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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院0802周慧娴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师范大学海碰子文学社推荐1失重记得电影《阿甘正传》的最后一幕,阿甘送儿子上了车,一个人坐在路旁,风轻轻吹来,一片洁白轻柔的羽毛漂浮在半空中。虽然单薄的羽毛有时也会迎风而上,但始终不断下坠,最后掉入尘埃。正如阿甘跌宕起伏的人生际遇,绚烂至极,终归平淡。一如这风中飘零的羽毛,生命一旦消逝,便不再复返,似影子一般,了无分量,无论它是美丽还是残酷,这份轻或重都没有任何意义。累赘的躯体承担着厚重的人生意义——爱、责任、义务。沉甸甸的存在之重让凡夫俗子遍尝痛苦与磨难,深重与压抑,终生渴望踏进自由的门槛,向着那无拘无束,毫无负担的美妙天堂出发。只是,当人变得比空气还轻,那个灵魂出窍的躯体,最终摆脱了一切的沉重,难道不是另一种灰飞烟灭的陨落与衰亡吗?失重的时候,确实已逃离了苦难,飞往了轻盈的国度,可与此同时,你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和全部的意义。外公去世了。曾经生龙活虎的强壮躯体,瞬间被火化成一坛骨灰。直面死神冲击的悲恸与震撼,使我感觉到命运的不可预知和不可操纵。生命,究竟是什么东西?它是那么神圣,又是那么卑贱,当注定毁灭的时候,也无非是化作宇宙间的一粒尘埃。可是我们又为什么存在,生命的意义和生存的价值又是什么呢?历代哲人无数次试图探索生命的真谛,而每一次的努力都把他们不可挽回的推向了更沉重的深渊。也许存在之轻才是存在的真实境况,而存在之轻正源于存在的毫无意义和终极虚无。为什么非要赋予存在意义呢?就因为我们不愿意让这永恒轮回的世界如羽毛般轻轻飘去,了无痕迹吗?近日读昆德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若有所感。一生风流的托马斯游离在轻与重的两头。萨比娜和特蕾莎是他生活的两个极点,一边是邪恶与淫荡,一边是专一与忠诚。他一直过着轻如鸿毛的生活,只享受性,害怕说爱,因为爱需要责任,有了责任,生命就不再轻盈。他的放纵与轻浮重重地砸在了特蕾莎身上。他也感觉到重,当特丽莎离他而去,他更加肆无忌惮的寻花问柳。只是,缺少了特丽莎的他已经不再完整。当一个人无意识,不计后果地给某些人或物腾出了位置(也许是一个爱情的隐喻,也许是一种共眠的习惯),那些已经和你的音符共同合奏了生命的旋律并与你合为一体的部分离你而去时,你的残缺便已注定无法挽回。特丽莎的离去使男人瞬间失重,身上的重负突然间全部释放,他完全自由了,他可以和他的性伙伴为所欲为了。然而,这已然是太轻太轻。受过了重,便再也承受不了轻。这极度的缥缈轻盈将他彻底击倒,他感受了到妻子的痛苦。艰难的抉择过后,他要追回曾经存在的重量。自由眷恋着束缚,解脱后又急于回归。我想,这就是爱,这就是生活。我们是如此地抗拒沉重,而一旦失重我们又是如此的害怕空虚。时而追逐有力度的份量,时而寻找无负担的轻松。时而崇尚归属,时而向往自由。人啊,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像一只只摇曳的风筝,把线交给了沉重的大地,知道自己从此将被牵绊,却心甘情愿。正如渴望挣脱父母怀抱的游子,无论流浪何方,家才是最终的归宿。也正如停留在理想之彼岸的白日梦者,拥抱了轻松的幻觉后最终还是要回归沉重的现实。当远离了家乡,曾经厌烦母亲唠叨的你,是不是会无比留恋被妈妈关爱的温暖?当恋人不在你的身边,曾经的争执和纠缠是不是都温馨得让你回味?一种最深沉的爱就是这样的:平日里我们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因为它已经像呼吸一样融入了我们的生命。一呼一吸之间传递着不分不离的讯息,渐渐地变成一种习惯,一种依赖。习以为常的爱,也许被生活的琐屑蒙蔽了它的珍贵,而一旦失去,就让人像无法呼吸一样的难受。这才知道,它对我们有多么的重要,而我们也正需要这样一种沉重的爱与被爱。一切都只是因为我们身负着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而在这些轻与重之间徘徊的过程也将是生活的整个过程。轻重选择的对立与两难,构成了人类生存的基本状况。也许需要担负爱与责任的生活会比轻逸享乐的人生更有价值。那么,是选择轻还是选择重呢?每一个人的生活都能在这个哲学命题上找到印证。轻与重的界限模糊不清,甚至在轻松之中也会包含着生命的沉重。我们有时向轻试探,有时向重倾斜,而生命中的轻与重的调和,就是爱。