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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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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梦,路才能走得更远

    有梦,路才能走得更远——读《命若琴弦》有感华南农业大学汉语言文学陈晓燕“莽莽苍苍的群山之中走着两个瞎子,一老一少,一前一后,两顶发了黑的草帽起伏躜动,匆匆忙忙,像是随着一条不安静的河水在漂流。无所谓从哪儿来、到哪儿去,也无所谓谁是谁……”——《命若琴弦》也许人生就是这样,我们都在生命的长河里“随波逐流”,我们只是很平凡的一个社会中人。可是,对我们自己来说,生命的存在意义却是很不一样的。在史铁生的《命若琴弦》中,读出的便是这样的一种人生。很平静地,作者给我们讲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时间只有从夏到冬短短的半年,一老一少两个瞎子“边走边唱”,不为挣钱,只是为了心中的那个愿望:老瞎子希望能弹断第一千根琴弦,取出琴中他的师傅留给他的那张药方救治瞎眼,在他生命的终点前能重见光明,看看这个一直以来憧憬着的世界。但是结果却让人同情,老瞎子一直以来追求的梦想只是一张“无字的白纸”。而小瞎子,年小的他天真无邪,对电匣子及电匣子里面听到的世界似乎更加感兴趣,也可以为了曲折的游廊苦苦思索;青春的躁动,让他为了山村里兰秀儿的笑声乱了琴声,喜欢上她——一个无法主宰自己命运的小妮子。最后,因为小瞎子的生理缺陷等原因,爱情的悲剧不可避免。就这样,最后,老瞎子也把那张空白的药方封进小瞎子的琴槽里,就像当年他师傅一样,也许心情也是一样的吧。只不过他告诉小瞎子的是要“弹断一千两百根琴弦”那张药方才有效。是的,老瞎子在给小瞎子绷紧生命的弦,因为“一切都是值得的,能看一回,好好看一回,怎么都是值得的”,也许有了这个梦想之后小瞎子也可以过得很好。这是因为老瞎子在弹断第一千根琴弦之后发现一切虽然只是“空白”之后顿悟了,人活着是要有目标,要有梦想,才有动力。虽然老瞎子最后没能看看这个美好的世界,但是,他的一生也不至于在怨天尤人,自暴自弃的阴暗中度过。因为在这追求梦想的过程中,他的生活也有了美:当他沉浸于自己的琴声的时候,当众人喊着要听他的琴声的时候,便是“最知足的一刻,身上的疲劳和心里的孤寂全忘却”。飘飘洒洒的,轻轻漫漫的琴声中,老瞎子释放了自己,那个时候,他体验了活着的快乐和意义。“就因为咱们是瞎子”,老瞎子挣扎着并努力着。“希望”让他前进,“失望”更让他前进,因为他已悟懂人生的真谛。命运让他“一落生就瞎了眼睛,从来没见过这个世界”。他却让我们看到该怎样活着……生活就是这样,有时会跟你开玩笑,但是,有梦有目标的人生却也可以很美丽。残缺的美让人怜惜,触动心灵的美让人震撼!突然想起余华说过的那句话:“人都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给自己一个活着的理由,活得更好的动力,那么无论生活的结果如何,都可以很平静地去对待。虽然有的时候,生活是剥夺我们活得美满的权利,但是我们依然可以有活得幸福的快乐。怀着一颗“宁静以致远”的心,我们依然很从容。就像老瞎子说的“目的只是虚设的,可非得有不行”。是啊,没有目的的人生只会像断了线的风筝,只是随风摇曳而不知道该何去何从。老瞎子让我们读懂了人生……看到老瞎子,猛地也让我想起了那群老人,曾经因为患麻风病怕传染给别人,他们被世俗隔绝,从花样年华就进去那里一直到现在,年老花甲。增城健娱麻风病康复村的老人们。他们没有健全的身体,没有快乐的青春时期,更没有和家人团聚的幸福,可是他们有一颗对生活积极向上的心。经历了风风雨雨后的他们找到生命的寄托,找到了活着的方向。残缺的身体,却没有颓废,没有埋怨,活着原来可以这么开心。他们淳朴的笑声,是对活着的一种感恩。他们见证了生命的顽强,让我们明白了什么。活着要有目标,要有梦想。是的,有梦,路才可以走得更远……他们,老瞎子,现实中健娱村的老人们,你们让我对生命的意义有了重新的认识:生活就是这样,只有沿着目标,抱着梦想前进,才会更美好!“无所谓从哪儿来、到哪儿去,也无所谓谁是谁……”人生的路,有梦,我们才能走得更远……

