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摘
手拉着手,别被风吹走
“知道吗,小宇,我们都是在风里孤单漂泊的孩子,只有手拉着手,才不会被风吹走。”哥哥来了林西在我17岁那年成了我哥哥,因为他大我半岁,但我们没有血缘关系。我们的身份一样,是爸妈收养的孩子。但我是被爸妈用襁褓抱回来的,我早就在心里认定他们是我的亲生父母,而且,不想别人来分享。但林西来了。他来的那天,天气很暖和,一整天我都呆在天台上,看几只麻雀在我眼前飞来飞去,心里什么也没有想,只是难受着,说不出来。然后我就趴在自己的膝盖上睡着了。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发现另一双眼睛正望着我,干净清澈,隐隐的忧伤,嘴角却带着一股倔强的神情。这是我和林西的第一面。我们谁都没有说话。我们同校同级但不同班,以前是陌生人,现在是熟悉的陌生人。我们每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他在前面我在后面,我总超不过他。我们一路沉默着,就像我在跟踪他。有哥哥真好两个月后的一天,我把自己从楼梯上摔下去了,扭伤了脚脖子。于是林西就充当了我的车夫。第一天很不习惯,下了一点雨,路有点滑,我有点害怕。他大概看出来了,说,”小宇,抓住我的衣服吧,没什么好怕的。”到了学校门口,他的脖子里已经渗满了汗珠子,一颗一颗往下流。他回过头,笑着说:“我运气真不错,捡了个这么重的妹妹。”我白他一眼,我怎么这么倒霉,遇到一个像丝瓜的哥哥!可从那天起,我却暗暗发誓,每天少吃一个鸡蛋。我终于能自己骑车了。那天他请我吃麦当劳,说是为了庆祝他的车夫生涯的结束。我们点了奶昔,可乐,薯条,麻辣鸡翅。小姐说,“二位不要汉堡吗?”我们对望一下,同时拼命摇头。”可是我们在搞活动,买三只汉堡可以送一只抱抱熊。”小姐继续引诱我们,她把熊熊都拿出来了!是一只粉红色的,是我一直想要的那种。我咽了咽口水,还是恹恹地回座位上去了。他大块剁颐,我不停地拿眼角的余光瞄摆在橱窗里的熊熊。他说他去上洗手间。回来的时候他却端着三个大大的鸡肉汉堡,那只粉红色的熊熊,被他顶在脑袋上!吃完三个汉堡,他拍拍肚皮说,“撑死了,丫头,看来做你的哥哥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我抱着熊,得意又感动,有哥哥真好。出门时,小姐还很热情地说:”熊熊一共有8款16只。我们每隔一周推出一款。”我们的晚餐然后我们去商场瞎逛。在首饰部,我们看到了我爸,一个女人挽着他的胳膊,正在买项链。那个女人,不是我妈。我们两个都呆住了。对望一眼,没有言语。我们就那样呆呆往外走,过了很久,林西慢慢地说,“为什么会这样,妈妈会很伤心的,我也才刚刚有了自己的家。”我心里发冷,觉得无比凄凉。爸妈还是离婚了。离婚前他们天天吵架,之后是长时间的冷战,两个人都互不理睬,有时甚至彻夜不归。林西和我没有晚饭吃了。我们先是到外面吃,吃到都没有什么钱而且都腻了的时候,我们只好自己做。于是我们开始学会精打细算,去菜市场讨价还价,买土豆买胡萝卜买小葱杀好的鱼。可我对厨房里的事一窍不通,只会煮泡面。幸好他还懂那么一点点。于是他一边指挥我剥蒜洗葱一边说我,“连饭都不烧的丫头,将来怎么嫁得出去啊。”我瞪他,“不嫁,不行吗?”“嫁?”他眼睛瞪得比我还大,“那谁做饭养活你呢?”我不理他,假装生气了。他叹口气,“放心吧,还有我呢,你是我妹妹,我不会让你挨饿的。”我听了,心里感动着,又酸酸的。向日葵和百合花那个时候我正迷恋着彼得-梅尔的《山居岁月》。对书里描述的一草一木都非常向往,它们可以让我暂时忘却家庭的阴影。我看了就讲给林西听,有一天,他拍拍我的头,很坚定地说,“丫头,以后我带你去普罗旺斯,去看全世界最好的向日葵!”我说,“真的吗?”他说,“一言为定。”家的楼下新开了一家花店,有很美丽的百合。