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载望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师范大学海碰子文学社推荐保罗·莱文森说了一句接近真理的话:所有知识,只不过是外部世界挑战我们认识能力的结果。人本来很懒,要是有个真主宰,把世界的一切都摊开在面前,我们可以拿来便吃,拿来便用,那么人的进化可能遥遥无期。而现实是,我们的祖祖辈辈总觉得这个世界不怀好意,简直坏到了极点,不仅把好东西藏着掖着,还给自己蒙上面纱。害得人类不但要费尽心机拿东西,在好奇心的驱动下还要一遍又一遍去揭世界的面纱。我拿出一朵花给你看,在通常的情况下,你不屑或者陶醉。不屑的理由有种种,陶醉的理由也有种种。我的要求只有一个:请动用你的智慧,描述一下这花。答案一定五花八门。爱美的人会动用一系列的四字成语极力夸面前的尤物,稍懂植物学的人也许会一本正经地指出,这花是某属某种某科,几年生,等等,如数家珍。读过几年酸腐文学的人,此刻一定一头扎进文学史,等他探出头来吐出一串泡泡,里面晃悠悠可能全兜着典故。会另有感情充沛的人,被这花惹出陈年旧事,于是有一搭没一搭道出一段尘封的记忆。这么多答案,如果不是为了应景,那么全抵不过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这是一朵花。这是我们认识的起点,或者说,是一个常识,人类的全部智慧植根于此。可惜的很,我们经常远离常识,积极犯错,犯漫无边际的错误。比如说,我们常常不把人当人看,而是当作植物,可以连根拔起,当作机器,可以随意操作。世界以他的本来面目展现给人,人却常常心怀破案的冲动,树假想敌,看花不是花,以为后面总藏天机。随便走进一个现代家庭的书架,几乎可以轻易找到两种书,《十万个为什么》和百科全书。前一种给小孩看,我相信一个人童年时期的骄傲至少有一部分来自对《十万个为什么》的熟读,至少我是如此。当你年岁渐长,看见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能毫不犹豫地喊出小名甚至学名,看见哧哧的火苗马上想到氧气,小小的胸膛会很快挺起来。另一种与其说给成人看,倒不如说为全人类而写。人类的知识如此浩瀚,以至于我在百科全书面前常感双脚乏力。更要命的困惑是,这两种书把世间万物颠来倒去说了一遍,采取的方式正如前文痛批,看花不是花。这个问题很好解决。知识和智慧是两码事,二者在语义学上的距离,就如驴和马在生物学上的距离一样遥不可及。但是,指驴作马的事儿常有发生,这也好理解,马和驴远远看去实在很难分别,关键还在于距离。偏执的人硬要刨根问底,把驴和马放在显微镜下,如此则怕一时间也难以在皮毛上取得突破。而智慧的意义在于,在拿起显微镜之前,你已经知道眼前那只四脚动物是驴还是马。日常生活很难跟知识扯上联系,更多时候,我们在常识层面上纠缠不清。一个基本规律是,一个人拥有的常识越来越多,他的智慧也就更加牢固。问题在于,大多数时候我们离常识确实很远,比如现在,我为了说明智慧的不可多得,唠唠叨叨指东道西。这一切只能证明,我也是个看花不是花的大俗人。
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中文系06级1班林宗衡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师范大学海碰子文学社推荐王国维说人生有“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三境界。学生兼职也具有三层境界:“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此为第一境。“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此为第二境。“书册埋头无了日,不如抛却去寻春。”此为第三境。第一境乃勤工助学、磨砺意志。据最新调查数据显示,这些年来我国贫困大学生的比例居高不下,有相当一部分人是靠贷款完成学业的。虽然近年来国家对贫困大学生的贷、助力度不断加大,但勤工助学对于这些贫困大学生来说仍然非常必要,通过勤工助学减轻了家庭负担,缓解了经济压力。