    2009-02-05 作者:绿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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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庸人自扰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外国语学院08级英语翻译2班邢楷纯爱不爱都受煎熬,同林鸟飞远了,谁不想暮暮朝朝?真心换来伤心,爱恨一肩挑,牙关紧咬。人生如粗饭劣肴,心中骂嘴里嚼,谁不想快活到老?茫茫人海渺渺,真情哪里找,岁月又不轻饶。一生得几回年少,又何苦庸人自扰?斩不断情思难了,爱人不见了,清醒还要趁早,乱麻要快刀。一生得几回年少,倦鸟终归要归巢,红尘路走过几遭,花开又花落,世事难预料,笑一笑往事随风飘。—《庸人自扰》缠绕耳边不断的旋律,经久未息的思绪。爱,是人世间不可能断绝的情愫。因爱生恨,爱恨之间,多少容颜老去,多少悲欢离合,多少千古绝唱。传颂的是故事,留在心间的,是对于爱执着的信仰。只是,不管海誓山盟,不管你情我愿,总是抵不过时间,抵不过人情世故,抵不过历史长河的洗涮,最终,唯有那虚无缥缈的信念留着,却不知何处是归处,何时是尽时。暮暮朝朝,是永远不能圆的尘世梦。因为是红尘的梦,逃不开世俗,躲不了情理,也终究难以成全。尽管如此艰辛,依旧情愿付出,情愿担当,即便没有“永远”的相守,仍然期许“永恒”的缠绵,却不知,我们都因为不知道“永远”有多远,“永恒”有多长,才有生生世世不停息的等待,和,生生世世不决断的相思。不过,不论是怎样的愁思,怎样的难以捉摸,期待拥有一份感情,期待有一种幸福,始终是我们不灭的想念。多少风雨,多少来往,只要曾经拥有,也就知足了。生命里,痛苦是长久的,而,快乐是短暂的。虽然不愿意,却不得不接受。粗饭劣肴也罢,残羹剩饭也可,来到世间,痛苦或快乐,是填饱生命基本的口粮。可是,“快活”是我们可以争取的。在痛苦里快活,在快乐里快活。谁都可以一辈子快活,即使在思想的世界里久久徘徊,即使时不时无名的煎熬,还是可以选择快活终老。没有谁可以剥夺一个人“快活”的权利,没有人可以为自己选择,更没有人可以替自己活着。因为,世间万事万物,表现千姿百态,选择成为欣赏者,还是哀悼者,在于自己。人海苍茫,几十个年头,总在不停地寻找,寻找属于自己的感情,寻找自己的归巢。都想踏实走完人生路,而归属,是当痛楚来临唯一的躲藏地点。可惜,茫茫人世间,哪里才是归处?哪里才是自己踏踏实实的一个家?漫无目的找寻,除了渺无希望,就是虚情假意。不由得感叹,知音难觅,无处安身。纵使自己曾经多少雄图大志,这一刻,当自己发现不知为何而活,为谁而搏的时候,还是落入俗套,庸人开始烦扰。想做超凡脱俗的人太多,多到滥竽充数,多到混淆视听,让我们都迷糊了关于“俗”的含义。难道它真的沾不得,要不得吗?活着,为了希望。为了活着而活着,就真的面对世情那么不堪一击吗?难道俗世里的我们就真的那么“俗”吗?世俗的道路是大多数人必走的,人的一生有很多欲望,很多希冀,不断地想扮好子女、父母、朋友的角色,而我们所做的,难道不是为了更好地存活在社会吗?为了融入社会,需要感情的滋润,需要金钱的填补,需要我们把自己装在“套子”里,老老实实地做“套在套子里的人”。这些就是“俗”吗?而标新立异、独树一帜的就是“脱俗”吗?不然吧。不得不承认,自己只是大多数人中的一个,套子里的人自己是做定了,我,并不为自己的“俗”感到不齿,更不会逃避。既然避不开,躲不了,何不,安心套着,享受俗世里点滴的感情,只要自己把握生活的底线,俗也可以活出精彩,或许,享受的会更多,毕竟,这是俗人的世界,是风尘的社会。红尘路只走这一遭。一晃而过是青春,是要不回来的时间。经历伤痛,经历苦楚,坎坷不平,反反复复。会在摔倒的时候,忍不住痛苦而大哭;会在失意的时候,忍不住压抑而狂叫......曲终人散终有时,花开花落终难免,充斥着感情细胞的自己,做不到坚强,更不善伪装,只愿意,在悲欢离合的时刻,传达属于自己的悲欢离合的情绪。世事难以预料是真,可,往事皆以笑过是假。快乐时笑出性格,痛苦时哭出眼泪。没有谁敢要求自己一定要潇洒人前,悲伤人后。所以,该哭的时候不要忍着,不会有谁认为哭就一定是懦弱,笑就一定是坚强。只要对得起自己的经历,对得起自己的心,对得起命运让我们承受的,就可以。无需趁早清醒,俗世的梦是一辈子的约期,无需快刀斩乱麻,俗世的情是一生的纠结。何不,好好做梦,慢慢品尝?梦醒情断终有时,庸人无须自扰,活出性格便是!

