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很久很久很久以后,我在黑暗里轻声的问夏北:你快乐了吗?夏北安静的看着我,他的眼睛象水晶一样透明闪亮,是一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光彩。他微微的冲我笑,他的笑容干净而美好,但是,他不说话。我的眼泪凉凉的流下来,我想对他微笑,我想拥抱他,像我很多很多年以前就想做却没敢做的那样。但是,我伸出手,我的面前却只剩下清晨五点薄凉的空气。这是2004年的夏天,天气很闷,眼角疼痛。我知道,我已经永远失去了夏北。遇见夏北,是在我永生不能忘怀的14岁的春天。我穿过学校后面的小路,独自背着画板到云潭边写生。在那里,我第一次看见了夏北。我看见他的时候,他坐在潭边的石头上,一身白衣,俊美的侧脸,沉默的表情。我看不清他的目光,彼时四周安静,小山如黛,群鸭戏水,而夏北,好象童话里走出来的王子,飘然不食人间烟火。我迅速的坐下来,支起我的画板,开始刷刷刷的画。几笔落定,整个画面几乎是一气呵成,待我惊觉抬头,却发现画中的男孩已站在我的身边。他微低着头,看着我的画,这样近的距离,他的白衣仿佛在我眼里发出耀眼的光芒。我的心脏很不合作的开始猛力撞击,我惊慌失措的伏在我的画上,我想我的样子一定像极了一只笨拙的鸭子。这让我几乎要哭。但是夏北微笑起来,他的声音像音乐一样好听,他说:你好,我叫夏北。我干巴巴的低着头,用我自己都快听不见的声音说:我叫郝盈盈。但是我的心里,瞬间开满了花,跳着唱着,开成欢天喜地的一片。我在那以后开始了解喜欢一个人的感觉,那感觉,就是他冲你不经意的一个微笑,你也会为之幸福很久很久。我想,我真的真的喜欢夏北。夏北的教室在我的教室对面,都是三楼,中间隔着一个草坪。从我的窗口望过去,有时可以看到他的身影,总是一个人,安静的走出来,然后安静的走进去。在那些喧嚣的幼稚的男生群里,他是多么的与众不同,多么的耀眼夺目啊。但他又是那样的孤单,孤单得让14岁的我就开始懂得疼痛。我鼓起勇气决定以没有带语文课本为由,去夏北的班上问他借书。我飞快的跑下三楼,然后穿过那个草坪,喘着气往夏北的三楼爬。我怕自己一停下来就会失去勇气,当我站在夏北的班门口,喊出夏北的名字的时候,声音大得连我自己都想从三楼跳下去。我看到坐在位子上的夏北惊讶的抬起头来,他的脸是多么好看啊,当他看到是我的时候,他甚至微微笑了一下。但是那笑容是如此短暂,让我几乎疑心是自己的错觉。当我低着头小声的说出“借课本”这几个字的时候,我为自己的谎言而脸红心跳。就在那一刻,我听到周围突然爆发出的一阵阵口哨与大笑。中间夹杂着刺耳的声音:“夏北!把课本借给她吧!哈哈哈!”我不知所措的抬起头,正迎向夏北如冰的目光。当我拿到夏北的语文课本的时候,我的眼里有泪水在涌动,但是我忍着不让它们掉出来。我飞快的跑下三楼,穿过草坪,再爬上我的三楼。坐在自己的座位上,透过窗子,看着夏北低着头的孤单的身影,我的眼泪终于一滴滴的落下来,沾湿了他的课本。那课本上的笔迹是如此清秀,但是,整本课本,却破烂得如此触目惊心。几乎每一页,都曾经被撕下来,甚至撕成几片,而无数的透明胶带,像一条条尖锐的伤口,横七竖八的爬满了整本书,试图将它们重新缝合,但显然已经不能够。我想起在夏北班上听到的那些男生们尖锐的大笑,还有夏北像冰一样的目光。我的手指抚过那一条条透明胶带,抚过夏北的名字,但是,我抚不平夏北受伤的心。从那一刻起,我就知道,对于夏北的忧伤,我将是一个无能为力的小女孩。但是,我不能不哭。从那一天起我开始更多的注视着夏北的窗口发呆,我是那样的渴望走近他,但是我找不到入口。