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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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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海边吧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唐映一、一进那家星巴克,我就开始寻找,同时脚很习惯地朝着窗户边的座位走过去。但是等我快到窗户边了也没有看到熟悉的人,我停了下来,笑了笑,又朝着立体空调边走过去,这回对了,看到了她。夏檬儿本来叫夏檬,我特意加了个儿字,因为觉得这样更加称她。她就坐在离空调最近的那个座位,对着空调吹着冷气。我看到她胖胖的背影,头发扎了起来,因为头发不长,像个小小短短的兔子尾巴。我走了过去,一屁股在她对面坐下。“就知道你在这里,你最怕热了,一定要挨着空调啊。”檬儿抬起头,脸上有些小小的雀斑,五官都很小巧,大大的眼睛里是褐色的眼眸,加上长长的睫毛,怎么看都是个胖洋娃娃。“我就知道你会第二个到……”她话还没有说完,就夸张地“哇”了一声,“我的天啊,你怎么瘦了这么多啊?我们才没有见面一个多月而已啊,你怎么瘦了这么多啊?”我只顾笑了笑,“你干嘛还是那么胖啊?那次见面不是说好要减肥么?”“不行不行,”檬儿无奈的摆手,“增肥差不多,我天天吃夜宵。”“那你没救了。”“林薇,你是不是一个月没吃饭了啊?”“嗯,差不多。”我附和着她的夸张点点头。“哇!你真行啊你。漂亮多了。”“那你就走可爱路线咯。”檬儿扁扁嘴,“对了,叶秋说她要晚点到。”“我知道,”我点头,“她一向如此,不过,迟到大王不知道什么时候到。”“我只希望她能在半个小时内赶到就好。”我不屑地看看檬儿,“只有你脾气好,要是天天约好时间还要我等,我肯定走人。”“你现在也在等啊。”“一次就算啊,她跟我约时间可从来准时咯。”“阶级待遇!”檬儿从牙缝里面挤出来四个字。我看着她,心里被温暖的感觉挤得满满的。我一直觉得性格开朗活泼的檬儿是我的太阳花,只有她的朝向才让我找到阳光在存在的地方。檬儿小心翼翼地朝着我伸头,“薇,你说这里点个咖啡要多少钱啊?”“嗯,便宜的话二三十啊。”“哦。”檬儿捂着心脏的位置,“她把我们约出来,我总有不详的预感,她平常都不会反应这么迅速,一放假就叫我们出来。”我勉强挤出个笑容,显得极其虚假,“放心,放心,不会有多坏的。”但心里却在默默祈求上帝保佑。就在我无比虔诚地祈祷的时候,我就看到王可妍走进来了。她穿着紧身上衣,超短裤子,头发扎成了马尾,跨着个巨大的黑包,一双黑色矮跟鞋踢踏踏地响起来。我倒吸了一口冷气,她今天居然没有化妆!她的眼睛无比犀利,几乎只有一秒就找到了我们“藏身”的地方,直径走了过来。檬儿像个处在被猎杀边缘的小动物,很机敏地回过头去,又马上转过来,看看手表,“太不可思议了,居然没有迟到!”我一边鄙视她一边挪位置,给可妍腾出地方。王可妍走近,停止了一秒,就坐在我旁边,她眼神犀利地打量了一下檬儿,无比厌恶地说,“又肥了!”檬儿的第一个反应是,张大了口。“叶秋要晚点。”可妍说。叶秋就这样,要迟到就一定告诉所有人。我跟檬儿点点头。“叫东西吃啊。”“有什么好介绍?”这一下,檬儿来了精神。“我没在这么高档的地方吃过呢。”“你呀,卡布奇诺咯,适合你。”王可妍说。“多贵啊?”“我请你啊。”我心里一阵开心,她请,那我……王可妍对我笑笑,“薇,你就负责叶秋吧。”我感觉我的笑容是僵硬的,但我依然说,“好。”这个王可妍,真是又精明又吝啬可恶。“那我不要卡布奇诺,我要最贵的。”檬儿很兴奋地说。“贵不贵对你来说没有区别吧。”王可妍打着手势叫服务员。我很同情地看了檬儿一眼。“三杯蓝山一杯卡布奇诺,两杯蓝山不放糖,一杯放多点糖,诺布其诺多给一包糖剂。”王可妍想也没想地说。至于夏檬儿,就压根没有听可妍点了什么,她开始打电话,告诉叶秋要怎么过来。很快,在咖啡还没有端上来前,叶秋就过来了,四个人,终于是凑齐了。叶秋还是那个老样子,有点胖,短头发有点蓬松,脸上偶然冒出一两粒痘痘,长像平常,永远都是简单T恤和牛仔裤。给人老实温顺的感觉。王可妍照例看了一眼叶秋,“没变,可能肥了。”叶秋只顾翻了翻白眼,而王可妍转过头来,“你瘦了好多啊,谈恋爱了?”“还行。”我漫不着边地回答了这么一句。我们,都是在王可妍的打击下成长的。但是当初成为朋友的原因又是很戏剧的。我们是同一个幼儿园的,同一个班的,小学,初中,高中的,升学考都没能分开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点,我们四个从小就是小胖妞。因为胖,都受到过同学们的嘲笑,渐渐地,就都玩在了一起,高中之前,我们在王可妍的带领下,尝尽了这个城市的所有小吃和饮料,那时候经常周末各自带着个小包包,里面是好不容易攒来的零花钱,跟着可妍到处去玩,她是我们中的老大,总能知道一些我们所不知道的事情。不过到了高中,我们的快活的日子就到了尽头,王可妍宣布她要减肥!于是周末我们渐渐地找不到她了,但是她却真的开始越来越瘦,也越来越漂亮了,她开始在乎打扮,学会化妆,去买一下让我们咂舌的名牌包包,衣服和化妆品。自从她瘦了以后,我们的恶梦也就开始了,她开始打击我们,说我们的脂肪堆积起来可以做燃料,把南极都给烧化掉,我们一般都是无比无奈地看着她姣好的面容和逼近魔鬼的身材,不再说话,说也说不过她。一场高考终于结束了这一切,我们三个留在了南方,选择了广州,而可妍选择了北上。现在,是大一的暑假,又过了一个学期了,和可妍已经不见一个学期了,但是,她丝毫没有改变。“大家一个学期过得如何呢啊?”可妍问。“还行啊。”叶秋笑了笑回答着。“噢,”檬儿清清喉咙,“我也还行啦。”“你呢?”可妍转过头问我。“嗯。”我回答。“看你这死样子,还能好到哪里去呢。”王可妍好不客气地说。“薇,你瘦了啊。”叶秋像发现个新大陆一样。“你干什么去了?只剩下骨头了。”“减肥啊,我准备跟可妍比一比,看谁瘦了以后更漂亮!”我不知死活地说。王可妍假装没有听见,从她那个巨大的包包里面拿出一打的打印纸,分发给我们。我一看,居然是海南旅游,那些纸上分明地写着三天两夜的旅游,详细的路线和住宿,更加关键的是,在协议书上居然已经签好我们的大名。“你搞什么啊?”我问可妍。“海南旅游,三天两夜,后天出发!我帮你们给钱了,但是,我给了双份,也就是说,你们都得带个男人一起去。”“啊?”我一惊,“说什么呢你。”“没什么啊,就是我给了八个人的钱,算我请你们和你们那一位一起旅游的。”王可妍说的轻松极了。“我没有耶。”檬儿皱着眉头。“管你啊,自己看着办吧。”王可妍一边笑着一边掏出手机问我她的新手机好不好看,我们三个面面相觑,说不出话来。咖啡来了,王可妍朝着服务员很甜地说了声“谢谢”,我从来没有听过她可以这么甜美地谢谢别人,很明显,这是她的小阴谋,目的也很明确,她始终认为我们这些老姑婆是时候谈恋爱了。王可妍一边用勺子搅着咖啡,一边说,“要是你们都没有带男友的话,当然,我会灭了你们的!”我不禁打了一个冷战,她说得出口就绝对做得到。从小学因为有个男生说我,她帮我出气,在那个男生书包里面放四脚蛇,到高中她看不惯一个自以为是的女生,用了点手段让那个女生主动求饶,当然,手段我就不想再提了,只记得我们四个人在吃饭,那个女生脸色苍白地走过来,带着哭腔地说,“对不起,我错了”,王可妍面无表情地说,“帮我把这些饭菜收拾干净。”那个女生无比温顺地把她吃剩下的饭菜倒进了垃圾桶……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是她觉得要去做的,就算是下地狱她也要去做,当然,如果她觉得是你应该要做的,那么你就算十万个不愿意,她也会要求你达到的。檬儿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檬儿的成绩一直很差,当然是相对我们这三个成绩比较好的来说,记得初中升高中的升学考,我们都觉得檬儿已经离我们有些差距了,估计很难在同一个高中上学了,在离中考还有14天的时候,王可妍很镇定地看着檬儿不到60分的数学试卷,说了句,“我辅导你。”我从来没有问过檬儿那十四天她和可妍是如何渡过的,我相信,那个檬儿一生都不愿意再提及的回忆了。我沉浸在对可妍恐怖事件的回忆中,回过神突然看到夏檬在很享受地品尝着那个卡布奇诺,不时探索似地放着巧克力糖浆。叶秋有些心不在焉,而王可妍则在不停发短信,四个人都没有了说话,气氛有些古怪。“对了,”王可妍像是想到什么,“后天出发呢,在我家楼下见哈,带好你们的东西,纸上面都写得很清楚了。”“可以不去么?”叶秋突然说。我心里一沉,瞄了一眼可妍,可妍的脸色果然是沉了下来,檬儿好奇地问,“为什么不去啊,反正没事做,又不用出钱,可妍搞定。”“我要帮家里干活。”叶秋回答。“你不在家你们家店子照样在开,不过是三天,有什么问题么?”“为什么你做一个决定之前就从来没有问过我们呢?”“你不想去?我之前就听你说想去海南的,现在你不想去?”王可妍明显提高了语调。我给叶秋使眼色,不希望她惹了可妍,但是叶秋一点反应都没有,反而也跟着提高了调子,“我问你,你花了多少钱?八个人,你花了多少钱,这上面写着是八个人小团,有专门的导游,住的又是高级的酒店,你花了多少钱?”王可妍往沙发上靠背倒去,双手抱在胸前,“这是我的事情,你干嘛那么在意?”“肯定上千吧,我知道你家有钱,但是,你为什么不先把那一千块钱还给程灏?”我们三个,可妍,檬儿和我,都几乎呆住了,我做梦也想不到叶秋居然会在这样时候提起这个人,这个人,无疑就是王可妍的禁忌。我看到王可妍双手紧紧地抓在了一起,语气异样的平静,“这是我的事情。”“我知道,但是,你既然已经要放弃了,就不要再牵绊他。”叶秋的眼神里居然是很坚定的目光,“那一千块是程灏打工赚的,是血汗钱。”王可妍转了转头,避过这个目光,“你不是逆来顺受的吗,怎么替他说话了?”“可妍,做人不能太过分,尤其是对你好的人。”王可妍喝了一口咖啡,我心里的不详预感强烈了起来,可妍现在完全处在下风,她不会允许自己这么狼狈的。果然,在喝完一小口咖啡后,她开始反击,“不管怎么样,我还算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但是你呢,永远就守着你们家那个小超市吧。”“你什么意思?”叶秋激动起来,“你这话什么意思?”“我什么意思你还不清楚?事实在眼前。”王可妍扬起了头颅。“够了!”我喊了一声,“可妍,不要说了!”王可妍停了下来,站起来,冷淡地说,“后天见,还有,你们的男伴。”我说过,她认为要做的,无论如何都要做到。我看着可妍离开的身影,是那么的迷人,其实她不高,她和叶秋都是南方女孩传统的小身材,我和檬儿的高度倒是比较“北方”,都在一米六五左右,问题是,无论她王可妍看起来多么娇小可爱,她依然可以让我们不寒而栗。我看看叶秋,她脸上没有表情,也猜不出她心里面在想着什么,但是,叶秋是我们中最乖的,也是最少说话的,尤其是对于王可妍和程灏,本来就是连我和檬儿都不愿插手的事情,如今叶秋却站了出来,如果不是真的看不下去了,叶秋也不至于会说的,可说了又怎么样呢,我们依然只能在后天乖乖地“旅游”,在王可妍精心的安排下渡过这个暑假最开始的几天。檬儿清了清喉咙,“才十点多,你们等下准备干什么?”我和叶秋都没有回答,心里五味杂呈。檬儿摇了摇叶秋,又暗暗在下面踩了踩我的脚,“叶秋啊,一起去买衣服吧,我夏天的衣服来来去去都是那几件,和林薇,我们三儿一起买衣服吧。”叶秋送了耸肩膀,“好。”我一直观察的叶秋,她还是没有什么表情,其实她一直都给人这样的感觉,冷漠着。