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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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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愿意做一只猫

    文:洒洒广州市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中文0604蔡丹琦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师范大学海碰子文学社推荐我想我还是更愿意做一只猫。整晚不眠,从这个城市的这头攀爬到另一边缘,多好。那样的话,可以站得高高,在冰般的晚风中冷视城市的疲倦,我不怕冷,身上长满的是茸茸的毛。(一)钊很多人说我长得像猫。时间应该是大二,那天天很冷,我站在学校的某个角落舔着冰淇淋,凉凉的感觉直通胃部。身边突然幽灵般走过一男的,寒气逼得他直往外套里缩,猥琐的样子我看不惯。看不惯的时候,我习惯将眼睛挤成一条缝往两点钟的方向瞄去。萎缩的外套连带人居然因此而停住。然后,我就这样认识了一个人,他叫钊。当时他躲在外套里叽里呱啦就是一大堆,早忘得一干二净,唯一记清的,就是第一句。钊说:“你长得真像猫。”是吗?那就好了。如果这样的话,我就可以白天熟睡夜晚攀爬,躲开这城市的低俗。钊长得干净明朗,像冬天的阳光;话却异常地多,叽里呱啦让我心烦。可呆一起时,我可以猫似地活着,吮着他喂养的冰淇淋,一声不发地听着他的长篇大论,偶尔情绪发作,也可以暂时远离到他找不到的地方,然后又在他眼前出现。“梦里我的意中人是个绝色大美人,有一天她骑着坐骑来到我身边,然后我们幸福快乐地生活。”这次钊居然有了停顿,他扭转过头来看我,轻轻擦走来不及吮滴在手背的冰淇淋水,眼里是望不穿的期待,抑或,感伤。那是第一次钊在我眼前显露悲哀。如果说他是我身边唯一的人,只因我也好他也罢,仅把我当成一只读不懂人类言语的猫。我在钊生活的领域见到过他,知道他在其他人面前并非如此多话,懒得去猜想,也知道其实他的明媚底下有种类似于我的独孤,只是,他孤独得寂寞,而我孤独得自在。钊之前也有过一只猫,名贵的品种,但我不知道它的结局,钊没说,我没问。一直就这样一喧一静地相处,似乎都已是彼此生命孤独的习惯。两年后的一个夏天,我在火辣的水泥道上邂逅了旁边树荫底下笑眯眯的钊,还有依偎在他肩臂上的女孩儿。我径直走过,我想钊不会喜欢我在这时候遇到他。可是,他却在我路过时站起身来,我出于惯性地止步,停下来时,那女孩儿开口了,展颜有如春风,“你就是那长得很像猫的女孩儿吧?神似啊!真高兴认识你,钊时常提起你,他跟我说了很多你们之间的事情,我可真的羡慕~有空吗?一起去吃冰淇淋?我请客哈!”她跟钊一样,话真多。一个好比冬季的阳光,一个酷似春天的暖风,钊真的在幸福快乐地生活了。幸福快乐,离我太遥远。而我不断的孤独,也再与钊无牵连。我径直远离。火热的阳光烤得脑袋难受,突然想起吃冰淇淋的次数越发地少。该去买了,没了猫食的日子,猫怎么能过活。(二)朵米忘记那天是那天,总之,又是迟到导致逃课的一天。这次不只是梦,还有朵米。陌生的一男一女彼此咒骂着远离,华丽的房间玻璃碎片洒满一地。浑浊的眼眸,仓惶地逃离。咒骂声,玻璃破裂声,米朵的嘶喊声,这里那里四面八方地割断我的思维。亮光迸进来,我知道我梦魇了,沉重的手压在胸口,有如生命的重量在拷问人生,呼吸困难,大汗淋漓。有什么关系,梦魇而已,人生都不怕了,还怕这样一场熟悉的噩梦。拭去汗水,拉开被单,撩起蚊帐,我看到精美的窗纱外,蜷缩着一小猫。那是?!猛地凑近,打开窗户,可怜的小家伙,在冷风里瑟瑟地抖,碰触到我微颤的眼神时,娇声地发出了一丝“喵呜”。我捧起它,好瘦。一色雪白的身躯仅剩额头一朵褐色的花,绽放如同天际善变的流云。真的好像,虽然,我却可以立马否认,不是米朵,不是我抱着长大抱着做梦、却在家庭破碎那晚离我远去的米朵。米朵呵米朵,怕冷的小家伙能否孤单地走过这么多个无情的冬?可是,我还是收留了它。我想,就叫它朵米。反正那男女留下的够我富贵一生,匀出一小点给朵米也无不可,我给自己找足借口。自此,空荡孤独的别墅开始有了一丝一丝“喵呜”的声响,始终没有承认,可还是习惯了朵米这底气不足的叫喊,看书烦了发呆停了听不见这叫喊便止不住地着急。曾以为,我再不会信任,人也好猫也罢。但朵米明明在这里,在我的床边呼呼睡。(三)猫界上大学最大的发现,是用四年的时间去逃课,居然光阴也会稍纵即逝。