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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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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喷泉之旅(66 校园的味道)

    66校园的味道2002年9月,通过与校领导的交涉,他们终于批准我试着插班入初二,如果不适应或跟不上,可以随时提出下调到初一学习,毕竟我是一个从五年级下学期开始连续休学5个学期的学生。校园是什么味道的呢?在即将返校的前几天,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小学校园,我还是可以了解的,起码我们曾经是多么的了解彼此。但初中校园,我从未感受过,从未熟悉过。呃……是紫色薰衣草的味道么?也许。但不都说初中是追求知识的殿堂吗?应该是更加庄严的吧,而薰衣草是那么的浪漫。嗯……是鸡蛋花的味道么?也许。但不都说初中是纯情的少男少女的聚集地么?应该是更清香的吧,而鸡蛋花香似乎不够清淡哦。咦……是红梅的味道么?也许。但不都说初中的孩子们只是半个大人,更多的还是童真么?应该是软嫩一点儿的吧,而梅香却那么坚韧。唔……是卡布其诺的味道么?……是薯条的香气么?……是烧鸡翅的味道么?呵……是雨后泥土潮湿的气味么?……是衣物晒干后洋溢着的太阳的香香的气味么?……是强生婴儿沐浴露的味道么?是葡萄的味道么?是哈密的味道么?是荔枝的味道么?或者是鲈鱼的味道?是大头虾的味道?是鲍鱼菇的味道?………………哈哈哈。无论是什么味道都好,我是如此幸运,不用参加什么笔试面试,就能顺利复学了。初二(7)我认定你了,跟定你了!本来,我是已经安排到初一(10)班,即全级最top的重点班的。然而,升初二时,这个班距离楼梯口,洗手间那些都很远。最终,我还是以就近原则为择班依据。因为插班,又要方便出入,便无奈坐到了飞机位上。哎呀呀,冤枉啊!我不是坏学生!但也顾不上那么多了,我眼中只有:我又能上学了,又能坐到明亮的大课室中了!虽然,每天都要同学,妈妈的周到照顾,但总比那个1年365天,都以床为校,家,娱乐休闲场所,运动场,健身房,游乐园……强多了!第一天上课,总觉得有个人在望着我。我没敢去看那是谁。而是像山区中的孩子初见支教老师般,心无旁骛,热忱地投入到听讲当中去了。而这个谜底,是我妈妈揭开的。原来,那个望着我的,正是我们的班主任MissWu。我插班首日,她每堂课都在仔细地观察我。见到我都专心致志,目不转睛地盯着讲台处的老师与黑板。目光只会随着老师的动作而灵活移动。老师提问时,我虽无举手,也马上小声说出自己的想法,尤其英语,也是很积极,很大胆地开口读。因此,MissWu对我很有信心,认为我定能同步跟上,甚至超过一般同学。

    2009-10-05 作者:李莹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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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喷泉之旅(67 我想维持旧形象)