就是这样日复一日的注视,使我在夏北冲出教室的那一刻,意识到了变故的发生。我几乎是咬着牙等到下课铃响,然后疯一样的冲出了校门。2我果然在云潭边看见了夏北。他还是那样的姿势,很安静的坐着。我以为他哭了,但是他的脸上分明很干。他说:郝盈盈,你想听我唱歌吗?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问这个,我呆呆的看着他。他不看我,他看着潭水,然后他开始唱。他唱得是那么的好听,在很多很多年以后,我听过无数个歌星的现场演唱,但是从来没有哪一个人,能够像夏北唱得那么的好。他的歌像忧伤的水一样漫过我的心里,一波又一波,仿佛要把全世界淹没。我几乎疑心这是一个梦。他一直一直的唱,唱所有当时正在流行的歌曲,但是他唱得比所有原唱都好听。我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夏北就那样唱着,没有人来打扰我们,一直到太阳落进山的背后,他的嗓子渐渐喑哑下去。他轻轻的说:郝盈盈,我不唱了,但是总有一天,我会站在舞台上唱给所有人听,让他们再也不敢小看我,你相信吗?他把头轻轻的转向我,那一刻,我有一种感觉,夏北其实在流泪。但是他的脸上,分明很干,原来,有一种眼泪,是流在心里的。我就是在那时候有了一种冲动,我想对他微笑,我想拥抱他,我想告诉他他会幸福,但是,我不敢。我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敢的孩子,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夏北离开。在以后的很多很多个日子里,我和夏北会在云潭边相遇,这仿佛是一个约定的秘密。他以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的那个姿势安静的坐着,唱歌,他的歌声越来越好听,在这山清水静的云潭,仿佛天籁。我坐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画画,我已经画了无数张夏北的背影和侧影,但是,我没有画过他的正面,因为,我不敢坐到他的正面,我害怕自己过于强烈的心跳。时间就这样一天一天的流逝过去,好象我们懵懂的青春。初中毕业,我考取了重点高中,而夏北则选择了离家很远的一所艺术中专。他是那样的急着拒绝伤害,急着快点长大。最后一次和夏北在云潭相遇,他没有唱歌,他说:郝盈盈,我要走了。我的心干巴巴的疼。其实,答案我早就知道了。他是一个没有父亲的孩子,他有一个性情乖张的母亲,他因为过于清秀瘦弱而被班上所有男生欺负,甚至连老师也不喜欢经常逃课的他。但是我是那样那样的喜欢他啊,像喜欢一个王子一样喜欢着他。在这个世界上,也许只有我才知道,他逃课的时候,仅仅只是坐在这里孤单的唱歌。他只是一个脆弱的受了很多伤害的孩子,他是那样委屈,他想要成长,想要歌唱。那一天,我鼓足勇气对他说:夏北,你知道我有多么喜欢你吗?我自以为的勇气,其实只是蚊蚋般小小的低语,那样轻那样轻,轻得连云潭细细的水波声,也轻易的把它盖去。夏北,我多么的傻,我好想哭。夏北……他突然转过头来,那一刹那,他的脸上,竟然有着夏花绽放时的灿烂笑容。多么迷人的笑容。多么灿烂的笑容。多么温暖的笑容……郝盈盈,你不会忘了我,对吗?那是他在云潭边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我就这样和夏北失去了联系。他离开这个城市的时候,曾经答应到了新学校立刻给我写信,但是他失约了。我每个星期都给他写一封信,但是没有地址,无法送达。