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76魅力非凡细细追忆,发觉我们高二三的老师都极具个人魅力,乃至不亚于奥巴马的风采。且选几位最突出的陈述。(1)那日,上完实验课,我们匆匆向课室赶,心中构想着逻辑老师的模样。先介绍一下,此逻辑课是我们真光的校本课程。同时,由于我校历史悠久,已近100年,高一时已经开设了校史课。至今任念念不忘校史老师首堂课介绍到的:99年前,那夏理女士飘洋过海,创办了真光女子中学。几乎每年陈香梅女士都要归宁母校,同唱一首校歌,同忆那段往事。快到门口了,车还未停稳,我的眼角被一阵迷朦淡雅的绿纱笼罩了。瀑布般的黑发,随着她的盈盈碎步,在腰间错落有致地摆动,玲珑有致的身段,俏丽挺拔的姿态,衬上那透白底缀以青绿碎花的连衣裙,如杨柳扶风,在我们面前款款摇曳……一如仙女下凡。第一感觉就是,我们和美貌与智慧并重的女老师多有緣啊!(2)班主任余老师长得比较高大,但绝对有着张娃娃脸。初次见面,差点儿被她穿着旗袍的成熟气质蒙骗了。感觉她的言语有种自然天成的俏皮和纯情。仍难忘怀,她的经典语录:我在高中时,很喜欢看课外书,到了大学都基本上没什么可看的了!众人倾倒:她怎么能考上华师的?时间都花在课外书上了啊?她得意洋洋地对我们说:我在大学就学了什么教育心理学的,为的就是现在用来对付你们!众人大惊失色:用得着那么坦白么?……后来,带着我们不到一年,余老师就要谈婚论嫁了,对象是个警察。她还满心欢喜地将婚纱照的光碟带回来,showed给我们看,毫不掩饰地晒幸福呢!再后来呢,她还坚持着穿着孕妇装为我们上政治课。说来巧合,在这一两年当中,我校好多老师都在忙着结婚生子,因此老师换了一拨又一拨。当然,我们更为有接连不断的结婚照,BB照看而乐开了花。谢师宴上,“新丁”还将儿子也带来了呢!(3)刚才所讲的“新丁”,就是接替我们余老师的姚老师,此花名取自《忍者太郎》的某角色,我们都觉得他和这个卡通的外形太像啦。他来自湖南,白白胖胖的,整个人圆溜溜的,声音稚嫩,单眼皮,总觉得若将他和他儿子摆一起,会分不清谁大谁小。他是个很幽默的人,有句口头禅:“你开国际玩笑啊!”真不愧是政治老师,连打趣也要扯到老本行上来。而很经典,最激励我们的是:你们每天都应该两腿一伸,与世无争;两眼一睁,想着竞争。这句话,不仅仅意义好,而且很押韵。他:“我鼓励你们在读书读到很烦心时,拿些杂志什么的来放松一下,不然脑袋就会越读越笨了。”嗯嗯,绝对认同。他有很忘形地说:“我以前读书时有很多减压方法,比如说,坐在那儿看着电灯里电流的流动。”没想到,新丁会这么无聊耶。他又很有成就感地说:“我以前复习都是早早就准备好了,到后尾就看着别人在那儿临急抱佛脚。”原来他还喜欢幸灾乐祸?他又说:“我以前的班主任很紧张我,晚自修课室内剩下我一个,他就趴在外面的窗户盯着我的一举一动。”哇哇,好恐怖哦!(4)先后教我们数学的是两位奇才:胡老师(人称春哥,因其名字中有这个字,且我们都对他肃然起敬。),曹老师(人称炒面,这完全取自他全名的谐音)。两位奇才均来自湖南,前者是柔和派,为人和蔼可亲,身形圆圆的,肤色偏红中带黑;后者是强硬派,为人严厉,身材瘦小,肤色偏青中带黄。他们都有吃烟的习惯,前者更不时有酒精气味飘过。让我们怀疑但凡研究那些深奥问题的旷世奇才,都必须学习李白先生,借着酒兴或烟力来跨越梦想,突破渴望。我们常常窃窃私语:那个天使多好人,那个恶魔总是那么严肃。事实上,恶魔常常苦口婆心地对我们讲大道理,他经常旁征博引,连哲学原理也全部运用上来启迪我们了。还悄悄对我父母说:这样都是为了孩子们好,不严厉些,他们就没有压力感,就很难学好。(古人不也云:严师出高徒吗?他必定是谨遵古话了。)不过呢,有的同学真的挺受不了他的授课方式的。每每数学课,他必定是昂首挺胸地站立着,话音抑扬顿挫,高的时候几乎连天花板也会顶破,低的时候能将地板也压沉。所以说,他虽然外形不够魁梧,但气势却是那么地有威信力。