迫于现实,贫困大学生兼职的第一要务是赚钱。这不仅不是世俗的表现,反而证明了他们坚强的意志。为了完成学业,他们需要付出比别人更高的代价,而无论怎样的困难都无法阻挡他们对理想的追求。并不是所有以赚钱为第一目的而兼职的同学都是因为家庭贫困,他们的父母可能都是高薪阶层。这些同学往往是独立性比较强的,他们不想一味地花父母的钱,他们要磨砺自己的意志,要向周围的人证明他们能靠自己的双手填饱自己的肚子。无论是贫困还是富裕的大学生,他们的出发点都是好的,都值得适当提倡。当然,他们的目的不仅仅是勤工助学,但勤工助学无疑是他们的第一目的。第二境乃投身实践,提高能力。有诗云:“十有九人堪白目,百无一用是书生。”这种评价虽令人不舒服,但我们不能不承认这种情况确实存在。古代人称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当代戏之为“软骨”。在人们的眼中,大学生眼高手低、色厉内荏,表面上似乎像点模样,但一碰就软。他们最擅长的是榨取父母的血汗,其次是自大兼自卑,而其他一无是处。兼职,给他们改变自身的形象提供了契机与平台。他们轰轰烈烈地兼职,热情高涨地投身实践,相信能用书生的双手撑起湛蓝的天空,向世人证明他们不是“垮掉的一代”!实践,是就业的砝码。随着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化,用人单位对人才的要求不仅局限于文凭,更注重个人能力。这个现实也迫使部分大学生为了积累经验,增加就业筹码而进行兼职。而事实也证明,只有将所学知识付诸于实践,才能将知识转化为自身的能力。当然,选择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兼职岗位,更有利于工作经验的积累,更能提高能力,更能增加就业筹码的重量。第三境乃体验生活,品味人生。“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此源头不仅仅是书本,更重要的是社会,是人生。但我们也不能把目光局限于对源头活水的“获得”,更要学会品味活水。品味是获得的更高层次,我们要在得到物质本身的同时也体验到物质的灵魂,或者说体验物质的灵魂才是我们的第一目的。部分同学的兼职就是纯粹想体验生活,至于赚钱与否,积累了经验与否都退到次要的位置,只不过在体验的过程中他们也收获了金钱积累了经验。通过兼职,他们接触了社会不同阶层的不同的人,目睹了不同地方的不同的事,欣赏了不同区域的不同风景,体验了不同心境的不同感受。自然百态,人生百味,在他们心中基本有了一个答案。这样的兼职目的超越了金钱,也超越了直接的社会功利,而直达内在的灵魂,是与精神的一种对话。兼职三境界是三位一体的,不能太过于清晰地划清界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根据兼职的第一目的我们基本可以有了一个划定的标准。在兼职的过程中,能融合三者才是最实际的。当然,我们是学生,我们的目的是学习,兼职只是为了学习得更好的一种手段。因此,我们要理性地对待冷静地选择,不要本末倒置,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文:洒洒广州市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中文0604蔡丹琦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师范大学海碰子文学社推荐我想我还是更愿意做一只猫。整晚不眠,从这个城市的这头攀爬到另一边缘,多好。那样的话,可以站得高高,在冰般的晚风中冷视城市的疲倦,我不怕冷,身上长满的是茸茸的毛。(一)钊很多人说我长得像猫。时间应该是大二,那天天很冷,我站在学校的某个角落舔着冰淇淋,凉凉的感觉直通胃部。身边突然幽灵般走过一男的,寒气逼得他直往外套里缩,猥琐的样子我看不惯。看不惯的时候,我习惯将眼睛挤成一条缝往两点钟的方向瞄去。萎缩的外套连带人居然因此而停住。然后,我就这样认识了一个人,他叫钊。当时他躲在外套里叽里呱啦就是一大堆,早忘得一干二净,唯一记清的,就是第一句。钊说:“你长得真像猫。”是吗?那就好了。如果这样的话,我就可以白天熟睡夜晚攀爬,躲开这城市的低俗。