毕业后日子依旧是无所事事的发呆,直到某天《米朵和朵米》发表在一本杂志上,我开始找到一点事情来分派无聊的岁月。记不清是第几本,但我的书还是发行了,照例指责的声音不少,照例也卖得很好。书中总也离不开猫,黑色白色,用评论家的话说,孤独得太低。但或许这样的低姿态很符合当代人的眼界,指端敲打出的文字总能谋来许多可有可无的钱。毕业后不久,胃痛便开始了,医生说它再受不起生寒的食物。为了平衡心理,我将买冰淇淋的钱投资在朵米高档次的伙食。那年开春的时候,我发现朵米竟然肥了起来,毛发茸茸的愈显胖墩,但底气不足的那丝“喵呜”依旧不改,这很符合我的审美观。周末照例是shopping,提款机前一查,不行了,我得想个办法,将这个数字减去一部分。巡视一周,蓝天白云,车水马龙,人的世界均匀得刚刚好。于是有了主意。朵米同我一齐出现在猫界时,我明显地感觉到她的颤抖。我知道银行里的钱不可能塑造出理想中的猫界,但我能做的就这么多。服务小姐无很多热忱,黑猫服、白猫耳,有一条上下左右摇摆的尾巴,服装师设计得不错,就是我不喜欢她们的眼影太浓太闪的色泽,吧里边柔和的灯光里居然还能眩得我头晕。忘了介绍,这是我减去数字换来的,猫界,一间酒吧。刻意地要求所有物品都具有猫的元素,包括心灵。我只是想,有一个角落可以停下来,让那些有猫的心灵在人的俗世里消停消停。或许刻意总不如随意,但我的钱,总得有个去处。猫界如我所料,来往并不火红。我并不常来,朵米也不喜欢。她更喜欢呆在房子的某个角落安静地睡着,等着我找到并把她叫醒,然后发出一丝“喵呜”。朵米似乎老了,我发现屋里脱落的发丝越发地多,我的、它的。(四)庄谐本以为我会一直孤独,像这座空荡的别墅,像愈发显老的朵米。那天下午本来没想去的。可是突然怀念起那杯酒,喝下去凉凉的像冰淇淋,实际却在暖着我脆弱的胃。那是吧里的招牌,还是我起的名字,猫食。没了冰淇淋,总得找到另外一些来替代,没了猫食的日子,我很难过活。去到的时候,居然发现猫界热闹了起来。我选了一个无人的角落,细细品着昂贵的猫食。想不明白,高消费、偏僻,怎么会这么兴旺?累的时候我伏下头,忘了是多久,一双手从背后往前紧扣住我的腰。我挣扎,但没用,是一双男人的手,强健有力。然后是他的头,靠过来停在肩上。一时没了主意,我看到手中的猫食,正举起来,后面的男人却抖了一下,猛地放手。“对不起!对不起!请相信我不是故意的,我以为你是……”然后他抬头看到我。我不屑,将眼睛挤成一条缝往两点钟的方向瞄去。他停住话,直愣愣地呆着。这世界怪胎不少。不习惯被打扰,我径直走开。但居然还死缠,他拉住我的左臂,“请先别走!我确实不是故意的,你听我……”“没关系。可以走了吗?”以为开口了就可以走的了,但他却锁紧了眉,仔细回忆的样子,没有要松开手的样子。怪胎就是怪胎。“可以。但……”终于松开我的手,“你好。请问,你是不是文芽文小姐?”着实吃了一惊,能清晰喊出我名字的,这个世界怕是数不来几个。我懒得一个一个去回忆,只是等待着,直觉跟我说这个怪胎会忙着解释。果然如此。很简单,那怪胎就是我高薪聘请来照管猫界的庄谐,之前并没有照过面,只是通过一两次电话。出版社的人告诉说有这样一只鞋,还不错。看来真的不错。仅凭电话,就能把我从这昏黄的角落里“挖”出来,说出名字;将这样一个酒吧经营得热热闹闹。照理说,他算是我的爪牙,我算是他的支柱,首次见面,应该来点润滑性话题。但完全哽住,三十秒之前,我的爪牙还紧紧地贴住我的背,想到这里,背上凉凉的开始泛汗。之后的润滑性话题我记不住,除了那一句。我说得走了,他松了口气,嘴角有一点笑意。“现在我知道为什么了。为什么是‘猫界’,酿‘猫食’,猫这个猫那个。文小姐不只喜欢猫,长得就很像猫。”我抬头看他。三十出头的样子,到此刻已全无尴尬,反而现出一些坏坏的端倪。想直接走开的,但不合适,才开了口。“谢谢。走了。没事不用联系。”没吃晚饭就爬上了床,肚子虚虚的睡不着。一呼一吸,一吸一呼,腰的部位紧绷绷,手放上去,猛地弹开,脸火辣辣的不好受。一夜无眠,旁边朵米呼呼地睡着。别那么多地联系我。理由?我习惯了孤独。哈,真正的孤独不会因为我而失去。出版社的人说至少得有一部手机,保证非无可奈何不打扰。但庄谐没有这样的保证。也许出版社的原因,我的手机上开始有庄谐的信息。想想都是上司,能理解。渐渐频繁起来,我觉着出些旁的味儿。似乎我的直觉都挺准。那晚刚换上睡衣,松懒懒地坐在阳台吹风。真的更愿意做只猫,可以在这样的夜晚爬上屋顶,高高地俯视这所有。有门铃。太久没响,以至反应时间延长,想去开的时候已经停止。然后电话铃又响,接的时候听出是庄谐。“你在?开门,有重要的事情。”这个男人真不简单。如果说号码是出版社给的,那么地址呢?跟踪我?我找了保安,五分钟后如果还没回电话,就过来一趟。又搜了件外套裹住睡衣,打开门。庄谐靠着门外的走廊站着,我闻到酒味。