2谁不比烟花寂寞——评论:电影《HilaryandJackie》她比烟花寂寞。诗意的,心碎的表达。繁华过后的苍凉,华丽的散落天宇,凄凉的谢幕。寂寞并不仅仅是天才的附属。都说古来圣贤皆寂寞,天才固然有着他高处不胜寒的孤寂,曲高和寡的落寞,这种无与诉说的寂寞是一般人难以企及的。但是,平凡的人也有着平凡人的寂寞和失意,那种琐屑的,平庸的,更贴近生活的近在咫尺的烦恼。无论你是伟人亦或只是常人,孤独从我们降临这世界时便将每个人紧紧包裹,直至我们幻化成风,抵达天堂。只因为,孤独是生命的本质。我不知道我的感受是否偏离了电影的应有之义。我只知道,许多现实中的人们,不属于任何一个团体,从来没有真正的融入过集体之中。而周围越是热闹,便越发的难以忍受。于是,有些人习惯了独处,幽闭家中。即使身边喧嚣,也仿佛旁若无人,过自己的内心生活。从来没有朋友,即使是亲人,亦有着难以逾越的鸿沟。孤独才是他们的朋友,他们与另一个自我为友。她比烟花寂寞。还不仅仅只是她。谁不比烟花寂寞?你是,我是,他亦是。不去理会影片情节是否真实,能拨动心弦的是悄然流淌在提琴音符中的低沉诉说,渗透指尖的是倾注灵魂的最深刻的表达。音乐是她唯一的语言,没有提琴,便不成其为她。起初提琴只是她的爱好或者是取得关注的方式,后来,提琴成了她生命的全部和所有。对她来说,失去了音乐,世界就塌了。甚至,没有了与音乐的结合,她就会失去爱情和光荣。见惯了坐无虚席的追捧,识尽了拥堵繁华,当夜色弥漫,曲终人尽的时候,所有热闹的表象便慢慢暴露出空无和虚有的本质,一如烟花在天幕昙花一现,绚烂至极后只是灰飞烟灭的幻灭之感。乱伦,也许只是她喧嚣不安的极端方式吧。她需要证明,即使没有音乐,即使没有了舞台上的辉煌,大家还是爱她的。鲜花和掌声给她戴上了天才的桂冠,却无法使她卸去厌倦和重负。外在的成功和内在的矛盾乃至精神的扭曲,造就了这样一个内外未必相符的音乐女神。不是只有天才才会寂寞的。不是的。每个人和每个人之间都隔了一个世界,没有人能够穿越和冲破,这是孤独的终极和寂寞的源泉。她和姐姐亦有隔阂,虽然她们始终感情亲密,分享一切。所以她只好通过提琴,终其一生的向人们诉说,可是个中滋味又有谁真的读懂呢?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份孤寂,自己舔好自己的伤口。终身不愈的感伤,没有人能够医治,除了自己。生命的本质,是孤独,亦是自私。当这些压抑在内心最深处的情绪触碰火花,那些长久埋藏在心中的苦闷便如火山爆发,衍生出变态的骇人听闻的言行,伤害的往往是自己可以豪不遮掩的最亲最爱的人。为什么非得这样呢?为什么?伤害最深的,往往是自己最爱的人。而每个人最爱的,其实是自己。她需要无止境的占有,以至于最后要用肉体来证明精神的不曾失去。极致的变态,疯狂的,不近人情的占有欲,使她可以向最亲的人提出无礼的要求,要和姐姐共同分享同一个丈夫!爱是无私的,因为爱需要奉献。可是,爱也是最最自私的,因为真爱需要专一。她曾经笑靥如花在天空绽放,如流星划破天际,而坠落在我心头的,是那些不能承受的生命之孤寂与沉重。舞蹈和沉醉在音乐的巅峰,游离和迷失在一场又一场的演奏会中,外人眼中遥远欣羡的她竟无法呼吸。她是一个音乐家,更是一个女人。她需要家,她需要男人的抚慰,她需要最朴实的爱。她想家,她想爱。女人最终的归宿是男人的肩膀和孩子的摇篮。所以,她想回归,她羡慕姐姐平凡却幸福的乡村生活,她相信家乡就是复乐园。上帝喜欢捉弄人类的幸福,它在赋予天才智慧的同时又给她增添了不治之症,它让平庸之辈终生追逐成功和名利而不得,又让超群之辈享誉世界后急于回归平凡的生活。究竟哪条才是属于自己的轨道呢?如果是我,我还是会选择希拉莉的生活方式。相夫教子,归隐田园,远离喧嚣和空洞的外在,踏实的活在这片土地上,厮守在丈夫和孩子身边,享受人间最真实最安全的亲情和爱情。我喜欢的是安定宁静的生活,我宁愿走一条偏僻寂静的小路,在那里踏出一条条小径,通往自由自在的家。我是一条静静流淌着的小溪,轻轻洗涤着石子和小鱼,我害怕跌荡起伏的人生,我不想成为一帘引人注目的瀑布或是奔腾的激流,我习惯了安静,安静。生命不就是应该这样子的吗,真正的平和,安宁,温暖,就像是一首低吟浅唱的小诗,淡淡的,却总在心间萦绕。因为我害怕急流过后的逆折与回旋,我害怕峰回路转不见君的惊心,更害怕,在生命的狂响曲中,在最炽热的旋律下,就在一瞬间,热烈营造的氛围戛然而止,一切终又归于平寂的孤独浮出水面。3情书(修订版)亲爱的华师:Dear,Imissyousomuch.这个月魂牵梦绕的是你,让我牵肠挂肚的是你。日日夜夜等待着你的来信,无奈杳无音信,让我肝肠寸断。你可知道,相思之苦已把我煎熬成灰,所有对你的爱化作幽怨,你的无情和冷漠让我因爱生恨,可是当我收到了你字迹清秀的录取通知书后,我对你的爱,就像那把火,重新激烈的燃烧了起来。虽然你不是大家闺秀,但你也是小家碧玉惹人怜。