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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情缘

  • 错过夏天的向日葵

    1.洛阳初见吴宇,是在外国语学院念大一时。彼时,校园里种了很多法国梧桐,春天,梧桐树生出许多嫩嫩的叶子,阳光下透明的碧。洛阳常常坐在梧桐树下背英语单词。18岁的洛阳,黑黑的、胖胖的、肉乎乎的手背上有一些浅浅的窝。她常常觉得自己像一只笨拙的巧克力冰激凌,有时候,她真希望身上的脂肪能像冰激凌一样融掉。因为这些,洛阳的心一直是灰色的。她穿着玄色的衣服,像角落里一片不为人见的树叶,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自己的自尊。夏天,系辅导员倡议同学们去残障学校做义工,洛阳是不愿意去的。她想,那应该是帅气的男孩和漂亮的女孩们做的事情啊,自己是那样平凡,哪怕是善举,在上帝眼里,怕也是打了折扣的吧!那天,当学院的车子开往那个坐落在郊区的学校时,洛阳的心情一如既往地暗淡着。下午,两个学校举行文艺汇演,洛阳也没参加,一个人在陌生的校园里走着。这时,她看见了一片开满向日葵的小树林,向日葵的叶子在风中摇啊摇,像一只只摊开的洁白掌心。一朵朵金黄的向日葵,像一张张笑脸,迎着阳光轻轻摆动,洛阳一眼望过去,就看到了吴宇。吴宇坐在一棵向日葵下,手里拿着一本英文单词书。那是一个可爱的、带着鸭舌帽的男孩,向日葵的叶子落在他身旁,也落在他的鸭舌帽上。洛阳说:“叶子落在你的鸭舌帽上了。”“是吗?”吴宇笑了笑。洛阳注意到,吴宇的眼睛看着远方,而他用来看书的——是手。吴宇是一个盲人。2.洛阳开始喜欢做义工了。每个礼拜六,她都会骑车到市郊的残障学校。她依然是害羞的,到校门前时,一直低着的头忽然抬起来,就算是和门卫大爷招呼过了。然后单车“嗖”地飞过去,一直飞到吴宇的宿舍楼下。而吴宇是一个性格内向的男孩,先天性角膜混浊隔开的,不仅是他的眼睛,还有他的心。但他喜欢听身边的这个女孩说话,洛阳说,绿色是小溪里的水,叮咚、叮咚;黄色是夏天的汗水,呼拉、呼拉;白色,白色是什么呢?洛阳说白色是天使的颜色,天使都很轻盈,长着透明的翅膀。那天,天空干净晴朗,洛阳为吴宇念书,厚厚的《时间简史》。休息时,吴宇突然嗫嚅着说:“我很喜欢你,你喜欢我吗?”洛阳的脸腾地红了,摇头,点头,不知所措。吴宇急了,他伸出手去拉洛阳的手。他们的手握在了一起,吴宇说:“你的手很柔软,你一定是个美丽的女孩子。”洛阳的心微微一抖,仿佛被刺伤了。她看着吴宇的脸,那张脸像夏日干净的向日葵,她缩回的手轻轻地摸摸自己的脸,圆圆的、胖胖的,不知不觉,小小的心就像撞了冰山的“泰坦尼克”,摇晃着,慢慢地沉没了。3.大二上学期,吴宇告诉洛阳,他就要到上海接受角膜捐赠手术了,他是那样兴奋,鼻尖浸出细细的汗珠。他说父母一直为他的眼睛感到遗憾和歉疚,并一直在为他寻找合适的角膜,现在终于找到了。洛阳的心如在风中,微微地颤抖着,一半是浓浓的喜悦,一半是淡淡的忧伤。她和吴宇,到底是没有缘分的。想着,就流了泪。那泪,应是喜悦吧!为了他就能亲眼看到那些美丽的色彩,那些飞翔的小鸟,那片金黄金黄的向日葵……回到学校宿舍,正坐在床沿发呆,电话又追了过来,“妈妈礼拜六就会来接我去上海,你会来送我吗?不知道手术会不会很疼,有你来送我,我就不会害怕了。”洛阳的心缩成一粒细细的沙,她说:“我一定会来送你的。”到了那一天,吴宇却没有等到洛阳。一遍遍,他问妈妈,有没有见到一个年纪和自己差不多,很漂亮的女孩?母亲好奇地张望着,同学、老师都在周围,并没有吴宇所说的漂亮女孩。一直站在角落的洛阳却分明看到,吴宇母亲的眼睛从她脸上扫过,那一刻,她的心像一颗流星划过黑夜,短促的闪亮随即熄灭。她知道,这个气质雍容的妇人不会想到那样一个胖胖的、平凡的身影会是吴宇心中的美丽女孩。眼睛里,酸酸的液体一直流,流了又流。她想,如果吴宇的眼睛永远看不见,他们是否就会有将来?可现实里没有如果,有的只是她喝凉水也会发胖的身体,丑小鸭一样平凡的相貌。4.洛阳换掉了手机,像一只贝壳,把自己关闭得紧紧的。想吴宇时,她忍不住打开信箱,信箱里堆满了吴宇的来信。吴宇在信里说,他的眼睛已经完全康复,现在已经离开残障学校去了普通的学校,他问:“你到底在哪里?为什么不和我联系呢?”接下来的一封,他说他一直忘不了她,在他心里,她是最美丽的女孩……她飞快地关闭了网页,不敢再看下去。那些信像一团火,能烧起她一直荒芜的心。她想怎么会这样呢?