    67我想维持旧形象(1)那时的我,之前深信不疑着医生的话,以为经历过那么多次伤筋动骨的大手术,熬过了那么多苦难,重回校园的那天一定是轻身上路,一定是迈入校门路途中普通不显眼的一员。因此,自然极其难以接受拐杖这样的辅助工具。在家里,我还能光明正大地使用它们,但要在大庭广众之下,抛弃那个曾经一个人独自背着书包,和同伴一起走15分钟的路到达学校的形象,而以一种截然不同的形象出现的我,我一时间始终鼓不起那样的勇气。我真的很怕以一个那么特别的形象出现,我只希望自己可以和同学们静静地一同站在操场上,凝望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可以在一片紫白相间的校服海洋中,轻松自然地随着广播操音乐的旋律,活动身躯……但那一切……而轮椅就更加不用说了,坐上去以后,似乎就被套上了真真正正的残疾人的称号,就会失去好多本来可以争取的,我真的接受不了。也许,我思想比较传统,自尊心也很强。很多人都说,像我这类人都会有很强的自尊心,很倔强……这个嘛,其实也不是绝对的,世间所有人都自尊、坚强,只是要看看他/她将这些品质表现在哪些方面了。爸妈说,我小时候,即1岁零10个月时,在进行石膏托外固定九个月治疗的过程中,想带我出去逛逛,我总爱回答:不出去,不用麻烦啦,我不出去啊。但是,我也不会提说根本原因是造型很“雷人”——双腿从腹部到脚踝被硬朗的石膏紧紧地勒着,生硬地勉强地将左右腿分别弯成一定的角度,模仿成青蛙腿,同时为了将外表修饰得顺眼些,就在外面套了一条阔大的“裙子”。从前故人为营造“三寸金莲”而将脚掌用长布裹了一层又一层一圈又一圈,今日为治病似乎也采用了相同的原理,也许古今的意图都是向善的,但结果却总逆意而行,毕竟生命的本真不易随人意而易。(2)于是,自行车就成了我的轮椅,热心的同学们就成了我的拐杖。由于初中一般无电梯,我的学校也不例外,每天唯有主要是搭着父母的肩膀,同学帮忙提书包,一步步地,以蜗牛般的速度攀上3楼的教室。每次爬完楼梯,如果是夏天,尤其是上行方向的,我都成了消防员,汗流浃背,衣服湿了一大片。因为,我双腿的抬高完全要依靠腰部力量,乃至整个上半身的带动。不过,两年以来,我都坚持下来了,为着52中对我的爱,为着初二(7)对我的爱,我根本没有退缩的理由!也许,大家都认为,当时我为什么那么傻,不向学校申请将课室调到一楼。首先,我们一楼的全是音乐美术室和教师办公室;再者,那时,全家人和本人都认为我能,是能够走的,能够克服这些小困难的,仅是速度慢一些,仅是自己费功夫一些。从而不该麻烦学校作出那么大的调整。更重要的是,蔡医生也有所保留了,他看到我上学欲望那么强,自尊心那么强。每次复诊,医生都要我放开所有辅助工具,单身走几步给他看,而我呢,就会有点儿小心翼翼地,放慢步速,刻意让自己走得好看些。致使医生留意到这个问题后,不得不在我离开诊室时,观察我的背影。我啊,就像是个醉汉,明明就是醉了,却不肯承认,却要装得清醒些,正常些。到现在,这种心理已经弱了好多,但我还是得了惯性病般,硬要修饰得没那么别扭。医生叮嘱我要勤于坐着或躺着进行功能锻炼,以用肌肉的韧劲去弥补骨头的不足。当然,也绝对避免负重,走远路,上下楼梯,若迫不得已要走楼梯,就一定要将身体的负荷压在扶梯手和扶持者身上。总而言之,就是不能将力压在双髋上。他明白,无法强制我全副武装地去上学,于是他作出了暂时的让步。同时,他也寄望这次手术能带给我福音。(3)那时,迟到早退于我而言简直就是家常便饭。逃课大王的称号也十分显赫。每到体育课,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我必定要缺席;音乐几乎是素昧平生(前面讲过音乐室在一楼,我刚刚复学,身体还远远未恢复,更不适宜上下楼);而初三紧张的晚修,似乎也与我无关。吉尼斯纪录应该是我去突破了吧。当然,以上绝对不可以就说明我是个坏学生,我更不是逃学威龙。因为,正课我基本上上足了,虽然腰坐到很酸很难受了,我可不想逃。

    2009-10-05 作者:李莹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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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喷泉之旅(5 未落且再归根)