钊长得干净明朗,像冬天的阳光;话却异常地多,叽里呱啦让我心烦。可呆一起时,我可以猫似地活着,吮着他喂养的冰淇淋,一声不发地听着他的长篇大论,偶尔情绪发作,也可以暂时远离到他找不到的地方,然后又在他眼前出现。“梦里我的意中人是个绝色大美人,有一天她骑着坐骑来到我身边,然后我们幸福快乐地生活。”这次钊居然有了停顿,他扭转过头来看我,轻轻擦走来不及吮滴在手背的冰淇淋水,眼里是望不穿的期待,抑或,感伤。那是第一次钊在我眼前显露悲哀。如果说他是我身边唯一的人,只因我也好他也罢,仅把我当成一只读不懂人类言语的猫。我在钊生活的领域见到过他,知道他在其他人面前并非如此多话,懒得去猜想,也知道其实他的明媚底下有种类似于我的独孤,只是,他孤独得寂寞,而我孤独得自在。钊之前也有过一只猫,名贵的品种,但我不知道它的结局,钊没说,我没问。一直就这样一喧一静地相处,似乎都已是彼此生命孤独的习惯。两年后的一个夏天,我在火辣的水泥道上邂逅了旁边树荫底下笑眯眯的钊,还有依偎在他肩臂上的女孩儿。我径直走过,我想钊不会喜欢我在这时候遇到他。可是,他却在我路过时站起身来,我出于惯性地止步,停下来时,那女孩儿开口了,展颜有如春风,“你就是那长得很像猫的女孩儿吧?神似啊!真高兴认识你,钊时常提起你,他跟我说了很多你们之间的事情,我可真的羡慕~有空吗?一起去吃冰淇淋?我请客哈!”她跟钊一样,话真多。一个好比冬季的阳光,一个酷似春天的暖风,钊真的在幸福快乐地生活了。幸福快乐,离我太遥远。而我不断的孤独,也再与钊无牵连。我径直远离。火热的阳光烤得脑袋难受,突然想起吃冰淇淋的次数越发地少。该去买了,没了猫食的日子,猫怎么能过活。(二)朵米忘记那天是那天,总之,又是迟到导致逃课的一天。这次不只是梦,还有朵米。陌生的一男一女彼此咒骂着远离,华丽的房间玻璃碎片洒满一地。浑浊的眼眸,仓惶地逃离。咒骂声,玻璃破裂声,米朵的嘶喊声,这里那里四面八方地割断我的思维。亮光迸进来,我知道我梦魇了,沉重的手压在胸口,有如生命的重量在拷问人生,呼吸困难,大汗淋漓。有什么关系,梦魇而已,人生都不怕了,还怕这样一场熟悉的噩梦。拭去汗水,拉开被单,撩起蚊帐,我看到精美的窗纱外,蜷缩着一小猫。那是?!猛地凑近,打开窗户,可怜的小家伙,在冷风里瑟瑟地抖,碰触到我微颤的眼神时,娇声地发出了一丝“喵呜”。我捧起它,好瘦。一色雪白的身躯仅剩额头一朵褐色的花,绽放如同天际善变的流云。真的好像,虽然,我却可以立马否认,不是米朵,不是我抱着长大抱着做梦、却在家庭破碎那晚离我远去的米朵。米朵呵米朵,怕冷的小家伙能否孤单地走过这么多个无情的冬?可是,我还是收留了它。我想,就叫它朵米。反正那男女留下的够我富贵一生,匀出一小点给朵米也无不可,我给自己找足借口。自此,空荡孤独的别墅开始有了一丝一丝“喵呜”的声响,始终没有承认,可还是习惯了朵米这底气不足的叫喊,看书烦了发呆停了听不见这叫喊便止不住地着急。曾以为,我再不会信任,人也好猫也罢。但朵米明明在这里,在我的床边呼呼睡。(三)猫界上大学最大的发现,是用四年的时间去逃课,居然光阴也会稍纵即逝。毕业后日子依旧是无所事事的发呆,直到某天《米朵和朵米》发表在一本杂志上,我开始找到一点事情来分派无聊的岁月。记不清是第几本,但我的书还是发行了,照例指责的声音不少,照例也卖得很好。书中总也离不开猫,黑色白色,用评论家的话说,孤独得太低。但或许这样的低姿态很符合当代人的眼界,指端敲打出的文字总能谋来许多可有可无的钱。毕业后不久,胃痛便开始了,医生说它再受不起生寒的食物。为了平衡心理,我将买冰淇淋的钱投资在朵米高档次的伙食。那年开春的时候,我发现朵米竟然肥了起来,毛发茸茸的愈显胖墩,但底气不足的那丝“喵呜”依旧不改,这很符合我的审美观。周末照例是shopping,提款机前一查,不行了,我得想个办法,将这个数字减去一部分。巡视一周,蓝天白云,车水马龙,人的世界均匀得刚刚好。于是有了主意。朵米同我一齐出现在猫界时,我明显地感觉到她的颤抖。我知道银行里的钱不可能塑造出理想中的猫界,但我能做的就这么多。服务小姐无很多热忱,黑猫服、白猫耳,有一条上下左右摇摆的尾巴,服装师设计得不错,就是我不喜欢她们的眼影太浓太闪的色泽,吧里边柔和的灯光里居然还能眩得我头晕。忘了介绍,这是我减去数字换来的,猫界,一间酒吧。刻意地要求所有物品都具有猫的元素,包括心灵。