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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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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情

    文学院中文系06级1班林宗衡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师范大学海碰子文学社推荐当家乡的渔火燃起广州霓虹在闪烁珠江的夜景美得只剩下惆怅家门前的大海梦回依约静谧得只听到沙滩的呓语母亲坐在床头久久端详我儿时的相片我的胡须催白了母亲的头发院子里的菠萝蜜早已熟了吧也许正飘着香今晚逃离繁华的月光是否缠绵于乡间小道?

    2009-07-05 作者:海碰子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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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中文系06级2班郑载望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师范大学海碰子文学社推荐高岭屯里连猪也跑得飞快。河南人王大芽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出来闯天下。那时王大芽的身子骨虽然硬朗,可由于吃多了糠米人也一天到晚地发蔫。王大芽的父亲从王大芽懂事起就一直卧病在床浑身浮肿。老人家在某一天夜里突然来了力气。自己摸下床来爬到儿子的地铺跟前。撩起肿得冒泡的大脚就狠狠地往王大芽后脑勺招呼。王大芽彼时正打着呼噜,正把两片肺里的二氧化碳压挤得哗啦啦作响。突然挨了父亲一脚,醒了。“你丫的小子给我滚到外面混去。家里的糠米养老子一个人都不够。老子养了你丫的这么大了难道还要来跟老子抢米!”父亲的下巴抖起来松松垮垮像脱了臼。话,王大芽都听明白了。王大芽很想让父亲的下巴真的脱臼。王大芽侧过头来继续躺着。后脑勺马上又挨了一脚。这是父亲的脚。王大芽恶狠狠地哼了句话便起身跑到屋外。跑到茫茫的夜色里。这一夜王大芽的大脚丫子一直没闲着。大芽从来没有想到自己原来这么能跑。平时整天整天地躺在竹床里都觉得上气不接下去。现在都几千几万米里了还想跑。大芽心里憋着一股快活劲儿想对着沿途包抄过来的黑夜大喊大叫,于是他真的对着满天的星星乱喊乱叫。夜色潮水一般褪得一干二净。王大芽醒来的时候对自己说这是个梦,和以前梦见女人梦见五花肉完全是一回事。大芽很快看到了冒泡的大脚丫子,脊梁骨开始阵阵发凉。他想起了父亲抖动的下巴,一会又想不起来了。王大芽脚下的泥巴相当蓬松,脚丫子上的水泡有些被蹭破了,黄色的汁水杂在泥巴里开成一朵朵好看的黄色小花。大芽后来才知道这片土地的肥力在高岭屯里是数一数二的。当地有不少浑身长膘的壮汉都看上了这片插根木片就能长树的好地皮。但是不论有没有长膘,高岭屯的汉子都没敢往高老炮的地里瞄上第二眼。高老炮是当地的世家。高岭屯屯子不大壮丁不多却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声名在外。方圆人家都知道从高岭屯走出来的无论男女无论老幼都长着一双飞毛腿。