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你就在那灯火阑珊处,向我敞开了胸怀,这一刻,我义无反顾的决定向你奔去。原来,你就是我最终的归宿,你才是我的真爱所在。忆往昔,可笑我年少轻狂。曾经的我,没有把你放在眼里,甚至对你不屑一顾,置若罔闻。我对你的秀气和内敛之美,无动于衷,视而不见。那时,我是意气风发,朝秦暮楚,眼花缭乱,决意向比你更美更有名气的同行展开追求。啊,我终于知道了,原来一直是我自作多情,是我一厢情愿。在被他们抛弃了之后,在高考成绩590分出来之后,那个瞬间,我就毫不犹豫的作出了决定。是的,我爱的就是你。患难之时见真情,在此危急存亡之秋,正是你挽救了我。请不要恨我曾经的不专一,现在你已完全将我的心俘获。Oh,myheartbelongstoyou!我发誓,往后四年,我决不会移情别恋,我将全心全意捍卫你的尊严和荣誉。我将踏遍你的每一寸土地,我将和你一同感受彼此的呼吸,我将和你观赏每一天的落日。你是我的骄傲,为了你,我会努力地接受你的熏陶和教益。正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当我静静的凝望着你,端庄,安静,质朴,清秀。此前我从未发现你是如此的美丽动人。也许是因为你太害羞,你知道当你出现在我的眼前的时候,全世界都黯淡了,惟有你惊艳出场,使六宫粉黛颜色全无,你秋波微荡,回眸一笑百媚生,刹时间倾倒众生,而你唯一的缺点便是太完美。时光荏苒,世事难料。也许四年之后,我将踏上工作的岗位,和你告别。也许四年之后,我们仍将手牵着手共续前缘,偕手共度更长的时光。也许四年之后,我会离你而去,另寻新欢。但是,一切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曾经拥有。I"llneverforgetthatYou"remyfirstlove!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请允许我用汉乐府民歌表达我对你的爱慕:“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我将接受你的洗礼和考验。

    2009-02-06 作者:海碰子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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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学生兼职三境界

    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中文系06级1班林宗衡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师范大学海碰子文学社推荐王国维说人生有“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三境界。学生兼职也具有三层境界:“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此为第一境。“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此为第二境。“书册埋头无了日,不如抛却去寻春。”此为第三境。第一境乃勤工助学、磨砺意志。据最新调查数据显示,这些年来我国贫困大学生的比例居高不下,有相当一部分人是靠贷款完成学业的。虽然近年来国家对贫困大学生的贷、助力度不断加大,但勤工助学对于这些贫困大学生来说仍然非常必要,通过勤工助学减轻了家庭负担,缓解了经济压力。迫于现实,贫困大学生兼职的第一要务是赚钱。这不仅不是世俗的表现,反而证明了他们坚强的意志。为了完成学业,他们需要付出比别人更高的代价,而无论怎样的困难都无法阻挡他们对理想的追求。并不是所有以赚钱为第一目的而兼职的同学都是因为家庭贫困,他们的父母可能都是高薪阶层。这些同学往往是独立性比较强的,他们不想一味地花父母的钱,他们要磨砺自己的意志,要向周围的人证明他们能靠自己的双手填饱自己的肚子。无论是贫困还是富裕的大学生,他们的出发点都是好的,都值得适当提倡。当然,他们的目的不仅仅是勤工助学,但勤工助学无疑是他们的第一目的。第二境乃投身实践,提高能力。有诗云:“十有九人堪白目,百无一用是书生。”这种评价虽令人不舒服,但我们不能不承认这种情况确实存在。古代人称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当代戏之为“软骨”。在人们的眼中,大学生眼高手低、色厉内荏,表面上似乎像点模样,但一碰就软。他们最擅长的是榨取父母的血汗,其次是自大兼自卑,而其他一无是处。