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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情缘

  • 我爱你,最好只到这里

       (一)   这天,叶明下班回来,兴高采烈的对雪微兰说:“兰,你知道吗,我太高兴了,今天公司对我的业绩做出了嘉奖,准备派我去广州发展,我们的苦日子快到头了。”   一丝惊诧从微兰的眉尖掠过,这是她希望的结果,也是他们努力的结果,可是,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   微兰的思绪飘到了和他最初相见的日子,那时,年轻气盛的他因为一大笔资金投资失败,刚被公司打入冷宫,整天无所事事,而坐在他对面桌的微兰,因为才进公司各方面都是个外行,自然而然的,赋闲着的他开始当起了业务指导,使微兰很快熟悉了公司的业务。   在微兰的眼里,他不仅人长得英俊潇洒,而且聪明幽默,尽管他现在是马落平川,但是微兰相信这只是暂时的,她相信他一定会成功的。   可是当两人婚姻的大事提到了日程,他却一拖再拖,他的理由是:兰,现在不是我最好的状态,我不想让你跟着我受苦,我一定要给你一个最美的最好的婚礼,我一定会抱着我的新娘走进洞房,相信我,再等我一段时间好么?   微兰不是一个爱虚荣的女孩,屡次想说:亲爱的,我不在乎你有没有钱,只要和你在一起,我什么都不需要。可是,她知道他现在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他的自尊心很强,女性的矝持又让她不好意思说出来,所以微兰只好沉默不语了。   他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他抓住机会,连续几次判断准备的投资操作,获得了投资方的注意,并且通过公司发出了邀请函,而公司,也正准备开辟新的资金市场,于是,就派了年轻精干的叶明去开辟新天地。   现在,他兴致勃勃的规划着他们的未来:等到了广州,我就要大干一场……他沉浸在自己的兴奋中。   “如果你是如此跃跃欲试,去吧,我的爱……”窗外传来了孟庭苇甜蜜的歌声“我要为你造一个温暖的窝,风风雨雨一起渡过……“微兰听到这儿心酸了一下,假装说,你歇一会儿吧,我去煮饭。   走进厨房,微兰却不知从何下手,顺手抓起一只洋葱剥了起来,不知是洋葱的气味还是刚才的歌声让她的眼泪流了下来。   他跟着她走进厨房,很奇怪的说:“你哭了?”   “不,我没哭,是这个,”她指了指洋葱,说:“你好,我比什么都高兴,怎么会哭呢?”微兰强作笑颜。   这时,他轻轻的环住她的双肩,说:“我知道,”叶明的声音像暮色一样也渐渐黑沉了下去,“我知道你舍不得我走,不过,如果你不同意,我就不会去了。”   “不行”,微兰急急地打断他,“我什么时候说不让你去了?”是啊,怎么能不去呢?他这么多年的打拼,等的不就是这样一个机会吗?如果他放弃了,自己倒成了罪人了。微兰急忙分辩说,我是担心外婆,我从小没有了爸和妈,是外婆把我抚养大的,如果我们这一走,外婆怎么办呢?微兰看了看那间房,轻轻的说。   “这段时间,先找个人在这里帮忙烧煮什么的,等我在广州站稳了脚跟,那时再把外婆接过来……”叶明似乎考虑得很周全。   微兰无话可说了。    (二)    对于未来的生活,微兰有点掩耳盗铃,她一直以来总是不愿也不敢想太多,但是现实问题摆在面前的时候,也由不得她不想了。她在床上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她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平凡的女子,对生活也没有过高过份的要求,最大的奢望也就是和他牵手在这个温暖的小城里,就像那首歌中唱的,为他造一个温暖的窝,风风雨雨一起渡过……   她一直认为,无论是感情还是做人,雪中送炭比锦上添花更有意义!