而在这许许多多的飞毛腿中又数姓高的飞起来最放肆。屯里蹲在门槛上抽麻袋烟的老头子一谈起高家的飞毛腿就眉飞色舞没完没了。那些神秘的事迹让高家的人自己也信以为真。王大芽当然不认识高老炮。高老炮也不见得瞧得起王大芽。反正当高老炮摸完地里的苗子刚直起腰的那一刻,王大芽正在用脚丫子揉碎那几片刚刚拔出来的苗子。王大芽的想法很简单,他想榨出些碧绿碧绿的汁水来敷敷冒泡的脚丫子。这土方子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听父亲说过,那时父亲是否也被爷爷狠狠踢了一脚然后赶出一脚丫子的泡泡?大芽一边揉那苗子一边仔细而虔诚地论证自己的想法。高老炮恼了。高岭屯里竟然有副脚丫子在揉高家的苗子,而这副脚丫子看起来上下是泡,一看就不是高岭屯出产的正宗。高老炮盯着王大芽那副大脚丫子,眼睛红红的。老炮身边的狼狗也死死盯着王大芽的大脚丫子,狗嘴里嗷嗷。老炮知道身边这只畜牲血着性子想为高家立功。他朝王大芽处努努嘴,也轻轻嗷嗷了几声,狼狗便拨开苗子伏了过去。王大芽开始耐心地给自己敷药。大芽很有计划地挑破一个又一个的泡泡。每挑破一个大芽就狠狠地喘口气,再敷上碧绿碧绿的汁水。渐渐地大芽觉得自己喘起来呼呼哼哼像头狼狗。大芽想自己是个男人喘起气来却像条狗,这实在太不像话。大芽索性不挑泡泡不喘气了。可呼呼哼哼的调子反而越来越重了。大芽想想不对劲,抬起脑袋马上看到伏在苗子丛里的狼狗离他已经不到十米。这时高老炮又急促地嗷嗷了几声,狼狗便撒开狗腿子垂着涎水朝大芽扑来。大芽脑子轰地一声便失去了思考能力。本能告诉大芽要跑,不跑就死。于是大芽开始跑,起初是爬,手脚并用使劲地向后刨土。跟着滚,脑袋和屁股轮流向前翻滚。等到闻到了一股浓浓的狗燥味大芽才想起父亲还给他生了一副大脚丫子。王大芽就这样开始他一天之内的二度狂奔。风从四面八方包抄大芽和他身后的狼狗。好几次冒腥气的舌头都已经舔到大芽那沾着草屑的屁股。大芽没敢回头,他知道一回头就会被狼狗扑倒。嗷嗷声一直在身后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阳关很好很暖,大芽脑袋上一层层的盐花缓慢而优雅地抖落在大脚丫子后面。大芽猜测脚后跟一直绵延着一条发亮的带子,这条带子的一头系着自己冒泡而发红的脚脖子,另一头没有狼狗,似乎也系着一个脚脖子,这个脚脖子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都要精致而无力。大芽脑子里有隆隆的巨响在不断往深处推进。看不真切的带子和听不明白的隆隆让大芽渐渐进入一种虚幻的境地,后来大芽有时瞄到一只温顺的畜牲蹲在一旁摇它硬而挺的狗尾巴,眼睛和耳朵就开始作用出类似的遥远的回忆,往往那当儿气势很盛的大芽摸摸自己的脚脖子,就木头一桩不会说话了。这是后来。大芽最后究竟是被狼狗扑倒了,还是自己一头栽倒了,大芽自己记不分明了。闭上眼睛之前,大芽看到已经无影无踪的星星再次满天乱跑。多年以后,大芽睁开眼睛后往往会有种幻觉,好像回到过去,头顶上的天花板不断上升,像一块巨大的冰来不及融化,啪一声裂开,飞快地跑出一个青白浅纹的大花碗,碗底凹下的部分盛满了水,有条白色的鱼来回摆动尾巴,沿周边游了一圈又一圈。大芽盖上被子,再掀开,依然是白晃晃的天花板。再横开大手,碰到旁边一个东西,轻轻扭动了两下,是个活物,被子的另一头洒开一头乱发,是个陌生的女人。大芽明白了,喘口大气,拿起窈窕的杯子一咕噜喝了,像当年追他的畜牲,一口扑向身边的活物。当年那只畜牲确实追上了大芽,也咬了大芽。