最印象深刻的是,那天,我们课间,在走廊的一个尽头,看到另一个尽头的一个身影。这个身影,穿着墨蓝色的长大衣,双手舒展开,自然地搭在栏杆上。这情形,让人不觉联想到上海滩上……我们都在那儿猜测:那是谁啊?好有型哦。等我们离那个身影越来越近时,怎么有点儿像炒面啊?再急急地,放轻脚步地,向那个身影靠近。果然是炒面!我们都忍着笑,踉踉跄跄地回到课室。真是个百变巨星啊,他有时就像中国帝皇般深沉,有时又像闯荡江湖的大侠,而今就像福尔摩斯,哦,不,考虑到他的身材因素,还是比拟成名侦探柯南更贴切!(5)写到这儿,总觉得文思泉涌,前面漏了些什么。真是旧时不执笔,今日初提笔,千江万马,随写作进程的推进而汹涌澎湃啊!对了,就是我们高一时的英语老师dollar,她也恰好在这时准备当妈妈了。她是我三年高中中,我认为最好的,我最喜欢的英语老师。当然不是因为她介绍我当广州英文早报的小记者啦,而是她的教学方式很适合我们。她剪着男孩子般的发型,听说是谈恋爱时留过长发,说是要改变一下形象,因而,可知其风格也很男性化咯。她讲课十分活泼生动,即使枯燥无味的单词,经由她的阐释,都变得饱满有趣起来,好像不用专程背,也能记住了。她最经典的一句是:如果有知识和金钱给我选,我一定选金钱,所以我的英文名字也叫dollar啊。众人嘘声一片:唯利是图,拜金主义,没想到我们的dollar会是这样的。然而,听到她的解释:缺什么就选什么嘛。众人安静下来,若有所思。再者,其实她的英文名同样取自其中文译意。呵呵呵,原来她有潜台词耶!thatis:我已经博学多才了嘛。(6)压轴戏,终于要在此刻出场了。熊级,各位请勿误会我们这么不尊重级长哦,竟然过分到用动物名来称呼他。其实,他本身就姓熊。他来自江西,曾在那边的高中担任校长多年。他的声音洪亮中又不失柔情,高一的每堂物理课,都让我们大饱耳福了。他十分有演讲才华,记得每次开级会,他用的词语都那么精辟,文笔那么的优美,字字句句都那么的铿锵有力……完全能与《Ihaveadream》的演说者马丁路德金媲美。
喷泉之旅15豆蔻芳华(1)这晚虽非彻夜不眠,但真的难有昨晚的舒适了。仍是6:30便起床了,医生8:00就会巡房的。(2)坐在双脚够不着地,却能自由摆动的床上,我侧着身子;尽量把脑袋往搁在床头柜的镜子靠(好怀念家里那面挂在衣柜上的镜子哦)。我举起梳子,一下一下理着头发,再用橡皮筋扎好左边的羊角辫,这时,发现有双眼睛正紧紧地盯着我,我顺着发射过来的光束,同时移动我那有浅度近视和高度散光的眼球,去追溯光束的源头。是我左侧床铺的小女孩,只见她的眼神中写满了对某种事物的渴求,还闪动着别样的光辉。“妈妈,我也好想留长头发,像姐姐那样扎辫子,好漂亮!”她挥动着双手,兴奋地对她妈妈讲,话音中细品味,实有种哀求的气味存在。“好,等你好了,就马上可以留长发了,现在打理起来不方便。”说来惭愧,住入这间病房的头两天,我对这个女孩并没怎么留意,只顾着被入院的手续,检查弄得天旋地转。今日,见此情景,听此对话,方觉醒,便注意起这个小女孩来了,头顶男孩子的发式,脸上写满了乡村孩子特有的淳朴与纯真,手脚细细的,全身上下没能找到一,两块多余的肉,脸色青黄青黄的,肤色也是呈现着蜡般的黄。(3)看到这,我已愣了,城市中与她同龄的孩子,大部分是细皮嫩肉的,肤色洁白,而她却……本不想再将目光往下移,但好奇心仍驱使我实施了这一行为。只见她的右腿从膝盖至脚踝处裹着一圈硕大无比的石膏,就像一架笨重的机器人的腿。那石膏与她的身体根本不成正比!太可怜了,她正值花样年华(约9岁),却要在此经受此般煎熬!后来,从她母亲口中得知,她们来自一个偏远的乡村,每天要走好远的路才能望见学校的影像,还从小到大都是拎着一个塑料袋上学,从来未用过书包。一种悲凉之感,顿袭我的全身,没有书包的日子,我从未尝试,家里还躺着红的,黄的,绿的,单侧的,双肩的,休闲的,正统的……父母买的,亲戚送的一大堆包包……惭愧,从前的我,是如此身在福中不知福啊!