自己和吴宇,恐龙和王子,原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啊。时间一分分、一秒秒滑过,两年过去了。洛阳忙着论文、答辩、找工作,她让自己忙得像一列不会停歇的火车。唯一的一次脱轨,是在毕业前,洛阳回到了那片开满向日葵的小树林,那些曾经灿烂的向日葵不见了,眼前是一排白得耀眼的康复训练教室,心里顿时涌起许多失落的感伤。毕业后的三年,洛阳跳过两次槽。此时的洛阳,依旧有着丰满的身体,只是,当人们的眼光发生改变时,这丰满也就变成了美丽;蜜色的肌肤透出健康的光泽,引得女孩子的羡慕,她们说:“洛阳,你诱人得让女人都想抱一抱。”有一次,公司经理亲自到工作间找到洛阳。那是一个优秀的男人,就像经过国际ISO9000认证,是每个女孩眼中的钻石王老五。经理说:“洛阳,你能不能客串一下公司的同声翻译,下午有一个重要的会议。”那天下午,在容纳千人的会议厅里,洛阳成功的同声翻译引来一阵阵掌声。然后,他请她吃京城最好的水煮鱼,请她看西郊最绚烂的红叶。他说这红叶就像爱情,而洛阳想,她的爱情不是西郊的红叶,而是金黄的向日葵,只在夏天里绚烂,等不到秋天,便夭折了。于是,洛阳又一次跳槽了。5.没想到会再见到吴宇。两年一度的世博会上,洛阳充当同声翻译。一家公司代理产品的英文介绍书出了点麻烦,已经下班的洛阳被请去救场。员工中有一个男子说话的声音低低的,很好听。洛阳想这声音多熟悉啊,抬眼望去,她看到了吴宇。吴宇却不认得她。是啊!他原本就没见过她,怎么会认得呢?而他却一直藏在她心底最柔软的角落。麻烦终于解决,公司请洛阳吃饭,洛阳说不用了,短短三个字让他注意到她,那抹专注的眼神让洛阳违背了自己的心,不自觉地跟着走进了餐厅。吴宇坐在洛阳身边,吃饭时一直照顾着洛阳,他说:“你的声音很好听,我曾经认识一个女孩,她和你有一样的声音。”洛阳心一颤,说是吗?吴宇说:“我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我一直在找她,但却找不到。”洛阳一直低着头,直到饭局结束。走出餐厅,她轻轻说了声“再见”,便一直一直往前走。身后有人叫住自己:“我能握握你的手吗?”洛阳站住,回头,他们的手握在了一起。他说:“是你吗?你的手和她一样软。”洛阳说:“不是,你认错人了。”她不敢想,也不能想,只匆忙地往前走,忽然觉得痛,低头,是一枚戒指,忽闪忽闪的,圈住她细细的无名指,也圈住了她的一生。泪就流了一脸。6.吴宇不会知道,毕业后的洛阳一直跳槽,直到一年前换了新公司,她曾经的上司,那个经过国际ISO9000认证的优秀男子一直追求她,她倦了,累了,于是就爱了,虽不那么炽烈,但她想这样也好,这样就不会痛了。那夜,洛阳打开很久没有开过的邮箱。邮箱里躺着一封新的来信。他在信里说:“今天遇到了一个女孩,她和你有着一样的声音,可是,她却不是你。我多么希望她是你……”信的背景是一张图片,铺天盖地的,全是盛开着的向日葵。洛阳哭了。她想,原来自己和吴宇都是不完美的,吴宇的不完美在于眼睛,而自己的不完美在于一颗自卑而残缺的心。她多么羡慕那片夏日里的向日葵啊,它们从来不在乎自己美不美,只是盛开着,自信地追随着太阳的方向,就像年轻女孩追随心底的爱情。她移动鼠标,按了全选,然后点了永久删除,那些信眨眼间消失不见。而她的爱情,就像那片金黄的向日葵,错过了夏天,错过了阳光,再也不会盛开了。

    2008-06-11 00:48:51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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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情窦初开恋情的品尝

          叫他“笑笑”吧。  笑笑是我初中同校不同班的帅哥。笑笑和我之间似谈未谈的恋爱,就像千百个初中男生女生之间的故事那样,有着一大帮好奇的一样处于情窦初开年纪的男孩女孩的津津乐道作背景音。稍微有点特殊的地方,笑笑的沉着。我听说他喜欢我一个星期了,还不知道他到底是谁。有一天放学回家在楼下锁车子的时候,他已经在我身后了,“我是笑笑,我喜欢你”。  妖精小的时候,并不是妖精,要说是,也顶多是个妖精坯子。嘴里说出来的,当然是这个年纪不能谈恋爱,大家要好好学习之类之类。  但是笑笑的笑容是那么有感染力,那种平和而快乐的笑容,大概只有他这样木星空相合中天的人才能拥有。那一年春天的柳树,从飘絮,抽芽,长出叶子,我都观察得很仔细。