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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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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事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兽医学院08级动物医学4班杨彪一我所要写的故事就如同我未来要出生的孩子,他来自于我却终究不是我。有许多的文字是凌驾于生活之上的,像站在云端的天使.,你只能仰视她的容颜然后满怀虔诚的低下头。写文章并非自我诊疗的手段,充其量不过是是自我疗养的一种小小的尝试。我很早的一位老师曾这样的对我说过,而我真正理解,则是二十岁后的日子。再二十岁后的日子,我一直在追求着同一个基调——试图用自己的方式生活着,于是我开始同周遭的事物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很多时候,我希望我写出的文字不是单纯感性的认知,而是可以成为某种丈量的尺度,就好比,很多的日子里,我们用我们的耐心丈量着生活。小说是自心灵而生出的沉默的孩子。沉默在现代人的眼中是一种过错,这或多或少注定了很多孩子的不幸。换言之,其实每一个孩子也都是一本小说。故事是很难驾驭的一样东西,就像是一个新骑手根本无法很好的驾驭一匹烈性的马,以此类之,这些写在文章开头的文字并不是画蛇添足的笑话。二这是座南方的城市,夏季有些许的残酷,很少会有雨的问候。其实我是不喜欢雨天的,但也不喜欢布满灰尘的燥热的天空,以及肆无忌惮的太阳炙烤着大地。这座城市的夏天因漫长而让人备受煎熬,很多次的夜晚,会在凌晨的一点入睡却又在两点钟醒过来。睡眠像是个未关掉的小闹钟,总会断断续续的响起,于是白天的自己萎靡的像是在被迫戒毒。很多时候,忍无可忍,总会嘲笑,这是座没有秋天的城市,连叶子都患上了失眠症。每次如此的周而复始,厌倦的情感也与日俱增,不知觉中竟然一步步陷入无法自拔的想念当中——我想念的是来自北方的秋天的风恰好经过的一座小山城。已有四年了,我只是常常的想念那座城市,却终究没有回去过。或许,四年的光影对于我早已起步的漫长人生而言,不过是去超市购物时不想放回皮夹的零币而已。然而,换个角度,也足以使某段昏黄的记忆又或者久未重温的生活成为一种蝉蜕。很荣幸的是,着手写下这篇文字,是在一个宁静的有雨相伴的午夜。雨水洗刷着这灰蒙蒙的水泥路,倒也清新而自然。淅沥的雨滴敲击着地面。如同记忆中的几百只蚕在撕咬着桑叶。偶尔会有晚归的汽车从阳台下飞驰而过,溅起的水花打破了那片“沙沙”的宁静,有或者,划破黑暗的闪电从城市的东方扫向西方,接踵而至的是隆隆的雷声以及风与树枝的缠绵耳语。我推开宽大的落地窗,阳台的对面是一条川流不息的环城公路,即便在这风雨交加的夜晚,也不曾想象马达会就此安睡。雨雾中的路灯散发着耀眼的黄,如同阳光下的玻璃碎片,晃眼乃至生痛。这是座无眠的城市!十一月走到尾声,北方的冷空气姗姗来迟。我开始穿上了那件米格灰色的外套穿梭于这座城市之间。城市在这样的季节开始变得缓慢,秋天的气息四处蔓延着,每年的这段日子,我总是陷入一种因熟悉而带来的恐慌之中却又无法排解,像是同一个熟悉的人不期而遇却突然忘记了她的名字般。元旦临近的时候,寒流加剧,城市在节日里总变的有些混乱,街头巷尾,嘈杂的促销声音中混杂的是流行音乐的歇斯底里。我决定回去是在第五个如此这般的年尾。三我终于从火车那片浑浊的空气中逃了出来。车窗外的空气,清澈,新鲜却也如同无形的冰一样透明寒冷。车站的水泥地冻的益发坚硬,随处可见的污水结成了厚厚的黑色的冰。穿过寒气逼人的通道,我早已经忍不住的浑身哆嗦。这就是那座北方小城的冬天,冷的几乎像个蛮不讲理的小姑娘。阿三在出口处接到了我,给我的微笑亦如四年前的亲切,我还他一个短暂却真实的拥抱。披上他为我准备的羽绒服,我迅速的钻进了车里。车里的暖气终于止住了我的哆嗦。“你说,南国的燕子现在回来,感觉会如何?”阿三打趣地问我。“会很饿,因为找不到吃的!”“我妈在家恭候着呢,听说你要回来,都念叨你两个月了!”“我也很想念干妈!”“不信,若是,也是干妈的拉面。”我笑而无语,通宵不眠的火车让我如同被阉割的狗,丝毫提不起精神来。我转向车窗外,极目远视下的小城依旧在一片朦胧中沉睡,而这早已苏醒的车站也并未扰人清梦。现在是凌晨的五点钟,因为是在十二月的尾声,所以东方并未露出曙光。值得一说的是,这座小山城,安静却拥有着属于自己的个性。很多的青石小巷在小城里纵横交错,许多人都从上面走过,好像那些落在青石街上的雨,来去自如却也悄然无声。