王可妍很冷,有些时候冷到让人害怕,但是叶秋却始终是安详的,安详地冷漠着,漠然到仿佛她只是个局外人。二、我在上楼的时候突然觉得很饿,我用了上三层楼梯的时间思考自己到底有没有吃晚饭,又或者有没有吃可以饱肚子的东西,得出一个结论,我并没有吃什么。从下午上街回到家,已经是五六点了,睡一个觉,洗一个澡,我就又出来了,看看时间,现在,是晚上八点,时间算是刚刚好。按响了门铃,叶秋穿着小背心睡衣开了门。看到我,会心的笑了笑。晚上外面的风很凉爽,我们骑着单车到了北山。北山是我们这个城市边缘的一座小山,山上树木郁郁葱葱的。叶秋和檬儿是住在同一个生活小区的,都在北山脚下,我家离她们这生活小区也不过十几分钟路程,只有可妍家在市中心。从和叶秋当朋友开始,我就很喜欢她,喜欢和叶秋呆在一起的感觉,很舒心。她很安静,所以可以听我说许多我的故事,可妍总是过得比我们谁都精彩,至于檬儿,是个大神经,你说的话,她要很多时间来消化,所以,我选择了叶秋,有什么会跟叶秋来说,她收藏了我最多的眼泪和记忆,当然,我也收藏了她许多的心情和秘密。有时候就会像现在这样子,当发生了什么,我都会在这个时间段找她,然后两个人一起骑着单车来到北山,沿着山上的高速公路慢慢散步。如今的北山变化很大了。一栋栋的别墅开始出现在了半山腰,有一个地方方圆四五十米的树木全被砍了,然后烧得只剩下光秃秃的焦黄色土地,就在这样的地方立上了一个十米高的大的牌子,钢筋做的牌子上用红色闪光灯围成几个大字,“北山人家”。晚上在山下看上去,就像个什么妖怪在山里面眨着红色的眼睛。我和叶秋当然憎恨无比。这些有钱的人家,为了什么追求与自然和谐,把树了砍了,草也烧了,建了一座又一座小洋房,到头来还要以什么“人家”自居,说是附攀风雅也就算了,关键是真的留下了一座又一座不堪入目的山体,在钢筋水泥中辗转流离。他们所谓的回归自然,不过是破坏自然罢了。其实这些小楼很多是没有人入住的,有钱的人不过把这些建筑在山上的小洋房当作避暑的地方,偶尔来享受一下,这一片的小楼只有几个保安和十多条恶狗天天守着。我和叶秋时常幻想着,我们穿着全黑的衣服,各自提一个巨大的袋子,袋子里面装满骨头,趁着保安人员不注意,在深夜抹黑进去这无人的小洋房区,用骨头来引开恶狗的注意,撬开或者打碎玻璃都好,反正是要进这洋房里面睡一觉!我一边看着这个装修华丽的小洋房,一边不时看看山下繁华的都市,这是我们从小成长的地方,它和别的需要发展的城市一样,开始变得灯红酒绿和滥滥风情,摩天楼建起来了,新的娱乐城有了,人们也开始行色匆匆地穿梭在车水马楼之中,来不及看清彼此面容。这只是南方的小都市,却还是要逼着自己赶上这个时代的步伐。我突然想到王可妍,她从一个不在乎打扮到开始疯狂追求时尚的女孩的变化,不正是在和这个城市遥相呼应吗?她会买名牌的首饰,衣服,鞋子和包包,这些从来没有这我们生活这个小城市出现过的名牌店却渐渐地出现了,她开始注重饮食,与此同时,这个城市也开始出现了一些价格昂贵的餐厅。一切似乎都是自然而然的,好像事情到了一个地步,迟早就会有变化的。……而我跟叶秋的沉默也迟早会有变化的。果然,她开口了,“一个学期过去了,好么?”“嗯。”“你瘦了呢。”“那个……”我有意想避开这个话题,“今天你可是犯了可妍的大忌。”“我知道。”叶秋看着我,停了下来,转过身看着山下的城市,“如论如何,可妍都不对。”“我也知道的。”“程灏挺好的,就是不该遇上王可妍。”“秋啊,可妍也没做错什么。”“但是,她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所以她不停伤害别人。”“感情的事情,总是这样子,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可能过几年,他们就会恢复了,就算恢复不了,他们自己本身而言,都不会介意的。”我停了一下,“还有,今天可妍的那几句话,别介意,她乱说的。”“你们……也是这样想的么?”叶秋走到高速公路的边沿,继续看着脚下的城市,神情居然是说不出的落寞。“什么,这样想?”我试探着。“我的情况你们都知道的啊,家里开了个超市,又有个弟弟,而且弟弟比我出色多了,好像谁都觉得,家里会把超市留下来给我,那也算我爸妈辛苦了一辈子的一点财产了,反正弟弟出色,他是不需要这个超市的。”“叶秋,怎么这么说呢,我们都知道,你还是一个很渴望闯荡世界的人呢。你不是说要环游世界吗?”“理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啊,林薇,我有时候也觉得,我读的不过是个普通大学,又是不起眼的专业,出来就当个文秘了不得了,还不如干脆的,当个超市老板更实在。”叶秋很淡的说着。我突然觉得伤感。那个会在我面前原形毕露,大笑大哭,大叫着要去环游世界的叶秋,似乎就随着时间,一点点消逝不见了,她好像变得更加的沉默。“薇,你也看到了,我妈妈老是要我去超市帮忙,还告诉我怎么进货,怎么记账,其实在超市呆着,真的没意思,但是,你们一喊我出去玩玩,我妈意见特别大,就算超市她一个人忙得过来,她也喜欢我呆在超市里面,就只是守在那里。我有时候真的很怕,怕我就真的会这样子一辈子守着超市,反正,一辈子的时间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在超市里面,时间就算再慢,不还是过去了么?”叶秋低下头,有些刘海遮住了她的脸。我走过去,抱着她,“不要这样,我们才大一,还能调整的。”叶秋抽泣了一下,“林薇,我挺羡慕你的,你没有家庭负担,虽然,你没有得到家庭的关心。”我松开手,别过头,暗暗叹了一口气。“檬儿跟我一样,家里压制的太多了,檬儿老是反抗她家里人,现在还像个在叛逆期的女孩,其实她是生气她妈不能理解她,不敢放手让她过自己的生活。”叶秋看着我,“但是你,却一直渴望有人能绑着你。”我觉得喉咙很干,舔了舔唇,“我也渴望自由。”“许岩最近好吗?”叶秋问。我开始变得有些僵硬,“我怎么知道。”“你们一个学校一个专业的。”“那也说明不了什么啊。”“你心里清楚,我在问什么。”我看着叶秋,好吧,还是坦白吧,对她还有什么好隐藏的呢。“他跟我告白了,问我能不能在一起。”“什么时候?”叶秋很吃惊。“一个月前。”“你怎么说?”“我说,给我点时间。”“林薇,”叶秋手搭在我肩上,“我知道你,忘不了肖全。”“我怎么忘得了他,我们在一起三年了。”我觉得眼泪还是不经意的满了出来,有关肖全的一切,我都只能用眼泪来承担。“但是肖全一定是个过去式,我一直都觉得你们根本不合适,许岩才适合你。”许岩是我们的高中同学,其实高中我几乎没有接触过他,他是个很典型的好男生,作风和人品都端正极了,不开玩笑也不嘲笑别人,乐于助人,朋友也多,大家都愿意叫他“岩哥”。他后来跟我一个大学。我跟肖全的结束就是随着高考结束的,一点征兆都没有,我开始在大学形单影只,许岩本来作为以前的同学常常安慰着我,直到发展到现在。我跟许岩的事情,朋友圈子里面多多少少都知道那么点,大家都觉得他好,大家都觉得如果他真的喜欢上我了,我可以好好考虑他,毕竟他跟肖全完全不同,可能更加适合我。“叶秋,”我埋在她怀里,“但是,我想着肖全,他会叫我‘肥婆’的。”叶秋很久都没有说话,直到我从她怀里抬起头,“你应该也最珍惜,那个常常叫你肥婆的人吧?现在,你也瘦了,也不算肥了,应该再也不会有人这么叫你了。”“王可妍真傻,”叶秋抬着头看天上的星星,“因为她放弃了那个叫她肥婆的人。”我双手环着肩膀,今晚的风显得特别冷。三、回到家,我打开了手机,差不多一个月,我的手机都处在关机状态,里面满满的是短信和未接电话,当然都是许岩的,他并没有逼我什么,其实从一开始认识他,他就对我很关心,会打电话问我吃饭了没有,睡觉了吗,心情好吗,我也开始习惯有这样一个人的关心,但是,自从一个月前的那个“告白”,他所有关心我的短信和电话都成了我的想要逃避的东西。我只好关了手机。放假了,他没有从学校回家,留在广州打工,为了体验生活,而我,在考完的当晚,就坐上了回家的大巴车,并且都没有告诉他。他应该是去找我了,才知道我走了。我看着未接电话的数量,恐怖到有45个,我不知道以前自己到底有多习惯他“源源不断”的关心。手机响了起来,熟悉的彩铃,还是肖全自己做的歌曲。打电话的居然是檬儿。我抬头看看时间,已经零点了。檬儿在那头声音很急,她说,“林薇,我要钱,带钱给我,快点。”“新世界”是我们这个小城市最红的也是目前为止最贵的购物中心,一共五层,最上面的那层是KTV房,普通的开房价1000,不提供任何食品和饮料,但是如果你喜欢,可以花上500块买它十斤水果和500块买5箱啤酒。我搭电梯上了五楼,电梯一开,左右两排十多名化了妆,穿着旗袍的礼仪小姐就都统一面带微笑朝我鞠躬,她们吐词清晰地说“欢迎光临。”我颤颤巍巍地从她们中间走过,到了大厅。这里灯光很暗,差不多200平方米的大厅只吊着一个巨型的水晶灯,大厅的地面铺着毛毯子,放着四五个很大的沙发,那沙发很特别,圆形的,可容纳十五六个人,每一个沙发都坐满了人,女人,漂亮年轻的女人。她们个个穿着晚礼服,装扮得体,一动不动地坐在沙发上。我感到心里一阵难言的尴尬,我知道她们是做什么的,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女人们,只觉得很难堪,但又不知道为什么,好像坐在沙发上面的那个人是我一样,我低着头,从她们中间穿过。能让我来这样地方的人,绝对不是夏檬儿,只有可能是王可妍。我一进那间包房,夏檬儿就几乎是跳着出来迎接我,准确来说,是迎接我的钱。王可妍才会来这样的地方消费,她夏檬儿不过被扯着来唱歌,没想到可妍醉的不省人事,连个银联卡密码都说不出来了。我看着在沙发上烂醉如泥的王可妍,真想好好揍她,但当下,我还是得不动声色地拿出我的卡,很优雅地写按下我的密码,带着自残的快感,涮下了1800的价钱。我知道王可妍会还给我,而且说不定是还2000块,但是我不禁恶心起她这种毫无节制的消费。我和檬儿好不容易才把王可妍从五楼抬了下来,丢在了路边,夏檬儿开始伸手叫出租车,我一把放下她的手。“你干什么啊?”檬儿问我。“你干什么?”我反问。“打的回家啊。”“把王可妍送回去啊?”“不然呢?”“她醉成这样子活该,我要把她丢在路边上,我们两个走。”檬儿很奇怪地看了我一眼,又看看躺在地方的王可妍,“你在开玩笑吧?”我当然在开玩笑,因为我就算很想这样做,但是一旦明天王可妍酒醒了知道我这么对她,估计我就算再怎么想替她结账也好,都没有这个机会了。在出租车里面,王可妍在一旁安静睡着,夏檬问我,“薇,后天要去海南了,你准备和谁去?”“不知道。你呢?”这回夏檬沉默了。“彭涛呢?他不是考完了吗,你就可以跟他去啦。”“他还没有给我答复,他才刚考完,谁知道考得怎么样呢。”彭涛就夏檬心仪那位,高考完了以后夏檬就鼓起勇气告白了,但是彭涛一直没有表态,高考中彭涛考得不好,选择了复读,只对夏檬说,“高考完了再说。”夏檬就一直等啊等,等着彭涛复读完后的那个答案。老实说,我还真的不敢相信檬儿会有耐心的等一个答案等差不过一年呢。“那也可以叫他一起去玩玩啊。”“他可能不去吧,我也不知道。”夏檬的声音低低的,有点苦涩。“你呢?和谁?许岩吗?”我笑了笑,“他没有回来,还是学校那边打工呢,怎么去?”“如果我们不带伴,王可妍说不定真的灭了我们。”我把头搭在靠背上,翻白眼,“随便吧。”车子到了北山,我把檬儿放下来了,对她说,“我等下打电话给可妍家,让她家人放心,可妍今晚就在我家了。”檬儿看了看可妍,“今晚她特别不高兴。”檬儿下车以后,王可妍开始有些意识了,不停地叫着头痛,还打开窗往外吐了几回。她每吐一会,那个司机就咒骂几句,我只好无奈地掏出纸巾不停替她擦干净嘴边,衣服上的脏东西。她好像没吃什么,吐出来的全是酸水。酸水是混合着胃液和浓厚的酒味的,在空气中恣意充斥,让我不止一次地想做吐。