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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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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和明明永远的5C704(决别)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生物科学专业黄文达相识她,一个男生的名字,她强调了,我觉得没什么的哦。——:请问现在多少点呢?——:大概21点多点点吧,刚刚看同学的手机猜测的。——:哦,谢谢!之后的话语我不太记得了,开场对白就是这样了。他问过我是什么星座的,我说是摩羯座。她说金牛座,处女座和摩羯座的人会成为很好的朋友。可惜我对星座一点都不了解,不过和她挺好聊的,算是有挺多的共同话题,我想我也是挺会吹嘘的人吧,相信不依靠星座奇缘也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在自习认真之余,偶然在后座位上看到了她。总觉得在自习的这两天遇见过她,都忘了具体是什么时候了。可能是觉得挺特别的,虽然不能算是漂亮得很吸引人的那种,但是还是隐约记得了这一面孔,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在想,怎么会又是这一熟悉的面容呢?在还没和她聊之前,我真的有一种很奇怪的预感:我会和她成为好朋友。我看到她在看近现代史,可能是我大一很不认真的缘故吧。直到最后几天才去复习,因为觉得自己只要把大概的内容和整体框架熟悉一下,然后会适当的吹嘘就行了,反正就像我那个同学说的那样,太早看和复习会很快忘记,之后又要复多一遍,浪费时间,还不如看其他难点的呢。的确这些文科的东西,挺容易拿分的,其实我也真的在历史方面很烂,在过了的基础上高些分就好了。大一真的是学习超级糟糕的,一点上进心都没有。对于大二心静上进的我来说,真的为大一感到遗憾和自责。本来就好想以怎么复习历史为切入口去认识她的,可是就是不知道怎么开口好。看来我也只能算是胆小的人,但是只要可以对得上话,我就很难控制我的那烂舌头,口若悬河很难停得下来了。要不是她问我时间,我想我是没有机会再见到她了,更不用说做好朋友了。看来我的预感真的挺准的,呵呵。。。我平时晚上不到22点是不会走的,但是今天还是21点半就跟她一起走了,我好傻。。。她居然带我去见她一个很好的朋友,说是我老乡,和我一个星座的。后来见到了,长得真的太一般了,不要怪我啊,我可是男生,跟了大众之后,肯定会有这种心理的。不过我可是更加相信时间和距离会成就无间的友谊的,因为我是一个好相处的人,我对自己这一点也多少都有真点信心吧!她要我以后要来相遇的那间教室5C704一起自习,好盛情的邀请啊,还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女生呢。那好吧,答应你。有一种心理,我觉得很不好的心理。就是感觉被利用,总是要我用我的那一点点能力去为人做事。其实我学习也好差的,至少我感觉在大一是这样的,对学习我没多大信心。我以前什么傻事都做过,只想着帮到别人挺开心和有成就感的就行。像做枪手帮人考试,写论文,做实验报告的等等。