她爱他的时候,他只是个怀才不遇的傻小子,但她相信他的能力,相信他一定会有一翻作为的……而且,她一直认为,爱情本应该象纯净水一样的纯洁,无法用物质衡量只能用心去经营,她满足于他们的爱,但是对于将来的生活,她反而没有把握了。   我爱你,最好只到这里,突然,微兰的脑子里蹦出来这样一句话,随即吓了她一跳,夜很深了,她却格外清醒,而她了解自己的性格,家庭的阴影使她过分敏感和多疑,对待感情的过分投入也意味着容易受伤。对于一个优秀的男人来说,这个世界是不缺少爱情的,尤其是在那个灯红酒绿的世界,当时间冲淡了浓情的酒,她不知道,他是否会爱她到永远?她实在不想未来在无端的猜疑和折磨中度过。   她知道,他的心比天高,而她却是这样容易知足,她需要的不是轰轰烈烈,而是一份平静的生活,也许有些平淡,可是会让她觉得踏实。在天空出现浅浅的一抹微蓝的时候,她暗暗打定了主意。   (三)   起行的日子一天天逼近了,该打理的都已经打理好了,他买好了两张车票,他说,我们一起去开辟一片新天地……微兰只是微笑着没有说话,他这些天一直处在兴奋状态,却没有注意到她的情绪的变化。   那天早上,他们出发到机场,出租车行进到一半路程的时候,微兰却突然焦急地说,不好,我的机票忘记带了。   叶明有点生气,看了一下手表说,怎么这么丢三拉四的,我出门时不是提醒过你的吗?   微兰红着脸说,票在外套口袋里,我临出门时把外套丢在家里了……   你看你,都什么时间了,我现在就回去取。他把她的失误归结于太激动了。   还是我打车回去吧,好在时间还来得及,你换个车,先到机场等我……微兰招呼司机停了车。   叶明无奈,只好拿了自己的行李下了车,而微兰的车调了一个头往相反的方向驰去……   叶明在机场等到上机的广播都响了,还不见她来,急得满头大汗,打电话回家,保姆说,她没有回来……叶明有点怀疑了,她平日不会这么粗心大意的呀?这次是怎么了,走的时候磨磨蹭蹭,到了半路才想起来机票没带……   叶明从口袋里想掏手帕擦擦汗,顺手却在口袋里摸到一张硬硬的东西,掏出来一看,原来是一封信,他颤抖着手打开了,是微兰写给他的一封信:        叶明:   亲爱的,我的爱,我喊你名字的时候我的心都在痛缩,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想你已经明白了,我不能跟你一起走了。   一是因为我的外婆岁数大了,故土难离;二是因为我的性格,我了解我自己,我是这么的爱你,以至于到分分秒秒都不能没有你,爱你,这将是我今生最美最美的记忆,我会珍惜一生,记住,你不是孤独的一个人走,你还带着我的希望,我希望你成功,让我为你骄傲,只是我不能陪你走这一段路了。   最难过的日子已经过去了,不是吗?对于你,你会飞得更高走得更远;对于我,这就是最好的结局,我爱你,最好只到这里!你明白吗?   我曾以为,在这儿,我们安一个小窝,你会安心的在这儿一辈子,我也会安心,可是现在,我知道,你不属于我,你属于更广阔的天地……我会哭吗?会,你相信我现在就在哭吗?   亲爱的,你不必回头看了,我会过得很好,相信你也会……只是,我的爱,你记住,今生,你还欠我一个拥抱!来生,再还!   叶明的眼睛润湿了,他必须走了,最后一遍上机的通知响了,他视线模糊的最后看了一眼天空那一片美丽的微蓝,登上了飞机……   而侯机大厅外,微兰看着他走进机场的大坪,渐行渐远,隔着玻璃窗,两行清泪从她的脸上静静滑落……   本站声明:本站转摘本文,为的是好文共赏、传播美好,为的是发展和繁荣广东校园文学事业,并不表示赞同文中的观点。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原载单位来函与广东校园文学网联系,我们将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删除本文!最后,感谢作者创作这篇优秀的文章,感谢原载单位发表这篇优秀的文章。 