我只是想,有一个角落可以停下来,让那些有猫的心灵在人的俗世里消停消停。或许刻意总不如随意,但我的钱,总得有个去处。猫界如我所料,来往并不火红。我并不常来,朵米也不喜欢。她更喜欢呆在房子的某个角落安静地睡着,等着我找到并把她叫醒,然后发出一丝“喵呜”。朵米似乎老了,我发现屋里脱落的发丝越发地多,我的、它的。(四)庄谐本以为我会一直孤独,像这座空荡的别墅,像愈发显老的朵米。那天下午本来没想去的。可是突然怀念起那杯酒,喝下去凉凉的像冰淇淋,实际却在暖着我脆弱的胃。那是吧里的招牌,还是我起的名字,猫食。没了冰淇淋,总得找到另外一些来替代,没了猫食的日子,我很难过活。去到的时候,居然发现猫界热闹了起来。我选了一个无人的角落,细细品着昂贵的猫食。想不明白,高消费、偏僻,怎么会这么兴旺?累的时候我伏下头,忘了是多久,一双手从背后往前紧扣住我的腰。我挣扎,但没用,是一双男人的手,强健有力。然后是他的头,靠过来停在肩上。一时没了主意,我看到手中的猫食,正举起来,后面的男人却抖了一下,猛地放手。“对不起!对不起!请相信我不是故意的,我以为你是……”然后他抬头看到我。我不屑,将眼睛挤成一条缝往两点钟的方向瞄去。他停住话,直愣愣地呆着。这世界怪胎不少。不习惯被打扰,我径直走开。但居然还死缠,他拉住我的左臂,“请先别走!我确实不是故意的,你听我……”“没关系。可以走了吗?”以为开口了就可以走的了,但他却锁紧了眉,仔细回忆的样子,没有要松开手的样子。怪胎就是怪胎。“可以。但……”终于松开我的手,“你好。请问,你是不是文芽文小姐?”着实吃了一惊,能清晰喊出我名字的,这个世界怕是数不来几个。我懒得一个一个去回忆,只是等待着,直觉跟我说这个怪胎会忙着解释。果然如此。很简单,那怪胎就是我高薪聘请来照管猫界的庄谐,之前并没有照过面,只是通过一两次电话。出版社的人告诉说有这样一只鞋,还不错。看来真的不错。仅凭电话,就能把我从这昏黄的角落里“挖”出来,说出名字;将这样一个酒吧经营得热热闹闹。照理说,他算是我的爪牙,我算是他的支柱,首次见面,应该来点润滑性话题。但完全哽住,三十秒之前,我的爪牙还紧紧地贴住我的背,想到这里,背上凉凉的开始泛汗。之后的润滑性话题我记不住,除了那一句。我说得走了,他松了口气,嘴角有一点笑意。“现在我知道为什么了。为什么是‘猫界’,酿‘猫食’,猫这个猫那个。文小姐不只喜欢猫,长得就很像猫。”我抬头看他。三十出头的样子,到此刻已全无尴尬,反而现出一些坏坏的端倪。想直接走开的,但不合适,才开了口。“谢谢。走了。没事不用联系。”没吃晚饭就爬上了床,肚子虚虚的睡不着。一呼一吸,一吸一呼,腰的部位紧绷绷,手放上去,猛地弹开,脸火辣辣的不好受。一夜无眠,旁边朵米呼呼地睡着。别那么多地联系我。理由?我习惯了孤独。哈,真正的孤独不会因为我而失去。出版社的人说至少得有一部手机,保证非无可奈何不打扰。但庄谐没有这样的保证。也许出版社的原因,我的手机上开始有庄谐的信息。想想都是上司,能理解。渐渐频繁起来,我觉着出些旁的味儿。似乎我的直觉都挺准。那晚刚换上睡衣,松懒懒地坐在阳台吹风。真的更愿意做只猫,可以在这样的夜晚爬上屋顶,高高地俯视这所有。有门铃。太久没响,以至反应时间延长,想去开的时候已经停止。然后电话铃又响,接的时候听出是庄谐。“你在?开门,有重要的事情。”这个男人真不简单。如果说号码是出版社给的,那么地址呢?跟踪我?我找了保安,五分钟后如果还没回电话,就过来一趟。又搜了件外套裹住睡衣,打开门。庄谐靠着门外的走廊站着,我闻到酒味。“有事?”“是。”他走过来,拉起我的手就走。“庄先生,这是做什么?有事直接说。要我去哪里也可以,但至少让我锁好门,我的猫走丢了你能负责吗?”很少一口气说这么多话,一直以为自己已经丧失这种能力,但并非如此。开心的是,我的话也还有作用。庄协停下,快速地走回关上门,但很快又拉走了我。没想要喊,多年前那对男女离去的时候,我曾竭力向旁人呼救,却仅喊光这一世的依赖。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但我知道始终逃不了,那就由着他吧。被拉着上车、下车,然后被拉着来到一个小区,进了他的家。他用力关上门,迅速转过身来,推我倒在沙发,尔后凑近,无秩序地亲吻我的脸。男人的嘴唇热辣,有很浓的酒味。我的视线开始模糊。即将流泪的时候,努力睁大眼,会看到世界由清晰到模糊,再到清晰的过程。