每次路过我都会去看,可它们实在太贵了。林西发现了,说,“我们自己种,我教你,以前我学过种花的。”两天后,他就真的弄来了一包百合的种子。我们去买了一个花盆,星期天又到郊外装了一袋种花用的泥土。是他骑自行车带我去的,我轻轻抓住他的衣襟,一路都唱着歌。他说再等等,等天气再缓和一点,就可以种了。可天气还没有暖和起来,爸妈就正式离婚了。他跟了妈妈,我跟了爸爸。他们搬走了。像他来的那天一样,我躲在天台上,没有去送别。我们的七月我们几乎没怎么见面了。有时我有些想他,感觉很奇妙,好像胸膛里不停有暖暖的风刮过,带着向日葵阳光般的气息。爸爸终于把另一个女人娶回了家,是传说中灰姑娘的后妈那样的女人。我的日子可想而知。我开始不回家吃晚饭了。我几乎吃遍了学校和家附近所有的小餐馆。遇到林西那天,我正在学校外的小面店吃一盘炒粉。这是他离开后我们第一次见面。我们同时说,“你瘦了!”林西他真的瘦了好多。他说妈妈也结婚了,家里的气氛他很不适应,就搬了出来,一个人租房子住。然后他带我去参观他的小屋,是一间20平米的阁楼,床,书桌,一个小衣柜,没怎么用过的简单的炊具。五月的太阳已经把屋子烤得闷热,但我迅速喜欢上了这里。我把复习课本从家里转移到这里。我不用再一个人孤单地吃晚饭,不用再一个人游荡到暮色四合他们都出门的时候我再回家复习功课了。每天放学后,我就直奔这里。我和林西一人占桌子的一头,各自认真复习,埋头苦读。有时我们一起做晚饭,更多的时候一起吃我泡的泡面。吊扇扇出来的热风把我们严实的包围住,我们一点都不觉得艰苦,我们一心一意,除了学习,什么都好像忘记了,忘记了普罗旺斯、向日葵,忘记了百合花,忘记了麦当劳。因为我们都知道,只有拼命学习考上大学,才能离开这座城市,离开家,离开家带给我们的伤害和阴影。最后一门考试结束的时候,天下起了大雨。我们一起在大雨里狂奔,雨水打湿我们的头发打湿了我们的衣裳,忽然我们就手拉着手一起狂奔,后来,我们都在大雨里哭出了声。在风里唱歌的孩子那年的九月,阳光灿烂,我们都考上了大学。并没有约定,但我们到了同一座城市,离家二千多公里。我们的学校,隔着一条江。开学后半个月是我的生日,18岁生日。那一整天我都开着手机,等他对我说生日快乐。可整个上午手机都像坏了似的躺在那里。为了提醒他我的存在,我中午还给他发了条笑话,可手机像关机似的安静。在我几乎按捺不住想打电话给他说,今天是我的生日快说生日快乐的时候,他出现在我宿舍楼下,更让人吃惊的是,他抱着一堆熊!不同颜色不同款式的。他说,“丫头,生日快乐!这些熊其实还在家的时候我就已经凑齐了。加上原来那只,一共16只了。”为了熊,他吃了48只他讨厌的汉堡!他又说,“丫头,还记得我答应你的事吗。带你去普罗旺斯看向日葵,教你种百合花,煮饭给你吃,我都会——去做的。”顿了顿,他又说,“知道吗,小宇,我们都是在风里孤单漂泊的孩子,只有手拉着手,才不会被风吹走。”于是我知道,17岁那个暖和的日子,已经成为我一生中一笔无法替代的财富。本站声明:本站转摘本文,为的是好文共赏、传播美好,为的是发展和繁荣广东校园文学事业,并不表示赞同文中的观点。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原载单位来函与广东校园文学网联系,我们将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删除本文!最后,感谢作者创作这篇优秀的文章,感谢原载单位发表这篇优秀的文章。
2007-09-23 00:00:00 作者:佚名 18114 0
来生,为你变成另一只蝴蝶