在这里,我度过自己大学开始前的所有生涯,属于我的年少也留在了这座小城的天空下。阿三是我自小一起长大的伙伴。高中毕业后,阿三本可以去一个并不太差的一本院校却最终弃学从商——在这座小城开了一个酒吧。问起缘故,也是类似于学而百无聊奈的搪塞之语。或许每个人的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理念与信仰,就如同虔诚的教徒侍奉着上帝般。日后的交流也终无再涉及此处。酒吧的风格几年来一直未变,安静的氛围中流淌着爵士乐的音调,亦如阿三的为人处事,低调而沉稳。酒吧生意兴隆,小城的酒吧少也有三四家,却独阿三一家丝毫不与重金属相关联,从而有了自己的品味。其实,品味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东西,很多人都在追求着。“生意不错嘛!”我啜一口暖啤对正在调酒的阿三说道。“托你的福啊,当初真没打算开爵士酒吧。”“有没有开分店啊?”“去年开了俩家,城东与城南,托别人打理的,生意不如这边。”“是一件需要用心经营的事业!”“也是,不打算再开了,不想让自己的东西变了味道!”“想明天去看一下龙,很久未去了!”“如果必要,我开车送你过去!”“也好,我先回去了,同干妈聊天也是好久之前了!”“我妈很啰嗦的,这到没变!”从酒吧出来,小城的夜晚充斥着北方特有的寒意,犹如千万根的针刺要入侵骨髓之感,我招来一辆的士,风一般钻了进去。车窗外的小城早已面目全非,七彩的霓虹在无穷尽而又寒冷的夜晚飞扬跋扈的闪烁着,而我熟悉的青石街的小巷也早已在一片珠光宝气中灰飞烟灭。我有些伤感却终究没有爆发,生活本是如此,在得到与失去之间周旋,终究没有永恒。四第二天的上午,阳光灿烂的好似情人的脸,清新遇冷的空气中散发着松柏的香味。我们下了车,踏上了去上坡的路,落在小径上的枯叶簌簌的发出声响,可能是早晨有霜的缘故,小径和枯叶都很潮湿。这是一条不向阳的小径,然而从坡上吹来的每一股风里并没有冬日的寒冷,所能感觉到的是一种生命的灵动,无论是谁,我想只要吸进她,即使气息奄奄,也能为止一振。坡顶很是平坦空荡,四周是常青的松柏参差不齐。这是一块与世隔绝的宁静之地,坟墓与坟墓之间等距离的间隔,整齐而有序,如同是从高空俯视的住宅小区。阿三指引我来到龙的墓前,墓还是四年之前的小而精巧,只是多了些枯死的苔藓。墓碑上龙的照片已呈现暗灰色,但依旧微笑着迎接每一个人。“再次见到你,想必龙也很高兴!”阿三扫去落在墓碑上了枯叶。“或许吧,不过时常能感觉到这里的气息到是不假!”我用棉质的手套拂去照片上的灰尘。“毋庸置疑,我时常过来,每次来都莫名的踏实!”“很是想念!”“诚然!”交谈戛然而止,沉默如同远去的景象:被枯草染黄的田野以及若隐若现的山。阿三点燃了三根烟放到墓碑前,几股轻柔的雾气从墓前升起,在龙的照片前汇聚成了絮状。“也给我一根吧!”我的话语打破了刚才的静谧。“还是想知道,为什么不读书而去开酒吧?”我吸了一口烟,眼神飘向远去。“很是抱歉,现在还要你问这个问题!”阿三在墓碑旁坐下,点起另一个烟。“都过去那么久了,却还是很想知道。”阿三吸了一口烟,转过头来看看我,微笑道:“我要说,龙可能会不高兴的,不过也无妨。其实龙和我一直打算高中毕业后就一起开酒吧的,之所以不对你说,是因为知道你父亲肯定会要求你去他的城市读书的,不想令你为难罢了!”“这样啊,早该想到的,那么能告诉我,现在我还能做些什么吗?”“要我说吗?——不要耿耿于怀,不可抑郁!”“可以考虑哦!”我站起身来,用脚熄灭了烟蒂,望着温暖的阳光下彼此嬉戏的一群麻雀。“知道嘛,其实我也知道事情都已成为过去,死者安矣,活着的人则需要更加倍的努力。在那边的四年,我总是在想,如果那天晚上我不让龙送我去车站,又或者那天的天气不是大雨滂沱,或许龙的车祸就可以避免,而我也可以过我自己的生活。然而一闭眼,眼前就浮起街衢,现出房舍,传出笑语,田野无际,炊烟袅袅,耳边蝉鸣,夕阳下的我们。一成不变,抽象却真切的一直是难以释怀的记忆总在我的脑海之中挥之不去,我觉得是我的错,自始至终!”阿三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悠长的声调像是了却一桩心愿又想是在无声的责备。面对着阿三,我不能自抑,任由这委屈多年的情感如洪水般咆哮,说出了心中囤积多年的话语。阿三站起身,伸一伸手臂,嘴角在阳光下微微上扬,几分钟的沉默之后,对我说道:“我得承认,在你离开的前一年里,我拒绝你的电话,不想打听你的消息,一心埋头于我的酒吧,没事来这里和龙说说话,发发牢骚。后来生意上了轨道,我开始反思,我觉得我不应该怪你,因为死去的不是我。今天听你的话,我相信龙也不会怪你,因为我们都在怀念他!