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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故事·奇幻

  • 这一条,深巷

        深巷  人们都说,我是古巷村里的最冗长最古老的一条巷。我到现在已经将近百岁了。我喜欢听屋顶上鸽子展翅的声音,喜欢在喧闹的叫卖声中看人来人往,喜欢看小孩们哼着歌谣蹦蹦跳跳地穿过我的身躯……    当蜗牛爬红了黄昏,一个年迈的老人便会牵着一名叫陌陌的女孩穿过我冗长的身躯,女孩手里经常擎着一串棉花糖,清脆的笑声在夕阳下犹如风铃般悦耳,摇曳在我的心头。这样的画面在我心底镌刻好几遍,直至永恒。   然而,花开花落,世事无常。如今,岁月的车轮在我的青庞上刻下一条又一条的沟痕,过去的一切也被深藏在烟雨尽头的梧桐树影中。那些鸽子展翅的声音,那些相互追逐的小身影以及那些喧闹的叫卖声已经渐渐远去,包括夕阳下那个执着温馨的画面。  人们依然说,我是古巷村里的最冗长最古老的一条巷。不过再过一个月,我却将画上生命的句号……                                    陌陌   阒黑的夜空,泛着点点寒星。月光跌入梧桐叶里,为深巷铺上一闱轻纱,梦幻一般。  深巷的夜,如此宁静,犹如潺潺的流水,流入了陌陌的梦乡。梦里,爷爷给她做了好吃的米糕,陌陌擎着米糕到处游戏,她去隔壁王婆婆家看刚出生的小猫,又去张阿姨家吃葡萄,不一会儿又跑去姗姗家玩过家家。中午的时候,老屋里传来爷爷的呼唤声,陌陌则带着满嘴的米糕屑跑回家。她在冗长的深巷里快乐地奔跑,可是跑着跑着,却跑出梦外来。她睁开眼,月光透过窗棂洒在床沿上,许久之后,她才晃过神来。陌陌不知怎么了,眼眶有些湿润。  周末,陌陌说要回那条深巷看一看。爸爸说:“那条深巷再过一个月就要改建为工厂,深巷里的人家几乎都搬走了,你还想去看什么?”陌陌的心狠狠地抽搐了一下,清澈的眸子里闪过一丝惆怅。  她来到深巷的入口,久久伫立。深巷上空的云海,安守着流年,犹如她童年时最爱吃的棉花糖,被风甜舐着。不过,物是人非。曾经那些飘荡在深巷里的歌谣与笑声、那些飘散在烟囱上的炊烟、那些围坐在梧桐树下打牌的身影以及小贩的叫卖声,如今都幽冥在深巷尽头那一池枯荷中,只剩高墙上偶尔晃过的猫影,以及俄顷间传来的几声凄清的猫叫。  夕阳的余晖跌落在梧桐里,陌陌始终没有勇气迈开脚步。她太害怕走进这条深巷,因为它雕刻了那么多的回忆,她怕一踏进去就深陷其中,寻不到记忆的出口。                                      深巷  在我生命的暮年,我看到了当年那个女孩,她已经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我记得,她出生时,母亲因为难产过世,父亲则长期在外打工,于是她被爷爷奶奶抚养长大。女孩习惯在爷爷的歌谣中进入梦乡,在鸽子的展翅声中醒来。晚上,我总会看到那座老屋的门口摆着一张小圆桌,圆桌旁坐着两位老人,他们边听着潮剧边品茶,旁边时不时传来女孩与邻家小伙伴嬉闹的笑声,两个老人脸上露出安详的笑容。女孩玩累了,便爬到老人的大腿上吃曲奇饼。后来,其中一个老人走了,老屋从此寂寞了很多。我时常看到那个健在的老人独坐在台阶上抽烟,他的脸上写满岁月的痕迹,头发很快变得花白。有一次,女孩站在他身后眨着水汪汪的眼睛问道:  “爷爷,你怎么突然多了这么多的白发?”  “爷爷老了……  ”他浑浊的眸子,如大海般深邃。                              陌陌  陌陌最终还是走进了深巷。  这条深巷太冗长了,冗长得像时光隧道,让陌陌陷入记忆的泥淖,回到那个久远的童年……    清晨,陌陌在鸽子展翅声中醒来,这时,厨房里会飘来诱人的蛋炒饭香,这种饭香弥漫着她整个童年。吃完早餐,陌陌便与奶奶告别,背着书包拉着爷爷的手上学去。深巷七点多钟的早晨有些冷清,古老的青石板上,那一老一小牵着手穿过幽长的深巷的背影,在晨曦中定格成美丽的画面。  傍晚,这条深巷会变得很热闹。陌陌一走进这条深巷就会把爷爷的手抓得紧紧的,生怕走散。爷爷很喜欢站在地摊前看各种玉佩、孔雀鱼以及鹦鹉,看了无数个黄昏还是没看够。陌陌很不解,因为爷爷和奶奶的房间里也有很多玉佩和一条孔雀鱼,而老屋的天井里不是也有一只名叫依依的鹦鹉吗?陌陌圆溜溜的眼睛转向了旁边那个卖棉花糖的小贩,接着扯了扯爷爷的衣角向他讨要棉花糖。  陌陌发现身旁的爷爷在夕阳中是那样苍老,那些白雪不知何时起已覆盖了他浓密的黑发,开始只是若隐若现的雪儿,陌陌以为它会融化,于是她喜欢站在爷爷身后的台阶上帮他拔掉那些白头发,可后来陌陌沮丧地知道,这些白雪再也融化不了,因为太厚太密了,她也束无手策,那片白雪已经将所有黑色淹没。  