那些信都积在我的抽屉里,慢慢的厚重起来,又慢慢把抽屉填满。我在这样的等待里一天天长大,一天天沉默。三年后,我考上了大学,到另一个城市读书。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我在街边漫无目的的行走着,突然有一个歌声,在无数种喧嚣的声音里兀自穿透而来,一瞬间,整个世界仿佛齐齐安静,天地间,只是那一个人的舞台。“在如织的人群里,有谁会在意,我突然阴暗的面容,有谁,会为我心痛。”我像疯子一样冲进我身边的那家全城最大的音像行。夏北,那张清秀美好宛若天使的脸,就那样清楚的、安静的在墙上看着我,看着我。一张接一张、贴满了整面墙的夏北。曾经无数次的出现在梦里却又无数次不敢正视的眼睛,此刻,微笑着,与我坦然相对。18岁的夏北,一夜间,如春后野草,以惊人的速度红透半边天。 3天使夏北,我14岁时的天使夏北啊。我在宿舍里抱着我上学时带来的一个箱子哭得寸断肝肠,没有人知道,那里面,有着我三年来写的满满一箱的信,而收信人只有一个名字,就是夏北。街边的狗尾巴草开始摇着绒黄嫩绿的身子浅唱轻舞着的时候,夏北已经出了第二张唱片,我们宿舍里六个人,有五个女生的床边都贴了他的海报,每一张海报上都印着四个字:天使夏北。他终于成为了所有人的天使,我知道,在那一刻,他已经安静的,从我的生命里飞走。宿友浅草问我:“你以前见过夏北吗?听说他是你的老乡耶!”我摇头,说:我怎么会见过他呢?转过身,眼泪却在眼眶里汹涌起来。我没有买过他的唱片,没有抢过他的海报,我只想在他看不见我的角落里,看着他应该得到的幸福,然后,永远在心里,守护着那个只属于我的14岁时的夏北。那一年,夏北的演唱会开到了我所在的城市,我们宿舍其他五个人都倾尽积蓄买了前排的票去看。回来的时候,浅草的眼睛肿成了核桃,其他几个人也情绪低落。浅草说:“夏北在演唱会时对一个女孩表白了,那个女孩真幸福,”我已经早早躲进了被子里,不让其他人听到我已经哭哑的声音。我不停的告诉自己:那不是我的夏北,不是我一个人的夏北。可是我的心,仍然随着浅草的话,碎成无数的粉末,疼痛得无法呼吸。我是多么的喜欢他,我是多么的想要他幸福。可是,那样容易受伤的男孩子,他的幸福,需要全世界来给。我,我只能在他的光芒照不到的地方,偷偷的流泪。一年后,我办妥了去新西兰留学的手续。去后第二个月,我便倾尽所有生活费不顾休学的危险从新西兰直飞回来。夏北,对不起,我来听你的演唱会。那一天,演唱会场只有一百多人,观众都是和我们同一大学的夏北的歌迷,我们安静的坐在台下,看着台上的夏北,忘情的唱着,有时,露出忧郁的微笑。那是夏北成为明星后的第三年,也是我第一次坐下来,认真的听他的演唱会。我终于知道,他不快乐。他的眼神、他的声音,他不快乐,他不快乐。我以为他已经成为所有人的天使,但是天使为什么没有找到他的快乐。为什么我到现在,才来听他的歌。对不起,夏北,我不哭了,我要坚强,我要长大。可是,对不起,夏北,我直到这时候,才有勇气来听你的演唱会。在演唱会进行到一个小时的时候,夏北突然走到台后,稍顷,他从幕后走出来,换了一身白色的衣服,在明亮的舞台上,他就是童话里的王子呵,他的脸上,突然绽开了一个如夏花绽放时的灿烂微笑。那是我,曾经见过的,最美好的笑。他轻轻的声音,像音乐一样在舞台上流淌:“我的女孩,我想对你说几句话,我想,你一定也来了,坐在这里听我的演唱会。我想问你一句话,那一年,在云潭边,我好像听到你对我说:夏北,你知道我有多么喜欢你吗?请你告诉我,那是我的幻觉吗?如果不是,你愿意继续那样喜欢我,给我幸福吗?16岁那年,在云潭边,我鼓足勇气对他说:夏北,你知道我有多么喜欢你吗?