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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空夜话

  • 清朝最后一次科举试题

     第一场,史论5篇:   “周唐外重内轻,秦魏外轻内重各有得论”;“贾谊五饵三表之说,班固讥其疏.然秦穆尝用之以霸西戎,中行说亦以戒单于,其说未尝不效论”; “诸葛亮无申商之心而用其术,王安石用申商之实而讳其名论”; “裴度奏宰相宜招延四方贤才与参谋请于私第见客论”;“北宋结金以图燕赵,南宋助元以攻蔡论”。(第1题藩镇,第2题平戎,第3题举贤,第4题变法,第5题以夷制夷,还真是理论联系实际,就是最后一题不太吉利,有亡国之兆。)  第二场,考各国政治,艺学策五道: 1,“学堂之设,其旨有三,所以陶铸国?造就人才,振兴实业.国民不能自立,必立学以教之,使皆有善良之德,忠爱之心,自养之技能,必需之知识,盖东西各国所同,日本则尤注重尚武之精神,此陶铸国民之教育也.讲求政治,法律,理财,外交诸专门,以备任使,此造就人才之教育也.分设农,工,商,矿诸学,以期富国利民,此振兴实业之教育也.三者孰为最急策”。 2,“泰西外交政策往往借保全土地之名而收利益之实.盍缕举近百年来历史以证明其事策”。转3,“日本变法之初,聘用西人而国以日强,埃及用外国人至千余员,遂至失财政裁判之权而国以不振.试详言其得失利弊策”。 转 4,“周礼言农政最详,诸子有农家之学.近时各国研究农务,多以人事转移气候,其要曰土地,曰资本,曰劳力,而能善用此三者,实资智识.方今修明学制,列为专科,冀存要术之遗.试陈教农之策”。 5,“美国禁止华工,久成苛例,今届十年期满,亟宜援引公法,驳正原约,以期保护侨民策”。(这种题目放在现在考,偶看都够用了) 第三场,《四书》《五经》:首题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义”, 次题为:“中立而不倚强哉矫义”。三题为:“致天下之民,聚天下自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义”。   本站声明:本站转摘本文,为的是好文共赏、传播美好,为的是发展和繁荣广东校园文学事业,并不表示赞同文中的观点。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原载单位来函与广东校园文学网联系,我们将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删除本文!最后,感谢作者创作这篇优秀的文章,感谢原载单位发表这篇优秀的文章。 

    2007-05-01 00:00:00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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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联合国为周恩来逝世下半旗的调查报告

       目次1引言2调查的目的3调查要解决的最关键的四个问题(1)在周恩来逝世之前,联合国有没有下半旗的规定?(2)在周恩来逝世之前,联合国有没有下半旗的实例?(3)联合国为周恩来逝世下半旗到底算不算破例?(4)联合国秘书长瓦尔德海姆有没有讲过那段话?4调查要探究的八个细节(1)会员国、非会员国(2)国家元首、政府首脑(3)实职、虚职(4)正式、代理(5)在职、曾任(6)正职、副职(7)必须、可以、应当(8)国家下半旗、联合国下半旗5附记1引言    最近一个时期,互联网上有一篇《联合国为周恩来降半旗的真正原因》的帖子传得沸沸扬扬,让许多人感到真假难辨。针对联合国秘书长瓦尔德海姆讲话的真假,各方观点不一,甚至有人怀疑联合国究竟有没有为周恩来逝世下半旗。为此,我进行了调查,尽最大努力收集了自己能接触到的正反两方面的相关资料,在反复比较、综合权衡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为历史负责的态度提出自己的观点,供大家参考。中国将军政要网的陆军准将(网名)已经先期撰写了《对“联合国为周总理逝世降半旗之前因后果”的辩疑》的文章,我会尽量避免和该文重复的部分,大家可以结合起来对照着看。调查报告初稿于2004年1月19日写成,在部分周研会成员和再亭网友中征求意见后,作了必要的、可能的修改,现在形成了下面这篇文字。2调查的目的(1)搞清联合国为周恩来逝世下半旗的真相,恢复事件的全貌和原貌,披露更多细节。(2)通过实例,剖析说明联合国为周恩来逝世下半旗究竟是否破例,是否有特殊性。(3)促使大家对这个问题继续作深层次的探究,解决目前仍然存在的疑点和盲点。3调查要解决的最关键的四个问题(1)在周恩来逝世之前,联合国有没有下半旗的规定?    关于“下半旗”,《辞海》中列有专门条目,是这样解释的:“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下降到离杆顶约占全杆三分之一处。是公众表示哀悼的重大礼节。”下半旗是当今世界上通行的一种致哀方式。当某个国家的重要领导人物逝世后,以下半旗表示对死者的哀悼。这种做法最早见于1612年。一天,英国船“哈兹•伊斯”号在探索北美北部通向太平洋的水道时,船长不幸逝世。船员们为了表示对已故船长的敬意,将桅杆旗帜下降到离旗杆的顶端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当船只驶进泰晤士河时,人们见它的桅杆上下着半旗,不知何意。一打听,原来是以此悼念死去的船长。到17世纪下半叶,这种致哀方式流传到大陆上,遂为各国所采用。从中不难看出,下半旗这一致哀方式自古有之,至今已有近400年的历史。    关于联合国为周恩来逝世下半旗,早就有不同的文章提及,下面摘引几例:总理逝世第二天,联合国总部的联合国旗降了半旗,其余所有会员国的国旗都不升起,这在联合国从无先例(自此,始有联合国降半旗之仪),有的国家提出质问:“我们国家的元首去世,联合国大旗依然升起,中国的第二首脑去世,联合国不仅降半旗,还把其他国家的国旗收起来,这是为什么?”1976年1月8日,周恩来与世长辞,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门前悬挂的联合国国旗降了半旗。自联合国成立以来,世界上有很多国家的元首或政府首脑去世,联合国从来没有为谁降半旗,一些国家感到不公平。很多外交官聚集在联合国大厦门前的广场上向联合国发出了言辞激烈的质问。参加完当天的会议后,我和我的同事步出联合国大厅,准备返回代表团驻地,继续值班守灵。在等待汽车时,我看见挂满各国国旗的广场上出现了少见的一幕:中国的国旗降至一半,正迎着风雪飘扬。我当时的直觉是,联合国广场上下半旗对周总理的逝世表示哀悼了。这可是一件少有的事情,因为联合国从1945年成立至1976年的31年期间,尽管世界上有不少国家元首与世长辞,这里还从来没有为哪位元首的去世下过半旗。我正想着,只见广场上还有一些国家的代表在议论。我走了过去,想听听他们讲些什么。原来他们尊敬周总理,但不知道联合国总部为何要对周总理作为zgzf首脑(第二把手)的去世下半旗志哀,而他们国家的元首去世时,联合国总部却从来没有下过半旗表示哀悼,为此他们想了解联合国总部是否有了新的规定。1976年1月,周恩来总理逝世时,联合国给我们敬爱的周总理降了半旗,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给不是国家元首的一国领导人降半旗以示哀悼。从以上文字中我们可以理解成,联合国在周恩来逝世之前没有为其他人下过半旗,也没有制定过下半旗的规定。因为都是用的绝对化的字眼,“从无先例”、“从来没有”“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等等。“从周恩来开始,联合国才有了为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逝世下半旗的规定”——以前我就是这样认为的。外交部主页上有“联合国对会员国元首或政府首脑逝世,联合国旗下半旗一天,并且不升所有会员国国旗”的规定,但没有写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曾经有人说《联合国宪章》上就有为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逝世下半旗的规定,联合国为周恩来下半旗只是“例行公事”,而有心人去翻遍《联合国宪章》历次版本,根本找不到这样的条款。因此我一直坚持认为下半旗的规定是周恩来逝世之后才有的。直到最近有人提供了新的权威材料:联合国1947年制定的《旗典》中对下半旗有过规定。经调查,1947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旗的设计方案。联合国旗的图案是浅蓝的底色,正中为白色的正式会徽。由秘书长根据大会的指示起草了关于旗帜大小的规定,于1947年12月19日正式颁布了《旗典》,以管理旗帜的使用和维护旗帜的尊严。《旗典》的内容包括悬挂旗帜时应遵守的礼貌,各种具体情况下旗帜的使用和有关制造及出售旗帜时应注意的事项。1952年11月、1967年(不是1976年——笔者注)又进行过修订,此后一直沿用至今。在其中“哀悼”这个章节中对下半旗有明确的规定,共11个条款。参考译文如下:a.对于联合国会员国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逝世的情况,联合国总部、联合国在日内瓦的办事机构以及联合国驻该会员国的办事机构将以联合国旗将下半旗的仪式致哀。b.在这种情况下,在总部和日内瓦,联合国旗下半旗的仪式应该在得知逝世消息的当天马上进行;但如果那天旗帜已经升起,则通常不会再降下,而应将下半旗仪式推迟到得知逝世消息的次日进行。c.如果由于天气状况或其他原因导致上述程序(b款)无法进行,联合国旗应在举行葬礼的当天下半旗。在特殊情况下,在逝世和举行葬礼的两天,联合国旗都下半旗。d.在一个会员国的国家象征人物或国家元首、政府首脑逝世的情况下,除了a款所涉及的外,其他联合国机构,可在与该国外交部的礼仪机构和(或)当地的该国外交公使团负责人接洽后,根据实地的不同情况行使自由决断权。e.在联合国秘书长授权下,联合国专门机构的负责人可以在希望遵从该机构所在国的官方悼念而下指令该部门降半旗。他也能授权在专门机构进行官方悼念的任何时候对联合国旗实行下半旗。f.联合国旗也可以根据联合国秘书长的特别建议,为与联合国有重大联系的世界级领导人的逝世下半旗。g.联合国秘书长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决定在任何地方的联合国旗在联合国的官方悼念期内下半旗。h.联合国旗在实行下半旗仪式时,应先将旗升至旗杆顶间歇,然后再降至半旗位置。而在当天降(收)旗的之前,也要先将旗升至杆顶再降旗。i.联合国旗下半旗时,会员国国旗一律不升。j.只有在联合国秘书长命令之下,方可对葬礼队列中升有联合国旗的旗杆装饰褶皱彩带。k.当用联合国旗覆盖棺木的时候,旗帜不允许低于墓穴或接触地面。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联合国在周恩来逝世之前是有下半旗的规定的。(2)在周恩来逝世之前,联合国有没有下半旗的实例?    对于联合国为周恩来逝世下半旗这件事本身,很少有人怀疑。