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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介绍

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个人作品列表

  • 娥姁叹

    艺术学院服装工程2班闫肖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推荐公元前241年,我出生在单父——吕姓人家,名之雉,字娥姁。我在父母的疼爱中长大,母亲勤劳能干,父亲懂得相面是一个精明之人。本以为可以无忧无虑的生活,但很快这种宁静被打破。那日父亲过生日,作为朋友的沛县县令也来祝贺。当时还有一个泗水亭长来庆贺,可他居然厚脸皮地虚报一笔礼品,大摇大摆入堂。父亲知道后很生气,准备将他赶走。但他这一去非但没赶走他,而且还留他喝酒后又为我定下婚约。父亲见我闷闷不乐便解释道:“我看他有天日之表,日后必大有作为……”作为女儿的我也不能多说什么,还是相信父亲吧!就这样,我嫁给了当时的泗水亭长刘邦,后有一子一女。婚后,他时常为了公务以及与朋友们周旋,三天两头见不到人影。于是织布耕田,烧饭洗衣,孝顺父母,养育孩子全都落在我一个人的身上。这些都是我的本分,也没什么好埋怨,只要有个人依靠这好过一切。一次,他醉酒后让犯人逃跑了,于是亡命芒砀山下的沼泽地区,我担心他身体受不了,便长途跋涉为他送去衣物和食品。一日,我领孩子们下地干活,遇到一位老者向我讨水喝,我看他年级已大,似乎很疲惫,又把午饭给了他。饭后,他对我说:“夫人您贵相,日后必定显贵,这与你的儿子有关,而你的丈夫就是你们显贵的原因。”我暗喜,想着自己也没嫁错人,但后来我发现是我太高兴了,也许这就是乐极生悲吧!秦末天下大乱,群雄四起。他先被拥立为沛公,进入咸阳后,又被项羽封为汉王,虽然我也有了尊贵的身份,却没有一天好日子过。楚汉之争开始后,项羽为了挟制刘邦,便将我和父亲抓起来,两个孩子幸免。路上,两个孩子遇见了他们的父亲,惊吓的心总算可以平复一下了,但项羽的追兵将至,刘邦觉得马车太慢,硬是要把孩子们推下车,两个孩子吓得眼泪汪汪,却得不到父亲的关爱,滕公夏侯婴不忍,竭力与刘邦相抗,才保住了两个孩子的性命。在荥阳之战时,项羽被刘邦包围,紧急关头,项羽押出刘邦之父相要胁:“你若不赶快来与我决一死战,就把这个太公剁碎煮成肉汤!”而刘邦却笑嘻嘻地说:“我与你约为兄弟,我父亲也是你父亲,你一定要把你爹煮成肉汤,有幸分我一杯!”天啊!这就是一个父亲,一个儿子所做吗?我跪在囚车中泪流满面,看着父亲绝望的眼神,而他那一副神态自若的样子更令我心碎。接下来的四年,我一直被囚在楚军之中做人质,受尽凌辱折磨,多少次我向天呼喊,盼望他能来救我,这个我唯一能依靠的人在哪?但我的眼泪已经哭干了,我心如死灰,不再对他抱有幻想。我恨他,也恨我自己,为什么我这么卑微?为什么要他来保护?我不是个弱质女流,我会证明给他看,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项羽兵败,我被送回。刘邦称帝后,便封我为皇后,我的儿子为太子。为了保住刘氏江山,他以各种借口削弱异姓王的权利,迟迟未下狠心,我为了在宫中建立威望,当上了刽子手,杀韩信,诛彭越,除异姓王,我满足了他的心愿也达成了我的目标。刘邦病时,黥布反叛,他派太子去镇压,他自然知道太子仁弱,于是我想方设法将他推向了一生中最后一战。太子登基时才七岁,我借机掌政,逐渐扩大我的势力范围,清除障碍。刘邦在位时,得了一个二十岁的戚姬,她年轻貌美,善歌舞,很讨刘邦欢心,生一子刘如意,她处心让自己儿子当太子,这是她一生中最不该做的事。为了保太子,我求张良得到一计,让太子去请来了刘邦多年未请到的“商山四皓”,戚姬彻底失败。刘邦死前,特意安排人保护戚姬母子,但这无济于事。想和我争,她还太嫩了。为了报复,我毒死了刘如意,将戚夫人做成了“人彘”。惠帝看了后竟从此消沉。于是我就有了机会掌握实权。为了让吕氏不再受欺负,我将刘氏诸王赶尽杀绝,封吕氏为王,虽然刘邦曾立盟约“非刘氏不王”,但这已经不重要,吕氏不再是卑臣贱民。宫廷争斗本就是黑暗的,谁强大谁就能过得安稳。我独立掌政十五年,遵守高祖临终所作重要人士安排,相继重用萧何,曹参,王陵、陈平、周勃等开国功臣,实行轻赋税,工商自由,废除“三族罪”和“妖言令”,导正社会风气,百姓相安无事。这也是我在宫廷争斗中的立脚之根。我成功地制造了吕后时代,一个属于我的时代,让天下人都望尘莫及的时代。纵然我满手血腥,可谁能说哪一个君王不是满手血腥呢?只因我是一介女流吗?谁想过,使谁让我失去了女人的本性,是什么让我失去了心中的温情?我是阴狠毒辣,是嫉妒成狂,可是当初那个无情无义的刘邦他就没有责任吗?