“有事?”“是。”他走过来,拉起我的手就走。“庄先生,这是做什么?有事直接说。要我去哪里也可以,但至少让我锁好门,我的猫走丢了你能负责吗?”很少一口气说这么多话,一直以为自己已经丧失这种能力,但并非如此。开心的是,我的话也还有作用。庄协停下,快速地走回关上门,但很快又拉走了我。没想要喊,多年前那对男女离去的时候,我曾竭力向旁人呼救,却仅喊光这一世的依赖。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但我知道始终逃不了,那就由着他吧。被拉着上车、下车,然后被拉着来到一个小区,进了他的家。他用力关上门,迅速转过身来,推我倒在沙发,尔后凑近,无秩序地亲吻我的脸。男人的嘴唇热辣,有很浓的酒味。我的视线开始模糊。即将流泪的时候,努力睁大眼,会看到世界由清晰到模糊,再到清晰的过程。突然记起,曾有一个男孩这样说过,说时他笑脸灿烂,有如冬日的阳光。男人的手开始剥我紧裹的大衣,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剧烈地颤抖。也许是颤抖得过分了,对方手的动作僵硬起来,最终停止。“为什么,不反抗?”没回答,我别过脸,身体猛烈颤抖,两滴泪于是顺着脸颊淌下。“对不起。我……”“没关系。可以走了吗?”这次是他没回答。沉默、沉默。终于他靠近,拉起我的手。彼此的手都失去力度,在彼此的心里颤抖。我不知道又会发生什么事,但我知道最糟糕的不过如此,那就由着他吧。他带着我,开始攀爬。从他房间的小天梯,到大厦的阁楼顶。挑好一个安全的角落,然后靠着坐下。攀爬的感觉真好。在这样的夜晚躲得高高的,真的好。我尝试忽略庄谐的存在,办不到。至少,那股浓郁的酒味难以摆脱。我以为会这样沉默过一晚,但没有。庄谐给我讲了她的故事。那个背影酷似我的女孩儿。(五)洒女孩儿叫洒,当然长得很美,展颜好比春风。庄谐说,有洒这样的女孩儿陪在身边,幸福快乐唾手可得。一个孤儿如他,幸福快乐?何从定义?他曾以为,有洒,此世已足。那时候还小。在我打工那家店所在的街上,洒在摆路边摊,卖的是花,偶尔有几只小猫。女孩儿美丽似花,娇弱似猫。无暇的笑靥为她招揽来兴隆的生意。累了倦了,很愿意在街上看到这样的笑颜,如沐春风。冬季的凛冽,不减街头洒笑颜的剔透。那天,下班了往回走,看到洒一个劲往路中央跑。第一感觉就是危险,于是跑上前阻止了她。突然出现一个我,她显然被吓到,开不了口。应该是想多看几眼我的,视线却仍往路中心扯去。我看清楚了,那里有一只小猫,在车来车往中惊慌失措。第一幕出演的不是英雄救美,而是打工仔救猫。我以为递过去时会有感激的笑脸,但洒接过猫是立马跑开,追上了前面一对男女。“等等!别看了,就是你们!既然买了,又怎能这么丢下?我的猫不卖给不负责的人。这是你们的钱!”洒将钱塞过去,男女面面相觑,尴尬遮掩不住方爆发的愤怒,于他们而言,猫只是爱情的润色品。女的终于跺着脚走开,男的欲罢不能,举起手中的钱,往洒脸上丢去。是我救了她。我将她藏到我身后,健硕的体格吓走了不吃眼前亏的男人。洒后来告诉我,能这样一直藏我身后就好了。那么,后来呢?我喜欢跟洒在一起。她会煲很好喝的汤,然后笑眯眯地看着我喝光。她是那样喜欢笑,生活的苦累在她的笑容下也别具滋味。她乐观,以至于我常常忽略掉她也是一个孤儿,相似的经历,我不知道一个娇弱的女孩儿,哪里来一次次迎难而上的勇气。有天,洒跑来店里找我,高兴地说她终于考上了,怀中抱着录取通知书。我反应不过来,洒,是什么时候开始准备报考大学的?她简单带过,是想随便考考,过了再给我一个惊喜。是这样?随便就考上。冰雪聪明坚定上进如她,会这样轻率?第一次察觉到距离,但我没说什么,只是恭喜和开心。洒是个毫不含糊的女孩儿。上了大学的她可以继续大方地跟我呆一起,一如既往地给我煲汤,擦辛苦滴下的汗。她无暇的笑脸依旧,我沉浸其中无法自拔,不愿意去想的,可终于那天到来。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在她上到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洒脸上化着淡淡的彩妆,妖媚不失纯净,洒真的美。她端给我汤,看我喝完。“看你喝汤,好幸福。”我笑,不管笑窝里的苦涩。我知道她很快要说什么,今天的洒没有笑容。“谐,有个男孩儿,他说他喜欢我……谐,我爱你。可是,我不能。”我说我明白。但洒打断了我,她说我不明白。洒第一次在我面前掉了泪,哭着说她自小就这样,用心去过好每天,一天天地笑过来。可是,上了大学才知道,原来还有这么一个世界。它跟她以前所知道的是那么不同。那里有很多奇妙的东西,她好奇又开心,同时,更多的是悲哀。