他和她是青梅竹马的恋人,小学、中学、大学都是在同一所学校度过的,毕业后,两个人一起来到这座沿海城市打造梦想。他们分别在两家公司找到了工作,开始满怀激情地拼搏起来。可是,她突然患了病,身体迅速虚弱起来,慢慢的,她开始出现昏厥。疾病来得太突然,因为两个人都刚刚参加工作,都还没有积蓄,而双方的家庭供养两个人读大学已经耗尽了所有。她病得更严重了,能借的都借了。她的病终于有了结果:先天性心脏病。这种病唯一的治愈方法就是换心。换心,供体极其难找不说,费用就需要30万元。活着的渴望和面对的天文数字使她跌落到了冰窟。十几天后,在他的建议下,她母亲从家乡赶来照顾她,母亲到了之后他却突然消失了,没有和她说再见,只是留下了一封童话般的信:那天,我做了一个梦,一位神仙说,只要我肯变成三年的蝴蝶,我会时刻飞绕在你的身旁。看着信,她的眼泪掉了下来,她不相信他会因为她的病无法治愈而逃开。她打电话到他的单位,他的同事告诉她,他已经辞职了,不知道去了哪里;她打电话到他家,他的父母居然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她知道了,他是在刻意回避自己,是想离开她啊。在他不辞而别后的第28天,她突然接到一个匿名者30万元的捐款。因为这个匿名者的举动,她被媒体关注起来。很快,供体找到了,手术非常成功。但每当想起他,她的心仍然常常会痛。她知道,那是另一种病,需要时间来治愈。她很快让自己接受了一个追求者,她想,埋葬一段感情的最好办法就是进入另一段爱情。一年后的夏天,她披上了婚纱。婚礼仪式后,她和新郎被亲友们簇拥着去公园录像。在一处花坛前,她幸福地偎在新郎的胸前,脸上的笑容灿烂夺目。突然,一只黑色的大蝴蝶从她的耳边飞过,她的心忽地痛了一下。一些事情不是说忘记就能忘记的,她想起了他。他答应过她要爱她一生的,无论发生什么变故;他答应过他,要亲手为她披上婚纱,无论富贵贫穷。可是现在,她有些痛恨自己,痛恨自己不该想念一个负心人,痛恨自己不该相念丈夫之外的男人。她开始专心地做起妻子。三年后的一个夏天,她和丈夫领着两岁的女儿吃完肯德基出来,迎面而来的一个人让她僵住了,居然是他。他的头发白了许多,人也憔悴了许多,消瘦了许多。她正不知所措,他笑了笑,先开口了:“这是你女儿吗?真可爱。”她只是机械地答应着。那天晚上,心中翻涌着曾经和他在一起的往事,眼泪,滑落于枕边。又一个三年过去了,一天,她被报纸上的一条新闻惊呆了。那新闻的大概意思是:7年前,本地的一个年轻人到南方的一家证券公司工作,工作两个星期后,这个年轻人就利用职务之便,盗用了一位客户价值30万元的股票出售后自首。自首时,已经兑换成现金的30万元分文未剩,年轻人解释是赌博输掉了。三年前,年轻人提前出狱后,创办了一家自己的小公司。三年过去了,公司生意越做越火,他将自己当年盗用的30万元补还给了曾经打工的那家证券公司。她看着,呆住了,她知道,他开着一家公司,她知道,当年那30万元的匿名捐款一定是他。眼泪漫出眼眶,她心中只剩下一句话:来生,我一定要为你变成另一只蝴蝶。本站声明:本站转摘本文,为的是好文共赏、传播美好,为的是发展和繁荣广东校园文学事业,并不表示赞同文中的观点。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原载单位来函与广东校园文学网联系,我们将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删除本文!最后,感谢作者创作这篇优秀的文章,感谢原载单位发表这篇优秀的文章。
2007-09-23 00:00:00 作者:佚名 18099 0
我爱你,最好只到这里
(一)这天,叶明下班回来,兴高采烈的对雪微兰说:“兰,你知道吗,我太高兴了,今天公司对我的业绩做出了嘉奖,准备派我去广州发展,我们的苦日子快到头了。”一丝惊诧从微兰的眉尖掠过,这是她希望的结果,也是他们努力的结果,可是,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微兰的思绪飘到了和他最初相见的日子,那时,年轻气盛的他因为一大笔资金投资失败,刚被公司打入冷宫,整天无所事事,而坐在他对面桌的微兰,因为才进公司各方面都是个外行,自然而然的,赋闲着的他开始当起了业务指导,使微兰很快熟悉了公司的业务。