    2009-02-04 作者:绿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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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学就像培养基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生物科学专业黄文达大学就像培养基,我们只是其中微不足道的微生物。大学因为包装不同也分等级,有培养皿,试管,锥形瓶,培养瓶等等,但是无论是什么样的器皿也好,大学的本质是培养基,我们的本质都是那微小的生物,物物都有其价值所在,人人生来平等。的确,大学培养了我们,但是培养器皿外的社会,总体上看到的是一大堆混杂而聚的菌落,却还是看不到我们的每一个,我们不是个个都可以得到肯定。社会中也有不同的地域区别,普通玻璃放大镜,普通光学显微镜,电子显微镜等等。现在的培养基只教会我们如何贪心的摄取其中的营养。活在固体培养基上的微生物,只得到了表面性的养分;半固体的,只是半桶水:液体培养的,游走在知识的海洋。但是我们该如何得到外界的接受呢?事实证明,我们很少能够真正的“红杏出墙”,得到外面的灿烂阳光和柔和春风,因为社会中的营养不是现成得可以直接吸收的,必须应用超过书本上的能力去获取。当我们被培养基一定的供给能力抛弃的时候,社会不一定能够容得下我们,我们不是每一位都有光合作用的能力(在社会中自己养活自己的本领)。有的凭着自己的寄生能力,继续寄宿在寄主上,寄主虽然不一定会死亡,但是负担是何等的沉重啊;有的行腐生方式继续“活着”,它们拥有另类的生活行为,他们歪曲的利用在培养基中学到的摄取营养的方法,腐蚀着社会的他人的辉煌成果(破坏道德,违规甚至犯罪)。我们不一定要会光合作用,却可以是化能自养,或者互利共生等等。社会提供给我们很多的显微镜,只看我们会不会找到那台适合自己的显微镜被发现就是了。同学们,未来的某天,你被发现了吗?愿大家实现自己的价值!!!

    2009-10-06 作者:绿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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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他

    李玲人文与法学学院07汉语言文学2班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推荐什么时候开始,眼前所及被短袖热裤迷你裙和与之打上相似以至相同标签的衣物攻占?想不起了。歪着头,咬着饮管,喝着一瓶冰维他奶的还宁坐在饭堂里,打量来去人群,不乏有起码数目的相拥或相谈或相视而笑的一男一女晃过视线。那个“起码”跃进二十大关。那些“一男一女”谓之情侣。而开篇的困惑加上蒸笼般的饭堂特色氛围,恹恹拨弄面前饭菜的女生终于举起白旗。名为“初夏”的符号也打进日历上了。伴随还宁牌唉声叹气。具有厌夏症的大一女生,少女心还想文艺抒发一下对首个在陌生城市过新季节的所谓惆怅,可厌烦的情绪仍盖过了所有。并且与同时跃进二十大关年龄的爱情空白经验,合着眼前的情侣数目交相辉映,很久没有好心情的还宁一手拿瓶一手托餐盘往回收处走去。情绪会影响判断,事实有证明。外貌会影响行动,事实也有证明。第一步,突然空旷起来的走道,迎面而来一个瘦高的男生。