因为柳树林的这边是教学楼,那边远远的是篮球场。笑笑每天中午打篮球的时候,我就趴在教室的窗台上静静的看着。放学的时候,半路上,我们总能遇到......这个时候的笑笑总是很开心也很健谈。我则话不多,多数时候都开心的听着。比较盘上的相位很少,不过我的月亮半拱他的金水合相,他的木星拱了我的金星。因而如此吧。  最亲近的一次接触,是在校园甬道上,我们对面走过,低头含笑间,衣袖擦过衣袖。青春年少时候的心动,就是这样简单,金月的和谐相位就足够了,甜甜的,纯纯的美好。  上了高中我们不在同一个学校。每天思念笑笑的来信也成了习惯。然而笑笑的信越来越少,终于有一天再也不出现了。那段时间,我第一次品尝了抑郁的味道。不知道是不是比较盘里,笑笑那颗对冲我太阳的土星带来的。我想,帅气又有着温暖笑容的笑笑,一定有好多女孩子喜欢吧。  时间转眼就到了大四,快毕业的时候,忽然收到笑笑的邮件。多年没有音信的笑笑,只是为了和我忏悔当年的离去。心里积压着委屈和怨恨的我,说话也不客气。然而笑笑并不生气,也很少辩解,只是希望我原谅。我闹够了也就不闹了。毕竟十几岁的年纪,谁明白什么是爱情呢?真诚的道歉了,也就可以了。原谅了他,也忽然发现其实是放过了自己,心里少了一份怨恨,开心多了。  在外求学的日子是充满压力的。有一年的生日到了,却也是我失恋的日子,和相处了近七年的男友隔着半个地球大半年以后,终于走到了尽头。时间还只是中午,我很担心到了漆黑的晚上,不得不孤独的抵挡着身心俱疲。同一天的下午,收到了笑笑的电话,他恰好休年假,要来伦敦玩儿。于是,在我生命中第一次遇到大困难的时候,笑笑用他温暖的笑容缓解了我苦闷,用他赚人口水的厨艺抚慰了我受伤的心旁边的胃。说是我陪他游伦敦,实如此的奇妙,老天的安排是如此的宽容。让我们好好的成了朋友,偶尔聊聊天,互相帮帮忙。组合中点盘里,日月的相位都是平平,我们相识十几年,从来没有什么惊心动魄。但金星和土星天王构成的小三角似乎讲述着,经历时间,经历变动,两个人始终能从中得到愉悦的温和的美好。盘里还有着漂亮的福点,合了北交的木星。或许我们注定就是能为对方带来好运和开心的人吧。  情窦初开总是美好的,无论走到一起没有走到一起,都是一种经历一种成长。宽容的对待它,带着欣赏的心情去看待它。无论你是自愿离开,还是被迫离开的那一方。要相信,老天从你那里拿走一样,总会再还给你一样。就像笑笑,是我十几岁时青涩的回忆,也是我二十三岁生日时温暖的烛光。

    2008-06-11 00:44:3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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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事:初恋情人百万元将我出卖

     从北京某大学毕业后,陈倩留在北京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男友叶子言是哈尔滨人,他的父母本已为他联系好了一个行政单位,他一回去就是国家公务员了,可他却到中关村一家不大的计算机公司给人组装机子。他说,为了爱情,他可以忍。两人就这样成了北漂族,跟别人合租房子,十几平方米的屋子住着好几个人。两人相信将来一切都会有的。可时间长了,陈倩渐渐动摇了。在北京站住脚太难了!以他们每个月4000元的收入,什么时候才可以在北京有一个家?她开始觉得,也许仅有爱情是不够的。陈倩的大学女友林莉嫁了一个香港人,在她的安排下,2000年3月,陈倩偷偷与台商黄永城见了面。他45岁,有些矮胖,但他开宝马车,一顿饭就花了几千元,还为她买了99朵玫瑰。他夸她美丽、气质好,还说他在北京、上海都有房子,只要她答应,他立刻可以给她100万元!陈倩动心了。和叶子言过一辈子也许都挣不到100万元,别说买房子,就是在北京租一间好点的房子都是奢侈的梦想啊!虚荣心战胜了4年的初恋情,陈倩向叶子言提出了分手,一个月后就嫁给了黄永城。叶子言说:“陈倩,我恨你!”新婚时,黄永城天天陪着陈倩。两人去了欧洲,又去了泰国,陈倩喜欢法国,他就陪她在巴黎住了半个月,她喜欢布吉岛,他就带她专飞布吉岛。她拼命刷卡买衣服,一件大衣就花了十多万元,可他却一句埋怨的话都没有。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但是,新婚过后,陈倩渐渐觉出这种有钱生活的寂寞。