我想我到现在这种性格肯定还没多少改变过来,很犹豫,这种性格的取向如何是好呢,舍弃又觉得对不起朋友。不舍弃,又会被自己的一点私心左右。算了,还是不要想那么多了。帮人觉得尽了自己所能,可以开心就好。一定要带着开心去帮人,不可以那么自私。2008.06.25别离你说你只是我们学校的一个附属学院珠江学院的学生,只是在大一的时候才在我们校区里面读书。你在考完时候就要离开我了,相识恨晚,相知恨短啊!我终于体会到了,为什么距离将相爱的人分开时的痛苦了,即使我是傻傻的在分离后才知道自己已经深深喜欢上你了,而且你也是那么的喜欢我!为什么相惜要经受别离,为什么相爱要说再见?别离后曾经以为不在乎的事情,人物,感情。在失去的时候才深深地发觉出,如果有如果,而如果能如愿,那该有多好啊!!!也许我真的很懦弱,丝毫的勇气都找不到。害怕即将的别离,害怕饱含的泪水,害怕和不能再朝夕相见的面孔挥出远送的手势,害怕说出再见,不敢说出未来,不敢给予承诺,更不敢说出别离后的爱意,因为害怕我们都会留下遗憾的泪水。为了止住眼睛的泪水,我还是保持心中和你的丝丝余意未尽的默契吧,即使是分开也是一种默契吧,但是我的心肯定还在滴泪。其实还是那么想和你说“明明,我喜欢你!!!”,可惜还是到了和你分开的时候都没能和你诉出。即使那是仅仅短短的忙碌日子,可是留下的美好回忆相信会永远铭记在心中。写下这篇记录,提醒自己曾经和你的点滴,最好的情谊,那一份份的感动,只有你才能给我的,无人能替代!!!不知道你是不是也喜欢过我呢?不知道我的感觉和你对不对的上位呢?真希望你也是这样子的。或许我真的很迟钝,离别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真的喜欢你!我真的很害怕说出这句话之后,你会落泪,因为我们已经不在彼此的身边了,5C704,我们曾经朝夕相惜的教室,我们两人之间永远的5C704!!!和你能那么快就有那么近的距离,我真的感到很神奇。但是我人比较笨,也可能和个人经历有关,我其实不太相信短暂能够促成相惜,更不要说对一个人的爱意了,更何况我连爱是什么也不知道,可能它总是让人难以猜测的又或者是令人无法猜测的吧!当你说起剪指甲的事情,在脑海里我们一起嘻哈的画面便随之历历在目。你是我唯一一个帮过忙剪指甲的女生,我都没帮我亲姐剪过呢。不过比起我自己,我妈妈和我奶奶,你的指甲真的是最难剪的。但是还好的就是,这就能够体现自己的耐心和细心了吧,你也可能和我妈一样觉得我很烦吧?我妈总和我说:随便剪短就好啦,不会卡到东西就行。可是我从来都不会理会她,不修剪到最好我是不会放手的。不要再觉得我像个女生啦,就算我是有那么一点像,但是你就饶了我吧,哈哈。。。你说我帮你剪指甲时,我捏到你的手很痛,可能是你有点过瘦了吧,以后一定要注意把营养协调好啦,要多些锻炼身体。健康才是最重要的,我的身体不怎么好,所以这也是自己的教训啦,要记得了哦。记得,要好好照顾自己!!!2008-7-11紫荆桥上(华南农大一景)相思树下诉相思,紫荆桥上赏紫荆。赛过桃红的花瓣,铺在悠长桥道上,没有迷人的花香,散发的却是思念。思念会有味道么?有又若何?是鲜甜?还是苦涩?常恋你幻妙的落姿,那是你最后的诚语,最后的眷恋,最后的不舍。桥是你的舞台,风是你的音乐,阳光给你披上七彩霓虹,在你身上如此明媚动人,舞出的,却不再是你欢快的姿调,而是那沙沙作响的别离。我与你,虽不是平行线,却未能再会面,皆因,你和我,在同一线,我在此端,你在彼面。脚惊花儿,腾瓣而去,回眸,隔岸相视,触及,尽是泪水,花所及,亦为吾所及,花不及,我们的爱,错过了花期。