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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科院举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补充条例会议

    日前,数科院于榕燕楼103室举行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补充条例会议。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及各班班长出席了会议。

大会伊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负责人全汉丽同学为各班班长解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补充条例,其中包括项目得分标准及不列入加分等项目。接着,辅导员全光华老师及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负责人对各班长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详细的解答。

据悉,为使各项评定更加顺利地进行,数科院修订了《数科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节补充条例》。在能力素质测评中,根据往年学生的反映和提议,及该院综合测评小组近两年的工作总结,决定把能力素质测评总分上限从原来的100分调整为现在的120分。同时,该院修订了科研、创新能力,技能特长,组织管理能力,文体特长、集体奖加分等评分细则。本次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补充条例会议,使数科院综合测评更加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从而达到鼓励争先创优、提升综合素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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