不过,也有人持有异议,理由是这样重大的消息在当时的《人民日报》上竟然没有报道,时隔26年直到2002年1月才由吴妙发披露出来,有的文章播发时附的联合国下半旗的照片没有注明拍摄日期;有人向联合国档案馆发邮件询问是否有文件记录1976年为周恩来降旗的决议,联合国档案馆的答复是没有找到;云云。当然,这个疑问不难解释。当时的《人民日报》的确没有报道,但1976年1月12日《参考消息》第三版上披露了这条消息:    《联合国将持续数天下半旗哀悼周总理逝世》    【路透社联合国一月九日电】为了哀悼中国故总理周恩来,联合国旗今天下半旗,联合国会员国的国旗没有升起,一位联合国发言人说,这种哀悼方式将持续数天。在通常情况下,只是在一位重要的国家政治人物举行葬礼的日子下半旗。这条当时的消息明白无误地说明了联合国为周恩来下半旗是千真万确的事实,绝对不容否定。现在要讨论的是周恩来之前究竟有没有人享受过联合国下半旗的殊荣,到底是不是事实上的第一个。《旗典》1947年就制定了,对下半旗也有明确规定,但不能断定它正式实施了,除非有实例证明。打个不一定恰当的比方,国务院1988年就已经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筵席税暂行条例》,但至今没有执行,也没有宣布作废。所以,大家可能有这样的想法,会不会《旗典》1947年制定以后关于下半旗的规定一直没有实施,是1976年周恩来逝世以后正式开始的。我曾经通过各种途径寻找周恩来逝世之前有没有联合国下半旗的实例,但一直没有找到。这里有三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没有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去世,不需要下半旗;第二种可能是有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去世,但事实上没有下半旗;第三种是有这样的实例但国内没有报道无从知晓。根据现在掌握的资料来看,前两种可能都可以排除了。因为已经有人举出了实例,1948年印度的国父——“圣雄”甘地遇刺、1953年苏共中央总书记、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斯大林病逝、1968年美国著名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被暗杀,联合国当时都为他们的去世下了半旗,而且提供了详细的资料来源。还有人披露联合国还为前任秘书长哈马舍尔德下过半旗,但不是逝世当时(1961年),而是逝世1周年时(1962年)。网友陆军准将在《对“联合国为周总理逝世降半旗之前因后果”的辩疑》一文中已有详细严谨的论证,这里不再赘述。如果不强调逝世者的具体职务或身份,这些例子中只要有一个最终得以证实,那么周恩来就不是联合国下半旗的第一人。我们必须尊重历史事实,没有必要硬去争什么“唯一”、“第一”。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有人披露,1945年4月美国总统罗斯福逝世,联合国也为他下了半旗。我个人观点,这种说法不能成立。当时联合国尚未正式成立,不存在“会员国”的说法,只能说“当时参与筹建联合国的国家”;联合国旗还没有制定,即使下半旗也是下的各国国旗。这两个最基本的要件都不满足,谈不上联合国为他下半旗。不过,这一因素现在对于判断“周恩来是否联合国下半旗第一人”并不构成实质性影响。(3)联合国为周恩来逝世下半旗到底算不算破例?    既然周恩来逝世之前,已有《旗典》关于下半旗的规定,又有其他政治人物下半旗在先,那么,联合国为周恩来下半旗还算不算破例呢?从现在所能接触到的资料来看,尽管《旗典》早就有规定,但似乎并未有效执行。如果按照《旗典》的规定,有很多人都符合条件,联合国在他们逝世时是应该下半旗的,例如1952年英国国王乔治六世、1963年美国总统肯尼迪、1964年印度总理尼赫鲁等,但目前没有找到更多相关的历史资料予以证实。当然目前没有找到,并不代表肯定不存在,现在就下这样的结论未免武断。我想,联合国下半旗毕竟不是“家常便饭”,起码的新闻报道价值还是有的,只要是客观存在,总会留下一些痕迹,最起码在逝世者所在国不会湮灭。或许,随着接触资料的范围扩大,大家还会披露出这样的事例。不过,我个人估计,这样的实例不会很多,至少不是每个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都享受了这一殊荣。周恩来逝世时行政职务是国务院总理,即政府首脑,符合《旗典》关于下半旗的规定a款。周恩来也不是联合国下半旗的第一位总理,因为斯大林是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即苏联总理)。但是斯大林是苏联的第一把手,更有“二战三巨头”之一的特殊身份,周恩来无论从哪个角度都不能算是中国的第一把手。甘地、马丁•路德•金、哈马舍尔德三人又都不具备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的身份,而且都是非正常死亡,这一点上和周恩来没有可比性。简单地说,在周恩来逝世之前,很多国家的第一把手去世时联合国都没有下半旗,也没有确切证据能够证实哪一个国家元首逝世时享受了这一殊荣。说“家常便饭”就更不对了,远的不说,稍晚于周恩来、同样在1976年1月逝世的马来西亚总理拉扎克,联合国为他下半旗的记录就没有找到。从实例的比较中可以看出的确是不同一般的。联合国为周恩来逝世下半旗究竟是否破例,首先要明确破例的概念。严格意义上说,超越文字规定的做法才算是破例,而《旗典》已经把所有的情况都考虑到了,就不存在破例的说法了,只是执行不同的条款而已。极而言之,哪怕为任何一个人下半旗一年都不算破例,因为g款规定:“联合国秘书长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决定在任何地方的联合国旗在联合国的官方悼念期内降半旗”。现在所说的破例是指突破a、b、c三款的做法,这三款综合起来就是:为会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下半旗一天或两天,否则就是破例,当然是我重新定义了破例的概念,大家也应该能够认同。按照《旗典》的规定,通常下半旗只有一天,即得知逝世消息当日、得知逝世消息次日、举行葬礼当日这三天中的一天。在特殊情况下,下半旗两天,即得知逝世消息当日、举行葬礼当日这两天,或者得知逝世消息次日、举行葬礼当日这两天。从字面上理解,下半旗两日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而联合国为周恩来逝世下半旗执行的是g款,周恩来逝世的悼念期根据中央中央、国务院通知和周恩来治丧委员会公告,从1976年1月9日发布讣告开始至15日举行追悼会结束,在这持续的7天里联合国每天都下半旗致哀,这一项更是无人可比,实在太特殊了。有人提出质疑,1976年1月12日《参考消息》第三版的报道只说联合国下半旗“这种哀悼方式将持续数天”,没有具体写明是7天。“数天”究竟是几天?三天以上都可以算。说7天的依据何在?是否信口开河,高估了?我说7天的依据是《举世景仰的伟人周恩来》中的一句——“周恩来总理逝世的噩耗震动了联合国,联合国当即决定下半旗一周表示哀悼,给予这一位为世界的和平与进步作出杰出贡献的伟人以独一无二的殊荣”,暂时还找不到更权威、更直接的材料,希望有人加以佐证。按照《旗典》的规定,降半旗时间应该在得知逝世消息的当天。但如果当天,联合国旗帜已经全升,则在正常情况下不会降旗,应将降旗仪式推迟到次日进行。有人说,当时联合国总部在获悉周总理逝世的消息后,是把当日已经升起来的旗帜降下来而不是次日再升半旗。如果真要是这样,的确是突破常规。我们先要搞清联合国得知周恩来逝世的消息是什么时候。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我们可以从其他材料中合理推断。请看下面这则报道:   【美联社东京一月八日电】(北京时间一月九日三点零五分)日本无线电通讯社星期五报道,中国总理周恩来已经逝世。终年七十八岁。无线电通讯社说,中国官方的新华通讯社在中文广播中宣布了这一消息,东京星期五清晨收听到了这一广播。   这是目前为止我接触到的资料中,提到的新闻媒体发布周恩来逝世消息时间最早的。我们完全有理由推定西方的传媒几乎是同步的。北京时间(东八区)1月9日凌晨3:05分,联合国总部所在地纽约(西五区)和北京的时差是13个小时,所以当时应该是1月8日下午2:05分。当日的联合国旗早已升起了,按《旗典》规定下半旗仪式推迟到次日(9日)进行。至于联合国当即把已经升起来的旗帜降下来的说法,没有第一手资料可以证实,笔者也不认同这一观点。有人说,下半旗的程序是首先由本国政府或是本人所属的组织或团体向联合国有关机构提出申请,联合国秘书长可依据死者生前的贡献,再决定联合国是否降半旗以示尊崇与追悼。例如,1997年邓小平逝世时,中国驻联合国大使秦华孙是在当地时间2月19日下午与北京联系后,向联合国提出为邓小平去世降半旗的请求的。而为周恩来下半旗,中方并未提出申请,是联合国秘书长在听到消息后主动临时决定的。这种说法是否准确,中方当时究竟有没有提出申请,现无从查考,但我倾向于没有提出申请。联合国旗通常情况下每天早上8点钟升起,下午4点钟降落。据有关资料披露,1976年1月9日为周恩来逝世下半旗是凌晨5点,提前了3小时。但是,这一说法的可靠性无法验证。从那天开始到一月十五日(他的葬礼举行的日子),甚至以后更长的时间里,几乎所有国家中所有重要的人物,都对他的逝世发表了悲痛的声明或谈话;许多国家下半旗志哀,联合国旗也下半旗,同时没有升起联合国会员国的国旗。这在这个世界组织中是极其罕见的事情。无数唁电和唁函飞向北京;各国报纸以显著地位刊载了这惊人的噩耗,有的报纸整版套上了黑框;无数电台播放这悲痛的消息,有的还播放沉痛的哀乐;周恩来的照片和影片资料,反复地出现在书刊报纸和电视屏上;无数普通的群众涌向当地中国使馆和驻在机关,表示自己的哀悼,悲痛汹涌在他们心里,热泪洒在他们胸前,全世界都为他哀歌。当时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是107个,而有130多个国家和政党领导人先后发来唁电、唁函,说明有一些尚未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也表示了哀悼。周恩来获得了敌、我、友三方一致的高度评价和世界各国的广泛赞誉,这种超越政见、超越时空的哀悼,是非常罕见的。综合起来看,尽管周恩来不是联合国下半旗的第一人,但国际社会的悼念规模和方式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都表现出异乎寻常,远非正常的惯例可比。应当说周恩来总理享受了极其特殊的荣誉,这一点丝毫不夸张,尤其是联合国持续七天下半旗,在这一点上说空前绝后决不为过。(4)联合国秘书长瓦尔德海姆有没有讲过那段话?    这个问题是目前争议最大的地方。    有人认为这是“编造出来的”,“夸张的报道”,“画蛇添足”,“可信性极低,典型的报告文学”,“和‘总理遗嘱’一样”,“一看就是那种‘煽情网文’,不值得当真”,甚至指斥为“弱智的谎言”,“挟洋自重”,“也有人对此不屑一顾,认为即使是真的,也并不值得夸耀。他们的理由是:——吴妙发回忆文章的可信度差,当时中国人口没有10亿,他写的其他文章也有好多失实之处,推断这个故事也是他捏造的。——联合国秘书长不会说那样不严肃的话,没有存款不见得是好事情,没有孩子也不是周恩来的本意。——没有存款?×××、×××都能做到。没有孩子,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很遗憾的事,甚至于会有不好的联系(始作俑者,其无后焉),怎么可能反而当作先进事迹大吹大擂?