大芽腿肚子上一口铜钱大的伤疤,让那段历史的起点充满凶险,但很真实。大芽醒来后看到出现在大芽以后无数个早晨的幻觉,一个大花碗举得很高很高,碗底凹下的部分没有盛一滴水,也没有白色的鱼在摆动尾巴,一只光溜溜的手腕护住碗底,腕和掌的接合处像千里沃地,微微曲张的蓝色静脉是大水渠,大红的血液在里面呼啦啦涌动,由低到高,涌向另一个神秘而美丽的高原。跟这只手腕比起来,高老炮那几亩烂地皮又算老几。顶多是个倒驴粪蛋蛋的臭水沟。大芽看得眼发直,那只手腕倒没留意到,从碗底一路往上滑,滑过陌生的屋顶,滑上一个陌生的脸。大芽眼珠子一下子撑住眼眶,那把脸,是大芽一生最陌生的美丽。“吃药啊。你这,看啥,有啥好看?”声音不甜,也不美。多年以后,大芽从书中读到,有教养的女娃说话都轻声轻气,蚊子憋出来的声音还嫌太吵,那叫娇气,按城里大爷的说法,越娇气越金贵。再后来,大芽眼里金贵的东西多了,才慢慢发现,上品的金贵往往一般的很,一个素白的瓷,一册古旧的书皮子,要价上千上万,那叫金贵,东西和名字搭不上调,唤作宝贝就靠谱多了。眼前这手,宝贝得很,这人,就称得上金贵了。话里带一两点刻意的轻佻,分明是有些经历,但那脸,却如初生。大芽接过碗,咕噜一声喝了。嘴里不觉得有啥,脚上却慢慢有了疼的感觉。起初是一丝,沿大腿慢慢往上爬,就成群结队的疼了,火辣辣。大芽觉得不对劲,坐起身掀开被子一看,好样的,右边小腿约莫一公分的肉没了,估计在那畜牲肚子里,过了一夜,说不定在臭烘烘的地里了。大芽想起那只畜牲,在脑子里一点点勾勒畜牲的轮廓,心里没一点恨。高岭屯的金贵又发话了。“那肉是我们三宝啃去的,没啥,歇几天就好了。”大芽心里觉得有点委屈,但听眼前金贵这话,心下也舒坦些,就拿起眼继续肆无忌惮地往金贵身上凑,金贵也没扭捏,脸上很是坦然,三宝欠大芽的债,金贵用眉来眼去替它还了。当初高老炮放出三宝时,心里只是想着吓吓大芽,没想一口把这条汉字咬倒了。老炮半是慌,半是得意,这条苗子还嫩,一口就被自己的三宝放倒了,虽然自己现在这把身子骨不太行,三宝是自己的,三宝放倒了大芽,也就是老炮自己放倒了大芽。这么想时,老炮不禁拍拍自己的小腿,那处一团团的肉早就卸了,搭拉成一个口袋,惨不忍睹。老炮掀开帘子往里屋走,去看三宝和自己的战利品,心里乐呵呵。帘子一掀开,老炮就不乐意了。这条一口就被三宝放倒的苗子,融化在自己的闺女怀里,正欢快地成长哩。“二灰,干啥哩,给我站一边去。三宝饿啦,喂它去!”二灰回过神,看老炮一脸的麻子正噼噼啪啪作响,吓得话也不敢应了。一扭头就钻帘子外去了。大芽想,原来这金贵叫二灰。当时的金贵觉得这名字好,踏实好记,老炮生的不分男女都单名一个灰字,灰字前面再添个一二三四,一窝炮灰全有了次序,大芽觉得老炮真是高明。许多年后,大芽改革开放了,不嫌老炮,不嫌金贵,就嫌二灰这名字难听,几次三番想,如果重新遇上老炮和二灰,一定要让老炮给二灰改名。大芽很快给一巴掌打回来了。这巴掌和前天父亲那一巴掌,有着本质的不同。父亲的巴掌沉,猛,来势很大,落到脸上,却很温柔。老炮这一巴掌可是货真价实的一下,大芽的头都差点扎进脖子去了。大芽抬头看了老炮脸上的纵横交错,这把脸和二灰没一点像,却酷似父亲。大芽火一下子窜了上来,想扑上去。又缩回来,痉挛地掀开帘子,往屋外跑。大芽拖起残缺的小腿和陌生的二灰,离开了高岭屯,开始跑呀跑,一直爬到世纪末去了。

    2009-06-27 作者:海碰子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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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游(12,完)