“谐,我不愿意,有朝一日,我的孩子也要跟我一样,打一出世就被那个世界排斥,还要大冬天的在街头卖花,迎着谁都是一副笑脸……”那之后,洒没再找过我。她认定如果选择的是我,将得不到更重要的幸福。最后一次见面,居然是我打工的店。洒满脸笑容,依着一男孩儿进来,怀中是一大束血红的玫瑰。路过僵直的我,她只是侧过脸,嘴角往上稍微提提。才两个月。“你,淡忘了吗?”“我也不知道。我想忘记的。我不想计较,但骗不了自己。拼命工作,往上爬。文芽,毫无背景,三十二就能到这个位置,我呕了多少心血、踩了多少人,你能想象吗?想告诉自己,这一切都是为了自己,但也只有我才知道这是在泄恨,证明给她看。我恨她。但正因为这样,才证明,我真的在意她。”然后是一大块儿的停顿。彼时夜深得够沉,神经松松懒懒很适合这样的神侃。情节有点土,但庄谐讲得入情入致,我有些融化进去。我当不了安慰的好角色,许久的空白后,还是庄谐先开的口。“很晚了,女人熬不得夜。你在我这边睡吧。保证不怎样你。”(六)集合其实,庄谐应该看开的,毁了一段变质的爱情,换来事业的成功,我觉得很值得。他依旧频繁地联系我。我的孤独排斥不了他,手机电话QQ地址,两年之后,包括心灵。没山盟海誓,没情来爱去。庄谐说他分不清对我的感觉,我也没能分清。不过,这样倒好。朵米!找不到。我找不到朵米了。阳光透过窗帘射进我的眼睛,灼伤了里面的世界。疯狂地满屋子跑,朵米。朵米。可是,不见了。朵米从不会这样考验我的神经。回想过去,也没什么大不妥。昨晚,还在电脑前陪我完成了《猫城》的最后一章。仅只前些天,她会花很多很多时间去睡,但饮食也无异样。朵米毕竟很老了,走丢了吗?这样的城市,朵米孤独在外,能不害怕吗?我开始胡思乱想。不行,我需要一个人出主意。拿起手机,下意识的选择就是庄谐。通了,终于,有人接。“庄谐,朵米不见了。”“找庄谐?他这边有点事,接不了电话。”“是猫界?”“你知道猫界?”“猫界怎么了?我是文芽。”“文小姐!这,您快过来看看吧。庄谐跟一个顾客打起来了。”赶到的时候,庄谐跟那个顾客已被带到警察局。到警察局时,我的手脚居然抖了起来。我的直觉一向都很准的。朵米不见了,如果它要回来,我不会有这样难以调和的浮躁。但事情没那么可怕。警察问了几个问题,说是交点钱,就可以保出去。松了口气,只是手脚依旧颤抖。见到庄谐了,他的脸有青有紫,怒气仍不止。走吧,先回去。刚走出警察局,我看到了钊,那个冬阳般的大男孩。早出落成大男人,冬季的阳光多了一味不羁与沧桑。想想都很久了,居然还能一眼就认出彼此。那时,我还死劲儿地执着于冰淇淋,钊也乐意给我买最爱的口味,然后滔滔不绝地讲一大堆,间或还暂停替我拭去滴下的冰淇淋水。我由是以为事情真的不可怕。可我错了。钊,就是跟庄谐打架的顾客。一团混乱,钊跟庄谐?为的是?我想不管吧。反正回去了,一切皆不在我的范围内。但又错了。刚准备走,洒出现了。果然国色天香,忍不住猜想她的笑靥,该多美。洒的眼光在我身上停留了一阵,不久,却是刻意的。也是,我们真长得有几分相似。旧情人出现,旁边的庄谐用力地抖了一下。洒没理太多我们,走过去扶钊。“等等。你不该给我解释一下,到底是怎样的吗?”钊摆脱了洒的搀扶,问她。“有事情回去再说,不好吗?”洒泪眼盈盈,近似哀求。“我想现在知道。”这唱的是哪一出?世俗,我不屑。忍不住将眼睛挤成一条缝往两点钟的方向瞄去。“洒,是这个人,强暴了你,让你有了身孕,对吗?”钊指着庄谐。我转过去看庄谐,他眼睛瞪得老大,怒火就要燃出眼眶来,直逼向洒。“是这个人,让你觉得自己肮脏,不顾我的反对,坚持把孩子拿掉,不是吗?”钊压抑住的话升升降降,让人生畏。“这个人,我今天在酒吧里看到了,还忍不住打了他,但这个人,你说的这个混蛋,他说我被你骗了。是这样吗?”洒低头不语,愤怒或是别的什么使得她气喘吁吁,我看到她额头上渗出大滴的汗。美人总是惹人怜的,就算是我,对着此时的洒也有不忍之心,一向疼人细致的钊,何至于此?但这世俗,与我无关,我只想无声离开。转身才走了几步,我听到庄谐的声音:“孩子不是被他打掉,而是你故意拿掉的?!”接下去是清脆的“啪”一声,然后庄谐赶上来,拉了我的手就走。“庄谐,你这个混蛋!你以为这样就成功吗?妄想!文芽,我告诉你,他对你好,有居心的!”是洒愤怒的吼声,好不容易我听清楚内容。世俗,我不屑。但世俗这次,不允许我不屑。我回过头,洒捂着肿胀的左脸,两只血红的眼直盯着我,我怀疑,她在尝试用眼神袭击我。“不是这样的……”庄谐扶正我的肩,面对着我一脸愧容。“什么不是这样的,”洒跑过来,怒吼有如泼妇,“不是答应我的吗?才一个月,怎么又不是这样了?庄谐,怎么说,我的初夜给了你,怎么说,我还为你打过孩子。就那么不为我想了?不是说好,骗了这女人的钱,就一起远走高飞吗?”“洒!”钊无奈的声音细微,刺得我心烦。