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校园文学网

首页 > 新闻 > 缤纷文社

缤纷文社

  • 省作协扶持新人不拘一格 廖红球主席亲身力行

     (广东校园文学网讯)3月15日,广东校园文学网副总监、作家碧草从广东省作家协会主席兼党组书记廖红球前辈手中接过其为即将出版的碧草中篇小说集《难忘0775》题写的书名。这是省作协扶持文学新人不驹一格,廖红球主席亲身力行的又一佐证。广东省作家协会主席兼党组书记廖红球题字《难忘》广东省作家协会主席兼党组书记廖红球题字《校园文艺希望之光》廖主席的题字,既是对广东校园文学作家的厚爱和支持,更是对广东校园文学的扶持和鼓励——10多年前,碧草文学社成立5周年时,廖主席就曾为碧草文学社题字:“校园文艺 希望之光”;2006年碧草主编的广东校园碧草文丛的4本书名也都是廖主席的题字。同时,廖主席还于2005年亲笔批示每年一次的“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的举行。广东省作家协会主席兼党组书记廖红球(中)和碧草(左)合影广东校园碧草文丛 【相关链接】廖红球(原名廖洪球),1952年7月出生于广东省兴宁县,原籍福建省永定县。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广东省政协委员,广东省作家协会主席、党组书记兼《作品》杂志社社长。广东省文学创作专业职称高评委主任。一级作家。著有长篇小说《苍天厚土》、《爱的古藤》、《一个万元户的兴衰》(合作)共三部以及小说集《血玖瑰》;报告文学《南来的热风》等四部;小说经改编为电视剧(上、下集)在全国各省电视台播出一部。曾获1982年广东省新人新作奖一等奖、《人民日报》93-94年度报告文学一等奖、广东省第四届鲁迅文艺奖、广东省第六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优秀作品奖、广东省第八届鲁迅文艺奖等。咏竹诗作在《诗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岭南诗歌》等报刊发表,广受好评。美术方面:1972年套色木刻《工余》参加广东省美展并选送全国美展起,多次参加全国性和省的美展;在自己的文学作品中自作题图、插图;2002年至2011年连续十年在广东教育出版社等出版大型挂历《君子清风》——名家国画精粹。墨竹画作和推介文章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文摘》、《中华儿女》、《作品》、《南方日报》、《羊城晚报》、《文艺报》、《中国文化报》、《美术研究》、《中国书画家》、《美术报》、《文学报》、《荣宝斋》、《艺术市场》、《中国书画收藏》、《南方都市报》、《信息时报》等报刊以专版介绍。2011年,“竹报平安——廖红球国画作品展”在中国美术馆展出,引起媒体广泛关注,新华社播发专电,《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发文报道,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全程拍摄、制作专题节目,新华网、人民网、人民美术网、网易、新浪网、《南方日报》、《羊城晚报》、《文艺报》、《中国文化报》、《中国书画报》、中国作家网、作家在线等数十家新闻媒体先后刊载消息报道展览盛况。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广州电视台、梅州电视台等以专题介绍。2004年至2011年每年策划并主持“广东作家书画展”。2006年参与策划并主持“当代中国作家书画展”。2006年在北京荣宝斋出版社出版《廖红球诗书画集》。2011年6月,作品《不辞日日伴此君》被中国现代文学馆收藏。2011年7月在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竹报平安——廖红球国画作品集》。2011年7月由中国美术馆、荣宝斋出版社、广东省美协等单位主办,林风眠艺术园承办的“竹报平安——廖红球国画作品展”在北京中国美术馆举办。其中,《浩然气贯环宇间》和《劲节图》两幅作品被中国美术馆收藏。