——即使真有这样的事,瓦尔德海姆肯定也是一本正经地说“周恩来是一位伟大的政治家,为世界的和平与进步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因此我们……”这类官话,他思维有问题吗?说那样的话送给记者当靶子,去刺激别的国家,联合国秘书长可是选出来的。——难道联合国秘书长会影射其他会员国的元首或首脑都是贪污犯?更何况联合国也鼓励合法的劳动所得,政府首脑也是雇员,秘书长会说出这样公然违反劳动法的话?——“他没有子女”这能说明什么?这位秘书长会疯狂到鼓励不孕主义?看看联合国人权大会每年对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说三道四,你还会相信他会鼓动不孕主义吗?…………还有一些更激烈的看法,涉嫌人身攻击,恕不引用。那么,真实情况又是怎样的呢?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研究员安建设发表在《党的文献》2003年第2期上的文章应该足以能够说明问题:还有一件事情值得一提。过去国内曾有这样的传说:1976年1月,为了在联合国总部“破例”给已故的周总理下半旗,联大秘书长举出“三条理由”,用来说服在场的人。26年之后,这件事才基本上得到证实。据当年在联合国总部工作的一位中国外交人员回忆:当周总理去世的消息传至纽约联合国总部时,顿时引起了巨大震动和深切哀悼。从各国常驻代表团大使到一般外交官,从联合国秘书处高官到一般工作人员,都用自己的方式向这位伟人表示了崇敬之情。“更为感人的是,联合国还特地下半旗哀悼周总理。这是联合国建立50多年以来罕见的事情。当年我站在联合国广场聆听了秘书长瓦尔德海姆对此作出的既感人又意味深长的讲话。他说:‘为了悼念周恩来,联合国下半旗,这是我决定的。原因有二:一是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她的金银财宝多得不计其数,可她的总理周恩来没有一分钱的存款!二是中国有10亿人口,占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可是她的总理周恩来,没有一个孩子!你们任何国家的元首,如能做到其中一条,在他逝世之日,总部将照样为他下半旗。’讲完这番话,我见他转身扫视了一下广场,尔后返回秘书处大楼。这时广场上先是鸦雀无声,接着响起雷鸣般的掌声……”[注][注]吴妙发:《周恩来逝世震惊世界联合国破例下半旗》。2002年1月8日《人民日报》。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还是引用吴妙发的文章,但可信度明显提高了,它是登载在人民日报上,向全世界公开的,不再仅仅是民间传说了,否则肯定会有其他国家的外交官来质疑这件事,似乎还没有听到当事人的否认。可惜诺大的中国外交团只有吴妙发一个外交官员来证明,的确显得苍白了一些。据悉,瓦尔德海姆现仍健在,哪天他自己写篇回忆录证实一下更好。还有当时中国驻联大代表团大使黄华应当也是一个知情者。中央文献研究室是研究中共领袖人物的权威机构,他们在正规的学术期刊上引用这一说法,至少说明他们是审核过而且是认可的,他们说是“基本上得到证实”,还是比较审慎的。同时,外交部网站、新华社网站等权威部门都认同这一说法。最近,江苏省周恩来研究会会刊《觉悟》创刊号上刊登了原周恩来外事秘书、外交部办公厅副主任陈浩的文章,称“解开了联合国为周恩来逝世下半旗之谜”。所有这些,我都没有理由不相信,更没有理由说这些研究部门、专家和当事人为了某种特殊目的在刻意编造或者以讹传讹。吴的文章,有人说可信度低,并以他写的其他回忆文章中失实较多来证明这一点。我个人观点,如果这些失实属实,说明他在写文章时确有不当之处,但是这些失实不是他的个人经历,是摘引了其他不可靠的文字或进行了不谨慎的评论。在写到他自己的亲身经历时还没发现什么问题。因此,还是应该相信他说的这段话。比如毛毛写《我的父亲邓小平》,如果有些事情不是她的亲身经历,她会引用一些现成的背景材料或别人写的东西,保持事件的连续和完整,一旦引用的材料本身有偏差,容易让人怀疑她整本书的可信性,但事实上她写自己直接经历的事情还是真实的。再如毛泽东孙辈写的关于毛泽东、毛岸英的书,可信度究竟如何,伟人去世时作者尚未出生或者年幼,叙述时肯定是参考了别人的东西,万一有假的,我们不能说作者自己和毛岸青、李敏交往的部分也是假的。不过,我个人认为,写文章尽量写自己的亲身经历,首先主观上不能去造假,不论出于何种目的都不足取,再者引用别人的东西一定要仔细考证。鉴于周恩来在国际社会的崇高威望,联合国秘书长发表悼念谈话完全在情理之中,但具体什么内容,版本很多,有些是口头流传的过程中经过人为加工的,以致使人生疑。我小时候听到的不是“两条理由”,而是“三条理由”,正如安建设的文章里所提到的那样。这“三条理由”的内容是:世界上有哪一个国家的总理终生只有一个夫人?有哪一个国家总理终生受人民爱戴?在国外银行无一分钱存款?对照一下,似乎“三条理由”更象一些。但现在基本上得到证实的却是“两个理由”。夏传鑫(中国革命博物馆的研究员——笔者注)回忆说:当年周恩来去世时,联合国要降半旗,以示志哀。据说,当时也有代表提出异议,怀疑为每个国家领导人的去世都降旗志哀是否可行。但是,联合国大会在两点上达成共识:一是这个领导人应是为本国人民和全人类做出过巨大贡献的;二是他身后没有留下遗产。这两点,周恩来当之无愧!上面这个材料中的两点共识,似乎和联合国秘书长讲话有关,但显然是意译,不是原话,夏传鑫不是这一事件的亲历者,他的说法可能另有来源。笔者认为,就目前而言,中央文献研究室的说法应该是权威可信的。联合国秘书长的两个理由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而不是常见的外交辞令,这更说明了周恩来伟大的功绩和人格非同一般。“子孙的繁衍是人类最实际的需要,是人最基本的情感。但是天何不公,轮到总理却偏偏无后,这怎么能不使人遗憾呢?是残酷的地下斗争和战争夺去了邓颖超同志腹中的婴儿,以后又摧残了她的健康。但是以总理之权、之位、之才和一个倾倒多少女性的风采,何愁不能再建家室,传宗接代呢?这在解放初党的中高级干部中不乏其人。但总理没有,他以倾国之权而坚守平民之德。”没有孩子本身不存在令人钦佩的问题,而是周恩来的一个遗憾,但起码可以表明周恩来对爱情的忠贞,他不会因此而考虑与邓颖超分离。我们知道,邓颖超并曾主动为此向他提出过这一问题,但周恩来不同意。哪怕有谁将这曲解成为外界对他的无形制约,我也觉得了不起!联合国秘书长提到这一点,并非鼓励别人不生育,而是钦佩周恩来私生活的干净,这是明白人都能理解的。总理的工资是400.80元,大姐的工资347.50元。从l958年到1976年,一共是160000多元。他们两个人拿出将近50000元,来补助工作人员和亲属。这里边有个主导思想,就是为了减少国家的负担,自己拿出工资来补助。有时候也会有些积蓄,以后就立了一条:凡是钱够5000元,没什么用,就交党费。就这样,5000元、5000元,曾经交过两次。后来4000元,也交了党费。总理1976年1月份去世以后,两个人总共才积蓄了5100元。所以说,两位老人非常俭朴。而节约出来的钱,一个是支援同志,支援亲属,再就是交党费。他们自己所剩就寥寥无几了。”上面这则材料是周恩来、邓颖超身边工作人员高振普的谈话记录。如果有人以此为据说周恩来也有多少多少存款,不是一分钱没有,这种无聊的钻牛角尖实在毫无意义。外国人当然不可能了解得这么清楚。他这样说是因为周恩来清正廉洁的口碑实在太好,举世皆知。抓住这个所谓的“把柄”来推断联合国秘书长没有说这句话,是站不住脚的。我们能苛刻地要求联合国秘书长按照我们的口径,四平八稳地讲话吗?当然在这个问题上,允许某些人继续存疑。针对人口数字的疑问,这里不作评论,很有可能事后追忆不是原话,把后来的情况也混进去了。我们寄希望更多原始档案资料的披露,以及当事人的回忆佐证,以期彻底解开这一事件的谜团。4调查要探究的八个细节    结合各国实际情况,仔细研究《旗典》各项条款,会发现很多值得斟酌之处。探究下面八个细节,对全面深入了解联合国为周恩来下半旗的来龙去脉应当有所帮助。   (1)会员国、非会员国《旗典》规定的是指会员国,显然不包括非会员国。各国加入联合国是有先后的,在该国加入联合国之前,或者退出联合国之后,联合国是不会对这些国家领导人的逝世下半旗的。比如胡志明,1969年逝世时是越南民主共和国主席、越南劳动党主席,党政都是一把手,但联合国没有为他下过半旗,当时越南尚未加入联合国,越南是1977年才成为其会员国的。此外,有的国家虽然客观存在,但不被国际社会所广泛承认;有的处于分裂、分治、托管等状态,国际社会对其主权的合法性存在争议;有的不是主权独立的国家,只能称作“地区”,这些都不符合《旗典》规定的前提条件。   (2)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国家元首,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不同国家的元首有不同的名称,如总统、主席、国王、皇帝等。有的国家元首实行世袭制,有的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多数国家实行单一元首制,由一人独任国家元首,也有一些国家实行集体元首制,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担任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是中央政府领导人。各国有不同的名称,如总理、部长会议主席、首相以及总统制国家的总统。政府首脑行使最高国家行政权,其产生、任期和具体职权由各国宪法和法律规定。需要明确的是:非主权国家的领导人,不论是酋长、部落首领、宗教领袖,或者加盟共和国的总统和总理,还是总督、首席行政长官等;政党、团体的领导人,包括执政党对国家政权有实际控制力的最高领导人在内;国际组织的领导人,包括联合国秘书长在内,都不能算是《旗典》所称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旗典》中规定联合国会员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逝世时,联合国要下半旗。世界各国的国家体制不同。总统共和制的国家,比如美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美国不设总理职务,国务卿也不是政府首脑;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比如英国,女王是国家元首,首相是政府首脑。英联邦国家,比如加拿大,它的国家元首是英国女王,总督是女王的代表,政府首脑是总理。政党领导人,包括执政党的第一把手,都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由于某些国家党、政职务常常由一人同时担任,所以我们有时会无意识的搞混。比如金日成,说他是朝鲜的国家元首是因为他是朝鲜国家主席,而不是因为他是朝鲜劳动党总书记。现在的朝鲜国家元首是金永南,而不是金正日。朝鲜现行宪法规定最高人民会议常设委员会委员长对外代表国家。前苏联斯大林是苏共中央总书记,不是国家元首;但他同时又是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即苏联总理),是政府首脑,当时的国家元首是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什维尔尼克(一个好陌生的名字!)。