在微兰的眼里,他不仅人长得英俊潇洒,而且聪明幽默,尽管他现在是马落平川,但是微兰相信这只是暂时的,她相信他一定会成功的。可是当两人婚姻的大事提到了日程,他却一拖再拖,他的理由是:兰,现在不是我最好的状态,我不想让你跟着我受苦,我一定要给你一个最美的最好的婚礼,我一定会抱着我的新娘走进洞房,相信我,再等我一段时间好么?微兰不是一个爱虚荣的女孩,屡次想说:亲爱的,我不在乎你有没有钱,只要和你在一起,我什么都不需要。可是,她知道他现在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他的自尊心很强,女性的矝持又让她不好意思说出来,所以微兰只好沉默不语了。他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他抓住机会,连续几次判断准备的投资操作,获得了投资方的注意,并且通过公司发出了邀请函,而公司,也正准备开辟新的资金市场,于是,就派了年轻精干的叶明去开辟新天地。现在,他兴致勃勃的规划着他们的未来:等到了广州,我就要大干一场……他沉浸在自己的兴奋中。“如果你是如此跃跃欲试,去吧,我的爱……”窗外传来了孟庭苇甜蜜的歌声“我要为你造一个温暖的窝,风风雨雨一起渡过……“微兰听到这儿心酸了一下,假装说,你歇一会儿吧,我去煮饭。走进厨房,微兰却不知从何下手,顺手抓起一只洋葱剥了起来,不知是洋葱的气味还是刚才的歌声让她的眼泪流了下来。他跟着她走进厨房,很奇怪的说:“你哭了?”“不,我没哭,是这个,”她指了指洋葱,说:“你好,我比什么都高兴,怎么会哭呢?”微兰强作笑颜。这时,他轻轻的环住她的双肩,说:“我知道,”叶明的声音像暮色一样也渐渐黑沉了下去,“我知道你舍不得我走,不过,如果你不同意,我就不会去了。”“不行”,微兰急急地打断他,“我什么时候说不让你去了?”是啊,怎么能不去呢?他这么多年的打拼,等的不就是这样一个机会吗?如果他放弃了,自己倒成了罪人了。微兰急忙分辩说,我是担心外婆,我从小没有了爸和妈,是外婆把我抚养大的,如果我们这一走,外婆怎么办呢?微兰看了看那间房,轻轻的说。“这段时间,先找个人在这里帮忙烧煮什么的,等我在广州站稳了脚跟,那时再把外婆接过来……”叶明似乎考虑得很周全。微兰无话可说了。(二)对于未来的生活,微兰有点掩耳盗铃,她一直以来总是不愿也不敢想太多,但是现实问题摆在面前的时候,也由不得她不想了。她在床上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她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平凡的女子,对生活也没有过高过份的要求,最大的奢望也就是和他牵手在这个温暖的小城里,就像那首歌中唱的,为他造一个温暖的窝,风风雨雨一起渡过……她一直认为,无论是感情还是做人,雪中送炭比锦上添花更有意义!她爱他的时候,他只是个怀才不遇的傻小子,但她相信他的能力,相信他一定会有一翻作为的……而且,她一直认为,爱情本应该象纯净水一样的纯洁,无法用物质衡量只能用心去经营,她满足于他们的爱,但是对于将来的生活,她反而没有把握了。我爱你,最好只到这里,突然,微兰的脑子里蹦出来这样一句话,随即吓了她一跳,夜很深了,她却格外清醒,而她了解自己的性格,家庭的阴影使她过分敏感和多疑,对待感情的过分投入也意味着容易受伤。对于一个优秀的男人来说,这个世界是不缺少爱情的,尤其是在那个灯红酒绿的世界,当时间冲淡了浓情的酒,她不知道,他是否会爱她到永远?她实在不想未来在无端的猜疑和折磨中度过。她知道,他的心比天高,而她却是这样容易知足,她需要的不是轰轰烈烈,而是一份平静的生活,也许有些平淡,可是会让她觉得踏实。在天空出现浅浅的一抹微蓝的时候,她暗暗打定了主意。