自奶奶去世之后,爷爷的冬天来得特别急速,令人措手不及,她还没来得及从他鹤发童颜的身影中晃过神来。  “爷爷,你怎么突然多了这么多的白发?”  “爷爷老了……  ”  爷爷伸出枯藤一样的手摸了摸陌陌的脑袋,皱纹沟壑的脸上露出慈祥的笑容。小陌陌当然看不懂爷爷眼睛里的深邃与沧桑,她只知道,在那一刻,她真的好想快快长大,然后用自己稚嫩的肩膀来保护苍老的爷爷。   其实,陌陌喜欢紧紧抓住爷爷的手不仅仅是怕走丢,因为这条深巷,已经伴随她走过了十个春秋,难道她还不熟悉吗?陌陌更害怕,害怕她把爷爷弄丢,再也找不回……    可是最后,爷爷还是丢了。那天傍晚,陌陌像往常一样在学校里等爷爷去接她。这时天下着倾盆大雨,她很着急,学校里的同学都走光了,她仍然等不到爷爷的身影,最后,她却看到另一个熟悉的身影——隔壁家王婆婆。王婆婆的脸湿漉漉的,表情有些凝重。  “陌陌,回家了。”  “我爷爷呢?”  “乖,先跟婆婆回家,爷爷在家里。”  那个雨夜几乎将陌陌单纯美好的世界摧毁,她在一夜之间长大,原来,世事无常,生命之车有时候也会出轨,生活便变得面目全非。陌陌离开了老屋,走出冗长得望不到尽头的深巷。她那瘦小的背影融入血红的夕阳里,定格成斑驳时光里的旧照片……                                          深巷  女孩缓缓地迈开脚步,终于走进我的身躯,来到那一池枯荷旁的老屋前。我看见她的眼眶湿润了。也许,她正怀念那段逝去的时光,或许,她想起了那个悲痛的雨夜。我记得,那年她刚好十二岁。那天下大雨,女孩的爷爷因刚做了她最爱吃的米糕而耽误了一点时间,于是急忙撑着伞走出老屋。他急促的脚步踩在湿漉漉的青石板上,一不小心他摔倒在地,额头正好磕到地上的砖头,老人晕倒在雨中再也没有醒过来。女孩被邻居接回家,看着床上一动不动的爷爷,目光呆滞,片刻之后扑倒在白色的帷幔上,周围的人的心狠狠地疼痛。  后来,女孩跟着父亲到城里住,老屋里空无一人,只留下屋顶上雪白的鸽子和旧墙上的两张老人的画像。  岁月的沧桑哑了梧桐树枝上的蝉,绿了长满苔藓的屋檐。我仰着面,黑色天幕里泛着肃穆冷竣的孤星,我闭上沉重的眼睛,心有了深深浅浅的疼痛……    【编者按】小时候你喜欢拉着我的手,是因为你怕我走丢;长大后我喜欢拉着你的手,因为我怕你跌倒,像古巷一样苍老的挚爱的爷爷。作者文笔细腻,语言优美,运用自白式的写法别具特色,写对古巷的怀念,实则写爷爷的眷恋,颇有特色。特此推荐,感谢作者的赐稿,期待你的更多佳作。                                                  ——黄尚

    2013-01-12 23:08:36 作者:陈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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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宿舍故事之第四壶水

     冬天,宿舍的热水徒有虚名,温度低到让人不敢轻易洗澡。我们无可奈何,只好自己煲些热水加进去。某日,一室友在我之前煲水,我问他打算煲几壶,他说三壶。他煲完三壶之后就去洗澡了。他洗澡的时候我问他水温如何,他说还可以。既然他这么说,那我也煲三壶吧。于是我也加了三壶热水,用手试桶里的水温,感觉温度还行,但是绝对说不上热。煲完水我也去洗澡,结果发现水温很勉强。由于躯体的相对温度比手要高,对水温的要求自然也高一些,加了三壶热水也只是有点暖而已。要知道,冬天洗有点暖的水是很难受的,说冷也不冷,说热那更沾不上边,总之温度很尴尬。我速战速决,冲完就出来了,那种天气洗澡没热水实在是折磨。我出来后就问那个室友:“你真的觉得三壶水够热?”他笑笑说:“也不是,只是看三壶水勉强能洗,就不再煲了,也省电。”我回了一句“噢噢”就没再说什么。第二天,气温还是很低,宿舍的水温也没有变热,我们继续煲水。这次我煲了四壶水,洗得很舒服,因为加三壶水的时候水已经有温度,但是不热,加了第四壶水之后,水温就高于体温,热度也就出来了。显然,让水变热的不是第四壶水,而是四壶水加起来的能量;让前面三壶水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的则是第四壶水,若没有第四壶水,那么前面三壶水便功亏一篑。那个室友想省下煲第四壶水的时间和电费,但是他没有想到这样的做法却令之前付出的时间和电费失去了意义。只看到眼前的利益而没有考虑全局的得失,这种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是很常见吗?