因此,有必要区分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在这里统称“元首”或“首脑”是不妥当的。(3)实职、虚职在不同国家,国家元首的职权也有所不同。有的国家元首握有行政实权,有的国家元首的职权只是象征性的和礼仪性的。中国还曾经授予宋庆龄国家名誉主席的称号。政府首脑的权限也各异,有的只管政务,有的还过问军队。所有这些,联合国都不可能具体的牵扯进去,也无法逐一有效地甄别。关于第一把手、第二把手,只是形象的比喻,通俗的说法,事实上很难严格界定和区分。第一把手并不一定具有国家元首的身份,1976年时毛泽东是中国的最高领导人是绝无争议的,但要说明的是1959年后他不能算是中国的国家元首,因为他当时是党中央主席而不是国家主席。按照国际惯例,当时中国国家元首缺位,代理国家元首也只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朱德。反之亦然,是国家元首并不一定是第一把手,如什维尔尼克和金永南。周恩来从1949年10月起担任总理职务直到1976年1月逝世,一直是政府首脑,这一点毫无疑问。为毛泽东、邓小平下半旗都是按照《旗典》d款、f款“国家象征人物”、“世界级领导人”进行的。由于上述原因,《旗典》只能规定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而不管是否拥有实权。(4)正式、代理除了正式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以外,某些情况下还会出现代理(临时)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第一种情况是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在对外国进行国事访问期间、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务期间、在被弹劾而权力受限制期间,通常会将权力移交给副职或其他人。第二种情况是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在任期内逝世,或者因为政变等突发事件而提前下台,由其他人临时担任,直到继任者正式产生。根据我的理解,第一种情况下代理职务的人不符合《旗典》的条件,而第二种情况下代理职务的人是符合《旗典》的条件的。(5)在职、曾任《旗典》规定本身似乎还有语意不明之处,所指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是否去世时必须在职,还是曾经当过就可以。比如法国总统密特朗1995年卸任,1996年1月去世,他曾是法国的国家元首,但去世时已经没有这个身份。联合国究竟为他下了半旗没有,因手头缺乏资料不敢妄下结论。如果下半旗,按照国家元首来执行,还是按照国家象征人物或世界级领导人来执行?按说,世界上当过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人加起来应该不少,但死在任上的还真不太多,一种是世袭的君主;一种是空难、遇刺、政变等意外突发事件;正常病死的很少。但遇刺、政变死的,如果前政权被推翻或废黜,联合国就不会为此下半旗,比如罗马尼亚总统齐奥塞斯库。《旗典》的规定究竟是否强调在职,如果曾经当过就行,那符合条件的人将明显增多。有些人虽然当过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但是退下来以后再去世的,联合国也不会下半旗。中国原国家主席李先念、杨尚昆去世时,联合国也没有下半旗,从侧面印证了强调逝世时在职,曾任的不算,否则就是破例。(6)正职、副职《旗典》规定的职务是否必须正职,副职算不算?有的国家元首设第一副总统、第二副总统,或者第一副主席;有的政府首脑设第一首相、第二首相,或者常务副总理,副职少则一两个,多则超过十个,而且更换比较频繁。按常理,副总统比总理职位高,总理作为政府首脑,逝世时要下半旗,而副总统作为国家副元首,逝世时反而不下半旗,似乎情理上说不通。政府副首脑即副总理太多了,似乎又不可能。我个人认为,联合国的规定只适用于正职,不包含副职。我们还从没听说联合国为哪个国家的副总统或副总理下半旗。(7)必须、可以、应当《旗典》规定的下半旗是必须,还是可以或应当。这是我至今仍然感到疑惑的地方。如果是必须下半旗,那么符合条件的人逝世,没有正当理由不可以不下,而不是看他到底有多大的贡献,这牵涉到外交程序,不只是对逝世者的尊重,还包含对逝世者国家的尊重。现在看来,实际情况不是这样子的。照我的理解,联合国制定《旗典》时可以规定苛刻的限制条款使大多数人不满足下半旗的条件,以免流于俗套,丧失严肃性。但现在《旗典》并没有规定更多的附加条件,那么符合条件的人逝世时联合国为什么不下半旗呢?从这一点上说,应下半旗而不下反而要算是破例了!《旗典》赋予联合国秘书长“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决定在任何地方的联合国旗在联合国的官方悼念期内下半旗”的权力,但并没有说符合条件的人逝世,联合国秘书长有权决定不下半旗。如果是可以或应当下半旗,那么联合国秘书长又凭什么厚此薄彼,他如何来评判逝世者贡献的大小呢?有的下有的不下,同样会使各国为了外交荣誉而激烈争执。(8)国家下半旗、联合国下半旗我们知道,美国下半旗和联合国下半旗是有着根本区别的,前者是国家行为,后者是国际行为。在美国,遇到重要人物逝世或重大灾难发生,都会下半旗志哀,但下的是美国国旗而不是联合国旗。由于联合国总部在美国的纽约,有的报道只是笼统地说下半旗,所以美国国内下半旗容易让人误解成联合国下半旗。通常情况下,友好国家会相互为对方的重要领导人逝世下半旗以示悼念,例如毛泽东逝世时,朝鲜曾为他下半旗,金日成逝世时,中国也为他下半旗,但这只是国与国之间的行为,下的都是本国的国旗,而不是联合国旗。周恩来逝世时,斯里兰卡、马里等国家下令全国下半旗。联合国对此不会也无法提倡、限制和禁止。联合国旗下半旗时,除逝世者所在国国旗也下半旗外,其他会员国国旗一律不升。因为不同会员国之间关系复杂,有的是和逝世者所在国家严重对立甚至处于交战状态,一律不升就回避了这个问题。5附记(1)讨论问题一定要用事实说话,以理服人,决不要党同伐异,打口水仗。服从真理,是我们讨论问题应该始终持有的态度。(2)任何宣传都要实事求是,绝不要造假,人为的拔高和贬低都是不足取的,立论要客观公正公允,经得起历史检验。(3)希望更多的知情人提供相关的资料,使研究更加深入和广泛。大家多交流交流,相互印证补充,总是有益的。(4)任何污蔑、贬低、非议周恩来总理的做法都是荒谬的、愚蠢的、不得人心的,我随时准备应战。  本站声明:本站转摘本文,为的是好文共赏、传播美好,为的是发展和繁荣广东校园文学事业,并不表示赞同文中的观点。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原载单位来函与广东校园文学网gdfuwu@163.com或gdfuwu@sina.com联系,我们将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删除本文!最后,感谢作者创作这篇优秀的文章,感谢原载单位发表这篇优秀的文章。 

    2007-05-01 00:00:00 作者:陈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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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宫四大奇案揭密

      所谓“清宫四大奇案”是指“太后下嫁”、“顺治出家”、“雍正被刺”和“狸猫换太子”。一、太后下嫁   太后下嫁就是太后下嫁摄政王。太后是指清太宗皇太极之妃、世祖福临的生母,卒于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被谥为孝庄文皇后;摄政王即指摄政睿亲王多尔衮。孝庄文皇后系多尔衮之兄嫂,弟妻兄嫂,按照汉人道德观念来看,是一件太不光彩也太不文明的事。有清一代,对此讳莫如深,求其明文记载则无有也。但清末才刊行的《苍水诗集》有句云“上寿称为合卺樽,慈宁宫里烂盈门;春宫昨进新仪注,大礼恭逢太后婚”,即是指太后下嫁这件事说的。诗作者张煌言是清初人,与多尔衮同时,所说当有所本。另据《朝鲜李朝实录》仁祖二十七年(1649年,清顺治六年)二月壬寅,亦有“皇父摄政王多尔衮”这样去“叔”字改称“皇父”的记载,它间接地透露了多尔衮称皇父“已为太上”与太后相对称,正是太后下嫁的一个旁证。何况多尔衮之改称“皇父”不但明载于《清实录》与蒋良骥《东华录》等书中,即当时流传到今的许多档册和文告中,于抬写皇上处,一并抬写摄政王,而摄政王之上,或冠以“皇叔父”,或冠以“皇父”字样。   我们也不要忘了另一个事实:满洲入关以前的社会性质虽已由奴隶制迅速向封建制过渡,但很早很早以前女真人的落后习俗,如弟娶兄妻、妻姑侄媳的一些群婚制的残余,延续到入关初年,也是不足为怪的。那么,太后下嫁这件事是可以相信确有其事的。二、顺治出家   史载顺治十七年(1660年)八月十九日,皇贵妃董鄂氏薨。世祖福临哀悼殊甚,为之辍朝者五日。旋即下谕追封为皇后。董鄂氏仅仅是个贵妃,为什么要这样滥加谥号,并晋封她为皇后呢?   有的人说这个妃子是明末人冒辟疆的姬人董小宛,当清军入关之初,被掠至京师,后入宫,赐姓董鄂氏,跟着又册立为贵妃。谁知董氏入宫之后,竟以不寿卒。然世祖之于董贵妃,宠冠六宫,莫与伦比,乃红颜薄命,惹得世祖终日闷闷不乐,不数月,遂弃皇帝不为,遁入山西五台山,削发披缁,皈依净土。上述就是顺治出家的由来,是否真有其事呢?   首先应该承认清世祖福临好佛,宫中延有木陈、玉琳王秀二禅师,尊礼备至。世祖钤章有“尘隐道人”、“懒翁”、“痴道人”等称号,又谕旨对木陈有“愿老和尚勿以天子视朕,当如门弟子旅庵相待”云云。世祖信佛是事实,谁也否认不了的。   其次要说,世祖死去前几个月,适值孝献皇后董鄂氏之丧,世祖哀痛过情,为世所叹异。因而就有人认为世祖是由悼亡而厌世,终于脱离尘网,遁入空门。从此传为“万古钟情天子”的一段佳话。这是与历史事实不符合的。不错,由于世祖好佛,他死前确实有过要求削发为僧的念头。但事实上在他死去的前几天,只是叫他最宠任的内监吴良辅去悯忠寺削发,他本人也曾亲自前往观看过。这里还说明世祖当时并无大病。那么,世祖是怎样死的呢?据当事人王熙《王文靖集?自撰年谱》载:“奉召入养心殿,谕:朕患痘,势将不起。”张宸《青王周集》亦称:“传谕民间毋炒豆,毋燃灯,毋泼水,始知上疾为出痘。”两人所记完全相合,可以互相印证。这就很清楚地说明,世祖既死于出痘,那么,遁入五台山削发为僧的说法,就并不可信了。三、雍正被刺    传清世宗暴崩的原因,说法不一,有说是被刺而死的,振振有词。这一说法究竟可信吗?    它起因于雍正七年(1729年)曾静、张熙一案。曾静慕明末人吕留良的为人,以排满复明为职志,因遣其徒张熙诡名投书川陕总督岳钟琪,劝他为祖先(岳飞)举义,不成,狱兴、辞连吕留良。世宗严加处治,戮留良尸,留良子葆中,时为编修,亦论斩。传说吕留良有一个幸存的孙女,名叫吕四娘,她的剑术之精,冠绝侪辈,立志要为父祖报仇。后来她潜入宫内,终于刺死了世宗,并把世宗的脑袋割下,提着逃走了。    根据鄂尔泰传记的记载,说世宗暴崩的那一天,上午还“视朝如恒,并无所苦”,就在那天下午,忽召鄂尔泰入宫,而外间喧传世宗暴崩的消息已满城风雨了。鄂立刻“入朝,马不及备鞍,亟跨骣马行,髀骨被磨损,流血不止。既入宫,留宿三日夜,始出,尚未及一餐也”。人们认为,当时天下承平,长君继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要搞得这般惊慌失措的。