    (十九)早晨昏黄的路灯还没关,高高的灯柱,昏黄的光交汇成柔弱迷蒙的声波,宛如大雾一般漫过整条街道,轻笼整个晨空。肖濛第一次在大学城的中环上奔跑起来,她能感觉得到耳边的风吹很响。她的呼吸就像是被放逐的流动气息。落叶在她的脚下如同昨天已经被岁月纷乱的脚步堙没,可是我们记忆中是否还珍藏着那个完美如初的昨天?“中心湖……十五分钟后……后果自负……”肖濛感到伊诺的神智并不清醒,怎样都行,哪怕伊诺恨她也行,只要她平安无事。肖濛慢慢停住脚步,湖就在眼前了。她感到心脏前所未有地剧烈跳动着,她觉得除了心跳她什么也没听见。肖濛好像远远看到伊诺站在湖边,她想喊她,可是只有喘息声。肖濛刚想走过去,突然觉得自己左胸骨后还是心脏的地方又疼痛起来,最近心总会隐隐作痛。肖濛以为忍一下就行了,但这次疼痛像潮水般涌来,向左肩、左臂射辐射开来,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似乎都在颤抖,冰冷在她身上自心脏处缓缓地蔓延到全身。肖濛感到头像灌了铅那般沉,不得不坐了下来,一手死死抓住胸口的衣服由于手抓得用力,手指关节部位呈现出绝望无助的苍白,胃口为虎作伥地翻腾起来,毛孔拼命地紧缩,浑身的骨头像要冲破肌肤蹿出来。肖濛急促着喘着气,瑟瑟发抖,眼神幽深得像长长不见尽头的画廊入口处,微微发出蓝白色的荧光,就像是从遥远星系飞来的冰陨石。肖濛清晰地感到一股股冷气从周身肌肤上的毛孔钻出,形成一层厚厚的重膜,将之包围住,乃至魂窍也被这寒意绕住了。手凉嗖嗖,她恍恍惚惚似乎看到父亲那双冰冷的手抚摸着她的额头,这种自父亲的手传递来的痛惜的温度只有在她发高烧时才能享受到。她很想开口叫声父亲,可是她怕一开口父亲就会离开,而且她喘着气,完全说不出话来。所以,她受不了乐言看她时那满是痛惜的眼光,她承受不起。乐言好像就那样痛惜地看着她,告诉她:“你要学会放松啊!这样活很累。”肖濛心里默默地念道:“我知道我这样过很累。可是,要是我现在肩膀放松,我会一下子就土崩瓦解的。我一直这样撑着,以前这样,现在如此,往后也只能这样活着。难道你想看着我分崩离析,像摔坏的玻璃杯碎片,一片一片无法再次修复。”“原谅我。乐言,不是我不知道你为我好,不是我存心在为难你,只是……就当是我在和自己怄气吧。”肖濛的呼吸越来越短促,同时心口如刀割般疼痛不息。“一切不过人走茶凉。”江少游冷冷的声音响起。“肖濛,我们永远是朋友,永远。”肖濛觉得心愈发得痛了:““游,其实我很想问一句,永远有多远?”肖濛的脉搏越来越细弱,似乎看见小蝶抱着鸽子对着她笑。肖濛紧紧抓住的手慢慢松开。那双曾经让人看不到底的眼睛再也不叫人迷惘困惑了,因为那长长的走廊上所有的灯光都已全部熄灭,像个黑森森的无底洞。就如大门一关,什么都看不到了……(二十)小暑才刚过一周,天气很闷热,一辆平车如同小舟划过湖面那么静悄悄地漂了进医院。女孩的五官在午后的阳光下显得模糊,像是一湾浅浅清凉的水,随时可以变化……当医生走出急诊室时,江少游等人迎了上去。“通知家属……”他们走进去,肖濛安详地躺着。苏曼因的眼睛立即红了。江少游走了过去,坐在床上,突然,他拉开盖在肖濛身上的白布。“你要做什么?”伊诺叫了起来。江少游没有回答,依旧是苍白到没血色的脸,肖濛似睡着一样,睡的那么沉,就如沉进了深海,觉察不到一丝细微的睡息。他发现自己似乎从未如此认真地看过她,像个精灵,一个没有法力只会让人操心的精灵。