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人文与法学学院07历史一班周惠芬凡尘绿树,简单朴实无华,淡然清香翠绿,纯真无暇隽永。紫衣翩飞,精灵奇迹舞动,如烟似雾。淡紫罗兰酒盏,最能惹人心醉,沁人心扉。瓣飞蕊散人间,奈何流落凡尘。君若相知,落花流水飞逝,故桥重聚,前尘往事相与。怎能与汝相知,愿君察我情意。紫槿飞舞,远处对岸,却深在我心。花舞似乐,絮飞如歌。蓦然静寂,凤歌凰舞归尘世,梦醒宴散始流连。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07生物科学2班,魏晓锋每次,无聊的闷热过后,总会有一场雨。来得安静?还是匆忙?有趣的是,这里的夜雨后,云总爱粘稠在一块。风,只能让它们腾出一小块空间,给予天上那一弹一弹的音符。墨兰色的夜,雨后,显得出乎意料的洒脱。路过的湖水,宛如作别往日的沉默,拨出阵阵的银色浪漫。夏,雨后,总留下单纯的粉彩。淡淡的,似乎可以透过一切,静静地,仿佛世界只有在此刻走过。一路上,似乎因此多了点幻想,少了些实在。好在,我们只作为路人,不会有过多的留恋。但,却因此留多了回忆。今晚,一定可以静静地入睡。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07工程学院机制1班谢家豪读心是最难的事。古有云“知人口脸不知心”。人际交往学里有一个名词叫“首因效应”。意为firstimpression在人际交往中起关键作用。而firstimpression又与“成见效应”紧密联系。不认识X小姐。对她的认识一直是从别人那里听回来的。L先生是我的朋友,觉得他是个好男人。如果是一个人对她的评价差,我会认为说她坏话的人主观意识太强了,如果是两个人对她的评价差,我会告诉自己耳听未必为真,千万不能受首因效应的影响对别人产生成见效应,如果是三个人对她的评价差,我会开始动摇,问自己她真的是这样吗?如果是四个人对她的评价差,我会告诉自己,嗯,她肯定就是那样的人了。但是对于我自己的朋友,当我听到别人对她不好的评价,我会第一时间跑回去告诉她。很坏对吧?我只是向本人求证,不想听人片言只语。然后听她解释,辩驳,即使是谎话,我还是选择相信她,因为我坚信她是我的朋友,即使她是个万恶的人,至少她在我面前可以伪装得那么好,至少她不来伤害我。B小姐说这样的人最危险了,无声的狗会咬死人,虚伪的人最让人毛骨悚然。我觉得虚伪有时候就是身不由己,有些人你不得不让自己虚伪的对着她。如果我遇到虚伪的人,如果真是这样,我的朋友虚伪地对着我,我还是会相信她,直到她露出那狗口里的象牙为止。咬一下又何妨?一下就可以认清一个人了,值得。痛一次又何妨?一次就可以远离一个人了,值得。有些人爱作贱自己,老是喜欢给人机会,坚信她会改正,然后又给她咬一下。咬两下又何妨?没有她,你还是会遇到这样的人,周而复始。没有人会一辈子遇到好人的。我们就是在这样被人伤害和伤害别人中周而复始。X小姐据说是个虚荣又博爱的人。喜欢和多数男同志暧昧,明明不会和那个L先生一起,但又总是给他制造希望和假象,让L先生相信等待会换到所爱。他一直默默守护在X小姐的身边,X小姐“不经意”透露说某东西很好,某东西好用,L先生总会竭尽所能去满足。看着X小姐分分合合,他依然在一旁守候。女人啊,不能太贪得无厌了。如果说我是个用身世骗人同情的小人,那你就是个玩弄感情的高手了。这种“爱在暧昧不明时最美丽”的手段或许可以骗到千万男人,但我是个女人啊,而且是个也会用这种“爱在暧昧不明时最美丽”的手段的女人。我也知道这种“爱在暧昧不明时最美丽”的手段男人最受落,他会不惜一切去哄你开心。当然,我不是要说你是爱情骗子,但你确然是个物质骗子。当然很多事情都是你情我愿的,你送,我当然要了。但是如果你当机立断说清你和他是根本没有可能的呢?现实点的男人立刻就跑了,“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痴情点的还是会等,等到打动你芳心。你的“暧昧不明时最美丽”的手段,给你骗了一身漂亮的衣服又如何?给你骗了一脸的靓妆又如何?给人的第一印象很好又如何?我就羡慕你一会儿吧。几亿男人你等着你骗,也有几亿男人不会再受你骗。你骗我的朋友呢?对不起,你选错对象了。有我在,你别想骗他伤害他。L先生,如果你还信任我,醒醒。最后告诉你X小姐:首因效应还是会随时间向近因效应转换的。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丁铨在图书馆度过完全浸淫于书的海洋中的一天,这是目前我所接触的人类中,没有人会觉得奇异的事,毕竟这是一个记录人类文明思想的地方。有时我常是在想,如果我能回到初民的生活,我应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无意识地随便把几块石头敲得锋利,便是价值连城的文物了。这多美好。可是中华民族的历史太长了,五千年,这个民族穿了五千年的衣服,五千年的裤子,五千年的鞋(这终于闷出了香港脚)。于是想回到原始时代,除非做时光飞船或是做梦。后来,约是初中时代,在一个关于动物的纪录片里,我知道这个世界还有一种名曰土著的人类存在,这些散落在亚马逊雨林或是巴布亚新几内亚的仍处于原始状态的人类,生活在自己的部落,部落里的生活也挺不错的,只是浑身不着一物,天体运动每天都在这里进行,这多好。细想一下,孔子穿长袍和他的七十二贤人论道的时候,他们赤身裸体;苏轼《水调歌头》吟诵完了,他们没上穿衣服;英国工业革命早过了,他们依旧赤裸身体;直到今晚我对着电脑,敲打文字,他们的衣服还没穿上。在这群野蛮的人类中,亚马逊雨林中的一个部落声称他们是美洲豹的后代,于是他们练就很强的爬树能力。另一个部落则将骨头插进下嘴唇中,有空便拿出来洗洗。三毛生前的朋友眭澔平,作为第一个深入新几内亚的食人族部落的华人,在一个节目中披露的影像里,那些土著男子用瓜壳抱住生殖器,做朝天状。这些人类真可爱。以致在了解完这些之后,很想跑去融入这样的部落中,完成一个现实点的梦想。这个梦想很奇怪。如果真的我从小生长在这样的部落,我应是把穿衣服的文明人看成异人,这些部落应该没有暴露癖或是偷窥癖的人吧,把死去的祖先吃掉只不过是一次盛宴。在这里我不用背负过多的期望过多的理想,狩猎为族人,甚至在大庭广众之下进行男女云雨之事也是正常,多荒谬,可是相对论来说又是多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