(三)起行的日子一天天逼近了,该打理的都已经打理好了,他买好了两张车票,他说,我们一起去开辟一片新天地……微兰只是微笑着没有说话,他这些天一直处在兴奋状态,却没有注意到她的情绪的变化。那天早上,他们出发到机场,出租车行进到一半路程的时候,微兰却突然焦急地说,不好,我的机票忘记带了。叶明有点生气,看了一下手表说,怎么这么丢三拉四的,我出门时不是提醒过你的吗?微兰红着脸说,票在外套口袋里,我临出门时把外套丢在家里了……你看你,都什么时间了,我现在就回去取。他把她的失误归结于太激动了。还是我打车回去吧,好在时间还来得及,你换个车,先到机场等我……微兰招呼司机停了车。叶明无奈,只好拿了自己的行李下了车,而微兰的车调了一个头往相反的方向驰去……叶明在机场等到上机的广播都响了,还不见她来,急得满头大汗,打电话回家,保姆说,她没有回来……叶明有点怀疑了,她平日不会这么粗心大意的呀?这次是怎么了,走的时候磨磨蹭蹭,到了半路才想起来机票没带……叶明从口袋里想掏手帕擦擦汗,顺手却在口袋里摸到一张硬硬的东西,掏出来一看,原来是一封信,他颤抖着手打开了,是微兰写给他的一封信:叶明:亲爱的,我的爱,我喊你名字的时候我的心都在痛缩,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想你已经明白了,我不能跟你一起走了。一是因为我的外婆岁数大了,故土难离;二是因为我的性格,我了解我自己,我是这么的爱你,以至于到分分秒秒都不能没有你,爱你,这将是我今生最美最美的记忆,我会珍惜一生,记住,你不是孤独的一个人走,你还带着我的希望,我希望你成功,让我为你骄傲,只是我不能陪你走这一段路了。最难过的日子已经过去了,不是吗?对于你,你会飞得更高走得更远;对于我,这就是最好的结局,我爱你,最好只到这里!你明白吗?我曾以为,在这儿,我们安一个小窝,你会安心的在这儿一辈子,我也会安心,可是现在,我知道,你不属于我,你属于更广阔的天地……我会哭吗?会,你相信我现在就在哭吗?亲爱的,你不必回头看了,我会过得很好,相信你也会……只是,我的爱,你记住,今生,你还欠我一个拥抱!来生,再还!叶明的眼睛润湿了,他必须走了,最后一遍上机的通知响了,他视线模糊的最后看了一眼天空那一片美丽的微蓝,登上了飞机……而侯机大厅外,微兰看着他走进机场的大坪,渐行渐远,隔着玻璃窗,两行清泪从她的脸上静静滑落……本站声明:本站转摘本文,为的是好文共赏、传播美好,为的是发展和繁荣广东校园文学事业,并不表示赞同文中的观点。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原载单位来函与广东校园文学网联系,我们将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删除本文!最后,感谢作者创作这篇优秀的文章,感谢原载单位发表这篇优秀的文章。
2007-09-23 00:00:00 作者:佚名 18111 0
上天让我碰到你
如果这是真的,那么上天让我碰到冯凯,让我们从最初的彼此仇视,成为如今情同手足的兄妹,一定是有原因的。那时,我们是两个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互相仇视的孩子,我的妈妈是他的继母,他的爸爸是我的继父,我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在他14岁我12岁的时候,被我们的父母硬生生放置在了同一个家里。他姓冯,叫冯凯,但我总是厌恶地叫他“二马子”;而他则不客气地喊我“糖包子”,因为我姓唐。冯凯喜欢踢足球,他所有的课余时间几乎都用在了踢球上。踢完球回家,满屋子就会充斥着臭袜子的味道。我常用不吃饭表示强烈的抗议,冯叔叔就会按着他的脖子洗脚洗袜子。有一次,他终于忍不住恨恨地对我说:早晚有一天我要让你吃我的袜子!我立刻把这话传给了冯叔叔,结果他“荣获”了半小时罚站的“奖励”。后果是第二天早上,我刚写好的作业不翼而飞。