第二步,他双手拿着两瓶维他奶,白色与巧克力色。第三步,温柔而阳光的笑颜,擦肩而过,成了瞬间的侧脸。Do,Re,Mi,忽然响起音符的陪伴,忽然距离的缩小。记忆中找不出的原因,明明晰晰的碰撞到了。男生左手的维他奶,女生右手的维他奶瓶,同时表演了一次标准自由落体。脏了鞋,湿了手,幸好餐盘没凑热闹,只是她承托的左手将它抓死紧得有些痛。“对不起!真的……”还宁首先反应过来道歉,觉得应当是自己鬼掩眼了,一向迷糊的性格。他放下右手的另外那支维他奶,掏出纸巾递给了女生,见她愣愣地没反应,浅浅笑起来。“没关系,人生总是充满意外啊。”宛如冷笑话的一句幽默之言,有些不安的还宁顿时忍俊不禁,可又不好意思地将表情僵持于脸上。但在男生眼中有了另外的解读,因为还有那一边凌乱而数量不变的饭菜。“快点回去洗鞋子吧,这边我来收拾就好。”再次友善微笑的男生,拿起了仅余的白色维他奶走往他原来的方向。还宁扫过自己染上巧克力色的鞋,望往他的路线,尽头有一个女生略微着急的眼神也注在他身上。那一秒,心头有暗暗的涩。下一秒,他却又回过头来。“最近挺闷热的,师妹要注意身体哦。”简单的两个字。前六之后,后六之前。竖撇横竖横折钩竖。撇折撇横横横竖撇捺。回响在还宁的耳膜内外,仿佛带着熟悉的前提,面容却是陌生而温柔的,语言却是礼貌而关切的。困惑升级,心潮起伏。只不过,也或许——温柔和关切,之于那个她。陌生和礼貌,之于自己。一切都笼罩在潮湿中。宿舍笼罩在“衣服/裤子/内衣/袜子还是没干啊”的此起彼伏的哀嚎中。依旧心情苦闷。还宁蹲在阳台边,注视着同样不会出现奇迹的湿鞋子。已经一个星期了。其实什么都没有改变。生活还是在初夏的轨道上踢着正步昂首向前,坐在车厢里只有随之运行的份。想跳车那是可以预见的遍体鳞伤的结局。可是又好像有什么流动了。仿佛湿气衣服上萦绕的小飞虫,仿佛绵绵不断飘扬旋转的毛毛雨,仿佛平白出现于紧闭蚊帐里的总也赶不走的烦人蚊子。初夏已经这般难熬,盛夏来到后那是怎样一个悲惨光景。厌夏一号种子选手俯着床上书桌怨叹中。每天洗完澡后因躲避蚊子而必定窝到床上的还宁,此刻吹着风扇,也有些昏昏欲睡了。朦胧中,似乎见到某天的记忆,似乎现出了某人的侧脸。外面现在的天气,感觉也是那天的延续,走出饭堂就拉开帷幕的阴雨,一直未完成。舍友们传来了明天晚上庆祝助班生日的消息,还宁掀掀眼眸,含糊地嗯了声——又得参加没有什么趣味的班级活动了。上完课的助班匆匆赶到还宁班上在架空层布置的生日会场地,先为自己的迟到道歉,然后介绍同赴生日会的好友。躲在舍友后玩手机的还宁隐约听到“维逸”这个名字,文艺地觉得“名字还不错”,探出头来瞧,却不期然看见他了。那个维他奶的男生,记得侧脸的男生。原来,是维逸师兄,是和助班一起参加过班上几次活动的师兄,出名的好记忆力让他对每一个人过目不忘。自然也认出她这个师妹了,在他看过来时她礼貌地点头致意,没有忽略他依旧温柔的笑颜,但她没有坐过去被女同学包围的那边。中间隔着几个人再几个人,偶尔传来交谈的内容,经过女生们处理的版本。师兄看了什么书。师兄在部门里工作得如何。师兄认为如何学习这门课。师兄有了女朋友。吃薯片喝汽水再征服蛋糕,还宁一直没有停下来。有时转过头回应同学的谈话,视线中嵌进维逸的侧脸。“是不是很好笑?哈哈!”同学谈到了有趣的话题。“对啊。”还宁说。很好笑。以前的不上心,不在意。那天的不小心,不应该。现在的预料不到,控制不了。一切全部,无比的好笑。饮料量不够,几个师兄去超市补充入货回来,分发给每个人。轮到还宁的,是维他奶。“谢谢。”朝着维逸的笑颜,还宁自他手上接过。“鞋子洗干净了吗?”“嗯,很干净。”他继续发饮料。还宁握住手中的维他奶,犹有冰冷的温度,吹过一阵雨气的凉风,扑进初夏的夜晚中,渗进胸膛里那个会跳动的物体。最后的画面,定格在他们离开时,他在伞下回头挥手再见的侧脸。短暂的初夏过去了。下一个初夏也来了。毛毛细雨的天气。饭堂里,男生拿着两瓶维他奶,坐到还宁对面。“又发呆了?”噙着笑意,他挥手让她回过神,“饮料买来了。”维他奶,一年没喝了。她接过,看着他,前几天对自己说了“我喜欢你”的男生。“喜欢喝这个吧?”迟疑询问的语气。还宁微愣,垂下眼帘,点点头。的确。唯他。一直都是。