这就只能说明世宗被刺的说法并非没有道理。    这里需要将真人真事与野史传闻区别开来,曾静、张熙一案牵连的吕留良等人都是真人真事,是历史真实;但提到吕留良的一个孙女,是传说,不是历史事实。世宗死的年月日是事实,但说他是暴崩,并不见明文记载,也只是传说,目前尚不能证实其事。此其一。    上述鄂尔泰传记所描述的鄂仓皇上朝一段情节,写得惟妙惟肖,好像真有其事似的。但至少在正史记载里,如《清实录》、《清史列传》、《清史稿》等书并没有这类的记载。当然,没有文字记载,不等于没有这件事;而且直到今天仍无法得到证实,也就不可能确认有这件事;即使鄂尔泰的仓皇上朝是事实,也不能证明世宗一定就是被刺,因为二者并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此其二。    世宗本人好佛好道,“所交多剑客力士”,传说“结兄弟十三人”。皇帝与人结为兄弟之事,未必可信;但既好佛好道,多交剑客侠士,则炼丹求长生之术,容或有之。求长生吞丹药,以致暴崩,也有可能。秦皇、汉武之事,早有先例在。此其三。    有人建议发掘清西陵的泰陵(清世宗胤?的陵墓),看看世宗到底有无头颅,以证实被刺与否。后因发掘工作过忙,未果,当然,清世宗死于1735年,尸骨早寒,一旦发掘,果能得其一二遗骸,固可定案,但要付出的代价未免太大,也只好等待将来再说了。四、狸猫换太子    这里指的是清世宗与海宁陈氏换子的传说。浙江海宁陈氏,从明末起,累世簪缨。数传至陈之遴,清初降于清,位至极品。稍后,陈氏一家,如陈说、陈世倌、陈元龙等父子叔侄,都是高官厚禄,尊宠备至。康熙年间,世宗时为皇子,与陈世倌尤相亲善。恰巧碰着两家各生一子,年、月、日、时辰无一不同。世宗听说,十分高兴,命抱子入宫,过了许久,才送回去。陈氏发现,送还的已经不是自己的男孩,而且易男为女了。陈家万分震怖,但又不敢出来剖白,只得隐秘其事。高宗尝南巡至海宁,当天即去陈家,升堂垂询家世甚详。将出,至中门,命即封闭,并告以后不是皇帝临幸,此门不得再开。所以此后陈氏家中永远关闭其门,从未再开过一次。也有人说,清高宗弘历对自己的身世怀有疑团,所以南巡到陈家,想亲自打听清楚。上述这些传说,盛行于前清末年。当时革命排满之风最盛,对清代诸帝极事诋。传闻异辞,其中真伪夹杂,有必要为之剖辨。    海宁陈氏一家,如陈说、陈世倌、陈元龙父子叔侄,位极人臣,皆是事实:就是清高宗南巡去过陈家,也是事实。按清制,皇帝到过的人家,经过的大门是必须封闭,禁止再开的。但不能由于有这些历史事实,就说清世宗与陈世倌有以女换子之事了。    清代旗人生子一定要报都统衙门,宗室生子一定要报宗人府,定制十分缜密。何况紫禁城内,门禁森严,怎么能随便抱子出入宫内?显而易见,这些都是汉人在排满的革命浪潮中编造出来的。   本站声明:本站转摘本文,为的是好文共赏、传播美好,为的是发展和繁荣广东校园文学事业,并不表示赞同文中的观点。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原载单位来函与广东校园文学网联系,我们将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删除本文!最后,感谢作者创作这篇优秀的文章,感谢原载单位发表这篇优秀的文章。   

    2007-05-01 00:00:00 作者:凤皇泣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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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人首富——李嘉诚

    爱好广东,爱我中华系列稿之 华人首富——李嘉诚     谨以本文向我们尊敬的李嘉诚前辈致敬!   华人首富李嘉诚,1928年7月19日出生于广东省潮州市的一个书香门第。因为父亲去世早,14岁的李嘉诚便被迫辍学,担负起了家庭的重担。他最初是在舅父的钟表公司里当学徒,后来又做推销员,在生活的磨砺下成熟起来。1950年他筹集五万港币创办了长江塑胶厂,以生产塑料花打开了市场,被誉为“塑胶花大王”。60年代他转向投资房地产业,凭借他出色的经营和华不断发展壮大,成为香港最大的地产发展商和物业拥有者。他所经营的房地产、金融、酒店、石油、电力等产业遍及世界五大洲。在美国《福布斯》网站近日公布的2006年全球十大富豪中,李嘉诚以230亿美元净资产、平均每分钟赚取2504美元位居富豪榜第十,并再次领跑华人富豪。一、辛酸的童年    李嘉诚的祖先原为中原人士,因灾荒而南迁至福建莆田。后又因战火连绵不断而由世祖李明山带领全家迁至粤东潮州府海阳县,定居于潮州城内北门面线巷。从此李氏家庭同大批因战乱而南迁的中原人一起成了潮州各部落、各家族中的一支。李氏家庭可以说是书香世家。李嘉诚的曾祖父李鹏万曾经是清朝每12年选拔一次的文官八贡之一,一时传为佳话。李氏祖居门前用于插贡旗的碑座,就是历史的见证。因其家族人士治学风气甚浓,知书识礼,学问渊博,在乡村之中颇有名望,颇受村民尊重,故地位极高。大凡有志之人,无论年长年幼,只要心里一旦有了宏大的目标,就会有永不枯竭的动力和永不气馁的行动。所以李嘉诚一有时间就躲在小书房里,如痴如醉地看书,海阔天空地去考虑问题。即使有很多书他不能看懂或似懂非懂,但他仍能凭他的天赋和聪颖努力去领悟。在书房的小小天地里,李嘉诚常常做着状元及第、衣锦还乡的好梦,他对那些精忠报国的有识之士敬佩不已。然而美丽与祥和却是暂时的。1939年6月,日本帝国主义的铁蹄开始践踏这片宁静的土地。整日整夜,日本的飞机对潮州地区狂轰滥炸,宁和而美丽的潮州城成了一片废墟。李氏一家冒着随时可能被杀的危险,躲着不时而来的流弹,爬过一道道封锁线,步行十几天,一路风餐露宿,历尽千辛万苦,辗转到香港。一家人寄居在舅父庄静庵的家里。祸不单行,这时候李嘉诚的父亲李云经因劳累过度不幸染上肺病。身为长子的李嘉诚一边照顾父亲,一边拼命地温习功课。他知道父亲是给累病的,因此,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以取得好成绩,让生病的父亲能获得一份精神上的慰藉。为了给父亲治病,李嘉诚一家的生活过得相当清贫。两顿稀粥,再加上母亲去集贸市场收集的菜叶子便是一天的"美食"。全家唯一的希望都寄托在李嘉诚的父亲身上,希望他能尽快把病养好,让全家能度过这一难关。父亲没能熬过那年冬天,还是撒手归西了。作为长子,李嘉诚从此不得不眼含热泪,无奈地结束他的学业出来打工,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父亲死后,14岁的李嘉诚被迫离开了心爱的学校用他还很稚嫩的肩膀,毅然挑起赡养慈母、抚育弟妹的重担。李嘉诚先在舅父庄静庵的中南钟表公司当泡茶扫地的小学徒。李嘉诚到这里之后,学到的第一个功夫就是察言观色,见机行事。他每天总是一个到达公司和最后一个离开公司。辛苦而困难的3年过去了,当年那个14岁的少年已经长成精瘦但结实、英气十足的小伙子了。17岁的李嘉诚在一家五金制造厂以及塑胶带制造公司当推销员,开始了香港人称之为"行街仔"的推销生涯。当今世界很多杰出的企业家都从事过推销工作。推销是一门十分复杂而且不容易学会的工作。李嘉诚酷爱读书。每天白天工作之后,晚上他还要买些旧书来自学,学完的旧书再拿到旧书店去卖,再用卖掉的钱买"新"的旧书。这样既学到了知识,又节省了很多钱。最初,李嘉诚向客户推销产品之前,心情总是十分紧张。于是他就在出门前或者路上把要说的话想好,反复练习,从而成功地克服了紧张的心理。渐渐地,李嘉诚发现自己不仅推销有术,而且大有潜力。他那与生俱来的观察能力和分析能力十分适合于做推销员。他总是能凭着直觉看出客户是什么类型的人物,并且能马上了解客户的心理和性格,从而定好相应的推销策略。李嘉诚认为,在从事推销工作的时候,必须充满自信,而且要熟悉所推销的产品,尽最大努力,设法让客户感到你的产品是廉价而且优秀的。很快,李嘉诚成了全公司的佼佼者。但李嘉诚从来不喜欢高谈阔论,他认为从事推销工作,重要的有两点:一是勤劳,二是创新。由于出色的推销成绩,李嘉诚18岁就做了部门经理,两年后又被提升为这家塑胶带制造公司的总经理。走南闯北的推销生涯,不仅初步形成了李嘉诚的商业头脑,丰富了他的商业知识,而且也使李嘉诚结识了很多好朋友,教会了他各种各样的社会知识。同时,在推销过程中,也使他学会了宽厚待人、诚实处世的做人哲学,为他日后事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塑胶花大王   李嘉诚经过几年生活磨砺之后,逐渐成熟了起来。干推销工作的这段时间虽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便毕竟只是一名高级"打工仔",而他所管理的塑胶企业、塑胶公司的财产毕竟是董事长的,失败的最终承担者也只有董事长本人。企业的成败都与李嘉诚的关系不大,这使十分渴望向社会证明自身价值的李嘉诚下定决心要自立门户。因此无论老板怎样赏识,再三挽留,他都决意要离开,他要用自己平日点滴的积蓄从零开始,自己来亲自创业。1950年夏天,说干就干的李嘉诚以自己多年的积蓄和向亲友筹借的五万港元在筲箕湾租了一间厂房,创办了"长江塑胶厂",专门生产塑胶玩具和简单日用品,由此起步,开始了他叱咤风云的创业之路。在创业最初的一段时期,李嘉诚凭着自己的商业头脑,以"待人以诚,执事以信"的商业准则发了几笔小财。但不久之后,一段惨淡经营期来临了。几次小小的成功,使得年轻且经验不足的李嘉诚忽略了商战中变幻莫测的特点,他开始过于自信了。几次成功以后,他就急切地去扩大他那资金不足、设备简陋的塑胶企业,于是资金开始周转不灵,工厂亏损愈来愈重。过快的扩张,承接订单过多,加之简陋的设备和人手不足,极大影响了塑胶产品的质量,迫在眉睫的交货期使重视质量的李嘉诚也无暇顾及愈来愈严重的次品现象。于是,仓库开始堆满了因质量问题和交货的延误而退回来的产品,塑胶原料商开始上门催缴原料费,客户也纷纷上门寻找一切借口要求索赔。从做生意开始就以诚实从商、稳重做人处世的李嘉诚付出的代价是很惨重的。这种代价几乎将李嘉诚置于濒临破产的境地。这段时间,痛苦不堪的李嘉诚每天睁着布满血丝的双皮眼,忙着应付不断上门催还贷款的银行职员,应付不断上门威逼他还甭原料费的原料商,应付不断上门连打带闹要求索赔的客户,以及拖家带口上门哭哭闹闹、寻死觅活要求按时发放工资的工人们。充满必须信心的李嘉诚做梦也没有想到,在他独自创业的最初几年里初尝成功的喜悦后,随之而来的却是灭顶之灾。1950年到1955年的这段沉浮岁月,直到今日,李嘉诚回想起来都有心有余悸的感觉。这是李嘉诚创业史上最为悲壮的一页,它沉痛地记录了李嘉诚摸爬滚打于暴雨泥泞之中的艰难历程,它用惨重的失败反映李嘉诚成功之路的坎坷不平和最为心痛的一段际遇。失败其实并不是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失败之后是否仍有信心,能否继续保持或者拥有清醒的头脑。像任何身处逆境的人一样,李嘉诚经过一连串痛定思痛的磨难后,开始冷静分析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分析市场走向。在种类繁多的塑胶产品中,李嘉诚所生产的塑胶玩具在国际市场上已经趋于饱和状态了,似乎已经没有足够的生存能力。那么意味着他必须重新选择一种能救活企业、在国际市场中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从而实现他塑胶厂的"转轨"。一天深夜,李嘉诚自修完当天的功课后,仍象平日一样随手翻阅着一些杂志。当他阅读最新英文版《塑胶》杂志时,发现在一个不太引人注目的地方,刊登了一项有关意大利一家公司用塑胶原料设计制造的的塑胶花即将倾销欧美市场的消息。