    2007-09-23 00:00:00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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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爱情的旁边和反面

     一个女人读她死去男人的日记。读到相识的那一天,男人写着:“我认识一个让我心跳不已的女孩。”相恋的那一天,男人写着:“我深深爱上她,她也深爱着我。”同居的第一天,男人写着:“我想照顾她一辈子,所以我愿意她把我的房子当她的。”怀孕的第一天,男人写着:“我每月记着她的经期,而且都很小心,在她还没想和我结婚时我小心的避开危险的日子,没想到我们还是有了孩子。这时女人,急忙地往后翻,天啊!男人的记事本上,每月都有特殊的记号,虽冷汗直流仍继续读下去……”读到结婚的那一天,男人写着:“我好高兴终于娶到她。”生下孩子的那一天,男人写着:“我抱着我的婴孩感到无限喜悦。”老大出车祸的那一天,男人写着:“我焦急万分来到医院,看着受伤的孩子护士说,必须要输血,毫不考虑挽起袖子,没想到这孩子的血型有些奇怪,不是同我也与她不同,但我赶紧向同事求救有没有相同血型的人。”老大出车祸的第二天,男人写着:“孩子终于没事,虽然他的血型很奇怪。”老大出车祸的第三天,男人写着:“我不忍问她,我实在太爱她也太爱这孩子,虽然他的血型很奇怪。”老大出车祸的第四天,男人写着:“我心里很难受,但看到孩子康复的笑容,我什么都不计较。”老大出车祸的第五天,男人写着:“不再计较后心中舒坦极了,孩子不是我的,至少也是她的,算是我养大的乖小孩。”女人的泪缓缓流出,她觉得她是最傻又最幸福的女人,因为他从来没执问她什么,然后她更认真的读着……读到男人入院的前一天,男人写着:“近来总是觉得身体不适,担心无法再照顾她和三个孩子,但我是个幸福的人,能和所爱的人共渡一辈子,我不知道她到底爱不爱我,只担心我有没有耽误她,使她错过她真爱的那个人。”    本站声明:本站转摘本文,为的是好文共赏、传播美好,为的是发展和繁荣广东校园文学事业,并不表示赞同文中的观点。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原载单位来函与广东校园文学网联系,我们将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删除本文!最后,感谢作者创作这篇优秀的文章,感谢原载单位发表这篇优秀的文章。   

    2007-09-19 00:00:00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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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爱情的旁边和反面

     一个女人读她死去男人的日记。读到相识的那一天,男人写着:“我认识一个让我心跳不已的女孩。”相恋的那一天,男人写着:“我深深爱上她,她也深爱着我。”同居的第一天,男人写着:“我想照顾她一辈子,所以我愿意她把我的房子当她的。”怀孕的第一天,男人写着:“我每月记着她的经期,而且都很小心,在她还没想和我结婚时我小心的避开危险的日子,没想到我们还是有了孩子。这时女人,急忙地往后翻,天啊!男人的记事本上,每月都有特殊的记号,虽冷汗直流仍继续读下去……”读到结婚的那一天,男人写着:“我好高兴终于娶到她。”生下孩子的那一天,男人写着:“我抱着我的婴孩感到无限喜悦。”老大出车祸的那一天,男人写着:“我焦急万分来到医院,看着受伤的孩子护士说,必须要输血,毫不考虑挽起袖子,没想到这孩子的血型有些奇怪,不是同我也与她不同,但我赶紧向同事求救有没有相同血型的人。”老大出车祸的第二天,男人写着:“孩子终于没事,虽然他的血型很奇怪。”老大出车祸的第三天,男人写着:“我不忍问她,我实在太爱她也太爱这孩子,虽然他的血型很奇怪。”老大出车祸的第四天,男人写着:“我心里很难受,但看到孩子康复的笑容,我什么都不计较。”老大出车祸的第五天,男人写着:“不再计较后心中舒坦极了,孩子不是我的,至少也是她的,算是我养大的乖小孩。”女人的泪缓缓流出,她觉得她是最傻又最幸福的女人,因为他从来没执问她什么,然后她更认真的读着……读到男人入院的前一天,男人写着:“近来总是觉得身体不适,担心无法再照顾她和三个孩子,但我是个幸福的人,能和所爱的人共渡一辈子,我不知道她到底爱不爱我,只担心我有没有耽误她,使她错过她真爱的那个人。”  