我自以为的勇气,其实只是蚊蚋般小小的低语,那样轻那样轻,轻得连云潭细细的水波声,也轻易的把它盖去。夏北,我多么的傻,我好想哭。多么迷人的笑容。多么灿烂的笑容。多么温暖的笑容……夏北,我曾经那样那样用整个小小的生命渴望着,给你幸福,给你幸福。可是,我一直一直都是一个那样容易悲伤和对生活胆怯的孩子,我逃避着属于你的一切消息,你的寻找,我就那样错过。那样永远的错过。租来的舞台上,挽着无数朵白色,夏北那张如同天使般忧郁的脸,就那样定格在2004年的夏。半个月前,夏北在车祸中突然离世。半个月后,我在原大学的小礼堂里,参加了夏北的歌迷组织的追悼会,浅草捐出了那年夏北来这个城市时她录下的全程演唱会带子。这本录像带,成为我看过的夏北的惟一一场演唱会。就在那场演唱会上,他对他云潭边的女孩表白,他以为她听到他的名字,定会赶来坐在舞台下与他相认,他感动了所有人,浅草哭肿了眼睛。而我,我是个懦弱的傻瓜,我独自躲在被子里哭。直到他再也不会对我唱,对我笑,我才知道,那一年,他表白的人,是我。是我。我终于明白,天使夏北,他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任何一个人。他带着翅膀来,对着我露出如夏花般灿烂的笑,然后张开翅膀安静的飞走。终于再也不会忧郁,再也不会疼痛。很久很久很久以后,我在黑暗里轻声的问夏北:你快乐了吗?夏北安静的看着我,他的眼睛象水晶一样透明闪亮,是一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光彩。他微微的冲我笑,他的笑容干净而美好,但是,他不说话。我的眼泪凉凉的流下来,我想对他微笑,我想拥抱他,像我很多很多年以前就想做却没敢做的那样。可是,我再也不可以。我的泪水,坠如刀割。
他和她是大学同学。她,是学校的校花,在学校里被男生们众星捧月。他不高也不帅,平凡的近乎平庸!不知道什么原因,她特别喜欢和他在一起。和他在一起,她有一种安全感!那些日子是快乐的!每天晚修,她都会主动约他出去走走,在绝美的夜色下一起分享彼此的快乐!她很爱耍赖,送她回宿舍楼后都是要他背她上楼。周末。他会用单车载她去郊外,去海边,在后座上幸福吹起她的长发,洋洋洒洒……那些日子也是有谎言的。早餐是他送到她的寝室的,早餐里每次都会有一个鸡蛋,他剥皮送到她嘴里,她要他吃,他总是轻轻一笑:我从小不爱吃鸡蛋的!清贫的生活让他羞涩与她分享一个鸡蛋。囊中的硬币能容许他每天只买一个鸡蛋!小时候,妈妈为了给他补营养都会煮一个鸡蛋给他,他要妈妈吃一口,妈妈也会说:我不爱吃鸡蛋!那些日子也有泪流满面的!她爱想家,一想家她就哭,看着她哭他就手足无措的。他不爱说话,更不会拿动听的语言去哄她!他只会红着眼圈给她递手纸……那些日子,她和他每天都会想一个问题。她想:他喜欢我吗?或许他只是把我当做妹妹。他想:她喜欢我吗?或许她只是把我当作了一个哥哥……情人节那天,她收到好多鲜花,她把那些玫瑰全部丢近垃圾桶。是的,女孩子喜欢鲜花,她也喜欢,她更喜欢他能送给她的玫瑰花……远远的看他走来了,手里拿着一束玫瑰花,她的心一阵狂跳。“送给你的”他呐呐地说。“九朵玫瑰!代表什么呀?”她红着脸,她在期待着一句话。“我看这花挺好看,我希望别人有的东西你也应该有……”“谁说我没有了?”不等他说完,她把花扔在他身上,转身走了……望着她的背影,他仍呐呐地站在那里。想哭哭不出来才是真正的悲伤……晚修后他们各走各的。他痛苦,他以为自己的表白让友谊也烟消云散了。她委屈,其实她只是想听他说出那句话。一个半月后的一个晚上,他鼓起勇气写了一张纸条:我很喜欢你。十年后,做梦的年龄过了,他仍单身一人!虽然事业小有成就,可很多女孩的追求他都婉言拒绝了!在他的心里再也承载不起爱情。仅仅是因为心里最软的地方曾经被碰触了。一次同学聚会。他和她坐在了一张桌上。她已经是一个孩子的母亲,她身上已经开始散发出那种成熟少妇的丰韵。他们谈起了那张纸条!她问:你为什么在那天送我那张纸条呀?他看着她:哪天呀?她说:4月1日。愚人节呀。他叹了口气,说:在我的眼中,爱情从来就没有愚人节。顿时,她泪下滂沱……