要知道的是,我们活着龙就从来没有死去!”回去的路上,阿三在车里播放着派蒂•格里芬的一张比较老的专辑——《FlamingRed》——粗犷的电吉他、打击乐器和键盘乐器演奏出喧闹的背景音乐却自始至终有着乡村音乐挥之不去的安静中流淌的忧伤。我们没有交谈,安静的听着每一首的歌曲,这曾是我们三个人高中时代最喜欢的一位乡村歌手,融合了民谣、乡村、蓝调与福音的风格,每一首的歌曲都仿佛在深入的探讨着生命中各种感情的失落,想必这也就是我们之所以喜欢的缘由!故事本没有所谓的开始与结尾,只是很多时候我们彼此的需要罢了。很多故事简单的如同速溶的咖啡一般,与其用掩埋尸体的方法去掩埋记忆,不妨一吐为快!村上曾说,一个季节开门离去,另一个季节会从另一个门口进来。不过,一个季节的死去。故事也是如此的这般。五一个傍晚,我去郊外散步,躺在凉凉绿绿的草地上,耳听芒草随风摇曳的沙沙声,稻草人在与晚风接吻。天空飘荡着如毛刷勾勒出来的几缕云絮,目力所及,无不是不折不扣的湛蓝,那湛蓝不知深有几许,竟使我不由得伤感。远处是苍翠的山峦,头顶有呼啸而过的晚风,虫鸣声伴随着溪水。我闭上双眼,由自己的思想肆意的旋转着,对于二十几岁的我而言,整个少年时代的四季已经谢幕,仿佛是走到世界尽头的孩子。很多时候,会怅然若失,生命的匆促像是来不及转身的背影。在写这些文字时,我一直在感受着主人公的那份内疚与想念,也一直相信着,终有一天会回去的!这是一篇没有着头绪的故事,如同暗夜的星星在不知名的星座旁闪烁,就写到这里吧,此生此世,这种生命中各种感情的失落定会如影随形,不过岁月定会安好,我对生活的祝福也会散发着一如既往的真挚。

    2009-10-06 作者:绿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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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逝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06环工3班梁彦邦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推荐分裂一生似乎在短短几秒内演完,还没来得及谢幕,随着咚一声闷响,在空中用完美的轨迹,过早的结束在不安的漆黑中。“简直可怕到了极点,脑浆溅了一地,头顶到上唇裂成两半,像被切到一般的西瓜。”言辞是如此骇人,却没看见他脸上带点调侃的笑褪去过。“不还真的看到啦?”不知那位听众冒出这么一句。“当然咯!”明显着急的他,努力捍卫着自己的功劳,“那可是我发现的,就今天早上嘛,我是第一个经过这里的人,你们知道的,我晨跑经过这里。”说罢,那种脸上竟泛起一波波自豪的涟漪。这种脸我见过,那是历史书上满载而归的航海家等待皇室召见的脸。此刻,他仿佛发现了新大陆,而不是一堆血淋淋的肉。自然而然,他成为众人的焦点。作为另一位目击者的我,对此种亵渎死者的行为难以苟同。且不论那块肉曾是我的好友,仅仅是卖弄死亡这行为,已令人呕吐。愤怒的我还来不及揣摩他的自豪中是否包含起床跑步之早,也来不及思考坠落的他算不算经过了这路,更来不及在脑海中绞死他刚才的话一万遍,回忆中的那片绿——凤蝶的绿色碎片已勾去我所有思绪。挣扎那不是他最爱的凤蝶标本吗?回忆在凤蝶处呈放射状发散,继而变得无序,错乱,绿色凤蝶穿梭在现实与回忆的边缘,忽而变得僵硬,从高空坠落,有如教堂的彩玻璃,在撞在模糊的他身边土地的一刻,碎成纷落的彩色碎片。回忆再次启程,用盲目的激情狂奔,一切与他有关的记忆都与那张裂开的脸结合成一幅幅滑稽丑陋又可怕的幻灯片,失控地在脑海中放映。那张脸一半在阳光中大笑,另一半却躲在黑暗中抽泣。思维像发疯的野马在妄想的空间中飞驰,打乱现实与幻想。当好像在找什么,却又不知道要找什么,没有头绪,没有思路,只有歇斯底里的找,人便陷入困境。这种困境正像在黑暗摸索空无一物的密室,着急却又无限等待。恋情“嘿,想什么呐?”那个甜美的声音打断了我,或者说是拯救更贴切。我和她的恋爱在动荡中发展,貌美如她自然不乏追求者,即使我们的关系早已公开。有时,连我都搞不懂两个如此不相称的人是怎么走到了一起。他喜欢我哪一点别说我,就连她,也大方承认——不知道。当她反问我同样问题,我也是哑口无言。感觉吧,她总说,恋爱讲的就是感觉。实话说,数起最求她的那伙男生和我的区别,五个手指都嫌多。人都一个样。就那点区别能给她什么感觉?就是这种虚无缥缈的“感觉”,维系着这段恋爱,不安总是有,但还没到阻碍我俩的发展的程度,起码现在为止,我们都还很爱对方。在一切不确定中,我采取的态度是,我跟她走,她跟感觉走,感觉跟着时间走。