李嘉诚马上联想到和平时期过着平静生活的人们,在物质生活有了一定保障之后,必定在精神生活上有更高的要求。如果种植花卉等植物,不但每天要浇水、除草,而且花期短,这与当时抓紧时间工作的人们的生活节奏很不协调。如果生产大量塑胶花,则可以达到既价廉物美又美观大方的目的,能很好地美化人们的生活。想到这时,李嘉诚兴奋地预测着:一个塑胶花的黄金时代即将来临。1957年,李嘉诚带着企业复活的希望踏上了学习塑胶花制造技术的征途。精明的李嘉诚深知生意人对于刚面世的新产品是十分重视的,而且在技术上会有很大的保留,不会轻易地让人学去,故不断以购货商、推销员等身份,甚至不惜打短工,千方百计地搜集点滴有关塑胶花制作的技术资料。不仅如此,李嘉诚又购置了大量在款式、色泽上各具特色的塑胶花品种带回香港,不惜重金聘请香港乃至海外的塑胶专业人才,对这些购回的塑胶花品种进行研究。他一边进行市场调查,一边了解国际市场的发展动态,希望能找出最受欢迎的塑胶花品种进行大规模生产。1957年,咬紧牙关走出绝境的李嘉诚开始了他的一系列别具新意的"转轨"行动:生产既便宜又逼真的塑胶花。这在当时的香港还是一个"冷门"。经过李嘉诚的努力以及各方面的促销和广告活动,塑胶花开始引人注目起来,为香港市民所普遍接受。"长江塑胶厂"的名字也开始为人们所熟悉。重新开出一条道路的李嘉诚,在度过危机之后,便渐渐地走上了稳定发展的道路。1957年底,李嘉诚为了适应大规模的生产需要,将"长江塑胶厂"改名为"长江工业有限公司"。李嘉诚开始着手引进西方的管理经验。他认定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企业内部保持高水平的管理,坚持按责任办事是非常重要的。李嘉诚常常这样告诉身边的人:"我们长江要生存,就得要竞争;要竞争,就必须有好的质量。只有保证质量,才能保证信誉,才能保证客观,才能保证长江的发展壮大"。李嘉诚极其看重自己产品的质量。李嘉诚宣布:"从今以后,长江的产品,没有次品"。今天的李嘉诚给人最鲜明的印象是足智多谋,在经营策略上他从不轻易去冒险,更不会有随便碰碰运气的行动。他的所有决策都来源于对全面、广泛的资料的占有和分析;他的决定,都是按照理行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合理的反应,这也是他最为人称道的本领。然而,李嘉诚的胆识和才华并不都是与生俱来的。除了他得天独厚的天分之外,更多的是来自于他的勤奋和毫不懈怠的求知,以及善于吸取自己与别人的经验教训和谦虚谨慎的作风。李嘉诚虽然率领企业步出了深渊,但并非就此脱离了困境。这时,他的资金仍然十分不足,生产设备仍旧很简陋。他无法更新设备,增加厂房,招聘技工,生产规模也无法像计划的那样扩大。正当李嘉诚预感到资金问题会给他的企业带来新的危机的时候,有一位急需大量塑胶花的订货商来到他的公司。第二天,在香港一家酒店的静谧而优雅的咖啡厅里,李嘉诚和订货商对坐着。有那么几秒钟,他们都没有说话右侧是沉默地品尝着咖啡。接着,李嘉诚从手提包里拿出八种按照订货商的要求设计出来的机关报颖别致的塑胶花,放在外商面前。然后,李嘉诚诚恳地告诉外商。"先生,这八款塑胶花是我和公司设计人员昨晚一夜没睡按你的愿望设计出来的,有五款我想基本符合你的要求;而另外三款,因为我考虑到你的订货是为圣诞节准备的,因此,在你的要求的基础上,再揉进一些东方民族的传统风味,我认为或许你会喜欢,所以全部拿来,供你挑选。"精明的李嘉诚明白自己资金不足的劣势,但他看准了这次薄利多销的机会。他敏感地预测到如能与这位订货商达成协议,那么长江工业公司不但可以脱离困境,而且还可以在香港取得相当有利的竞争地位。李嘉诚接着说:"就我个人而言,我当然十分希望能够长期与您合作。长江目前虽没有取得足够的资金以及担保,但是我们却可以给你提供全香港最优惠的价格、最好的质量、最优的款式,并保证在交货期按时交货。而且,这八款塑胶花样品,如果你觉得满意,我愿意送给你,只是希望有机会跟你合作。"李嘉诚这翻坦诚相见的话语深深地打动了外商。这位订货商以十分惊讶但十分欣赏的目光注视着面前这位华人企业家,钦佩他竟然能在一夜之间设计八种款式的塑胶花供他挑选,订货商高兴得情不自禁地握着李嘉诚的手连声说:"了不起,年轻人,我同意跟你合作,你会干好的!"这次成功使长江工业公司从此站稳了脚跟,并在香港塑胶企业内有了相当的竞争能力,也使李嘉诚清醒地认识到对一个即使是身处逆境,但决意抓住机会的人来说,不管遇到什么样的艰难险阻,只要有信心、决心和执着的诚意,机会的大门将永远为这些胸怀抱负、希望有所作为的人们而敞开。在接下来的日子,李嘉诚领导长江工业公司迎来了香港塑胶花制造业最为辉煌的时期。欧美各国对塑胶花的需求量更大了,就连中、下等家庭也渐渐养成了插花的习惯。李嘉诚也充分利用这段鼎盛时期,不断创新。他以高薪招聘塑胶专业人才,研制出欧美用户最感兴趣的接近天然花的的喷色塑胶花、特种花、热带新奇花卉,以及具有中国传统特色的中国特种花,从而顺利地打入欧美市场。李嘉诚利用长江工业公司高品质的塑胶花产品,全方位地争取到了海外买家的长期合约,业务得以迅速增长。庞大的塑胶花市场,为李嘉诚带来了数以千万港元计的利润,长江工业公司的塑胶花和李嘉诚本人也愈来愈受到塑胶界的注目。"长江"因此而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塑胶花制造基地,而李嘉诚则被誉为"塑胶花大王"。三、李嘉诚的爱情传奇   李嘉诚先生已经连续多年荣膺世界华人首富称号。关于他缔造商业神话的文章,可谓汗牛充栋。然而,关于他感情世界的文章却极为鲜见。为什么呢?李嘉诚不喜欢谈私人感情。近日,笔者在陪同撰写李嘉诚传记的青年女作家丽妮采访李嘉诚时,总算对这位富豪的情感世界有了一点了解。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1928年7月29日(农历六月十三日),李嘉诚出生在广东省潮州市北门街面线巷的一个教师之家。5岁那年,李嘉诚在父亲李云经的引导下,祭拜孔子儒学,进入观海寺小学念书。1937年7月7日,日本侵华战争全面爆发。1941年李云经与妻子庄碧琴商议,决定带上李嘉诚、李嘉昭和李素娟三兄妹前往香港投奔妻弟庄静庵。李嘉诚的舅舅庄静庵,是香港钟表业的老行家。今日有关香港钟表业的著作,莫不提及庄氏家族的中南钟表有限公司。庄家长女叫月明,比李嘉诚小四岁,聪明伶俐,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月明在教会办的英文书院念书。小月明一点也不嫌弃穷表哥李嘉诚,相反还十分同情他。李云经发现香港是一个金钱至上的商业社会,于是告诫李嘉诚兄妹,要在香港生存下去,就要学做香港人。而要与香港社会融为一体,第一步就是要过语言关,改掉潮汕口音,学好广州话。从此,月明就成了李嘉诚的广州话老师。表妹用心教,表哥认真学。不久,李嘉诚便能用广州话与香港人交流了,月明十分高兴。李嘉诚也发挥自己的长处,教月明学习中国古典诗词。这一对“金童玉女”两小无猜、互相学习的情景,是当时庄家最为动人的风景。那一段日子,也成了李嘉诚动荡童年中最温馨的回忆。赤手空拳打天下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圣诞节前夕,香港英军向日军投降。港币不断贬值,物价飞涨,李家生活愈加困难,而李云经又在这时病倒了。1943年冬天,李云经病重,他把李嘉诚叫到床前,轻声告诫道:“求人不如求己。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失意时莫灰心,得意时莫忘形。”15岁的李嘉诚坚定地点了点头,李云经才放心地闭上了眼睛。父亲去世了,李嘉诚自觉长大了许多,他明白,从此以后他要挑起全家的生活重担了。尽管舅舅表示要资助李家,但倔强的李嘉诚仍然决定中止学业,打工挣钱。他相信只要自己肯努力,一定能出人头地。舅舅表示支持他,因为舅舅自己也是十多岁就离开父母到广州打天下的。不过,他仍然没有让李嘉诚进他的公司。李嘉诚明白没有人可以帮助他,他必须赤手空拳闯出一条路来。月明走的却是完全不同的另一条路。她以优异成绩从英华女子中学毕业后,进入香港大学,后来又留学于日本明治大学。她的生活之路充满阳光和鲜花。但难得的是,她从来没有嫌弃过表哥。而且,她与李嘉诚两小无猜的纯真感情还随着年龄的增长转变为热烈的爱情。她一直牵挂着在香港拼搏的表哥。李嘉诚踏上谋生路后,不管是当茶楼的堂倌、还是当钟表公司的学徒,月明对李嘉诚都是一往情深,她在精神上对李嘉诚的慰藉和支持,鼓舞着李嘉诚战胜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1950年,年仅22岁的李嘉诚在筲箕湾创办长江塑胶厂。“长江”取意于“长江不择细流,故能浩荡万里”,足见李嘉诚的雄心壮志。月明更加欣赏表哥,并为他感到自豪。办厂初期,曾经出过质量事故,李嘉诚再一次体会到世态炎凉。危难之中,不变的是庄月明对表哥的一片赤诚之心。爱情的力量,将历经磨难的李嘉诚锻造成不屈的男子汉。1955年,长江塑胶厂终于出现了转机,产销渐入佳境。1957年,李嘉诚到意大利考察,回港后率先推出塑胶花,随即成为热销产品。不久,他又积极开拓世界市场,很快就成为“塑胶花大王”。1958年,李嘉诚涉足地产业,在港岛北角建起了第一幢工业大厦;1960年,又在柴湾兴建了第二幢工业大厦,李嘉诚的事业迅速走向辉煌。有情人终成眷属李嘉诚已经事业有成,他与庄月明的爱情也本该瓜熟蒂落,但好事多磨,若按世俗的眼光,他们并不门当户对。月明出身富贵名门,受过高等教育,才貌双全;而李嘉诚出身寒微,只读过初中,虽然事业初成,但将来怎样还是未知数。而庄静庵和李嘉诚母亲庄碧琴也表示反对。转眼到了1963年,李嘉诚已经35岁,月明也已经31岁,他们对爱情的执著和真诚终于感动了庄静庵夫妇和庄碧琴,同时李嘉诚在商业上创造的奇迹也越来越让庄静庵感到惊奇,他们终于同意两人结婚。在一片祝福声中,李嘉诚牵着庄月明的手,幸福地踏上了红地毯。为了让爱妻住得舒适,李嘉诚斥资63万港元买下一幢花园洋房,这就是李嘉诚现在仍然居住的深水湾道79号3层住宅。当时李嘉诚并不算大富豪,一下子拿出63万港元很不容易,所以有人说,这是他送给妻子的最好礼物。婚后,庄月明加入长江工业公司,她流利的英语和日语、谦和勤勉的作风,深得同事的尊敬。1964年8月和1966年11月,李泽钜和李泽楷兄弟相继出生,庄月明渐渐退居幕后,相夫教子,孝敬家婆。在她的悉心教导下,李泽钜、李泽楷兄弟均勤奋好学,先后赴美国大学深造。1972年11月,“长江实业”上市,这是李嘉诚事业上的重大转折点。庄月明出任执行董事,是公司决策层的核心人物之一,李嘉诚不少石破天惊的决策,均蕴含了庄月明的智慧和心血。但庄月明在公众面前始终保持低调,她很少露面,也不接受记者采访。所以人们在谈论李嘉诚的“超人”业绩时,很少会提到庄月明。其实如果李嘉诚的生命中没有庄月明,真不知他会变得怎样。一生只爱你一人进入20世纪80年代,李嘉诚的事业如日中天。庄月明别无所求,丈夫事业成功就是她最大的心愿。1989年12月31日夜,李嘉诚携夫人出席在君悦酒店举行的迎新年宴会,夫妇俩容光焕发,是宴会上最“抢镜头”的一对伴侣。不料翌日下午,庄月明却突发心脏病,于医院逝世,年仅58岁。当时李嘉诚也才60出头,身体硬朗,精神奕奕,又是富豪,因此不乏主动示爱的美女。香港不少富商都以绯闻为荣,但李嘉诚始终如一块白璧。港人都知道李嘉诚和庄月明情深似海,所以至今竟无人向他提及续弦之事。  这些年来,李嘉诚获得了无数的名誉,这便是他的人品的最好证明。  郑重声明:本文是根据百度知道文献资料整理而成,目的是宣我广东、扬我中华,增强广东校园文学爱好者“爱我广东、爱我中华”自豪感、责任感……如遇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在收到投诉后将第一时间删除涉及版权的内容! 