他扶起肖濛,抱着她,轻抚她的头发,第一次感受到这瘦小身躯能瘦弱柔软到什么程度。“游!”方舒雅轻轻喊了一声,但江少游好像什么也没听见。方舒雅不再开口。伊诺忍不住上前阻止他。她情愿现在躺在病床上的是她自己。哪怕是处于现在这种状态。这一刻,江少游和肖濛对她来说,是如此地陌生。但方舒雅拦住了她,低声说:“由得他吧。”伊诺再也忍不住,哭出声来,她掩住口跑出病房。方舒雅静静地站着,江少游少有的忧郁呈现在她眼前,她似乎听到什么自遥远的云边传来……天似乎亮了,隔着窗,传来鸟的叫声。许七夜睁开朦胧的眼睛,黑蒙蒙的,从床上直接滚下来躺在地毯上,打开落地灯。起身拉开窗帘,外面的天还是黑的,隐隐有点亮光。远处的一切全笼罩在黑暗中。打开窗,风吹了进来,很清爽,卷动的窗帘像波浪一样。他的手触到钢琴,神经质地弹着。突然手像没力气似的一松,往琴键上一划,裂帛般的声响。许七夜惘然若失,心像是空出了一大块,耳边似乎有什么响起,像是来自极为遥远的云层中。篮球场上,几个体格健壮的男人正在打篮球。“乐言,接球!”乐言正上前想接住球,精神恍惚了一下,球从左脸擦了过去,脸顿时火辣辣的,红肿起来。“没事吧?怎么走神了呢?”“没事。”乐言捂住脸说着。“快到医务室看看吧。”有人故意大声说笑:“要不破了相看你怎么当新郎官。”旁边的人都笑了,知道是拿乐言已经订了婚的事情取笑。乐言笑了笑,跑开了。乐言坐在宿舍里,涂了药的脸有点热辣辣的。但他觉得砸到的不是他的脸,而是他的心,他的心好像装了什么东西,沉沉的。沉重得有些难受。他拉开抽屉,厚厚的相册下有一块淡绿色的手帕,整整齐齐地叠放好。他的心愈发得沉了,轻轻地合上抽屉。

    2009-06-28 作者:海碰子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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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院0802周慧娴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师范大学海碰子文学社推荐1失重记得电影《阿甘正传》的最后一幕,阿甘送儿子上了车,一个人坐在路旁,风轻轻吹来,一片洁白轻柔的羽毛漂浮在半空中。虽然单薄的羽毛有时也会迎风而上,但始终不断下坠,最后掉入尘埃。正如阿甘跌宕起伏的人生际遇,绚烂至极,终归平淡。一如这风中飘零的羽毛,生命一旦消逝,便不再复返,似影子一般,了无分量,无论它是美丽还是残酷,这份轻或重都没有任何意义。累赘的躯体承担着厚重的人生意义——爱、责任、义务。沉甸甸的存在之重让凡夫俗子遍尝痛苦与磨难,深重与压抑,终生渴望踏进自由的门槛,向着那无拘无束,毫无负担的美妙天堂出发。只是,当人变得比空气还轻,那个灵魂出窍的躯体,最终摆脱了一切的沉重,难道不是另一种灰飞烟灭的陨落与衰亡吗?失重的时候,确实已逃离了苦难,飞往了轻盈的国度,可与此同时,你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和全部的意义。外公去世了。曾经生龙活虎的强壮躯体,瞬间被火化成一坛骨灰。直面死神冲击的悲恸与震撼,使我感觉到命运的不可预知和不可操纵。生命,究竟是什么东西?它是那么神圣,又是那么卑贱,当注定毁灭的时候,也无非是化作宇宙间的一粒尘埃。可是我们又为什么存在,生命的意义和生存的价值又是什么呢?历代哲人无数次试图探索生命的真谛,而每一次的努力都把他们不可挽回的推向了更沉重的深渊。