    2007-09-19 00:00:00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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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验情人的短信错发给了妻子

     那是许多年以前了。他们正在热恋。买来手机的第一天,他们坐在分道而驰的公车上,他收到了她发来的短信:我想你。这是他们第一次用短信联系。很长时间,他都舍不得把这三个字删掉。那时,他们分立在这个城市的两端,聚少离多。短信成了他们谈情说爱的主要方式。有天晚上,本是他们约定好的聊天时间,可他发了许多条短信都没有回音,打过去,手机也无人接听。他急了,马上披衣而起,连夜赶到她的住处,原来,她正在洗衣服,哗啦哗啦的水声掩盖了爱情的呼唤。他如释重负,她却感动得说不出话来。很快,他们结婚了。仍然会互发短信,但大多简约明了.“到哪了?”“在等车。”“何时到家?”“十分钟。”事实上,他手机上的各种短信越来越多了,妻子的短信则往往是最先被删除的。他们已经生活了八年,爱情早已淡得看不到摸不着了---至少,他这样以为。一个叫玲的女人就在这时恰如其分地走进了他的生活。他们便理所当然地有了密切关系。终于,有天晚上,他和玲在酒店里订了房间。玲很顺从,他几乎没费吹灰之力就如愿以偿了。深夜,他心满意足地开着车子离开了酒店。这时,他突然很想试一下,玲是不是真的很爱他,于是,停下车子给玲发了一条短信:我的车子和别人相撞了,xx路口,快过来!许久没有消息,再发一条过去,依然没有动静。于是,他愠怒地发动车子准备离开,就在这时,伴随着刺耳的刹车声,一辆的士停在了他车子前面,一个衣衫不整的女人从的士里慌慌忙忙地跳下来。居然是她,他的妻子。他赶紧拿起手机,原来,第二条短信错发给了妻子,第一条则没有错。她使劲地拍打他的车门:“你怎么样了?”“我没什么,小事故。”他一边说一边把满脸焦急的妻子拉到了自己怀里,紧紧的。车子行驶在灯火阑珊的街头,他突然就想到了一句话:咫尺天涯。是的,爱你的人永远离你最近,即使她远在天涯;不爱你的人离你最远,哪怕她近在咫尺。想着想着,他的泪就流了下来,而她已经靠在他的肩头睡着了。  本站声明:本站转摘本文,为的是好文共赏、传播美好,为的是发展和繁荣广东校园文学事业,并不表示赞同文中的观点。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原载单位来函与广东校园文学网联系,我们将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删除本文!最后,感谢作者创作这篇优秀的文章,感谢原载单位发表这篇优秀的文章。

    2007-09-10 00:00:00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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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支口紅