    2013-01-10 19:31:37 作者:炜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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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街回音

                   放假回到城南已经是晚上了,搭公车回家路过西街时,不禁放下手中谭熙的书,望向窗外令人怀念的一盏盏路灯。高三的时候因为学校经常没热水,我就租住在西街的一个小房间里。那是八十年代的招待所,外表是那个年代流行的细碎大理石。一楼有着许多老人不分日夜地打麻将。楼梯上有一条长长的黄色防滑杠,墙上有一条条灰黑泪痕般的陈年水渍。我住在二楼的一个小客房,进门有很大的古老立式衣柜,一个独立的卫生间,一个比我还老的黑白电视和一张吱吱呀呀的床。窗子外头可以看到街道。早上去学校的时候门口有穿校服的大妈卖包子油条,晚上回的时候有披军大衣的伯伯卖红薯。走三十米就要穿过一条火车轨,经常半夜可以听到火车的汽笛声。然后再骑十分钟的单车去到学校。但这一切都不足以构成一件让我铭记的往事。往事的开端缘于一次强奸案。在将近十月的时候,火车轨旁边发生了一起强奸案。当然案犯不是我。这件事情导致的结果是隔壁班一个斯文内向的女生来找我。十一放假回来,谭熙来找我。虽然我们未曾同班,我却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因为在期段考的时候,我们在密密麻麻的一排排名字里找自己的名字时,我特别注意过这个女生。她几乎每次考试都坐在第一个教室第一张桌,这说明她稳占着我们文科班的第一名很久很久。那是一个课间,当我在看恼人的数学的时候,同桌告诉我有人找我。我到了门口,老同学阿雅叫我过去。她问我是不是住在西街,我说是。她说,拜托你一件事。以后晚上帮我送个女孩子回家,她也住西街。你也知道最近有点不安全。我条件反射地说谁啊,不靓不送。阿雅招手让那女孩过来。然后我看到很亮的阳光照在谭熙洁白的裙子上。从那天晚上开始,每次下晚自习谭熙都会站在自行车棚等我。剪着简洁的短发,白色的裙子和布鞋。皮肤白皙,眼睛又圆又大又黑。在月光下安安静静的。十足一个单纯的女学生。让我想起曾经有一个作家曾这么描述费雯丽,有如此才华要样貌作何,有如此样貌要才华作何。刚开始每天晚上我都是戴着耳塞,骑在前面,她默默跟在后面。我不知道怎么和成绩优异的她搭讪。我知道我是一个差生,我想极力掩饰自己那骄傲的自卑。但是她主动上来问我听的是什么歌。我说五月天。她拿出她的手机,一排都是五月天的歌。五月天成为我们的第一个共同的话题。原来,优等生也听流行歌。于是我们渐渐熟络起来。到了十一月底的时候,我们的关系已经好了很多。仅仅次于我的那些哥们儿。那次月考出奇地前进了几十名。同学也开始笑我,是不是有人夜夜帮我补成绩。我自然懂得他们的用意,只是笑称是周公的女儿。但我明确知道,我们只是朋友,只会是朋友。有天夜里在去车棚的时候,我同桌对我说。其实谭熙也未尝不可。我笑着说,是啊是啊,你娶回家啊。我们打闹着到了车棚,突然看见她蹲在单车旁边。我们走过去,才发现她的单车被人扎爆了。那天晚上她就坐在我的单车上回家。其实我不明白,那么一个文静的女生怎么会有人这样对付她。我一路上不语,她却明白我的想法。她说,没什么的。平静得跟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她说。因为家里双亲离异,她一直跟父亲过。二父亲一直很严格地要求她,所以她被逼着去把成绩弄得很好。但这个世界是存在恶性竞争的。每次临考试前她的资料和笔记都会莫名其妙地失踪。以前住学校的时候,每次排名出来后宿舍的东西都会莫名其妙地消失。她已经习惯了。她只是害怕在回家的路上有人对她怎么样。所以,她选择人缘很好的我。一来人好说话,二来是个男孩子,比较有安全感。三来认识的人多,别人看见我就不会对她怎么样。我竟然不知不觉被人当了挡箭牌。但是我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味却没有生气。那时候我以为这是一个男人本性里的担当。我送她到了她家小区门口,她低头对我说谢谢。路灯很亮,但是照不到她的脸庞。回到住处,她发短信来。她说她奶奶回老家了,以后没有早餐吃,托我去学校的时候顺便帮她买几个馒头。于是我每天早上都到她们班上去送早餐给谭熙。耳边的风声也越来越大。我觉得无所谓。既然心里认定是朋友,那么流言就会不攻自破。但我同桌说,其实那是因为我自己默认了这种关系。我不予理会。因为我也不明白我内心的真实想法。即使我对她存有一丝好感,但学业为重,我宁愿我不知道。那种关系一直维持到了元旦前夜。那天学校难得开了个允许高三参加的晚会。到了回去的时候,她问我高二那个拉丁舞男生帅气不。我郁闷,就说,你腐就腐,别腐我身上。我们谈笑着,还是照常到了小区门口。回到住处,快十二点的时候,谭熙发短信给我。她说,她的父亲不在家,她的钥匙又落在学校。