    2007-04-21 09:29:00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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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平天国领袖——洪秀全

    爱好广东,爱我中华系列稿之 太平天国领袖——洪秀全  谨以本文向我们尊敬的李嘉诚前辈致敬! 洪秀全(1814-1864),广东花县官禄埗村人,出身于农民家庭。他7岁入塾读书,16岁的时候,因家贫失学,帮助父兄耕田,18岁受聘为本村塾师。他先后四次赴广州参加科举考试,都没有考取秀才。1836年,他到广州应考时,在街头遇到耶稣教士梁发讲道和散发传教小册子《劝世良言》,洪秀全也得到一本。洪秀全仔细钻研《劝世良言》,相信基督教的教义,1843年春,创立了拜上帝教。接着,洪秀全基于“独一真神上帝”、不得拜一切偶像的宗教信仰,同冯云山和洪仁玕撤去本村塾中的孔子牌位。他们因此失掉教师职业。1844年,洪秀全和冯云山到广西贵县赐谷村宣传教义。这年10月,洪秀全回花县着手创制宣传教义的文书,1846年先后写成《百正歌》、《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训》等。他糅合基督教义和儒家的思想,劝导世人拜上帝、学正人、捐妄念,惩富济贫,实现公平正直的社会理想。1847年7月,他回广西紫荆山和冯云山设立拜上帝教机关。10月,他和冯云山到象州甘王庙,宣布地主崇奉的甘王欺骗世人的十大罪状,愤举竹杖击毁神像。这一行动,震动了整个紫荆山地区。从此,洪秀全威名大振,加入拜上帝教的人越来越多。这期间,洪秀全和冯云山等开始秘密商讨发动起义。1848年,洪秀全写成《原道觉世训》等,表达了要推翻清朝的决心。1850年7月,洪秀全发布总动员令,号召各地会众于11月4日到金田村“团营”。1851年1月11日,拜上帝教在金田村起义,建号太平兴国。3月23日,洪秀全在武宣县东乡称天王。12月,他在永安州发布封王诏令,增订官制。第二年春,他颁布《太平条规》,作为太平军的军律。1853年3月,洪秀全进入南京城,改南京为天京,作为太平天国的都城。定都天京以后,在他和杨秀清的领导下,太平军进行北伐、西征、东征。在天京,诸王大兴土木,建筑王宫。洪秀全深居宫中,从不出门。1856年,他被逼封杨秀清为“万岁”,太平天国领导集团内部发生斗争。他开始重用亲信,封长兄和二兄为王。后来,形势日趋恶化,洪秀全仍沉溺于宗教迷信,无力挽救革命。1864年6月3日,病逝于天京。 洪秀全一生的业绩主要是:一、1843年创立“拜上帝会”,对动员群众推翻清朝统治的斗争起了重要的宣传和组织作用;其后写的《原道救世训》、《原道醒世训》、《原道觉世训》等著作,为太平天国起义作好了思想舆论准备。经数年努力,洪秀全在杰出的农民领袖冯云山的帮助下,拜上帝会得以迅速发展,为金田起义奠定了基础。二、从1851年1月11日金田起义到1864年天京陷落前夕,洪秀全领导了这场农民战争的全过程,历时14年,势力发展到18省,先后攻占600多座城市,给了中外反动势力以沉重打击。三、两次建立领导核心。前期,在永安建制分封诸王,使太平天国初具规模,加强了领导力量,提高了太平军战斗力,为太平天国的迅猛发展打下了基础;后期,在“国中无人,朝中无将”的局面上,洪秀全选拔了陈玉成、李秀成等青年将领主持军事,任命洪仁玕提理天朝政务,形成了一个新的领导班子,使太平天国能继续坚持斗争。四、颁布革命纲领。前期,1853年冬,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提出改变土地制度和其他改革社会的措施。其内容表现了农民反封建的要求和解决土地问题的强烈愿望。纲领内容的完备性和深刻性,使太平天国革命达到了中国历代农民革命所能达到的最高思想境界。1859年颁布了洪仁玕为仿效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而写的《资政新篇》一书。这是后期太平天国的重要政纲,说明他在对待资本主义的态度上,较同时代的地主统治阶级思想开明,眼界开阔。太平天国运动,之所以能成为几千年来中国农民战争的最高峰,是与他的巨大贡献分不开的。乃至中国民主革命先驱孙中山愿作洪秀全第二,即可见其对后世的深远影响。太平天国是在中外反动势力联合绞杀之下失败的。但作为太平天国运动的最高领导人,洪秀全的严重错误也是不可忽视的。洪秀全的错误主要在于,一、定都天京后,封建意识与日俱增,等级观念、享乐思想尤其突出。洪秀全在天王府深居简出,严重脱离将士群众。在太平天国革命政权向一个新的封建王朝政权蜕变的过程中,洪秀全起了特别恶劣的带头作用。思想作风上的质变,使其愈往后,则更多地像一个封建帝王。天京内讧就是领导集团内部这种封建思想发展的必然结果。二、太平天国后期,为防大权旁落,洪秀全一反前期用人路线而“用人唯亲”,形成一个排斥异姓的洪氏集团,使得后期政治日益腐败,给太平天国内部带来致命危机。石达开是太平军最优秀的统帅,所部又是太平军精锐。他德才兼备,深得全体军民拥戴,天京内讧之后,他是唯一能团结群众辅佐洪秀全重振国势的人选。然而,洪秀全猜忌他,用安、福二王挟制和排挤他。因此,石达开出走,致使太平天国出现分裂局面。其后,陈玉成、李秀成打破江北大营、江南大营,京围一解,洪秀全立刻大封王爵,根本不问才德、功劳,亲戚、广东同乡或捐有钱粮者,都可以封王。封王人数竟达到2700人以上。造成后期天国朝政混乱、吏治败坏、军事削弱的局面。三、洪秀全晚年,不仅思想狭隘保守,而且陷入了宗教迷信的可悲泥潭。对于太平天国,洪秀全一生,是功大于过;但功也不能掩过。洪秀全所领导的这场伟大的农民革命在中国近代史上应是一座巍峨的丰碑:它让后人纪念、凭吊也。  郑重声明:本文是根据湖北教育学院网站文献资料整理而成,目的是宣我广东、扬我中华,增强广东校园文学爱好者“爱我广东、爱我中华”自豪感、责任感……如遇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在收到投诉后将第一时间删除涉及版权的内容!                     

    2007-04-21 09:18:43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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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功勋卓著,光辉一生——叶剑英

    爱好广东,爱我中华系列稿之功勋卓著,光辉一生——叶剑英  谨以本文向我们敬爱的叶剑英元帅致敬!   中国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缔造者之一。1897年4月28日生于广东省梅县雁洋堡。少年时在丙村三堡学堂和梅县东山中学读书,受到辛亥革命影响,立志报效国家。1916年随父赴南洋。翌年回国,入云南讲武堂学习,毕业后追随孙中山先生,投身于民主革命。1920年夏,叶剑英参加了孙中山组织的驱逐桂系军阀之役。翌年10月,随大总统孙中山出巡广西。1922年6月,军阀陈炯明叛变。任海军陆战队营长的叶剑英率部护卫孙中山脱险,同叛军英勇作战。嗣后,前往福建任东路讨贼军第八旅参谋长,随军入粤讨伐陈炯明。1924年初,叶剑英任建国粤军第二师参谋长。受廖仲恺先生邀请,参加创建黄埔陆军军官学校,任教授部副主任,是当时很有威望的教官之一。这时,他接受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并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叶剑英参加讨伐陈炯明的两次东征。英勇善战,指挥果断,显露了出众的军事才能。1926年7月,参加北伐战争。初期任国民革命军第一军总预备队指挥部参谋长。攻克南昌后,任国民革命军新编第二师师长。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发动反革命政变。叶剑英毅然通电反蒋。随即奔赴武汉,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参谋长。7月,在严重的白色恐怖中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南昌起义前,叶剑英得知汪精卫阴谋加害叶挺、贺龙,立即冒着风险找他们商量对策,决定叶挺和贺龙指挥的部队迅速向南昌开进,使敌人阴谋没有得逞,南昌起义得以实现。起义军撤出南昌后,叶剑英极力劝阻了张发奎对起义军的追击。8月上旬,兼任第四军军官教导团团长,使这支革命武装成为广州起义的主力。他促成警卫团扩编,介绍共产党员梁秉枢当团长,使警卫团也成为广州起义的武装力量。12月11日,他与张太雷、叶挺等领导了广州起义,任工农红军副总指挥。这次起义,和南昌起义、秋收起义相连接,成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与创立中国工农红军的伟大开端。1928年冬,叶剑英赴苏联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特别班学习,1930年下半年回国。1931年初到达中央苏区,历任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兼总参谋部部长(即总参谋长),红一方面军参谋长,闽赣军区、福建军区司令员等职务,参与指挥第二、三、四次反“围剿”战役。在此期间,还担任中国工农红军学校校长兼政治委员,培养了大批军政干部。1934年10月,中央红军进行长征。叶剑英任军委第一纵队司令员。部队进入广西山区,他在一次敌机轰炸中负伤,带伤坚持行军、作战。1935年1月,党中央在遵义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在这个重大历史转折中,叶剑英坚决拥护毛泽东的正确主张。3月,调任三军团参谋长。7月,任红军前敌总指挥部参谋长。8月,党中央政治局在毛儿盖开会,决定部队分左、右两路军过草地北上甘南。率领左路军的张国焘,进行分裂党和红军的活动,拒绝执行党中央的北上方针,并企图危害党中央。叶剑英识破了张国焘的阴谋,立即报告毛泽东。党中央在巴西召开紧急会议,决定迅速率领红一方面军主力北上,终于脱离险境。叶剑英在这个危急关头保护了党中央。毛泽东后来屡次称赞这是叶剑英在关键时刻为党为革命建立的一个大功。9月中旬,叶剑英任由一、三军团改编的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支队参谋长。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任红一方面军和军委参谋长。1936年,抗日先锋军东渡黄河,叶剑英指挥中路军作战,钳制敌主力,有力地支援了左、右两路军的军事行动。7月,被党中央委派到安塞,进行联合东北军一致抗日的工作。9月,被派往西安,积极联络各方面的爱国力量。12月12日,张学良、杨虎城两将军发动西安事变。叶剑英协助周恩来坚决执行党中央关于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正确方针,迫使蒋介石停止内战,促成了国共两党再次合作、共同抗日的局面。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8月,叶剑英与周恩来、朱德一起到南京参加蒋介石召开的国防会议。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叶剑英任参谋长。10月,任我军驻南京代表,从此,在国民党统治区积极开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周恩来先后营救出许多被国民党监禁的革命同志,不少人后来成为党的领导骨干。1937年至1941年,叶剑英先后任中共中央长江局委员、南方局常委,在国民党统治区宣传我党抗日主张,广泛联络国民党上层人士,并多次参与同国民党谈判。1939年2月,叶剑英参与创办国民党南岳游击干部训练班,任副教育长,讲授抗日游击战战略战术,宣传持久战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1940年3月,他出席蒋介石在重庆召开的全国参谋长会议,作了《作战与磨擦问题》的长篇发言,用大量事实宣传我军抗日的业绩,驳斥国民党顽固派对八路军的种种污蔑,取得了广泛同情,被誉为“舌战群儒”。这一年,出版了《叶剑英抗战言论集》。1941年2月,叶剑英返回延安,任中央军委参谋长兼十八集团军参谋长。他审时度势,精心运筹,协助毛泽东、朱德指挥我军对日作战。他重视我军参谋工作建设,领导制定了一系列加强参谋工作的制度和措施。11月,兼任中央教育委员会委员、军事学院副院长。1943年6、7月间,在国民党顽固派发动第三次反共高潮时,叶剑英向党中央提出以智取胜的政治作战方案,大力开展宣传战,对打退国民党反共高潮起了重要作用。1944年6、7月间,叶剑英受党中央的委托,先后向在延安的中外记者参观团和美军观察组介绍我军在敌后各抗日民主根据地的作战情况和战绩,有力地驳斥了国民党顽固派对我军的污蔑,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1945年夏,叶剑英在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委员。抗战胜利后,叶剑英多次参加同国民党的谈判斗争。1945年12月,他参加以周恩来为首的代表团,到重庆进行停战谈判,出席政治协商会议。1946年1月,叶剑英赴北平任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代表,与国民党代表、美国代表一起,调处国共军事冲突和监督双方执行停战协议。他率领我方同志进行了艰巨复杂的斗争,赢得了一系列胜利,发展了党的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同各方面的爱国民主人士联系,扩大了反蒋统一战线。1947年2月,他返回延安。3月,赴晋西北任中共中央后方委员会书记。7月至9月,出席全国土地会议,在会上作了军事问题的报告。12月,出席中央在米脂县召开的工作会议,同任弼时一起,主持了土地问题的讨论。在整个后委工作期间,他正确贯彻中央的土改政策,积极协助中央领导全国范围的解放战争,为保证党中央和毛泽东等同志转战陕北、指挥全国作战作出了贡献。1948年5月,叶剑英任华北军政大学校长兼政治委员。他主持制定正确的教育方针,培养和建立教员队伍,发扬教学民主,按照实战需要训练干部,为部队和地方输送了大批军政人才。1949年初,任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兼市长的叶剑英和聂荣臻、彭真一起,促成了北平和平解放,领导了对旧军队的改编和对旧北平市政府、学校、厂矿等各方面的接管工作,致力于北平的市政建设,维护社会安定,恢复发展生产,改善文化教育,为首都的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基础。4月,他参加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共代表团同以张治中为首的南京国民党政府代表团的和平谈判,达成《国内和平协定》,但被南京政府所拒绝。8月,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广东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初,叶剑英和陈赓指挥广东战役,14日解放广州。他先后任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席兼广州市市长,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华南军区司令员,中南军区代司令员,中共中央中南局代书记等职务。