兼职,给他们改变自身的形象提供了契机与平台。他们轰轰烈烈地兼职,热情高涨地投身实践,相信能用书生的双手撑起湛蓝的天空,向世人证明他们不是“垮掉的一代”!实践,是就业的砝码。随着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化,用人单位对人才的要求不仅局限于文凭,更注重个人能力。这个现实也迫使部分大学生为了积累经验,增加就业筹码而进行兼职。而事实也证明,只有将所学知识付诸于实践,才能将知识转化为自身的能力。当然,选择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兼职岗位,更有利于工作经验的积累,更能提高能力,更能增加就业筹码的重量。第三境乃体验生活,品味人生。“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此源头不仅仅是书本,更重要的是社会,是人生。但我们也不能把目光局限于对源头活水的“获得”,更要学会品味活水。品味是获得的更高层次,我们要在得到物质本身的同时也体验到物质的灵魂,或者说体验物质的灵魂才是我们的第一目的。部分同学的兼职就是纯粹想体验生活,至于赚钱与否,积累了经验与否都退到次要的位置,只不过在体验的过程中他们也收获了金钱积累了经验。通过兼职,他们接触了社会不同阶层的不同的人,目睹了不同地方的不同的事,欣赏了不同区域的不同风景,体验了不同心境的不同感受。自然百态,人生百味,在他们心中基本有了一个答案。这样的兼职目的超越了金钱,也超越了直接的社会功利,而直达内在的灵魂,是与精神的一种对话。兼职三境界是三位一体的,不能太过于清晰地划清界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根据兼职的第一目的我们基本可以有了一个划定的标准。在兼职的过程中,能融合三者才是最实际的。当然,我们是学生,我们的目的是学习,兼职只是为了学习得更好的一种手段。因此,我们要理性地对待冷静地选择,不要本末倒置,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2009-02-06 作者:海碰子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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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中文系06级2班郑载望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师范大学海碰子文学社推荐高岭屯里连猪也跑得飞快。河南人王大芽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出来闯天下。那时王大芽的身子骨虽然硬朗,可由于吃多了糠米人也一天到晚地发蔫。王大芽的父亲从王大芽懂事起就一直卧病在床浑身浮肿。老人家在某一天夜里突然来了力气。自己摸下床来爬到儿子的地铺跟前。撩起肿得冒泡的大脚就狠狠地往王大芽后脑勺招呼。王大芽彼时正打着呼噜,正把两片肺里的二氧化碳压挤得哗啦啦作响。突然挨了父亲一脚,醒了。“你丫的小子给我滚到外面混去。家里的糠米养老子一个人都不够。老子养了你丫的这么大了难道还要来跟老子抢米!”父亲的下巴抖起来松松垮垮像脱了臼。话,王大芽都听明白了。王大芽很想让父亲的下巴真的脱臼。王大芽侧过头来继续躺着。后脑勺马上又挨了一脚。这是父亲的脚。王大芽恶狠狠地哼了句话便起身跑到屋外。跑到茫茫的夜色里。这一夜王大芽的大脚丫子一直没闲着。大芽从来没有想到自己原来这么能跑。平时整天整天地躺在竹床里都觉得上气不接下去。现在都几千几万米里了还想跑。大芽心里憋着一股快活劲儿想对着沿途包抄过来的黑夜大喊大叫,于是他真的对着满天的星星乱喊乱叫。夜色潮水一般褪得一干二净。王大芽醒来的时候对自己说这是个梦,和以前梦见女人梦见五花肉完全是一回事。大芽很快看到了冒泡的大脚丫子,脊梁骨开始阵阵发凉。他想起了父亲抖动的下巴,一会又想不起来了。王大芽脚下的泥巴相当蓬松,脚丫子上的水泡有些被蹭破了,黄色的汁水杂在泥巴里开成一朵朵好看的黄色小花。大芽后来才知道这片土地的肥力在高岭屯里是数一数二的。当地有不少浑身长膘的壮汉都看上了这片插根木片就能长树的好地皮。但是不论有没有长膘,高岭屯的汉子都没敢往高老炮的地里瞄上第二眼。高老炮是当地的世家。高岭屯屯子不大壮丁不多却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声名在外。方圆人家都知道从高岭屯走出来的无论男女无论老幼都长着一双飞毛腿。而在这许许多多的飞毛腿中又数姓高的飞起来最放肆。