我还可拿什么,去挽留你?牛郎织女,会在七夕;山伯英台,化蝶相惜。我爱你,却遥不可及。纪念我和明明那时的,还没来得及就要说再见的情谊!充心希望你能在新的校园里更加开心!2008-7-19告白那天我将剩余的些许勇气积聚在手中的纸条上,多天的挣扎,令我不能承载单思的痛苦。所以,傻傻的我只好冒险一求,奢望得到你的允许,能与你成为朋友。当我将纸条递到你手上时,我手心和额头的汗已经不由自主冒出。紧张的心情已使得我有口难言,毕竟这是我第一次主动去认识一个让我如此心动的女生。触及你的双眸的瞬间,你的眼神像锋利无比的剑,霎时将我刺中。我一时无力将头转向,好在身体先本能性的拔腿就跑,要不是我就会变成木头人了。虽然缘分这一东西可遇而不可强求,但是不主动去争取,岂不是更容易错失么?自从那次的纸条石沉大海,一去不复返后。我一直努力着尝试要把你忘记,但无论我如何挣扎抵抗,你的影子却在我心底里挥之不去,只有越扎越深。我想我是真的真的喜欢上了你了,从见到你的第一眼就已经为你付出真心,这也许就是一见钟情在我身上的诠释吧?!虽然你可能感觉不到,但我的心始终为你执着着。学习,已不可集中精力,因为时刻都在想着你;玩,已不能尽情的玩,因为心已被你悄悄偷去。原来喜欢一个人真的那么痛苦,特别是还没让你知道时。也许我的心已不能自养,灵魂早已寄生在你身上,只有你,才可以给予我心灵的养分。我确定我就是你的一株槲寄生,无论碧绿还是枯黄都缠绕在你身上。我已经不能离开你,求求你别那么狠心,给我一次机会,哪怕是那仅仅的一次也好。只要能够为你付出,任何事情都全力以赴,在所不辞。没有你的日子里,华农的天空在我眼中将会布上一层灰霾,永远不见天日,那是雨吗?那是雾吗?不!那分明是泪水把我视线模糊。也许我的存在对于你来说是一个错误,因为我并不想吸取你的欢乐,给你注入痛苦。但我会尝试着去改变,我要从寄生过渡到自养,尽管,这是一段非常漫长的过程.不经风雨,又怎能见证彩虹的存在;不经努力,又怎能见你欢快的笑脸!所以,我决定要为你付出,我要将这个错误变为一个美丽的错误...由我多天的细心观察,得知你是一个热爱学习的好学生。我猜想着也许你的拒绝是为学习忧虑着。我也是个非常爱学习的人。如果是这一点我是理解你的心情的。但只要我们能够平衡学习与交往,我相信我们是不会退步,而是共同进步的。今天被你拒绝后,我真的好失落,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无言的失落。历来我在学习和生活中还没有尝试过如此之大的挫折感,你,让我真真实实的吃了败仗。沉默在脸上挂着,疼痛在心中刮着。风吹雨打,在我脸上迎着,但是你知道吗?让我憔悴的那分明是泪滴,如雨的泪滴,不仅在脸上,还在心中盘旋着。是真金就不怕火炼,是真情就不怕考验。我等待着你给我的考题,我一定会做到令你满意的分数的,请你出题吧!!!感情要是没有尝试,会有相爱的恋人吗?在一开始就给予否定,或者有人会认为终于摆脱了一个难缠的人,但你在这所谓的摆脱中已失去了一个真正爱你的人.面对一份真挚的感情应该去尝试而非逃避.要懂得珍惜.因为时间只能把记忆淡化,而不能把真诚毁灭,真心的付出永远是最真挚的!而假猩猩的永远只有暂时的花言巧语而已。恳请你为我的这一份真诚与执着,在青春的考卷上加上你心仪的分数吧!我知道,一封信无论它代表一个人的心有多重。它也无法具体的把我对你的情感表露无遗。所以真心的恳求你给我一次机会,至少能让我用真正的行动,向你诠释我心中那一股压抑已久的赤热而真诚的心意吧!!!