希望能走到最后。回忆之路与死亡不相称的凤蝶,裂开的脸,对他的印象,一切都是隐喻——他是自杀的。这种想法是在我任性地断定他自杀之前还是之后产生的呢?人总想事情朝自己偏爱的方向发展,现实的不行,精神上的也凑合。无论想法在判断前还是判断后产生,都暗示着我希望他的死事自杀。到底为什么有这种期待,什么力量在推动我,我不知道。只是想,就做了,世界没有这么多道理。从目睹他惨状的第二天,我便开始收集对他的回忆,试图整理出一个自杀的他。终于走完一天,白白翘掉两门课,毫无收获。平时又旧又破的校园如今却如北极巨大的坚冰,好不容易绕完一圈,能看到冰中央,却找不到哪怕小小一条裂缝作突破口。这才明白,回忆世界之大,岂是那方寸土地?只有当回忆与你邂逅,才会感到浪漫,而追逐回忆,只有一件力不从心。我敢说和他踏遍过整个校园,如果记忆可以重叠,说不定我和他的脚印能盖过大半土地,只是,那又如何?好几天下来,行动依然一无所获,每想摘取与他的共同回忆时,就被阻挡,正是自己的回忆,掩盖了和他。在饭堂,我和他吃过饭,在树木园,我和他散过步,之后呢?就是我和她第一次亲吻的记忆,第一次大家为我庆祝生日的蛋糕。还有那十九根蜡烛。为他我只能画出那张小小的粗糙的“生活线路图”,比学生会开学发的校园地图还简陋,可以注解的文字却无从下笔。以至于不知情的她以为我在本子上乱涂鸦。异化休息一下吧。我停下了脚步,远处,落日余晖斜在踢球的人群上,远看有种唯美的生命感,明明不可能却还是幻听到进球的兴奋地欢呼。抬头看天,色彩在翻卷中层次分明,自黄到红,浓轻并重,交错的阴影立体感鲜明强烈,看着造物主的奇迹,心中一切仿佛羽毛般轻盈,是在太美,在记录本上,我随手写下几个词:足球,夕阳,云彩。新的一天,清晨的风拂面而至,清香味随风扑鼻而来。是泥土!心头一乐,深呼吸,感受晨风轻快。看小鸟活泼打趣,看着将落未落的树叶发呆,直到它毫无重量地飘落在草丛里;午后的太阳照耀在盛开的紫荆花上,燃气生命的花火;夜深人静,路灯的温柔招惹了一群叫不出名字的小虫,温馨地扑入其温暖的怀抱。越发的,我看到许许多多从前没发现的美丽,一切都拜那份执着所赐刻意寻找回忆,一无所获,却感受到前所未有的生活之美。回忆只能邂逅,生活之美却需要发现。十天,二十天,一个月,时间越久,我越是陶醉在我的生活中。随手记在本子上的词正在积累,越是后面越没有逻辑,想记就记:晨风,树叶,鸟儿,阳光,紫荆,路灯,小虫,长发,蛋糕,香水,眼镜,尼采,星星,玻璃猪,手机,青蛙,萝卜,蜻蜓,茶壶,吻,凤蝶……终于,我好像已经把他的事抛诸脑后,除了尾页那张丑陋的路线图,本子上记录的全是我的回忆。放轻松点,他不找你,你怎么也找不到他。我时常如此暗示自己。他也从来没找过我,慢慢地,我安心的放下这事,重新回到属于自己的生活。的确,他的死带给我短暂悲伤,却对我的生活没有丝毫影响,学校对此事的调查是保密的,甚至后来在没有人提起过这事。而渐渐地,本子自然而然变成了我的回忆记录本。尽头余下的两年很快过去,随着大学生活结束,所有属于大学的都成为了过去。她离开了,分手还是朋友,那天她是这么和我说的,我以符合一贯作风的态度,放开了她,也没问原因,即使知道,也难以力挽狂澜。感觉到了尽头,该发生的也就会发生,我这么猜想过。她还把我的记录本带走,说上面有很多我和她的美好回忆,对等的她把最喜欢的耳环送我留念,和平分手。我也曾在那段时间戴过一下,最终还是难以理解把钉子钉在耳垂上的快感,那感觉实在不是滋味,以至于我某天随手把它摘掉,弄丢了一只,现在,剩下的那只在抽屉里封了尘。信件今天,邮差送来一份包裹,是她寄给我的,我们依旧有通讯,关系也不再尴尬。大约有半年了,她再没给我回信,我想大概是结了婚,就再没给她写信。今天受到她的包裹自然觉得惊喜。里面是一本熟悉的黑皮笔记本,还付了一封信。我急切地拆开信封,意想不到的是,信上劈头一句:“真想不到你从前是这种人!”一头雾水的我硬着头皮读完了这篇投诉信风格的文章,叹了口气,边想象着结婚后的她穿着拖鞋,挺着从前没有的肚腩,用做家务锻炼出来的强壮臂弯提着菜篮子,大声地和菜贩子讨价还价的情景,边依信中所述,打开了我从前从没打开过的回忆记录本的内外封面的夹层。一封信?!字体仿如女子写给情人的信般娟秀温柔。对信,我毫无印象,但字体却又说不出的熟悉,信不长,内容是这样的:亲爱的你:我离开了,你会记得我吗?或许决定得太突然,来不及道别,不是到了非走不可的地步,我不会这么做。你知道的,我拙于向别人表达自己,愿你记得我们一起的快乐时光,那些日夜将会成为我永恒的记忆。——凤蝶简直莫名其妙!什么凤蝶?更奇怪的,是为什么我的本子上会有如此一封信?恶作剧?暗恋者?排除一个有一个的可能,我差点陷入了困境。可能太疲惫,才躺下,我像陷入床里,浑身无力。不知道此时我还是否清醒。