屯里蹲在门槛上抽麻袋烟的老头子一谈起高家的飞毛腿就眉飞色舞没完没了。那些神秘的事迹让高家的人自己也信以为真。王大芽当然不认识高老炮。高老炮也不见得瞧得起王大芽。反正当高老炮摸完地里的苗子刚直起腰的那一刻,王大芽正在用脚丫子揉碎那几片刚刚拔出来的苗子。王大芽的想法很简单,他想榨出些碧绿碧绿的汁水来敷敷冒泡的脚丫子。这土方子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听父亲说过,那时父亲是否也被爷爷狠狠踢了一脚然后赶出一脚丫子的泡泡?大芽一边揉那苗子一边仔细而虔诚地论证自己的想法。高老炮恼了。高岭屯里竟然有副脚丫子在揉高家的苗子,而这副脚丫子看起来上下是泡,一看就不是高岭屯出产的正宗。高老炮盯着王大芽那副大脚丫子,眼睛红红的。老炮身边的狼狗也死死盯着王大芽的大脚丫子,狗嘴里嗷嗷。老炮知道身边这只畜牲血着性子想为高家立功。他朝王大芽处努努嘴,也轻轻嗷嗷了几声,狼狗便拨开苗子伏了过去。王大芽开始耐心地给自己敷药。大芽很有计划地挑破一个又一个的泡泡。每挑破一个大芽就狠狠地喘口气,再敷上碧绿碧绿的汁水。渐渐地大芽觉得自己喘起来呼呼哼哼像头狼狗。大芽想自己是个男人喘起气来却像条狗,这实在太不像话。大芽索性不挑泡泡不喘气了。可呼呼哼哼的调子反而越来越重了。大芽想想不对劲,抬起脑袋马上看到伏在苗子丛里的狼狗离他已经不到十米。这时高老炮又急促地嗷嗷了几声,狼狗便撒开狗腿子垂着涎水朝大芽扑来。大芽脑子轰地一声便失去了思考能力。本能告诉大芽要跑,不跑就死。于是大芽开始跑,起初是爬,手脚并用使劲地向后刨土。跟着滚,脑袋和屁股轮流向前翻滚。等到闻到了一股浓浓的狗燥味大芽才想起父亲还给他生了一副大脚丫子。王大芽就这样开始他一天之内的二度狂奔。风从四面八方包抄大芽和他身后的狼狗。好几次冒腥气的舌头都已经舔到大芽那沾着草屑的屁股。大芽没敢回头,他知道一回头就会被狼狗扑倒。嗷嗷声一直在身后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阳关很好很暖,大芽脑袋上一层层的盐花缓慢而优雅地抖落在大脚丫子后面。大芽猜测脚后跟一直绵延着一条发亮的带子,这条带子的一头系着自己冒泡而发红的脚脖子,另一头没有狼狗,似乎也系着一个脚脖子,这个脚脖子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都要精致而无力。大芽脑子里有隆隆的巨响在不断往深处推进。看不真切的带子和听不明白的隆隆让大芽渐渐进入一种虚幻的境地,后来大芽有时瞄到一只温顺的畜牲蹲在一旁摇它硬而挺的狗尾巴,眼睛和耳朵就开始作用出类似的遥远的回忆,往往那当儿气势很盛的大芽摸摸自己的脚脖子,就木头一桩不会说话了。这是后来。大芽最后究竟是被狼狗扑倒了,还是自己一头栽倒了,大芽自己记不分明了。闭上眼睛之前,大芽看到已经无影无踪的星星再次满天乱跑。多年以后,大芽睁开眼睛后往往会有种幻觉,好像回到过去,头顶上的天花板不断上升,像一块巨大的冰来不及融化,啪一声裂开,飞快地跑出一个青白浅纹的大花碗,碗底凹下的部分盛满了水,有条白色的鱼来回摆动尾巴,沿周边游了一圈又一圈。大芽盖上被子,再掀开,依然是白晃晃的天花板。再横开大手,碰到旁边一个东西,轻轻扭动了两下,是个活物,被子的另一头洒开一头乱发,是个陌生的女人。大芽明白了,喘口大气,拿起窈窕的杯子一咕噜喝了,像当年追他的畜牲,一口扑向身边的活物。当年那只畜牲确实追上了大芽,也咬了大芽。大芽腿肚子上一口铜钱大的伤疤,让那段历史的起点充满凶险,但很真实。大芽醒来后看到出现在大芽以后无数个早晨的幻觉,一个大花碗举得很高很高,碗底凹下的部分没有盛一滴水,也没有白色的鱼在摆动尾巴,一只光溜溜的手腕护住碗底,腕和掌的接合处像千里沃地,微微曲张的蓝色静脉是大水渠,大红的血液在里面呼啦啦涌动,由低到高,涌向另一个神秘而美丽的高原。跟这只手腕比起来,高老炮那几亩烂地皮又算老几。顶多是个倒驴粪蛋蛋的臭水沟。大芽看得眼发直,那只手腕倒没留意到,从碗底一路往上滑,滑过陌生的屋顶,滑上一个陌生的脸。大芽眼珠子一下子撑住眼眶,那把脸,是大芽一生最陌生的美丽。“吃药啊。你这,看啥,有啥好看?”声音不甜,也不美。多年以后,大芽从书中读到,有教养的女娃说话都轻声轻气,蚊子憋出来的声音还嫌太吵,那叫娇气,按城里大爷的说法,越娇气越金贵。再后来,大芽眼里金贵的东西多了,才慢慢发现,上品的金贵往往一般的很,一个素白的瓷,一册古旧的书皮子,要价上千上万,那叫金贵,东西和名字搭不上调,唤作宝贝就靠谱多了。眼前这手,宝贝得很,这人,就称得上金贵了。话里带一两点刻意的轻佻,分明是有些经历,但那脸,却如初生。大芽接过碗,咕噜一声喝了。嘴里不觉得有啥,脚上却慢慢有了疼的感觉。起初是一丝,沿大腿慢慢往上爬,就成群结队的疼了,火辣辣。