     一次商务洽谈会,双方代表围坐在圆桌前商谈事宜,她同往常一样做会议记录,当她拿起纸杯轻呷一口茶时,鲜红的唇印印在了杯沿上,她十分不好意思地将沾了口红的那一面转向自己。   这一幕被对方的女秘书发现了。她去洗手间,碰见了那个女秘书:“你口红的颜色很漂亮,可惜印在杯上就不太雅观了,我们做秘书的代表一个公司的形象,是不可以用那些廉价口红的。”   对方转身关上门的瞬间,泪水从她脸上流了下来。婚后,为了住上更舒适的房子,赚钱成了生活的重心,她的衣饰和化妆品只占了日常开销的极少一部分,口红多是10元左右一支的,她从没在乎过它的价格,但是今天,她严重地感觉到自尊心受挫。   她没有跟丈夫讲起这件事,只是在心里开始埋怨他的无能,她同他可说的共同语言越来越少了。   一天,她同他路过一家豪华商场,正巧搞化妆品促销,热情的小姐拉住了她介绍一款法国知名品牌的口红,口红涂在她的嘴上生动靓丽,最大的优点是不褪色、不沾杯,这令她十分心动,她几乎下定了决心要买它。他看出了她的心思,掏出皮夹问价钱,小姐说活动期间8折销售388元。他的手突然停在了那里。他看了她一眼,她立即有一种受伤的感觉,转身挤出人群,他在后面追她,她和他发生了第一次最伤彼此自尊心的争吵。一支口红,让她觉得她和他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他们离了婚。后来,她嫁给了一个商人,结婚那天,前夫送给了她一份礼物,她没有拆开便将它放进了抽屉的角落。新的婚姻带给她极大的物质满足,她终于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从衣服到化妆品没有一样不是名牌。有一天,她从丈夫的衬衫领口发现了一个鲜红的唇印,所有关于丈夫晚归的谜底都揭开了。她质问丈夫,丈夫一把推开她厌烦地说:“你安心做你的太太就行了,别的事最好少管,不要耍你的高傲,你当初同我结婚还不是看上我的钱。”他摔门而去,许多天都没有回来。她在丈夫眼里不过是个寄生虫。   她失去了她的第二次婚姻。   整理衣物时,她发现了再婚时被她扔进抽屉的那件礼物,她拆开包装,竟是那天她同他在商场看上的那支口红。卡上写着:我从没想过我们分手竟是因为一支口红,但是现在再说这些已没有任何意义,还是祝福你新婚快乐吧,愿这支口红带给你好运。   后来,她在一次电视专访中看到了他,他已是国内有名的化妆品经销商。主持人问他为什么用口红做主打品牌时?他无限地伤感:“因为没有人知道,我曾因一支口红失去了一段婚姻。那支口红其实只要388元,但是当时我很穷,没能给她买。我不知道那支口红对她的意义,她曾因一支廉价的口红唇印印在杯沿而遭人耻笑,这极大地伤害了她的自尊心,所以对那样一支不沾杯的口红是十分向往的,我不知道,直到她再婚的前一天才听她的一个好友说起,所以我买了那支口红给她,但是一切都太晚了,她已经是别人的太太了,从那天起,我便决定经销口红,一种不沾杯但能被大多数女孩子买得起的口红……”   泪水一滴一滴落在他送给她的那支口红上。  本站声明:本站转摘本文,为的是好文共赏、传播美好,为的是发展和繁荣广东校园文学事业,并不表示赞同文中的观点。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原载单位来函与广东校园文学网联系,我们将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删除本文!最后,感谢作者创作这篇优秀的文章,感谢原载单位发表这篇优秀的文章。

    2007-09-10 00:00:00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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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缘分就在一刹那