朦胧中,我看到她拿着土豆端详的眼神,是那么认真,仿佛要把手里的土豆看穿。她如此生气,是不是还爱着我?这想法如夜里的流星,一瞬即逝。同学会毕业一眨眼已经十年,同学们不复当年容貌,难得再相见,大家兴奋地交谈。有人夸耀,有人慨叹,有人喝了酒变得郁郁寡欢。我终于再次见到她了,谈了几句,发现没有话题,我们都没提起信的事,如此场合,那不会是好话题。大家都喝了酒,开始闹起来,笑的笑,哭的哭。只有几个人,还能清醒地聊着意见怪事。事情是这样的:有几位同学在以前的东西里找到几封莫名其妙的信。虽只听到个大概,但我已直觉,那封署名凤蝶的信,可能于这事有关。在大家沉思的空挡,有人嚷嚷说:“这封对吧?”十年了,那种调侃式的笑和成为众人焦点的欲望还是一如既往,而我,也一如既往地毫不掩饰对他的厌恶。原来,人有很多东西是不随时间改变的,特别是某种丑陋.经大家确认,的确是这封信,但无论何种推测,都只是加深了信的神秘感,而谜底就越来越深.终于,会散了,此事不了了之.同学们深知我和她得关系,最后,通过投票分配,把单身男生分配给单身女生,作为回家的”护卫”.就这天晚上,在她家,我们发生了关系.大学后我没找过女朋友,但并非和别的女人发生关系.当初学生时期都羞涩保守早已消失,这是一种需要,当你你需要的时候,你会发现很多和你一样的人,不论男女.这次的体会是愉悦的,在她带醉意的鼻息中,我嗅到当年那种爱意.在这之前,这种肉体关系重没给我如此强烈的感觉.这种激情让我确认,我依旧爱着这个女人.与她的回忆涌上心头,我再一次把她紧紧搂在怀里.谜底事后,我俩都洗了澡,酒也醒了.窝在床上,她把脸贴在我胸口,我抚着她柔顺黑亮的头发,聊了起来.现在的我和她在没有任何间隔,两颗心紧紧贴在一起.原来她和我一样,毕业后再没交过男友.后来谈到笔记本的事,她羞涩地道歉说那是误会.她发现信署名,以为笔记本上凤蝶就是她,就怀疑我当时不忠诚.不过她保证,再也不会怀疑我.那凤蝶是我送给她二十一岁生日的礼物——一个凤蝶图案的头饰,而不是一个人,我认识的人理,没有小名凤蝶的.两年后,我终于与她结了婚,过着快乐的生活.她终于成了一位普通的妻子,尽管她没有穿着拖鞋,挺着肚腩,大声地与菜贩子讨价还价,但终究还是会拿起土豆端详,但我知道,那是爱的表现,无论是爱土豆,还是爱那个喜欢吃她煮的土豆的人.最值得高兴的,是她不再跟着感觉走,而是牵着孩子,快乐地跟我走.就这样,直到走完一生,凤蝶和他,在没有与我邂逅过.

    2009-02-05 作者:绿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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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07交通运输(汽车运用1)李新科一个热情的夏天,京奥盛会,举国同庆。大一的暑假,李逸早早就回到家,翘首以待百年一遇开幕式。正闷坐在家中的他无意收到一条陌生人的短信,内容是询问他的近况。照通常的情况,他对此类不署名的短信一律置之不理。他性好静,不谙世事。也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李逸决定问个究竟,破天荒回复了这条短信。出乎李逸意料,原来是她。她叫陈茹,初中三年都是李逸的同班同学,整整四年没联系了。初一的时候,他们的关系可好可好,两人一有空闲就谈笑风生,班里面的人还经常拿他们开玩笑咧。后来,李逸家里出现了较大的变故,他也变了,不爱说话,不愿与人交往,总是一个人静静地做学习。陈茹不敢多问,毕竟,少女的矜持令她开不了口。在日益紧迫的学习中,两人的关系渐渐疏远了。而这天,短信的一来一往,四年距离一下子拉近了。第一年高考失利后,她复读了,刚刚领到一所位于杭州的大学的通知书。她告诉他,一个人跑到这么远的地方读书,担心不习惯,害怕孤独。李逸说了很多好话鼓励了一番,什么“人间天堂”,“西湖苏堤”之类的。他还打趣说,如果在杭州觉得孤独的话,就写信给他。陈茹听了很是宽心,说一定要记得回信。不几句,李逸内心感受到了他与她之间的一种亲近,一种契合,一种“心有灵犀一点通”。奥运无以伦比的结束了,而他们的短信还在继续……在去杭州之前,她希望能见他一面,李逸愉快地答应了。在李逸的强烈要求下,会面地点选在他所在的大学,原因很简单,他的学校很美!陈茹在前往杭州的前夕,来到李逸所在大学的正门,那里人来人往,熙熙攘攘,身材苗条的她差点没被这些人潮淹没。她发了短信通知李逸,到了。接到信息的李逸,赶紧从宿舍骑着自行车赶过来。“她在哪里呢?”李逸到处张望,在西南角他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短短的头发,清秀的脸,她静静地站着,像一颗春天的树,长在清澈的溪水边上,叶子茂密而柔软。