下了车,我又用了全身的力气把可妍扶到家里,把她往床上一扔,我已经大汗淋淋了。我家里没人,准确来说,是很少会有人,我长期都是一个人在这里住着,今晚居然有个醉鬼陪我,这样想着有些有趣。我把可妍鞋袜脱了,再帮她擦了擦脸。她的眼影唇彩掉了下来,她苍白的脸在灯光下暴露无遗,我甚至数得清楚她脸上的毛孔。但她挣扎着,终于完整地睁开了眼睛。我又打了盆水给她洗脸,她看起来才稍微正常了一些,两眼没什么光彩,转着眼睛看着我的房间。“林薇,你晚上一个人守着这样的房子,不害怕吗?”王可妍问我。“好好睡吧,我去客房。”我站起来准备转身走了,没想到王可妍从我身后把枕头砸了过来。我猛地一回头,大吼了一句,“你干什么,还没有疯够吗?”“林薇你不理解我,你也不理解我,你也跟叶秋一样,你们都不理解我,你们从来不安慰我,以为我什么都行,我一个人撑得好辛苦你们知不知道?你什么算什么朋友,算什么朋友!”王可妍朝着我大叫。我静静地看着她,又走过去坐在床上,握住了她的手。王可妍马上抱住了我,“林薇,我跟你讲,我什么都没有了,真的什么都没有了,我把一切都给了白天水……”我感到头皮一阵发麻。王可妍和程灏是高中开始的,其实程灏是个成绩不好,会抽烟的那种二流学生,上课睡觉,下课打球,没事出去混混,学习上靠点小聪明得过且过。而她王可妍,却是学校里数一数二的好学生,他们两个走在一起,我们做朋友的应该怎么都觉得别扭,但是我们三个都看的出来,程灏对王可妍,那可是好到了骨头里面去了。加上程灏为人也仗义,从不说空话,要担当就一定担当,很有大哥风范,把王可妍这个母老虎交给程灏我们三个都说不出的放心。但是高三一开学,王可妍就提出要分手,她义无反顾地扑向了白水天的怀抱。白水天其实是个老男人,比我们大了十多岁,在广州一家广告公司当总监,王可妍不知道是怎么认识他的,反正根据王可妍的讲述,从见到白水天第一眼,说第一句话起,王可妍就完全被白水天给迷住了。白水天那个老男人我没有见过,但是叶秋见过,叶秋说,的确是个很有味道的男人,不过眼角总是藏着那么点狡黠。叶秋的话让我对白天水产生不了任何的好感。高考结束,程灏就去打工了,王可妍暑假背着我们去了几次广州,她知道我们根本不同意她和一个老得可以当我们爸爸的人在一起。那个暑假我一直沉浸在分手的伤痛之中,而檬儿要不是在挣扎着要不要告白,要不就是在等待她的答案,至于叶秋,她的高考成绩不理想,除了天天守在超市里面就没什么消遣,直到暑假快结束的时候,出现了那一千块钱的事情。我不知道王可妍为什么要借钱,也不知道为什么她连一千块都拿不出来,她生活永远比我们精彩并且神秘,总之我们三个七凑八凑地把钱交给可妍的时候她说已经搞定了,钱是程灏借的,程灏家境不好,那一千块是他打工赚的钱。当时叶秋很犀利地看着王可妍,问她,“你怎么不找白水天?”王可妍当时的脸色我至今还记得,难看得很,像乱喷上了颜色,五彩斑斓。至于王可妍和白水天什么时候分开的,我更不清楚了,估计也就是大一开学没多久吧。我握住可妍的肩膀,“你这个傻瓜,我怎么跟你说的,不要上当,别以为老男人就不会害你,你现在自己吃亏了吧。”王可妍低下头,可能酒精的作用还在,她抱着头表情很痛苦,“林薇,我跟你最好了,你怎么能这样说?”我觉得好多话都哽在了喉咙,我说不出什么来了,我只能看着可妍痛苦地抓的头发。“我给叶秋打电话了,她说我故意不还钱,故意不想好好跟程灏了断,我真的是那样的人吗?”可妍抬起头很茫然地问我。我张张嘴巴,还是没有说话。“林薇,我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很坏。程灏对我那么好,我还离开他,其实当时那一千块,我问了白水天,他堂堂一个总监还说要考虑一下,程灏二话没说,甚至没有问我要钱干什么就把钱给了我,我心里清楚,白水天是个陷阱,我还往下跳,怪不得,怪不得叶秋那么生我的气。”王可妍倒在床上很吃力地说着。我拍拍她的背,“再洗把脸吧。”王可妍洗完脸以后就变的精神了很多,说话也清楚了起来,我不禁很惊奇这个冷水的作用。她好像又回到了那个自信冷静的王可妍,既然她从酒精里面清醒过来了,她才不会让话题局限于我,她用一贯平静的声音说,“林薇,许岩找我了。”我当时手里还端着洗脸盆,差点打翻了。“他说他放假很可能就不回家了,要我好好照顾你。”王可妍看着我说。“哦。”我应了一声。“我们朋友都通过许岩,他比肖全强,别学我,我就没听你们的,自己吃亏。”“可妍,”我试探着问她,“你和白水天……”可妍抬头看着天花板,“高考暑假的事情,和他是学期中分开的。”我摸着可妍的长头发,轻声地说,“可妍,我觉得你和我们这个城市一样,在慢慢地,慢慢地改变,有好多东西都在改变……”第二天我起床的时候王可妍已经走了。才九点多。她留了个纸条,帮我泡了杯牛奶,纸条上写着,“钱我会给你的,你多吃点东西。”完全不搭的两句话,但是我懂她在说什么。王可妍是刀子嘴豆腐心,她对我们三个朋友的好,我们从来没有怀疑过。我喝了一口牛奶,笑了笑。四、整整一天我都呆在家里面玩游戏,会玩游戏也是因为肖全,和他一起三年,我的人生某种程度来说都在为他。肖全是很潇洒的男生,会弹吉他会唱歌,会作词作曲,穿着好看得体的“badboy”,一副吊儿郎当,会歪着头笑着看我,也会狠狠地抱紧我。他叫我“肥婆”。就是他这样一个很阳光帅气的男生居然选择了我这样一个出了成绩有些出色就一无是处的胖姑娘,当他牵着我的手走过校园的时候还是有会一些细细碎碎的言论。我都不怕,把手交给他,心里是安稳的。肖全喜欢听我唱歌,他会帮我和音。他家有一台很漂亮的钢琴,他用他那修长的手指很专注地弹着钢琴的时候,我甚至觉得,他是上天派下来给我的天使。家里的游戏碟子都是他买的,我们一起研究要怎么样完成任务,怎么样出招。我家长期没人,他常来我家吃饭,他总是吃得很开心。三年了,回想三年就像是一场梦,一场我幻想的爱情之梦,但是梦醒了人走了,留下来的,除了支离破碎的梦境,还有就是这个我不变的家,没有家人的家。我其实应该恨肖全的,因为他一声不响地选择了出国留学,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计划好的一切,出国,迁户口,决定在国外发展,再也不回来。但是他最后和我告别的时候吻着我流下了眼泪,他说,“对不起,把你一个人留下。”我一把推开他的时候几乎看不清他的样子,我只看到很模糊的身影,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转身就跑了,后来才知道,看不清他的样子,是因为那一刻我的眼睛里全是泪水……放下游戏器的手柄,我抱着腿坐在地上。我从小就没有母亲,父亲是个工程师,长年累月在外面施工,勘察地形,设计,开会。我跟我父亲不同,他骨子里面是叛逆的血液,他喜欢新鲜而刺激的东西,他喜欢到处去看去闯,这一点叶秋也有,而我,讨厌漂泊,只想要一个能安安定定的怀抱。我喜欢家里有人等着我回家的感觉,但是我从来都没有试过。我跟我父亲的争吵一直很激烈,他不能理解我为什么可以那么安分地坐在家里,而从来不想去外面开阔眼界,他说我血液中缺乏他最重要的东西。于是,我开始习惯地守着这个只有我一个人的家。其实无论是可妍还是檬儿还是叶秋,都不同意我和肖全,最重要的原因也是因为她们知道,肖全也不是能安分地过着生活的人,他迟早会走的。从和肖全交往第一天开始我就安慰自己,我们会有好结果的,但是他走了以后我才醒悟,有些东西都是在自欺欺人。我叹了口气,想要出回忆里面拔出来。站起身,打开了冰箱,里面什么都没有。我想起明天要去旅游了,就开始按照可妍给我的纸张收拾东西,那是一份详细的清单,甚至连要带几条换洗的内衣裤都算好了。等我收拾完了,发现自己真的没什么要干的了,就躺在床上睡觉。一个月了,自从许岩告白到现在,已经一个月了,一个月以来,我就几乎没有吃过东西。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自从许岩告白以来,我唯一想做的就是睡觉,好好地睡觉,哪怕再也起不来了都愿意,只要不要让我面对许岩就好。我知道这是慢性自杀,尤其是像我这种一直都有胃病的人来说,不按时吃东西或者不吃东西,是不会有好下场的,但是,我依然懒得吃,现在连吃饭都成了很累赘的事情。做梦了,我在梦里梦到了什么呢?我还能意识到自己在做梦,但是我在梦里看不清任何东西,像是一幅放大了的油画,颜料一层一层地在画布上,就是组合不了图案。我猛地一睁开眼睛,自己全是湿透地躺在床上了。手机就在枕头上,居然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我从中午一点睡到了现在。收拾好的行李还放在床边上,明天早上九点就要出发,那么,现在我该干什么呢?继续睡觉吗?我动了动,想喝水。却发现手脚开始不听使唤。胃部开始传来一阵又一阵的疼痛,粹不及防。我的胃开始像上了绞刑机一样,在撕心裂肺的扯着我,我感觉自己已经痛到在不停地冒着冷汗,第一次,嘴唇不听使唤地抖动起来。我用手紧紧压着胃,想挣扎着起床到客厅拿胃药,但是巨大的疼痛已经让我连坐起来都成了困难。在这个时空,这个没有人的家里,我突然恐怖地想到,如果我死了,又有谁会知道?这是一个空旷的家,我就像个怨妇一样,日日夜夜守着这个家,守着不能给我安定的亲情和爱情。枕头开始湿了,我不知道是眼泪还是汗水,我闭上眼睛,低低地哭出了声音。以前胃痛,总会有肖全的,他会给我喂药,会给我唱歌哄我睡觉,如今,连他都走了,再也不会有人知道,在这个无人的小家里面,我在一个人捂着胃哭泣。悲伤甚至绝望充斥着我,当时除了肖全,我谁也没有想到,感觉上,朋友再要好,都有自己的生活,而我曾经的生活,只有肖全,然后,我听到了肖全的声音,肖全在给我唱歌吗?我听得那么清楚,那是他自己做的歌曲,他送给我的,当作我的生日礼物的。怎么会有肖全的声音,他回来了吗?我迷迷糊糊找着声源,才想起来,不过是手机。那边挂了电话,我接过电话却只能听到盲音。我又开始哭了起来,为什么我接不到这个电话,为什么我生病难受的时候连一个人的声音都听不到?幸好,电话又响了起来,我马上接了。“林薇,是我。”我知道,除了他,还会有谁呢?“你电话终于打通了,我打了好多呢,你,在听吗?”“嗯。”我勉强的回答。“林薇,”许岩在那边喊着我的名字,“你不要那么大的压力好不好,我没有逼你什么,我清楚得很,我不会为难你的。”我听着许岩那好听的声音,带着磁性的声音,忍不住哭了出来。许岩明显着急了,“林薇,你怎么了?”我一边哭一边说。“许岩,我胃痛,我现在好辛苦……”许岩开始安慰着我,“林薇,别害怕,药在哪里,吃药!”我摇摇头,“我在床上,药在客厅,我拿不到了,我起不来!”“那,把电话挂了,打急救电话,快!”“不要!”我哭喊着,“许岩我不要听不到你的声音,我好害怕,我好冷,我要听到你的声音,你不要挂……”我一边哭一边说,好像我就要跟许岩生离死别一样,因为哭得太厉害了,我开始不停地抽泣,每抽泣一下,胃就像刀割了一样,我又开始呻吟,狼狈至极。“林薇,”许岩在电话里的声音居然是哽咽的,“我求你了,照顾好你自己好不好。”我觉得自己开始有些迷迷糊糊了,我对许岩说,“许岩,唱首歌给我听吧,我知道你不会唱,但是我想听,唱给我听好不好?”的确,许岩不是肖全,不是我认为的上天派给我的天使,他只会默默地关心着我,但是,他不会像肖全那样让我开心地笑,听我唱歌,为我伴乐,他不会打暴力游戏,他不会弹吉他和钢琴,他只懂得满腔的大道理,他只会耐心的教育我做人要现实点,他现在就在担心着就业问题,他开始学着炒股,他是很成功的男生,但是,真的是我要的吗?我久久都听不到他唱歌,我的意识开始越来越模糊了,我开始想,会不会这一睡去,就结束了一生呢?死亡的阴影袭击着我,脑袋像是灌满了浆糊一样转不起来,我对自己感到无能为力。在迷迷糊糊中,我听到了歌声,是歌唱的声音,从手机里面传来的。