手上的动作,转过身来微笑:“要不要到我家坐坐?”比如,我将你安全送达家里,真的要分别了,我转身而去,忽然你在后面叫住我,没有等我回头就听到你一字一字低下去的声音:“谢谢你。”这些场景,直到现在为止还是停留在幻想或者梦的里头。你说,我是不是应该恨自己讨厌自己。还有一次,你让我顺道载你回家,作为交换条件是你陪我吃夜宵。那时候我和几个死党在外面聚会,收到你的短信后,我好不容易说服他们让我先走,然后就屁颠屁颠地去接你。我当时有多高兴,可以用手舞足蹈去形容。就像电视剧里男主角接女主角回家的感觉。是暧昧,还是暧昧,怎么都是暧昧。之前我一直无法开口“送你回家”,如今却有你主动的邀约,上天待我不薄。一路上我的心像鹿撞似的跳个不停,郊外马路边上的风景,是成排成排的树木,还是大片大片的环保草地,我丁点儿印象都没有。我只记得,你坐在我身边一言不发,却让我保持着兴高采烈的状态。但我没有想到你会在接近你家的路口让我停车,淡淡地说“再见”,然后下车,头也不回地离去。你忘记了要陪我吃夜宵的承诺。也许不是忘记了,是故意欺骗我的吧。是我太傻,居然一厢情愿地相信你的谎言。当时我很愤怒,可是回到家里洗过澡后,我就开始为你找借口开脱。“你是有什么特殊原因的吧,也许突然觉得不舒服”,“应该是真的忘记了而已”,“或者是父母催你回家”。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每次你有意无意地伤害我,我就为你带来的伤害寻找可以被我原谅的理由。每次都那样合情合理,无懈可击,或者说因为我自欺欺人而合情合理,无懈可击。不管怎样,你都是我的当事人,而我就作为你的辩护律师,义无返顾地为你的猖獗做无罪的辩护。在我面前,你是无法无天的。当然也不是每一次我都可以对你的肆无忌惮做到谅解。一年前我就被你的失约彻底激怒,我说了许多许多的气话,甚至在独自酒醉后告诉你我要与你断绝联系。酒醒后挺后悔,但看到手机上挽留的短信一条也没有,我就觉得应该借这一次机会了解你是如何看待我的,把我当很好很好的朋友,非常重视我们的友情,还是只是玩物,招之则来,挥之则去的玩物。想不到这联系一断就是十个月。这十个月我从焦急到失落再到伤心最后到麻木。我真的麻木了,在学校里想着远方的你,却在夏天谈了一个女朋友。我想任何感情都敌不过时光的洗刷,堆得再高的沙塔,被风一吹也是要轰然崩塌的,所以,也许再过一两年,我就开始不再时刻想起你,然后再过一两年,你的容颜就会渐渐在记忆中淡去,又是一两年之后,你就会变成陌生人,碰了脸最多只剩下一个点头和一句“好久不见”。可是为什么你要主动联系我。你仅仅一条“还记得我吗”的短信,就将我十个月的坚强击得粉身碎骨。直到那时才明白,原来坚强在爱的面前,是那样不堪一击。于是在十个月的离城后,我回到了属于我们的城市,重复着过去的剧情,仿佛那十个月不曾存在过。我们还是十个月前的我们。不,应该是——你还是十个月前的你,我还是十个月前爱你的我。前不久远在湖南求学的朋友回来,他到我家里暂住。夜里失眠,聊起你,他用尖酸刻薄的话语嘲讽我傻,我没有去辩驳。我真的傻,这不可否认。我曾经上网搜索过“怎样判断女孩子是不是对你有意思”,总共有十条确定规则,最终发现你一条都不占。有一个瞬间,我想剁了自己犯贱的双手。以后看到镜子中的自己都觉得面目可憎。记得从一本书中看到过这样的句子:“每一个痴情的人,都是一个迷路的孩子。”我就是那个迷路的孩子,茫然地站在人来人往的十字路口,等待你微笑着将我接走。最终发现你不会来接我走,即使让我等上一千年,成为传说般的化石。你说我是不是真的太傻了。后来我决定跟你坦白一切,一切我这么久以来的隐忍与爱。坦白的前一天晚上,风息清凉如水,万籁俱寂。