黄永城总在世界各地跑他的生意,她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呆在上海四百多平方米的房子里,虽然有花园有车,也可以去最好的美容院和女子舍宾俱乐部,但心里却是空荡荡的。虽然黄永城舍得给她花钱,但他是个不懂爱和风情的人,两人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极少,他不会给她读诗,不会给她讲徐志摩。寂寞像早春二月的风,一点点吹来,初恋情人叶子言不觉浮上心头。2001年3月,林莉在北京生下了女儿,她让陈倩去陪她。踏上北京的土地,陈倩就感到了莫名其妙的忧伤。几天后,林莉和丈夫回了香港,陈倩却没有立即回上海。她拨通了叶子言的电话。听到她的声音,他说的第一句话是:“陈倩,我想死你了。”叶子言说,为了等她的电话,他不换手机号;为了让她能找到他,他不离开这家公司,尽管有一家公司出了双倍的工资要挖他!陈倩热泪盈眶。她终于知道自己一年的寂寞是因为什么。她对叶子言始终有一份爱没割舍。此后,陈倩开始在上海和北京两地来往,她觉得自己是鱼与熊掌兼得了。因为对叶子言有亏欠,她总想用金钱来弥补。她把黄永城给她的十几万元零用钱全打到了叶子言的账户上。叶子言说想开一个自己的公司,她说:“我会支持你的,但你不要着急,我要一点点把钱给你弄出来。”陈倩就这样沉溺于情感之中不能自拔。黄永城终于发现了她的神不守舍。2003年6月的一天,他说要去俄罗斯谈一笔生意,大概要去20天。他一走,陈倩马上去了北京。以往每次见面,两人都是迫不及待地去酒店开房。这次却不同,叶子言先带陈倩去三里屯喝酒。当她醉得有点神志不清时,他才连抱带拉地带她回了酒店。叶子言第二天一大早匆匆地走了,他说公司这些天很忙。陈倩觉得哪里不对,却又说不上哪里出了错。当她出去吃了早饭再回房间时,却惊异地看到黄永城正坐在房间里。他狠狠扇了她一耳光,说:“你真以为我去俄罗斯了吗?我是乘晚你一班的飞机来的北京。你所有的丑态全在我手上!”他拿出带摄像头的手机翻给她看,陈倩呆住了,猛然想起昨晚疯狂的时候叶子言好像在摸索着什么东西,然后有光闪着,但半醉的她哪里顾得了这些!黄永城说:“是叶子言卖给我的。价格不菲啊——100万元!我想不到100万元就可以让你的情人出卖你!既然你那么舍不得他,为什么当初要嫁给我?你赶紧从我的家里滚出去,把我买给你的所有东西全留下来,我宁愿扔了它们!”陈倩发疯般地打叶子言的手机,她要质问这个没良心的男人。但是他的手机关机,她找到他的公司,公司说他早已辞职,不知去向。陈倩又变得一无所有,有的,只是一颗伤痕累累的心。

    2008-06-11 00:42:25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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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初恋的滋味

    初恋的滋味上大学前,家里几乎每一个人都在叮嘱我同一件事:“孩子,你年龄还小,千万别在大学里随便谈恋爱……”向来我都是对家长的命令言听计从。说到男孩子,长这么大了,我还真的没和他们说过什么话。在大学校园里学习气氛远不如高中,倒是随处都可以看到成双成对的情侣,我的好朋友孟菲告诉我,这是规律。“嘿,你别笑,人到了这个年龄,都会对异性产生特殊的感觉,说不出为什么就想亲近。”我笑得更厉害了。在她们眼里,我是一个又古板又不懂情趣的女孩。一天上完晚自习回屋,看见全寝室人都围着晓纯。孟菲告诉我晓纯和她男朋友肖亮分手了,其实是她男朋友喜欢上了别的女孩。那晚,晓纯哭得很伤心,也哭了很久,眼泪没有了就开始唱许如云的“事到如今我依然爱你……”当时我真的被感染了。爱情,到底有什么魔力?第一次,我也开始琢磨这个问题。最近孟菲总是和我提起一个叫苏俊鹏的人,说他怎么有学问,怎么有风度,还拉着我去听他们西语系的课。这段时间,晓纯没再出过笑容。“也难怪,肖亮是她的第一个男朋友,她拿她的全部去爱,你可不知道他俩好时,好像这个世界上别的都不存在,只有他们两个。”孟菲这样说。我不知不觉也加入了夜话的讨论。“当然不会如此从一而终……不过,毕竟是初恋嘛。喂,你有没有喝过一种叫妙士的酸奶?”孟菲问。“有,酸酸的感觉。”“那就是初恋的味道。”孟菲好像蛮有经验。孟菲在追苏俊鹏,通过她的关系我也认识了这位西语系的才子。你说这个世界是不是很小?他总是说感觉认识我,却也一时想不起来,所以硬是让我在我的记忆库里找他。