许岩真的在唱歌,他唱的是《小草》,那是已经很旧的歌了,他没有跑调,甚至唱得很好听。我本来想哭的,开始心里不知道怎么了,变得很温暖,很安心,我笑了。许岩在那边好像也在笑,应该是不好意思吧。“林薇,我唱歌了,但我唱得不好听,你喜欢吗?你别担心,你会没事的,真的,我会救你的……”他在说什么呢?我听不清了,他的声音好像从远方传过来的,我突然那么地不想死!我不能死!我要还没来的及答应他呢!我想握紧手机,但是却无力地看着手机从耳朵边滚了下去,我捡不到了,再也捡不到了。眼皮越来越重,我告诉自己,就休息一下下而已,很快就会没事的,应该没事的……当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在想,我死了吗?看来并没有,我还是躺在家里那张床上,我动了动身子,轻飘飘的,胃还有些痛,可是已经不碍事了。我坐了起来,家里还是没有人吧,手机就在床上,显示的上一次通话时间是晚上八点,现在,天已经亮了起来,看看表,早上七点了。又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还是昨晚痛到晕了过去。收拾好的行李就在床边,等下还要去旅游吗?很奇怪的,我闻到了空气中有股很香很香的味道,好像是皮蛋瘦肉粥的味道,难道,是许岩?我本来想下床去看看究竟的,就看到檬儿端着粥进来了。“呀,醒了啊?”她笑嘻嘻的。“你怎么来了?”“我不来,难道让你被饿死啊?你冰箱什么都没有,你怎么过的呀?”我笑了笑,“忘啦,忘了买菜了。”檬儿把粥端了过来,她用了我用来装汤的碗来装粥,那是很客观的分量。“你要我吃完它?”我看着这个分量心里很虚。“是啊,不然我就告诉许岩,你病情加重了,要他辞职回来逼你吃,怎么样?”“你怎么过来了啊?”我问檬儿。“小姐,你知不知道我忙了好久了。”檬儿把粥往我手上一放,开始说起来,“昨晚啊七点多许岩打电话给我,要我赶快到你家来看看你,还要我先打急救电话,说你胃病犯了。我就急急忙忙的过来,你都晕在床上了,我找了胃药让你服下去,又喊了医生,你猜他们怎么说你?”我摇摇头,“我怎么知道。”“那医生说你根本不是什么胃病犯了,是吃东西太少了,导致胃酸过多,胃抽筋了,要你醒来以后赶快吃东西,还要吃一些清淡的,所以啊,我给你煮粥了。”我摸摸胃,“那我就是,没什么事情吗?”“你不会以为自己严重到要死吧?”夏檬天真无邪地说出了我曾经的猜想。天啊,原来我是这么顽强的啊!我开始吃起粥。夏檬虽然是个马大哈,但是做起东西来可是一流,因为她的理想很简单也很没追求,当个衣食无忧的住家太太就好,所以她苦练厨艺,就渴望着有一天能梦想成真的时候能用上。“林薇,你真是不厚道,干什么这么折磨自己啊,真的为了减肥啊?”“不是啦,我懒而已。”“你知不知道你把许岩吓坏了,他昨天晚上在电话那边差点没哭呢。”夏檬憋着嘴,“他那时候还在工作,在街上派传单,你这边不给他挂电话,他只好一边哄你一边问街上的行人能不能借他手机用一用,你想他多狼狈啊,好不容易才找到我呢。”“那你,跟他说了我没事了吗?”“是啊,医生一走我就给他打电话了,他才放心的。你以后不要动不动就跟他哭啊闹的,我看他心里承受不了呢。”我叹了口气,好像有点怅然若失。“给他个机会吧,林薇。”檬儿拍拍我的肩膀。又马上反弹,连连摇头,“瘦到只有骨头,我都不敢碰你了。”她说。我开始沉浸在夏檬做的好吃的皮蛋瘦肉粥里面了,好像带着家的味道呢。“薇,昨天我去广州,和叶秋一起去的。”夏檬说着。我很奇怪的抬头,“去广州干什么?”“叶秋要我陪她去找白水天。”“什么?!”我几乎叫了出来。“你们怎么找得到,你们又干了些什么?”“林薇我跟你说,叶秋太厉害了,她不知道怎么知道白水天的地址的,带着我就杀过去了。”我的眉头纠结到了一块。“叶秋知道可妍吃亏了,我把那天晚上可妍喝酒的事情还有说的话跟叶秋说了,没想到叶秋要我陪她去广州,我本来不想去,叶秋说如果我不去,她就自己去,我没办法,只好陪她去了。”“你怎么不告诉我?”“我以为可妍呆在你家里,打电话给你可能会让可妍知道。”“那你发短信啊。”“咦,”夏檬睁大眼睛,“我没有想到可以发短信耶!”我简直想拍死她。“然后呢,你们到了广州以后呢?”“我们找到了白水天啊,叶秋问他为什么要玩弄可妍,他说他没有,他说他根本没有想过要跟一个小姑娘开始。然后叶秋就问,是不是跟可妍那个了。”“白水天怎么说?”“他一个老男人呢,油滑得很,他问叶秋,是不是要他负责任。”我的眉头再次纠结在一起了。白水天的话是很讨打的。果然,夏檬接下去说,“你当时不在,要在的话肯定吃惊,叶秋给了白水天两个耳光,那个动作,特别迅速。叶秋居然敢打比我们打十多岁的长辈耶!”“白水天什么反应?”“惊呆了啊。他就很吃惊地捂着脸站在那里看着叶秋。”“然后呢?”“叶秋说,不要以为我们年轻就可以糟蹋我们爱情,以后都碰不到这样的真诚了。”我看着手里的粥,我说,“檬儿,知道么,我们友谊真的很过关呢。”“是啊,叶秋虽然讨厌可妍不还钱给程灏的事情,但是又会帮可妍出气,她心里很在乎可妍的。”“可妍也是啊,平常那么孤傲的一个人,叶秋说她几句就跑去买醉,抱怨我们不理解她,其实啊,是她看重我们呢。”我和夏檬相视一笑。“去海边吧,”我说,“这个时侯去海边最好了。大海那么开阔,会让我们也开阔起来的。”五、九点,在王可妍的楼下,我们四个人又聚在了一起。但是,都没有男伴,其实,只要有我们四个就足够了,短短几天,我却又好像能体会到了朋友的可贵。王可妍自己也没有带男伴,她也没什么好说。我们逃过一劫,就高高兴兴地上了王可妍家的私家车,朝着海南出发了!我一直都知道真正想去看海想去海南的那位,是叶秋,可妍不过是帮她实现了这个愿望罢了。我对大海没什么好感,我比较喜欢森林,至于夏檬,她除了在车上唱歌和涂防晒以外就是睡觉。等她一觉睡醒了,发现我们在火车站,才知道原来还要坐火车,并且是要在第二天才到海南。她无比恼火地问我们为什么不阻止她涂防晒油,害的她必须得和这个油性液体同眠共枕整整一个晚上!我和叶秋选择了沉默,可妍当然不会放过打击檬儿的机会,她对檬儿说,“那些大量的防晒油要忍受你恶劣的皮肤和难闻的体味,真的生不如死,涂在你身上不是你的损失,而是防晒油的损失。”檬儿杏目圆瞪,指着可妍,“你说什么呢,什么叫做恶劣的皮肤和难闻的体味?”我在一旁叹气,她并没有听出“大量”这个词的别有用心。叶秋看着窗外好像是事不关己,但是我看到她的嘴角会偶尔地上扬。有了檬儿和可妍,我和叶秋是不会觉得无聊的,她们永远有最经典的对白,我和叶秋只要负责在一旁看好戏都好了,通常都是檬儿无比哀怨地看着我,“林薇,救我啊,求求你,救我啊!”我就会笑嘻嘻地对可妍说,“别计较了,跟这种人不值得。”夏檬就会倒在地上一蹶不振,口吐白沫,语气虚弱,“你们,联手欺负我!”等到我们一开始泡方便面,她就精神抖擞起来,我们四个人是四种口味的面,她每个人的都要尝试一番。到了晚上十点,她又无比可怜的看着叶秋,“秋,我们再泡一包面吧,我很饿!”王可妍连鼻子里面都是不屑,“你上辈子是猪,这辈子是猪,估计下辈子还是猪!”“你也差不多,你以前也肥,还说我!我们都肥好不好!现在只有我和叶秋还是坚守,你们两个要为自己背叛而感到耻辱!”“肥只是一个特征,你为什么像猪,最主要的原因是你和猪的脑袋是一致的,吃了睡,睡了吃。而我们是可以变回正常,你就算不肥了,依然不能改变你是猪的特性!”我低下头,我想,如果我是夏檬,不如去死算了。果然,夏檬变得很安静了,也不说饿了,只是坐在那里自己跟自己怄气。叶秋看不过去了,问夏檬“还吃不吃啊?”夏檬也不回答。王可妍这才良心发作,笑着说,“虽然你比较猪,但是,你有一个优点是我们人没有的,你比较可爱,你可以和那个麦兜媲美了!”我和叶秋看着王可妍,表情异常丰富……呵呵,经过一个晚上的吵闹颠簸,终于是到了海南了!导游的车很周到地把我们接到了海边,安排好了一切。我看着王可妍优雅自然地指挥着一切的时候,也曾暗想着,有钱还是很好的。海水蔚蓝,和天一样,蓝色的海岸线上密密麻麻的都是前来度假的人,我看着这片广阔的海域,心真的也跟着开阔起来,为什么一直呆在家里呢?为什么不出去走走呢?看着大海,真的就会觉得,人是渺小的,所有发生在身上的不幸也是渺小的,天地之间只有茫茫的海水和尽情玩耍的人们,我们的爱恨情仇是岸上的沙滩,只是偶然地被海水带到了人间,经过了烈日烧烤,但是又迟到会回到海里的,事事都是如此,反反复复,潮起潮落,也还是会归于原点的。我坐在礁石上,看着远方的海线,海的那边,是什么呢?我一直笃定地认为,山的那边是山,不过山那边的山啊,藏着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家,以山为生,又归于尘土。那么,海的那边,是什么呢?我想,海的那边还是海,海和山不同,山隐埋了一切,但海却延伸了所有。一切都会过去了,伤口也会愈合的,我们都有年轻的资本,可以重新开始的。我掏出了手机,一条一条地读着许岩的短信,他是适合我的。爱情可以很美,我想是的,但是,我需要的不仅仅是爱情,我是长期缺乏爱的人,纯粹的梦幻的东西只能让我迷恋,但是不能拯救我,那个愿意脚步为我停留的人,才是我要守候的人。我想到肖全背起吉他的样子,我想,他应该天生就是这样子,天生就应该是个流浪者。我决定,试一试,就试一次吧,让理智统领我的感情,带我找到我该守候的人。我发了条短信,那是一个月以来,我第一次发短信给许岩,我说,“许岩,我在海边,想起了你。”夏檬儿站在水里,她腰一下都浸在水里,她开始很高兴地玩起水来,她叫着笑着,阳光洒在她身上,她看起来真的美极了。突然,她像是踩到了什么,弯起腰开始在水里摸索,原来是个很巨大的白色贝壳,足足有人脸那么大,但是早已经是空的了。她有点失望地对着在岸边晒太阳的叶秋挥挥手里的大贝壳,同时想着要把贝壳做个什么漂亮的装饰。却看到叶秋在向她招手要她回去。她不知道,就在她捡贝壳的时候,她的手机来了一条短信,是彭涛的,他说,“谢谢你一年的时间,我用一辈子回报,好吗?”于此同时,嫌外面阳光太大而呆在房间的王可妍放下了白天水打来的电话,她想了想,又打了个电话,“程灏,我是王可妍,过几天我来还你钱。”那边沉默着,王可妍很苦涩地笑了笑,“程灏,还了钱以后,我会彻底忘记你,不给自己机会,希望你也是吧。”然后她挂了电话,下了楼,去找叶秋。“秋,太不够意思了,白水天那个混蛋怎么只打两巴掌呢?”叶秋笑着看着王可妍,“我也觉得,欺骗了我们的王可妍大小姐,应该只有死路一条!”王可妍笑起来,“叶秋,谢谢你,还有,对不起。”叶秋看着远方的海,“我一直想来看海,你帮了我,还道歉吗?”王可妍也看着海,但心里却想,“只有叶秋才是海,因为她容纳了我们。”我从礁石走下来,夏檬从海里上来了,我们四个挤在叶秋小小的遮阳伞下面,我有事情要宣布,我要和许岩在一起,我要忘记肖全,夏檬看完手机也要有事情宣布,她的眼中都是幸福,王可妍也准备要告诉我们,她要还钱给程灏了,只有叶秋,还是沉默着,好像事不关己,但是我们都知道,没有了她,不会有任何的故事……(完)稿件介绍:我写了四个女孩子,她们都带着现实生活的烙印,她们有着真是的感情,有着很好的友谊,她们会孤独,会笑,会哭,会需要肩膀,尽管她们本身并不相同。这个四个女孩子,相约去海边,短短的两天,她们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生活洗礼。林薇明白了爱情不是靠着幻想就可以自己美好出来的,檬儿经过了一年的等待,我舍不得不给她一样好的答复,王可妍看上去是女强人,但其实软弱而害怕失去,最终也明白到了放弃了才是独立的开始,至于叶秋,她的结果,只是真正去了一趟海边,去看了一次大海。我知道,这样的故事是不够吸引人的,也知道在这个浮夸的社会,尽力求取生存的本身状态并不只是于此,但是,还是要写下来,因为我需要自己明白一点,我也是这些女孩中的一个。以上信息均为真实信息!