在台灯撑起的一片白色城堡中,我是那个凭着记忆为你作画的寂寞王子。小红帽其实是大灰狼变的,灰姑娘是那个对着魔镜问“这个世界谁最漂亮”的王后,青蛙王子长得和蛤蟆一样有着丑陋的肖像,王子的城堡在风中摇摇欲坠,公主爱上了其他城堡的王子。那些小时候美好纯净的童话,在现实之中演变成黑色的笑话。我发现我们认识这么久了,居然没有一张你的照片,我想过以后找个机会和你站在蓝天白云之下的青草上合照,不过又念及也许过了明天我们就再也不会有所交集,于是决定拿起画笔为记忆中的你写生。那是和我在奶茶店里天南地北没有主题地海侃的你,笑容漂亮得刺痛我的眼睛,可惜的是你那比奶茶还甜的声音,我无法将之临摹下来。是啊,你那甜甜的像个小女孩的声线,在第一次听见的时候,我就想到了“天籁之音”。也许并不符合“天籁之音”的标准,可是这就是我唯一能够想起来的形容词。这是你给我的印象,和你的微笑,你的眼睛,你的撇嘴,你安静地走路的姿势,都能让我产生长此以往的悸动。在以后漫长又漫长的没有你插手的时光里,这样的悸动或者永远都不会再次出现。那些我约你你就出来,和我一起坐在只有风扇的小奶茶店里的夜晚,无论是一杯用奶精兑出来的奶茶,抑或没有熟透的炸薯条,都那样值得回味不已。可是,这场独角戏再也没法演下去了,即使这个舞台灯火辉煌,即使台下的观众掌声雷动或者热泪盈眶。我要的不是这些,只是你能够为我精彩的演出眼角落下一滴泪水罢了,可你从不感动甚至怜悯于我。我承认在遇见你之前,我已经是一名戏子,有属于自己的舞台,表演喜怒哀乐,装出酸甜苦辣,这些都是给别人看的。一直还为此而沾沾自喜。直到遇见你,我才发现,最终被玩弄的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啊。一名戏子,因为入戏太深而无法自拔,最终沦陷在一出自编自导自演的戏剧里,说多嘲讽就有多嘲讽。是那句话吗,无情者伤人,有情者自伤。这句话是相对来说的。从前我以无情的角色刺伤了很多人,最终在一幕扮演痴情者的戏剧里,被不存在的爱情伤得体无完肤。可是我知道,以后还会有许多晴朗的天,在阳光温柔的抚摸下伤痕也会渐渐愈合,然后在某一个夏日的午后,遇上一个会被我感动得泪流满脸的女孩子。所以,我决定离开这个悲伤的舞台了。你教会了我很多很多。爱,悸动,争取,勇气,思念,悲伤,以及放手。如果时光往前推进五十年,那时候我一边摇着藤椅一边回忆着种种过去,说不定就会再次想起你来。想起这段年轻的时光,那些幼稚的情节,嘴角便情不自禁地露出笑意,然后心想,爱你,真好。或许应该说,爱过你,真好。

    1970-01-01 08:00:00 作者:傲子寂 9852 0

  • 可以不说再见的时光·想念你

    可以不说再见的时光·想念你最后,那些可以不说再见的时光,全都变成了,想念你。Q:夕阳落幕。黑暗掩映出整个城市的灯光通明。路灯下孤独而倔强的影子写满了自以为是的忧伤。我不知道在哪一年的哪一天丢了与你有关的一切,可是却在繁华薄凉的今天,突然就想起了你。那段噬骨的年华,我们都固执地转身。连说再见都觉得奢侈。A:其实我有很多的时候都在想念你。孤单的时候,睡觉的时候,吃饭的时候,站在香樟树下的时候,一个人看爱情电影的时候,一个听歌的时候,一个人在红灯前等待的时候。很多很多很多……的时候。Q:想念像断了堤的河,毫无退路地泛滥开来,装载着记忆的碎片,漫延在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我固守的城池便开始倒塌。我以为一直遗忘的记忆之门,开启在三年后的今天。历经了世间的苍凉,看多了分散离合的爱情,本以为已忘了你,却在梦里为你哭得像个小孩,为你义无返顾地歇斯底里。