“文芽,是她勾引的我……”话还没说完,一巴掌贴上了庄谐的脸,原本已青紫,又新添加了红。“勾引?这个女人就这么重要,你舍得这样诋毁我?庄谐,我也算看明白你了。”洒打完,又转过来看我,眼眸的杀意有增无减。“洒?我认识你吗?”我心寒。“不,你不认识我,你怎么可能认识我。但我知道你!我们过的是相反的日子。你在天,我在地。你要什么都有,我要什么却都要像牛一样苦干个黑天暗地,你知道冻死饿死是什么概念吗?我却是在这样的担忧中长大;你知道……”“但是!洒,有钱的不只是我。”“对!很对!你做梦也想不到,暗算你的,居然会是你的亲姐姐。”洒停下来恐怖地笑着,“文芽,我恨你!更恨你妈,她凭着钱和权抢走了我爸,我妈病死的那刻他也不出现。像你,这样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又怎可能知道这样的恨是怎样折磨人?我嫉妒你,拼命地嫉妒。凭什么你能大小姐一般,我要去摆路边摊?凭什么你可以大方地姓文,而我连一个像样的名字也没有?!”爸、妈,好遥远的概念,都已反应不过来这组名词的功能。脑袋一片空白。突然记起我为什么要找庄谐,朵米,我的朵米不见了。我抬眼找到了庄谐,他走过来,揽我入怀。我的视线渐渐模糊,努力睁大眼,看到世界由清晰到模糊再到清晰的过程,大二那年,钊曾这样说过。我挣开庄谐的怀抱。“洒,愿意要的话,他们留下来的,我都给你。”“全给我?哄小孩?”洒突而展颜欢笑,真的美,有似春风。我突然记起,其实之前见过,那年夏天,洒依偎着钊说要请我吃冰淇淋。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西风悲画扇?(七)结局确切地说,我并不知道故事的结局。有些东西可有可无,我很轻易就选择放弃;有些事情已经发生,一不小心就丢失在回忆。所以,搬出别墅进驻另一个城市的我,孤独依旧,经常是写猫,偶尔日子停下来,就发呆着想象自己是自己故事中的某一只猫。只是,某天路过报亭时,不经意看到头版新闻。“富女文洒自杀身亡,家产无遗赠捐猫协”。洒,无婚无子,那笔曾让我心烦的钱填补不了她的孤独,终于在爱猫死后自杀身亡,并将家产全部赠与护猫协会。或许故事的后来,是以四个人的孤独告终。想走的时候,我看到洒的照片旁,附带着她爱猫的图片。一色雪白的身躯仅剩额头一朵褐色的花,绽放如同天际善变的流云。是,朵米。

    2009-02-06 作者:海碰子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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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游(1)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惊异/更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题记(一)当图书馆闭馆的音乐悠扬地响起时,肖濛颇有些不舍地收拾起桌上的书籍,随着人群走出来。肖濛在图书馆六楼的栏杆边往下一瞥,只看到黑压压的人群挤成一堆向馆口慢慢移动着。似乎他们都没有双腿,而是像云般飘移着。那场景让肖濛想到了这样的画面:广阔的草原上,一大群绵羊在牧羊人的指引下,齐齐地下坡,那四条短得可怜的腿,不停地移动着,一刻也没有停下来,让人感觉到它们不是爬下来而是整排移下来的。她为自己这种奇特的想法感到诧异。路上,零六年广州十二月的寒风呼啸着,人们的脖子似乎也被冻着,缩短了几寸。风吹在脸上,像鞭子扫过一样。肖濛的肌肤很敏感,在她感受到的却像是刀割,但肖濛却有种说不出的熟悉感。她倒是希望风再冷些,再大些。她只是希望肌肤上的痛楚能使她暂时忘却一直隐藏在心里的痛苦,减轻那柔弱的神经所承受的痛苦,哪怕只是一丝一毫。路上人还是蛮多的,只有肖濛依旧是一个人走在这条路上。“长长的这条街,我走过好几遍,总希望只是错觉”,不知道为什么,肖濛脑海中突然冒出这首老歌的旋律。她深深吸了口冷气,觉得凉凉的。她下意识抬头望天,不禁停住脚步,双手插在灰色风衣的兜里,孤独地站在路边,一动不动。周围的人以诧异的目光注视着这个体形柔弱的女孩,但脚并没有停止走动,他们继续向前。“咦?”有人顺着肖濛的凝视的方向望去:“嗨!好漂亮的星星!”这句话倒引起不少人抬头望天。果然,繁星在如墨的夜幕下异常清晰,如同一颗颗晶莹发亮的钻石镶嵌在墨蓝色的晚礼服上,神秘浪漫。人们笑谈着,依旧踏上回去宿舍的道路,再没有人停下来,那繁星对于他们而言,只是这个寒冷的夜幕中一段小小的插曲,发生了也就消失了。