他确定就是她。李逸轻轻唤了一声,陈茹也发现了他,瞬间的对视,两人有一种触电的感觉,他的眼睛太亮了,晃得陈茹赶紧把目光移开,脸一下红了。他们虽然早已认识,但这次约会,还是很多惊喜。李逸带着陈茹进了校门,主校道两边是几棵高耸的大王耶。南方的每一所学校差不多都有这种树,只是这里的特别的整齐、英俊。树叶在秋风中沙沙作响,像是情侣间在诉说亲密的情话。李逸提出骑车带她,陈茹答应了,安安静静地坐在后面,她没有伸手去揽他的腰。这是她刻意保持的距离吗?李逸有点失望。即使这样,他仍能够感觉到她体温。在过路口的时候,突然来了一辆车,陈逸立刻刹车,陈茹在后面下意识抱住了李逸的腰。李逸心里一阵窃喜:这可是他们身体第一次接触。一路上,陈茹的手也不再放开。他们边骑边聊,李逸口若悬河地介绍两边的建筑,陈茹只是安静地听着,好像回到初一那段时光。不一会,两人到了学校最美丽的大草坪,学生誉其为“情人坡”,名字的来历不问而知。天空特别蓝,夕阳“狠狠”地把最后的余晖抹在草坪上。两人并排坐在着,享受大自然的恩赐。奇怪的是,他们竟然不约而同的沉默了,两颗心怦怦地跳动,谁也不愿首先打破。趁李逸不注意,陈茹偷偷看了一眼他,原本白皙的脸变黑些了,却更有阳光味道,清澈眼睛出卖了他的多情,还有,经常以前拿来开玩笑的“大嘴唇”,此时,她竟不顾淑女的风范,呵呵笑了起来。四年来,连发梦都不忘的人就在她身边,只有一个身段的距离。笑声并没有使李逸惊愕,他似乎明白了什么,侧过身,把她抱住,紧紧的抱住……第二天,陈茹踏上了杭州的旅途,距离越来越远,但两颗心却从没如此的贴近。

    2009-10-06 作者:绿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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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春天里讲乌鲁语和平切语的人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信息学院芽①塞萨尔·奥古斯托·费利佩·萨帕塔(CésarAugustoFelipeZapata)抬起头,望了望面前的的的喀喀湖。事实上萨帕塔并不叫萨帕塔,他有一个印第安名字,一个货真价实的印第安名字。就像他现在看到的在的的喀喀湖上划着木筏----乌鲁人称为淘淘拉(Scirpustotora)----打渔的乌鲁人一样,都曾经有一个货真价实的印第安名字。但是萨帕塔已经想不起来他的印第安名字了。隐约记得他小时候似乎跟部族里的小孩们去捕鱼,赢得了一个海马屠戮者的名字。在一个远离海洋的山上有这么个名字确实很奇怪,但是的的喀喀湖就是这么奇怪----名字很奇怪,里面的东西也很奇怪。这样的一个淡水湖居然有海马在里面。但是萨帕塔不觉得奇怪,因为他在湖里用香蒲草和芦苇捆扎起来的浮动小岛上住了82年。从他出生的时候起,他就知道,并且坚定地认为,所有的湖里,都有海马。突然他想唱歌。部落里比他更老的人都已经死去,而年轻的印第安人们去了库斯科。或者翻过更高的山,去了更远的纳斯卡,带回来了发动机。装在小船上,发出噗噗噗的声音,还有臭味。他们用西班牙语高喊着打渔的号子。可是,没人陪他唱歌,没人听他唱歌,没人听得懂他唱的歌。他也不在意,回头看了看部落里的人们,便唱了起来。部落里的人们都已经习惯。每个早晨,如果天气好的话,萨帕塔就会站在湖边唱歌。部落里有些比较老的人,可能会听懂某个简单的句子。比如一网下去哟嘿,鱼儿一群群嘿,但是更多的就听不懂了。听多了,他们也就习以为常,就像早上听到妇女们起来准备早饭时候锅铲的声音。而即使有一天,萨帕塔死了,听不到他唱歌了,他们大抵也会很淡然地坐在桌子边,眼睛有点犯困,等着早餐端上来,吃完,好去打鱼,喊着西班牙语的号子。对着的的喀喀湖和远处的双科乌马山,他就唱了起来。萨帕塔的声音不好听,衰老摧残了他的声带,让他的声音显得更加嘶哑。他唱的歌似乎是他爷爷教给他的,似乎又不是。一个80多岁的老人,哪能记得这么多事;这么多,已经没人在意的事。他也不会在意他所唱的乌鲁语现在整个安第斯山,整个南美,整个世界,都只有他一个人懂了。他甚至连南美和世界这个概念都搞不清楚,他所能理解的最大的空间,就是安第斯山。他以为的的喀喀湖就是世界的中心,他以为远处的双科乌马山就是擎天的柱梁。这时候,塞林达·埃菲赫尼亚·马卡(CelindaEfigeniaMarca)赶着他的羊来到了的的喀喀湖畔。马卡是玻利维亚人,但是事实上他对这个国家的存在与否毫无兴趣。