大芽觉得不对劲,坐起身掀开被子一看,好样的,右边小腿约莫一公分的肉没了,估计在那畜牲肚子里,过了一夜,说不定在臭烘烘的地里了。大芽想起那只畜牲,在脑子里一点点勾勒畜牲的轮廓,心里没一点恨。高岭屯的金贵又发话了。“那肉是我们三宝啃去的,没啥,歇几天就好了。”大芽心里觉得有点委屈,但听眼前金贵这话,心下也舒坦些,就拿起眼继续肆无忌惮地往金贵身上凑,金贵也没扭捏,脸上很是坦然,三宝欠大芽的债,金贵用眉来眼去替它还了。当初高老炮放出三宝时,心里只是想着吓吓大芽,没想一口把这条汉字咬倒了。老炮半是慌,半是得意,这条苗子还嫩,一口就被自己的三宝放倒了,虽然自己现在这把身子骨不太行,三宝是自己的,三宝放倒了大芽,也就是老炮自己放倒了大芽。这么想时,老炮不禁拍拍自己的小腿,那处一团团的肉早就卸了,搭拉成一个口袋,惨不忍睹。老炮掀开帘子往里屋走,去看三宝和自己的战利品,心里乐呵呵。帘子一掀开,老炮就不乐意了。这条一口就被三宝放倒的苗子,融化在自己的闺女怀里,正欢快地成长哩。“二灰,干啥哩,给我站一边去。三宝饿啦,喂它去!”二灰回过神,看老炮一脸的麻子正噼噼啪啪作响,吓得话也不敢应了。一扭头就钻帘子外去了。大芽想,原来这金贵叫二灰。当时的金贵觉得这名字好,踏实好记,老炮生的不分男女都单名一个灰字,灰字前面再添个一二三四,一窝炮灰全有了次序,大芽觉得老炮真是高明。许多年后,大芽改革开放了,不嫌老炮,不嫌金贵,就嫌二灰这名字难听,几次三番想,如果重新遇上老炮和二灰,一定要让老炮给二灰改名。大芽很快给一巴掌打回来了。这巴掌和前天父亲那一巴掌,有着本质的不同。父亲的巴掌沉,猛,来势很大,落到脸上,却很温柔。老炮这一巴掌可是货真价实的一下,大芽的头都差点扎进脖子去了。大芽抬头看了老炮脸上的纵横交错,这把脸和二灰没一点像,却酷似父亲。大芽火一下子窜了上来,想扑上去。又缩回来,痉挛地掀开帘子,往屋外跑。大芽拖起残缺的小腿和陌生的二灰,离开了高岭屯,开始跑呀跑,一直爬到世纪末去了。

    2009-06-27 作者:海碰子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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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magine(中:夏菁的爱情)

    ——文学院06级汉语言文学3班罗思娜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师范大学海碰子文学社推荐夏菁的爱情暗红色的窗幔已经被太阳晒得让人感觉热气在蒸腾了,夏菁抱着蓝色格子的被子躺在床上,窗幔通过细小的缝隙透过一缕一缕阳光的味道,一种类似于二十四味的味道。夏菁早已经醒了,她慢慢地爬起来,刷牙洗脸,抱着一摞书出门。夏菁已经高三了,高三的生活紧张得不是人过的。她刚走到校门口就远远望见像曾志伟一样矮矮肥肥的级长站在4号楼旁边,盯着一个又一个学生气喘吁吁地往上爬,那模样简直像拿破仑俯瞰他的投降者。夏菁看了看表,离七点还有三分钟,147级阶梯。她知道级长也在盯着她,不过老熟人了,级长不会为难她的,他从初中开始就是夏菁的级长兼政治老师,一直对夏菁都是疼爱有加,夏菁还是一直都很怕他那种伪善的笑,总觉得那堆肥嘟嘟的笑脸中会突然冒出一根针来。这个学校夏菁差不多读了六年了,从初中到高中,看着学校一点一点地改变,也发现它已经渐行渐远。学校是延山而建的,以前的石阶上面布满了青苔,被岁月打磨得很光滑,现在全部换成了新的石阶,白白的,把以前的苍伤生生地剥夺了去;以前校道两旁有两排高大的树,一进校门很有“曲径通幽”的感觉,现在校道两旁是两从矮矮的绿化树,一进校门就一览无遗,就是因为这样夏菁才会那么快就感受到级长的余光。夏菁走到级长的眼皮底下了,她低着头假装赶时间,但还是被级长逮住了。“夏菁,夏菁,你先过来,我想跟你谈谈!”级长向夏菁招手,脸上的神情蒙上了一层假惺惺的悲伤。“级长,早上好呀,请问有什么事吗?”夏菁还是很礼貌地跟这个老朋友讲话。“夏菁,我带了你那么多年,我知道你一直成绩都很优秀,但是最近怎么了?有什么心事不妨告诉我啊。”级长拍拍胸脯,好像在证明他是夏菁最忠实的朋友。“我好像听说你在谈恋爱,我一直不敢相信,你怎么可能会这么傻呢?你不会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的,哈哈……”“级长,对呀,我不会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的,如果没什么事我还是先去上课了!”夏菁不想跟他说话,她觉得他很可笑,在那里表白一样地赞赏她,其实他是在安慰自己:他培养的学生可以如愿以偿地达到学校规定的指标的。