你走过的路,我追逐着曾经的足迹,面对着哪一棵树写下无穷尽的思念。呼啸而过的时光阴影后,我已然没有画地为牢的勇气。年少的爱是一条短暂的河,巨大的激烈后就是尽头。曾经两个人的喧嚣,如今只剩下我一个人的沸反盈天。而你去了哪里。A: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纵横切割着无数的电波和信号。它们如同深海里的游鱼,密密麻麻地穿行过繁华城市的边缘,穿行过偏僻的乡村和山地,穿行过一幢幢高楼大厦之间的罅隙,穿行过在巨大的隆隆声中启动的火车。就像是航班轰鸣着起飞,然后经历十多个小时的逆风飞行,艰难抵达机场时换来了一句温暖人心的问候。“嘿,好久不见,还好吗?”Q:那些死在年华里的爱情,如蒲公英的种子散落天涯。奔跑在风里的白衣少年,不知何时已西装革履。我们将彼此遗留在三年前的那个夜晚,再也找不到来时的路。而赤脚踩过的青春,再也没人能舞出华丽的乐章。可是就这样,我该怎么甘心。命运将我们置身在时光的两岸,彼此遥望却无法相守。只能绝望地看着你,心底无声地呼唤。A:走过十字的街口,听见一首非常经典的情歌,于是停下了匆匆的脚步原地发起呆来。发呆般躲在泼墨的墙角,安静地看完一篇温暖爱情小说,然后眼泪钻石般落在纸上。纸上被通宵达旦地写下文字,早上下楼去买来一杯热乎乎的豆浆,在晨光升起与雾气消散的同时喝下去,感觉像喝了一碗中草药,恨不得马上吐掉。吐掉了过半的香烟,站在阳台凝定地观察着对面楼下的女生,她在焦急地敲着一扇铁门,可是却一直都没有人为她打开,女生气馁地将视线从铁门移到大街上。大街上突然下起了三月的温柔的雨,像线条一样的细,绵绵地织满了喧嚣的都市,苍茫而遥远的天地,更加织满了想念你的心。Q&A:最后,那些可以不说再见的时光,全都变成了,想念你。

    1970-01-01 08:00:00 作者:傲子寂、倾小诺 9677 0

  • 您去的是天堂

    来不及,来不及报答,来不及实现对您的承诺,您就走了,步履匆匆。我不孝,我这么不孝。我跟您说,您要等我回来,我说,我很快就出来工作了才有能力孝顺您,我说,过几天我就能从深圳回来看您。可是,我通通没做到,您等不了。对不起对不起。就迟那么一天,就差那么几个小时,您要给我们留下遗憾,您撒手走了。是的,我知道,没有谁能选择死亡。没有谁能抵抗命运。或许,离去于您是更好的,因为天堂里没有苦痛和恐惧,是吗?可惜我们欠着的恩惠还没还完,永远都还不完。天命如此吗?太多太多巧合。没有人想象得到会错过见您的最后一面。恨。我恨。恨我爸罗列出各种理由说迟两天再去看您,恨我为所谓的考察报告在校逗留,恨我把您作为辞工的理由,恨我同事口无遮拦说我请假回来为您奔丧就好了······我不知道其中有什么关联,如果我不回来,没想着去看您,没拿您作为辞工的理由,你会不会就没那么快走?对不起对不起。我不应该无所顾忌,对不起对不起,我应该尽所能保护您,哪怕是臆想出来的。昨天,还没听说您有什么不好。只是后来爸才说,怕不行了。那时我坐在去看您的车上,心像沉入了海底。对不起对不起,前一刻我还想着要买什么给您吃,什么东西才适合给您吃,要不要给您钱,您能用钱做什么。到了北坡后,妈妈迎出来说:外婆走了,没气了。怎么会怎么会?您不知道,昨天一路上是我第一次搭车那么顺溜。搭校车,我是最后一个客人,一坐上车便开动;我一到校门就来了公交;刚买了车票没多久车便出发······一切似乎都在创造机会好让我见上您最后一面。可惜终究没有,您等不了。前天本想去看您,爸说迟些再去,后来我执意,天下了大雨。对不起我的外婆,我本打算去北坡待数天,虽说有护工照顾您,至少我可以陪您聊天。