他只对他的羊感兴趣,他喜欢看着他的羊在湖边低头啃着酢浆草。马卡是去过拉巴斯的。拉巴斯离双科乌马山和的的喀喀湖只有几百公里。马卡的七个儿子,除了一个在双科乌马山上挖球茎的时候失踪了之外,其他的六个都在拉巴斯干活。他们在建筑工地上,或者在垃圾场,或者在贫民窟。马卡的大儿子过得比较好,他跟了一个贩卖妇女的老大。上次还从穆里略广场那边带回一个妓女,给马卡见过之后,说是要结婚,便又回拉巴斯去了。马卡的部族里,。年轻人都已经去了拉巴斯。只剩下几个苍老或者即将苍老的妇女,每天侍弄着三两头羊,念叨着她们杳无音讯的丈夫或者儿子,用西班牙语念叨。偶尔,还会蹦出几个平切语的词根。马卡不懂西班牙语,所以他跟部族里的女人们基本没有交流。每天就起来带着他仅有的四头羊,到村外,或者更远一点的地方喂养。看它们吃酢浆草,他自己就会躺在一个温暖的地方,等绵软的阳光,懒洋洋地,刺穿心脏。十二天前的早晨,有很好的阳光。马卡赶着羊出了村,一直往西北走;走着走着,他有了走下去的欲望。于是他没有躺下,一直赶着四头羊,往西北走,往西北走,往西北走。所幸现在是晚春,安第斯山上没有那么多的暴风雪。而马卡这几晚也遇上了难得的晴空。晚上马卡就聚拢他仅有的四头羊,把自己围在中间,抱着一头,沉沉睡去;第二天醒来接着走。渴了便喝一点德萨瓜德罗河(Desaguaderoriver)的水,饿了便在草丛中寻找一些浆果。一个六十几岁的印第安人,若果在3800米左右的安第斯山上饿死,在过去是断然会被部族里耻笑的。当然现在不会了,因为已经没人在意,也就没人耻笑了十二天后,马卡沿着德萨瓜德罗河,来到了的的喀喀湖畔。他的四只羊仿佛没有感觉到空间的变化。或许对它们来说,村落外面的酢浆草和的的喀喀湖畔的酢浆草并无区别。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萨帕塔开始并没有注意到马卡的到来。的的喀喀湖已经开发为旅游区,像萨帕塔这样的乌鲁人,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景点的一部分。打个残忍点的比方:一个被关在笼子里的滇金丝猴突然看见笼外如织的人群中出现了一个肯尼亚人,这只滇金丝猴断然不会有任何太过意外的表情的。萨帕塔就在那里自顾自地唱着歌,唱所有他能够记得的歌。比如他的曾曾曾祖父在湖里打起一条两米长的鲇鱼;比如天上的雷神曾经迁怒于双科乌马山,把附近的一切烧成了灰烬;比如他们的祖先是怎样挖开这个宽广的的的喀喀湖,泽被后世。马卡吆喝着他的羊,走到萨帕塔身边,躺了下来。看上去他已经累坏了,再也走不动了。他觉得萨帕塔这个人很有趣,出于礼貌,他想称赞一下萨帕塔的歌声。说出几个音节后他突然发现他说的是平切语,这个唱歌的男人应该听不懂。他又无趣地摇摇头,仰躺在一大片酢浆草上面。萨帕塔也发现了马卡与其他游人不同,毕竟一个正常的游人不会穿着破烂的部族衣物赶着四只羊徒步过来的的喀喀湖朝圣。游人们都是坐飞机去拉巴斯再转搭舒服的大巴,衣着整洁体面地过来的的喀喀湖;好奇地看每一个地方,在湖里大惊小怪地碰一碰湖水,便又回去了。萨帕塔再回头看了看马卡。马卡半眯着眼,躺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在倾听甚至享受萨帕塔的歌声。萨帕塔便更加卖力地唱了起来,仿佛要将他82年积蓄的歌声全部唱完。唱着唱着,他忽然想起了70年前的一个夜晚,他偷偷离开家,划着家里的淘淘拉,朝远处的月亮岛划过去。那时候他的父亲和祖父还健在,他们曾经指着远处依稀的景象,给他讲过太阳岛和月亮岛的故事。当他终于到达月亮岛的时候,岛上的宫殿差点让他目眩地倒在地上。那并非是霸道而蛮不讲理的耀眼,而是清灵的月光宛如天界的使者,寂静而让人敬畏地倾泻在宫殿和金字塔上面。萨帕塔不小心踢到了一个小石像,清脆的声音惊起一只黑暗中的鸟。那只鸟盘旋,最后落在金字塔的顶上。月亮在它的背后,仿佛至高无上的神灵。萨帕塔慢慢坐了下来,靠着玉米神的雕像,轻轻唱起了歌;一首他从未听过,也没有人教过他,但是他忽然就会唱了的歌。后来的七十年里,他再也没有唱过那首歌。今天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想起来了,便开始唱了。他站在湖边,眼睛仿佛突然看到了神圣的光芒。声音一下子高亢起来,仿佛要穿透远处的薄雾,穿透双科乌马山的旗云,一直到达天界。萨帕塔相信,他的父亲在那里,他的祖父在那里,他死去的族人们都在那里,他们会跟他一起唱歌,唱乌鲁语的歌。马卡当然听不懂萨帕塔在唱什么。他只是眯着眼躺在那里,连睁开眼睛的力气都没有。他伸手在身边摸了摸,拔了一些酢浆草,把根折掉,放进嘴里嚼着。味道不是很苦,但是带些酸味,这勾起了他的食欲,让他觉得更饿了。