    2009-10-06 作者:绿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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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冯振伟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做了这样一个梦。这似乎是一个大喇叭裤刚刚过时,微叭裤悄然兴起的的时代。年龄的细节无从考究,只知道自己在上学。那时的学校里终日游荡着几个或一帮欺善怕恶的小混混。他们物以群分,低级的穿黑色衫,高级一点的染金发、穿喇叭裤配皮鞋。再高级的就没有了,都出外面混了。那时候我对皮鞋有一印象。在桌球室经常播的那些恶俗的警匪电影里,大哥总是那种翘着二郎腿坐着,任意指使人擦皮鞋的人。所以,皮鞋对于我这个只穿得起校服和凉鞋的穷学生,总有一种酸的感觉。仇视那种穿皮鞋上学泡妞,打架时还要用皮鞋跟人家凉鞋对踹,而且还要踹赢的人。我下课在操场时就见到过一个皮鞋的跟一个凉鞋的单挑,结果凉鞋的连鞋都被踢飞,脚板都血肉模糊了。对了,皮鞋的地位就是这样渐渐确立起来的,我想。后来,带着一点仇视和一点朦胧的崇拜,我鬼使神差地跟了一个皮鞋党混。虽然我穿的是回力。其实看清楚一点,是“同”力。老大就是那个踹王。他发明了口号:“穿皮鞋,走进你妈大道”。意思是要确立并巩固皮鞋在混界的地位,并早日让兄弟们穿上皮鞋,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然而当大伙儿问他的皮鞋是从哪里买的,他却说不出口,最后支吾着说是他爸送的。于是,我们一帮处男的精神就被这句口号引导着,这丝毫不逊于文革的口号崇拜。文革的拉红横额游行的景象霎时间闪过脑海,恍如梦境。我开始变得游手好闲。上课走神开小差,下课就跟在踹王后面混世。在单杠那边跟一帮我到现在还不知道名字的竟然还能称兄道弟的人谈论,谁谁很拽,谁谁很欠扁,谁谁又被扁。在厕所里又讨论哪个女孩挺拔,哪个女孩被搞定了,又哪个漂亮的女孩原来他妈的是男的。因为有人发现他小便是站着的。在走廊遇见老师的时候,有个同学挺身而出拿着个装满水的避孕套,举到老师面前问这是什么。看见我们纯洁的女老师脸红得话也说不了,大伙儿哈哈大笑,我也在旁附和着,有那么白痴笑那么白痴。最后老师义正词严地掩饰:气球,不是这样玩的。以上就是我梦里的生活,没记住以前的事,未来也是个从来没有想过的鸟东西。虽然在他们打架的时候我只是在一边看,勒索低年级学生的时候又只是站在后面撑场面,一分钱也没收。但是我心里清楚,我不是做流氓的料,不是做大事的料,我的胆始终是小。我,只是穿十一块的假冒回力的料。我日复一日用玩世不恭的外表掩饰着本来也只能用显微镜才能看得到的胆。突然有个插班生插了进来,成为了我的同桌,一同坐在课室后面的角落里。我一看他就觉得他是个读书死的书呆子。戴眼镜就算了,偏要有条眼镜带挂在脖子,而且偏胖。那显然是弱智的象征。最令我不爽的是,他竟然穿皮鞋。我问他为什么有皮鞋,他一脸笑容说那是他以前在学校进合唱队时,他爸送的。我从小到大一直鄙视合唱队和鼓号队,觉得他们被老师操纵和利用着,张着大口歌颂祖国。其实准切点讲,所有的鄙视,都来自他那双印有米奇老鼠头像的,光灿灿的皮鞋。它甚至比踹王那双黑蜻蜓还要抢眼。我看看自己的同力,再看看他的,不禁感叹暴殄天物。有一天他问我,有没有听过《同桌的你》,我说没,只听过欠揍的你。他竟然问是谁唱的……我依然跟着踹王混迹江湖。上课时一边鄙视同桌抄得满满的笔记,一边等下课。下课一边在厕所进行集会听着踹王公布下一个勒索对象,一边等放学。总之生活丝毫没受到那同桌的既不时尚又不幽默的人格影响。又有一天他塞给我一包薯片,问我:“你是不是踹帮的?”我一把拿过薯片说:“是,你怎么知道?”