1949年底至1953年,他领导了华南地区的剿匪斗争、经济建设、民主改革以及广州的市政建设等各项重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1950年2月,叶剑英主持制定解放海南岛战役的作战方针和战役计划。5月1日,我军解放海南岛。从1950年春开始,他在领导广东省的土地改革中,根据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同广东省的实际相结合所制定的一系列具体政策,注意保护华侨和民族工商业者的利益,历史证明是完全正确的。他还曾兼任华南垦殖局局长,亲自领导开拓了我国橡胶和热带作物的生产事业。1954年10月,叶剑英回到北京。先后任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副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力量监察部部长。1955年4月,任训练总监部代部长,主持全军的军事训练工作。他强调从实战需要出发,进行现代条件下的军事训练,把人民解放军建设成优良的正规化、现代化的革命军队。9月,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11月,组织并主持了辽东半岛方面军抗登陆战役中集团军海岸防御的军事演习,认真探索现代战争条件下训练和作战的经验。1956年6月,他主持召开全军院校会议,强调办好院校对部队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意义。9月,出席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再次当选为中央委员。1956年12月,叶剑英率中国军事代表团访问缅甸。之后,他还率军事代表团访问了苏联、印度、波兰等国家,发展了我军同这些国家军队和人民之间的友谊。1958年3月,叶剑英建议并受命创办军事科学院,任院长兼政治委员,主持制定了军事科学研究的正确方针、原则和方法,建设了一支科研干部队伍,培养了一批科研人才。同年,兼任高等军事学院院长。他是我军杰出的战略家、军事教育家和现代军事科学研究的开拓者。1959年9月,叶剑英任中央军委常委。1960年,任军委军事训练和军事学术研究委员会主任。他坚决贯彻党中央、毛泽东制定的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参与领导研究国家防御作战问题;主张军事训练和军事科学研究相结合,以总结我军的经验为主,探讨在现代条件下的战争指导规律;主持制定人民解放军一系列条令条例;参与领导军事科学技术的发展工作,为把我军建设成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为坚持和发展毛泽东军事思想,作出了多方面建树。1963年12月,叶剑英建议在全军推广郭兴福教学法,得到毛泽东和军委的赞许。之后,群众性练兵热潮迅速地在全军开展起来,取得显著成果。1965年,任第四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1966年1月,任中央军委副主席。5月,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秘书长,主持军委日常工作。8月,在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在“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中,叶剑英同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进行了坚韧不拔的多种形式的斗争。“文化大革命”初期,为坚持党的领导,稳定军队,保护老干部,他在职权范围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966年10月,他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多次发言,坚决反对搞乱军队。11月13日,他在北京工人体育场召开的军队院校和文体单位十万人大会上讲话,对当时的错误做法提出批评。11月29日,他在北京工人体育场召开的军队院校师生大会上再次讲话,严厉谴责打、砸、抢行为。他针对林彪、江青等人煽动“打倒刘邓”的罪恶活动,明确指示军事博物馆展览厅保留刘少奇、邓小平同志的照片。1967年1月,叶剑英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作了关于稳定军队的专题发言。会后,他拿着全国军分区以上军事单位受冲击的统计表,当面斥责江青,指出:“内忧必然引起外患”,“稳定军队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1月20日,他在军委碰头会上,义正词严,拍案斥责江青、康生、陈伯达等人打倒老干部和反党乱军的罪行,以致右手第五掌骨远端骨折。经过激烈斗争,他主持制定的中央军委八条命令,经毛泽东批准颁布执行,对稳定当时局势起了重要作用。2月14日,叶剑英在政治局碰头会上,愤怒质问康生、陈伯达、张春桥等人:“你们把党搞乱了,把政府搞乱了,把工厂、农村搞乱了!你们还嫌不够,还一定要把军队搞乱!这样搞,你们想干什么?”林彪、江青等人把叶剑英和其他老同志对“文化大革命”的抵制,诬陷为“二月逆流”。叶剑英遭受打击迫害,实际上被解除了在党中央和军队中的领导职务。1969年4月,在党的九届一中全会上,经毛泽东、周恩来等同志的提议,叶剑英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6至10月,叶剑英与陈毅、徐向前、聂荣臻受毛泽东、周恩来委托,全面深入地分析了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为打开对外工作的新局面,提出了战略性的意见和建议。同年10月,他被林彪以所谓战备疏散为名赶出北京,抱病辗转于湖南、广东等地,受尽磨难。1970年8、9月间,叶剑英参加在庐山召开的党的九届二中全会,同林彪、陈伯达等人抢班夺权的阴谋活动进行了坚决斗争。会后,他按照毛泽东、周恩来的指示,带领调查组到福建、广东、广西、湖南、湖北等地,调查陈伯达的反动历史,揭穿其政治骗子的面目。1971年林彪叛逃事件后,叶剑英重新以军委副主席身份主持军委日常工作,对稳定当时全国和军队局势起了重要作用。1971年7月,叶剑英受毛泽东、周恩来委托,主持接待秘密来华访问的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基辛格。1972年参加接待先后来华访问的美国总统尼克松和日本国总理大臣田中角荣。1973年,又协助周恩来接待第二次来访的基辛格。他为建立中美、中日外交关系作出了重要贡献。1973年8月,在党的十届一中全会上,他当选为党中央副主席。1974年1月,叶剑英受毛泽东、周恩来委托,同邓小平一起指挥西沙自卫还击作战,收回了被侵占的岛屿。1975年1月,在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他被任命为国防部长。6、7月间,叶剑英和邓小平一起,主持召开了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军委扩大会议。他在会上就国际形势、压缩军队定额、调整编制体制、安排超编干部等问题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前后,他同许多高级干部谈话,向他们通气,讲了毛泽东对“四人帮”的严厉批评,揭露江青等人背着中央,插手军队的阴谋活动。在他主持下,对全军二十几个大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配备。这些为后来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稳定军队与全国形势,创造了重要条件。1976年,在所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中,叶剑英再次被中止了领导工作。1976年,周恩来、朱德、毛泽东相继逝世,江青反革命集团加紧进行篡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的阴谋活动。10月,在党和国家面临危险的紧急时刻,叶剑英和党中央政治局其他同志一道,根据政治局多数同志的意见,代表党和人民的意志,毅然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从危难中挽救了党。在这场关系着党和国家命运的斗争中,叶剑英起了决定性的作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之后,叶剑英高瞻远瞩,排除阻力,力主请邓小平、陈云等久经考验的老一辈革命家立即出来担任党和国家的领导工作,主张明确肯定“天安门事件”为革命运动,尽快平反一切冤假错案。1977年3月,叶剑英再次主持军委日常工作。他以极大的魄力,领导全军清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流毒和影响。7月31日,他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召开的庆祝建军五十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回顾了我军五十年的光辉历史,全面系统地论述了毛泽东军事思想,提出了我军在新的历史时期的任务。8月,在党的十一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副主席。1978年3月5日,在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他在这次会议的解放军代表团小组会上,要求军队的同志要坚持马列主义,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强调军队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他担任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期间,先后会见了许多来访的外国国家和政府首脑、议会代表团、军队领导人以及知名人士,增进和发展了我国同这些国家的友好关系。1978年12月,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他同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一起,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上的拔乱反正,重新确立了党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1979年1月,叶剑英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指出“实现中国的统一,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并提出在海峡两岸“发展贸易,互通有无,进行经济交流”和“双方尽快实现通航通邮”的方针。1979年9月30日,叶剑英代表中共中央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论述建国三十年来的成就和失误,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批判“两个凡是”的错误,明确提出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号召全国人民团结一致,向着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1980年9月,叶剑英担任宪法修改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制定了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他还领导制定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二十二个法律,为健全和完善我国的法制做了大量工作。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发表了著名的《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的谈话,进一步提出了实现祖国统一的九项具体政策,建议举行国共两党对等谈判,实现第三次国共合作。这一重要谈话对祖国统一大业发生着愈来愈大的影响。他还经常会见回国观光、探亲的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鼓励大家为祖国的统一和建设多作贡献。1982年9月,叶剑英在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必须有一大批年富力强的同志走上中央和各级领导岗位,强调中央委员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原则。在十二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1983年2月25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将满的时候,叶剑英写信给全国人大常委会,请求不再提名选他当六届全国人大代表,不再将他列为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候选人。3月5日,人大常委会复信同意他的要求,热情地赞扬了他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充满艰难险阻的革命斗争中所建立的丰功伟绩,赞扬他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作出的卓越贡献。6月,在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他被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10月,参与主持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这一年,出版了《叶剑英诗词选集》。他在晚年,还多次与王震等老战友一起,到全国各地视察,关心和支持一线同志的工作。1985年9月,叶剑英同其他六十三位老同志一起致函党的十二届四中全会,请求不再担任中央委员,以便让一批比较年轻的德才兼备的同志进入中央委员会,进一步实现中央领导机构成员的新老交替。十二届四中全会同意他的请求,并给他写了致敬信,高度评价了他的光辉业绩。1986年10月22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9岁。  郑重声明:本文是根据叶剑英纪念馆文献资料整理而成,目的是宣我广东、扬我中华,增强广东校园文学爱好者“爱我广东、爱我中华”自豪感、责任感……如遇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在收到投诉后将第一时间删除涉及版权的内容!                                                      

    2007-04-21 09:11:09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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