    2012-03-16 00:00:00 作者:新闻要闻
    • 0
    • 10963
  • 省作协扶持新人不拘一格 廖红球主席亲身力行

    (广东校园文学网讯)3月15日,广东校园文学网副总监、作家碧草从广东省作家协会主席兼党组书记廖红球前辈手中接过其为即将出版的碧草中篇小说集《难忘0775》题写的书名。这是省作协扶持文学新人不驹一格,廖红球主席亲身力行的又一佐证。 广东省作家协会主席兼党组书记廖红球题字《难忘》 广东省作家协会主席兼党组书记廖红球题字《校园文艺希望之光》廖主席的题字,既是对广东校园文学作家的厚爱和支持,更是对广东校园文学的扶持和鼓励——10多年前,碧草文学社成立5周年时,廖主席就曾为碧草文学社题字:“校园文艺 希望之光”;2006年碧草主编的广东校园碧草文丛的4本书名也都是廖主席的题字。同时,廖主席还于2005年亲笔批示每年一次的“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的举行。 广东省作家协会主席兼党组书记廖红球(中)和碧草(左)合影 广东校园碧草文丛 【相关链接】廖红球(原名廖洪球),1952年7月出生于广东省兴宁县,原籍福建省永定县。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广东省政协委员,广东省作家协会主席、党组书记兼《作品》杂志社社长。广东省文学创作专业职称高评委主任。一级作家。著有长篇小说《苍天厚土》、《爱的古藤》、《一个万元户的兴衰》(合作)共三部以及小说集《血玖瑰》;报告文学《南来的热风》等四部;小说经改编为电视剧(上、下集)在全国各省电视台播出一部。曾获1982年广东省新人新作奖一等奖、《人民日报》93-94年度报告文学一等奖、广东省第四届鲁迅文艺奖、广东省第六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优秀作品奖、广东省第八届鲁迅文艺奖等。咏竹诗作在《诗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岭南诗歌》等报刊发表,广受好评。美术方面:1972年套色木刻《工余》参加广东省美展并选送全国美展起,多次参加全国性和省的美展;在自己的文学作品中自作题图、插图;2002年至2011年连续十年在广东教育出版社等出版大型挂历《君子清风》——名家国画精粹。墨竹画作和推介文章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文摘》、《中华儿女》、《作品》、《南方日报》、《羊城晚报》、《文艺报》、《中国文化报》、《美术研究》、《中国书画家》、《美术报》、《文学报》、《荣宝斋》、《艺术市场》、《中国书画收藏》、《南方都市报》、《信息时报》等报刊以专版介绍。2011年,“竹报平安——廖红球国画作品展”在中国美术馆展出,引起媒体广泛关注,新华社播发专电,《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发文报道,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全程拍摄、制作专题节目,新华网、人民网、人民美术网、网易、新浪网、《南方日报》、《羊城晚报》、《文艺报》、《中国文化报》、《中国书画报》、中国作家网、作家在线等数十家新闻媒体先后刊载消息报道展览盛况。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广州电视台、梅州电视台等以专题介绍。2004年至2011年每年策划并主持“广东作家书画展”。2006年参与策划并主持“当代中国作家书画展”。2006年在北京荣宝斋出版社出版《廖红球诗书画集》。2011年6月,作品《不辞日日伴此君》被中国现代文学馆收藏。2011年7月在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竹报平安——廖红球国画作品集》。2011年7月由中国美术馆、荣宝斋出版社、广东省美协等单位主办,林风眠艺术园承办的“竹报平安——廖红球国画作品展”在北京中国美术馆举办。其中,《浩然气贯环宇间》和《劲节图》两幅作品被中国美术馆收藏。

    2012-03-16 00:00:00 作者:新闻要闻
    • 0
    • 10965
  • 欢迎申请加入广州市作家协会青年分会

     【广东校园文学网授权发布】广州市作家协会青年分会(广州市作家协会青年部),成立于2012年2月,是广州地区富有先锋影响、专注于繁荣文学事业的非营利性文学团体,接受广州市作家协会直接领导,是全国第一个副省级城市作家协会青年分会,也是广东第一个地级市(含副省级市)作家协会青年分会,将为繁荣青年文学创作,助推文化强市和幸福广州发挥青年积极作用! 欢迎广州地区青年文学团体或校园文学社团,以及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文学青年申请加入广州市作家协会青年分会,携手将文学进行到底!广州市作家协会青年分会长期接受入会申请。凡申请入会者,需提交申请表电子版和书面版以供审批。广州市作家协会青年分会主席团逢双月会议审核通过一批会员。其中,第一批会员证书拟定于2012年4月制作并颁发。联系人:方美阳:手机13570976736,QQ 1101089117         黄  宇:手机13138621175,QQ 370112471         许德熙:手机15521168805,QQ 295716337 【点击下载申请表】广州市作家协会青年分会入会申请表广州市作家协会青年分会团体会员申请表  【相关链接】广州市作家协会青年分会会员风采(第一组)http://www.gdwenxue.com/gushi/ShowArticle.asp?ArticleID=44378广州市作家协会青年分会宣告成立/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43458中国作家网报道广州作协青年分会成立喜讯/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43807广东作家网报道广州作协青年分会成立喜讯/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43805广州文联网报道广州作协青年分会成立喜讯/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43787  