(4)“小妹妹,我送一个漂亮的新书包给你好吗?”我声音有点儿颤抖地问道。“好啊,太好了,谢谢姐姐!”她的脸上浮现起淡淡的桃红色。“你喜欢玫红色吗?我有一个很好看的,就把它送你好吗?”“好啊,好啊,我什么颜色都喜欢,麦子的金黄,小草的翠绿,天空的淡蓝,云朵的洁白,苹果的鲜红,我都爱,我都爱,不过……不过……”她的小脸上绽开了一朵盛洁而妍美的莲花,转而又拢起了。“不过什么呢?”我十分疑惑地问。“我讨厌黑色和灰色,它们长得那么阴暗,毫无生气。”那朵花合得更拢了,我几乎找不到花蕾了。“别那样不开心吧,好了,我们一言为定啦,到时,你就可以背上新书包上学啦,大家都会夸你呢!”说这话时,我的心有种难以言喻的痛在流淌。(5)再往后的日子里,每当遇见与她年龄相仿的小女孩,那一幕就无需我主动发号司令,便蹦溅出来:她的母亲,一手托着她的腰部,另一手托着她的腿部,而她的双手抱着那个玫红色的书包,脸上洋溢着无比幸福的神色:“姐姐,我走了,再见!谢谢你送的书包。”一串风铃般清脆婉转的笑声从久违了的匣子中窜了出来。这一天,是我入院的第七天,也是小女孩出院的日子。她的笑声留给我的是丝丝安慰,但更多的是忧虑:她能提早出院,并不是已经完全康复了,而是由于经济承受负荷太重了。她连线还未有拆掉,腿上还裹着沉沉的石膏,她的父母便不得不早早将她移离医院,返回迢迢之外的家。其实,只要再多住4,5天,她就可以等到伤口完全愈合,一次性无顾虑地出院了,但高昂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费让她的家庭别无选择。他父母说,会在5,6天后,带女儿到离家最近的医院,卸石膏和拆线的。因为这两项并不需要很高超的技术,便能完成,只要在消毒方面处理得当。(6)望着她的背影,我感叹:小妹妹,我能为你做的是那么的微小,仅仅是物质上的,轻得无法再轻的支持,我多么愧疚自己无能为你做更多……山村里还有多少孩子缺衣少食,精神备受折磨,我不得而知,只能在心中默默祝福你真的完全康复,学有所成,跳出龙门,再不忘旧恩,投入到使家乡变得繁荣些的建设当中去……
57醉卧沙场君莫笑平安无事,再上沙场的这一日又到了。具体情况无它,我现最感兴趣的是,自己当时有默默向上帝或中国传统神灵祷告过么?奇怪,这一细节,我倒是如何费尽心思,也想不起半截有关片段。有这个回忆的冲动,只因看到史铁生的那句:人在病中,难免会打破科学信仰,超越无神论的界限。所以,以我当时年幼的心智去追溯,应是在那特定时期,在灵魂深处供奉了一个神。故在多年后的今日,还依稀记得当时,或某时,心中盖上那幅“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的凄壮画面。然再仔细推敲,实为科学与迷信的缱绻交绵,故在理性与感性中匍匐前进,活得不够洒脱。
6差强人意在术后第四个月,我拥有了一双“新”的腿。又重新学了一次走路。这一次手术,使股骨头基本复位,跑,跳,翻跟斗等动作也能做到。走路的步态与正常状况有94%,95%的相似度。除非是极专业的医生才会看出问题,否则,在别的人眼中,我是健康人一个了。再过了8个月,就要回医院拆那些让我增加了不少体重的钢板螺钉了。这种手术相对于前面的而言,是小巫见大巫了。而且,也用不着住很长时间的院,只要4,5天就行了。发现那些医生真不够兄弟,竟然在离原伤痕很近的地方,另外开了一刀。真想不明白,为什么不在原伤疤处开刀呢?那样不是更准确些吗?就这样又多了道短疤痕。难道是不想让同一个地方受两次伤害,便要委屈一下身旁的挚友吗?或许,这就是这些医生开刀的哲学吧?我不是医生,那就永远不会懂得,也应无需为此苦恼。再者,其余的还是少些去思考好了,别把自己整得一副庸人自忧,更替他人忧的坏相。虽然永远也不会再重来了,但我依然要感谢这次手术,在差强人意中,助我度过了6年称得上是常态的童年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