那家伙这么笨也知道我们……他说:“是不是穿皮鞋就能进?”我看看自己那鞋帮快穿的同力,说:“不是,胆子大就能进。”“我想进……”那家伙为了能让我带他进去,每天帮我抄笔记,每天给薯片我吃。我从中找到不少便宜,例如,作业直接给他做,考试测验试卷直接让他替我写。他虽然样子笨,但考起来不差。有天他抬了个硕大的录音机回课室。并在下课时候把喇叭凑到我耳边。里面传来了一把有点沙的声音。这就是《同桌的你》,同桌说。我看到周遭同学传来厌恶的眼神,发觉喇叭实在太大声了,连忙说:“行了行了,小声点小声点……”同桌说:“呵呵……”我说:“擦鼻子滚蛋,哈。”我竟然觉得那歌也挺好听的,在梦里。想到这,我已经知道自己身处梦中,因为我察觉到耳边有一蚊子徘徊把我拽回现实。歌声与蚊叫声使我的知觉游荡在梦境与现实之间,我眼睁不开,只好在梦境里操纵着模糊的意志,搭着同学的肩膀,回到肮脏的厕所。我把同桌介绍给踹王,并指了指他脚上那双闪闪的皮鞋。踹王抽着烟,看着傻笑着的同学,目光下移到他脚上的皮鞋,漏出一脸坏笑,对着同桌说:“勇敢不?”“我勇……勇敢勇敢。”“证明一下。”同桌沉默了很久都找不到能在厕所里证明自己勇敢的方法。在这暧昧的包裹着烟味的空间里,我已经完全知道自己身处梦中,里面的所有人和物都是虚晃,在下一秒将任由我摆布。我可以上前给踹王一拳,就算他还手我也将感受不到痛楚。我甚至可以直接把自己的同力变成正版回力,或者直接过渡到世界上最昂贵的皮鞋。但是,以上所有方法,都似乎证明不了我自己的勇敢。我疯狂地渴望证明自己不是胆小,至少在梦里。在踹王面前,我突然向同桌伸了一脚,他哇一声趴倒在地。我飞快地从他脚上脱下那漂亮的皮鞋,当着踹王的面穿上。在旁边围观的小卒们,包括踹王都傻了眼,定着一动不动。在这个万人瞩目的伟大时刻,我终于觉得自己有偶像般高大。我想,还未完结。我拽起倒地的同桌,把他按进厕所。大伙都堵在门口围观。我大声地呼喊:“以后踹王混蛋去,你们都要跟我,谁不听话像他那样!”我按着同桌的脖子,把他的头塞进马桶里冲。水流疯狂地伴随着同桌的叫喊声旋转回荡。厕所整个空间都被声音撕烂得面目全非。同桌虽然哭得异常惨烈,但那始终是梦境。所有悲痛都是假的,假的。但我却看着脚上那双闪光的,明知是虚假的皮鞋,享受着这恍如真实的虚荣和羡慕的目光。之后我什么也不记得啦,好像被蚊子咬醒。回到现实,脱离了梦里的虚荣,总觉得空虚,特别是中午,每逢醒来空气都是粘稠得令人郁闷。到现在我倒怀念起梦中被我虐待的同桌。我想对他说声对不起。但是以后的梦都没有了他的踪影。这个梦是很久很久之前做的,之所以现在才记录它,是因为我的同桌——梦里同桌的原型,死于自杀已经有好几年了。

    2009-10-06 作者:绿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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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脑虫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冯振伟做了这样一个梦。“你脑袋里寄生了一种叫新奥尔良烤翅的怪虫。”这句话,史生老死都接受不了。他抱着头,久久呆坐在生锈的病床上,几次用力戳自己的脸。他宁愿相信这是发梦或者医生儿戏把感冒头痛误诊,都不啃下这句鸟话。史生是个刚刚起步的作家,人生几十年来经历过的人、动物和事,已经变质成对于他,甚至对于一个作家来说最重要的东西——记忆。这几年他潜心写作,正将记忆付诸笔端。无奈前几天头开始发痒。起初以为这只是没灵感的衍生反应,搔搔就算了。但后来实在不行,痒是从头盖里面发出的。更奇异的是左腿开始渐渐变僵,右腿也有变麻迟钝的现象。发现这个不妥,史生去了当时号称全省最好的,医术与外国接了轨的一间医院求医。