也许存在之轻才是存在的真实境况,而存在之轻正源于存在的毫无意义和终极虚无。为什么非要赋予存在意义呢?就因为我们不愿意让这永恒轮回的世界如羽毛般轻轻飘去,了无痕迹吗?近日读昆德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若有所感。一生风流的托马斯游离在轻与重的两头。萨比娜和特蕾莎是他生活的两个极点,一边是邪恶与淫荡,一边是专一与忠诚。他一直过着轻如鸿毛的生活,只享受性,害怕说爱,因为爱需要责任,有了责任,生命就不再轻盈。他的放纵与轻浮重重地砸在了特蕾莎身上。他也感觉到重,当特丽莎离他而去,他更加肆无忌惮的寻花问柳。只是,缺少了特丽莎的他已经不再完整。当一个人无意识,不计后果地给某些人或物腾出了位置(也许是一个爱情的隐喻,也许是一种共眠的习惯),那些已经和你的音符共同合奏了生命的旋律并与你合为一体的部分离你而去时,你的残缺便已注定无法挽回。特丽莎的离去使男人瞬间失重,身上的重负突然间全部释放,他完全自由了,他可以和他的性伙伴为所欲为了。然而,这已然是太轻太轻。受过了重,便再也承受不了轻。这极度的缥缈轻盈将他彻底击倒,他感受了到妻子的痛苦。艰难的抉择过后,他要追回曾经存在的重量。自由眷恋着束缚,解脱后又急于回归。我想,这就是爱,这就是生活。我们是如此地抗拒沉重,而一旦失重我们又是如此的害怕空虚。时而追逐有力度的份量,时而寻找无负担的轻松。时而崇尚归属,时而向往自由。人啊,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像一只只摇曳的风筝,把线交给了沉重的大地,知道自己从此将被牵绊,却心甘情愿。正如渴望挣脱父母怀抱的游子,无论流浪何方,家才是最终的归宿。也正如停留在理想之彼岸的白日梦者,拥抱了轻松的幻觉后最终还是要回归沉重的现实。当远离了家乡,曾经厌烦母亲唠叨的你,是不是会无比留恋被妈妈关爱的温暖?当恋人不在你的身边,曾经的争执和纠缠是不是都温馨得让你回味?一种最深沉的爱就是这样的:平日里我们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因为它已经像呼吸一样融入了我们的生命。一呼一吸之间传递着不分不离的讯息,渐渐地变成一种习惯,一种依赖。习以为常的爱,也许被生活的琐屑蒙蔽了它的珍贵,而一旦失去,就让人像无法呼吸一样的难受。这才知道,它对我们有多么的重要,而我们也正需要这样一种沉重的爱与被爱。一切都只是因为我们身负着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而在这些轻与重之间徘徊的过程也将是生活的整个过程。轻重选择的对立与两难,构成了人类生存的基本状况。也许需要担负爱与责任的生活会比轻逸享乐的人生更有价值。那么,是选择轻还是选择重呢?每一个人的生活都能在这个哲学命题上找到印证。轻与重的界限模糊不清,甚至在轻松之中也会包含着生命的沉重。我们有时向轻试探,有时向重倾斜,而生命中的轻与重的调和,就是爱。2谁不比烟花寂寞——评论:电影《HilaryandJackie》她比烟花寂寞。诗意的,心碎的表达。繁华过后的苍凉,华丽的散落天宇,凄凉的谢幕。寂寞并不仅仅是天才的附属。都说古来圣贤皆寂寞,天才固然有着他高处不胜寒的孤寂,曲高和寡的落寞,这种无与诉说的寂寞是一般人难以企及的。但是,平凡的人也有着平凡人的寂寞和失意,那种琐屑的,平庸的,更贴近生活的近在咫尺的烦恼。无论你是伟人亦或只是常人,孤独从我们降临这世界时便将每个人紧紧包裹,直至我们幻化成风,抵达天堂。