她实在没地方去了,要到我这留宿一晚。在我神智不清地犹豫的时候,她直接打电话来。我假装沉睡中接电话,听到她隐约的哭腔说。夏哥,我在你楼下。我连忙起床到窗前,孤独的她站在孤独的路灯旁。影子长长拖到街上,落寞无助。如果我不帮谭熙,她一个少女又能在漆黑寒冷的夜里怎样。万一发生了什么不堪设想的事情,我又怎么能对得起她。我只好穿好衣服下去接她上来。她先去洗澡。我情绪万千地坐在床上。我只有一张床一张被子,没有沙发。那么冷的天又不可能睡地板。如果被人知道她在我这留宿,对我一个光棍倒不怎么样,对她却是非常不利。想着想着,她就出来了。穿着黑色的紧身保暖内衣,若隐若现她那少女娇好淋漓的身材。我不知道说什么。脱口而出,你在这睡吧,我去通宵。她说,那这样你出去受冻,我心里怎么过意得去。于是,我们躺在同一张床上,用同一张被子。但是彼此默契地把背影留给对方。我那么清晰闻着她身上诱人的体香,却一边竭力按捺自己的悸动。火车隆隆的声音不断传来,我简直无法入睡。我知道,那只是本性的反应,但难熬之至。后来我几乎无法压制地喘息,只好咬着被单,两只手撺紧了被单。我就这样煎熬到听见夜半鸡鸣、听见环卫阿姨刷刷地扫着西街。看见窗帘透进柔和微弱的阳光时,我连忙起床,先冲了个冷水澡,才换热水洗。极早的早晨,我整个高中第一次那么早起,就为了带谭熙回学校拿钥匙。送了谭熙回家,我躺在床上无法自抑。满脑都是她的影子,满屋都是她的香气。我渴望得到她,可惜但也可幸的是,我控制住了。回到学校,我照常拿早餐给谭熙,发现她的同学都投来异样的眼光。回到班里也是。同桌对我说,哟,勾到谭熙也不告诉我。我才知道,原来有同学在通宵回来的路上,看见了我和谭熙下楼。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对于花季的少年少女是再也没有比这更有说服力的八卦了。那天晚上,我和谭熙在回去的路上一路沉默。我送她到小区门口,还是没有开口。在小区门口的时候,我转身要走的时候,谭熙突然说。你不觉得今天有点不同么?我心知无法躲避,说,你是指同学们的话么?你不用在意的。她眨了眨眼睛说不是这个。我犹豫了一下,说不知道。她走过了,贴得我很近,说,看我的眼睛。我仔细看了看,才发现她的瞳孔旁边有些亮色,原来是戴了美瞳。我大笑道,原来你戴了美瞳!她摇了摇头,却没退缩,只是贴着我的脸很近。昏黄的路灯下,那表情暧昧不明。原来她也可以那么美。我突然觉得心跳加快。她轻轻说,不是这个。你不觉得这盏路灯很孤独吗?孤独得让人想在这下面接吻。于是她的唇贴上了我的唇。我甚至能感觉到她嘴唇上的炽热和心跳带来的震动。然后她转身推着单车跑了。我缓慢走回往处,一路数着路灯。十八盏。走得却像我十八年的岁月一样漫长。那一晚,她肯定与我一样无法入睡、肯定如我一般窝在床里,焦头烂额地思考。那现在呢,她是否和我一起,在西街的道上,怀念那晚的灯光。   回到住处,我便收到她的短信。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哪怕是为了我的名誉。我们就这么在一起了。像半个协约情侣。我不会哄女孩,我只是一切都是照着电影上的做。带她去看电影,逛街。每天一起吃饭,一起写作业,一起回家,互发晚安的短信。这像是催眠术一样,又似一个无法摆脱的习惯。记得情人节那天刚好是大年初一,阳光灿烂,气温回暖。我们到市中心逛街。在上海街上的一家叫西街往事的衣服店停了下来。我喜欢那家店的名字,却不知道它在以后对于我来说的莫大隐喻。我接过谭熙手中的红得似火的玫瑰花,然后让她进去试衣服。她穿了一件素白的连衣裙出来,胸前一朵含苞待放的荷花。她一直喜欢白色。她曾经说过,白色虽然不比黑色庄重,但却更为艳丽。因为白色可以被染成任何颜色,给人留下巨大的空间。于是我买了那件连衣裙送给她。以至于日后每次我看到西街往事的店铺或者洁白的连衣裙都不禁想起那时荷花一般的她。我们的关系一直维系到毕业。淡淡的,犹如白开水一样不辣不酸却不能缺失。到了毕业歌会,我们班就在她们班的隔壁唱歌。大家很尽兴,唱到两点包厢打烊才回去。她同学喊我接她。她穿着我送她那件西街往事的连衣裙,依然白洁如雪,但她却醉得不省人事。我抱着她打的回去。谭熙一直倚着我的肩膀,睫毛很低,抱着我的腰抱得很紧。我看着外面流光溢彩,突然感慨起时光来。我扶她到了小区门口,她却清醒过来。她说她不愿回到家被父亲看到她的样子,会被骂的。她头很晕,已经走不动了,于是我背着她走回我的住处。又是那十八盏路灯的距离。谭熙的头内侧躺在我的肩膀上,一呼一吸都吹在我的脖子上。甚至能感觉到她的心跳。我慢慢走着,生怕一下就把幸福的时光过完了。当此时的我再次路过那样斑驳的旧建筑墙,当我再次看见那样昏黄的旧式路灯,当我再次穿过那样婆娑的树影,当我再次听着那样喜欢的五月天,往事一幕幕犹如电影一样重播在我的眼前,渲染了我的视野。那晚我们回到住处,躺在床上的时候我背对着她,再次无法入睡。后来,她赤身裸体地拥抱了我,我记得那时她的体温,甚于夏天最炽热的太阳。 但是后来,因为成绩过于悬殊,她去了北方一所很好的大学,而我继续留在南方。我们和平分手了。虽然还有彼此的联系方式却不再联系。