突然记起,曾有一个男孩这样说过,说时他笑脸灿烂,有如冬日的阳光。男人的手开始剥我紧裹的大衣,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剧烈地颤抖。也许是颤抖得过分了,对方手的动作僵硬起来,最终停止。“为什么,不反抗?”没回答,我别过脸,身体猛烈颤抖,两滴泪于是顺着脸颊淌下。“对不起。我……”“没关系。可以走了吗?”这次是他没回答。沉默、沉默。终于他靠近,拉起我的手。彼此的手都失去力度,在彼此的心里颤抖。我不知道又会发生什么事,但我知道最糟糕的不过如此,那就由着他吧。他带着我,开始攀爬。从他房间的小天梯,到大厦的阁楼顶。挑好一个安全的角落,然后靠着坐下。攀爬的感觉真好。在这样的夜晚躲得高高的,真的好。我尝试忽略庄谐的存在,办不到。至少,那股浓郁的酒味难以摆脱。我以为会这样沉默过一晚,但没有。庄谐给我讲了她的故事。那个背影酷似我的女孩儿。(五)洒女孩儿叫洒,当然长得很美,展颜好比春风。庄谐说,有洒这样的女孩儿陪在身边,幸福快乐唾手可得。一个孤儿如他,幸福快乐?何从定义?他曾以为,有洒,此世已足。那时候还小。在我打工那家店所在的街上,洒在摆路边摊,卖的是花,偶尔有几只小猫。女孩儿美丽似花,娇弱似猫。无暇的笑靥为她招揽来兴隆的生意。累了倦了,很愿意在街上看到这样的笑颜,如沐春风。冬季的凛冽,不减街头洒笑颜的剔透。那天,下班了往回走,看到洒一个劲往路中央跑。第一感觉就是危险,于是跑上前阻止了她。突然出现一个我,她显然被吓到,开不了口。应该是想多看几眼我的,视线却仍往路中心扯去。我看清楚了,那里有一只小猫,在车来车往中惊慌失措。第一幕出演的不是英雄救美,而是打工仔救猫。我以为递过去时会有感激的笑脸,但洒接过猫是立马跑开,追上了前面一对男女。“等等!别看了,就是你们!既然买了,又怎能这么丢下?我的猫不卖给不负责的人。这是你们的钱!”洒将钱塞过去,男女面面相觑,尴尬遮掩不住方爆发的愤怒,于他们而言,猫只是爱情的润色品。女的终于跺着脚走开,男的欲罢不能,举起手中的钱,往洒脸上丢去。是我救了她。我将她藏到我身后,健硕的体格吓走了不吃眼前亏的男人。洒后来告诉我,能这样一直藏我身后就好了。那么,后来呢?我喜欢跟洒在一起。她会煲很好喝的汤,然后笑眯眯地看着我喝光。她是那样喜欢笑,生活的苦累在她的笑容下也别具滋味。她乐观,以至于我常常忽略掉她也是一个孤儿,相似的经历,我不知道一个娇弱的女孩儿,哪里来一次次迎难而上的勇气。有天,洒跑来店里找我,高兴地说她终于考上了,怀中抱着录取通知书。我反应不过来,洒,是什么时候开始准备报考大学的?她简单带过,是想随便考考,过了再给我一个惊喜。是这样?随便就考上。冰雪聪明坚定上进如她,会这样轻率?第一次察觉到距离,但我没说什么,只是恭喜和开心。洒是个毫不含糊的女孩儿。上了大学的她可以继续大方地跟我呆一起,一如既往地给我煲汤,擦辛苦滴下的汗。她无暇的笑脸依旧,我沉浸其中无法自拔,不愿意去想的,可终于那天到来。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在她上到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洒脸上化着淡淡的彩妆,妖媚不失纯净,洒真的美。她端给我汤,看我喝完。“看你喝汤,好幸福。”我笑,不管笑窝里的苦涩。我知道她很快要说什么,今天的洒没有笑容。“谐,有个男孩儿,他说他喜欢我……谐,我爱你。可是,我不能。”我说我明白。但洒打断了我,她说我不明白。洒第一次在我面前掉了泪,哭着说她自小就这样,用心去过好每天,一天天地笑过来。可是,上了大学才知道,原来还有这么一个世界。它跟她以前所知道的是那么不同。那里有很多奇妙的东西,她好奇又开心,同时,更多的是悲哀。“谐,我不愿意,有朝一日,我的孩子也要跟我一样,打一出世就被那个世界排斥,还要大冬天的在街头卖花,迎着谁都是一副笑脸……”那之后,洒没再找过我。她认定如果选择的是我,将得不到更重要的幸福。最后一次见面,居然是我打工的店。洒满脸笑容,依着一男孩儿进来,怀中是一大束血红的玫瑰。路过僵直的我,她只是侧过脸,嘴角往上稍微提提。才两个月。“你,淡忘了吗?”“我也不知道。我想忘记的。我不想计较,但骗不了自己。拼命工作,往上爬。