夏菁确确实实是谈恋爱了,她的男朋友叫张珂,他们从六年级做笔友开始就认识了,但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是夏菁接高一新同学时。夏菁接过他的通知书,“张珂!”她几乎尖叫起来,她简直不敢相信,生活在两个城市既熟悉又陌生的人会在这里见面。“同学,请问在哪登记的?”张珂很不耐烦地对夏菁说。夏菁愣了一愣,拖着他的行李箱往登记处走去。张珂一路上没有和夏菁说话,夏菁偷看了他一眼,酷酷的,但是身上散发着一股很自然的阳光的味道,这种味道让夏菁感到很熟悉,似乎在哪里闻过但又想不起来。夏菁有自己的生活,张珂也有自己的生活,虽然夏菁知道他就是那个张珂,张珂也知道她也是那个夏菁,但是笔友又算得了什么,跟陌生人没有什么区别,甚至因为以前是笔友,两个人的隔膜比男女之别还要加多一层。高二分班后,见面的机会更少了,也省了不少尴尬。“嘿,夏菁!”张珂突然冒出来,那张笑脸像阳光一样灿烂。夏菁一时没反应过来,呆呆地点点头,朝他笑了笑。她不敢相信平时酷酷的张珂会跟她打招呼。“夏菁,考考你,你知道泰山有多少级阶梯吗?”夏菁摇摇头,继续爬学校的阶梯,她已经记不起来是第几次爬这些阶梯了。“6290级”“62…6290级?”夏菁瞪大眼睛,气喘吁吁地望着张珂。“对呀,你没发现其实我们每天都在登泰山的吗?我数过,从校道到4号楼是147级,每天六个来回,七天就可以完成泰山之梯了!”夏菁很惊讶张珂会跟她说话,更惊讶张珂怎么会如此聪明,原来学校的阶梯可以和泰山相比的呀。七天走一趟泰山,夏菁埋头走了六年,也不知道这样走是为了什么,她也第一次发现原来做学生跟红军长征一样艰难。最后快要进课室时张珂递给夏菁一张纸条“哦,对了,夏菁,这是我的电话号码:13719870530,后面八位数是我的出生日期,心理咨询热线,24小时开机,有事可以找我,呵呵……”夏菁随手把纸条塞到一本书里。她并不是不在乎,她只是不想在张珂面前表现出来,她已经习惯冷冷地对待一切。两年没有和张珂说过一句话更多的是夏菁的错,她一看到张珂在前面就绕道,她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种尴尬。窗外的路灯静静地固守着寂寞,黯淡的光线轻轻地撒下来,可以看见灰尘在里面飞舞、欢唱,没有观众只有投入。夏菁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还没睡着,她脑海里老是出现张珂像阳光一样灿烂的笑脸。她爬起来一本书一本书地找那张纸条,她不明白为什么此刻她会如此地心急如焚。找遍所有的书都没有,或许那本书根本就没有带回来,她瘫坐在地上,望着窗外的路灯,一个人,如同尘埃一样渺小。坐了一会,她突然跳了起来,翻箱倒柜地找她以前的书信,她记得他说过他的手机号码后面八位数是他的出生日期,以前在写信的时候他曾经告诉过她生日的。那一堆书信散发出一阵腐朽的味道,夏菁很兴奋,一封信一封信地找,“啊!1987年5月30日!”夏菁心里喊了一声。她看了看看手机,“1:05”了,不知道他是不是如他所说24小时开机,不知道他是否真的在等她。她还是轻轻地按下了他的手机号码,她愿意相信这是真的。“你知道我在等你吗?如果你真的在乎我,没有理由,没有原因……”手机的一头传来张洪量的《你知道我在等你吗》的手机铃声。“喂,夏菁,是你吗?夏菁,说话呀,我知道是你!”张珂很激动。“张珂,是我!”夏菁的声音很好听,不是很甜,但是很有厚重感。“夏菁,我知道你会打电话来的,我感受得到!”“怎么感受到的?”“你的眼神告诉我的呀,一双既忧郁又美丽的眼神。你别看我平时酷酷的,其实我能看透人的心思,24小时心理热线嘛,呵呵……你平时应该不喜欢体育的吧,都没见你去过运动场的,那你喜欢什么的呀?”“摇滚”“摇滚?真看不出来,怎么会喜欢摇滚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它更贴近我的内心吧!我最喜欢的是Beatles的《imagine》,我喜欢它的歌词。”……天的肚子已经开始发白了,夏菁和张珂好像多年没见的好朋友一样有永远也说不完的话。“夏菁,知道我的手机铃声是谁的歌吗?”“知道啊,张洪量的《你知道我在等你吗》,怎么了?”“你知道我在等你吗?夏菁!以前没有跟你说话,不是因为我讨厌你或者不在乎你,只是我怕我跟你的关系像玻璃一样易碎。从见到你的那一天起,我就觉得你是一个神秘的迷宫,你知道吗?我现在已经彻底无法走出来了,我爱你!夏菁,做我的女朋友好吗?”夏菁在电话上停留了几分钟,打了个哈欠说:“张珂,我要睡觉了,等一下还要上课呢,以后再说吧”,夏菁就把电话挂了。夏菁什么也没想倒头就睡。早上还是七点到校,晚上还是十一点才到家,高三的生活是赶着来过的。一个星期了,夏菁没有和张珂联系,手机一直都是关机的。张珂经常在她教室外面看着她,她一直都在埋头做题,一眼都没有回过头来看张珂。星期天,夏菁突然对爸爸说“爸,我想去住宿,高三的生活比较紧,时间都不怎么够用了,我跟学校的老师说好了,还有空床位,他叫我直接搬过去就可以了。”