古人说,“三十不学艺”。赶上了对外开放的好政策,四十多了还得到一次去美国进修的机会。留学留出些“轶事”,与各位分享。 “LONG CHUAN”的故事 出国之前,在国内进行了四个月的英语强化培训。因为年龄大,底子薄,大家都非常努力。从早到晚背那些英文单词和课文,一个个脑袋晃得溜圆。后来,都像得了病似的,在街上走,见到什么就想到用英文怎么说;见到了英文就更兴奋了,大家抢着翻译。 有一天,一个同学看到公园里有一个大型的设施上写着两个单词:“LONG CHUAN”,就说,第一个单词我认识,是“长”的意思。第二个,他弄不准了,在场的其他人也没有认识的。 回宿舍后,大家纷纷查英汉词典。可是,忙活半天也没有个结果。那个设施到底是个“长”什么呢?后来,大家问了老师,老师也被问住了。 最后,还是庆波同学弄明白了,那两个单词压根就不是英文,而是汉语拼音:“龙船”两个字! 我不懂日语 在国内集训的时候,老师教给我们一个到国外后,快速提高英语听说能力的窍门:逮着美国人,使劲儿地跟他聊,直到他不耐烦为止! 到了国外,大家都牢牢地记住了这个秘诀,一有机会,大家就抢着跟人家交流。 有一天,我和一位同学乘公共汽车上街。车上人不多,司机是一位黑人妇女,她一看我们俩上车,就主动问我们在哪站下?我同学一看练英语的机会来了,就凑上前去用英语和那个司机说我们到什么地方去,在什么著名建筑的旁边啊什么的一大堆。他又接着问,我们应该在哪一站下? 那个黑人女司机始终没搭话,一直用一种疑惑的目光盯着我的同学。等我同学说完,她才说了一句:“Sorry! I don’t understand Japanese!(对不起!我不懂日语!)” 对不起,我不是日本人 美国的轨道交通很发达,每乘坐一次两美元,对于美国人来说不算贵,但对于我们来说就很贵了,因为我们总是在美元后面乘上一个“8”(我们在国外学习时,美元与人民币的比率是1:8.04)。 有一个同学发现,进入站台时无人看守,只是有一个每次只能供一个通过的单向进站门。重要的是他发现,两个比较瘦的人完全可以同时通过那个门。他果真就试了一次,两个人买一张票,同时通过:他成功了。可他一抬头,突然发现一个黑洞洞的监视器的探头正对着他! 他灵机一动,对着探头说:“Sorry! I’m not a Japanese!(对不起!我不是日本人!)” 你说我是老外? 星期日与同学去购物中心,我与同学走散了,刚好手机又没电了,就向旁边一位美国人借手机一用,好与同学联络。 那个美国人很爽快地把手机递给我。 我为了不让他误会我打长途或骗他手机什么的,就当着他的面用英语给我同学打电话,说明我所在的地点。最后,我说手机没电了,是借一个老外的手机打的。 之后,我把手机还给那个美国人,并谢了他。 那个美国人说,“不用客气,不过……”他接下来对我说,“你刚才说我是‘老外’?” 我马上意识到了我的失误,赶忙说:“Sorry sir! I am a foreigner!(对不起!我是‘老外’!)” 本站声明:本站转摘本文,为的是好文共赏、传播美好,为的是发展和繁荣广东校园文学事业,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原载单位来函与广东校园文学网联系,我们将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删除本文!最后,感谢作者创作这篇优秀的文章,感谢原载单位发表这篇优秀的文章。