    2009-10-06 作者:绿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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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兽医学院08级动物医学4班杨彪一我所要写的故事就如同我未来要出生的孩子,他来自于我却终究不是我。有许多的文字是凌驾于生活之上的,像站在云端的天使.,你只能仰视她的容颜然后满怀虔诚的低下头。写文章并非自我诊疗的手段,充其量不过是是自我疗养的一种小小的尝试。我很早的一位老师曾这样的对我说过,而我真正理解,则是二十岁后的日子。再二十岁后的日子,我一直在追求着同一个基调——试图用自己的方式生活着,于是我开始同周遭的事物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很多时候,我希望我写出的文字不是单纯感性的认知,而是可以成为某种丈量的尺度,就好比,很多的日子里,我们用我们的耐心丈量着生活。小说是自心灵而生出的沉默的孩子。沉默在现代人的眼中是一种过错,这或多或少注定了很多孩子的不幸。换言之,其实每一个孩子也都是一本小说。故事是很难驾驭的一样东西,就像是一个新骑手根本无法很好的驾驭一匹烈性的马,以此类之,这些写在文章开头的文字并不是画蛇添足的笑话。二这是座南方的城市,夏季有些许的残酷,很少会有雨的问候。其实我是不喜欢雨天的,但也不喜欢布满灰尘的燥热的天空,以及肆无忌惮的太阳炙烤着大地。这座城市的夏天因漫长而让人备受煎熬,很多次的夜晚,会在凌晨的一点入睡却又在两点钟醒过来。睡眠像是个未关掉的小闹钟,总会断断续续的响起,于是白天的自己萎靡的像是在被迫戒毒。很多时候,忍无可忍,总会嘲笑,这是座没有秋天的城市,连叶子都患上了失眠症。每次如此的周而复始,厌倦的情感也与日俱增,不知觉中竟然一步步陷入无法自拔的想念当中——我想念的是来自北方的秋天的风恰好经过的一座小山城。已有四年了,我只是常常的想念那座城市,却终究没有回去过。或许,四年的光影对于我早已起步的漫长人生而言,不过是去超市购物时不想放回皮夹的零币而已。然而,换个角度,也足以使某段昏黄的记忆又或者久未重温的生活成为一种蝉蜕。很荣幸的是,着手写下这篇文字,是在一个宁静的有雨相伴的午夜。雨水洗刷着这灰蒙蒙的水泥路,倒也清新而自然。淅沥的雨滴敲击着地面。如同记忆中的几百只蚕在撕咬着桑叶。偶尔会有晚归的汽车从阳台下飞驰而过,溅起的水花打破了那片“沙沙”的宁静,有或者,划破黑暗的闪电从城市的东方扫向西方,接踵而至的是隆隆的雷声以及风与树枝的缠绵耳语。我推开宽大的落地窗,阳台的对面是一条川流不息的环城公路,即便在这风雨交加的夜晚,也不曾想象马达会就此安睡。雨雾中的路灯散发着耀眼的黄,如同阳光下的玻璃碎片,晃眼乃至生痛。这是座无眠的城市!十一月走到尾声,北方的冷空气姗姗来迟。我开始穿上了那件米格灰色的外套穿梭于这座城市之间。城市在这样的季节开始变得缓慢,秋天的气息四处蔓延着,每年的这段日子,我总是陷入一种因熟悉而带来的恐慌之中却又无法排解,像是同一个熟悉的人不期而遇却突然忘记了她的名字般。元旦临近的时候,寒流加剧,城市在节日里总变的有些混乱,街头巷尾,嘈杂的促销声音中混杂的是流行音乐的歇斯底里。我决定回去是在第五个如此这般的年尾。三我终于从火车那片浑浊的空气中逃了出来。车窗外的空气,清澈,新鲜却也如同无形的冰一样透明寒冷。车站的水泥地冻的益发坚硬,随处可见的污水结成了厚厚的黑色的冰。穿过寒气逼人的通道,我早已经忍不住的浑身哆嗦。这就是那座北方小城的冬天,冷的几乎像个蛮不讲理的小姑娘。阿三在出口处接到了我,给我的微笑亦如四年前的亲切,我还他一个短暂却真实的拥抱。披上他为我准备的羽绒服,我迅速的钻进了车里。车里的暖气终于止住了我的哆嗦。“你说,南国的燕子现在回来,感觉会如何?”阿三打趣地问我。“会很饿,因为找不到吃的!”“我妈在家恭候着呢,听说你要回来,都念叨你两个月了!”“我也很想念干妈!”“不信,若是,也是干妈的拉面。”我笑而无语,通宵不眠的火车让我如同被阉割的狗,丝毫提不起精神来。我转向车窗外,极目远视下的小城依旧在一片朦胧中沉睡,而这早已苏醒的车站也并未扰人清梦。现在是凌晨的五点钟,因为是在十二月的尾声,所以东方并未露出曙光。值得一说的是,这座小山城,安静却拥有着属于自己的个性。很多的青石小巷在小城里纵横交错,许多人都从上面走过,好像那些落在青石街上的雨,来去自如却也悄然无声。在这里,我度过自己大学开始前的所有生涯,属于我的年少也留在了这座小城的天空下。阿三是我自小一起长大的伙伴。高中毕业后,阿三本可以去一个并不太差的一本院校却最终弃学从商——在这座小城开了一个酒吧。问起缘故,也是类似于学而百无聊奈的搪塞之语。或许每个人的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理念与信仰,就如同虔诚的教徒侍奉着上帝般。日后的交流也终无再涉及此处。酒吧的风格几年来一直未变,安静的氛围中流淌着爵士乐的音调,亦如阿三的为人处事,低调而沉稳。酒吧生意兴隆,小城的酒吧少也有三四家,却独阿三一家丝毫不与重金属相关联,从而有了自己的品味。其实,品味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东西,很多人都在追求着。“生意不错嘛!”我啜一口暖啤对正在调酒的阿三说道。“托你的福啊,当初真没打算开爵士酒吧。”“有没有开分店啊?”“去年开了俩家,城东与城南,托别人打理的,生意不如这边。”“是一件需要用心经营的事业!”“也是,不打算再开了,不想让自己的东西变了味道!”“想明天去看一下龙,很久未去了!”“如果必要,我开车送你过去!”“也好,我先回去了,同干妈聊天也是好久之前了!”“我妈很啰嗦的,这到没变!”从酒吧出来,小城的夜晚充斥着北方特有的寒意,犹如千万根的针刺要入侵骨髓之感,我招来一辆的士,风一般钻了进去。车窗外的小城早已面目全非,七彩的霓虹在无穷尽而又寒冷的夜晚飞扬跋扈的闪烁着,而我熟悉的青石街的小巷也早已在一片珠光宝气中灰飞烟灭。我有些伤感却终究没有爆发,生活本是如此,在得到与失去之间周旋,终究没有永恒。四第二天的上午,阳光灿烂的好似情人的脸,清新遇冷的空气中散发着松柏的香味。我们下了车,踏上了去上坡的路,落在小径上的枯叶簌簌的发出声响,可能是早晨有霜的缘故,小径和枯叶都很潮湿。这是一条不向阳的小径,然而从坡上吹来的每一股风里并没有冬日的寒冷,所能感觉到的是一种生命的灵动,无论是谁,我想只要吸进她,即使气息奄奄,也能为止一振。坡顶很是平坦空荡,四周是常青的松柏参差不齐。这是一块与世隔绝的宁静之地,坟墓与坟墓之间等距离的间隔,整齐而有序,如同是从高空俯视的住宅小区。阿三指引我来到龙的墓前,墓还是四年之前的小而精巧,只是多了些枯死的苔藓。墓碑上龙的照片已呈现暗灰色,但依旧微笑着迎接每一个人。“再次见到你,想必龙也很高兴!”阿三扫去落在墓碑上了枯叶。“或许吧,不过时常能感觉到这里的气息到是不假!”我用棉质的手套拂去照片上的灰尘。“毋庸置疑,我时常过来,每次来都莫名的踏实!”“很是想念!”“诚然!”交谈戛然而止,沉默如同远去的景象:被枯草染黄的田野以及若隐若现的山。阿三点燃了三根烟放到墓碑前,几股轻柔的雾气从墓前升起,在龙的照片前汇聚成了絮状。“也给我一根吧!”我的话语打破了刚才的静谧。“还是想知道,为什么不读书而去开酒吧?”我吸了一口烟,眼神飘向远去。“很是抱歉,现在还要你问这个问题!”阿三在墓碑旁坐下,点起另一个烟。“都过去那么久了,却还是很想知道。”阿三吸了一口烟,转过头来看看我,微笑道:“我要说,龙可能会不高兴的,不过也无妨。其实龙和我一直打算高中毕业后就一起开酒吧的,之所以不对你说,是因为知道你父亲肯定会要求你去他的城市读书的,不想令你为难罢了!”“这样啊,早该想到的,那么能告诉我,现在我还能做些什么吗?”“要我说吗?——不要耿耿于怀,不可抑郁!”“可以考虑哦!”我站起身来,用脚熄灭了烟蒂,望着温暖的阳光下彼此嬉戏的一群麻雀。“知道嘛,其实我也知道事情都已成为过去,死者安矣,活着的人则需要更加倍的努力。在那边的四年,我总是在想,如果那天晚上我不让龙送我去车站,又或者那天的天气不是大雨滂沱,或许龙的车祸就可以避免,而我也可以过我自己的生活。然而一闭眼,眼前就浮起街衢,现出房舍,传出笑语,田野无际,炊烟袅袅,耳边蝉鸣,夕阳下的我们。一成不变,抽象却真切的一直是难以释怀的记忆总在我的脑海之中挥之不去,我觉得是我的错,自始至终!”阿三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悠长的声调像是了却一桩心愿又想是在无声的责备。面对着阿三,我不能自抑,任由这委屈多年的情感如洪水般咆哮,说出了心中囤积多年的话语。阿三站起身,伸一伸手臂,嘴角在阳光下微微上扬,几分钟的沉默之后,对我说道:“我得承认,在你离开的前一年里,我拒绝你的电话,不想打听你的消息,一心埋头于我的酒吧,没事来这里和龙说说话,发发牢骚。后来生意上了轨道,我开始反思,我觉得我不应该怪你,因为死去的不是我。今天听你的话,我相信龙也不会怪你,因为我们都在怀念他!要知道的是,我们活着龙就从来没有死去!”回去的路上,阿三在车里播放着派蒂•格里芬的一张比较老的专辑——《FlamingRed》——粗犷的电吉他、打击乐器和键盘乐器演奏出喧闹的背景音乐却自始至终有着乡村音乐挥之不去的安静中流淌的忧伤。我们没有交谈,安静的听着每一首的歌曲,这曾是我们三个人高中时代最喜欢的一位乡村歌手,融合了民谣、乡村、蓝调与福音的风格,每一首的歌曲都仿佛在深入的探讨着生命中各种感情的失落,想必这也就是我们之所以喜欢的缘由!故事本没有所谓的开始与结尾,只是很多时候我们彼此的需要罢了。很多故事简单的如同速溶的咖啡一般,与其用掩埋尸体的方法去掩埋记忆,不妨一吐为快!村上曾说,一个季节开门离去,另一个季节会从另一个门口进来。不过,一个季节的死去。故事也是如此的这般。五一个傍晚,我去郊外散步,躺在凉凉绿绿的草地上,耳听芒草随风摇曳的沙沙声,稻草人在与晚风接吻。天空飘荡着如毛刷勾勒出来的几缕云絮,目力所及,无不是不折不扣的湛蓝,那湛蓝不知深有几许,竟使我不由得伤感。远处是苍翠的山峦,头顶有呼啸而过的晚风,虫鸣声伴随着溪水。我闭上双眼,由自己的思想肆意的旋转着,对于二十几岁的我而言,整个少年时代的四季已经谢幕,仿佛是走到世界尽头的孩子。很多时候,会怅然若失,生命的匆促像是来不及转身的背影。在写这些文字时,我一直在感受着主人公的那份内疚与想念,也一直相信着,终有一天会回去的!这是一篇没有着头绪的故事,如同暗夜的星星在不知名的星座旁闪烁,就写到这里吧,此生此世,这种生命中各种感情的失落定会如影随形,不过岁月定会安好,我对生活的祝福也会散发着一如既往的真挚。