爸点点头,“这样也比较好,不用跑来跑去的,怪辛苦的了!好,你搬过去吧,不习惯再说。”夏菁在家一直都是个乖乖女,家里人对她很放心,她无论哪一方面都不需要家里人操心。她捡了几件校服、睡衣、内衣裤,几本杂志,就跟家里人道别了,“妈,有什么事打我手机,我走了!其他东西家里的带去也不合适,我还要重新买过。”“好,想什么吃也打电话给我,我给你送过去,在学校里要注意身体,多吃点肉、蛋、牛奶……”“知道了,妈,再见!”夏菁随手关上了门,平时跟妈妈很少交流,听着这些话让夏菁觉得很不舒服,她知道,妈是爱着她的,其他人也是。夏菁买了枕头、被子、席子,并没有往学校宿舍走去,而是来到学校附近的一家租房处,她打听过张珂隔壁还有一间空房。张珂他住不习惯宿舍,高一就在那住了。夏菁付了订金,打开自己的房门,窗帘是暗红色的,夏菁喜欢这个颜色,采光也好,窗下是学校的花园,虽然蚊子多一点,但是不碍事。夏菁,放下东西,关上门,轻轻地敲张珂的门,夏菁知道张珂一定在里面,今天是星期天,高三学生不用集训,他也没什么地方去。张珂打开门,看着夏菁,他简直不敢相信夏菁会出现在这里“夏菁?怎么你会在这?快点进来吧!”张珂光着膀子,穿着一条短裤,头发也没有梳,一副很随意的样子。“我搬到你隔壁房间啦,就是要给你个惊喜,不行呀?”夏菁边说边走进张珂的房间,房间没什么东西,还算整洁,床单是天蓝色的,上面有很多小碎花。房间还有一种夏菁熟悉的味道,浓重的烟味,夏菁断定张珂肯定是刚吸过烟。“你刚吸过烟?”“嗯,不好意思,可能你会不喜欢。”“没事,我喜欢!”夏菁看了看桌子,上面放着一副乒乓球拍,夏菁拿起球拍看了看。“这就是跟你一起打拼多年的球拍吧?跟二三十块的没什么区别的。”“嗬,区别可大了。“说到他的强项张珂兴奋起来,“这是日本的Butterfly,中间的那块木是含碳的,二三十块的没有,打起来手感不一样。”“原来这么有学问的?这样吧,以后让你做我师傅,教我打乒乓球,我在电视上看到王励勤,马林他们打得特帅的。”夏菁拿着球拍比划了一下。“什么做你师傅?你要拜师!呵呵……”张珂看着夏菁神气的样子很搞笑,但是很可爱。夏菁对张珂的房间充满了好奇感,在他宿舍不停地转,摸摸这个,又摸摸那个。张珂靠着墙默默地看着她,夏菁真是可爱得让人心疼,她就像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永远都需要别人来呵护她。她知道怎么佯装幸福,所以在别人面前都是独立的,越是独立她就越孤单,她已经习惯了像动物一样默默地跑到山洞,慢慢舔舐自己的悲伤,或者像《屋顶上的孩子》一样,从屋顶坠落下来,没有发出一声叫喊。夏菁走到张珂前,张珂情不自禁地一把览住夏菁的腰,紧紧地抱着她。夏菁没有挣扎,她觉得全身瘫软了,她全身颤抖着,抱着张珂在抽泣,她太要强了。无论面对谁,她都以一个强者的姿态出现,即使在家里她也是这样,从没有人踏足过她的内心世界,别人都说她孤傲,可是夏菁偏偏在张珂面前败下阵来,或许夏菁是爱张珂的。张珂轻轻地吻她的眼泪,吞下夏菁苦涩的泪,如同品尝她的悲伤一样。他用彩色铅笔填充夏菁的天空,画下一道彩虹,汲干夏菁的眼泪,从此不再悲伤,不再流泪。夏菁从张珂身上感觉到一种很厚实的力量,她喜欢他,她也喜欢他身上的味道,那种味道能让夏菁联想到安全感之类的东西。夏菁曾经尝试过吸烟,她爱看烟雾袅袅地飘散,透过烟雾看这个世界,世界反而更清晰。她不常抽,只是玩玩而已,烟味天生是属于男人,不属于她。夏菁很享受这种生活,她每天和张珂一起吃饭,一起从学校回来,一起看书,基本上除了睡在一起外,什么都在一起。她珍惜这种单纯的小幸福,他就在她的左边,她就在他的右边,一起看守她可贵的孤独。夏菁头痛时,张珂还会抱着夏菁,轻轻地唱歌给她听,她最喜欢听张珂唱许巍的《旅行》,没有伤感只有唯美,风铃声如天籁,在城市的寂静处,一切喧嚣都走远。听着听着夏菁就会睡着,就像以前爷爷讲老虎姐的故事夏菁睡得很甜一样。在男人的怀里睡着是女人特有的权利和幸福。阳光透过暗红色窗幔,夏菁已经闻到那股阳光的味道了,她抱着蓝色格子的被子,闭着眼睛想了很久。最后她慢慢地爬起床来,三分钟爬完147级阶梯,遇上级长的苦口婆心,夏菁明白,再怎么样,最后她都是不会让级长失望的。为别人而活着或许是一种规律,谁也逃不脱的命。

    2009-06-26 作者:海碰子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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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28页,文章11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