他嚼了一会,吞进去一点,其他的又吐了出来。但是萨帕塔的歌让他想起了某些东西。很小的时候有一次他放羊,迷路了。至于是多少年前,他已经不记得,平切人没有纪年的习惯。他就朝着自己认为的家的方向一直走下去。不知道折了多少棵小树,踩踏了多少棵野花,好像还听到过美洲虎的叫声,都不重要。他一直走下去,想回家。但是那天,他还是没有回到家。那天的马卡,站在一个巨大的门下面,任凭他的羊在灌木丛中走散不见。那是一个马卡从未见过的,用一块巨大的石头雕成的门,上面刻着许多人。仿佛是马卡自己,抑或是马卡的父亲,或者他那个放羊掉下山坡死去的母亲。周围环绕着太阳纹,表情安详。那天下午马卡就在他从未见过的神迹般的地方里面游走。他抚摸每一个石柱和每一个石像,他在雨神维提科恰的面前虔诚地跪下,亲吻它的脚趾。他站在太阳门底下,看太阳从远处慢慢下沉。到最后仿佛所有的光都被天神收回,然后夜晚便像美洲虎张大的嘴巴一样席卷而来。四处没有可以躲藏的地方,马卡想了想就趴在石台中间睡着了。趴在那个足有两个足球场那么大的石台中间,孤零零地睡着了。那晚他梦见了蒂亚瓦拉科帝国,梦见了他的祖先围在他的身边,祭祀至高无上的太阳神。马卡突然想跟萨帕塔说些什么东西,说他见过的美洲虎,说他见过最大的树,说他们家曾经有过四十二头白色和灰色的羊,说他的爸爸曾经去过双科乌马山----一个人,还在上面过了一夜----因此赢回了他妈妈。萨帕塔也想说点什么东西,比如他捕过的海马们,比如他喜欢过的那个女孩,他忘记了所有人的名字,连自己的名字都忘记了。但是他还记得那个女孩----德丽卡娅·朗月之湖。马卡还是没有睁开眼睛,他已经完全没有力气。即使他的羊儿都还在,还在他身边,悠闲地啃着酢浆草。但是他已经没有力气赶回去。于是他就这样闭着眼睛,开始絮絮叨叨地说。他知道萨帕塔听不懂,甚至也不一定在听。但是他想说。他说起那只美洲虎,那只美洲虎并没有吃掉他和他的羊们,而是绕着他们打转,盘在他们身边,赶走其他的美洲虎。直到天亮,直到他的族人找到他和他的羊。说起那只雉鸟,它仿佛把森林里的彩虹剪下来一般,挂在身上,鸣叫千回百转。说起他的三儿子,他很听话,没有像其他儿子那样去拉巴斯,但是他在双科乌马山离一个很大的球茎不远的地方,滚下了山坡。他说起拉巴斯,他的儿子们给他讲过,但是他一直无法想象那是什么地方。他只知道那里的房子就像双科乌马山那么高,那里的人们,都不放羊。所以他很想不清楚,那些人们不放羊,那他们哪来羊毛做衣服,哪来的肉吃。萨帕塔听到马卡在说话,但是他听不懂。而听不懂也没关系,萨帕塔继续唱歌。唱那首在月亮岛上轻声高唱的歌,唱那首曾经唱给朗月之湖的歌。他唱的时候偷偷地拉住她的手,她没有挣扎,只是顺从地低下头。他送了一串用最难找到的鱼骨串成的手链给她,她每天都带着,偶尔还会把手链握在手里,害羞地笑。他唱每首他记得的歌,渔季到来时候的歌,拉网时候的歌,与别的部族开战时候的歌,祭祀雨神和太阳神的歌,送别他的亲人上去天界时候的歌----这首歌是欢快的,他唱得眉头上扬。马卡听着萨帕塔的歌,继续说啊说,声音慢慢低下去,越来越低,最后终于没有声音了。嘴里的酢浆草也停下来,没有再嚼。眼睛还是那样眯着,阳光照在他的脸上,仿佛在自家的茅草屋前的空地睡着了一样。萨帕塔完全忘记了身边躺着的人,越唱越高亢。他仿佛看见了他年轻的时候,划着村里最大的淘淘拉。带领村里的小伙子们,用鱼叉扎了一条很大的鲇鱼;那是他父亲之后,村里猎到的最大的鱼。就在这时候,湖中间有一条鳟鱼跳了起来,鳞片闪闪发光。萨帕塔毫不犹豫地就跳了下去,他甚至忘记了他没有带鱼叉。如果你当时在场,你就会看到萨帕塔慢慢沉下去。他枯槁的手臂已经扬不起水波,他微张的嘴唇已经唱不出那些歌。那就这样慢慢地沉下去,再也不会唱那些乌鲁语的歌。而马卡躺在草地上,羊群在他旁边吃着草,眼睛眯着,。大约也会这样一直眯下去。他的嘴巴紧闭,仿佛害怕泄露了世界上只有他懂得的平切语。这时候,阳光渐渐猛烈。来自阿根廷的、中国的、西班牙的(他们中的很多人还把这里当成他们的领地)、印度的、美国的、南非的,各个地方的游人开始多起来。他们说着不同的语言,饶有趣味地观赏着岸边的酢浆草和几只白色的羊。当然他们更感兴趣的还是湖上的乌鲁族青年们,这群健硕的青年光着上身,划着淘淘拉。撒网、收网、撒网、收网,健硕的胸膛上汗水映照出太阳的光芒。见到有人观看,他们便更卖力地喊起号子,捕鱼的号子、撒网的号子、拉网的号子。他们喊得越卖力,今晚收到的钱大约就会越多。想到这里,他们就喊得更卖力了。他们就一直这样喊着号子,用西班牙语。

    2009-10-06 作者:绿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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