    2009-10-06 作者:绿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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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逝的流星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生物科学专业黄文达鲁迅曾经说过,天上一颗星,地上一个人。当一个人的生命消逝了,那么属于他的那颗星就会消失于空中。也许一个人生命的尽头,他的精神已经不能再支撑起躯体的重负,在最后的时刻,他由一颗星星变成了流星,划破长空而去。。。2009.04.21昨晚做实验又几近宿舍关门。。。今天感觉很累,不太情愿早起去上课。可是赖床了十多分钟后,还是坚持去上课。下到楼,看到那么多人排队买早餐,犹豫了一下,不吃了,直接去课室。早上的确很适合夜猫子睡觉,何况还有老师的催眠曲。双眼断断续续的打仗后,两节课下来,都不知道老师讲了些什么。下课后就立刻赶去实验室,今天看做了一个多星期的实验结果,竟然没有成功,又要重新做过,而且还是从头开始的那种。。。一个多小时后,做完一部分,去吃饭,然后又赶回实验室处理样品,之后就回宿舍。实验一直都好忙,作业也不少,就连五月的普通话考级也没多少空闲去学习,头发长了也懒得去剪。。。刚回到宿舍,就接到爸爸的来电,说爷爷可能过不了今晚了。我慌慌张张的说:我现在立刻回去。。。这个星期剩余的10节左右的课,让同学帮我应付。打电话和老师请了假,和一起做实验的同伴讲了接下来的工作,要辛苦他几天。匆忙收拾东西后,立刻去坐车。除了在车上,我一直都几近跑着追赶时间。心里真的十分着急,害怕未能见上爷爷最后一面。记得初三准备中考的时候,未能及时见奶奶一面,十分心痛。而今又是几近五月,弟弟也读初三准备中考。心里万分焦急,恨不得长上一对翅膀飞回老家。经过三个多小时的煎熬后,终于回到老家。家乡大屋里没有人,仿似本能的,我立刻跑去祠堂。我气喘吁吁,看到爷爷正睡在临时铺好的被子上,他还在急促的呼吸着。。。妈妈看到我,立刻拉我过去叫爷爷,和他说声我回来了。但他没反应,不知道是否已经失去意识。既便如此,我也觉得他是听得到的,因为他最乖最疼的孙子已经老远的赶回来看他了。。。自从接到中午的电话来,天空开始乌云密布,在空调车上更是冰冷刺肤。当回到家乡了,天空才放晴。。。不知道怎么形容才好,天气如心情,抑或心情如天气。妈妈叫我回家把书包放好,放好书包后。我又立刻跑去守在爷爷旁边,妈妈本来叫我吃饭的,但是我都忘了我有没有听到,只想立刻去守在爷爷旁边。看着他的,有我、爸爸、妈妈、还有伯伯。关于伯伯,妈妈过年那时候才告诉我一件不为我所知的事情:伯伯不是爷爷亲生的,奶奶嫁给爷爷的时候已结过婚,之后带着伯伯一起住。爷爷对伯伯向来都是像自己亲生的那样把他扶养长大。但是伯伯自从取了老婆后,几乎没回来过,我更是很少有机会看到他。记忆中(现在我还有的记忆中),很像我10岁前,见他带过自己的两个儿子来过看爷爷奶奶一次。再一次见到他,已是事隔多年,即2003年,奶奶去世的时候,现在见到他,却是在爷爷快不行的时候。真的很难想象爷爷不行后,他是否还会踏及这一片存放着他数不清的回忆的故土。03年见到伯伯,他已很潦倒,满身酒气的,我绝对相信那一阵难忘的酒气,是从他身上发出来的。这一次见到他,不知是否可以用窘迫来形容他了。我才明白,原来房子里放着的那辆破旧的自行车是他的,真不敢相信他是骑自行车回来的。。。爸爸如今也是穷困潦倒,两兄弟都没多大出息。。。我是小孩儿,也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如何,也没有资格去对他们品头论足。当他们问我关于我毕业后打算做什么,我心里真的没有底,因为觉得自己还什么都不会。面对着爷爷,我真的既害怕辜负他的疼爱和对我出人头地的期待,又害怕自己会颓废。。。回大屋洗澡,妈妈帮我把水煲热,妈妈和我谈心。她对我说,爸爸也和他一样,一反常态了。从来都反对我拍拖的老爸,居然和妈妈说我可以拍拖,他甚至害怕起我没有女孩子会喜欢,他从来就是那么把我想得一无是处。如果我能找到自己心仪的对象,那就最好了,他们都会接受并同意的。他们当初不希望我在大学谈恋爱,现在却怕我会找不到自己喜欢也喜欢自己的对象,那么希望我能遇上对的人。几个字:服了他们。。。弟弟刚好这三天要连续考试,没能回来。听妈妈说,弟弟有时会埋怨她把我和姐姐生的好看,而他自己却没有我们好。这句话道出了我那个时期那傻傻的自我认知,我还清楚的记得那时候那个超不自信的我也曾多次不满意自己的长相。但是现在知道自己的长相没有五官不端正不猥琐已经是相当幸运的了,更何况他不胖也不矮呢。。。邻居婶婶过来问我们有什么可以帮得上忙的,她是我的一个很好很好的亲戚,就是她时常过来照顾爷爷的,对我们家超级好。她说爷爷应该知道我回来的,他可能留着一口气想等齐我们看他最后一眼。妈妈也同意她的观点。妈妈说,爷爷从小就疼我们三姐弟,在临终前至少要有个孙可以送他一程是很必要的。妈妈向我描绘过几个画面:我出生后几个月,家乡立刻就建了栋很大的新房子。他挑着两个大大的篮子,一边装着搬入新屋的东西,另一边就是对着他傻笑的我。爷爷以前养了很大群的鹅,他每次去放鹅的时候,就光着膀子背着我,一手拿着支长竹赶鹅,一手撑一把破旧的伞给我挡太阳。在江边捞小贝壳的时候,带着我到江边玩水玩泥沙。在耕田的时候,捻起裤脚入田泥里,左手捉着牛在前面牵着的犁,右手挥着鞭子,戴着顶草帽。而我还是被他背着,也带着帽子,依旧傻笑,很像爷爷耕田的节奏慢慢摇摆把我摇得很开心那样。我自己也慢慢回忆起:以前爷爷和奶奶还有其他老爷爷老奶奶一起打牌的时候,我总爱屁颠屁颠的和姐姐还有其他小朋友在旁边兜圈玩耍。而爷爷奶奶总是说这训那的,害怕我们受伤,每次都会给零钱我和姐姐买零食吃。每次都喜欢跟着爷爷和奶奶出去玩,经常吵着要带我们出去玩,不肯我们就会淘气的哭哭喊喊的。有一件印象十分深刻的事情,大概是在六七岁的时候。我感冒发烧得很厉害,睡在沙发上,爷爷焦急的到处找药。他那稍带粗心却不缺关心的慌张的身影,至今仍是记忆犹新。还记得当时他急中生智的独创疗法,真的记得很清楚很清楚。他拿着一瓶白花油(瓶子的样子还记得很清晰),用他粗糙的手指头熏上一些,然后一只拿着白花油的手轻轻打开我的嘴巴,另一只熏着白花油的手在我舌头上涂抹,感触到他粗糙的拇指沙沙的感觉。那一阵阵的味道是热热辣辣的,就像他对我的关爱那样,一种爷孙间亲情的滋味。还记得第一次看到,也是我唯一一次看到坚强无比的爷爷流泪,那种败给永别的泪。那是奶奶离他而去的时候,任何人的伤心都比不上他的那么强烈。因为当时痛失的是最疼我的奶奶,也是他的至爱,一生的至爱。虽然他们平时性格差异很大,但是很像特地为了互补一样。也许少有的作对一番,就是他们之间最好的默契与乐趣吧,来的速度快,彼此忘却的速度更快。爷爷一直守候着奶奶,一直到她走到生命的尽头,他们之间将世间最幸福最美好的诺言实现了:一起慢慢变老!晚七点多,只有我和伯伯一起守着爷爷,我对伯伯很陌生,大部分都是他问我答,不过也是可以体会到他对我的关心。不过有一句话,而且是在我刚回来一见到我的时候脱口而出的,就是:你长得挺矮的,比你弟弟矮好多。。。虽然他并无恶意,但是还是让我郁闷了许久,难道这个世界都在嫌弃我长得不高么,长得矮也没有触犯法律啊。。。之后是很长时间的沉默,我在写这日记,他在做什么我并不知道,也许只是在保持沉默。只听见爷爷干燥的喉咙,大口大口急促的呼吸声,还有他那只不时弹动的腿,爷爷现在能动的只剩下那呼吸的脸部肌肉和不时弹动的那条腿了。爷爷是自己的家人,而且有伯伯在旁边,我一丝害怕的感觉都没有,只是边听着爷爷的呼吸声,边挥着我手中的笔。祠堂和旁边的房子都是很老旧的瓦房,用来放柴草的。在沉默的时间里,一只猫在祠堂外的小道上经过三次,当它走过灯光后,在黑暗中停下,回望,和我对望了好几秒,它才走了。第三次经过的时候,伯伯用矿泉水瓶扔它,它被吓跑了。后来九点多,妈妈和我回大屋休息,又闲聊回忆爷爷以前的事情后。我叫她先去睡,她身体不太好,他说过自己熬不了夜。然后我一个人,坐在宽敞的大厅里,开着灯,打开大门的灯。在大厅里,边听虫鸣还有“咕咕咕咕。。。”的怪叫声和蛙鸣声,边写东西。心里瞬时打了个冷颤,因为我又看见了一只猫从门边走过,走过门口时,停下来往屋里看。这次我不敢和它对望,因为当时,只有我一个人在厅里。。。好在它很快走了。。。写到这里,再回忆起几次遇到猫的场景,真的有点害怕。虽然心有余悸,但是我还是继续写东西。。。我不时的往大门口望去,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有点害怕门外特殊的乡村式黑夜吧。。。之前奶奶离开时,我和姐姐两人还小。深夜中,大人把我俩留在小屋里守着奶奶。那时候我并不害怕,但是姐姐不知道有没害怕过。如今,三姐弟中,只有我回来守着爷爷,我也不害怕,但是这次我和妈妈都不用守通宵,爸爸依旧行他的子之孝一直守候着爷爷。妈妈说,有伯伯这个做哥哥的和他一起守着,起码都没那么辛苦,她说这个社会还说才生一个,一个去守着,没有兄弟陪着或是轮流,那可是多么的难熬啊。我这才理解到,原来传统的东西也是有它自己的根据的,历史的长河中积累下来的所谓的旧观念,至今也有它不容忽视的作用,也许很多东西,不是没有切身经历的年轻人口中传开的那样,说改就改得到的。妈妈还说,庆幸当时就算躲和罚钱也要把弟弟生下,爸爸那时说过不要我弟弟,现在他才能体会到辛苦。爸爸虽然脾气不好,但是一个孝字,还是至始至终都在他身上贯穿着,他坚持着,用它男子汉大丈夫的责任感与执着履行着。虽然他性格常偏急躁,甚至惹人厌烦,但他却是个好爸爸,同时,也是个好儿子。2009.04.22昨天很累,却是深夜一点多才睡着。今天清晨五点多就要和妈妈起来去轮班看守了。。。爷爷的活动比昨天要弱多了,只剩下急促的呼吸声。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这世上还有什么依旧眷恋,仍然放不下。就像妈妈和婶婶说的,要等齐他的后代,才会了无牵挂的上路。虽然这样想,对仍旧残存一口气的他来说,会带有不尊重。。。但是老去的终将老去,他的儿孙仍会在脑海里,不停地重复从记忆中搜寻他以前的事迹。昨晚睡觉前,又和妈妈谈了一大堆话。忆起爷爷奶奶以前的许多事情,谈及老爸的臭脾气,论及姐姐的困境等等。妈妈当时嫁入这个家前,听过不少人说奶奶有多么的可怕,全村人都害怕她那刚烈无比的性格和三寸不烂之舌。爸爸的性格可能从她那里得到不少的真传,但是妈妈说在村里或村外,很多妇女都和她们的家婆家公关系不好,常闹矛盾,很多都很自私,不愿意和老人住在一起。很多老人也很少有机会一直照顾他们的孙子孙女。唯独妈妈和爷爷奶奶未曾闹过矛盾,家里一直都很和睦。妈妈对两老很好,两老也很爱护和照顾她,而且把我们三姐弟从出生一直关爱到他们生命中的最后一刻,让妈妈不用操心我们,可以全心去工作。