     认识燕妮是一年前的一天中午。那正是樱花开放的季节。我们都在武汉大学读大三。那天,学校的午间广播刚刚停息,寝室里一片宁静。弟兄们纷纷拱进被窝,准备午睡了。突然传来一串轻轻的叩门声,不知谁在被窝里粗鲁地吼道:“找谁?”叩门的手指犹疑着,又轻轻敲起来,一个纤细的声音问道:“黄彬在吗?”啊?是个女孩子。寝室里的空气霎时兴奋起来。我们笑嘻嘻地将头探出蚊帐,连声催促黄彬:“快,快,阿黄,找你的!”阿黄忙不迭地套上他的臭鞋子,箭步趋前,可恨他将门只打开一道缝,把身体斜勾在门内,只伸出头和那外面的女孩说话。我们只能听到他们用鸟儿一样婉转的家乡话叽哩咕噜地说些什么,却看不到女孩的面容。屋里的几个急了,一个朝阿黄嚷嚷着:“快让客人进来坐呀!”傻阿黄似乎才反应过来,连忙发出邀请。几番推辞之后,女孩终于进了屋。我们的眼睛好像在浑浊的暗夜突然打开了一扇明亮的窗户:这是一个美丽的天使!只见她秀丽的脸蛋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胸前垂着两条可爱的小辫子,她的皮肤粉白粉白,好似室外盛开的樱花,无意中将花粉全撒到了她的脸上。那笑盈盈、羞怯怯的样子愈发衬出她的清纯动人。糟糕,瞧我们这间凌乱的寝室:桌上是乱七八糟的书本碗勺,地上是横七竖八的杂物鞋子,空中的绳子上随意搭着毛巾、三角裤,再加上人仰凳翻,姑娘居然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正在大家后悔不迭之时,女孩已经先行道歉了:“对不起,打扰你们了,下回我挑个好时间来。”说着,她的身影已轻盈地飘出了屋,还轻轻为我们带好了门。据阿黄交待,女孩子叫燕妮,正读法律系三年级。不知为何,虽然只有那么短短的一瞬间,燕妮的影子在我心中却怎么挥也挥不走了。那天燕妮进屋时,我闻到了一般幽幽的香味儿。她走了,那香味儿还在,让人怜爱地弥漫在空气里,盘旋在我的枕畔。我开始焦灼地盼望着燕妮的再次出现,盼望再次看到她灿烂的笑容。我还以为这种期盼和思念只不过是一个尚未成熟的男孩子寻求的一份新鲜和刺激,后来我才明白,这种焦灼只属于恋爱中的傻瓜!我已经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燕妮。然而,转眼一月过去了,燕妮却再未光顾我们的寝室。我猜想,燕妮定是被我们宿舍的“悲惨”状况吓得不敢再来了。于是,我悄悄地当上了寝室的管家。我敦促这个勤洗袜子,提醒那个多整理桌子,还喝斥那个不要把刚换下的秋衣秋裤随随便便地就搭在绳子上。弟兄们常常狐疑地看着我:“天舒,你哪根神经搭错啦!”谁料细心的阿黄却一下子点破了我心中的小秘密:“你是盼着哪天燕妮再来吧?”弟兄们一听,恍然大悟,围着我大声起哄。我很男子气地说:“是又怎么样?”阿黄顿时“悲壮”地说:“可惜呀,燕妮已经有主了!”我不由大惊失色:“什么?是谁?”“是他们法律系的一个研究生,听说帅得很,又有才。这才是两个月前的事儿。”什么?两个月前?那时候,我早已见过了燕妮!我恨不得捶胸顿足,我为什么没有捷足先登呢?我感到仿佛有一只美丽的花瓶摔到了瓷砖地上,花瓶的碎片正割裂着我的心房。弟兄们还在一旁为我出谋划策,要将燕妮夺回来。可在我心中,爱一个人,就应当祝愿她幸福。既然燕妮有了男友,或许,我该将自己的爱意偷偷收藏……那一夜,我辗转反侧,难以人眠。不久,我果然在校园里看到了燕妮和她高大帅气的男朋友,他俩挨得很近,亲亲热热,有说有笑,格外引人注目。燕妮仰脸望着那男孩时,我看见她眼睛里闪着亮光,脸上绽开着幸福的笑容。而他呢,则是那种让他的同类看一眼便顿遭挫折感的男子汉,高大英俊,满脸自得。燕妮真的不再来了。阿黄倒是常常有老乡聚会,听说常有燕妮,每每看到阿黄欣欣然换装准备出发的样子,我便又一次怅然若失:阿黄也不风流倜傥,也不英雄才俊,缘何有个燕妮那样玲珑剔透的老乡?好心的阿黄为了逗我开心,经常找借口带我到燕妮寝室去玩。我们并没有什么要紧事,只是坐着喝茶,聊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接近燕妮,更知道她是一个心无城府、活泼开朗的好姑娘。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总是那么开心,可离开她的日子,却变得更加难熬。燕妮终于记住了我的名字。