当她的QQ头像跳动的时候,我的心就不由地跳一下。很多人都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一个人坐在宿舍后面的树林里,喜欢在那个路灯下玩自拍,喜欢和女生去逛西街往事。因为,西街上一排排都是那样的香樟,一排排都是那样的路灯,一间间都是我的西街往事。当此时此刻在西街之上的我,看车外流光溢彩,一直在想哪盏路灯又纪念着哪个少年的故事,哪条街道又写满了谁的往事。当我看完结局,一丝惆怅之时我看到书的后记,看见了那最深处的秘密。我在高三的时候意识到我即将毕业了,我想在高中毕业之前谈一次恋爱。像网上说的那样,我想早恋,可已经晚了。于是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下,我主动去认识了那个男生。那个我观察很久的男生。一个喜欢听歌喜欢看小说的男生。我想,如果有一天我小有名气的时候,他必定能看到我写的话。也算是回报他对我那么久的关照,应该让他知道实情。我打听到他喜欢五月天,于是我事先在手机里下好五月天的歌。然而值得玩味的是,我真的喜欢上了五月天,而每次听到五月天的时候都想起那个男生。渐渐熟络后我开始慢慢让他帮忙。帮我买早餐,送我回家之类的。虽然施了些小阴谋,但是我还是美梦成真了。我存心让别人知道这些事情,我开始享受活在绯闻的日子。我终于不是因为成绩好而挂着在一个怪物的头衔活在同学的口头里。再后来,我终于是躺在了他的身旁。我记得那天晚上的星光很亮,是元旦前一天。我预先穿上我最满意的衣服。等他骑单车送我回到家时,我问他喜欢高二的一个帅哥不,因为我知道文艺小青年同性恋的可能性比较高。得到他否定的回答,我心下暗喜。按照计划,一直等到十二点让他觉得我的好朋友都被我问完以后才发短信,再一步一步从家里走向他的住处。我一路上即兴奋又害怕,我跑几步,又停下来走几步,又跑几步。到了他住处的门口,发现以前卖红薯那个伯伯不在。我突然觉得有点慌,周围又有狗叫。我站在他住所楼前的路灯下,打电话给他。洗了澡之后我睡在他的旁边。但是他却和柳下惠一样不动不弹。让我觉得虽然计划是比较严密了,可自己却没有那个魅力,自己也不好主动。总是听到火车的鸣笛,听着听着既然真的睡着了。到了第二天一大早他就带我回学校拿钥匙。我一边悲伤愤怒一边欣喜若狂。虽然证明了自己可能读太多书不够骚去勾引他,却也证明了他是个值得托付的人。到了学校,风声实在是大得顶不住了,在那天晚上我终于是吻了他。再后来,我们真的在一起了。我终于是完成了一个少女的梦想。我顶着应届文科第一的光环,公然和情人手牵手逛街,公然和情人肩并肩看电影,公然和情人在公车上接吻,公然和情人在食堂喂饭,公然和情人一起写作业,公然搂着他的腰回家。除了性和婚姻,几乎功德圆满。到了毕业歌会那天,我故意穿上他帮我在西街往事买的衣服,故意醉得一塌糊涂,终于和他睡在一张床上。那时候的我,只想借着酒意去试一下。我脱光身上的衣物,鼓起勇气拥抱了他。我觉得我的心情就像是《如果爱》里即将去和外国监制过夜的周迅,几乎奋不顾身地去和心中的金城武做爱,将我的第一次献给他。也许我并未那么爱他,可是我要去试一下。我并不是老师父亲眼里那种乖乖女,我想证明,我也是有欲望的,我也是需要爱情的,我的行为也是自由的,谁都无法控制我。正如我们共同喜爱的五月天唱的《爱情万岁》那样,我不管你的未来你的过去你是男是女。我要让我最灿烂的青春开在那个人身上,我要将最难忘怀的记忆留在那个人的身上,即使日后千疮百孔我也愿意承担。所以,虽然到了大学我也交了两个男朋友,也和他们做过,但再也没有那种淋漓尽致的感觉。此时此刻我终于明白,因为那时的爱是性,性是爱,而现在爱是爱,性是性,已经失去了爱的味道,失去了青春的味道。他送我上火车的那天,我们在站台拥抱,那时候他在我耳边轻轻说,我们分手吧。我坐在火车上,听着五月天的歌,忍不住跑去厕所痛哭起来。我知道,再也不会遇到第二个他。但我亦知道,我遇到了世上最好的情缘。

    2013-01-08 12:08:15 作者:覃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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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宿舍故事之妙语连珠

     我们校区分南北两区,我们住在南区,宵夜档在北区。我们宿舍有位室友是自管会的主任,他经常晚上要去北区开会,所以我们也常托他在开完会回来的时候顺便帮我们买宵夜。有一天,他照常去北区开会,我们也照常委托他买宵夜。他开完会回到宿舍,我们的胃也各就各位了,只见他放下手里提着的宵夜,一脸严肃地跟我们说:“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帮你们买宵夜了。”我们不解,问他为什么这么说。他又是一脸严肃,说到:“因为我把开会地点改在南区了。”我们大伙儿顿时一起笑了出来,好小子,原来他这是先礼后兵呐!我趁势逗他,笑他说:“你这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啊!”另一个室友跟着说:“你这是釜底抽薪!”我又接下去说:“过河拆桥!”没想到主任淡定地扫了我们一眼,回了一句:“不是,这是无懈可击。” 