    2009-02-05 作者:绿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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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冯振伟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做了这样一个梦。这似乎是一个大喇叭裤刚刚过时,微叭裤悄然兴起的的时代。年龄的细节无从考究,只知道自己在上学。那时的学校里终日游荡着几个或一帮欺善怕恶的小混混。他们物以群分,低级的穿黑色衫,高级一点的染金发、穿喇叭裤配皮鞋。再高级的就没有了,都出外面混了。那时候我对皮鞋有一印象。在桌球室经常播的那些恶俗的警匪电影里,大哥总是那种翘着二郎腿坐着,任意指使人擦皮鞋的人。所以,皮鞋对于我这个只穿得起校服和凉鞋的穷学生,总有一种酸的感觉。仇视那种穿皮鞋上学泡妞,打架时还要用皮鞋跟人家凉鞋对踹,而且还要踹赢的人。我下课在操场时就见到过一个皮鞋的跟一个凉鞋的单挑,结果凉鞋的连鞋都被踢飞,脚板都血肉模糊了。对了,皮鞋的地位就是这样渐渐确立起来的,我想。后来,带着一点仇视和一点朦胧的崇拜,我鬼使神差地跟了一个皮鞋党混。虽然我穿的是回力。其实看清楚一点,是“同”力。老大就是那个踹王。他发明了口号:“穿皮鞋,走进你妈大道”。意思是要确立并巩固皮鞋在混界的地位,并早日让兄弟们穿上皮鞋,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然而当大伙儿问他的皮鞋是从哪里买的,他却说不出口,最后支吾着说是他爸送的。于是,我们一帮处男的精神就被这句口号引导着,这丝毫不逊于文革的口号崇拜。文革的拉红横额游行的景象霎时间闪过脑海,恍如梦境。我开始变得游手好闲。上课走神开小差,下课就跟在踹王后面混世。在单杠那边跟一帮我到现在还不知道名字的竟然还能称兄道弟的人谈论,谁谁很拽,谁谁很欠扁,谁谁又被扁。在厕所里又讨论哪个女孩挺拔,哪个女孩被搞定了,又哪个漂亮的女孩原来他妈的是男的。因为有人发现他小便是站着的。在走廊遇见老师的时候,有个同学挺身而出拿着个装满水的避孕套,举到老师面前问这是什么。看见我们纯洁的女老师脸红得话也说不了,大伙儿哈哈大笑,我也在旁附和着,有那么白痴笑那么白痴。最后老师义正词严地掩饰:气球,不是这样玩的。以上就是我梦里的生活,没记住以前的事,未来也是个从来没有想过的鸟东西。虽然在他们打架的时候我只是在一边看,勒索低年级学生的时候又只是站在后面撑场面,一分钱也没收。但是我心里清楚,我不是做流氓的料,不是做大事的料,我的胆始终是小。我,只是穿十一块的假冒回力的料。我日复一日用玩世不恭的外表掩饰着本来也只能用显微镜才能看得到的胆。突然有个插班生插了进来,成为了我的同桌,一同坐在课室后面的角落里。我一看他就觉得他是个读书死的书呆子。戴眼镜就算了,偏要有条眼镜带挂在脖子,而且偏胖。那显然是弱智的象征。最令我不爽的是,他竟然穿皮鞋。我问他为什么有皮鞋,他一脸笑容说那是他以前在学校进合唱队时,他爸送的。