女方:我不嫌弃他,他却丢了我我不知道他到底为什么要离婚,他说是为了房子。“我们离了我妈那房子才给我,不离就莫想!”我说那就离吧,先把房子搞到手再说。他是工人,一个月工资才五百多块钱,哪有钱买得起房子?我们再婚六年都是跟着婆婆住,现在要分房子了,他对我说,理解一下婆婆他们吧,他们怕这房子最后落到你手里去了。离婚手续办得很顺利,他却哭了,不是说这婚是为房子离的吗?等房子到手了,还可以复婚嘛。哭什么呢?我不懂了。离婚前他安慰我,说我们分开了还是可以在一起的嘛。你可以经常回来住,不就是一张纸吗?有它没它没啥区别,我们都一大把年纪的人了,还在乎这个?我想想也是,自己小他五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特别是身为医生的我工作体面稳定,月工资是他的五六倍,我怎么会想到罗山想和我离婚是早有预谋呢?我发现自己上了当。有天我回罗山那里去,先吃饭,后洗澡。考虑到自尊心的问题,洗完澡后我还是正正规规穿上了衣服。果不其然,罗山对我说,我妈说我们婚都离了,你在这睡不好。我装着不介意,回到自己的出租屋,心里到底不甘,又打个电话给罗山。他妈却说他出去了。天都黑透了他出去干什么?那一刻我忽然明白,离婚前几个月,罗山也是这样晚上出去,说要打牌,并且一打一个通宵。我越想越觉得不正常,罗山工资低,节约,不喜欢打牌,更不会打通宵牌。到这时,我才回过神来,罗山根本就不是为了什么房子和我离的婚。那他为什么要和自己离婚呢?第二天找罗山谈,罗山还是一口咬定是为了房子。我看着罗山,很不舍,却也没办法。他是个温暖的男人。我喜欢吃他做的饭菜,他很勤快,洗洗晒晒,像个过日子的样子。我喜欢那种感觉。我不明白,我有什么不好呢?我没有嫌弃你,你工资低,没房子,我都不嫌弃,我跟你这么多年,你怎么忍心骗我离婚呢?我一边伤心一边又安慰自己,他不会有别的女人的,他那么穷,年纪也不小了,我这么优秀,他不会舍得放弃的!他是个一无所有的男人啊,不会还有个第三者吧?男方:拒绝“优秀的奶奶”林方猜对了,我的确一无所有,外面却有女人喜欢我。那女人硬件没哪点比林方强,下岗了,在一家快餐店打工,一个月赚不到几百块钱。比林方年龄稍大,工作没林方清闲,所以显老。可我喜欢那女人的生活味,朴素,干净,勤劳。一看就是过日子的。在外人看来,我找林方做老婆,的确占了便宜。想当初通过婚介找到林方,还是费了一番苦功的。我把学历从高中拉到了大学,把工人拉到了管理,没说自己没钱,也没说自己没房子。等林方知道真情已经晚了,我就这样捡了个便宜。可哪里是捡了便宜,我到后来越来越后悔,简直是忍受不了了。林方硬件都不错,可是她软件不行??她不做家务,不买菜做饭,不浆衣洗裳。从买菜到做好端到桌子上,林方吃了碗一丢,我还得去洗碗。不同的是以前我洗我和母亲两个人的碗,现在要洗三个人的碗。再婚六年来,林方连壶开水都没烧过。我姐唠叨,你找她有个么用口沙?是个医生又么样?赚的钱多又么样?你哪是找了个老婆?你简直就是找了个奶奶!我也和林方交流过多次,说你不能只把这家当旅舍!你不能只把这家当餐馆!林方是拨一下亮一下的灯盏,说多了动一下,不说又玩自己的去了。她回家是三点一线,上网,吃饭,睡觉。有时上网聊天到凌晨四五点,第二天睡到太阳晒屁股都不醒,有时还得去见见网友。我受不了,我说你一大把年纪了,得学会好好过日子。可我去林方家一看更灰心,姐妹仨都是伸手不拈香的人,躺在沙发里看电视吃水果,家务事全由父母做。都说我找了个优秀的女人,单位好哇,工资高哇,工资高和我屁相干!想想再婚六年,她来家里吃住了六年,从没见她交过生活费!我工资低,她不嫌弃我,是的。可我希罕她的不嫌弃吗?她不嫌弃我就是我的底线吗?当婚姻失去了和谐,失去了温暖,也就失去了意义。不要怪我骗你离婚,实在是以前和你沟通过好多次,次次你都没改过。我也不指望你改了。你优秀,你去别的男人怀里优秀去吧。