    2013-01-06 18:57:14 作者:炜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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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隐形着

      “路是一半在回忆,一半在继续。”     Echo把话说完深吸了一口指尖还夹着的SEVENSTARS,那是前不久Key去日本旅行给他带回来的。  “说得还挺感悟的啊。”Key把脖子躲进了大衣里,海上的风把她吹得有些冷。其实这种寒冷Key还是抵御得住的,她是一年四季都期待冬天的人,冬天一来,她的心就可以擺在雪白純凈的世界一樣。但她终会渴望眼前的这个男人,能把身上的黑色皮夹克脱下来给她。 Echo并没任何的举动,而是粗略地说:“冷?出来又不多穿点?想当冷血动物?” Key眺望着远方的海面,不时的有几艘船从海平线上行过。她知道她的想象只能在自己的笔下化成故事,而未能真实的发生。她渴望的,会有很多。多得一个再辽阔的海面也容纳不下。“去日本找到那个可以拯救你的人了吗?是奥特曼嗎,哈哈。”Echo把一只SEVENSTARS吸完了,整个过程他只是輕輕地吐了三口烟。     “没有呢,我不可能在那里找到他的,会被我們祖国人們鄙視的。”Key想找的那个人一直没出现,那是多年前的一个想法,但一直果断至今。    “寒冷的冬季凌晨,Key点了一杯温热的豆浆之后窝在了豆浆店的窗口旁位置,她望着沉黑得压抑的天空,似乎没有明亮的一丝缝隙。她渴望,能立刻出现一个人,哪怕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也好。把她从这个昏天黑地的世界拯救。   以致黎明的到来,Key在豆浆店坐了大半夜,眼光一直迷离地望向玻璃窗外,看稀疏的人群来往,直到她吸了最后一口冰冷至心的豆浆,才失落地起身离开了那个位置。但能把她拯救的人始终没有出现……     似乎很现实,但劇烈得心痛。”       “真服了你,脑袋能装得下那么多的想象细胞。”Echo轻轻敲了Key的额头说。         Key躲开了一下,责怪地说:“我想象得多是为了笔下的剧情需要,那你呢?你又在回忆什么?继续什么?”Echo敷衍地笑了笑,做了个鬼脸。并没有回答Key的问题。           “寒冷的冬季凌晨,Echo在半夜接到好友Mic来电,电话另一头Mic呼吸急促地说:‘帮我去找找Key,我找不到她,她离家出走了……’那一次是Echo听到Mic的最后一句话。    他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Mic话还没说完电话就断了,再也打不通。但Echo知道Key是Mic那时爱上却还没有表白的女孩,Mic把她的照片给过他看,照片里的Key在冬日大街道上穿着一件抢眼的红色大衣,但比红色大衣更枪眼的是她的笑容,Mic有提过她是一个家庭遭遇挺悲的女生。   他不知道往路口的哪个方向寻找,但握紧电话的他,已经感到了有些不安的事发生。渴望电话能再次想起,但又害怕听到的是不好的消息。只是他觉得,他要帮Mic迅速找到Key。   跑了几个小时的路口街道,Echo终于在一家豆浆店的玻璃窗里看到Key,最开始他并没有认出来,是认出了那件红色大衣,比起照片不同的是,Key的表情失落得像阴沉的天。          Echo在豆浆店对楼的路灯下一直望着Key,直到Key吸完最后一口豆浆离开。    黎明前至,Echo已经接到了Mic因车祸而离逝的噩耗。   似乎很不真实地发生了,却真实得疼痛。”       Key知道Echo又犯沉默了,每当这个时候再多话的她也挤不出一个词语。或许有句话是对的,男人可以跟女人较论无数个问题,女人也可以反驳无数个问题,但一旦男人沉默不言,就等于封住了女人一颗不管多热烈的心。        许久,Echo终于说话了:“你还记得Mic吗?”        Key听到这句话有些疑惑,一个离逝已久的普通朋友,“Mic”这个名字若不提起,似乎那些记忆都模糊在她回忆里的某个角落了。     “依稀记得吧,不过就是太可惜的一个人了。”Key似乎不太喜欢提起这些不安的往事,总会让她想起那段跌跌撞撞的日子。“不过有些事一开始命运就注定了吧,好的就是好的,坏的就是坏的,那么赤裸裸的显示出来。”       Echo的心口像是堵住了一道很高远的墙,但他始终没办法把那道墙轻易地弄坍塌了。“没事,别想过了。对了,下一趟又去哪寻找你的奥特曼?”           