“没有星星的夜晚是孤独的。”三年前,许七夜如是说,当时肖濛不太理解这个人说这话的意思。但此刻她记起开学前军训某次集训的一个晚上,望着被浓云覆盖的苍穹,一股莫名的孤独感袭上肖濛的心。她喃喃自语:“没有月亮,没有星星。”身边的徐云甜甜地笑了:“有云就行了。”肖濛听出她的意思,微微一笑:“是啊,有云就行了。”肖濛的脸上依旧带着笑意,但心依旧很沉重。她知道徐云在告诉自己不要害怕孤独,还有她陪伴在身边,但徐云并不懂肖濛。孤独对于肖濛而言,已经是再熟悉不过的朋友了。直到现在,她才体会到三年前许七夜说这句话时的心情。一种深深的期望与酸酸的无奈,还有一份无处可说的苦涩和心痛。那种欲说又止其实就是想说也不知从何说起还不如不说的挣扎和矛盾。冷冷的,发梢随风轻轻地盖在额前,有点冰凉。夜愈深,那星星似乎显得更蓝,看着看着,霎时间乐言的笑脸突然浮现在天空中。鼻子一酸,眼睛有些潮湿,肖濛擦擦自己的双眸,低头静静地走在夜空下,让一阵阵熟悉而又遥远的往事再次淹没自己……(二)认识乐言对于肖濛来说,是她大学生涯中一件平静的事,因为当乐言出现在军训前教官与学员的见面会上的那一刻,肖濛就明白这个人不会在她的生命里占据太长的时间。十五天就结束了,就像患一场感冒,感冒好了,就意味着你我缘尽。所以,打一开始,她就没怎么在意过乐言。在她眼中,乐言只是她的教官,是她的长辈,是她初进大学这半个月内对她操有“生杀大权”的人,更可怕的是,他是个军人。除此之外,什么也不是。她只想本分地过完这半个月,然后,一切雨过天晴。肖濛对军人有一种很特殊的感觉。她并不大喜欢军人,也谈不上讨厌,只是有一种莫名的恐惧和唯恐避之不及的自我保护。爷爷奶奶在文革时被打成右派,由此所带来的连锁反应对肖濛一家的影响是难以表述的,就像当时中国许多的家庭一样。肖濛很小就听到父亲谈及那个疯狂的时代。父亲那张饱经沧桑的脸和眼神中透露出的痛苦让肖濛久久不能忘怀。肖濛开始有意识地去了解那段历史,去读关于那段历史的作品。高一上中国历史时,老师讲到文革那段历史时,全班同学被那些荒唐的事件逗得哈哈大笑,只有肖濛一语不发,泪流满面。天安门广场上那疯狂舞动着的红,那群穿着绿色军装的狂兽,文革红卫兵种种荒谬惨无人道的暴力行为是幼小的肖濛的心灵所不能接受的。长大后的她明白红卫兵与军人不是同一个概念,但她对穿绿色军装的人那种恐惧感是很小很小就扎种在心底,无法磨灭。乐言眼睛大大的,常含着笑意,嘴唇稍厚,背着连长,他也是蛮爱笑爱闹的人。他特心疼她们这些娇滴滴的大学生。肖濛清楚地记得乐言从未曾对她们凶过,也没对她们说过什么不堪入耳的话语。她不禁在心里默念阿弥陀佛。乐言是山东人,他总爱用家乡口音极重的语调讲着军营中的笑话,他喜欢看她们笑,却又威胁说逮着谁笑就罚谁,可是每次人们都笑成一团,他从未罚过谁。他自己也笑得合不拢嘴。只有肖濛是例外。每次他讲笑话,这个女孩从没笑过,像冰雕一样,没有表情。班上的女生很活跃,几乎每个人同他的关系都很好,都认他做哥哥。每次训练的休息时间,女生们都爱围着他问这问那,跟查家谱似的。才没几天,大家从原先对他的敬畏变成热爱,他的籍贯、家庭背景、文化程度等基本情况都已经不是秘密了。可是肖濛又是例外,她从不打探也不去过问关于他的一切。休息时,她只是若有所思地坐在一旁,沉溺在自己的世界,眼前喧闹的人群与晒在身上的毒辣辣的太阳似乎已不再存在了。肖濛是个很认真的女孩,集训时她的一丝不苟、她的坚韧让许多人诧异。乐言曾经因公事不得不回校,便由同连的一位排长兼两个排。这位排长比起乐言严肃许多,一下子班上的人叫苦连天。肖濛什么也不说,依旧静静地按照教官的指令,再苦再累她也不吭声。好不容易挨到可以休息时,大伙都瘫坐下来,肖濛亭亭站立在边上。排长问她怎么不坐下来休息。肖濛声音很低,冷漠地答:“不用,谢谢。”军训还是蛮累蛮苦的。肖濛也感到有些吃不消,特别是她胃病发作时。一种莫名的不肯示弱让她在军训场上总是强忍着。她满脸汗水总被人误以为是炎日与训练的结果,殊不知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多次让她想用刀杀了自己。休息时她不大敢坐下,身子的蜷缩让她觉得胃更痛。乐言他们已经在部队里磨练了五六年了,因表现优秀被推荐到广州军校学习两年,对于来自农村的26岁的乐言来说,这是一个极为可贵的机会。在熙熙嚷嚷的广州火车站下车时,已经是夜晚。星级宾馆前的灯红酒绿,繁华都市的车水马龙,这些是乐言来的那个海岛城市没有的。闪烁不定的霓虹灯让这一切在夜色中散发出种种诱惑的气息,指导员的教导浮现在乐言心头:“拘腐蚀,永不沾”。离毕业还有半年多,零六年九月份的日子里,他们突然被委任担任H大学新生军训的教官。乐言起先并不感兴趣,对着一群小孩子有什么意思呢。秀才遇上兵,是有理说不清,尽管自己也是摇笔杆子的,始终是部队里的人,但兵遇上秀才,怕也不舒服。“没有预兆的相聚,从相识的那天起,就已轻叩离别的门扉。”乐言在日记上写着。