原以为往事已象风一般地吹过,如云一般地流散,而记忆也像被荒芜覆盖的小径,再也找不到回去的路了。然而,有些事,你会以为自己忘了而其实没有。岁月如流水从指间划过,而那些事却象一枚枚小刺埋进了肉里,想不起,也看不出,只是偶尔碰巧了,你便会感到那种恻恻的疼痛了。那年,我十五岁,刚刚踏入青春的门槛。不知怎的,我总是感到不快乐。一颗颗小小的心,象扭动在茧子里的一只小小的蛹,不知所措,又不甚耐烦。课堂上,常常盯着对面墙上的移动的太阳的影子发呆。就在那年夏天,他来了。他是师范大学毕业的学生,来中学任教语文课并担任班主任。他是一个斯文的大男孩。第一次上讲台紧张的脸红到脖子根,想说什么都想不起来。我是语文课代表,平日里,同他接触的机会比较多。他曾对我说,我有几分像他家乡的小妹。我听了,微微一笑,但是并不喜欢。其实也不怎么相信这个解释。他是个认真负责的老师,有颗温和和宽容的心,打过预备铃,他会再等一分钟让我们在门口空地上跳完最后一下橡皮筋才进教室。他很博学,上知天文,下晓地理。我们喜欢上他的课,更喜欢听他讲文学,讲文坛泰斗。他还是同学们的玩伴,大多数同学都喜欢他。在课间,同学们围着他又说又笑。我慢慢的就快乐起来,我的年轻的心像一张湿湿皱皱的纸被一只手缓缓铺展,像一群冰层下冬眠的小鱼被暖流轻轻推醒。课堂上,我不时地偷看他几眼;课间,我有事没事的总往他那儿跑;有时,在梦里也遥遥地望着他笑……那一段时间,学习一向很好的我成绩开始直线下降。不久,敏感的他发现了我的秘密。我也做好了最坏的打算。然而,我错了。初春的一个阳光灿烂的中午,我发现了语文作业本里他送给我的一段话:“一个少年对异性的好感,是很正常的一种心理,它是少年对生活、对人生的一种初恋。这种初恋的体验是一个人的精神财富,但是这种体验仅仅是少年对生活寄予的梦幻而已——一只少年时代叠就的船只,根本无力度过岁月的长河。最明智的做法就是让这种初恋的体验尘封在记忆中,时间会使心境渐渐平静,整理好自己的心情,振奋起来,努力学习,轻松愉快地度过少年时光,让十五岁为自己留下一段美好的回忆……”我泪眼模糊,狂热的心慢慢地冷却下来。我开始用冷静和理智抚平烦躁的心境。也就是在那天,我把自己的心曲一口气全部倾诉给了日记本。心里倍感轻松了许多。是他,及时地拨开了笼罩我心灵的迷雾,我又回到了现实,又见到了阳光。从此,我重新振作,发奋学习。不久,成绩又遥遥领先。我依旧喜欢上他的课,听他讲文学,讲文坛泰斗,帮他出板报,画插图。但我知道,这不是爱,只是我的胸膛里跳动着一颗单纯感激的心。
那是一段快乐的日子,两个人口袋里只有一百元。很突然地去了他的城市,两手空空,我说,我们就这样在一起吧。他抱着我。紧紧的。他的一个朋友因为打官司借了他的积蓄。所以,他的钱所剩无几。我们在一个很安静的小区里租了一套房子,买了必需品后,打开钱包,数了一下,只有一百块。他说,没关系的,可以去朋友那里借一点。等发了工资就好了。我说,不借,借第一次,就会借第二次。我们要吃得起任何苦。这样才能永远地在一起。我趴在床上,开始分摊钱。这三十块给他早上做公车用的。偶尔天气不好,打车回家。十五天,只需要熬十五天,他就要发工资了。另外三十块是给他买早餐用的。还有三十块是我和他晚餐用的。剩下十块是备用金。以防万一。