Key认为,能拯救她世界的人或许就是眼前的Echo,但每次有这种念头产生时又立刻会被自己的理性打断,她怕,那又只是她的想象而已。         “明天就飞新西兰。”     “现在冬天你过去那邊冰天雪地的,看来你还真想变成冷血动物,我理不了你那么多,带一條好烟回来就是,我有事先走了,拜。”     “呵。”        Echo离开了,Key并没有留头多看,也没有告别。                 Key,从那年的事故发生起,也许就注定我给不到了妳要的世界。若给到妳的,妳知道了初衷,妳会想是我给妳的,还是直接想象那是一场Mic的守护。这些缘由,变得我也早已分不清了。我不能意外地J假装出现,假装是妳等的那个,我已假装了一场妳的世界不会出现的剧情。          Mic,请原谅我。对不起,我不可以。          Echo离开后,打起一通电话:"妳好,我想订一张明天飞往新西兰的机票..."                    Key在海岸板上逗留多了一会,在离开时,她看见了那件黑色的皮夹克挂在岸邊的栏杆处……         那件黑色皮夹克的感觉,就像是那个寒冷冬季的凌晨,她在豆浆店的玻璃窗外望到对楼路灯下,一个一直伫立于那,穿着黑色皮夹克的男生。 【编者按】你是我日日夜夜的想象,只是不写在我的剧本里,文章虽短,亦能从中窥见作者文字功底之深厚,感谢你的赐稿,期待你的更多佳作。                                                         ——黄尚  

    2013-01-06 12:06:41 作者:Ka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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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乡的芍花

      阿爸又在对着家门前那片芍花吹箫了。那曲子是阿妈生前最爱听的。我之所以会成为现在的我,或者说阿爸之所以会成为现在的阿爸,总之我们之所以会成为现在的我们,全都是因为十二年前的那场战争。当无坟可上,我才明白原来未曾有亲人死去的土地是无法叫家乡的。我常常在想,如果没有那场战争,一切是不是就会不一样了呢?我叫小芍,家里只有我和阿爸。十二年前,我们随族人一起搬了岐山。也是从那一天起,阿爸开始变得沉默,而我也开始重复地做着那个恐怖的噩梦。泾水,渭水,一北一南,像碧带蓝绸一般夹绕着黄土高原的山地、丘陵与平原。大原东部,两条大川流域的中上游,是我的美丽故乡。当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我们的家在豳地的一个山脚下。那附近有一片宽阔的草坪,草坪上有成片的芍花,后来我才知道那是阿爸阿妈就是在那相识相恋的。每年五月,山脚草坪上芍花就会成片绽放,绯红如朝霞般绚灿。我每天都会到草坪那里放羊。当我的小羊羔们吃着它们的草时,我就会躺在那无垠的草地上,望着迟迟西去的云和翱翔于高空的鹰。风轻抚着,夹着幽幽的花香。有时,我还会跟我的小羊们赛跑。是的,它们会和我赛跑。每当我往它们的身后扔石头,小羊们就吓得“咩咩”地往前跑。这时,我就会像阿爸那弓发出的箭一般,径直地往前冲去。虽然大多时候,等到我回过头时,小羊们早已在继续吃它们的草,但我却依旧乐此不疲。当我放完羊回家,阿妈总是会端出一碗热腾腾的汤,那味道让人终身难以忘怀。我的阿妈是我们族里最漂亮的女人。是的,她就像她头发上那芍花一样的美。不,应该说她比那芍花更美。每次阿爸剪羊毛时,阿妈总是会拿着箩筐站在旁边。那是我一生中见到的最美丽的场景,也是我生命中最幸福的时光。我的族人们是这世上最善良朴实的一群人,他们勤于耕种、畜牧,善待友邻。我们的族长,我叫他“亶父”,是个极其善良的人。他向来施行仁义,虽然戎狄不时来骚扰,他还是会把财物给他们。起初,我并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做。后来我才知道他这么做只是为了避免族民们收到更大的伤害。然而他的退让却始终没能阻止那场灾难的发生。我想我永远也不会忘了那一天,那使我们所有人不得不远离故乡,充满血腥的可怕的一天,那把我变成现在的我,把阿爸变成现在的阿爸,把我们变成现在的我们的一天。那是秋日的下午,天出奇的蓝。我像往常一样躺在草地上,小羊们在吃着它们的草。有那么一刹那,我竟把天上那漂浮的白云当成我的小羊们。风轻抚着,朦胧中我听到了羊儿们“咩咩”的叫声。我猛地惊醒过来,发现羊儿们正在乱窜。我从没见过它们这么慌乱,就算我拿石头砸它们的时候,它们也没有这么跑过。我的心开始变得不安。就在我把羊儿们赶回羊圈的时候,我的身后远远地传来了一阵“咚咚咚”的声音。我回过头去,看见苍莽的古道上一支黑压压的队伍正往我们这边奔来。队伍中不时传出野兽般的吼叫声。我知道,他们又来了。于是,我赶紧往家里的方向跑。等我跑进部落的时候,族人们早已拿着各种防御的武器驻守在部落口了。“芍儿,你可回来了,担心死我了。”