我从小到大一直鄙视合唱队和鼓号队,觉得他们被老师操纵和利用着,张着大口歌颂祖国。其实准切点讲,所有的鄙视,都来自他那双印有米奇老鼠头像的,光灿灿的皮鞋。它甚至比踹王那双黑蜻蜓还要抢眼。我看看自己的同力,再看看他的,不禁感叹暴殄天物。有一天他问我,有没有听过《同桌的你》,我说没,只听过欠揍的你。他竟然问是谁唱的……我依然跟着踹王混迹江湖。上课时一边鄙视同桌抄得满满的笔记,一边等下课。下课一边在厕所进行集会听着踹王公布下一个勒索对象,一边等放学。总之生活丝毫没受到那同桌的既不时尚又不幽默的人格影响。又有一天他塞给我一包薯片,问我:“你是不是踹帮的?”我一把拿过薯片说:“是,你怎么知道?”那家伙这么笨也知道我们……他说:“是不是穿皮鞋就能进?”我看看自己那鞋帮快穿的同力,说:“不是,胆子大就能进。”“我想进……”那家伙为了能让我带他进去,每天帮我抄笔记,每天给薯片我吃。我从中找到不少便宜,例如,作业直接给他做,考试测验试卷直接让他替我写。他虽然样子笨,但考起来不差。有天他抬了个硕大的录音机回课室。并在下课时候把喇叭凑到我耳边。里面传来了一把有点沙的声音。这就是《同桌的你》,同桌说。我看到周遭同学传来厌恶的眼神,发觉喇叭实在太大声了,连忙说:“行了行了,小声点小声点……”同桌说:“呵呵……”我说:“擦鼻子滚蛋,哈。”我竟然觉得那歌也挺好听的,在梦里。想到这,我已经知道自己身处梦中,因为我察觉到耳边有一蚊子徘徊把我拽回现实。歌声与蚊叫声使我的知觉游荡在梦境与现实之间,我眼睁不开,只好在梦境里操纵着模糊的意志,搭着同学的肩膀,回到肮脏的厕所。我把同桌介绍给踹王,并指了指他脚上那双闪闪的皮鞋。踹王抽着烟,看着傻笑着的同学,目光下移到他脚上的皮鞋,漏出一脸坏笑,对着同桌说:“勇敢不?”“我勇……勇敢勇敢。”“证明一下。”同桌沉默了很久都找不到能在厕所里证明自己勇敢的方法。在这暧昧的包裹着烟味的空间里,我已经完全知道自己身处梦中,里面的所有人和物都是虚晃,在下一秒将任由我摆布。我可以上前给踹王一拳,就算他还手我也将感受不到痛楚。我甚至可以直接把自己的同力变成正版回力,或者直接过渡到世界上最昂贵的皮鞋。但是,以上所有方法,都似乎证明不了我自己的勇敢。我疯狂地渴望证明自己不是胆小,至少在梦里。在踹王面前,我突然向同桌伸了一脚,他哇一声趴倒在地。我飞快地从他脚上脱下那漂亮的皮鞋,当着踹王的面穿上。在旁边围观的小卒们,包括踹王都傻了眼,定着一动不动。在这个万人瞩目的伟大时刻,我终于觉得自己有偶像般高大。我想,还未完结。我拽起倒地的同桌,把他按进厕所。大伙都堵在门口围观。我大声地呼喊:“以后踹王混蛋去,你们都要跟我,谁不听话像他那样!”我按着同桌的脖子,把他的头塞进马桶里冲。水流疯狂地伴随着同桌的叫喊声旋转回荡。厕所整个空间都被声音撕烂得面目全非。同桌虽然哭得异常惨烈,但那始终是梦境。所有悲痛都是假的,假的。但我却看着脚上那双闪光的,明知是虚假的皮鞋,享受着这恍如真实的虚荣和羡慕的目光。之后我什么也不记得啦,好像被蚊子咬醒。回到现实,脱离了梦里的虚荣,总觉得空虚,特别是中午,每逢醒来空气都是粘稠得令人郁闷。到现在我倒怀念起梦中被我虐待的同桌。我想对他说声对不起。但是以后的梦都没有了他的踪影。这个梦是很久很久之前做的,之所以现在才记录它,是因为我的同桌——梦里同桌的原型,死于自杀已经有好几年了。

    2009-10-06 作者:绿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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