她常拿我开玩笑:“天舒,你长着一张娃娃脸,永远都像小孩子。”唉,的确,我的外表并不显得成熟,而且,那天我悄悄与燕妮比身高,我只比她高一点点,这愈发使我没了勇气。恐怕,我是永远也不敢向燕妮表白心迹了。偶尔,燕妮也来我们寝室坐坐。每次她来,我总要给她泡上一杯她爱喝的果汁。几个弟兄总阴阳怪气地说:“啊,我们也想喝果汁!”我瞪着他们得意地说:“休想!”燕妮只顾羞涩地笑。燕妮每次走,弟兄们总怂恿着让我送,于是。我就将她从樱园一直送回桂园她的宿舍门口。一天,在回去的路上,我们正穿过樱花大道边走边说笑,突然,我看见燕妮的眼中闪过了一丝忧郁。燕妮低声说:“天舒,我现在越来越想不明白了,我跟你们在一起的时候感到好开心,可我和我的男朋友在一起时却常常不快乐,我觉得他好像一点也不在乎我……”我忙男子气地劝慰她:“优秀的男孩子都是这样的,当他拥有时,他会装得满不在乎,实际上,他心里肯定是爱你的。”燕妮高兴地看着我:“真的吗?真的吗?”我肯定地笑着,心中却针扎般疼痛。回去后。我一言不发,生了自己一下午的闷气。多好的机会啊,当时,我真想对她说:“对待那种自以为是、得意忘形的家伙,你应该以牙还牙,早早远离他!”可我不能。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趁人之危?转眼情人节到了。我想,燕妮的男友一定会为她买许多玫瑰花。而我,也情不自禁地为她买了一枝,我并不想得到什么,只想俏俏告诉燕妮,我很喜欢她。中午饭后,我用一张大报纸将玫瑰花裹了一层又一层,生伯会在路上遇着熟人。我在心里一遍遍念叨着:“玫瑰花,送给你!玫瑰花,送给你!”来到燕妮的寝室。燕妮正忙着,她是班上的生活委员,要把刚发下来的饭菜票一份一份送到每个人手里。她用白皙而纤巧的手指将它们一一分好,又灵活地列成一堆一堆,再分给一个个同学。我悄然坐在她的旁边,看着她干活,玫瑰花还握在我手里。终于,她的手空了。她舒一口气,一回头,看见了我:“你什么时候来的?对不起,冷落你了,你不要生气哦。”“哪里哪里,是我来得不是时候。”我慌忙站起身,掏出那枝被报纸裹得严严实实的玫瑰花,正欲递上去,忽然有人叫她。她忙说:“就来就来。”又对我说,“真对不起,和同学约好了,去看篮球赛,不能陪你了。”我强颜欢笑:“你去吧,我也没什么事。”我悄悄留下玫瑰花,先走了。刚出门,燕妮就追上来,喊:“天舒,你的东西忘拿了。”我一看,天哪,燕妮正举着装着玫瑰花的报纸递上来。我接过它,嗫嚅地说:“是……是报纸……”我夹着玫瑰花,沮丧地回到宿舍。打开报纸,将那枝没送出去的玫瑰花插在一只玻璃杯里,看着那些花瓣一片片落下,我的眼睛竟湿润了。弟兄们一个个不知从哪冒了出来,大家见我悲壮地坐在那儿,一时都不知说什么好。阿黄先开了口:“天舒,有时缘分就是一刹那的事,为什么不鼓足勇气试试呢?”弟兄们一听,也都拼命为我打气,我一咬牙,拿起那技玫瑰花径直跑到了篮球场。我知道有许多人在看着我,但我还是走到燕妮面前了,郑重地将玫瑰花递给她。燕妮惊奇地看着我,瞪大了眼睛,羞红了脸。“什么都不是,什么也不为。我只想告诉你,我喜欢你!”在燕妮还没明白过来的那一刻,我已经说完转身走了。真没想到,缘分就是那么一刹那。在我转身走时,燕妮已经爱上了我。她被我的真诚和勇气打动了。两年后,燕妮成了我的妻子。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情人节,燕妮的那位男友竟将燕妮最渴盼的那束玫瑰花送给了别人!而就在那个伤痛的夜里,燕妮忽然明白了很多,包括自己的选择!    本站声明:本站转摘本文,为的是好文共赏、传播美好,为的是发展和繁荣广东校园文学事业,并不表示赞同文中的观点。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原载单位来函与广东校园文学网联系,我们将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删除本文!最后,感谢作者创作这篇优秀的文章,感谢原载单位发表这篇优秀的文章。

    2007-09-10 00:00:00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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