我大哭一场,他挨了两巴掌。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像这样的交锋不知有多少次。有时候算下来,谁都没有真正占到便宜。但是停止不下来。妈妈不止一次地摇着头说:天生的一对冤家!后来,随着成长我们不再当着大人的面发生冲突,甚至有一天,他开始在我妈和他爸的面前叫我“妹妹”。当时妈一脸的惊喜,几乎要流下泪来。只有我知道,他那似笑非笑的眼神里藏着怎样的“阴险狡诈”。我的智慧并不输给他,当即就叫了他一声“哥”,但听得见自己牙齿碰牙齿的声响。那天起,我们的斗争彻底转移到地下,方式也越发多样了。就这样,我们在彼此的“折磨”中朝夕相对地度过了三年的时光。三年后,冯凯考取了以足球出名的那所高中。因为离家远,所以需要住校。他走之前,我将一双崭新的球鞋交给妈,让妈给他,是他一直想要的“耐克”运动鞋。妈感动地拥抱了我。我偷着笑了,那双鞋足足比冯凯的脚小了两码!我就是要让他空欢喜一场,作为我们战争告一段落的终结。在他们都离开后,我兴奋地朝床上一躺,身体却猛地塌了下去——床的一端竟然让他错开了!好在有惊无险。那一刻我抚摩着被触痛的手掌,才知道,这一段落的战争,我们谁都没有赢。以后,冯凯每隔两周回来一次,好像我们都有些疲惫了,很长时间没再做什么动作,但我会想办法拒绝和他见面。我对自己说:不相融便做陌生人吧,何况,本来就是陌生人。我想我们之间终是承不起兄妹之情的。冯凯读高三时,我也16岁了,不再抵触他,但是沉默。沉默比敌对更显陌生。那个周末,是他回来的时间,我又在离家不远的街上漫无目的地遛达。很晚了才慢慢地朝回走。毫无防备地,在通往小区的转弯处,一个醉醺醺的男人闪出来挡住了我的路。来不及呼喊,他的手便一把掩住我的嘴。我拼命挣扎,但无能为力。一股巨大的恐惧劈头盖脸地朝我压了下来。突然,抓着我的男人大叫一声松开了手。然后我看到冯凯愤怒的面容,那是我此生见到过的最亲切的面容。“哥!”我几乎是狂叫了一声。他没有答应。他已经和那个男人打成一团。一边打一边恨恨地说:“让你欺负我妹妹!让你欺负我妹妹!”男人终于歪歪斜斜落荒而逃,他要追时被我拉住。他的额角流血了。我一边哭着,一边手忙脚乱地拿了衣袖去擦,碰到伤口,他疼得抽了口气,却忽然笑了,说:“糖包子,你刚才叫我哥。”他很久没有叫过我“糖包子”了,我也很久没有叫过他哥。其实在我心里从未承认他是我哥。这次,我没有反叫他“二马子”,而是抽抽噎噎地小声问:“你怎么来了?”他不答却反问:“我每次回来你都不在家,是故意的吧?”我低头不语。他忽然说:“唐甜甜,我们和好好不好?”我点点头:“可是你要告诉我你为什么在这里。”“天晚了不安全,我等你呢。”他终于诚恳地承认下来。“什么原因让你不想和我作对了?”“因为你的耐克鞋。”“可是……”我瞠目结舌。难道他没有发现那双鞋有问题吗?“小丫头,虽然不能穿,可那到底也要好几百块钱。平白无故,你会把攒了好几年的压岁钱花在一个陌生人身上吗?”他拍拍我的头,“看着那双鞋,我一下子就想明白了。”“冯凯。”我停下脚步定定地看着他,看着他好看的眼睛和零乱的头发,还有额角没擦干净的血迹,忽然哭了。“不许叫冯凯,叫哥。”他按着我的肩膀,“记住我是你哥,有我在,就没有人敢欺负你。”“哥。”我抽抽搭搭地叫出来,哗哗地流着眼泪抱住了他。那是10年前的一个夜晚。从那天晚上开始,我很确定很确定地知道了,我的生命里还有一个亲人,他叫冯凯,是我的哥哥。后来那双他一直没穿的耐克鞋我们一人保存了一只,成为和好的见证。接着,冯凯去南京读大学,我送了他新的耐克鞋,因为他依然喜欢踢足球。两年后我也去南京读大学。那一年继父去世,妈妈也下岗了,冯凯于是凭借自己的球技和小小的名气,去球队当外援,赚取我的学费和生活费。每次我去看他,最习惯的动作是检查他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疤,一直看到眼泪缤纷。