因为奶奶的性格很刚烈,她在的时候,最像是一家之主,没有人敢和她顶嘴,她说什么就什么。爸爸和爷爷都很听她的话,而且奶奶在教训爸爸爷爷还有其他人的时候,从来不会给他们留面子。但她和妈妈的关系却从来都是那么和谐,在外人看来显得不正常却又是妒忌得很。奶奶和妈妈向来都是把自己最好的给予对方,妈妈性格柔和温顺,妈妈也说我和她的性格十足一个饼印印出来的,爸爸也说怕我以后会被老婆欺负。。。我能了解到奶奶之所以给外人的印象不太好,但是家里却和和睦睦,全由她支撑着,这个家仿佛是她一手包办的一样。我想应该是她不容得外人欺负她的家人,她早已把自己幻化成为这个家最锐利的矛和最坚硬的盾,而这支矛和这个盾,从来都是对外不对内的。就像妈妈说的那样,她要是知道家里谁谁被欺负了,她不管对方是谁都好,她会直接找上人家的家门,把人家的长辈也训上一番。她对自己的孙子孙女是万般的疼爱,甚至可以把我们宠得捧上天。我怀疑妈妈说我老实容易被人欺负,想必很大关系来自于受到奶奶过多的关爱和保护,因为我是长子,三姐弟中从奶奶那里得到的爱护是最多的,我自己也一直深切的体会着。。。我问妈妈:“如果日后我有了女朋友,你会不会对她很好?”她说:“傻孩子,这个还用问吗,自己儿子喜欢的人可是自己的儿媳妇啊,肯定像自己的女儿一样那么亲啦!况且妈妈的性格不像你老爸那样烂,也没他那么口硬心软,对儿媳妇好当然是直接表现出来,不需要任何修饰和保留的。就像你奶奶以前对待我一样,这是我们一贯的家风,好的东西当然要保留并传承下去。”有人问过妈妈,要是儿子疼老婆多过疼自己,她会不会不高兴。妈妈说当然不会不高兴啦。因为她始终相信她自己一手带大的儿子,她相信自己对儿子所给予的教育,对懂事的儿子她从来就不曾怀疑过。而且儿子和他的老婆恩恩爱爱,高兴还来不及,每个家庭的长辈不都是充心希望如此的么,怎么会去计较这些微不足道的得失呢,况且又有哪个父母会希望看到自己的儿子和儿媳妇闹矛盾。。。妈妈真的是一个宽容大量,善解人意的好妈妈!天亮了很多,妈妈去买菜做饭,只有我一个人守着爷爷。爷爷现在是断食的第三天,水也没喝,一喝就会呛到,他的呼吸不太顺畅,双颊凹陷,想必他的喉咙十分干燥,万般难受,看得我真的很心痛。但现在能做的,就只有守在他身边,等待着他生命的渐渐耗尽。。。有几个亲戚过来看他,问候他,都慰问到:老叔,你不用牵挂那么多啦,你的儿孙都很好,阿达(我)也那么远回来看你了,在这边就不用你操心了,你可以安心啦,不需要再挂心了。。。姑姑也来看他了,姑姑看到爷爷,红着双眼问候着,泪水是强行的忍住了。姑姑过来和爸爸打点了一下爷爷的事,回家去忙了,她真的很忙,还要顾这顾那的。从亲戚口中了解到,爸爸真的有点过分甚至让人讨厌。让他回来照顾爷爷,他却只是像找个偷懒不去工作的借口,经常去打麻将。还嫌弃不能自我照顾的爷爷脏,那可是他的亲生父亲啊。。。每次都是等到弟弟放假骑车回老家,给爷爷洗这理那的,喂他吃饭。若要爸爸给爷爷喂饭,那绝对是不可能的。见到亲戚也不怎么叫一声,哪怕那些是他的长辈。他还总教育我和弟弟见到长辈要问好,但是他自己却不能好好做到。亲戚对他的臭行为也不齿,他们都很庆幸的说我和弟弟一点都不像他。。。前两天帮爷爷做最后的洗澡的时候,老爸嫌他脏臭,居然说出钱请人帮洗。亲戚都骂他:“你是他唯一的亲生儿子,这些事情你不做该谁做,你以为自己很多钱来请人吗?”但到最后,老爸那条懒猪还是请了个人,让他和伯伯一起给爷爷洗澡。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老爸才好,之前还以为他是孝顺的典范呢。。。亲戚都说,好在有伯伯在这里,要是单靠爸爸根本就靠不住。昨天早上,亲戚和老爸还有伯伯几人将爷爷抬到祠堂来的时候,爸爸居然戴着口罩,爷爷都洗过澡而且还没断气,那是何等的不敬。。。2009年4月22日,18:40,爷爷的呼吸突然变化,呼吸几欲不能,头部开始稍微仰抬。当时只有我和伯伯在,伯伯立刻叫我跑回大屋叫爸妈过来看爷爷。我飞快的跑去叫了他们过来,回到祠堂,爷爷只剩一点点微弱的呼吸,最后呼吸没有了,心跳的胸口起伏渐渐消失,18:50左右,爷爷溘然长逝,享年88岁。。。爸爸打电话通知了亲戚,19点多,多个亲戚过来给爷爷上香,一起商讨接下来要办的事情。20点多,亲戚散去,我们四人继续守夜,21点多,爸爸回大屋休息,近0点,爸过来和伯伯一起守夜,真的太辛苦伯伯了。22点多的时候叫妈妈先回去睡觉,我和伯伯两人守着爷爷,之后等老爸过来换班,我才自己一人回去大屋。但妈妈说不敢一个人回去,要等久点和我一起回去。。。回之前妈妈对爸爸说房子大门口的灯坏了,爸爸说他已经将它修好了。在和妈妈一起快到大屋的不远处,看到门口的灯一闪一闪,待我俩差不多到门口时,灯突然就好了,感觉好奇怪。。。18点30分左右,我第五次见到了黑白色的猫。这次,它在祠堂门口望了我一次,走远了一些,又望了我一次,最后在一块烂木头上,磨了几下前爪,之后走了。。。之后,祠堂内有两只蝙蝠在飞着,鸣叫着。最后,爷爷不久就呼吸开始变化,最后真正的离开了这个世界,蝙蝠不久也飞出祠堂。。。补充:负责办红白事的那个亲戚老爷爷说过,要我们好好看着爷爷,无论断气与否,一直好好照看到最后。最重要的是阻止猫进来,猫很灵异也很坏。要防止猫从爷爷身上跳过,万一跳过,它会既灵活又快速,挡也挡不住,而且害怕猫跳过后会带起爷爷也瞬间跳起来,如果真的那样会吓坏我们,而且极不吉利。不知道那些话是真的还是吓人的,也许我看到的猫平时也常经过这里,又或许是偶然路过也不一定呢。。。2009.04.23今天天还没亮,爸和伯伯实在是太累了,四点多,爸回来大屋叫我和妈妈去轮班。。。我因为前天走的过急,连内裤都忘了带,长袖衣服都没拿。这两天都穿短袖,虽然我还嘴硬说不冷,但是双手却是环抱着。妈妈说我要是冷了,就烧点纸钱给爷爷,我一会儿烧一些,烧了很多次。在乡下连内裤都买不到,害的要亲戚开车带我出去镇里买。。。我乡下的妇女和做孙子孙女的一般是不用负责看守行将逝去或是逝去的人的,教条里也没有强行和明确的要求,而且他们一般不愿意看守,他们可能因为和老人的感情不够深厚,内心或多或少会感到害怕。而必须负起这个责任的是他的儿子,因为女儿嫁出去了,有她自己要顾着的一头家。但是我和妈妈都看守着爷爷,因为这不只是出于我们对爷爷的孝顺与尊敬,还有对爸爸和伯伯辛劳的体谅。觉得妈妈真的很无私伟大,她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儿媳妇,我也一直陪在她的身边支持着她。生命中要学会感恩,为那些曾经为我们付出过的人感恩。爷爷一辈子都任劳任怨,不曾要求过什么人给予他什么。爷爷辛苦赚来的钱都是交给奶奶保管和使用的,奶奶去后,就将任务交给了妈妈,而从不考虑交给老爸,因为他们更加相信自己的儿媳妇节俭的美德。奶奶妈妈给他买什么他就用什么,给他买什么吃的他就吃什么,他没有过什么不满,只除了在他觉得买来的东西显得浪费和贵的时候,才会说上两句。爷爷穿的很多都是捡爸爸的,很多都很烂,他最爱穿的是绿色的军鞋,我军训时穿过的军鞋,他说要给他留着。就算是在我出生后搬进新屋,他还是睡他的破旧床,家里也就只有他舍不得他那个破烂的窝。以前,奶奶患过胆结石,做过手术割过胆囊,不太能吃肥猪肉,爷爷只有几颗牙齿,吃不太到瘦肉。妈妈把瘦肉给奶奶吃,肥肉给爷爷吃,自己啃那些多骨头的肉,而奶奶多把瘦肉给我们三姐弟吃,而我们把哪怕是一点的肥肉都挑去,给爷爷吃或扔掉。爷爷最喜欢最常吃的是梅菜煮肥猪肉,可能是因为吃得多,我也很喜欢吃梅菜。后来我们慢慢长大,也学会了把好的让给长辈。而老爸,不单是不懂得节俭,更是很少会去考虑他人的感受,有多少就花多少,多少好吃的他就吃多少,实属即时享乐主义派,以为自己很潇洒,很少会去为以后的事情打算。全家人就他那么烂性格,全家人里除了他,都是拼命节省,总为他人和长远着想的。听亲戚和妈妈说,伯伯也是有苦难言,都56岁了,辛苦了大半辈子,还没有自己的房子,总租着别人的房子住,很晚结婚,儿子也没有读书的天分,读不了书。两个儿子比我还小,爸妈都有姐姐的两个外孙了,而他自己那么老,还是做建筑那么辛苦的工作,一个人在外面熬世界,到现在都还抱不到孙子。我对伯伯的了解实在是太少了,也许他们不说,我至今还是很难从他那历经风霜的老脸和饱经沧桑的双眼中读出他背后的悲苦、辛劳和无奈。伯伯虽然穷,但是他还是不会忘记自己的良心和辛劳的习惯,出不了钱却还有心还出得了力,他用他勤奋勇敢的心和全心全力的行动,陪着那个抚养他到成人却不是他的亲生父亲的至亲,一直到最后。。。这一天,天空没有下雨,爷爷身后事按照传统的仪式很顺利的举办完。钱,真的犹如流水般的花去,原来一个人离开这个世界,尽管不会带去一分一毫,但是棺材本真的要好多好多。。。现在的我,已不再是孩子气不懂世事。关于奶奶,实在有太多未曾为她做到的事,太多的遗憾。我决定对爷爷的老去,绝不能有半点的遗憾。一直都没休息,不停的为爷爷的后事忙个不停。从复杂的乡俗仪式,入棺,到殡仪馆(爸爸不想让我跟着去,说我还太年轻还在读书,最好不要去那些场所,但是我始终坚持要一直送爷爷到最后,爸到最后也没我办法,只好让我去),到入土,我一直都在,都陪着他——那个最疼我的爷爷!“走好吧!安心的去吧!”每个人都重复的在心里对爷爷说着。。。这一晚,属于爷爷的那颗星星,释下重负,成为了闪耀着拖着长尾的流星,划破黑寂的星空,他,去追赶奶奶了。。。铭记心中(纪念爷爷)2009.05.13本以为一切都那么平常,抒下一颗平静的心给“节哀”,可是每当平静的时候,总会碰触那一片,与其共有的记忆,回忆中的存在与现实中的不在,总会在心灵中形成,一处空虚,一份寂寞。熟悉的面容,转瞬间便悄然离去,生与死,该如何去感慨?视线再也无法触及,那一份亲切,心在人不在,缺失的,是彼此的关爱。我思故我在,可他,却不会因为我的思念而存在,他只可活在我的心中了。。。