文芽,毫无背景,三十二就能到这个位置,我呕了多少心血、踩了多少人,你能想象吗?想告诉自己,这一切都是为了自己,但也只有我才知道这是在泄恨,证明给她看。我恨她。但正因为这样,才证明,我真的在意她。”然后是一大块儿的停顿。彼时夜深得够沉,神经松松懒懒很适合这样的神侃。情节有点土,但庄谐讲得入情入致,我有些融化进去。我当不了安慰的好角色,许久的空白后,还是庄谐先开的口。“很晚了,女人熬不得夜。你在我这边睡吧。保证不怎样你。”(六)集合其实,庄谐应该看开的,毁了一段变质的爱情,换来事业的成功,我觉得很值得。他依旧频繁地联系我。我的孤独排斥不了他,手机电话QQ地址,两年之后,包括心灵。没山盟海誓,没情来爱去。庄谐说他分不清对我的感觉,我也没能分清。不过,这样倒好。朵米!找不到。我找不到朵米了。阳光透过窗帘射进我的眼睛,灼伤了里面的世界。疯狂地满屋子跑,朵米。朵米。可是,不见了。朵米从不会这样考验我的神经。回想过去,也没什么大不妥。昨晚,还在电脑前陪我完成了《猫城》的最后一章。仅只前些天,她会花很多很多时间去睡,但饮食也无异样。朵米毕竟很老了,走丢了吗?这样的城市,朵米孤独在外,能不害怕吗?我开始胡思乱想。不行,我需要一个人出主意。拿起手机,下意识的选择就是庄谐。通了,终于,有人接。“庄谐,朵米不见了。”“找庄谐?他这边有点事,接不了电话。”“是猫界?”“你知道猫界?”“猫界怎么了?我是文芽。”“文小姐!这,您快过来看看吧。庄谐跟一个顾客打起来了。”赶到的时候,庄谐跟那个顾客已被带到警察局。到警察局时,我的手脚居然抖了起来。我的直觉一向都很准的。朵米不见了,如果它要回来,我不会有这样难以调和的浮躁。但事情没那么可怕。警察问了几个问题,说是交点钱,就可以保出去。松了口气,只是手脚依旧颤抖。见到庄谐了,他的脸有青有紫,怒气仍不止。走吧,先回去。刚走出警察局,我看到了钊,那个冬阳般的大男孩。早出落成大男人,冬季的阳光多了一味不羁与沧桑。想想都很久了,居然还能一眼就认出彼此。那时,我还死劲儿地执着于冰淇淋,钊也乐意给我买最爱的口味,然后滔滔不绝地讲一大堆,间或还暂停替我拭去滴下的冰淇淋水。我由是以为事情真的不可怕。可我错了。钊,就是跟庄谐打架的顾客。一团混乱,钊跟庄谐?为的是?我想不管吧。反正回去了,一切皆不在我的范围内。但又错了。刚准备走,洒出现了。果然国色天香,忍不住猜想她的笑靥,该多美。洒的眼光在我身上停留了一阵,不久,却是刻意的。也是,我们真长得有几分相似。旧情人出现,旁边的庄谐用力地抖了一下。洒没理太多我们,走过去扶钊。“等等。你不该给我解释一下,到底是怎样的吗?”钊摆脱了洒的搀扶,问她。“有事情回去再说,不好吗?”洒泪眼盈盈,近似哀求。“我想现在知道。”这唱的是哪一出?世俗,我不屑。忍不住将眼睛挤成一条缝往两点钟的方向瞄去。“洒,是这个人,强暴了你,让你有了身孕,对吗?”钊指着庄谐。我转过去看庄谐,他眼睛瞪得老大,怒火就要燃出眼眶来,直逼向洒。“是这个人,让你觉得自己肮脏,不顾我的反对,坚持把孩子拿掉,不是吗?”钊压抑住的话升升降降,让人生畏。“这个人,我今天在酒吧里看到了,还忍不住打了他,但这个人,你说的这个混蛋,他说我被你骗了。是这样吗?”洒低头不语,愤怒或是别的什么使得她气喘吁吁,我看到她额头上渗出大滴的汗。美人总是惹人怜的,就算是我,对着此时的洒也有不忍之心,一向疼人细致的钊,何至于此?但这世俗,与我无关,我只想无声离开。转身才走了几步,我听到庄谐的声音:“孩子不是被他打掉,而是你故意拿掉的?!”接下去是清脆的“啪”一声,然后庄谐赶上来,拉了我的手就走。“庄谐,你这个混蛋!你以为这样就成功吗?妄想!文芽,我告诉你,他对你好,有居心的!”是洒愤怒的吼声,好不容易我听清楚内容。世俗,我不屑。但世俗这次,不允许我不屑。我回过头,洒捂着肿胀的左脸,两只血红的眼直盯着我,我怀疑,她在尝试用眼神袭击我。“不是这样的……”庄谐扶正我的肩,面对着我一脸愧容。“什么不是这样的,”洒跑过来,怒吼有如泼妇,“不是答应我的吗?才一个月,怎么又不是这样了?庄谐,怎么说,我的初夜给了你,怎么说,我还为你打过孩子。就那么不为我想了?不是说好,骗了这女人的钱,就一起远走高飞吗?”“洒!”钊无奈的声音细微,刺得我心烦。“文芽,是她勾引的我……”话还没说完,一巴掌贴上了庄谐的脸,原本已青紫,又新添加了红。“勾引?这个女人就这么重要,你舍得这样诋毁我?庄谐,我也算看明白你了。”