“我在某中学念书,我认识谁谁,我喜欢弹钢琴,从幼儿园就开始弹,那时候我们演出……”“我们演出,唱的是‘洋娃娃和小熊跳舞,跳呀跳呀,一二一……’”他眼里闪出了光芒。“你怎么知道的?”我惊讶极了。“你再好好想想。”说着他比划起了当时老师编排的舞蹈动作。“啊,你是,你是当时领唱的小朋友?!”“你是伴奏的那个小琴手!”天啊,十六年了,幼儿园的小朋友今天居然可以再见。这个世界怎么会小到如此地步?自从认“亲”以后,苏俊鹏就常来找我,要不就是打电话和我叙旧。我发现我们有很多很多共同爱好。我们说小时候那个胖胖的老师,说好怀念师傅做的炸酱面,还有老师编的那个好难看的舞。我和苏俊鹏在一起很开心,开心得让我差点忘了是孟菲介绍我们在大学相识,是孟菲欣赏的苏俊鹏。一天下课苏俊鹏又在门口等我,孟菲终于忍无可忍:“你们两个人也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他现在一天到晚围着你转,傻子也明白是怎么回事。”“孟菲,你别误会。”我被这突如其来的诘问搞得乱七八糟,“他,他只不过是我的……”“幼儿园小朋友?”孟菲抢过我的话,“你自己问问他,他是不是只把你当作怀旧的小朋友?”我转过头看着苏俊鹏。“孟菲……你今天也在这里,我们不妨就把话说清楚。是,我是喜欢她,非常非常喜欢她。”什么?我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不,不是这样的,苏俊鹏,我,我们只是……孟菲……我们只是朋友。”说完我不敢正视却又不由自主地看了苏俊鹏一眼,他面无表情地怔在那里……可以想象以后的这几天是怎么过的。孟菲不理我,我也不见苏俊鹏。起先他还打来电话,我让别人挂断,后来他也就不再打了。我不知该怎么办,觉得心里好乱,想把思路理清,但是一闭眼就是孟菲和苏俊鹏。再后来电话铃一响我就神经兮兮地跑去接,要不就是站在窗边向下张望,心里酸酸的,这就是那种酸奶的味道吗?晓纯在一边看得明白:“你们啊,一个平时好像很懂得爱情,真到那份上就什么也不顾了;另一个说是不喜欢人家,可又想听人家的电话又想见人家的面。哼,爱情呀,把人折磨成什么样!”我和孟菲听了面面相觑,都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扎进了心里。        第二天孟菲和我说话了:“……亏我以前还‘骂’晓纯哭掉三斤肉,如今自己……嗨,感情怎么可以勉强呢?两个好朋友为一个男孩反目,最后闹得原本相爱的人不欢而散,原本亲密的朋友分道扬镳。这个题材太俗了,我不喜欢,也不想看到事情发展成那样。好了,就让先做个姿态吧……这是苏俊鹏托我给你的。”孟菲递过来一张纸。我惊讶地打开:我有一个朋友,一个很小时就认识的朋友。她如今不开心。我很想帮她。她以前说,喜欢和她的小玩伴说话,我多么想告诉她,只要她开心,她的那个和她一样喜欢把右手大拇指放在上面的小玩伴愿意恢复到以前,唱《洋娃娃和小熊跳舞》,回味幼儿园的炸酱面,只要她能够开心。眼泪一下子涌出了我的眼眶。“他在楼下等你。”孟菲指指窗外。我急忙跑到窗边。“你们十六年前就认识,我拿什么和你争?把握吧。一个人的初恋只能有一次。就像你说的,只要敢爱。”我回头望着孟菲,她冲我点了点头:“还等什么?”是啊,我还在等什么……

    2008-06-11 00:41:20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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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手机上的恋情

    手机爱情——他和她是大学的同学。四年,在一起有四年的时光。四年简简单单的光阴,四年无忧无虑的光阴。他是个高大的男孩,脸上永远挂着最灿烂的笑容。和所有的男孩一样,他粗心,会丢三落四;爱打篮球、爱睡懒觉、爱抱着吉他唱歌、爱和漂亮的师妹聊天。而她,是个平凡的细心的女孩,她爱做梦、爱幻想、爱看男生打篮球,爱远远的有些羞涩地给他们加油。他和她是最普通的朋友。见面仅仅点个头的朋友。但点头以后,她就会心跳,就会脸红。怎么了?她在心里问自己,我……喜欢他吗?她摇摇头,不承认自己的感情。她小心地封闭着自己的感情,小心地注视着自己的心里的王子。而他,丝毫也没有注意到。他有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是的,高高的他,不会注意平凡的她。