只因为,孤独是生命的本质。我不知道我的感受是否偏离了电影的应有之义。我只知道,许多现实中的人们,不属于任何一个团体,从来没有真正的融入过集体之中。而周围越是热闹,便越发的难以忍受。于是,有些人习惯了独处,幽闭家中。即使身边喧嚣,也仿佛旁若无人,过自己的内心生活。从来没有朋友,即使是亲人,亦有着难以逾越的鸿沟。孤独才是他们的朋友,他们与另一个自我为友。她比烟花寂寞。还不仅仅只是她。谁不比烟花寂寞?你是,我是,他亦是。不去理会影片情节是否真实,能拨动心弦的是悄然流淌在提琴音符中的低沉诉说,渗透指尖的是倾注灵魂的最深刻的表达。音乐是她唯一的语言,没有提琴,便不成其为她。起初提琴只是她的爱好或者是取得关注的方式,后来,提琴成了她生命的全部和所有。对她来说,失去了音乐,世界就塌了。甚至,没有了与音乐的结合,她就会失去爱情和光荣。见惯了坐无虚席的追捧,识尽了拥堵繁华,当夜色弥漫,曲终人尽的时候,所有热闹的表象便慢慢暴露出空无和虚有的本质,一如烟花在天幕昙花一现,绚烂至极后只是灰飞烟灭的幻灭之感。乱伦,也许只是她喧嚣不安的极端方式吧。她需要证明,即使没有音乐,即使没有了舞台上的辉煌,大家还是爱她的。鲜花和掌声给她戴上了天才的桂冠,却无法使她卸去厌倦和重负。外在的成功和内在的矛盾乃至精神的扭曲,造就了这样一个内外未必相符的音乐女神。不是只有天才才会寂寞的。不是的。每个人和每个人之间都隔了一个世界,没有人能够穿越和冲破,这是孤独的终极和寂寞的源泉。她和姐姐亦有隔阂,虽然她们始终感情亲密,分享一切。所以她只好通过提琴,终其一生的向人们诉说,可是个中滋味又有谁真的读懂呢?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份孤寂,自己舔好自己的伤口。终身不愈的感伤,没有人能够医治,除了自己。生命的本质,是孤独,亦是自私。当这些压抑在内心最深处的情绪触碰火花,那些长久埋藏在心中的苦闷便如火山爆发,衍生出变态的骇人听闻的言行,伤害的往往是自己可以豪不遮掩的最亲最爱的人。为什么非得这样呢?为什么?伤害最深的,往往是自己最爱的人。而每个人最爱的,其实是自己。她需要无止境的占有,以至于最后要用肉体来证明精神的不曾失去。极致的变态,疯狂的,不近人情的占有欲,使她可以向最亲的人提出无礼的要求,要和姐姐共同分享同一个丈夫!爱是无私的,因为爱需要奉献。可是,爱也是最最自私的,因为真爱需要专一。她曾经笑靥如花在天空绽放,如流星划破天际,而坠落在我心头的,是那些不能承受的生命之孤寂与沉重。舞蹈和沉醉在音乐的巅峰,游离和迷失在一场又一场的演奏会中,外人眼中遥远欣羡的她竟无法呼吸。她是一个音乐家,更是一个女人。她需要家,她需要男人的抚慰,她需要最朴实的爱。她想家,她想爱。女人最终的归宿是男人的肩膀和孩子的摇篮。所以,她想回归,她羡慕姐姐平凡却幸福的乡村生活,她相信家乡就是复乐园。上帝喜欢捉弄人类的幸福,它在赋予天才智慧的同时又给她增添了不治之症,它让平庸之辈终生追逐成功和名利而不得,又让超群之辈享誉世界后急于回归平凡的生活。究竟哪条才是属于自己的轨道呢?如果是我,我还是会选择希拉莉的生活方式。相夫教子,归隐田园,远离喧嚣和空洞的外在,踏实的活在这片土地上,厮守在丈夫和孩子身边,享受人间最真实最安全的亲情和爱情。我喜欢的是安定宁静的生活,我宁愿走一条偏僻寂静的小路,在那里踏出一条条小径,通往自由自在的家。我是一条静静流淌着的小溪,轻轻洗涤着石子和小鱼,我害怕跌荡起伏的人生,我不想成为一帘引人注目的瀑布或是奔腾的激流,我习惯了安静,安静。