    2009-10-05 作者:绿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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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城子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外国语学院吴逸彬绿染长夏浮云天,旧地处,却哽言。临风望远,青发化雪颜。相逢却道应相忘,意阑珊,步蹁跹。月缺人散纵十年,绪三千,无人怜。陌路无言,擦肩人不见。夜夜独卧对长天,月笼烟,谁人念。

    2009-10-06 作者:绿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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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逝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06环工3班梁彦邦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推荐分裂一生似乎在短短几秒内演完,还没来得及谢幕,随着咚一声闷响,在空中用完美的轨迹,过早的结束在不安的漆黑中。“简直可怕到了极点,脑浆溅了一地,头顶到上唇裂成两半,像被切到一般的西瓜。”言辞是如此骇人,却没看见他脸上带点调侃的笑褪去过。“不还真的看到啦?”不知那位听众冒出这么一句。“当然咯!”明显着急的他,努力捍卫着自己的功劳,“那可是我发现的,就今天早上嘛,我是第一个经过这里的人,你们知道的,我晨跑经过这里。”说罢,那种脸上竟泛起一波波自豪的涟漪。这种脸我见过,那是历史书上满载而归的航海家等待皇室召见的脸。此刻,他仿佛发现了新大陆,而不是一堆血淋淋的肉。自然而然,他成为众人的焦点。作为另一位目击者的我,对此种亵渎死者的行为难以苟同。且不论那块肉曾是我的好友,仅仅是卖弄死亡这行为,已令人呕吐。愤怒的我还来不及揣摩他的自豪中是否包含起床跑步之早,也来不及思考坠落的他算不算经过了这路,更来不及在脑海中绞死他刚才的话一万遍,回忆中的那片绿——凤蝶的绿色碎片已勾去我所有思绪。挣扎那不是他最爱的凤蝶标本吗?回忆在凤蝶处呈放射状发散,继而变得无序,错乱,绿色凤蝶穿梭在现实与回忆的边缘,忽而变得僵硬,从高空坠落,有如教堂的彩玻璃,在撞在模糊的他身边土地的一刻,碎成纷落的彩色碎片。回忆再次启程,用盲目的激情狂奔,一切与他有关的记忆都与那张裂开的脸结合成一幅幅滑稽丑陋又可怕的幻灯片,失控地在脑海中放映。那张脸一半在阳光中大笑,另一半却躲在黑暗中抽泣。思维像发疯的野马在妄想的空间中飞驰,打乱现实与幻想。当好像在找什么,却又不知道要找什么,没有头绪,没有思路,只有歇斯底里的找,人便陷入困境。这种困境正像在黑暗摸索空无一物的密室,着急却又无限等待。恋情“嘿,想什么呐?”那个甜美的声音打断了我,或者说是拯救更贴切。我和她的恋爱在动荡中发展,貌美如她自然不乏追求者,即使我们的关系早已公开。有时,连我都搞不懂两个如此不相称的人是怎么走到了一起。他喜欢我哪一点别说我,就连她,也大方承认——不知道。当她反问我同样问题,我也是哑口无言。感觉吧,她总说,恋爱讲的就是感觉。实话说,数起最求她的那伙男生和我的区别,五个手指都嫌多。人都一个样。就那点区别能给她什么感觉?就是这种虚无缥缈的“感觉”,维系着这段恋爱,不安总是有,但还没到阻碍我俩的发展的程度,起码现在为止,我们都还很爱对方。