故事开始在毕业前。那年的散伙饭,大家都像疯了一样;拼命地喝酒,拼命地唱歌。毕业有那么多的快乐,也有那么多的麻烦。他和女朋友终于分手了,毕业让他们分道扬镳。他不停和朋友们喝酒,为自己枯萎的恋情。她一个人,在一个角落,轻轻的为自己斟满了一杯酒。她从不喝酒的,但这一次,她为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酒。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她走向了他。“祝你前途无量”。她说的有点急促,她的心一直在跳。他可能根本没有看清眼前的她,端起酒杯就喝。酒精让他的眼睛朦胧了。他看着眼前这个平凡的模糊的影子,全乱了,世界全乱了。“是我的公主吗?”他醉了,醉意中的他一把抱住了她。而她,眼泪倾泄而出,为了这错误的拥抱。是的,是错的就是错的。大家很快就毕业了。这个热烈的拥抱,却留在了她的心里。这是她第一次倒在一个男孩的怀里,这是她暗暗爱慕了四年的王子呀。有这个就足够了,她静静地想。王子,只是经常出现在梦里。尽管在一个城市,但大家的联系机会并不多。他在IT界工作,她去了一家著名的手机通信公司。一年以后了,大家聚会。并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很多同学仍然是独身。他偶然谈起自己很累。他忿忿地说资本主义剥削人,自己只是迟到一天,就被扣掉了一次FRIDAY"S的消费。朋友们都说你这样的懒虫用闹钟是没有用的,闹钟会叫醒手指而不会叫醒大脑,只能有个好心人给一个MORNINGCALL才行。一直默默无声的她突然说话了:让我叫你吧。他也惊异。她笑笑,我不用掏手机费而已。他释然了,好,谢谢。就这样,早上七点,他的手机就准时地响起。开始,她只是简单的说:早上好,起床吧。就这样,从夏天,到春天。他们的MORNINGCALL的时间越来越长,从半分钟到十分钟。谈谈工作,谈谈天气。他总是谢她。而她刻意地躲开了。她怕他看透自己的心事。她知道他不会爱自己的,自己也没有必要认真。但她真的不认真吗?每天,六点四十她就会醒。再困她也不会睡着。因为她的心在跳个不行,就像大学时见到他一样。又一年过去了。大学的同学已经很少有联系了。而他和她,凭着MORNINGCALL,竟然保持着每天用手机一个电话的奇迹!但这个电话只是一个早上的问候,除了这个时间,他们几乎没有任何联系。可能,新年时,有了一张贺卡,他想请她吃饭,她拒绝了。保持着自己的秘密不说,她觉得自己有一份骄傲。而她更加清楚,他不是自己的。就这样,他们用一个非常松懈的方法联系着。他们对彼此的生活并不了解。她病了。老是头痛。有一次她晕倒了,才知道,她得了脑瘤。万分之一的治愈可能。她在医院里。但她依然没忘自己的任务。每天,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他的手机。听着那边的他模模糊糊的回答,她就安心了。她认真完成自己的任务,她也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多了。而他高大英俊的身影,一直是她最牵挂的东西。她的病越来越重了。她开始昏迷,她离死亡越来越近。有一种强力的针剂可以把她从昏迷中唤醒,她请求医生,在每天的清晨,给她用这种药。医生答应了,对一个垂死的人,没有什么不能答应。她依然打他的手机,用最快乐的声音,编制最可信的谎话。他好粗心,他什么都没有发觉。他在IT界越做越好,人气渐旺。俨然成了中关村的知识英雄了。人们说他是个敬业守时的人。只有他的第一个老板知道,他爱迟到;只有他的同学知道,他是个懒鬼。他身边总是围绕着美丽的女孩,因为他分明是一个新贵!他会逢场作戏,但没有真心。其实他自己还不知道,每天清晨的那个手机,已经让他习惯。尽管他早就不需要那个MORNINGCALL,但他没说,每天早上,他等着那个电话响起。他会问自己:我爱她吗?会娶她吗?不,他摇摇头,她实在太平凡了,没有一丝的眩目,我不要……但他也知道,他习惯了她,他不能过没有她的日子。可能,比较平凡的女孩比较遵守信约,他这样安慰自己。可是,这样的手机联络并不能持续很久。因为,因为,因为她必须走了。她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她开始失约,开始没有MORNINGCALL.他有些奇怪,但并没有追问,女孩,该有自己的生活。他有时还偷偷笑笑:和男朋友云雨后就给另一个男人打电话当然不好。