他趴在我身上,叫我老婆,他把脸埋在我胸前,沉默不语,我知道他心里很疼。就这样我们拥抱在一起,我哼着小曲儿,他一直一直把脸埋在我胸前。听我哼曲儿。他说,我是这样爱你。我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第一天早上,和他一起起床,看着他洗脸刷牙,然后手拉着手,送他上班。看着他上公车。车上人很多,我看到他和他们挤在一起,他的眼里写满幸福。我们挥手,我看着车远去,然后回家,洗衣服。收拾房间,用一块很干净的抹布擦地板,厨具,门。阳台上的风铃发出很清脆的声音,叮,叮,当……当……咚……咚……我看着它笑了。那是我们明天幸福的掌声。中午的时候,他问我,吃午饭了没有。我说,吃了。其实我没吃。我要我们不借钱便过完这个月。我这样倔强,把他的心疼放在心底,就是不许他借钱。所以,当他回来把一千块钱放在我手里的时候,我哭了。我说,我并不是一个怕吃苦的人。但是,我要我们可以坚持着做任何事,就像我来你的城市,坚持着把父母给放弃了,把工作给放弃了。把朋友留在了远方。来这陌生的城市,只为了和你相爱。我陪着他,坐公车去他朋友的家,把钱还掉。那晚,天空很美,有很多星星,在草地上,我躺在他的腿上,数星星。我说,天空多美啊,我们的爱情多美啊。我背词给你听吧。喜欢谁的呢,嗯,秦观的《鹊桥仙》吧。苏轼的《卜算子》。不知觉间背了《江城子》。他低头吻住了我。他说,我们不会分离。于是,我们说,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我怕他不吃早餐,所以,经常都给他买好早餐。有一次,夜里,十一点半,我们都睡了,做了一个梦,梦到很多个面包店。醒来后,发现自己忘了给他买早餐。穿着睡衣就往楼下跑。他拦着我说,干嘛去啊。小心摔着。我说,对不起,我忘了给你买早餐了。我看到他哭了。在门口,他毫无顾及地吻了我。吻得我喘不过气来。那晚,我买了老婆饼。多亲切的名字。晚上,很有意思,鸡蛋二块四一斤。我会挑鸡蛋,很新鲜的。菜场很脏,我挤在一堆中年妇女中间,挑鸡蛋。我会还价。晚餐是我做的,买一点点蘑菇。放在煮好的开水里,然后,把鸡蛋打进去,看着它沸腾。放一点点葱,还有鸡精。很香。一碗汤大约花了我们八毛钱。他喜欢吃菠菜,很便宜。一块钱一把。我会做很多样式的菠菜。比如,煮的,蒸的。他吃得很香。我看着他,就笑了。有时候,会只炒蛋炒饭。这是我的绝活,他常夸我。这个我是跟有经验的厨师学的。先放油,把米饭放进去,搅一下,放一点点的盐。然后,盛在一个大碗里。拿个小碗,打二个或三个鸡蛋,搅拌。放进味精,盐,之类的调料。搅均后。再往锅里放油。把鸡蛋放进去,用筷子搅。让鸡蛋散开。不要弄得太老。然后,把米饭和鸡蛋全倒在锅里拌。在锅里闷几分钟。然后就可以等着他回来吃了。我们用一个大碗吃。两个勺子,头对着头。笑嘻嘻的。很快乐。一碗清淡的蘑菇汤,一大碗蛋炒饭。他给我讲一些快乐的事。那段时间,我不出门,我不想花钱。家里没有电视机,什么都没有,可是,我有好多事情做,我要晒我们的被子。我喜欢晚上睡觉的时候闻到太阳的味道。像我们的爱情,很温暖,很好闻。他也喜欢闻太阳的味道。但是,他更喜欢抱着我,闻我的味道。他说,那是一个好老婆的味道。我们在十五天里,花了八十五元。他坐公车花了二十六元。早餐,三十元。中餐,我没吃。晚餐,二十九元。他发了工资,带我去逛街,他说,你想要什么呢,让我买给你。我带他去我每次买菜时经过的一个小闹区,那里有很多小摊,我指着小盒子里的一个戒指,我说,要它。那是一个只有十元钱的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