在一切不确定中,我采取的态度是,我跟她走,她跟感觉走,感觉跟着时间走。希望能走到最后。回忆之路与死亡不相称的凤蝶,裂开的脸,对他的印象,一切都是隐喻——他是自杀的。这种想法是在我任性地断定他自杀之前还是之后产生的呢?人总想事情朝自己偏爱的方向发展,现实的不行,精神上的也凑合。无论想法在判断前还是判断后产生,都暗示着我希望他的死事自杀。到底为什么有这种期待,什么力量在推动我,我不知道。只是想,就做了,世界没有这么多道理。从目睹他惨状的第二天,我便开始收集对他的回忆,试图整理出一个自杀的他。终于走完一天,白白翘掉两门课,毫无收获。平时又旧又破的校园如今却如北极巨大的坚冰,好不容易绕完一圈,能看到冰中央,却找不到哪怕小小一条裂缝作突破口。这才明白,回忆世界之大,岂是那方寸土地?只有当回忆与你邂逅,才会感到浪漫,而追逐回忆,只有一件力不从心。我敢说和他踏遍过整个校园,如果记忆可以重叠,说不定我和他的脚印能盖过大半土地,只是,那又如何?好几天下来,行动依然一无所获,每想摘取与他的共同回忆时,就被阻挡,正是自己的回忆,掩盖了和他。在饭堂,我和他吃过饭,在树木园,我和他散过步,之后呢?就是我和她第一次亲吻的记忆,第一次大家为我庆祝生日的蛋糕。还有那十九根蜡烛。为他我只能画出那张小小的粗糙的“生活线路图”,比学生会开学发的校园地图还简陋,可以注解的文字却无从下笔。以至于不知情的她以为我在本子上乱涂鸦。异化休息一下吧。我停下了脚步,远处,落日余晖斜在踢球的人群上,远看有种唯美的生命感,明明不可能却还是幻听到进球的兴奋地欢呼。抬头看天,色彩在翻卷中层次分明,自黄到红,浓轻并重,交错的阴影立体感鲜明强烈,看着造物主的奇迹,心中一切仿佛羽毛般轻盈,是在太美,在记录本上,我随手写下几个词:足球,夕阳,云彩。新的一天,清晨的风拂面而至,清香味随风扑鼻而来。是泥土!心头一乐,深呼吸,感受晨风轻快。看小鸟活泼打趣,看着将落未落的树叶发呆,直到它毫无重量地飘落在草丛里;午后的太阳照耀在盛开的紫荆花上,燃气生命的花火;夜深人静,路灯的温柔招惹了一群叫不出名字的小虫,温馨地扑入其温暖的怀抱。越发的,我看到许许多多从前没发现的美丽,一切都拜那份执着所赐刻意寻找回忆,一无所获,却感受到前所未有的生活之美。回忆只能邂逅,生活之美却需要发现。十天,二十天,一个月,时间越久,我越是陶醉在我的生活中。随手记在本子上的词正在积累,越是后面越没有逻辑,想记就记:晨风,树叶,鸟儿,阳光,紫荆,路灯,小虫,长发,蛋糕,香水,眼镜,尼采,星星,玻璃猪,手机,青蛙,萝卜,蜻蜓,茶壶,吻,凤蝶……终于,我好像已经把他的事抛诸脑后,除了尾页那张丑陋的路线图,本子上记录的全是我的回忆。放轻松点,他不找你,你怎么也找不到他。我时常如此暗示自己。他也从来没找过我,慢慢地,我安心的放下这事,重新回到属于自己的生活。的确,他的死带给我短暂悲伤,却对我的生活没有丝毫影响,学校对此事的调查是保密的,甚至后来在没有人提起过这事。而渐渐地,本子自然而然变成了我的回忆记录本。尽头余下的两年很快过去,随着大学生活结束,所有属于大学的都成为了过去。她离开了,分手还是朋友,那天她是这么和我说的,我以符合一贯作风的态度,放开了她,也没问原因,即使知道,也难以力挽狂澜。感觉到了尽头,该发生的也就会发生,我这么猜想过。她还把我的记录本带走,说上面有很多我和她的美好回忆,对等的她把最喜欢的耳环送我留念,和平分手。我也曾在那段时间戴过一下,最终还是难以理解把钉子钉在耳垂上的快感,那感觉实在不是滋味,以至于我某天随手把它摘掉,弄丢了一只,现在,剩下的那只在抽屉里封了尘。信件今天,邮差送来一份包裹,是她寄给我的,我们依旧有通讯,关系也不再尴尬。大约有半年了,她再没给我回信,我想大概是结了婚,就再没给她写信。