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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校园文学网新开QQ群

     广东校园文学网新开QQ群    广东校园文学网2007年8月19日新开大学(专)版注册会员专用QQ群45244884,专门为大学(专)版注册会员提供一个广阔的文学交流QQ群平台。新群开通后,原有的大学(专)版QQ群8119507、6753745(广东高校文联笔会QQ群)、中学(专)版QQ群38786872继续使用。其中大学(专)版QQ群8119507接收注册会员和非注册会员申请加入;广东高校文联笔会QQ群6753745即将满员,不再鼓励申请加入;中学(专)版QQ群38786872继续接收中学(专)版注册会员加入。  

    2007-08-19 00:00:00 作者:新闻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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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学(专)版资讯数突破1000大关

     广东校园文学网大学(专)版资讯数突破1000大关     本网讯:截至2007年8月19日23:40,广东校园文学网大学(专)版收录资讯数量突破1000大关,达到1049篇。其中,新闻要闻栏目收录资讯130篇,文学文论(原创文学)栏目收录资讯502篇,文摘文萃栏目收录资讯236篇,待审文章55篇,其他为综合资讯。另外,整个大学(专)版评论数量突破400大关,达到424篇。  

    2007-08-19 00:00:00 作者:新闻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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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校园文学网开始实行投稿审核制度

     广东校园文学网开始实行投稿审核制度  为提高广东校园文学网原创文学栏目的整体稿件质量,更好地为广大文学爱好者打造展示、学习和交流的平台,更好地将广东校园文学网打造成广东校园文学的窗口,广东校园文学网决定从2007年8月18日开始,取消原“发稿即发表,发后再审”制度,改为实行“投稿审核,审后再发”制度,并相应调整了会员权限。希望广大文学爱好者一如既往地支持广东校园文学网,积极投稿,积极交流,携手将文学进行到底!  

    2007-08-18 00:00:00 作者:新闻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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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校园文学网人事任命通知03号

     广东校园文学网文件粤校文网任免〔2007〕03号   关于广东校园文学网·大学(专)版编辑等职务任命的通知  各校园文学社团、校园文学爱好者: 广东校园文学网执行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7年8月18日审议决定:古海阳同学(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卢郁舒同学(华南农业大学学生)、李龙华同学(嘉应学院学生)、陈永东同学(华南农业大学学生)、陈美玲同学(仲恺农业技术学院学生)、张洁芬同学(华南农业大学学生)正式任广东校园文学网·大学(专)版责任编辑。 二○○七年八月十八日      温馨提示:1.   正式聘书将会在2007年9月1日后统一发放。2.   试用期满而名字未在本通知之内的试用编辑,则试用不合格,将取消后台管理帐号并邮发感谢信以表谢意。3.   为方便和规范文章编辑管理工作,落实栏目编辑负责制,将对编辑后台管理权限进行适当调整。   

    2007-08-18 00:00:00 作者:新闻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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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校园文学网作者奖励若干措施