对于一个任人鱼肉的病人来说,鸟话,一旦出于医生之口,往往都是真理。“这虫中国还未出现过,只在美国新奥尔良有过类似病例。目前外国医学界正对这病全力研究。”负责史生的医生说。“那有救吗?”史生问。“目前还不清楚,但我们会全力以赴。”说完。全力以赴,这个词,出自医生的口里是最不踏实的,它的出现,常常暗示没有希望。想到这个,史生不禁唏嘘,感叹生命的脆弱。原来今天医生说的所谓高级安全隔离状态就是这个只有一张床的潮湿房间,除了蚊子就感觉不到其他生命。隔离,看不见自己的妻儿,加上治了几天头痒更是如初,使到史生身心俱痛。但他似乎始没有放弃写作。他用打点滴的时间眼望天花思考人生,晚上做完脑扫描后在病床上写下来。他决定把这些痛苦集结成书,叫《病隙随笔》。“我发觉自己的右手不太好使了,医生,头痒也没停。”史生说。“史先生,我们刚从外国得到研究的部分结果,这虫会啃噬人脑的运动神经。我们应该尊重病人的知情权,所以如实告诉你。”原来目前四肢的失灵,都是脑虫作怪。“但这虫经美国权威研究发现,它只喜欢啃噬人运动神经系统,不会波及它脑部分。啃噬完就会自动死去,所以您最多只是瘫痪,思考和智力应该没问题。”史生被隔离一个星期了,没机会与亲朋好友联络。他之前向医生提过要跟妻子通电话,但被拒绝了,理由是,暂时没有研究表明新奥尔良烤翅虫不会在人通电话时通过讲话者耳朵和话筒爬到接听者的脑袋。没办法,史生作为我国首例的新奥尔良烤翅虫寄生病病人接受重点看着治疗是理所当然的,他不知道外界已经把这事炒得沸沸扬扬,全部国内医学权威都关注他……这个病。无论外面怎样热闹,在史生眼前的都是一如既往阴暗潮湿的隔离房,来来往往的白色衣服。唯一说得上能与外面沟通的就是一扇窗。史生借小窗排遣孤独,看来这成为了他灵感和动力的来源。看几眼窗,就写下几句。与此同时,他手脚,身体,越来越生锈了。“我们正努力用研制的新药抑制这虫的活动。”医生说完,旁边的护士帮忙换点滴瓶。“那怎么我还是下不了床,有时连字也写不了?”史生昏昏沉沉的。“放心吧史先生,我们的研究与给你的治疗正与时俱进,我们相信,保持这样的治疗进度,怪虫很快就会停止活动继而死亡,您躯体的活动能力将不会继续恶化的。”史生双手已经钝得像是别人的,想提笔写几个字首先要用左手提起右手,提起左手又首先要用右手托,这是个多么完美的矛盾。史生将发现的矛盾存在脑海里。它始终相信,新奥尔良烤翅虫只会破坏他的活动能力,对思想不会有丝毫影响。并且安慰自己,哪怕全身瘫痪,只要有记忆,有思想,都会是一个完整的人,比行尸走肉要高尚得多。所以他依然努力思考,把这次苦难当作自己灵魂的考验。那天,史生从医生口中得知研究有了新进展。同时,面临两个选择。一是利用新开发的脑电波切割分离器将脑虫完全从脑里取出。二是继续现在的治疗方法,用药抑制脑虫活动。如果将虫取出,你会完全摆脱脑虫的折磨,躯体的活动也会自然的慢慢恢复。但是这个方法有副作用,会使你的记忆全部丢失。这是分离器的本能——消灭记忆细胞。但是你也可以继续接受现在的治疗,用药抑制脑虫活动,记住,只是抑制,长时间下去你的运动脑神经依然会被破坏。要活动,还是要思想,这是个问题。医生临走俯身对躺下的史生说:“记住,把虫取出来用作研究,探讨研制这病的疫苗,防止更多生命得病,这是大家的梦想,我想先生你,也能够理解。希望尽早听到你的答复,呵呵。”听完这番冠冕堂皇的话,史生脸上并没有出现应该出现的愉悦的神色,反而尽显木讷,被抽空似的,眼睛向着天花。他似乎在绝望什么。即使那扇窗也不能动弹他的状态。很显然,史生心中已经有了答复,保存记忆和思想,哪怕记忆有时比新奥尔良烤翅怪虫更加让人难受。另一点,他已经对这医院彻底失去信心,用恨之入骨的眼神扫视这阴凉的病房,现在没有东西比这间只会搭理病人躯体的医院更加值得鄙视。宁愿瘫痪也不愿意给这个医疗体制贡献点什么,就这样。史生看着窗户,坚定了明天的答复。我醒了睁开眼睛,回味刚刚模糊的梦境。在里面我只见到史生在家人的陪伴下出了院,这应该是几个月后。奇怪的是,史生是直立行走离开医院的,而且看见家人也没有些许表情,难道他真的以失忆换取了身体健全?这和他先前的态度无疑是相悖的。我趁着半睡再次合眼去续这个梦,寻找原因。我重新回到史生正在绝望看窗的时候的病房,发现,顺着他的视线,在这风尘已久的窗台上突然出现一只猫。我明白了原因。