他说我是傻丫头,说那些伤疤是他的男人味。我大二的时候冯凯工作了,留在南京。闲暇时依然踢球,负担我的学费和生活费,还要让我穿“淑女屋”的裙子,涂“REDEARTH”口红。他要我像个大唐公主一样骄傲地生活。我大学毕业后,冯凯要我读研,他继续踢球供我。可是由于太拼命,在一场比赛中他不幸腿部严重受伤,从此不能再奔跑了。我于是背着他放弃学业,应聘到一家许我以高薪的医院做了护士。三个月后他知道实情,痛骂我:糖包子,你是个十足的笨蛋!我由着他骂,等他骂累了,伸手擦去他满脸的泪水。我说:让我为你作些牺牲吧。他问凭什么,我说凭我是你妹妹。现在,冯凯自己开了家小小的电脑公司,迷恋网上的足球游戏,妻子如玉女儿如花。我在一所不大不小的医院做了挂牌医师,并终于取得了想要的学位。妈妈和我与冯凯住在同一个家里。家很大,装得下许多相爱的人。那日单位有聚会。席间,一对年轻人彼此嬉笑着攻击对方,言语“刻薄”,忽然中央一位很年长的大夫说:“据说,前世很相爱的人,今生会是冤家……”四下里哄笑起来,只有我怔怔地坐在那里想着这句话。如果这是真的,那么上天让我碰到冯凯,让我们从最初的彼此仇视,成为如今情同手足的兄妹,一定是有原因的.本站声明:本站转摘本文,为的是好文共赏、传播美好,为的是发展和繁荣广东校园文学事业,并不表示赞同文中的观点。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原载单位来函与广东校园文学网联系,我们将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删除本文!最后,感谢作者创作这篇优秀的文章,感谢原载单位发表这篇优秀的文章。
2007-09-23 00:00:00 作者:宁 子 18108 0
十五年前的一个擦肩而过
十五年前的一个擦肩而过,竟然在一个人的心里产生过如此大的影响。我想,这个世间,一定每天都在发生着一个又一个这样偶然的瞬间,伤害了一些人,刺痛了一些人,也成就了一些人……这个世界上的每一瞬间,都发生着让我们意想不到的事情。盛夏的时候,去省城开会,我遇到了久未谋面的一位朋友。这位朋友是我高中时候的同学,现在在一家建筑公司当包工头,虽未至腰缠万贯,但有房有车,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席间,我们不禁唏嘘感慨。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他比以前胖了许多,也白净了许多。我们谈起了过去,谈到两人为逃学看电影如何和老师捉迷藏,如何在冬日的火炉上煮揪面片,如何在一个被窝里睡觉等等。这些往事,我们谈得兴致盎然,也不时惹得旁边他的妻子和女儿“咯咯咯”地笑。然后,开始讲他一路的打拼。高中毕业后,挖煤,筛沙,干建筑小工,技工,段长,工长,一直到现在。我的这位同学,有一位常年卧病在床的父亲,很小的时候,他就很要强。我说,是啊,那时候,伯伯身体不好,你为家庭考虑太多,也没有复习,就一个人挑起重担,这么多年一路过来真不容易啊。同学笑了笑,说,不是,如果单凭这个,我也走不到现在。我一愣。同学说,你还记得毕业那年放榜的那一天吗?我点点头。他说,就是那一天,让我狠下决心,决定要让人生混出个模样来。而且,这个决心还和你有关。我愈发地不明白了。他说,那天,我知道你考上了,很为你高兴。我想像着看到你之后我们一起欢乐的情形。大街上,车水马龙,我走到电影院门口的时候,看到了你。你正和其他几个考上的同学一边走,一边谈论着什么。我远远地和你打招呼。可是,你知道吗?你没有搭理我。我又接连着几声叫你,你还是没有搭理我。就这样,你和其他几位同学从我的身边走过,连看都没有看我一眼。那一刻,我的心里悲凉到了极点。我的落榜,都没有给过我那样彻心彻骨的感觉。因为,因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然而在考上大学之后,竟然变得六亲不认,我的心中,原来那个熟悉的你一下子变得遥远而陌生起来。