洒打完,又转过来看我,眼眸的杀意有增无减。“洒?我认识你吗?”我心寒。“不,你不认识我,你怎么可能认识我。但我知道你!我们过的是相反的日子。你在天,我在地。你要什么都有,我要什么却都要像牛一样苦干个黑天暗地,你知道冻死饿死是什么概念吗?我却是在这样的担忧中长大;你知道……”“但是!洒,有钱的不只是我。”“对!很对!你做梦也想不到,暗算你的,居然会是你的亲姐姐。”洒停下来恐怖地笑着,“文芽,我恨你!更恨你妈,她凭着钱和权抢走了我爸,我妈病死的那刻他也不出现。像你,这样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又怎可能知道这样的恨是怎样折磨人?我嫉妒你,拼命地嫉妒。凭什么你能大小姐一般,我要去摆路边摊?凭什么你可以大方地姓文,而我连一个像样的名字也没有?!”爸、妈,好遥远的概念,都已反应不过来这组名词的功能。脑袋一片空白。突然记起我为什么要找庄谐,朵米,我的朵米不见了。我抬眼找到了庄谐,他走过来,揽我入怀。我的视线渐渐模糊,努力睁大眼,看到世界由清晰到模糊再到清晰的过程,大二那年,钊曾这样说过。我挣开庄谐的怀抱。“洒,愿意要的话,他们留下来的,我都给你。”“全给我?哄小孩?”洒突而展颜欢笑,真的美,有似春风。我突然记起,其实之前见过,那年夏天,洒依偎着钊说要请我吃冰淇淋。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西风悲画扇?(七)结局确切地说,我并不知道故事的结局。有些东西可有可无,我很轻易就选择放弃;有些事情已经发生,一不小心就丢失在回忆。所以,搬出别墅进驻另一个城市的我,孤独依旧,经常是写猫,偶尔日子停下来,就发呆着想象自己是自己故事中的某一只猫。只是,某天路过报亭时,不经意看到头版新闻。“富女文洒自杀身亡,家产无遗赠捐猫协”。洒,无婚无子,那笔曾让我心烦的钱填补不了她的孤独,终于在爱猫死后自杀身亡,并将家产全部赠与护猫协会。或许故事的后来,是以四个人的孤独告终。想走的时候,我看到洒的照片旁,附带着她爱猫的图片。一色雪白的身躯仅剩额头一朵褐色的花,绽放如同天际善变的流云。是,朵米。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汉语言文学2006级4班梁俏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师范大学海碰子文学社推荐《理想国》的上篇“理想国家与理想政治”中“论财产与老有所福”克法洛斯提到晚年的自己随着对肉体快乐的需求越来越清淡,就越来越享受聊天的快乐。他没有和别的老人一样感觉到晚年的苦,他老有所养,老有所福。在我们看来他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灵魂得到了宁静与自由。丰富的人生阅历让他对生活中的一切琐事都看透了,他好好地享受着晚年的那份平静与安宁。幸福是什么概念,是老有所养,老有所福吗?幸福在不同的人眼中有不同的看法。贫穷的人认为有用不完的钱就是幸福的,富有的人认为能与家人轻轻松松地吃个饭度度假就是幸福的,恋爱的人觉得和对方在一起就是幸福的,爱智慧者渴望在知识的海洋里遨翔,静静地看本书,做学问就是他们眼中的幸福。一百个哈姆雷特就有一百种看法。无论具体人们的幸福观是怎样的,它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的反映,它支配着人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做何种选择,为社会做何种贡献。那么幸福是如何定义的呢?“我们现在主张自足就是无待而有,它使生活变得愉快,不感匮乏。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幸福。”“不过把幸福称为最高的善,看来是种同语反复。”“我们把善看作是灵魂的行为和活动,这乃是个早已存在的、古老而美好的主张,现在的哲学家们也没有不同的意见。在这里,准确地说明了行为和现实活动就是目的,所以灵魂的现实活动就是善,但不是外在的善。幸福就是生活优裕、行为美好的观点和这一原理完全符合,因为我们已经把它规定为某种好的生活和好的行为。”