今天受到她的包裹自然觉得惊喜。里面是一本熟悉的黑皮笔记本,还付了一封信。我急切地拆开信封,意想不到的是,信上劈头一句:“真想不到你从前是这种人!”一头雾水的我硬着头皮读完了这篇投诉信风格的文章,叹了口气,边想象着结婚后的她穿着拖鞋,挺着从前没有的肚腩,用做家务锻炼出来的强壮臂弯提着菜篮子,大声地和菜贩子讨价还价的情景,边依信中所述,打开了我从前从没打开过的回忆记录本的内外封面的夹层。一封信?!字体仿如女子写给情人的信般娟秀温柔。对信,我毫无印象,但字体却又说不出的熟悉,信不长,内容是这样的:亲爱的你:我离开了,你会记得我吗?或许决定得太突然,来不及道别,不是到了非走不可的地步,我不会这么做。你知道的,我拙于向别人表达自己,愿你记得我们一起的快乐时光,那些日夜将会成为我永恒的记忆。——凤蝶简直莫名其妙!什么凤蝶?更奇怪的,是为什么我的本子上会有如此一封信?恶作剧?暗恋者?排除一个有一个的可能,我差点陷入了困境。可能太疲惫,才躺下,我像陷入床里,浑身无力。不知道此时我还是否清醒。朦胧中,我看到她拿着土豆端详的眼神,是那么认真,仿佛要把手里的土豆看穿。她如此生气,是不是还爱着我?这想法如夜里的流星,一瞬即逝。同学会毕业一眨眼已经十年,同学们不复当年容貌,难得再相见,大家兴奋地交谈。有人夸耀,有人慨叹,有人喝了酒变得郁郁寡欢。我终于再次见到她了,谈了几句,发现没有话题,我们都没提起信的事,如此场合,那不会是好话题。大家都喝了酒,开始闹起来,笑的笑,哭的哭。只有几个人,还能清醒地聊着意见怪事。事情是这样的:有几位同学在以前的东西里找到几封莫名其妙的信。虽只听到个大概,但我已直觉,那封署名凤蝶的信,可能于这事有关。在大家沉思的空挡,有人嚷嚷说:“这封对吧?”十年了,那种调侃式的笑和成为众人焦点的欲望还是一如既往,而我,也一如既往地毫不掩饰对他的厌恶。原来,人有很多东西是不随时间改变的,特别是某种丑陋.经大家确认,的确是这封信,但无论何种推测,都只是加深了信的神秘感,而谜底就越来越深.终于,会散了,此事不了了之.同学们深知我和她得关系,最后,通过投票分配,把单身男生分配给单身女生,作为回家的”护卫”.就这天晚上,在她家,我们发生了关系.大学后我没找过女朋友,但并非和别的女人发生关系.当初学生时期都羞涩保守早已消失,这是一种需要,当你你需要的时候,你会发现很多和你一样的人,不论男女.这次的体会是愉悦的,在她带醉意的鼻息中,我嗅到当年那种爱意.在这之前,这种肉体关系重没给我如此强烈的感觉.这种激情让我确认,我依旧爱着这个女人.与她的回忆涌上心头,我再一次把她紧紧搂在怀里.谜底事后,我俩都洗了澡,酒也醒了.窝在床上,她把脸贴在我胸口,我抚着她柔顺黑亮的头发,聊了起来.现在的我和她在没有任何间隔,两颗心紧紧贴在一起.原来她和我一样,毕业后再没交过男友.后来谈到笔记本的事,她羞涩地道歉说那是误会.她发现信署名,以为笔记本上凤蝶就是她,就怀疑我当时不忠诚.不过她保证,再也不会怀疑我.那凤蝶是我送给她二十一岁生日的礼物——一个凤蝶图案的头饰,而不是一个人,我认识的人理,没有小名凤蝶的.两年后,我终于与她结了婚,过着快乐的生活.她终于成了一位普通的妻子,尽管她没有穿着拖鞋,挺着肚腩,大声地与菜贩子讨价还价,但终究还是会拿起土豆端详,但我知道,那是爱的表现,无论是爱土豆,还是爱那个喜欢吃她煮的土豆的人.最值得高兴的,是她不再跟着感觉走,而是牵着孩子,快乐地跟我走.就这样,直到走完一生,凤蝶和他,在没有与我邂逅过.

    2009-02-05 作者:绿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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