可是没有,没有这个机会。肯定是我不够诚心,没感动到老天爷,肯定是您等得心灰,要让我留有遗憾。他们说外孙女不适合留下。我爸让我在站外就搭车回去。可是我怎么舍得?我想见您最后一面,哪怕您已远去。可是后来我那么不勇敢,对不起,我的外婆,我不敢去看您离后的容颜。我不敢看。我躲在一边的角落里回忆您生前的容貌,回忆您说过的话,想起您未完的心愿和牵挂······他们说我是外孙女,不知道适不适合到您的面前去哭。我也不知道,但我就是想哭,想陪着妈妈守您,顾不了风俗习惯禁忌,我知道您会感应到我的悔意和自责,您会原谅我,因为你有博大的爱,因为您那么善良·····姨妈们为您守了一天一夜的孝。他们说外孙女不用守,让我去睡觉。我躺在床上,我很困很困,但一闭上眼睛又睁开了。我辗转难眠,刚睡着又梦到我在为您守孝。其实没有。我这么不孝。昨天,我只去您面前跪拜哀悼了两次。大多数时间跑去躲在别的房子愁眉。我不敢冲破陈规习俗,我不敢直面失去您的事实,我不敢就那样提醒自己所有······后来哭得撕心裂肺,我恨我迟了那么一天就成了无法弥补的遗憾,我恨我答应您的事都还没做到,我恨从此,再少了一个牵挂······您有四个女儿,我是唯一一个去祭拜去给您送行的外孙女。表姐她们是内孙,他们说是有分别的。大家的意思是我们怎么会这么亲?可我一直记得,你给了我一个无法复制的童年。那是我前十五年里最开心的一段时光。我欠着您的恩。送行的时候,我终于嚎啕大哭。我的泪点太高,可是那一刻泪再也止不住。外婆,再也不能见您,外婆,我悔没有见您最后一面。天人永隔。您让我知道,太多东西都来去匆匆毫无预兆,您教会我珍惜。我坚决不考研。我答应过您,尽快毕业出来工作帮妈妈分担,不会让她太辛苦,好好爱她。荒山野地,我们,您的儿孙,为您叩拜送行。您去的是天堂,我们相信。您走好。

    1970-01-01 08:00:00 作者:涔笒 9649 0

  • 父亲

    自我打小开始,父亲就由于家里的事务而出外奔波了。印象中的父亲是好严格的,这也许是天下所有父亲的形象吧,不过我的父亲却是有点奇怪,与其说奇怪还不如说有个性算了。听妈妈说,父亲在我出生的那年开始,就开始出外打工了,所以有时候妈妈记不得父亲出外打工的时间长短时,就会拿我的年龄来作为参照。老四啊,你老爸打了一辈子的工啦,你多大你老爸就打了多少年的工,在他的手里不知建过了多少栋高楼大厦。起码在母亲的眼里是这样想的。我出生于九十年代初,正直改革开放的开始阶段,所以家中的光景还是像大多数农村家庭一样,锅不是想揭就能揭开的。家里还是继承了一个传统观点,就是孩子比较多,这也许是在响应毛主席的那种人多力量大的思想吧。在家里我是排行老四,老五在我出生后的一年也来到了这个大家庭一起凑热闹了。母亲是个比较精明的人,这点是我们长大后慢慢的才发现的,看到家里的情况,五个嗷嗷要吃的孩子,都伸长了肌饿的脖子。这时候父亲已经在母亲的一再催促下,作为一名劳工在为家里的五只张望的小鸟找粮了。早年父亲出外谋生也是像大多数的农民工一样,四处奔波。据我母亲的叙说,父亲干过的活有搬砖块的,挖煤的等等。在母亲的眼里父亲好像什么活都做过了。在我记忆中,父亲很少回家的,每年就是过年的时候回家一趟,家中里活就是母亲一个人包揽下来了。一年两季农活,犁耙锄头的活在母亲的眼里就像家常便饭。按当时村里老人的说法,母亲就是一个出得厅堂的一把手,全不让父亲插手就可以解决。大哥已经可以帮母亲承担一定的农活了,二哥跟三哥还不是很会,也承担不起,我就更不用说了,完全就是一个等吃的家伙。现在还记得当时最高兴的就是每天家里的锅都有一锅香喷喷的番薯。起码可以不会让肚子大闹天空。