    2009-10-06 作者:绿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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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沉淀在鸡蛋里的爱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07级工程学院通信工程吴艳芬已经两天过去了,他始终没有给她打过电话或者发过短信。这两天,雨,下得断断续续,宿舍内潮湿而局促,打湿了本已低落的心情,她翻翻《信号与系统》,实在看不下去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透过窗望着外面任雨滴打击着的绿叶,不禁陷入沉思。想起那天,她自责起来,其实自己早已经不生气了,那天一句话也没说就气愤地离开,狠狠地抛给他一个背影,想想,自己总是那样容易冲动,从来就不会冷静地思考,他不也是为我好吗?她望向远处,眼睛闪出光芒,她拨通了他的号码,电话那头却传来“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或许他出去了,她这样想着,不经意间看到了手机上的照片,还记得那天她为他做了一个马蹄荷包蛋,他激动地说:这是我吃过最特别的荷包蛋。她喜欢甜酸蛋,他爱吃马蹄荷包蛋。他说,甜酸蛋在油中煎炸,上下翻滚,像你,激情四溢;马蹄荷包蛋,清淡的蛋,甜甜的马蹄颗粒,吃多也不会腻。她轻轻吸了一口气,露出了甜蜜的微笑。第二天,她向宿管阿姨借用平底锅,阿姨了解情况后说,你这丫头,他要知道自己幸福才行。阿姨一定支持你,呵呵!她轻轻地把敲开的鸡蛋倒进锅中,蛋黄在喷香的花生油中呖呖作响。小心翻转,再翻转,已可见到蛋黄泛着金黄的颜色,马蹄颗粒与蛋黄相融合。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认真观察过煎蛋的过程,原来鸡蛋要慢慢煎煮,要有耐心,才会煎得漂亮,才会显得金黄而不焦。平静而淡定,更是煎蛋中需要的心态。她小心地把蛋放在已经打好饭的心形饭盒里,并轻轻地盖上盖子,然后轻松地哼起那首他作的《我们的歌》,奔向五山.....紫荆桥上,他骑着单车,车篮子里放着一个一次性饭盒。在经过凹凸的路面时,他不时看看饭盒,生怕弄坏了什么。这两天都没有给她电话,回家时又忘记带手机了,昨天她打来的电话,我没接到,她还好吗?那天我不该就那样骂她,好想尽快见到她。这样想着,他也加快了速度。她走进那栋宿舍楼,开始登记。他拿出了手机。她敲响他宿舍的门,手紧紧地握了握饭盒。他拨通了她的电话,望了望手中的饭盒。“能下来吗?我在你宿舍楼下。”“我到你宿舍找你了,你不在。”她有点激动。淡红的紫荆花开满枝头,仿佛每一朵都是美好的象征。一瓣花瓣轻轻地飘落在心形饭盒上。他从车篮子里拿起饭盒,带着歉意说,我,在芷园饭堂给你买了一份甜酸蛋,你喜欢的。她把手中的饭盒递到他面前。我给你做了马蹄荷包蛋,你喜欢的。她脸上泛着红晕。他,她,相视而笑,顷刻间,一切的矛盾,皆化解为沉淀在两种鸡蛋里的爱。

    2009-10-06 作者:绿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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