    2009-06-28 作者:海碰子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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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游(11)

    (十八)“就这样了吗?”“本该如此,还能怎样?”肖濛看着江少游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说着。“我们也走吧。”“我觉得我比你还像是他的朋友。”伊诺笑道。“或许吧。”肖濛淡淡地笑了,神情平静,心里想:名义上是朋友,实质上,我和他比陌生人还陌生人。“你没事吧?”伊诺停了下来。肖濛走了两步,转过身,侧对着伊诺,两只手放在口袋边,在一片烦闷与燥热中倾听岑寂:“老同学约出来见个面聊聊,能有什么事?走吧。”伊诺不依:“那你以后和他……”路面上散落着被夏日炙烤过如虫蜕化后遗弃的干壳,在鞋下发出清脆的声响,肖濛看着地面缓缓移步:“今后倘若他需要我帮忙,我尽我所能。此外,我不会再见他了。”肖濛向伊诺走去:“回去啦。高中时,那些人说得对,我是刺猬,总在伤害我身边最好的朋友。伊诺,我现在最怕的是我自己也不清楚,会不会有一天我连你也伤害了。”伊诺松了口气,勉强地笑道:“不会的。我可是金刚不坏之身哦。”“我还一直以为你们互相喜欢对方。”肖濛眼睛迷蒙:“不是的。我并不喜欢他。别说爱情,连他的友情我都不敢奢求。他由此至终未把我当作朋友。再说……”肖濛突然停住脚步,嘴唇轻颤了一下:“看过小蝶后,我没资格再说这些了……”肖濛转过身看到伊诺整个人惊呆在原地,抿嘴苦笑:“还不走,三下乡我还有得忙呢。”“你见过小蝶?”伊诺的眼睛一闪。“嗯。”“你全都知道了。”“该知道的都知道了。”“你……你不问些什么吗?”伊诺基本低着头不去看肖濛。“我要问什么呢?”伊诺觉得眼前的肖濛变得有点陌生……肖濛和苏曼音两人坐在电脑前赶三下乡关于大学城的宣传稿已经快大半天了,之前肖濛交的那份组长委婉地指出材料不足。肖濛和苏曼音只能利用这个下午尽量完工,因为明天就要了。苏曼音一直在搜索着相关图片,肖濛负责文字说明和排版。凌晨三点时,肖濛替下了苏曼音,开始编辑文字。肖濛湿漉漉的头发沉甸甸地披放着,沉得让人觉得那细瘦的身子经不住。苏曼音安静地坐在一边,肖濛侧过脸:“先去睡吧,明天我们还要忙呢。”苏曼音原本想陪着肖濛,但想到明天还有任务,疲惫地看着肖濛:“你也早点睡哦,别太晚。”“嗯。”夜渐深,透过幽黑的窗格,肖濛的蓝色衣裳临界她四周深厚的黑暗,她若往后靠那么一丁点,似乎就会与黑暗融合。桌上的手机已经安静了两天了,肖濛突然感到一丝不安,那天伊诺的反应有些怪异,她突然大笑朝反方向跑了。她举起沉重的睫毛,注视着电脑屏幕……伊诺趴在桌面上,摇摇手中的酒杯,不清楚自己已经喝了多少。身边的几个同学早就醉倒在桌上。伊诺笑了,露出两个可爱的小酒窝。她看看手机,已经是第二天六点多了。她开始在想自己这些年做的有什么用。肖濛是她的朋友,的确,可是她真的想不明白,论相貌论家境论性格,她那样不比肖濛优秀得多,她很讨厌所有她在乎的人总是更多地把眼光留在肖濛身上。想着想着,她拨通某个人的电话。江少游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来。江少游想都没想,接通了。一个很甜的声音带着些懒意冒出来:“在干什么?陪女朋友啊?”“伊诺?”江少游呆了一下,“找我什么事?”“你和肖濛断了?你不会再找她?”伊诺懒洋洋地说着。“我和肖濛只是朋友。”江少游淡淡地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玩什么把戏。你一直在玩肖濛罢了。”“朋友?”伊诺痴痴地笑了:“其实你和我一样自私,起码我真的把她当朋友,你呢?你纯粹当她是玩具,想起时问候几句,自己心情不好时想找人发泄,没事时就无声无息地消失几个月……”肖濛被手机铃声吵醒了,她迷迷糊糊接了电话:“你好,请问……”“肖濛。”“伊诺?”“你到底有什么好?为什么他们都放不下你?”肖濛懵了一下:“怎么了?”肖濛稍稍清醒些。她听出伊诺的声音很怪,像喝醉了那样:“你在哪里?”“告诉我!小蝶直到最后一刻也不曾恨过你。江少游呢?不也一样吗?高一后没再联系,都几年了,去年国庆突然跑来找你,现在还来,快两年了,为什么他还忘不了你?……”肖濛完全醒过来:“伊诺,你现在在哪里,你是不是又喝醉了?”“我讨厌他们!你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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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折下翅膀去飞翔(上)