从爷爷下来,就有四个叔伯,所以在爷爷管的大家庭里,能有番薯吃就已经是不错的一件事了。当然这时候家里的孩子打架是在所难免的,而像我这样小的当然也就是等挨打的份了。母亲干活一天回来,看到我们这些混球一样的小子,就会感慨到,你们的父亲咋时候能回来啊,家里就快成了日本扫荡一样一无所有了。并不是父亲不想回来看他的娃们,只是回来的话,家里的娃们吃泥土都没有吃了。父亲跟村里青年们去了海南岛,干什么不是很清楚,只是知道赚钱去了,当时是这么想的。后来根据村里回来的人得知,父亲就是去挖煤矿了。父亲虽然上过高小,在当时算是比较有文化的了,可是又偏偏赶上文革的后期,所以父亲也就不能在读书这路子上出人头地了。现在又加上家里的需要。父亲只能做这样的活了。父亲不是很高大,相反是一个瘦小的个子,父亲不是很会说话,这是我所知道的。听村里的大人们说,父亲在没有母亲嫁来的时候是很木讷的,简直就像一根木头,经常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面,像个女孩子一样害羞,嘴就像撬一样才肯说出一句话。后来取了母亲回来后就变了一个人似的,开始有话说啦,而且像个话萝子一样,总是喜欢说个不停。母亲是个话夹子。总有说不完的话,也许是母亲的原因吧,父亲被母亲的某种气势给压住了,所以就开始说话了,这是村里的人常说的话,贴老婆的福。父亲在外面做工,做的都是一些体力活,这样子长年累月的下来之后,原本已经很瘦小的身躯,现在更显得瘦了。父亲做工学会了很多活儿,这是最近几年父亲回来后在村里做活而表现出来的。这时候别人就会夸一下父亲,说他干活细腻有耐心,最重要的是懂得很多活,这些活都是村里人所不懂的,或者说是没见过的。父亲就会憨厚的笑笑,在外做多了就懂的。后来几年,父亲还是因为家里的压力不得不到处转展。九几年,读书是比较贵的学费,不仅要交学费还要交附加费,家里五个渴望读书的村娃,一年下来单单读书这一块就要开资一大笔的钱。当时的收入,就按父亲的收入来说吧。一年的节俭下来,最多也不过剩下两千多块,还有家里的生活开支,这样下来就不用说了。还要迫于住房的问题,简直就是百烦基于一身啊。大哥已经十五岁了,差不多是个成年人了,很多事情就要学会思考了。可是。大哥也是很不幸的,大哥这时候才读五年级,按这样的年龄应该不是读小学的五年级,而是读初中这样子。大哥其实是很想读书的,可是当时的学校就因为你交不起附加费,你就不能得到书本,得不到书本就意味着你就不能读书了。母亲平时是挺亲和的一个人的,可这时就会大口的骂那些老师们,更多的是指骂学校的没心没肝,村里的人也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因为他们也同样是受害者,村里很多同龄人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而被迫在家里干农活的。父亲更加是暴雷轰炸,差点就拿刀向学校去了,只是被母亲制止住了,来日方长,眼光要看远点,以后还有小混蛋们要求人家呢,母亲是这样安慰父亲的。说到父亲暴雷的性格,这点一点也不奇怪,别看父亲平时挺老实的一个人,可是发起火来是要黄海的水才能浇灭的。印象中父亲打过我一次,现在想起来还由感惭愧,可能是当时小不懂事吧。小时候挺贪玩的,动不动就跑去河里钓鱼。在我家的门口有一条小河,听村里的长辈们说,这是一条风水河,可以接纳八方的财,到这里就尽收在我们这个小村了,小溪弯曲着向我们家流来,所以村里的老人又说,我家是第一个接受了财气的,我爷爷会点风水的说法。可我不觉得财气在哪,起码当时是穷得要命,否则大哥跟二哥就不用辍学了。