    5未落且再归根(1)也许,为的仍是三年前的那个原因,加上广医二院,一直在跟踪我的病情,我们依旧把目光锁在了它身上。这次不用打石膏了,而是采用了一种称为股骨旋转式疗法的手术。仍然是全麻,术中的痛苦,幼小的我是完全无法感受得到的。因此,真感谢这种麻醉方法,试想象古人在无麻药的情况下,是多么的可怕,每一刀切下去,都会引起撕心裂肺的哭喊吧?庆幸自己活在了现代的21世纪,医学日益昌明,虽然,这次手术为我留下了两道近30厘米的疤痕。但说不准,哪一天,有了种新的美容修复术,又能将曾经受伤的肌肤还原成初生婴孩的光洁嫩滑呢!(2)四岁的这段治疗经历,并无1岁多时的那么让人难以忍受。刀割下去,仅是本人感受不了的痛;钢板螺钉镶到骨头上,并没有引起神经的紧张;线缝至皮层中,惹不起肉的哀伤;纱布绷带缠到伤口处,还能体贴温柔地保护肌肤。在这段春花秋月隐蔽,清水逸流偶现的岁月里,口服的药我并无吃多少(吃多了,效用也不大,相反还会产生不少副作用),但用血管服药的机会却如沙粒般繁多。具体吊了什么针,基本上都无印象了,那时也不会有意识去记忆这些,只知道,关于这个,还发生了几次挺“惊心动魄”的事。(3)最有代表性的便是:那日阳光明媚,中午时分,病房极为安静。我一如既往地躺在床上,感受阳光的静谧,一如既往地任血液与针液自由交汇……但我忽然意识到了些什么,抬头望望针瓶:空的!再将眼光顺着透明的管子向下移,竟见有一小截的管子成了鲜红色,顿觉手背胀痛。急忙叫醒了坐在椅子上睡着了的妈妈:妈咪,你看看!小手指着输液管。妈妈马上冲出去,找来护士,这时,我的血还那么地顽皮,似乎嫉妒那居住于高高在上的针瓶里的针液的美好生活,发誓要让自己也在那享受一番,于是英勇地往上蹿着,过了近一半的路程。可爱美丽的护士姐姐,技术就是娴熟,轻松地将我的血液哄得乖乖的,让它心甘情愿地留在主人体内,等待下一位朋友的来访,再和谐地相处。幸亏护士姐姐聪明能干,否则,病人早是体弱身衰,再一不小心,失去珍贵的血液,就更难复原了。后来,由于我必须吊好多的针,护士们也很难找到我的血管了,常是拔了又扎,使得我的手背因此又黑又肿,最后,她们只能无奈地把地点改在了我的脚背上。(5)到了拆线时,虽见到医生的装备颇吓人的:镊子(嘴巴尖尖的)。我可没有半点儿害怕的意思。孰料,正当医生为我拆到一半时,邻床大我三岁的小男孩竟哇地一声大哭起来。我看见他,没有觉得他胆小。我只是一脸狐疑,以为他发生什么大事了。然而,他确实是因为怕拆线而嚎啕大哭的。当时,那医生只是在他身边放好了工具,还未开始掀起他伤口上的纱布,他却因见到隔壁床我的“惨状”,就惊骇不已。以至于在后来的日子中,我父母还会时不时提起这件事,似乎是为我的“勇敢”而沾沾自喜,为我打气,提醒日渐年长的我要时刻保持小时的那种锐气。

    2009-10-05 作者:李莹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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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喷泉之旅(6 差强人意)

    6差强人意在术后第四个月,我拥有了一双“新”的腿。又重新学了一次走路。这一次手术,使股骨头基本复位,跑,跳,翻跟斗等动作也能做到。走路的步态与正常状况有94%,95%的相似度。除非是极专业的医生才会看出问题,否则,在别的人眼中,我是健康人一个了。再过了8个月,就要回医院拆那些让我增加了不少体重的钢板螺钉了。这种手术相对于前面的而言,是小巫见大巫了。而且,也用不着住很长时间的院,只要4,5天就行了。发现那些医生真不够兄弟,竟然在离原伤痕很近的地方,另外开了一刀。真想不明白,为什么不在原伤疤处开刀呢?那样不是更准确些吗?就这样又多了道短疤痕。难道是不想让同一个地方受两次伤害,便要委屈一下身旁的挚友吗?或许,这就是这些医生开刀的哲学吧?我不是医生,那就永远不会懂得,也应无需为此苦恼。再者,其余的还是少些去思考好了,别把自己整得一副庸人自忧,更替他人忧的坏相。虽然永远也不会再重来了,但我依然要感谢这次手术,在差强人意中,助我度过了6年称得上是常态的童年时光。

    2009-10-05 作者:李莹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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