    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08公共事业管理杨妃堂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师范大学海碰子文学社推荐一“师弟,请问你是法学院的吗?”一位师姐举着“法学院招待处”的牌子问道。“我?不是。”李超凡搔搔头不好意思应道,随后又问:“师姐,请问公管学院在哪?”“在那”那位师姐指着不远处的一个红棚子。“哦!谢谢!”超凡回头望着离开的师姐。“大学生的女生长得真不错!”他在心底赞了一句。然后,他便跟着自己学院的师姐报名,注册,办手续。那位师姐实在太热情了,又是帮忙扛包又是提袋,以致他想起了远在家乡的亲姐姐,如果她今天也陪自己来的话,那该多好啊!热心的师姐把他带到宿舍,又帮他取《宿舍须知》一类物品,还主动给他留下手机号码和一大串关心的话语,就差没帮他铺床了。麻利地铺好床,他美美地躺在床上,暗想:“这就是大学?就是我地梦想要展翅飞翔的地方?”看着舍友在家人的帮忙下手忙脚乱地整理床铺,他嘴里泛起一丝笑容:从初中到现在,他以经独立生活六年了,哪里用得着家人的“插手”呢!过早的独立生活,也许不是一件好事,但最起码可以培养一个人的自理能力。“明天就是开学的第一天,该出场的‘主角’应该都出场了。他们会是怎么样?会不会有老乡?会不会遇到那位漂亮的师姐……”一连串的问题在他脑海中荡漾,就像一块块的石头投进湖中那样,引起了一圈圈的涟漪,接着涟漪越扩越大,越扩越大,最后湖面又恢复了原来的平静。他嘴角的那丝笑意也逐渐定格——他睡着了!这是大学的第一觉,一个也许四年毕业后记忆犹新的一觉:刚来大学的那天,我太累了,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二今天是个好日子!他早早地起床,太阳也早早地起来,连阳台后树上的小鸟也起来了,早早地在那里唱着动听的旋律。今天的确是个好日子!“超凡,吃早饭啰!”舍友小A在喊。“走啰”,于是四人下楼。走在他前面的是小A,山东人,高大英俊,标准的山东汉子。和小A并排的是小B,杭州人,听说考数学时睡了一觉,才睡进这个大学的。牛!复读生就是牛!最后一个是小C,戴着一副金边无框眼镜,两眼炯炯有神,一副神风道骨哲人风貌。“外貌岸然,禽兽内表”他突然想起了这么一句,但仔细想想,好像又不至于这样。饭堂的人很多,排了长长的队伍。大学生的素质还算可以,自觉排起了长队,虽然偶尔会也有一个两个人打四五份早餐。看着前面涌动的人头,小C感慨地说:“中国的大学早应扩建了——当然包括饭堂。”他回头很惊讶地看看小C,心想“这哥们还真有点哲人的韵味。”接下来是班级集会。他们班一共有40个女生,10个男生。男:女=1:4。根据红楼梦中贾宝玉的“男人是泥做的,女人是水做的”男女定论。他们班应该不会有“泥土的臭味”了!想到这里,他不由轻轻笑了起来。“超凡,你在笑什么?”兼班很诧异地问道。“哦…没,没什么!”他慌忙应着。看着其他人诧异的眼神,他又补了一句:“我昨晚梦到我们班有40个男生,没想到是40个女生。”所有的人都笑了,兼班也笑了,露出了白白的牙齿。兼班很清纯,脸上连一抹淡妆也没有,就像邻居家的小女孩——看起来是这样。不过令她形象大打折扣的是她的头发,又是染又是电,还有些凌乱,就像晚上街边拉客的“特殊工作者”。集会很快就结束了,他正往回走着,突然听到后面有人喊道“谁是李超凡啊?”“我是,我就是,请问——”“我是你的师姐,你是XX二中的吧?”“对!师姐也是吧!”他很惊奇地问道。“嗯!自己人!”然后他(她)们就谈了起来。地点从马路到天桥,再从天桥到饭堂,最后从饭堂到宿舍;内容从过去到现在——再到以后,从高中到大学,从生活到学习——再到工作,总之无所不谈,大有相见恨晚的感慨。但他突然又意识到另一问题:他本不善谈,为何今日可以如此健谈呢?是“时过人变”,还是他本就健谈,只是今日才“挖掘”发现呢?这,的确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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