阿妈紧紧地把我抱在怀中,我感到她在颤抖。这时,族长亶父发话了。“嗟!众族人听着。举起你们的戈,联起你们的盾,立起你们的矛。身后就是我们的家园。族人们,愿你们威猛如虎,如熊如豹。让我们的敌人在我们面前奔逃,让他们不敢再踏进我们的国土一步!”亶父的话语刚一完毕,四周便爆发出冰河破裂般的怒吼:“誓死保卫家园!誓死保卫家园!”这时,前去探听的一位族人回来了。“亶父!敌人在离我方250里处突然没了踪迹。”众人面面相觑。亶父凝视着前方,似乎陷入了沉思。一个半时辰后,太阳开始西斜。四周依旧水一般的平静。亶父开口了,“天色已晚,老者妇人儿童先行归家,壮者留下,各家各户关好门窗,警惕敌人突袭。”少顷,夜幕笼罩着豳地上下。天空,皎月弯弯,耿耿天河灿烂。无知草虫在秋夜里欢快地啾鸣,微风吹拂中,空气里弥漫着草木、花香混合的气息。部落前方,一小队族人警惕地监视着远方。那里依旧墨水般的漆黑。部落口处,一处处土灶余烬犹暖,篝火噼啪燃烧着。“芍儿,你快睡吧,有阿妈在。”阿妈抚摸着我的头说。“阿妈,我不怕。可是我担心阿爸。”我的心是那么的不安。“咩!”就在阿妈走进里屋的时候,我突然听到了一阵奇异的羊叫声。“糟糕!羊儿,我的羊儿们!我竟然忘了我的羊儿!”不知怎的,白天那云忽然出现在我的脑海中,羊儿们不会是要离我而去吧?我拔腿就往羊圈跑。我的羊儿们,你们千万不能有事,等着我,我这就去救你们。“芍儿,芍儿,你去哪里?”身后传来阿妈急促的声音。“阿妈,我去把小羊们救回来。”我边跑边说。“危险!快回来!快……”我万万没有想到,那会是我最后一次听到阿妈的声音。快!快!快!我边跑边在心里祈祷。就在我把羊儿们赶得一个隐秘的地方的时候,我的身后闪出了一片奇异的光。等我回过神来时,才发现那是火,熊熊燃烧的大火。“芍儿!芍儿!……”那是阿爸在叫我。“阿爸,我在这!我在这!”我挥舞着双臂喊道。“阿爸,那火!火……是不是……我们家……”我开始语无伦次。“快上马来!我们要赶回去找你阿妈。”阿爸猛地把我拉上了马背。马儿载着我们飞快地家的方向奔去。我紧紧地抱着阿爸,当我把头靠在他的背上时,我发现他的心跳得如此地快。我可以感觉到一股热气正在像我们袭来,与此同时,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恐怖的血腥味。“驾!驾!驾!”马儿继续飞奔着向前。就在我们到达部落口的时候,我见到了那许多年后依旧重复地出现在我梦里,折磨着我的画面。遍地都是族人们的尸体,横七竖八地交放着。房屋上,火苗往上直窜。颓败的房门里,物件四散。不远处,一个小女孩躲在墙角边哆嗦着。旁边是一个羊头。瞬间,我的眼泪流了下来。“放开我!放开我!……”远处传来了妇人的哀嚎声。“呜呜呜,放开我阿妈!阿妈,呜呜……”等到阿爸带着我赶到那里时,却发现妇人早已倒在血泊中,那孩子不见了踪影。“阿妈!阿妈!你千万不能有事,我还有很多话和你说。我们还要一起去看芍花。我不应该丢下你去找羊儿们。”我早已泪如滂沱。那通往家的道路竟是如此的漫长。快到了!就快到了!然而我却无法相信眼前的一切。昔日我们那美丽的房子早已面目全非,只剩下一堆废墟。阿爸木然地下了马,冲进了那废墟。我们拼了命地拨开重重的杂物,希望能找到我的阿妈。半个时辰后,在那烧焦的木板下,我看见了阿妈。她是那么的黑,我知道她是那么地痛。“阿离!你醒醒!我把芍儿带回来了!我来救你了!”阿爸扶起阿妈的上半身,流着泪说。“撤!”这时,远处传来了戎狄的叫喊声。“阿妈!你醒醒。我回来了,芍儿回来了。”我抹了抹眼泪,“你听,他们已经走了。求求你,快醒来,求求你!”然而阿妈却一动也不动。我紧紧地握着阿妈的手,就在那一刻,我发现了她手里紧握着一朵芍花。阿爸将阿妈紧紧地抱在怀中,连同那朵芍花。后来我才知道,那天后来附近来了一支神秘的队伍,他们联合族长和族民们,击退了戎狄。然而在目睹了那么多的杀戮后,痛苦不能自拔的族长亶父决定搬迁。他知道戎狄们想要的是土地和人民,只有他离开,才能避免再次的杀戮。那天,我和阿爸把阿妈葬在那片芍花地里后,就随族长搬到了岐山。许多年后,当我望着家门前的那片绯红的芍花,望着阿爸那吹箫的背影时,我知道其实阿爸从未忘记过故乡,就像他从未忘记过阿妈。或许,只有我们才知道战争对于我们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 【编者按】情真意切,颇为感人,更可贵的是写景及其细腻。作者在文中写到:未曾有亲人死去的土地便无法叫故乡。我想,故乡若是背负着亲人的死去未免也太过于沉重了点,征战已去,我们唯一铭记战争带来的灾难,热爱和平,芍花开处便是故土,心安处便是己乡。                                                         ——黄尚

    2012-12-27 21:06:30 作者:莹光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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