男孩,都这么粗心吗?她的状况更差了。她在死亡的边缘。她的即将来临的死亡成了联系同学的信息;大量的同学来医院看她。他,终于也知道了这个消息。除了震惊他没有别的感觉。不是好好的吗?不是经常打MORNINGCALL吗?尽管有时失约,但毕竟还是准时的呀。他认定她是急病。匆匆的买了一束黄玫瑰,赶往医院。他在心里认定她是他最好的朋友,黄玫瑰,代表友情。他去开自己的车。手机又响了。是不是她?他真的已经习惯了她。不是,这是一个美丽的娇柔的小姐给他的信息:一颗心。他打量着自己的诺基亚,这是一个可以传递图形的手机。两年来,他收到了无数的心、天使,但,没有收到她的。他突然站住了,一个从不说爱的女孩。他很轻易的就想起了她的手机号码,每天都看一遍的数字:13901120521.他念了一遍。一种晕眩的感觉在他的头顶铺开。她是统计和管理这些数字的,她可以为自己挑一个最适合的。原来,每天,她都会说521。想清楚这些,他几乎站不住了。整个世界都转了过来。每天,每天,每天。在那个固定的时刻。她温柔的声音会在这里传到他的耳边——“起床吧,别耽误了。”“要不,你再睡会,我十分钟后叫你?”“今天天冷,当心点。”后来胆子大了,她也会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想没想我?不,不,不。他不能想了。他突然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笨蛋。他觉得自己说什么也不能失去她。对,不能失去,这种不能失去的感觉,这种害怕失去的痛苦,原来就是爱。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了。自己可以编出最简洁的程序,可以黑掉世界上任何一个网站,但却看不透一个平凡的女孩。她真的平凡吗?不,不,我要她!他没有办法自己开车了,他叫了TAXI.他要赶到她的身边去,对,带着爱去!在一家花店门口,他叫车停住。他扔下了黄玫瑰。“快,我要红玫瑰,999支!”一个小店,哪有这么多。殷勤的小姐配了99支。99支火红的热烈的欧洲来的玫瑰终于随着他来到了病房。她,在昏迷。几台机器在她身边,发出奇怪的声音,闪着奇怪的图像。他在门外,他和99朵玫瑰一起等,等待她的苏醒。她一定会活着。有我爱她,她会活着!他轻声的呼唤她,我在等你!她终于苏醒过来了。他冲了进来,还有,99朵玫瑰。他趴在了她的耳边,就像每天早上她叫他一样,让自己的声音轻轻的传如她的耳朵:我爱你。她已经完全变了样子。任何人都知道,平凡是对一个不好看的女孩比较客气的评价。是的,她不是漂亮的女孩。而病中的她,更不好看了。可对他来说,他需要什么呢?他不需要漂亮的女孩,他只要一脑瘤一直在压迫视神经,她实际上已经看不见什么了。他抓住了她的手,温柔的说:我现在没有钻戒,但我真诚地向你求婚。相信我!我只有99朵玫瑰。你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孩,你会喜欢玫瑰吗?我怕你不喜欢他们,但……在他眼里,她是那么与众不同,她会喜欢俗气的玫瑰吗?而他,曾经送给过很多人玫瑰呀。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这不是怜悯不是同情。他知道自己醒悟的太晚了,他知道其实自己早就爱上了她。她小小的柔软的手被握在了他纤细的冰冷的手中。“傻瓜,哪个女孩不喜欢玫瑰?”她颤抖着,说了一句。他把她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喃喃的说:我们结婚时,要999朵玫瑰,不9999朵……她微笑着,又是昏迷。几天了,他一直陪在医院。他拒听了一切来电,他的手机只等着一个号码:13901120521.她有时清醒,有时沉睡。而清醒时她就说:真抱歉,我没有一直守约。他就握住她的小小的手,说我真的爱你,一直爱你,我等你。“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有你,我才幸福。”他不信这是最后的时光,他要把她唤回,他要她受约,他要她一辈子叫他起床。这天她清醒的时间特长,似乎她又能看见东西了。但她几乎已经不能呼吸,她仍在清晨给了他一个微笑,一个最美的笑。但接着,就是剧烈的头痛和呕吐。仪器上显示她的颅内压已经相当高了。她快走了。而这种情形下,只有她,只有她自己可以体会这种痛苦。医生在诊断a书上写下:“实行安乐死比较人道。”当然不会,这是最幸福的时光,有他。好静。周围好静。