钓鱼就成了我的一件最快乐的事情,一有空就去跟伙伴们钓鱼,父亲在平时是不会理我的,可能他认为我还是一个毛头小孩,毕竟在老五没出生之前,我就是家里最小的个儿了。一般都是最小得宠的,这个殊荣我也感受过。可随着家里的事务忙碌时,我也要帮忙啦,这时贪玩的我就会抗拒父亲的话,跟父亲对着干,父亲拿着一条小树条追着要打我,我就会一路跑一路骂他凶。父亲自然很生气,死混蛋你最好死掉算了,父亲会这样骂我。父亲追自然是追不上了,可晚上就免不了要挨打了,一条小竹子长长的而且柔软耐打,父亲就会用它来打我,直到打断为止才会善罢甘休。小竹子不会打死人,所以母亲是不会理的,大哥二哥还有三哥自然是不敢吭声了。母亲就会在旁边插一两句说我不听话就是这样的下场。父亲打人不许流泪,也就是不许哭,这点很难做,实在疼得难受就哭了,可也是哭不出声的,我就会在心里恨死他,真想打他,可又不敢,还是因为没能力打。从此父亲严格的形象就在我的心里生根发芽了。父亲是一个很固执的人,他决定的事情,一般情况是很难改变的,除非是很明显的错误。这时就要我们联起手来一起攻击他才有赢的机会。母亲是很了解父亲这个脾气的。在很难争执下来的时候,母亲就会装委屈,说她当年看走眼了而嫁给这样像牛一样倔的人。父亲很吃不了母亲的这套,就会放下他高高在上的位置,妥协向母亲。母亲是个挺精明的人,她做事很会打算。而不像父亲做事不考虑后果就鲁莽地去做,为此父亲也吃了不少亏。对于母亲的精明,父亲在感到不如母亲的时候就会说母亲像一个算盘,计算得很准。这时母亲就会很得意父亲的妥协让步。都说儿大三分客,看着小伙子们个个都长成一个大伙子了,住房的问题就要想办法了。从爷爷下来,父亲只分的一间房间,加上一个楼阁,楼阁还要用来存放杂物,就显得更窄了。建房子是必须的,但是拿什么来建呢?钱的问题一直困扰着父亲。母亲强烈要求要建了,父亲耐不住母亲的唠叨,还是答应下来了。这就开始了筹钱的计划,向所有认识的亲戚借,可是当时的家境谁都晓得,能借一两百已经是很可以的了。最后东凑西拼,终于还是有了一点底。建房子的日子到了,为了开支。大哥已经正式辍学回来了。大哥才十五岁呀!大哥才十五岁!大哥像父亲,但是不像父亲的脾气,和父亲相比,大哥更显得老实诚恳,我不怀疑这是当时农村孩子的形象。可我大哥也的确是很憨厚的,这也使得我到现在还挺尊重他的。大哥说话有点不是很清楚,这是因为他的舌根有点大。小的时候求过医,可是没有啥进展,这么多年过来,还是因为钱的问题,这个问题就落下来了。傻个有傻福,大哥不傻,他比谁都有头脑,现在他从事的工作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大哥辍学在家就是帮家里建房子。九十年代建房子就是难啊,材料要准备得足。建房子的砖块还是自家烧制的,当时没有现在的红砖,即使有也没法买得起。但是流行的商品砖就是沙砖,现在已经很少看见了。我家的砖头就是自己烧的,还有当时建房子喜欢用青砖。可我家每次烧出来的都会有很多红色的。父亲就会开玩笑说是老五在烧砖的时候穿了红裤子的原因。五弟就会很不服气,谁说的,泥本来就是红的嘛!当然烧出来的砖就是红的了。我们就会大笑起来,笑五弟的傻气。由于家里的资金不足,所以建房子的大任就落在父亲身上了。可以说房子的每一块砖头都被父亲摸过了,房子是父亲亲手砌的,大哥有时也会跟着父亲摆弄摆弄。父亲看到大哥做不好就会骂大哥的愚。但大哥不会埋怨父亲。因为父亲会告诉大哥他以前遇到不懂的时候也不知被骂了多少次,因此大哥就会憨厚地笑笑罢了。…………

    1970-01-01 08:00:00 作者:覃发业 964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