     广东校园文学网作者奖励若干措施  为鼓励和支持原创校园文学,扶持和培养校园文学人才,发展和繁荣广东校园文学,特提出如下作者奖励若干措施:1. 每年度向提交请求的注册作者颁发本年度其在大学(专)版或中学(专)版发表原创文学的证明,并祥细列出具体文章名称。2. 大学(专)版或中学(专)版月度原创文学发稿总数排在前3名,并有“编辑推荐文章”的作者,将被推荐参与月度“校园新星”评选,优胜者入选“校园新星”栏目展示风采和文才,颁发荣誉证书。3. 大学(专)版或中学(专)版年度原创文学发稿总数排在前20名,并有按所发原创文学总数5%以上(含5%)的“编辑推荐文章”的作者,将被推荐参与年度“校园新星”评选。前10名优胜者授予年度“广东校园十大文学新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入选“校园新星”栏目展示风采和文才,在“风云特刊”栏目以长篇专版形式全面宣传报道。其中,第一名奖励1000元助学金。4. 大学(专)版或中学(专)版年度原创文学发稿总数100篇以上(含100篇)的作者,聘为“特约校园写手”,颁发荣誉证书,入选“校园新星”栏目展示风采和文才,在“风云特刊”栏目以长篇专版形式全面宣传报道。年度原创文学发稿总数100篇以上(含100篇),并有5篇以上(含5篇)“编辑推荐文章”的作者,聘为“特约校园作家”,颁发荣誉证书,入选“校园新星”栏目展示风采和文才,在“风云特刊”栏目以长篇专版形式全面宣传报道。5. 大学(专)版或中学(专)版年度原创文学发稿总数500篇以上(含500篇)的作者,授予“广东校园优秀写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入选“校园新星”栏目展示风采和文才,在“风云特刊”栏目以长篇专版形式全面宣传报道。年度原创文学发稿总数500篇以上(含500篇),并有30篇以上(含30篇)“编辑推荐文章”的作者,授予“广东校园优秀作家”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500元助学金,入选“校园新星”栏目展示风采和文才,在“风云特刊”栏目以长篇专版形式全面宣传报道。6. 大学(专)版或中学(专)版年度原创文学发稿总数1000篇以上(含1000篇)的作者,授予“广东校园金牌写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入选“校园新星”栏目展示风采和文才,在“风云特刊”栏目以长篇专版形式全面宣传报道。年度原创文学发稿总数1000篇以上(含1000篇),并有60篇以上(含60篇)“编辑推荐文章”的作者,授予“广东校园金牌作家”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1000元助学金,入选“校园新星”栏目展示风采和文才,在“风云特刊”栏目以长篇专版形式全面宣传报道。7. 青春博客年度发稿总数排在前20名,将被推荐参与年度“博客新星”评选。前10名优胜者授予年度“广东校园十大博客新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100元,入选“校园新星”栏目展示风采和文才,在“风云特刊”栏目以长篇专版形式全面宣传报道。8. 优秀作者,将有机会出版个人专集或文章被收录进由广东校园文学网主编的文集;其优秀稿件,将有机会被推荐到权威报刊杂志等媒体发表。 9. 优秀作者,将有机会被推荐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广东省作家协会以及各地市县(区)作家协会或文联组织。    备注:1. 本措施中的“作者”,指广东校园文学网注册用户。其中,大学(专)版、中学(专)版和青春博客数据分开统计并执行之。2. 本措施中的“月度”,指每月1日零时至次月1日零时;“年度”指每年9月1日零时至次年9月1日零时。其中,第一年度以2007年5月4日至2008年9月1日计算。3. 本措施中的“原创文学”,指大学(专)版或中学(专)版里面“文学文论”八个子栏目中所发表的文章。4. 本措施中的“编辑推荐文章”数量,指经编辑初审推荐、再经编辑部终审推荐的数量。5. 投稿者应确保所提供稿件的原创性及合法性,严禁抄袭,一经发现查实,将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对于侵犯他人之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的,由稿件提供者承担相应责任。6. 本措施由广东校园文学网编委会提出,自2007年8月20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广东校园文学网编委会。广东校园文学网编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相关措施并执行之。                                        广东校园文学网编委会                                      二00七月八月十八日        广东校园文学网作者奖励补充措施  为更好地鼓励和支持原创校园文学,扶持和培养校园文学人才,发展和繁荣广东校园文学,在《广东校园文学网作者奖励若干措施》基础上,特提出如下作者奖励补充措施:1.原创文学发稿总数等于或多于10篇,并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之一者,可自荐或将聘为“特约校园作家”:1) 在市级权威报刊杂志上发表文学作品等于或多于10篇。2) 在省级权威报刊杂志上发表文学作品等于或多于6篇。3) 在国家级权威报刊杂志上发表文学作品等于或多于4篇。4) 国家、省、市文联组织或者作家协会会员。5) 在全国性、全省性大型文学大赛中获得一等奖。2.原创文学发稿总数等于或多于20篇,并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之一者,可自荐或将聘为“特约校园写手”:1)   在市级权威报刊杂志上发表文学作品5-9篇。2)   在省级权威报刊杂志上发表文学作品3-5篇。3)   在国家级权威报刊杂志上发表文学作品2-3篇。4)   区、县、县级市文联组织或者作家协会会员。5)   在全国性、全省性大型文学大赛中获得二等奖。3.在“新闻要闻”栏目下属的“缤纷文社”、“动感校园”、“璀璨文坛”三个子栏目发表新闻稿件,列入作者奖励范围,但所发新闻稿件必须为原创并且首发稿件。4.在“八方长篇”栏目发表原创文学,如属全文一次性发表的,则按“2000字/篇”标准统计(即发表1篇长篇作品按“2000字/篇”计算相当于在其他栏目发表若干篇原创作品统计);如属连载多次发表全文的,则仍按发表1篇视为1篇常规作品统计。   备注:1.本措施为《广东校园文学网作者奖励若干措施》补充措施,未提及部分,仍按《广东校园文学网作者奖励若干措施》执行。2.本措施由广东校园文学网编委会提出,自2007年10月20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广东校园文学网编委会。广东校园文学网编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相关措施并执行之。                                广东校园文学网编委会                                二00七月十月二十日   

    2007-08-18 00:00:00 作者:新闻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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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校园文学网开始实行投稿审核制度

      广东校园文学网开始实行投稿审核制度  为提高广东校园文学网原创文学栏目的整体稿件质量,更好地为广大文学爱好者打造展示、学习和交流的平台,更好地将广东校园文学网打造成广东校园文学的窗口,广东校园文学网决定从2007年8月18日开始,取消原“发稿即发表,发后再审”制度,改为实行“投稿审核,审后再发”制度,并相应调整了会员权限。希望广大文学爱好者一如既往地支持广东校园文学网,积极投稿,积极交流,携手将文学进行到底! 

    2007-08-18 00:00:00 作者:新闻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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