已经是秋天了,树叶从枝头落下,铺满了小路。这是他们初相遇的季节。她望着他,想他们的故事。校园里的心跳,毕业时热烈的拥抱,看似无意的承诺,每天清晨让人又恨又怜的电话铃声,还有那玫瑰。她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他从她的枕头下拿出了她的手机。他第一次见到这个每天叫他的手机。小巧的蓝色的手机,13901120521,他最喜欢的颜色,也是他最喜欢的手机型号——诺基亚。他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一颗心,他郑重地传递给她一颗心。她微笑了。四周真的好静,只有手机键盘拨号的声音。她,第一次,为他打上了一颗心。她把自己的手机递到了他的面前,缓缓地闭上了眼睛。他拿过了两个手机,把他们挨在一起。屏幕上,那两颗心也靠在了一起。这是一个感人的手机恋情故事。不知道你读了它之后作何感想。希望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不要等失去不,才懂得珍贵!不要等失去时才想起那句话:“曾经有段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可是我没有去珍惜……”——手机恋情

    2008-06-11 00:39:01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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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一种纯粹叫暗恋

         电话筒已经在我的耳边发烫,但朋友H的讲述还在孜孜不倦。这样爱着一个人:爱的人知道,被爱的人不知道。这是暗恋吗?天啊,当朋友H问出这样的话来时,我不得不感叹:无论怎样的爱情都只能让人变得弱智。她仍在絮叨中。他偶然说句话,就想着他为什么要这么说?他在说给谁听?有什么用意?他偶然的一个眼神掠过,她就会颤抖,欢喜,忧伤,沮丧。怕他不看自己,又怕他看到自己。终于有一个机会和他说了几句话,就像荒景里碰上了丰年,日日夜夜地捞着那几句话颠来倒去地想着,非把那话里的骨髓榨干了才罢。远远看见他,心里就毛毛的,虚虚的,痒痒的,在猜测中既难受,又舒服,或上天堂,或下地狱——或者就被他搁在天堂和地狱之间。关注他所有的往事,回味他每个动作的细末。最期望的是他能站在一个引人注目的地方,这样就可以有和大家一起看他和议论他的空间和自由。每知道一些,心里就刻下一个点,点多了,就连出了清晰的线,线长了,就勾出了轮廓分明的图,就比谁都熟悉了这个人的来龙去脉,山山岭岭,知道了他每道坡上每棵树的模样,每棵树上的每片叶的神情。最不能忍受的是看见他和别的女同胞在一起有说有笑,往往于此,就要开始一边怀疑着自己,一边审视着自己,一边安慰着自己。有时冲动起来,也想对他说,可又怕听到最恐惧的那个结果。就只有不说,可又分明放不下那颗鲜活的心。一天天过去了,没说;一年年过去了,仍然没说。那个人就像一壶酒,被窖藏了。偶尔打开闻一闻,觉得满肺腑都是醇香。那全是自己一个人的独角戏,一个人的盛情啊。此时,那个人知道不知道已经不重要了。在这样的纯粹里,爱是自己,知道这爱的是自己,回忆这爱的还是自己,自己把自己一口口地品着,隔着时光的杯,自己就把自己醉倒了。这时候,也方才明白:原来这样的爱并不悲哀。没有尘世的牵绊,没有嗦的尾巴,没有俗艳的锦绣,也没有混浊的泥泞。这种爱,古典得像一座千年前的庙,晶莹得像一弯星星搭起的桥,鲜美得像春天初生的一抹鹅黄的草。这一种纯粹叫暗恋。   本站声明:本站转摘本文,为的是好文共赏、传播美好,为的是发展和繁荣广东校园文学事业,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原载单位来函与广东校园文学网联系,我们将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删除本文!最后,感谢作者创作这篇优秀的文章,感谢原载单位发表这篇优秀的文章。 

    2008-05-24 12:33:52 作者:沃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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