生命不就是应该这样子的吗,真正的平和,安宁,温暖,就像是一首低吟浅唱的小诗,淡淡的,却总在心间萦绕。因为我害怕急流过后的逆折与回旋,我害怕峰回路转不见君的惊心,更害怕,在生命的狂响曲中,在最炽热的旋律下,就在一瞬间,热烈营造的氛围戛然而止,一切终又归于平寂的孤独浮出水面。3情书(修订版)亲爱的华师:Dear,Imissyousomuch.这个月魂牵梦绕的是你,让我牵肠挂肚的是你。日日夜夜等待着你的来信,无奈杳无音信,让我肝肠寸断。你可知道,相思之苦已把我煎熬成灰,所有对你的爱化作幽怨,你的无情和冷漠让我因爱生恨,可是当我收到了你字迹清秀的录取通知书后,我对你的爱,就像那把火,重新激烈的燃烧了起来。虽然你不是大家闺秀,但你也是小家碧玉惹人怜。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你就在那灯火阑珊处,向我敞开了胸怀,这一刻,我义无反顾的决定向你奔去。原来,你就是我最终的归宿,你才是我的真爱所在。忆往昔,可笑我年少轻狂。曾经的我,没有把你放在眼里,甚至对你不屑一顾,置若罔闻。我对你的秀气和内敛之美,无动于衷,视而不见。那时,我是意气风发,朝秦暮楚,眼花缭乱,决意向比你更美更有名气的同行展开追求。啊,我终于知道了,原来一直是我自作多情,是我一厢情愿。在被他们抛弃了之后,在高考成绩590分出来之后,那个瞬间,我就毫不犹豫的作出了决定。是的,我爱的就是你。患难之时见真情,在此危急存亡之秋,正是你挽救了我。请不要恨我曾经的不专一,现在你已完全将我的心俘获。Oh,myheartbelongstoyou!我发誓,往后四年,我决不会移情别恋,我将全心全意捍卫你的尊严和荣誉。我将踏遍你的每一寸土地,我将和你一同感受彼此的呼吸,我将和你观赏每一天的落日。你是我的骄傲,为了你,我会努力地接受你的熏陶和教益。正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当我静静的凝望着你,端庄,安静,质朴,清秀。此前我从未发现你是如此的美丽动人。也许是因为你太害羞,你知道当你出现在我的眼前的时候,全世界都黯淡了,惟有你惊艳出场,使六宫粉黛颜色全无,你秋波微荡,回眸一笑百媚生,刹时间倾倒众生,而你唯一的缺点便是太完美。时光荏苒,世事难料。也许四年之后,我将踏上工作的岗位,和你告别。也许四年之后,我们仍将手牵着手共续前缘,偕手共度更长的时光。也许四年之后,我会离你而去,另寻新欢。但是,一切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曾经拥有。I"llneverforgetthatYou"remyfirstlove!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请允许我用汉乐府民歌表达我对你的爱慕:“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我将接受你的洗礼和考验。

    2009-02-06 作者:海碰子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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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28页,文章11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