这是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科伦理学》中提到的关于幸福的理解。幸福作为最高的善,是灵魂的行为和活动。幸福有外在的表现,最明显的标志是一个人感到幸福时,他精神上也必定感到满足,他的脸上会洋溢着微笑。灵魂的行为意味着幸福只能去感受,而不是一个摆在你的面前,昭示它就是传说中的最高的善——幸福。幸福是一种心理感觉,它捉摸不透,它灵变。亚里士多德提到灵魂的现实活动就是善,可是并不是每一个灵魂都是美好的,那么丑陋的灵魂所展示的行为还是善吗?幸福不是外在的善,那生活优裕、行为美好不是外在的可观的表现吗?幸福不仅仅需要内在心灵的感触也需要一些物质实体的支撑。亚里士多德把善的事物分成三个部分:一些称为外在的善,另一些称为灵魂和身体的善。而灵魂的善是主要的、最高的善,换句话说,灵魂上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外在的物质可以使我们生存得更好,但是精神上的满足是我们寻觅已久的幸福。“有些人说,幸福就是德性,有些人说幸福就是审慎,另外一些人则把智慧当作幸福,还有一些把其中的一项与快乐相结合,至少把快乐当作不可缺少的因素。此外,还有人把外在的好运气也加进来。这一些说法中有的源远流长,主张的人数众多,有的虽出自少数人,但他们是杰出的人物,不过没有一种是完全没有理由的。它们或者在某一点上站得住脚,或者大部分都能认同。”无论是德性、智慧,还是快乐都与我们平时所感悟到的幸福相关。“最美好、最善良、最快乐也就是幸福”如此看来世界上只有追求幸福的人,而没有真正得到幸福之人。“每一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自然倾向,幸福以自身为目的,同时又是其他一切目的之目的。这种以幸福为伦理活动终极目的的观点被称作幸福主义。”“一个完全合乎德性而现实活动着,并拥有充分的外在善的人,难道不能称之为幸福吗?还必须加上,他不是短时间的,而注定终生如此生活,直到末日的来到。不过,既然我们主张幸福是目的,是彻底的完成,那么它究竟如何也就难于说清了。如若这样,我们就可以在有生命的东西中,把已具备和将具备所说条件的称为至福,当然是至福之人。”真正幸福之人尚且没有出现,因为我们人类暂时是拥有充分的外在善,可是我们的行为还有待于继续修炼。幸福是目的,那么我们的生活就以追求幸福为目的,一步步地向幸福的灯塔迈进。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到“我们的守卫者仅仅只能得到吃的,除此之外,他们不能像其他人一样还能拿到钱。因此,他们想去哪里都无法如愿,就连旅游都和他们无关。至于女人、高消费、住奢华住宅,那就更不敢想了。”在我们今天的人看起来,这观点是荒谬的,因为这样的守卫者跑完全世界也未必能找到一个。如此商品经济充斥着市场,人们每天为生活忙碌着。“我说城邦守卫者的那种‘一穷二白’的生活是最幸福的”柏拉图的这个观点在今天的人眼中似乎是疯子所言。没有人愿意奉献自己去做守卫者,忍受着各种的诱惑,但是自己却不能去尝试。中国的贪污现象自古有之,而且这股风气难以灭绝,就是因为人的欲望在作祟。没有的想拥有,有了的希望的到更好的,似乎在颠峰的人又想满足一下自己玩刺激的心态。正因为如此,柏拉图构建的才是理想国,而现实中的城邦是无法达到这一点的。而且理想国中博爱的思想在传统的中国也难以很好地传播开来。因为中国人落叶归根,讲究认祖祭宗。而理想国中孩子不能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身体有残疾的婴儿当场掐死,从人道主义方面而论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理想国过于美好而没有在现实中存在,但是它是人们追求幸福的一种表现。有了这幅美好的蓝图,人们生活的方面更加明确。幸福不仅仅是理想国中所追求的理想政治,它还包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是善的体现,它不停留在外在的善,它是灵魂上的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