    2012-03-14 12:33:32 作者:秘书处
    • 0
    • 10993
  • 欢迎申请加入广州市作家协会青年分会

    【广东校园文学网授权发布】广州市作家协会青年分会(广州市作家协会青年部),成立于2012年2月,是广州地区富有先锋影响、专注于繁荣文学事业的非营利性文学团体,接受广州市作家协会直接领导,是全国第一个副省级城市作家协会青年分会,也是广东第一个地级市(含副省级市)作家协会青年分会,将为繁荣青年文学创作,助推文化强市和幸福广州发挥青年积极作用! 欢迎广州地区青年文学团体或校园文学社团,以及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文学青年申请加入广州市作家协会青年分会,携手将文学进行到底!广州市作家协会青年分会长期接受入会申请。凡申请入会者,需提交申请表电子版和书面版以供审批。广州市作家协会青年分会主席团逢双月会议审核通过一批会员。其中,第一批会员证书拟定于2012年4月制作并颁发。联系人:方美阳:手机13570976736,QQ 1101089117         黄  宇:手机13138621175,QQ 370112471         许德熙:手机15521168805,QQ 295716337 【点击下载申请表】广州市作家协会青年分会入会申请表广州市作家协会青年分会团体会员申请表广州市作家协会青年分会章程 【相关链接】广州市作家协会青年分会会员风采(第一组)http://www.gdwenxue.com/gushi/ShowArticle.asp?ArticleID=44378广州市作家协会青年分会宣告成立/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43458中国作家网报道广州作协青年分会成立喜讯/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43807广东作家网报道广州作协青年分会成立喜讯/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43805广州文联网报道广州作协青年分会成立喜讯/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43787

    2012-03-14 00:00:00 作者:新闻要闻
    • 0
    • 10955
  • 广州市作家协会青年分会(青年部)章程

     【广东校园文学网授权发布】 广州市作家协会青年分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本会全称为广州市作家协会青年分会。第二条 性质本会是广州地区青年作家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文学团体。第三条 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立足本土,广纳贤才,以文学磅礴的力量感召、影响、凝聚广州青年,传承广府文化,培育青年作家,繁荣文学事业。第四条 本会接受广州市作家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会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会的主要业务(一)组织文学大赛。(二)组织文学采风、创作、评论。(三)组织文学普级交流、奖评活动。(四)组织文学创作辅导和培训。(五)组织文学作品发表、出版。 (六)为上级作协组织输送人才。第三章 会员第七条 本会包括个人会员及团体会员。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个人会员及团体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个人会员:(一)拥护本会章程;(二)热爱文学,勤于创作,有一定文学造诣,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作品或在市级以上文学类比赛获得奖项者优先考虑;(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青年。凡符合以上条件,必须由本人自愿申请,并经会员推荐、主席团审议通过,方能成为会员。团体会员:(一)拥护协会章程;(二)广州地区青年文学文学组织。第九条 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表;(二)主席团审批;(三)缴纳会费;(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颁发会员证书。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征文、培训、采风、文学交流活动,优秀作品可推荐到国内外相关报刊杂志发表或结集出版。(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五)符合条件的会员可由本会推荐申请加入各地市级或以上作家协会。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会的决议;(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积极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文学资料。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告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超龄的会员自动转为本会荣誉会员。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主席团或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四)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形成的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表决通过。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一条 本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45周岁;(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二条 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第二十三条 本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第二十四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协助主席主持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提名副秘书长、交理事会决定;(三)协调及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二十五条条 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二十六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其中个人会员30元/年,团体会员50元/年。第二十七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二十八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第二十九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善后事宜第三十条 本会因各种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报告。第三十一条 本会终止报告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请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2012年2月19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2012-03-13 22:00:18 作者:新闻要闻
    • 0
    • 10960
  • 广东校园文学网推出每月同题创作比赛

    我们的精彩,从2012的春天开始——广东校园文学网隆重推出每月同题创作比赛,以公平、公正为原则,旨在给广大文学爱好者搭建一个共同竞技、相互切磋的平台,这个平台也将是你展示自我才华、以文会友的绝佳机会。在这个文字挥洒着梦想的季节,在这个繁华似锦、晚霞醉红青春的年代,我们期待你积极的参与,更期待你笔下无限的精彩。还等什么呢?拿起你手中的笔,挥洒你心中的畅想,让我们一同去开启广东校园文学崭新的春天吧! 活动细则:每月推出一期同题创作比赛,比赛时间为每月1日至30日,其中下一月的1日至10日为汇总作品,评委投票评选时间,每月15日为公布结果时间。投稿方式:参赛者登录广东校园文学网,点击操作进行投稿。投稿要求:文体不限,稿件不限,但要求必须原创,且未在公开场合发表过,文责自负。评选方式:由广东校园文学网编辑部成员组成评委评审产生一二三等奖。评奖奖励: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凡获奖作者将获得广东校园文学网的寄出的神秘奖品。 2012年3月主题:心似桃花开导语:冬寒褪去,料峭的风开始吹醒久醉的春天。在一阵丰润的雨水中,桃花苏醒了。次第开放的桃花映红了大地与天空,在天地间划开一道光。这道光,属于春天,也属于冬天。千万朵桃花盛开,点缀了枝头,繁茂了心灵。在守候中,我们闻到了生命的馨香;在梦的夜曲中,我们听到了花开的痛楚。花开,在春天里。花开,在心田上。花开,在你无穷无尽的笔下…… 广东校园文学网2012年3月3日

    2012-03-04 01:48:25 作者:新闻要闻
    • 0
    • 10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