朋友顿了顿,继续说,我找了一个僻静的角落,大哭了一场。我才想明白了,一个人,在落魄的时候,是没有人能看得起你的,包括曾经和你好得一塌糊涂的人。哭过后,我下决心,一定要出人头地,决不能活得让人瞧不起自己。这一晃,十五年过去了,十五年前的情景至今历历在目啊!听完他的讲述,他的妻子和女儿怔在那里,一样怔在那里的,还有目瞪口呆的我。因为,我压根也不知道十五年前还发生过这样一幕。我赶紧解释说,那一天,我真的没有听到你的吆喝,也没有看见你……那一次,他喝多了,也哭了。快四十岁的人了,哭得泪水横流。弄得我,还有他的妻子,他的女儿,也一起随他抹眼泪。十五年前的一个擦肩而过,竟然在一个人的心里产生过如此大的影响。我想,这个世间,一定每天都在发生着一个又一个这样偶然的瞬间,伤害了一些人,刺痛了一些人,也成就了一些人,或许,这就是生活吧,我们能够看到的,只是表面的平静,而看不到的,永远是人心底的波澜。本站声明:本站转摘本文,为的是好文共赏、传播美好,为的是发展和繁荣广东校园文学事业,并不表示赞同文中的观点。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原载单位来函与广东校园文学网联系,我们将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删除本文!最后,感谢作者创作这篇优秀的文章,感谢原载单位发表这篇优秀的文章。
2007-09-23 00:00:00 作者:马 德 18099 0
母亲的信念
听完母亲的话,女儿落泪了。她明白了,实际上,母亲恒久而不绝的信念和爱,就是一粒坚韧的种子;她的奇迹,就是这粒种子执著而生长出的奇迹。有一个女孩,没考上大学,被安排在本村的小学教书。由于讲不清数学题,不到一周就被学生轰下了台。母亲为她擦了擦眼泪,安慰说,满肚子的东西,有人倒得出来,有人倒不出来,没必要为这个伤心,也许有更适合你的事情等着你去做。后来,她又随本村的伙伴一起外出打工。不幸的是,她又被老板轰了回来,原因是剪裁衣服的时候,手脚太慢了,品质也过不了关。母亲对女儿说,手脚总是有快有慢,别人已经干很多年了,而你一直在念书,怎么快得了?女儿先后当过纺织工,干过市场管理员,做过会计,但无一例外,都半途而度。然而,每次女儿沮丧地回来时,母亲总安慰她,从没有抱怨。三十岁时,女儿凭看一点语言天赋,做了聋哑学校的辅导员。后来,她又开办了一家残障学校。再后来,她在许多城市开办了残障人用品连锁店,她已经是一个拥有几干万资产的老板了。一天,功成名就的女儿凑到已经年迈的母亲面前,她想得到一个一直以来想知道的答案。那就是前些年她连连失致,自己都觉得前途渺茫的时候,是什么原因让母亲对她那么有信心呢?母亲的回答朴素而简单。她说,一块地,不适合种麦子,可以试试种豆子;豆子也长不好的话,可以种瓜果;如果瓜果也不济的话,撒上一些荞麦种子一定能够开花。因为一块地,总有一粒种子适合它,也终会有属于它的一片收成。听完母亲的话,女儿落泪了。她明白了,实际上,母亲恒久而不绝的信念和爱,就是一粒坚韧的种子;她的奇迹,就是这粒种子执著而生长出的奇迹。本站声明:本站转摘本文,为的是好文共赏、传播美好,为的是发展和繁荣广东校园文学事业,并不表示赞同文中的观点。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原载单位来函与广东校园文学网联系,我们将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删除本文!最后,感谢作者创作这篇优秀的文章,感谢原载单位发表这篇优秀的文章。
2007-09-23 00:00:00 作者:佚名 18119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