    2009-10-06 作者:绿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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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农学院刘阳第一世两只三叶虫,相遇在寒武纪碧蓝的深海里。那是他们的第一次相遇。第二世一只水母在海中游荡,一只小丑鱼懵懵懂懂地撞上了她柔软的触须,触电似的感觉惊动了他们:“我们曾经在哪里相遇!”第三世一只小小的弹涂鱼,好奇地爬上了美丽的海滩。偶地一瞥,他看见一朵兰花,不远处,在风中摇曳生姿。那是一株裸兰,她生长在大森林的边缘,看起来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忽然,小小的弹涂鱼萌生了一个奇怪的想法,他非常非常渴望能够再和她靠近一点点,于是,他努力地朝着那株裸兰爬去。终于,他干死在路上。但从此,动物由水中来到了陆地。第四世前一世的裸兰,依旧开在那片土地。不同的是,海岸却变成了雨林。一只树蛙一蹦一跳地过来了,他突然楞在那株裸兰前,歪着脑袋,看了很久很久,也想了很久很久,甚至都没有注意到狂奔而来的剑龙……只见眼前一黑,他与他心爱的裸兰一同倒在一个宽大的足印里。她的花瓣,铺在他的残骸上,似乎有一种声音,在诉说着满足与幸福。第五世深深的,深深的山林里,有一株桫椤寂寞了很久很久:“她怎么还不出现呢?”悄悄地,一片青苔在他的脚下蔓延开来。不知不觉中,她覆盖上了他的脚尖,痒痒的。他注意到她了。于是,他微笑着,给了她一片浓密的绿荫。这是他们的头一次相伴,虽然没有一句话,却就这么甜蜜着,直到恐龙灭绝的阴云,笼罩了整个世界。第六世灭绝了恐龙,遮天蔽日的阴云,终于在千年之后散尽。一片枯木中掠出一只始祖鸟,寂凉的鸣叫划破长空。是的,那是他。这一世,他迷失了她的踪迹。他焦急地,慌乱地四处飞寻着,奔走着。终于,他累倒在一片金黄的沙滩上,重重地,一头栽倒在柔软的细沙中,涨潮的海水冲刷着他的骸骨,显得那么苍凉。就在离这片沙滩不过几米远的海里,一条小小的文鳐鱼正在翘首期盼着。只是,这一世她永远等不到他了。他们失望,满怀愁怅地进入了下一个轮回。第七世他累了,但他并没有忘记守望。化身为雪松的他伫立在高高的山冈上,从天涯眺望到海角。他锐利的眼睛没有放过一只飞禽走兽,但是,这里面没有她。“她究竟在哪儿呢?”跨过大洋,越过高山,在世界的另一端,化身为木棉的她静静地等候在山腰上,一树的花,开了落,落了开。一年又一年,她把自己打扮得似一个待嫁的新娘,却又在失望中卸掉了红妆。“他怎么又不来寻我呢?”幽幽的哀思,淡淡的愁绪。不知不觉,回首已是百年身。第八世百花丛里,一只蜜蜂犹豫徘徊着,是他在寻她。他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她就在身边。但是他却找不到,看不见。满庭花径,满院沁香,花开处处,寻遍了,却没有一朵是她的芳踪。“为什么?这是怎么了?”他苦恼、迷惑、失落,怎么也想不明白。然而就在他身后,一棵无花果树却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这是她啊!她看着他停落在一朵又一朵艳丽的花朵上,却没有注意到自己。“他忘了我吗?为什么不来找我?”她不知道,也不理解。世间最痛苦的事,不是两个人远隔天涯海角,而是对面不相识。这或许是上天的过错,亦或,是劫数。第九世冰蓝的白令海,泛起雪白的浪花。一队队海豚,跃出海面,在空中划过一道道完美的弧线。悠长的海豚音回荡在天际,伴着这乐音,一对对海豚伉俪欣然起舞。其中有一对海豚舞的异常陶醉,这正是他和她呀!九世轮回,历尽磨难,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看他们对视的目光,炽热得可以擦出火花,幸福得可以融成蜜糖。他的眼里,没有别人,只有她。她的眼里,他亦是唯一。沉浸在爱情中的两只海豚,就这样曼舞着,缠绵着,渐行渐远,偏离了大队前进的方向。他们忘了,白令海是最最凶猛的双髻鲨出没的海域。毫无预兆地,悄无声息地,幽暗的大海深处,出现了一双双贪婪嗜血的眼睛。这是一大群双髻鲨,此刻,他们正慢慢地朝着这两只离群的海豚逼近,不管怎么说,海豚即使能够抵挡鲨鱼的攻击,对付一大群鲨鱼却也是无能为力。突然,她惊觉了,但是他还没有察觉,因为他的视线,始终都没有离开过她美丽的脸庞。她很害怕,因为她感到恐惧从四面八方袭来。她非常想颤抖,想扑到他的怀中轻轻地喘息……最终,她什么也没有做,依旧微笑着,不动声色地把他朝大队的方向引去。她在心中暗暗地祈祷,希望这能救得了他们的性命,哪怕只是救得了他的,她也愿意。就在离海豚群约莫百米的地方,这数十只双髻鲨忽然缩小了包围圈,几十张血盆大口堵住了他们前进的方向。一下见到这么多双髻鲨,他好象也楞住了,但立即反应过来,朝着天空鸣响了求救的呼号。为了在援兵到来前逮住这来之不易的猎物,鲨鱼们不假思索地展开了狂风暴雨般的攻势。好容易,躲开了左右夹击,上下的路又被堵死,他们几乎就要绝望了,如果其他海豚再不赶来,他们恐怕就支持不下去了。终于,他被激怒了。美丽的鼻尖在此刻成为一件武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其中一只鲨鱼的肚皮捅去,然而他却没有发现,这只鲨鱼,只是个诱饵。就在他冲上去的一瞬间,他的咽喉暴露在两排雪亮的利牙之间。眼看这张大嘴就要一口咬下,是什么东西突然堵住了它的嘴。是她!是她!是她用自己的身体堵上了鲨鱼贪得无厌的嘴巴。血,顿时从无数的伤口中涌了出来,染红了海水,也刺激了鲨鱼们兴奋的神经。这时,海豚们赶来了,他们用鼻子顶走了鲨鱼,用尾巴甩散了围攻,但是一切都太迟了……她倚在他的身上,无力地摇动了几下尾巴,小嘴努力地一开一合,嘴里吐出几串泡泡,她在说:“来世人间相见,不见不散,切记,切记……”话音刚落,便似耗尽了一生的气力,幽幽地从他身上滑落,他甚至都来不及托起她。慢慢地,缓缓地,小小的她向大海的最深处沉去,渐渐地,消失在那深渊的尽头,那片连阳光都照射不到的地方。什么东西弥散在他的嘴里,很咸很咸,也不知是浓烈的血,是苦涩的泪,还是咸咸的海水。第十世这是一个梦幻般的地方,这里被唤作“天堂”。“一个新来的天使!”她微微睁开眼,便听见了周围的呼喊。她是因为牺牲而来到天堂的,上帝是好意,为她免去了人世的苦海沉沦,但是这却违背了她上一世的约定。她花了十天时间,走遍了天堂的每一个角落。她花了二十天时间,明白了天使这个身份是多么的不同。她花了三十天时间,弄懂了上帝把自己升作天使的原因。她花了四十天时间,决定了无论怎样,她必须离开天堂,去人间寻他。就像一个故事,该有一个结局一样。于是,她就去了人间。单纯的她认为,在天堂的日子并没有浪费她很多时间,加起来不过百天。殊不知,天上一天,地下一年……她从清晨出发,在人间一直徘徊到夕阳西下。在黄昏零落的街头,美丽的天使头一次叹了气。一个黑影急掠而过,开玩笑似地拍了一下她的肩头,只听哧地一声,伴随着极轻地惊呼,似乎什么东西被灼伤了。突然的变故,让她怔怔地呆了好一会儿,这时,一个略有些诧异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你是从上帝那儿来的?”她猛然转过身,脸上立刻写满了欢喜。是他,一定没错!欣喜若狂的她不加思索地朝他扑了过去,但他却条件反射似地朝后闪去,眼见她就要扑空倒地,他又不忍心地抬起了双臂……哧——伴随着腾起的轻烟,他的双臂几乎全都灼伤了,那张帅气的脸上也不免显露出一丝痛苦的表情。她顿时楞在那里,用几近恐惧的眼光注视着那些诡异的伤口奇迹般地复原,渐渐回忆起了一些在天堂学到过的东西。“你是不死的——吸血鬼?”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略有些腼腆地回答:“我怕在我有生之年,会找不到你!”“所以你就出卖灵魂,换取这不死之身?”看见他不安地低下了头,好像做了错事的小孩,她噗嗤一笑,说,“真傻!”****从此,她每晚都会来找他,跟他讲天堂的故事,关于那些可爱的小天使和善良的灵魂们。他每晚都会带她去玩,让她倾听猫头鹰的低语和深夜里,大理石雕塑轻轻地叹息,在一片静悄悄中感受夜晚的浪漫和神秘。纵然,他不能拥抱她,她不能倚靠他,但他们仍旧很快乐,很快乐。只是,快乐不等于满足。上帝知道了这件事,但是他没有告诉任何天使。上帝派人乔装作一只古老的吸血鬼,告诉了“他”一个上古的魔咒:“如果,有一只吸血鬼,能在太阳升起的那一刻,沐浴着日光,咏唱着《圣经》,他的灵魂就会得到宽恕而升入天堂。”但是,谁都知道,吸血鬼会在日光下化为灰烬。他为了她,却相信了。吸血鬼女王也知道了这件事,她当然没有向吸血鬼众通告。女王悄悄化装成一位陌生的大天使,神秘地告诉了“她”一个秘制的配方:“在一个无月的夜晚,取得一杯吸血鬼自愿献上的鲜血,用银杯盛了,让这血液在黑夜里沉淀一晚,尽情吸取夜的精华,并且将胸前的圣光十字溶解在杯血中。最后,在太阳升起前的一刹那,将一整杯血一饮而尽。这样一来,再纯洁的天使也会因此而堕落为上帝的弃儿——吸血鬼。”她知道天使与吸血鬼仿佛是天生的克星,她不知这是一杯穿肠毒酒或是真正的秘方。但是,她为了他,愿意一试。是的,这正是所谓的不满足。但这个不满足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希望能够改变自己并且和对方统一。这本是个单纯而美好的愿望,不巧的是,有人利用了这一点。一个没有月亮只有星星的夜晚,在高高的、遥不可及的天台上,他们各怀心思在这里相会。“今天……能陪我……到天亮在走吗?……我想……我会给你一个惊喜的!”他吞吐了一会儿,终于开了口。“恩——能答应我一个要求吗?”她没有仔细听他的话,但趁机提出自己的要求。“什么?”“给我一杯你的血好吗?”“你要这个做什么?”“这是个秘密。”她温柔一笑,便化解了他满脸的担忧。这个有点不同寻常的开场白,两个人很快就忘记了。他们愉快地谈着话儿,聊着天儿,讲着一天的奇闻趣事。然而,暗地里,他的手中却攥着一本破旧的《圣经》,有点忐忑地期盼着破晓的黎明。而她的眼睛却时不时地瞟几下那杯血液,在心中默默地估计着时间。这一夜,说慢仿佛就如一生一样漫长,说快也不过是转瞬之间。眼见天际泛红,朝阳就快要探出头来,洒下它的第一缕曙光,她忽然开口道:“我们都转过身去吧!”他以为,她其实知道那个魔咒,便没有多说什么,只怪自己的惊喜计划已经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她正窃喜着,也没有发觉他的异样。上帝在天堂窥视着这个小小的天台,女王也在暗中注视着天台上发生的一切。当他们看到吸血鬼面对着太阳,从怀中掏出一本《圣经》的时候,当他们看到天使背对着太阳把那杯血一饮而尽的时候,这两张原本得意微笑着的脸上,渐渐隐没了笑容。深红的血,如一杯葡萄佳酿,一仰头,才知毒酒穿肠。这杯血,在她的腹中搅动着,翻滚着,渐渐燃成了小小的火苗,继而燃作烈焰,腾升在半空中,将她吞没。冲天的烈焰只爆发了短短一秒,便越燃越小,终于,化作了一堆灰烬上的点点火星,执着地燃烧着,一如她仰头前坚毅的目光。灿烂的阳光,此刻却象万把无情的利剑,毫不怜惜地刺伤着他苍白的肌肤。那肉体在一瞬间,就仿佛被凝固住了似的,伴随着咏唱的戛然而止,时间也在这一刻停止,他的身体象一尊刚刚筑好的灰塑,定格在那最虔诚的一幕。随后,在微风中,他的模样散落在地上,成为一片柔软的灰。一阵阵风过,熄灭了点点火星,吹起了层层灰烬。扬起的灰儿互相混淆了,混在了一起。“他们终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分彼此了!”突然,不知谁说了话。看着这一幕的上帝轻轻叹了口气,缓缓地收集起他们四散的灵魂,投入了下一个轮回。——7月12日完稿

    2009-10-06 作者:绿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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